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问题探讨
推进可持续海洋保护倡议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保护海洋资源
推进可持续海洋保护倡议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保护海洋资源推进可持续海洋保护倡议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保护海洋资源随着全球人口的不断增加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海洋资源的需求也与日俱增。
然而,由于长期的过度捕捞、污染排放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海洋生态环境正面临严重的压力和威胁。
为了保护海洋资源和维护海洋生态平衡,各国和国际组织积极倡导可持续海洋保护倡议,并不断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的力度。
一、加强立法和政策保障为了推进可持续海洋保护倡议,各国纷纷加强立法和政策保障。
他们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洋资源。
例如,一些国家禁止非法捕捞和违规捕捞行为,规定严格的捕捞配额和渔业管理制度。
同时,各国还推出了环保税收、生态赔偿和资源使用费等经济手段,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
二、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数据收集实施可持续海洋保护倡议需要全面了解和监测海洋环境的变化。
因此,各国积极加强海洋环境监测和数据收集工作,建立起全面而准确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和海洋生态数据库。
这些数据可以帮助科学家和政策制定者更好地了解海洋生态系统的状态和演变趋势,为制定科学的海洋保护措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推广可持续渔业和海洋养殖为了弥补海洋资源损失和减轻对自然捕捞的依赖,各国积极推广可持续渔业和海洋养殖。
可持续渔业包括限制捕捞量、禁止使用破坏性捕捞工具、保护渔业资源和多样性。
海洋养殖则通过人工方式培育和繁殖水产品,以满足人们对海鲜的需求,同时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压力。
这些举措有助于平衡渔业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实现可持续利用海洋资源的目标。
四、加强区域和国际合作为了解决全球海洋保护问题,各国加强了区域和国际合作,共同制定海洋保护政策和行动计划。
例如,各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全球海洋行动计划,加强对海洋污染、生物多样性保护、海洋气候变化等问题的合作和交流。
另外,各国还成立了海洋保护组织和机构,共同致力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推进可持续海洋保护倡议的实施。
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现状、问题与对策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日益加剧, 越来越多的海洋生物面临灭绝的威胁,在满足快速发 展对海洋生物资源需求的同时,保障海洋生物多样性 面临诸多问题和严峻挑战。
一是利用过度。海洋生物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 是导致海洋生物多样性减少的直接原因。近年来,随 着我国渔船数量和吨位的急速增长,网具也越来越先 进,海洋捕捞能力大幅度提高,但也对生物资源造成 致命的破坏和打击,过度捕捞导致整个生态系统食物
20 WORLD ENVIRONMENT 2016年05月 (增刊)
链发生改变,脆弱生物濒临灭绝。此外,过度捕捞还导 致耐污生物及污染生物大量繁殖,从而使一些经济海 洋生物病害流行,导致海洋物种进一步减少。
二是海洋污染。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 展,沿海地区开发强度持续加大,工业和生活污水的 排放将大量污染物携带入海,加上航运业的排污、无 序的水产养殖以及海洋原油泄漏等造成的污染,使我 国近岸海域海水污染日趋严重,沉积物质量恶化,生 物质量低劣,生物多样性降低,赤潮频繁,严重制约了 我国近岸海域海洋功能的正常发挥,影响了我国近岸 海洋生态系统健康。
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 现状、问题与对策
Status quo,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marine biodiversity in China
■文/卢晓强 胡飞龙 徐海根 图/郑新庆
地球表面总面积约5.1亿km2,其中海洋面积约 为3.6亿km2,占总面积的71.0%,海洋中丰富的动植 物资源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中占有极其重要的位置。随 着人口剧增和陆地资源的日益衰竭,人类的生存与发 展将越来越依赖海洋。我国是传统海洋大国,拥有丰 富的海洋生物资源,已经鉴定的海洋生物约占全世界 海洋生物物种的七分之一,是海洋生物多样性特别丰 富的国家之一。然而,受过度捕捞、破坏性海洋作业、 污染和气候变化等因素影响,我国的海洋生物资源面 临严重威胁。因此,为应对海洋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 的威胁,必须采取合理的措施加强我国海洋生物资源 的管理,促进我国海洋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海洋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问题分析
海洋生物多样性及其保护问题分析海洋生物多样性是指海洋生态系统中不同物种的数量和多样性。
海洋是地球上最广阔的生态系统之一,它拥有许多独特的生物群落和物种。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海洋生物多样性正面临许多严峻的保护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这些问题和可能的解决方案,探讨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和保护的紧迫性。
首先,过度捕捞是导致海洋生物多样性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
超过80%的全球渔业资源正逐渐衰竭,其中许多物种面临灭绝的风险。
过度捕捞不仅威胁到具有经济价值的鱼类和海洋生物资源,还破坏了整个食物链。
一旦关键物种消失或减少,整个生态系统都会受到影响,可能导致更多物种的灭绝。
其次,污染是对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另一个重大威胁。
工业和农业活动引入了大量的有害物质和污染物到海洋中,如化学物质、油污、塑料等。
这些污染物不仅直接损害海洋生物的健康,还影响到它们的繁殖能力和生存环境。
例如,海洋中的塑料垃圾已成为一种严重的问题,许多海洋生物被误食或缠绕在塑料中导致死亡。
第三,全球气候变化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海洋温度的变化、海平面上升和酸化度升高等气候变化效应,使得许多海洋生物适应环境变得困难。
一些珊瑚礁物种不能耐受更高的海洋温度,导致珊瑚白化和死亡。
这不仅损害了珊瑚礁生态系统的多样性,还影响到与珊瑚礁相关的其他生物。
为了解决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问题,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建立海洋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
通过限制捕捞和其他破坏性活动,在保护区内允许海洋生物得到恢复和繁殖的机会,同时也将促进生态系统的保护和恢复。
其次,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应对海洋污染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国际社会需要加强监管并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法律和标准来限制污染物的排放。
同时,提倡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减少对海洋环境的负面影响。
此外,加强公众的环境教育和意识提高也是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关键。
人们需要了解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以及自己的行为如何影响海洋生态系统。
如何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如何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引言海洋生物多样性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必要条件,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也是至关重要的。
然而,如何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仍然面临着很多挑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如何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是重要的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手段之一。
生态系统保护需要综合考虑自然因素和人类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具体来说,需要制定有关海洋保护区的政策和法规,划定合理的保护区域和保护区内的管理措施,实现政策和法规的有效执行。
此外,应该推广生态旅游、海洋科普等活动,以增强公众对生态系统保护的意识和理解。
海洋污染治理海洋污染是海洋生物多样性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
海洋污染主要包括各种人类活动带来的油污染、塑料垃圾污染、温室气体排放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重视海洋污染治理,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海洋污染。
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立法工作、推广清洁能源、控制海洋运输的污染等方法。
保护珊瑚礁珊瑚礁是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原因,珊瑚礁面临着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珊瑚礁,需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包括控制水温、减少海洋酸化、防止过度捕捞等。
珊瑚礁保护还需要加强科学研究,了解珊瑚礁的生态特征,制定更为科学的保护措施。
推广可持续渔业渔业对于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有着重要的影响。
随着人类对海洋资源的过度开发,许多重要的渔业资源已经面临了枯竭的局面。
为了保证海洋生物的可持续利用,需要推广可持续渔业,采取灵活有效的渔业管理措施,支持农民钓鱼,推广深海养殖等方法。
科学立法对于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科学立法是至关重要的。
需要制定有关海洋保护、海洋资源利用、海洋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全面、科学、合理的法规和政策,然后实现政策和法规的切实执行,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更新和完善政策和法规,以适应不同阶段和不同发展需要。
结论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对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哪些主要问题和挑战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面临哪些主要问题和挑战海洋,占据了地球表面约 71%的面积,是生命的摇篮,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空间。
然而,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海洋生态环境正面临着诸多严峻的问题和挑战。
首先,过度捕捞是海洋生态面临的重大威胁之一。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对海鲜需求的不断增加,渔业捕捞的规模和强度日益加大。
大量使用的现代化捕捞工具和技术,如大型拖网渔船、围网捕鱼等,导致了海洋鱼类资源的急剧减少。
许多重要的经济鱼类,如鳕鱼、金枪鱼等,种群数量大幅下降,甚至濒临灭绝。
过度捕捞不仅破坏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还对依赖渔业为生的社区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影响。
其次,海洋污染问题触目惊心。
陆地上的各种污染物,通过河流、污水排放等途径源源不断地进入海洋。
工业废水、农业化肥和农药、生活污水等都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有机物、营养盐等。
这些污染物在海洋中积累,对海洋生物造成毒害,影响它们的生长、繁殖和生存。
此外,塑料垃圾也是海洋污染的一大顽疾。
每年,数以百万吨计的塑料垃圾被丢弃到海洋中,形成了巨大的“塑料漩涡”。
塑料垃圾不仅会缠绕海洋生物,导致其受伤甚至死亡,还会在海洋中分解为微小的塑料颗粒,被海洋生物误食,进入食物链,最终威胁到人类的健康。
石油泄漏事故也是海洋生态的噩梦。
海上石油开采、运输过程中的意外泄漏,会在海面上形成大面积的油膜。
油膜不仅会阻碍海水中氧气的交换,导致海洋生物缺氧死亡,还会附着在海洋生物的体表,影响它们的呼吸、摄食和繁殖。
例如,著名的“埃克森·瓦尔迪兹”号油轮泄漏事故,给美国阿拉斯加海域的生态环境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多年后该海域的生态系统仍未完全恢复。
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全球气候变暖导致海平面上升,淹没沿海的湿地和珊瑚礁等生态系统。
同时,海水温度的升高还会影响海洋环流和海洋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
例如,珊瑚礁对于温度的变化非常敏感,海水温度的升高会导致珊瑚礁发生“白化”现象,即珊瑚虫失去共生的藻类,从而死亡。
浅谈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浅谈我国海洋环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海洋经济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在海洋这片蓝色国土上呈现出迅速增长的局面,各种海事行业随之而来,然而在发展的同时我们不能忽视了环境保护这一重要理念。
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前提,要更好的实现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光靠自我约束是不够的,还需要把海洋环境保护提升到法律的层面。
因此本文主要阐述关于我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体系,以及进一步解决我国海洋环境问题的措施。
标签:海洋环境法律措施一、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律的建立和发展过程1.产生背景及现状随着人类社会进步,海洋资源的开采,海洋环境的压力日益增大,海洋污染加重,为了使海洋环境免受污染,这些已是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仅仅靠个别国家的整治远远不够,这需要世界各国共同合作,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海洋环境保护的国际法规,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立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近数十年来,国际海洋环境保护立法以国际与区域协定为主,辅以国际惯例与一般法律原则,最终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整合下,构建了比较完整的国际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框架。
同时美国、加拿大和英国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都进行相关的环保实践:三个国家都有相对统一的海上环保执法机构,能够统一行使海上行动,都有各自的海洋环保法律体系,注重加强在海洋环境的各方面之间的合作。
九十年代以来,在我国海洋环境方面污染十分严重,在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四个海域中,渤海和东海污染程度较重,在我国受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入海口污染程度相对严重,近几年的海洋沉淀物污染的潜在风险较低,但部分近岸海域沉淀物受到比较严重的污染,尤其是一些河口、海湾的污染较重,我国海洋生态所能承受的范围已经达到极限,因此需要我国进行大力整治,以实现我国海洋经济的持续发展。
2.发展过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在海洋事业方面制定了一些法规,只是为了加强海事行政管理,却没有颁布一些关于海洋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总的来说,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护海洋环境的作用,为以后制订海洋环保法律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海洋生物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探讨
海洋生物技术的伦理与法律问题探讨在当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海洋生物技术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我们对海洋的认知和利用方式。
从海洋药物的研发到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的开发,从海洋生态系统的修复到海洋生物工程的应用,海洋生物技术为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然而,与此同时,这一领域的发展也引发了一系列伦理和法律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关系到海洋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也关系到人类社会的公平正义和道德规范。
首先,海洋生物技术的发展可能会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潜在的威胁。
例如,大规模的海洋生物养殖可能会导致物种入侵、疾病传播和生态失衡。
一些基因工程技术的应用可能会改变海洋生物的遗传特性,从而影响其在生态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
此外,过度捕捞和采集海洋生物资源用于生物技术研究和开发,也可能会导致某些物种的濒危甚至灭绝,破坏海洋生物多样性。
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从伦理和法律的角度进行深入思考,如何在追求科技进步的同时,保护好海洋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其次,海洋生物技术的成果分配也存在着伦理和法律问题。
由于海洋生物技术的研发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往往只有少数发达国家和大型企业能够承担。
这就可能导致技术成果被少数人垄断,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和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技术进步带来的好处。
例如,一些海洋药物的专利被少数公司持有,导致药品价格高昂,许多患者无法承受。
此外,海洋生物基因资源的开发也存在着利益分配不均的问题,一些发达国家凭借其技术优势和资金实力,掠夺发展中国家的海洋生物基因资源,而发展中国家却无法从中获得应有的回报。
这种不公平的现象不仅违背了伦理原则,也可能引发国际争端和法律纠纷。
再者,海洋生物技术的应用还涉及到人类健康和安全的问题。
例如,一些海洋生物制品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或其他不良反应,但其安全性评估和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
此外,基因编辑技术在海洋生物中的应用也可能会产生未知的风险,如基因污染和生态灾难。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海洋资源开发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随着人类社会的极速发展,陆地资源也几近枯竭,人们将目光投向了海洋。
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成为扩大人类生存空间、增加资源储备的重要出路,世界各国对海洋资源和开发高度关注,不断强化海洋发展战略。
但与此同时,海洋资源的开发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还处于起步阶段,不合理问题比较突出,与发达国家相比总体水平还比较落后。
关键词: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存在问题;对策一、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现状我国是一个海陆资源都非常丰富的大国,海岸线漫长,长达1.84万千米,加上岛屿海岸线共3.2万千米。
我国管辖海域广阔,拥有内水和领海的海域面积37万平方千米,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域面积约300万平方千米。
我国有丰富的海洋海洋资源,且种类繁多,包括海洋生物、石油天然气、海底固体矿产、海洋动力资源和滨海旅游等资源。
(1)海洋油气资源我国陆架区海域面积达200多万平方公里,其中含油气盆地面积近100万平方公里,共有大中型新生代沉积盆地16个。
根据第三次石油资源评价结果,中国海洋石油资源量为246亿吨,占全国石油资源总量的23%;海洋天然气资源量为16万亿立方米,占总量的30%。
目前,世界海洋石油平均探明率为73%,而我国仅为12.3%;世界海洋天然气平均探明率为60.5%,我国仅为10.9%,均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海洋油气整体处于勘探的早中期阶段,资源基础雄厚,产业化潜力较大,是未来我国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重点。
近10年来,我国新增石油产量的53%来自海洋,2010年更是到达85%。
〔2〕海洋生物资源近年来,我国的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据统计,2012年全国水产品总产量到达了4895.60万吨,其中,养殖产量3412.82万吨,占总产量的69.71%;捕捞产量1482.78万吨,占总产量的30.29%。
捕捞产量中,海洋捕捞产量1149万吨,占海水产品产量的44.25%。
如何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如何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作为地球上最广阔的生态系统之一,海洋生物多样性对维持地球生态平衡和人类的生存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过度捕捞、污染、气候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海洋生物多样性正面临严重的威胁。
因此,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探讨一些有效的方法来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
1. 制定和执行海洋保护政策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的首要任务是制定和执行严格的海洋保护政策。
政府应该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并确保全面执行。
这包括限制过度捕捞、禁止破坏性捕捞技术的使用以及设立保护区。
2. 限制过度捕捞过度捕捞是导致海洋生物多样性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
为了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需要制定合理的捕捞政策,设定捕捞限额,禁止捕捞稀有物种以及规范捕捞行为。
此外,鼓励可持续渔业模式的发展,如生态渔业和养殖业,以减轻对自然捕捞的依赖。
3. 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海洋污染是海洋生物多样性丧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政府和工业界应采取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特别是有害化学物质和废水。
此外,个人也应增强环保意识,减少使用塑料制品,正确处理废弃物,以防止海洋生物误食或缠绕在塑料垃圾中而受伤或死亡。
4. 保护关键栖息地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需要保护其关键栖息地。
政府和环保组织应通过划定保护区、禁止破坏性钓鱼、停止沿海建设等方式来保护珊瑚礁、湿地、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
此外,应加强海岸线管理,避免沿海生态系统被破坏。
5. 加强国际合作海洋生物多样性是全球课题,需要各国共同努力。
国际合作机制应进一步加强,以制定共同的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和国际法律法规。
各国可以共享最佳实践、科学研究成果与技术,相互支持和合作,共同推进全球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
6. 提升公众意识公众意识的提升对于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至关重要。
政府、教育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应加强教育宣传,提高公众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认识和重要性。
人们需要明白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息息相关,每个人都有责任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海洋保护法律与政策促进海洋生态保护的法规框架
海洋保护法律与政策促进海洋生态保护的法规框架海洋是地球上最宝贵的资源之一,不仅提供着丰富的食物和能源,还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和珍稀的物种。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的过度开发和不良的人类活动,海洋生态系统正面临着严重的威胁。
为了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各国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海洋保护法律与政策。
本文将探讨这些法规框架在促进海洋生态保护方面的作用与意义。
一、海洋保护法律的发展背景海洋生态保护的问题日益凸显,国际社会逐渐意识到制定有效的法律和政策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20世纪后期,联合国及其有关机构开始关注海洋保护问题,并积极倡导国际合作。
为此,于1982年通过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该公约确立了国家在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中的权益和义务,为海洋保护法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国际海洋保护法律框架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国际海洋法律框架的核心文件,其中包含了一系列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规定。
根据公约,国家应当合理利用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预防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维护海洋的生物多样性。
此外,公约还规定了海洋环境评估、海洋科研合作、环境教育和技术转让等内容。
2.《海洋污染防治公约》《海洋污染防治公约》是关于海洋环境污染防治的重要法律框架。
公约规定了海洋污染物的控制和减排措施,监测和治理海洋污染事件的能力建设,以及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公约还推动了对塑料垃圾排放和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工作。
3.《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社会为保护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框架。
公约中也涵盖了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根据公约,各国应制定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国家战略和行动计划,促进海洋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并加强科学研究和信息交流。
三、国内海洋保护法律与政策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海洋环境保护领域的核心法律文件。
该法律规定了海洋环境保护的原则和目标,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海洋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
海洋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在当今社会,海洋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已成为全球关注的热点问题。
随着人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海洋生物资源的需求日益增加,但同时也给海洋生态系统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确保海洋生物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
本文将探讨海洋生物资源的重要性、当前面临的挑战以及应对措施。
一、海洋生物资源的重要性海洋生物资源是地球上最为丰富的资源之一,包括各种鱼类、贝类、海藻等。
它们不仅是人类重要的食物来源,还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
许多沿海国家和地区依靠海洋生物资源维持着他们的经济发展。
此外,海洋生物资源还是药物、化妆品、生物燃料等产业的重要原材料。
二、海洋生物资源面临的挑战尽管海洋生物资源对人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目前我们正面临着以下挑战。
1. 过度捕捞近年来,由于技术的进步和渔业生产的规模化,全球海洋渔业面临着严重的过度捕捞问题。
许多鱼种的数量已经急剧减少,甚至有些已经濒临灭绝。
这严重威胁到了海洋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 污染问题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导致大量废弃物和有害物质进入海洋,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
此外,海洋中的塑料污染也日益严重,对海洋生物造成了巨大的威胁。
3. 气候变化海洋温度的升高、海洋酸化等气候变化问题,也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分布和数量产生了影响。
一些海洋生物可能无法适应这些变化,从而导致它们的减少或灭绝。
三、海洋生物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的策略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来合理利用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
1. 加强法律与监管各国应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原则,加大对违规渔业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2. 推广可持续渔业实践可持续渔业实践是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关键。
它包括合适的渔业捕捞配额、渔具技术的改进、禁止非法捕捞等。
各国应该鼓励和支持渔民采用这些实践,以确保海洋生物的可持续利用。
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冲突分析
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冲突分析引言海洋生物资源是地球上最为丰富和多样化的资源之一,其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冲突日益突出。
在满足人类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同时,如何合理利用和保护海洋生物资源,成为当今全球面临的重要课题。
本文将针对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冲突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背景海洋生物资源是指海洋生物体及其组织、遗传物质、代谢物及其化学成分等,广义上还包括牠们处于的环境及其物理化学特征。
其种类繁多,包括鱼类、贝类、海藻、珊瑚、海洋微生物等。
这些资源既可以作为食物满足人类的需求,也可以用于药物研发、能源开发等方面。
二、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冲突1. 过度捕捞过度捕捞是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它导致了海洋生物资源的严重减少和生态系统的破坏。
部分捕鱼业者为了追求利润,不顾海洋生态的平衡,使用破坏性捕捞工具,捕捞不合规格的幼鱼,甚至违禁品种。
造成了多种鱼类资源的濒临灭绝,破坏了海底生物栖息地。
2. 破坏性捕捞工具某些捕捞工具具有破坏性,如拖网和刺网等。
拖网是一种大型渔网,它将撒网在海洋底部并采用拖拽的方式进行捕捞。
然而,拖网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导致底栖生物的死亡和海洋生态链的瓦解。
刺网使用尖锐的刺钩或者鱼叉。
尽管其捕获效率很高,但同时也对鱼类资源产生了很大的压力。
三、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冲突1. 建立保护区为了保护海洋生物资源,一些地区划定了保护区域。
然而,这种保护措施常常遭遇到利益冲突。
一方面,生物保护区的设立限制了渔民的捕鱼行为,导致一些渔民生计无着;另一方面,破坏性的渔业活动侵犯了保护区的生态系统,进一步加剧了资源匮乏和环境破坏的问题。
2. 污染和海洋保护随着人类活动的增加,海洋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威胁,如海洋油污染、废水排放、海洋塑料垃圾等。
这些污染物会导致海洋生物的损害和死亡,破坏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
保护海洋生物资源意味着减少污染,但这与经济发展和资源开发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
四、应对策略1. 制定科学合理的渔业管理政策国家和地区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渔业管理政策,限制过度捕捞行为,并提倡可持续的渔业发展。
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
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海洋是地球上最为广阔的生命赋存载体之一,孕育着众多珍贵的生物资源。
然而,随着全球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海洋生物资源面临着日益严重的破坏和过度利用的威胁。
为了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实现其可持续利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一、建立保护区建立海洋生物保护区是保护海洋生物的重要方式之一。
保护区可以限制捕捞和破坏性活动,保持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
同时,保护区也提供了研究海洋生物资源的机会,增加我们对海洋生物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制定保护措施。
二、加强监管和执法加强监管和执法是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关键。
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加大对非法捕捞和非法贸易的打击力度,制定更为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强海洋巡逻力量,建立有效的执法机制。
同时,加强监测和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应对海洋生物资源的问题,确保其可持续利用。
三、推广可持续渔业渔业是海洋生物资源的主要利用方式之一,推广可持续渔业是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重要举措。
可持续渔业包括科学管理捕捞力度和区域,设定合理的捕捞季节和尺寸限制,禁止捕捞濒危物种,推广渔具技术创新,培训渔民的可持续渔业知识和技能等。
通过实施可持续渔业,可以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减轻过度捕捞的压力,保障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需要倡导更加环保的生活方式,降低对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
减少和清理海洋垃圾,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促进海洋生态系统的恢复与稳定。
此外,加强对海洋气候变化的监测与预测,推动采取减少碳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也是保护海洋生物资源的重要方向。
总之,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通过建立保护区、加强监管和执法、推广可持续渔业和推动海洋环境保护,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实现其可持续利用,为后代留下一个繁荣的海洋生态系统。
只有通过全球合作和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守护好这片蓝色的海洋,让其中的生物资源得以永续。
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分析
海洋资源和环境保护问题分析海洋资源与环境保护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新鲜、健康的海产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海洋资源是各国多年来食品、药品、化工、燃料等多种重要物质的来源,不仅对于人类的生存有着重要的意义,而且也为国家的经济增长做出了贡献。
但是,由于人类的开发利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扩张,对海洋生态环境带来的破坏越来越严重,海洋资源和环境的保护问题日益重要。
本文分析了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优化开发和保护的措施。
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问题1. 资源浪费当前现状下,海洋中的许多物种仍然未得到开发。
与此同时,一些热门品种的过度开发使得许多其他的重要物种的数量下降。
对于被过度开发的种类,其资源消失是不可避免的。
2. 污染为了提高利润,许多企业不避免地使用了大量化学药品,并将化学剂、污染物排放至海洋中。
这种做法加快了海洋生物的死亡,并使海水变得更加污浊,威胁到了人类的健康。
3. 生态环境的破坏开发利用海洋资源的行为很容易导致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
例如,在提取石油、天然气时,使用的设施可能会对海洋生物造成剧烈的影响,并将海洋沉积物扰动,从而影响正常的生态平衡。
4. 开发难度和成本海洋采矿、渔业产品投放和人工鱼礁建设等都是需要大量资金支持的项目,它们的开发难度和成本都十分高昂。
海洋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1. 其他利益的占用一些企业或政府机构在开发时为了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将经济目标归之于环境保护问题的上升。
2. 缺乏执法机制对于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在各国海域之间的,很难得到严格监管。
同时,缺乏定期评估的机制,不能完全保障环境保护的执行过程。
3. 缺乏公共倡导许多人没有意识到保护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的必要性,而只关注着自己在短期内能够获得的利益。
4. 技术问题海洋资源保护方面的技术研究仍然在初步阶段,需要国际合作、资金投入和更多的科学研究。
优化开发和保护的措施1. 制定、强化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各国政府及其他国际机构应制定针对相关领域的法律、政策,构建法律框架,加强执法力度,及时解决海洋生态环境的敏感问题,大大提高保护水平。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挑战与机遇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挑战与机遇近年来,随着全球海洋生态系统的快速退化,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不仅对于维系生态平衡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至关重要,也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然而,实现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与机遇。
挑战一:人类活动的影响人类活动是当前海洋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最大威胁之一。
海洋过度捕捞、海底挖掘、海洋污染等迅速发展的经济活动,导致了海洋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使得许多物种面临灭绝的危险。
例如,过度捕捞导致了渔业资源的枯竭,损害了海洋食物链的完整性,对整个海洋生态系统的稳定性造成了巨大威胁。
挑战二:气候变化的影响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也对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构成了威胁。
海洋温度的上升、海平面的上升、海水酸化等气候变化现象,改变了海洋生态系统的生境条件,影响了海洋生物的繁衍和生存。
许多珊瑚礁因为水温过高而大规模死亡,海洋中的底栖生物也因为水温和水质变化而受到威胁。
挑战三:信息不对称与合作不足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需要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共同努力,但是当前存在信息不对称和合作不足的问题。
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在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目标、政策和措施上存在差异,没有形成统一的合作机制。
这导致了资源的浪费和保护工作的低效,同时也给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带来了困难。
机遇一:海洋保护区网络的建立近年来,各国开始重视海洋保护区的建立,努力构建海洋保护区网络,这为海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提供了机遇。
通过建立海洋保护区,可以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核心区域,帮助维持物种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并为保护海洋生物提供避难所。
机遇二:科技创新的应用科技创新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新的机遇。
例如,利用遥感技术、无人机和航天技术等,可以对海洋生态系统进行快速监测和评估,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同时,生物技术的发展也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了新的手段,例如基因编辑技术可以帮助恢复濒危物种的基因库。
海洋生物资源的国际法保护)[整理版]
《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国际法》导读此书是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刘丹博士的作品。
主要是关于海洋生物资源国际保护为主题,这是个前沿的课题。
本书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是海洋生物资源国际保护的理论依据。
而是海洋生物资源国际保护的法律规制和组织规制。
三是从国际法角度分析鱼类资源和哺乳动物的国际保护。
四是涉海生物资源国际争端和区域争端。
本书从法律规制和组织两个层面论述海洋生物资源的国际保护。
在法律规制层面,用历史方法梳理从公海自由的习惯法到《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其后的海洋生物资源国际保护的演化过程。
集中剖析海洋捕鱼绝对自由到相对自由,再到严格渔业管理制度的国际海洋法发展趋势,对涉多项国际海洋法公约的协定进行比较研究,结合国际环境法领域的基本原则分析其对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国际立法的深刻影响。
不限于现行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框架的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和管理“实然法”体制,结合近四十年来兴起的国际环境法作为海洋生物资源国际保护的理论依据,从物种角度对鱼类资源和哺乳动物的国际保护的理论依据中,除了从环境法和海洋法对海洋生物资源所涉术语进行考察外,还侧重论述海洋生物资源国际保护法的国际渊源。
选取不同时间对涉及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国际立法有重要意义的国际争端解决案例进行分析,同时对中日韩区域性渔业争端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
海洋生物资是指生命的、能自行增值和不断更新的海洋资源,是一类生活在海洋中可更新和再生的特殊资源,其自身具有特有的属性和变化规律。
海洋生物资源的主要特点是通过生物个体和种下群的繁殖、发育、生长和新老替代,使资源不断更新,种群不断获得补充,并通过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达到数量上的相对稳定。
一、本书的重点是海洋生物资源的国际保护机制完善。
(一)国际法律的缺陷。
1、国际法律规范缺乏协调。
海洋生物资源国际法律文件中,既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鱼类种群协定》《国际管理捕鲸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公约协定不仅众多分散,而且难免在职能和作用上存在重叠,由此带来的进一步问题就是由于这些公约或者协定所涉的区域性管理和安排同样也存在机构复杂、缺乏协调的问题。
我国濒临海洋生物保护研究
我国濒临海洋生物保护研究【摘要】海洋生物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加强对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是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近几年来,随着环境的持续恶化和人类的肆意杀戮,海洋物种的灭绝速度正在逐渐加快,这种现象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而且还严重影响了人类的生存和生活。
因此,加强对我国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关键词】海洋生物;资源保护近几年以来,随着环境的持续恶化和人类的肆意杀戮,海洋物种的淘汰速度正在逐渐加快,我们必须要正确认识海洋生物正在逐年减少这一现象。
如何保护管理好海洋生物资源,在中国海洋保护和管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结合海洋管理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保护管理制度,从而更好地推动中国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发展。
一、目前中国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现状我国是一个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的陆地大国,同时更是一个海洋大国,在我国三百多万平方公里的海域面积中蕴藏着非常丰富的海洋生物资源。
目前,我国已发现的海洋生物已经达到了两万六千多种,同时我国还具备了珊瑚礁、红树林等众多生态保护系统。
被称为是“海底森林”的红树林是属于常绿阔叶林的一种,红树林主要生长在亚热带海岸潮湿地域带上,红树林生态系统不但为两千多种鸟类和鱼类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繁殖环境,同时还在防护海岸、河水净化、湿地保护等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开始,城市建设和毁林围海造田等一系列的破坏性行为,致使红树林的面积在大幅缩减。
目前我国的红树林面积已经减少到了六十年前的百分之七十三左右,已经到了濒危境地,因此迫切需要国家加强对以红树林为代表的海洋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二、目前我国海洋生物资源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一、人类生存和生活方面的问题。
人类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大肆进行沿海建设,再加上逐年对海洋生物的过度开发利用,已经严重地破坏了海洋的生态环境。
人类为了牟取暴利,正在无节制地对海洋和海岸进行挖掘,不断攫取用于生产加工的海洋生物资源原材料。
国外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国内立法研究
国外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国内立法研究【摘要】本文主要研究国外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国内立法情况,通过对比分析国际海底资源开发规则,揭示我国海底资源开发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基于研究成果提出一些立法建议,以解决当前海底资源开发面临的挑战。
文章引言部分从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入手,为读者提供研究的基础和依据。
结论部分总结分析了研究成果,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外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立法情况,为我国海底资源开发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促进我国海底资源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国外、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立法、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规则对比分析、我国、立法现状、存在的问题、建议、总结分析、展望未来、研究成果。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海底区域资源开发是当前国际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海洋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全球资源的日益枯竭,海底资源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海底资源的开发利用与海域划界、环境保护、安全防护等问题密切相关,需要有明确的国内立法来规范和管理。
随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和国际社会对海洋事务的日益重视,各国对海底资源的开发也变得愈发活跃,国外已经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海底资源开发的立法和规定,以保障自身的利益和维护海洋环境的可持续性。
我国在海底资源开发立法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滞后和不足,需要加强相关研究和立法完善。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国外国际海底区域资源开发国内立法的研究,分析其现状与规则,并结合我国当前海底资源开发立法的情况,探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以期为我国海底资源开发立法提供参考和借鉴,推动我国海底资源开发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1.2 研究意义海底区域资源是人类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具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矿产等资源。
国外国际间对海底资源的争夺日益激烈,海底开发立法成为国内研究的重要议题。
研究海底资源开发立法的意义在于,它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防安全,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建设的若干建议
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建设的若干建议一、制定适用于海域的综合性法律。
2019年1月1日,我国首部用于调整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专门地方性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开创了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的先河,为国家和其他省份开展相关立法提供了样本和经验。
在此基础上,我国可借鉴日本针对单个海域立法的实践经验,着力制定一部适用于海域的综合性法律。
这部综合性法律首先应明确可持续发展和保护优先原则,并围绕这一原则充分考虑生境和物种的地域特征,实现对生物多样性更全面系统的保护,并重点突出对珊瑚礁等独特生物资源的保护。
与此同时我国还可制定具体标准来认定需要保护的濒危野生动植物,以明确保护的对象和适用范围。
还可将一些重要的相关制度如生态补偿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等纳入其中,以求与《野生动物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渔业法》等法律规范相协调。
二、构建海洋保护区网络系统以完善海洋保护区制度。
海洋保护区制度是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效手段之一。
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海洋保护区制度的现代化建设不能一味依靠过去经验,应当坚持现代信息技术运用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建设海洋保护区网络让海洋保护区真正成为功能互补、管理协调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方式。
加拿大对海洋保护区从划定到管理始终强调海洋保护区的整体性、代表性和连贯性,在海洋保护区网络体系建设领域成为了值得各国借鉴的优秀范例。
我国可借鉴加拿大经验,对海域海洋保护区进行整合和统筹,使其形成综合、协调的海洋保护区网络,并以之作为一种新型海洋生态系统保护手段。
在海洋保护区的管理问题上,我国可设立专门的海洋保护区管理机构,采取统一行动以加强对海洋保护区的合作监测与管理,通过统一规划和协调更好地对接生态文明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部署。
建立并固定自然资源、渔政、生态环境、旅游等多个部门之间的合作机制,建设信息平台以加强各海洋保护区之间的数据输送和分析,并推进科研机构、企业、高校和海洋保护区之间的合作交流,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学校、企业等社会力量在为海洋保护区提供技术支撑上的作用,完善海洋保护区的科技支撑体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问题探讨
[摘要]我国海域辽阔,海洋生物资源种类繁多,开发历史悠久。
研究我国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立法现状,分析法律规范的整体结构并找出其所存在的问题,有利于纠正现行立法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
[关键词]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一、我国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在海洋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都处于空白地带。
最近几十年,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立法才起步,并得到一定的发展。
(一)我国主要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了我国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对自然资源的侵占破坏。
这里的自然资源包括了种类繁多的海洋生物资源。
这是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在宪法中的仅有依据,也将是我国日后制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的宪法依据。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渔业法》。
该法自1986年7月1日施行,分别于2000年10月31日和2004年8月28日做了2次修正。
《渔业法》是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调整范围主要包括养殖业、捕捞业和渔业,其中渔业分为海洋渔业和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
作为海洋渔业的一部分,海洋生物资源养殖和捕捞的保护管理,自然归入《渔业法》调整。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十一次会议通过施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后,珍贵、濒危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就由该法调整。
至于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则仍然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此外,我国制定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法》等法律都涉及到了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
在海洋生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和保护上,国务院也颁布了一系列行政规范,譬如,1979年2月10日,国务院颁布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等。
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针对本省的具体情况颁布了相关的渔业管理条例。
这些法律和法规在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中也发挥着重要调整作用。
(二)我国加入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国际公约
为更加充分地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全面贯彻我国海洋生物保护的精神和彰显我国作为海洋大国在海洋资源保护方面的决心,我国加入了一系列海洋资源保护国际公约,签订了相关的国际文件,如我国作为签约国加入了《联合国海洋公约》、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我国加入的这些国际公约及相关国际文件,也是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法律渊源。
(三)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整体结构
我国海洋生物保护的现行法律规范中,呈现出以《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把海洋生物资源融合到自然资源中保护的概括性规定。
主要以《渔业法》辅之以《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单行法律作为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以国务院出台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条例作为具体性规范,
辅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的渔业管理条例的具体规范,进行共同调整。
此外,我国加入的海洋资源保护国际公约和国际文件也与国内法律在调整保护和管理上共同发挥作用。
这些规范共同构建起了我国现阶段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二、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现状的分析研究,可以得出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零散杂乱、缺乏针对性和集中性
我国现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整体结构中,虽然各法律规范均对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做了具体规定,但各法律呈零散状态,不够集中,相关内容多属点到即止甚至彼此发生冲突,规定的范围过于广泛。
而且各相关法律法规间关联性不强,在适用上杂乱无章,难以适用。
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内容过于粗糙,缺乏针对性和集中性。
在遇到具体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问题时,在适用法律上,往往会出现法律法规虽多,却难找到有效调整规范的困窘局面,从而造成法律适用上的困难。
(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没有从渔业立法中独立出来
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现行立法并没有从渔业保护立法中独立出来,海洋生物资源方面的法律依附于渔业法律规范,更没有制订相应的法律对海洋生物资源保护进行专门性调整。
例如,《渔业法》的分则主要从养殖和捕捞两方面对渔业发展利用做出一般性规定,没有涉及专门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问题。
海洋生物资源在养护、管理和利用等各方面与内陆生物资源都存在着较大区别,用同一法律制度进行规定,难免有不当和不健全之处。
笔者认为,《渔业法》等法律属于陆地资源立法的延伸,没有很全面地顾及海洋资源本身的独特性。
而在海洋生物被频繁开发的阶段,人们在海洋生物开发和捕捞过程中所涉及的复杂关系已经远超出传统渔业的调整范围。
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新问题皆有其独特性和专业性,已不再是传统渔业规范所能有效调整的,需要有一部专门统一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来进行有效地规范和调整。
[参考文献]
[1]王秋实.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初探[J].华章.
[2]贾晓辉.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以为主线[D].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基金项目]本文受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