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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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问题探讨
[摘要]我国海域辽阔,海洋生物资源种类繁多,开发历史悠久。研究我国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立法现状,分析法律规范的整体结构并找出其所存在的问题,有利于纠正现行立法的不足,进一步完善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
[关键词]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一、我国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在海洋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都处于空白地带。最近几十年,我国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的立法才起步,并得到一定的发展。
(一)我国主要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法规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规定了我国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对自然资源的侵占破坏。这里的自然资源包括了种类繁多的海洋生物资源。这是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在宪法中的仅有依据,也将是我国日后制定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的宪法依据。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四次会议通过了《渔业法》。该法自1986年7月1日施行,分别于2000年10月31日和2004年8月28日做了2次修正。《渔业法》是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领域的重要法律,调整范围主要包括养殖业、捕捞业和渔业,其中渔业分为海洋渔业和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作为海洋渔业的一部分,海洋生物资源养殖和捕捞的保护管理,自然归入《渔业法》调整。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十一次会议通过施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出台后,珍贵、濒危海洋生物资源的保护,就由该法调整。至于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则仍然适用渔业法的规定。此外,我国制定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森林法》、《水法》等法律都涉及到了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
在海洋生物资源的监督管理和保护上,国务院也颁布了一系列行政规范,譬如,1979年2月10日,国务院颁布了《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2006年2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农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等。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都针对本省的具体情况颁布了相关的渔业管理条例。这些法律和法规在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中也发挥着重要调整作用。
(二)我国加入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国际公约
为更加充分地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全面贯彻我国海洋生物保护的精神和彰显我国作为海洋大国在海洋资源保护方面的决心,我国加入了一系列海洋资源保护国际公约,签订了相关的国际文件,如我国作为签约国加入了《联合国海洋公约》、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我国加入的这些国际公约及相关国际文件,也是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的法律渊源。
(三)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整体结构
我国海洋生物保护的现行法律规范中,呈现出以《宪法》作为根本大法,把海洋生物资源融合到自然资源中保护的概括性规定。主要以《渔业法》辅之以《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单行法律作为保护的主要法律依据,以国务院出台的《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等条例作为具体性规范,
辅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订的渔业管理条例的具体规范,进行共同调整。此外,我国加入的海洋资源保护国际公约和国际文件也与国内法律在调整保护和管理上共同发挥作用。这些规范共同构建起了我国现阶段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体系。
二、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现行立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现状的分析研究,可以得出其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零散杂乱、缺乏针对性和集中性
我国现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规范的整体结构中,虽然各法律规范均对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做了具体规定,但各法律呈零散状态,不够集中,相关内容多属点到即止甚至彼此发生冲突,规定的范围过于广泛。而且各相关法律法规间关联性不强,在适用上杂乱无章,难以适用。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规范内容过于粗糙,缺乏针对性和集中性。在遇到具体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问题时,在适用法律上,往往会出现法律法规虽多,却难找到有效调整规范的困窘局面,从而造成法律适用上的困难。
(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立法没有从渔业立法中独立出来
我国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现行立法并没有从渔业保护立法中独立出来,海洋生物资源方面的法律依附于渔业法律规范,更没有制订相应的法律对海洋生物资源保护进行专门性调整。例如,《渔业法》的分则主要从养殖和捕捞两方面对渔业发展利用做出一般性规定,没有涉及专门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问题。海洋生物资源在养护、管理和利用等各方面与内陆生物资源都存在着较大区别,用同一法律制度进行规定,难免有不当和不健全之处。
笔者认为,《渔业法》等法律属于陆地资源立法的延伸,没有很全面地顾及海洋资源本身的独特性。而在海洋生物被频繁开发的阶段,人们在海洋生物开发和捕捞过程中所涉及的复杂关系已经远超出传统渔业的调整范围。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中出现的新问题皆有其独特性和专业性,已不再是传统渔业规范所能有效调整的,需要有一部专门统一的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来进行有效地规范和调整。
[参考文献]
[1]王秋实.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制度初探[J].华章.
[2]贾晓辉.海洋生物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研究——以为主线[D].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
[基金项目]本文受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