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药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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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药品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工艺试验中心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严格规范工艺试验中心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适用于湖北尊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艺试验中心(简称“试验中心”)药品的管理。
3.药品管理制度内容
试验中心应存放适量需用的药品。
化学药品存放时要分类,可分为化学常用药品、化学危险药品等。
化学药品的申购。
试验中心的药品由试验中心负责人负责保管,随时检查药品的使用情况,发现药品存放量不足时,应实际需求填写物料采购申请单,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采购员进行采购。
药品到货后由采购人员通知试验中心技术员对购买的药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后入库,否则不予入库。
试验中心的检验药品及器皿由试验中心技术员对其负责摆放,严禁危险药品、普通试剂、玻璃仪器、常用药品在同一层货架摆放。
任何人在领用药品时必须填写药品领用记录,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药品,不得浪费药品,不得将药品转送他人。如发现要追究责任。
化学危险品的存贮。
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存贮,并做好标识。
毒害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保持药瓶密封性。
强酸类: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
强碱类: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注意防潮和雨淋,应与易燃或可燃物及酸类分开存放。使用时应注意防护措施。
易燃易爆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处、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应与氧化剂、强酸、强碱等分开存放。
应尽量控制化学药品的库存量。
要注意化学试剂的存放期限、一些试剂在存放过程中逐渐变质,甚至形成危害物。
试验中心药品领用要求。
试验中心药品的领取由技术员具体负责,领用人在领取后必须填写领用记录。
有毒、特别是剧毒的药品应存放在柜中,必须做到双人双锁管理领用:试验中心在药品库房放置专门保存有毒药品的药品柜,药品柜上两把锁,钥匙分别由试验中心负责人和技术员保管,在领用有毒药品时必须试验中心负责人与技术员同时在场方可领用,同时
由试验中心负责人进行签字确认。岗位人员使用剩余后的化学有毒药品必须在当天交回技术员处,由技术员确认后通知试验中心负责人将未使用完的有毒药品重新入库。
各类化学药品的使用。
药品配置必须按照药品配置方法由专业人员配置,并在试剂瓶上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配置时间、配置人(标准溶液应标明试剂名称、试剂浓度、标定日期、标定人等),无特殊要求的可以直接放在药品架上,需要干燥存放的药品必须存放在干燥器中。
标准溶液标定时应准确无误,填写《标准溶液配置与标定记录》。
药品在使用时个人防护工作。
禁止用口尝、直接鼻溴、手接触等直接方法来鉴别化学药品。
用移液管、吸管吸取药品时、严禁用嘴吸取。
药品在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严禁直接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要轻拿轻放,小心注意烫伤。
使用浓酸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在使用时必须先进行标明,不能标明时严禁使用。
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免药品泄露。
废弃物的处理。
使用后的废酸等化学药品应由专人负责处理,并填好处理记录,不得随意抛弃污染环境。
处理实验废液时,必须戴上手套和实验外衣等防护用品,每次倾倒废物之后应盖紧容器,防止散逸出烟和蒸汽。
处理固体废弃物时应注意粉尘的污染,戴好防尘护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