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价款评估方法.
采矿权价款评估方法讲解
第2章采矿权评估方法采矿权评估,发生在探矿权人放弃优先采矿权并依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人依法转让采矿权之时。
这时,一般都探明了矿产储量,获得的地质、技术、经济信息也比较充分,其评估方法也比较固定。
采用的评估方法是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可比销售法。
其中,探矿权人放弃优先采矿权并依法转让探矿权,但其评估方法则应完全按采矿权评估方法进行,即可用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可比销售法。
2.1 贴现现金流量法贴现现金流量法,即DCF(discounted cash flow)分析法,是采矿权评估广泛利用的基本方法之一。
由于采矿权是企业法人财产权,属企业资产,它具备独立的能够连续获得预期收益的能力,且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够用货币来计算,资产未来的收益中包含风险收益等前提条件,所以采矿权评估可以使用贴现现金流量法。
国内通常将它称为“收益现值法”。
国际上也普遍采用此法对采矿权进行价值评估。
但在具体应用上,由于采矿权的特殊性,在现金流量分析运用和采用参数上,与一般资产评估应用有所不同。
2.1.1贴现现金流量法的方法原理贴现现金流量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这种方法是基于:无论谁占有该资产,都能获得一定的期望收益,而且在产权交易中,无论是买者还是卖者,所获得或支付的货币量都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的期望收益折现值。
那么,究竟获得或支付多少货币量才算公平,它又基于一个最基本的经营法则,即在未来经营中谁都应获得风险以外的超额收益,但都不能获得全部风险外的超额收益。
这就意味着交易价值是超额收益中的一部分,如何把这部分切割分离,我们采用反算方法,即要把对方应该获得的收益(包括超额收益),都应切割过去,剩余的净收益(或称净利润)就是采矿权的价值。
所以,贴现现金流量法原理也是利用现金流量的原理,反算切割剩余定价的。
2.1.2贴现现金流量法的计算方法根据DCF的计算原理,采用与国际通用的DCF法有所不同的贴现现金流量法评定采矿权转让价格,有三种计算公式:用上述三种方法计算的结果有差别应该说是正常的。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2023) 本指南所指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是矿业权评估机构及其矿业权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矿业权评估准则,遵循评估原则,为委托人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提供评估服务,并出具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1基本要求1.1开展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矿业权评估准则。
1.2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业务,应当由委托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选择矿业权评估机构承担。
矿业权评估机构应当依据其与委托人签订的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估事项、相关具体要求以及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规定确定评估基本事项与相关评估参数。
1.3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矿业权价值评估专业矿业权评估师承办;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应当由承办该项业务的矿业权价值评估专业矿业权评估师签字盖章并加盖矿业权评估机构印章。
1.4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结论仅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时参考使用,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际确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金额不必然相等。
1.5本指南规定的事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2委托人委托人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
3评估基准日3.1评估基准日应当由委托人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3.2评估基准日一般为月末,表述方式为××××年××月××日。
4评估对象与范围4.1评估对象为探矿权、采矿权以及与矿产资源所有权相关的权益等。
4.2矿业权评估范围一般包括下列要素:4.2.1探矿权:勘查项目名称、地质勘查阶段、勘查矿种、勘查(区)范围,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类型及数量等。
4.2.2采矿权:矿山名称、开采矿种、开采方式、生产规模、矿区范围(含开采深度)、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范围、资源储量类型及数量等。
5评估依据评估依据包括法律法规、经济行为、矿业权权属、评估参数选取依据等。
采矿权价款评估
采矿权价款评估
采矿权价款评估是对矿区内采矿权的价值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
评估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合理的采矿权价款,使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能够达成公平合理的交易。
采矿权价款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首先,对矿区内的矿产资源进行评估,包括矿石储量、品位、开采难度等。
这些因素直接影响到矿产资源的价值。
矿石储量越大、品位越高、开采难度越小,矿产资源的价值就越高。
其次,要考虑到市场行情的变化。
市场对于矿产资源的需求和供应状况会直接影响到矿产资源的价格。
如果市场对于某种矿产资源的需求大于供应,那么该矿产资源的价格就会相应上涨;反之,则会下跌。
因此,了解当前市场行情对于采矿权价款评估来说非常重要。
再次,考虑矿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不同的地区对于矿产资源的开采有不同的管理和监管要求。
购买采矿权的一方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这可能会影响到采矿权价款的定价。
最后,还要考虑到矿区内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
优质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环境条件可以降低采矿成本,提高矿产资源的价值。
因此,对矿区内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进行评估也是采矿权价款评估的重要内容。
综上所述,采矿权价款评估是一个综合考量矿产资源质量、市场行情、法律法规和政策、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等因素的过程。
只有在对这些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才能确定合理的采矿权价款,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交易环境。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在当今的经济社会中,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对于国家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是指国家将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依法收取的费用。
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则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依法收取的价款。
首先,我们来谈谈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标准。
这一标准通常是根据矿区面积来确定的。
以探矿权为例,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的使用费可能为 100 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 100 元,但最高不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 500 元。
对于采矿权,按照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每平方公里每年 1000 元。
采矿权使用费的缴纳方式通常是按年度进行。
采矿权人应当在每年的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采矿权使用费。
如果未按时缴纳,可能会面临滞纳金的处罚,并可能影响其采矿权的正常行使。
接下来,我们探讨一下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确定方式。
价款通常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来确定。
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在出让探矿权采矿权时,需要对其进行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价款。
评估的方法和参数选择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
在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的缴纳方面,采矿权人应当在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时,一次性缴纳或者分期缴纳。
如果选择分期缴纳,首次缴纳的数额不得低于应缴数额的 20%,并且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的两年内缴清全部价款。
对于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管理,有着严格的制度和规定。
这些费用和价款应当全额纳入国家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主要用于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以促进矿产资源领域的持续发展。
同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这些费用和价款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防止出现截留、挪用、侵占等违规行为。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录入人:地质队[ 2011-8-30 20:34:06 ]【字体:大中小】自动滚屏(右键暂停)1 适用范围本应用指南适用于以处臵矿业权价款为目的的评估,包括各种形式的矿业权出让、转让或者企业股权转让以及其他经济行为中需要处置矿业权价款的评估。
对涉及部分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等矿业权价值分割估算矿业权价款的,应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 定义为本指南的需要,使用下列定义:(1)矿业权价款,是由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确定使用的特殊概念,现阶段指国家出资勘查投入的权益价值和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所分享的权益价值。
一般包括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无风险或低风险矿产的矿业权,或者矿业权人转让未进行有偿处置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以及根据国家矿业权有偿取得政策规定,向矿业权受让人或矿业权人收取的款项。
(2)矿业权出让,是指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以批准申请(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向申请矿业权的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
(3)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等形式依法转移矿业权的行为。
(4)国家出资,是指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或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各种基金以及专项经费等安排用于矿产资源勘查投入。
以往其他经济类型的勘查投入且目前矿业权已经灭失的,也视同国家出资。
3 应用指南3.1 总体要求3.1.1 执行矿业权价款评估业务,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1.2 委托方原则上为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3 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3.1.4 矿业权权属包括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矿业权管理机关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矿业权管理机关委托评估范围文件。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100-2008)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 20100-2008)1.适用范围本应用指南适用于以处置矿业权价款为目的的评估,包括各种形式的矿业权出让、转让或者企业股权转让以及其他经济行为中需要处置矿业权价款的评估。
对涉及部分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等矿业权价值分割估算矿业权价款的,应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定义为本指南的需要,使用下列定义:(1)矿业权价款,是由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确定使用的特殊概念,现阶段指国家出资勘查投入的权益价值和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所分享的权益价值。
一般包括矿业权登记管理部门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无风险或低风险矿产的矿业权,或者矿业权人转让未进行有偿处置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以及根据国家矿业权有偿取得政策规定,向矿业权受让人或矿业权人收取的款项。
(2)矿业权出让,是指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以批准申请(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向申请矿业权的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
(3)矿业权转让,是指矿业权人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和矿业股票上市等)等形式依法转移矿业权的行为。
(4)国家出资,是指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或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各种基金以及专项经费等安排用于矿产资源勘查投入。
以往其他经济类型的勘查投入且目前矿业权已经灭失的,也视同国家出资。
3.应用指南3.1总体要求3.1.1执行矿业权价款评估业务,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1.2委托方原则上为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1.3根据矿业权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评估报告需报送备案后使用。
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3.1.4矿业权权属包括有效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矿业权管理机关划定矿区范围的批复文件、矿业权管理机关委托评估范围文件。
《矿业权评估指南》
《矿业权评估指南》(2006修订)――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目录第一章收益途径评估方法 (1)第一节现金流量法 (1)第二节收益法 (5)第三节收益权益法 (8)第四节现金流量风险系数调整法 (11)第五节约当投资-现金流量法 (14)第二章收益途径评估方法的参数及选取 (16)第一节资源储量和可采储量 (16)第二节生产能力与服务年限 (20)第三节产品方案与采选(冶)技术指标 (25)第四节销售收入 (27)第五节投资 (29)第六节成本费用 (35)第七节税金及附加 (41)第八节折现率与折现系数 (43)第九节采矿权权益系数 (44)评估基准日选取 (46)矿业权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和参数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下同)评估收益途径评估方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矿业权所包括的矿产资源储量在未来开发预期收益的现值来确定被评估矿业权价值的一类评估方法。
收益途径是被较广泛采用的矿业权价值评估途径,易于为买卖双方所接受。
该途径评估方法是基于人们根据对矿业权价值的认识,通过将地质的、采矿的、选矿的和经济的等知识、经验和实践的综合运用,对矿业权价值做出评价和估算。
因此,合理地确定技术、经济等评估参数,是该途径评估方法应用的关键。
采用收益途径进行矿业权评估时,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和遵循的假设条件:一、前提条件1.评估对象未来的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2.获得评估对象未来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3.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二、假设条件1.产销均衡原则,即生产的产品当期全部实现销售;2.评估设定的市场条件固定在评估基准日时点上,即矿业权评估时的市场环境、价格水平、矿山勘查和开发利用技术水平等以评估基准日的市场水平和设定的生产力为基点。
设定的生产力水平(以下相同)与评估目的相关,对于以收取矿业权价款为目的的出让评估以及以公平交易为目的的转让评估指社会平均生产力水平;对某些评估目的,如矿业权抵押贷款、上市或一般卖方的出价决策咨询,可以指矿业权人真实、实际的生产力水平。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的意见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6.07.26•【字号】黔国土资发[2006]44号•【施行日期】2006.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价款评估工作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6]44号2006年7月26日)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为贯彻落实《关于改进采矿权价款评估工作的意见》(黔国土资发[2005]139号),全面启动我省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现就矿业权价款计算与缴纳提出如下意见。
一、矿业权价款计算取值。
(一)探矿权、采矿权价款计费单价按黔国土资发[2005]139号文执行;(二)储量取值:1、探矿权:以国家矿产地的地质勘查报告提交的"资源储量"为计算值;2、采矿权:以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本矿区范围内经核准的储量核实报告中的"资源储量"为计算值;二、计算方法:(一)探矿权价款(万元)=国家矿产地范围内总的资源储量(万吨)÷国家矿产地的面积(平方公里)×探矿权人申请的矿区与国家矿产地重叠部份的面积(平方公里)×价款单价(元/吨)(二)采矿权价款(万元)=采矿权人申报的矿区范围内经核准的资源储量(万吨)×价款单价(元/吨)三、矿业权价款计算单位及要求。
贵州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为价款计算单位,工作经费在规划院收取的矿产资源储量审查费用中列支。
价款计算按厅统一制定的矿业权价款计算表开展计算工作(见附表)。
四、矿业权价款缴纳。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省国土资源网站()上发布价款缴纳的企业名单及相关要求,地、县国土资源局应告知矿山企业随时登陆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矿业权人按公告要求到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指定的银行缴纳价款,凭银行缴款凭证并携带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矿业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收文回执原件到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中心领取矿业权证书。
矿山价款简述
晕,我上次看错了,没看到你说的是探矿权的价款~你要是只缴纳了探矿权价款,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是依然要缴纳采矿权价款的~~不过可能会有部分的优惠。
也就是你所说的扣除所交部分,因为采矿权的价款是按评估储量来缴纳的~~每吨多少钱,矿种不同钱也不同~采矿权价款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只需缴纳一次,是以所在地市,县二级缴纳,市局收40%县局收60%。
矿山开采后,以每年的开采量,缴纳采矿补偿费,费率2%煤矿3%每年要交采矿权使用费,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下500元别的不用交了就~~~当然这是在国土资源部门交的,别的部门我不清楚要交多少~是需要再缴纳采矿权的价款的(也叫资源价款),在河南这一吨收费是3-5元,总的资源价款就是根据你的评估储量来计算的。
要是你的评估储量做的时候让地调队做的少一点,就会低一些。
但是资源少了,采矿权的年限也会同样跟着减少一些,这些是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来说得。
采矿权价款是指国家将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出让给采矿权人,按规定向采矿权人收取的价款。
采矿权价款法人收取标准:采矿权价款以国土资源管理机关确认的评估价格为依据,一次或分期缴纳,采矿权价款缴纳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
此外,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是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分期缴纳价款的采矿权人,应在价款评估备案后2个月内,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和分期缴款方案。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分期缴纳价款的期限、金额等进行审核后,发出“缴款通知书”。
不需要,已经缴纳了探矿权价款在办理探转采的时候是不需要在缴纳采矿权价款的。
但是相关税费还是要交的。
比如矿产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
探矿权价款,采矿权价款。
价款费用是最高的,我擦!!!此外,国土资源部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在3000万元以下的,价款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由地方登记发证的矿业权,采矿权价款一次性缴清的标准,是由各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制定的。
采矿权价款如何计算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采矿权价款如何计算
计算公式为:
采矿权价款=基础价格乘以资源占用量乘以综合系数
1、调整煤炭成本项目构成。
原选煤成本项目由现行的材料、提取包干工资、提取职工福利费、电力、折旧、提取井巷工程费、提取维简费、修理费、地质塌陷补偿费、应摊劳动保险费和其它支出等十一项构成。
按照改革发展的需要,调整为材料、电力、职工工资及费用、修理费、折旧、维简费、安全费用、资源费用、环境治理补偿费、提取发展资金、其它支出等十一项构成。
要界定各成本项目的使用范围。
如职工工资及费用,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其它相关支出。
把现行的提取包干工资、提取职工福利费和应摊劳动保险费合在一起,全面反映企业职工人力费用。
资源费用,包括为获得探矿权、采矿权支付的价款; 支付的探矿权和采矿权使用费;资源税、资源补偿费、获得探矿权后的资源勘探费支出等,全面反映煤炭资源成本。
2、新增成本项目的核算。
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山西省煤炭
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试点和煤炭企业会计核算的特点,慎重研究确定新增成本项目的核算办法。
如资源费用的核算,要明确各项要素费用的汇集、分配和核算。
一是矿业权价款的核算。
(1)煤炭企业不管以什么方式有偿使用探矿权、采矿权,都通过无形资产科目。
浅谈矿产资源采矿权价款的评估确定
一
、
现行 采矿 权价 款 的评估 确 定
是 国土 资 源 部 门成 立 南纪 检 人 员 与专 业 业
在对二 三 类 矿 采 矿 权 价 款 收入 的专 项 监 督 检 查
务 人员 联 合 参加 的采矿 权 价款 评估 审查 领 导小 组 , 并 拟 定 采 矿 权 价 款 评 估 实施 方 案 。 二 是公 布 参 加 采矿 权 价 款评 估 中介 机 构 的报 名 申请 , 并介 绍 对评
的模 式 在运 作 , 但 在 非税 收 入 收缴 情 况全 国联 动 专 项检查过程 中 , 从 财 政 监 督 的视 角来 看 , 采 矿 权 价
布公 告 。 公 告 中 明确 提 出评 估 中介 机 构 所 应 具 备 的 资格 、 资质 , 评估 专 业 人员 所 应 具 备 的专 业 背 景 以及 执业 年 限等 等 。其 次 , 是公 开选 择 采 矿权 价 款 评 估 机构 , 在对 申请报 名 的评 估 机构 进 行 资质 审 核 的 同时 , 还要 严 格 审查 评估 机 构 申报 的评估 项 目与 矿 业 权 申请 人 无 任 何 利 害 、 利益关 系 , 并 且 在 两 年
双 方权 利 义 务 规定 明确 , 对评 估 范 围 、 目的 , 违 约责
级职能的变更导致严重缺乏业务技术熟练干部 , 许
多县 国 土部 门 的业 务 人 员 不 熟 悉 采 矿 权 的评 估 业
基 本做 到 了 以下 几点 :
( 一) 信 息公 开
出“ 在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领 域及 管辖 海 域 勘 查 、 开 采 矿产资源 , 均 须按 规 定 缴 纳探 矿 权 采 矿 权 使 用 费 、 价款” 。第 四 条规 定 “ 采 矿 权 价 款 是 国家 将 其 出 资 勘查 形 成 的采 矿 权 出让 给 采 矿权 人 , 按 规定 向采 矿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最新)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最新)1.适用范围本应用指南适用于以处置矿业权价款为目得得评估,包括各种形式得矿业权出让、转让或者企业股权转让以及其她经济行为中需要处置矿业权价款得评估。
对涉及部分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等矿业权价值分割估算矿业权价款得,应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得相关规定执行。
ﻫ2。
定义ﻫ为本指南得需要,使用下列定义:ﻫ2、1矿业权价款,就是由矿业权管理机关确定得特殊概念,现在一般就是指国家出资勘查投入得权益价值与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权人所分享得权益价值。
现在一般包括矿业权登记管理部门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得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得矿产地、无风险或低风险矿产得矿业权,或者矿业权人转让未进行有偿处置得国家出资勘查形成得矿产地得矿业权,以及根据国家矿业权有偿取得政策规定,向矿业权受让人或矿业权人收取得款项.ﻫ2、2矿业权出让,就是指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以批准申请(协议)、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向申请矿业权得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得行为.2、3矿业权转让,就是指矿业权人以出售、作价出资(包括合资、合作经营与矿业股票上市等)等形式依法转移矿业权得行为.2、4国家出资,就是指中央财政、地方财政或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使用费与价款收入、各种基金以及专项经费等安排用于矿产资源勘查投入。
以往其她经济类型得勘查投入且目前矿业权已经灭失得,也视同国家出资.3.应用指南ﻫ3、1执行矿业权价款评估业务,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有关规章与规范性文件。
ﻫ3、2委托方原则上应就是矿业权管理机关,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得除外。
ﻫ3、3评估报告需有关规定报送备案,评估结论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3、4权属依据包括有效得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或者矿业权出让机关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文件、矿业权管理机关委托评估范围文件。
ﻫ3、5矿业权评估,尤其就是采矿权评估及勘查程度较高得探矿权评估,宜将评估对象得评估范围作为整体进行评估;但对评估对象面积较大且其勘查工作程度差别较大得探矿权评估项目,可以按勘查工作程度分区,采用不同得评估方法分别估算后加与得出评估对象得评估价值.3、6探矿权评估,尤其就是低勘查程度得探矿权评估,宜将评估范围内当前条件下可勘查开发利用且允许勘查得矿产全部纳入评估范围。
天津市地热采矿权价款计算方法
天津市地热采矿权价款计算方法天津市地热采矿权价款计算方法是确定地热资源开采权价值的重要工具。
该计算方法基于地热资源的质量、储量、开发难度等因素,通过科学的评估和计算,为地热资源开采权的出让和转让提供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天津市地热采矿权价款计算方法的原理、步骤和应用实例。
天津市地热采矿权价款计算方法基于地热资源的质量、储量、开发难度等因素,采用综合评价法、类比法、市场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其中,质量因素主要包括地热水的温度、矿物质含量、开采难度等;储量因素考虑地热水的可开采量及服务年限;开发难度因素则考虑地质条件、工程技术要求等因素。
通过赋予各因素相应的权重,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得出地热采矿权价款。
收集资料:收集与地热资源相关的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开采技术条件等,了解地热资源的分布、质量、储量及开发难度。
建立模型:根据收集的资料,建立地热资源价值评估模型,确定各因素的权重和评分标准。
评估因素:对每个因素进行评估,给出相应的分数,结合权重计算出地热资源的总价值。
调整系数:考虑市场供求、政策法规等因素,对计算出的地热采矿权价款进行适当调整。
得出结果:根据调整后的系数,得出最终的地热采矿权价款。
以天津市某地区为例,该地区拥有丰富的地热资源,水温较高,矿物质含量丰富。
根据收集的资料和评估模型,对该地区的地热采矿权价款进行计算。
经过评估,该地区地热资源的总价值为1亿元,结合市场供求和政策法规因素调整后,最终得出地热采矿权价款为8000万元。
天津市地热采矿权价款计算方法是确定地热资源价值的重要工具,通过科学的评估和计算,为地热资源开采权的出让和转让提供依据。
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热资源特点和质量、储量、开发难度等因素进行具体评估,以确保地热采矿权价款的合理性。
政府应加强对地热资源的管理和监管,确保采矿权的合法性和可持续性利用。
天津市养老保险计算方法是什么?天津养老保险计算方法以缴费年限为标准,按照缴费年限的多少来计算基本养老金的金额。
矿权价款制度及在经济评价中的处理方法
矿权价款制度及在经济评价中的处理方法发表时间:2017-11-21T11:15:38.13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23期作者:徐子荣[导读] 摘要:深度解析矿权的概念及资产属性,矿权在实际操作中的缴纳方式以及矿权在经济评价中的计入方式及处理方法。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陕西西安 710000摘要:深度解析矿权的概念及资产属性,矿权在实际操作中的缴纳方式以及矿权在经济评价中的计入方式及处理方法。
关键词:矿权;缴纳;经济评价一、矿权的概念及制度1、矿权的概念矿权是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合称。
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而采矿权则是对矿产资源开采工作阶段的权利,其内容包括采掘矿产资源并获得、销售矿产品等权利。
采矿权和探矿权常作为一对相伴相生的权利,共性与个性并存,二者紧密相联。
2、矿权的出让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驶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同时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出让新设探矿权、采矿权,除按规定允许以申请在先方式或以协议方式出让的以外,一律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竞争方式出让。
虽然开采企业不拥有矿业资源所有权,但可依法进行转让等可为企业带来一定效益的经济活动。
3、矿权的计价方式价款是按工业资源/储量计算的。
工业资源/储量=探明的资源量(331)+控制的资源量(332)+推断的资源量(333)矿井设计储量=矿井工业储量-设计计算的井田境界、断层、村庄等永久保护煤柱损失资源量。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矿井设计储量-工业场地保护煤柱、井下主要大巷煤柱资源量)×盘区回采率。
根据《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厚煤层盘区回采率不应小于75%,中厚煤层盘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0%,薄煤层盘区回采率不应小于85%。
4、矿权的资产属性矿权是近来理论界议论的热门话题,一般认为矿权不具备实物形态,与无形资产性质相近,因此煤炭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将其归属于的无形资产。
矿业权价款评估规程
矿业权价款评估规程篇一: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CMVS-20210-2021) 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1、适用范围本应用指南适用于以处置矿业权价款为目的的评估,包括各种形式的矿业权出让、转让或者企业股权转让以及其他经济行为中需要处置矿业权价款的评估。
对涉及部分属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等矿业权价值分割估算矿业权价款的,应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2、定义为本指南的需要,用法下列定义:(1)入的权益价值和国家作为矿产资源全部权人所分享的权益价值。
一般包括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出让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依法收归国有的矿产地、无风险或低风险矿产的矿业权,或者矿业权人转让未进行有偿处置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以及依据国家矿业权有偿取得政策规定,向矿业权受让人或矿业权人收取的款项。
(2)向申请矿业权的民事主体授予探矿权、采矿权的行为。
(3)等形式依法转移矿业权的行为。
(4)国家出资,是指___财政、地方财政或___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以地质勘探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业权用法费和价款收入、各种基金以及专项经费等支配用于矿产资源勘查投入。
以往其他经济类型的勘查投入且目前矿业权已经灭失的,也视同国家出资。
3、应用指南3.1 总体要求3.1.1 性文件。
3.1.23.1.3 评估基准日起一年。
3.1.4 的批复文件、矿业权管理机关托付评估范围文件。
3.1.5 矿产地(或潜在矿产地)作为整体进行评估;但对评估对象对应的矿产地(或潜在矿产地)面积较大且其勘查工作程度差别较大的探矿权评估项目,可以按勘查工作程度分区,采纳不同的评估方法分别估算后加和得出评估对象的评估价值。
3.1.6 探矿权评估,尤其是低勘查程度的探矿权评估,宜将评估范围内当前条件下可勘查开发利用且允许勘查的矿产全部纳入评估范围。
采矿权评估及勘查程度较高的探矿权评估,应依据矿业权管理机关看法、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看法等,对矿床中共生、伴生有用组分矿产,凡其综合开发利用属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环境上允许的,应与主矿种一起纳入评估范围。
砂石采矿权价款评估参考
砂石采矿权价款评估参考
近年来,砂石采矿成为了一项相对热门的投资项目。
而作为这一
投资过程中重要的一环,砂石采矿权价款的评估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砂石采矿权价款评估的基本概念。
砂石采矿
权价款是指,按照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矿业权证书所规定的赔偿标准
计算,对矿产资源采矿权的转让所取得的价款。
这一定义简要明确了
采矿权价款的计算方式,但我们需要了解更多的细节信息才能进行一
次准确而全面的评估。
其次,我们需要考虑评估中会面临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矿区产量
与质量。
砂石采矿权价款的计算最终会以产量和质量作为依据。
因此,在评估采矿权价款时,必须充分考虑矿区内矿石产量和质量的影响因素。
包括地质情况、采矿设备制造商、生产流程、采矿工艺等因素。
其次,在评估采矿权价款时,还必须考虑政策因素。
矿区所在的
行政区域、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对矿产资源的保护措施等,都可能
对采矿权价款的计算产生影响。
最后,采矿权价款的计算还必须考虑市场因素。
采矿企业经营情
况和所在的市场经济环境,都可能影响采矿权价款的计算。
综合以上因素,对砂石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时,需要严谨又全面
的考虑各种因素。
通过逐一分析矿区质量、政策因素和市场情况,来
得出一份准确的评估报告。
总之,对砂石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是一项充满挑战的工作。
评估人员需要在深入了解矿区情况、市场动态以及政策背景的前提下,运用先进的评估方法和工具,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才能得到准确且有指导意义的评估结果。
采矿权价款评估费处置方法
采矿权价款评估费处置方法1. 引言1.1 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重要性采矿权价款评估费是指在采矿权转让或评估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
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直接关系到采矿项目的成本和效益。
在采矿权转让过程中,评估费用的合理确定将直接影响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分配,对于确定合理的转让价款具有重要意义。
在评估采矿权价款时,需要考虑项目的潜在价值、产矿能力、地质勘查情况等多个因素,这些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进行精确评估,以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采矿权价款评估费也是采矿权市场的重要参考指标。
评估费用的高低直接反映了采矿权的交易活跃程度、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有助于市场参与者了解采矿权市场的实际情况,为投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重要性在于其直接关系到采矿项目的交易、评估和管理过程,影响着相关方在决策和操作中的利益和风险。
合理评估和处理采矿权价款评估费对于促进采矿项目的健康发展和行业的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背景在现代社会,采矿业是一个重要的产业,对国家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采矿权价款评估费作为采矿权出让的一项重要费用,直接关系到采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
随着采矿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日益严峻,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处置方法也变得愈发重要。
在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定义中,如何合理评估并支付该费用,对于保障国家矿产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影响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因素多种多样,包括矿产资源的品质、产量、市场需求以及政策法规等因素。
研究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计算方法、处置方法以及管理措施,对于提高采矿企业的经济效益和推动整个采矿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优化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处置方法,能够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本文将围绕着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定义、影响因素、计算方法、处置方法和管理措施展开研究,旨在为进一步优化采矿权价款评估费的处置方法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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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采矿权评估方法采矿权评估,发生在探矿权人放弃优先采矿权并依法转让探矿权和采矿权人依法转让采矿权之时。
这时,一般都探明了矿产储量,获得的地质、技术、经济信息也比较充分,其评估方法也比较固定。
采用的评估方法是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可比销售法。
其中,探矿权人放弃优先采矿权并依法转让探矿权,但其评估方法则应完全按采矿权评估方法进行,即可用贴现现金流量法和可比销售法。
2.1 贴现现金流量法贴现现金流量法,即DCF(discounted cash flow)分析法,是采矿权评估广泛利用的基本方法之一。
由于采矿权是企业法人财产权,属企业资产,它具备独立的能够连续获得预期收益的能力,且资产未来的收益能够用货币来计算,资产未来的收益中包含风险收益等前提条件,所以采矿权评估可以使用贴现现金流量法。
国内通常将它称为“收益现值法”。
国际上也普遍采用此法对采矿权进行价值评估。
但在具体应用上,由于采矿权的特殊性,在现金流量分析运用和采用参数上,与一般资产评估应用有所不同。
2.1.1贴现现金流量法的方法原理贴现现金流量法是指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并折算成现值,借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
这种方法是基于:无论谁占有该资产,都能获得一定的期望收益,而且在产权交易中,无论是买者还是卖者,所获得或支付的货币量都不会超过该项资产的期望收益折现值。
那么,究竟获得或支付多少货币量才算公平,它又基于一个最基本的经营法则,即在未来经营中谁都应获得风险以外的超额收益,但都不能获得全部风险外的超额收益。
这就意味着交易价值是超额收益中的一部分,如何把这部分切割分离,我们采用反算方法,即要把对方应该获得的收益(包括超额收益),都应切割过去,剩余的净收益(或称净利润)就是采矿权的价值。
所以,贴现现金流量法原理也是利用现金流量的原理,反算切割剩余定价的。
2.1.2贴现现金流量法的计算方法根据DCF的计算原理,采用与国际通用的DCF法有所不同的贴现现金流量法评定采矿权转让价格,有三种计算公式:用上述三种方法计算的结果有差别应该说是正常的。
不过从计算方法上不难看出,在评估中,虽然对投资效益做了必要的分析,但由于所选生产规模很难最优化,所以其总投资必然会偏大或偏小,最终影响收益,影响对矿业权价值的确定。
采用扣除社会平均收益方法,不受投资大小的影响,也不受矿产品价格的影响(或者说影响幅度小),水涨船高,比较公平合理。
所以,我们认为,按扣除社会平均收益的计算方法较为适宜。
2.1.3贴现现金流量法的参数选取利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须选取两大类参数,一类为技术参数,包括地质、采矿、选矿各工艺环节所反映的矿床地质特征、矿体形态、矿石数量和质量、采矿和选矿生产规模及回收利用率指标;另一类为经济参数,包括相对固定的参数,这类参数是国家有关经济、金融部门发布的社会参数。
此外,还包括相对可变的参数,这类参数是需要评估人员根据经验确定的。
1.矿产资源工业指标参数工业指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矿石的某些有用、有害组分含量(品位)方面的要求;二是对某些矿石或矿物物理技术性能方面的要求。
采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时,需对下列工业指标参数进行必要的动态分析:①边界品位;②工业品位;③综合工业品位;④矿石品级;⑤伴生有用和有害组分;⑥矿区(床)平均品位;⑦有害杂质允许含量;⑧精矿质量要求;⑨矿石或矿物物理技术性能方面的要求。
上述参数中的关键指标是边界品位和工业品位(即人们常说的“双品位指标”)。
就评估而言,并不需要参与对工业指标的选择。
任何矿床勘查,都要选择一套工业指标,据此圈定矿体,确定储量。
在过去和现在选择的工业指标,一般都是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储量委员会批准及征求矿山读者论坛部门意见而确定的。
但由于双品位指标较少考虑地理条件与当时的经济环境(如矿产价格、贴现率)影响,特别是早期勘探的矿床,完全没有考虑经济因素,所确定的指标,或由于未能考虑经济因素,或由于时间久远,经济情况已发生较大变化,往往不能反映现在技术经济条件下的矿产储量规模和质量要求。
经常是在不同勘探阶段给出不同的工业指标,因而导致出现不同的储量规模。
[例2-2-2]山东某金矿床,在详查阶段下达的工业指标为:边界品位为2克/吨,单工程最低工业品位为3克/吨,矿体最低工业品位为4克/吨,最低可采厚度为1.2米,求得金金属储量为50.54吨。
在勘探阶段下达的三项工业指标分别为1.5、3.5、5.5克/吨,求得金金属储量为43.62吨。
后来,为了某种目的做计算时,将工业指标改为1、2、2.8克/吨,求得金金属储量为74.92吨。
从而可以看出,对同一矿床确定的工业指标不同,获得可供开发利用的资源量是不一样的。
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科学技术的发展,冶炼技术也在逐步提高,相对应的是提取有用组分的能力也在增强。
显而易见,这些工业指标要求也会随之变化。
同时,市场需求和矿产品价格的变化,由于利益驱动,也使这些指标发生变化,因而不能死搬硬套已定边界品位。
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中,矿产储量是动态的。
这就使在评估时不得不考虑矿产储量可信度问题,即在哪种工业指标下,可达到最大可利用储量,这对采矿权价值评估至关重要。
因此,在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采矿权时,要对工业指标进行认真分析,特别是对边界品位指标要作动态分析,选择最优的边界品位,确定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最佳经济效益的资源储量。
边界品位与开采成本及矿产资源总量的关系,虽然是一个复杂的资源经济问题,但必须要求通过边际成本和边际效益分析来确定边际品位,最大限度地保证矿产储量的可靠性和矿山经济寿命,使采矿权获得合理收益,确保使用贴现现金流量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采选指标参数在现金流的计算中,选在矿产开发的哪一个环节上,确定流入流出量,是用好贴现现金第2章采矿权评估方法155流量法的关键。
为此,需要正确选择采选业两个环节的各类参数。
这类参数主要有:①原矿品位;②入选品位;③精矿品位;④采矿回收率;⑤选矿回收率;⑥贫化率;⑦设计生产规模;⑧实际生产能力;⑨共生、伴生矿石入选品位;⑩剥离比。
这些参数的内涵和计算方法早已明确,这里无须赘述。
但长期以来,由于各矿、各地区、各部门的资料封锁,始终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这给矿权评估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之所以要有统一的标准,是因为在评估中也要坚持达到保护资源和充分利用资源的目的,低于这个标准的评估是对资源的浪费,也是不允许的。
在上述参数中,生产规模的确定是应用贴现现金流量法的关键参数,因为它直接影响投资规模和销售收入的大小。
为此,在评估计算中,首先要结合“工业要求指标”共同确定合理的生产规模。
3.社会经济技术指标参数在应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采矿权时,其收益能力受矿产品市场、金融市场、股票市场的影响,变化较大,因此要合理地选择社会经济技术指标参数,包括:①矿产品市场价格;②贴现率;③安全利率;④风险溢价(风险利率);⑤行业各类利润率;⑥行业投资回报率;⑦各种税率;⑧资源补偿费率;⑨采矿投资;⑩选矿投资;采矿成本;选矿成本。
其中安全利率、风险利率、各种税率及资源补偿费率等由国家有关金融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发布。
这些指标在一定时期里具有相对稳定性,评估时不需要对其进行选取,只需注意使用有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数据即可。
其中投资和成本参数受时间因素、地区因素及技术方案因素影响较大,需要评估人员认真选取。
因为这类参数不可能产生类似标准性的数据供评估人员套用,它需要评估人员考虑上述各方面因素,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经验加以确定。
目前这类经验数据没有统一的标准资料,有关科研、设计和咨询机构均依据长年的经验逐渐积累,并主要供内部使用。
在当前情况下,具有一般参考意义的当属《矿床技术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地震出版社1991年版)。
其中,矿产品市场价格,在我国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可以视为相对固定国家参数,但随着经济化程度的提高,其在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价格亦有所变化。
因此,此参数虽可在一定时期使用,但确定时,还要对矿山所在地价格进行具体调研。
其中,贴现率反映的是资金时间价值,是对社会投资收益的预期。
这个参数不可能被计算出来,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由中央银行等权威机构定期发布。
在我国,该参数的选取尚无统一规定,一般认为,不能低于银行存款利息率和风险溢价之和。
2.1.4贴现现金流量法的使用条件和适用范围(1)具有主管机构批准的地质勘探报告和储量审批机构审批的矿产储量报告。
已开采矿山还应有储量审批机构审批的矿产储量增减报告。
(2)采矿权转让和探矿权转让的目的是申请采矿权时要具备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具有完备的原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投资财务决算报表。
(4)适用范围:二级市场中的买断性转让;合资(合作)性转让(以采矿权作价作为合资股本);破产清算、出租、抵押采矿权;探矿权在勘查工作结束后放弃优先采矿权时的探矿权转让。
(4)在选择上述参数时,要区分地采、露采两种采矿方式的参数,特别是同一个经济矿床,同时采用地采、露采时,要采用两种参数同时计算。
(5)货币贴现率与混合贴现率的确定。
货币贴现率是指现货币时间价值的贴现率,因为矿产资源价值的实现,需要勘查、采选等行业共同完成。
在它们中间由于矿种的不同,又存在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石油等不同部门和企业,其收益率千差万别,而且较为复杂,所以,一般不管企业与行业的收益率如何,贴现率都以不低于国家债券和银行存款利率为准,都选取安全利率加风险溢价或国家规定的贴现率。
混合贴现率是指由货币贴现率和计入切割比例的收益率组成的贴现率,由于计入切割比例的收益率,一般采用投资收益率或者社会平均收益率,而它们都随着国内和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两种贴现率也会发生变化,评估中要根据变化的利率或收益率取值。
例如,在前述例子中,我们是按照1994年金融市场状况选择的贴现率,到1998年10月,长期(五年)存款利率4.50%,风险溢价接近3%,有色采选业社会平均销售收入收益率为2.5%,投资收益率为4.0%,而物价指数比1994年下降了18个百分点,黄金价已下降到78.52元/克,按前述三种方法计算,第一种扣除社会平均收益后为7344.69万元,第二种扣除投资收益后为6336.50万元,第三种按混合贴现率计算为5017.97万元。
(6)在预期收益中,肯定有风险收益。
风险收益的变化幅度大于一般资产,有时风险收益远远超出“安全”收益,所以,它有很强的投资吸引力。
但是,负效益风险收益出现的概率,大于正效益风险收益出现的概率。
因此,事先确定风险收益额,是应用贴现现金流量法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条件。
2.1.6参数柱状表我国使用的现金流参数柱状表有财务现金流参数柱状表、技术经济评价现金流参数柱状表、投资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现金流参数柱状表等等,虽然都是为了测算未来收益,但所采用的参数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