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险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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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2024年度道路运输安全培训

加强道路运输安全宣传,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2024/2/3
23
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制定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职责。
实施安全风险管理
识别、评估和控制道路运输过程中的 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故发 生的可能性。
2024/2/3
2024/2/3
提高了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通过本次培训,驾驶员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性,掌握了更多的安全驾 驶技能,有效提升了自身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促进了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培训中涉及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等内容,有助于企业完善自身的安全管理体系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道路运输安全政策
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道路运输安全政策,如加强驾驶员培训、推广智能 交通技术、加强道路隐患排查治理等,旨在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水平。
2024/2/3
6
道路运输风险因素
02
识别
2024/2/3
7
驾驶员风险因素
01
02
03
驾驶员技能不足
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和经 验,无法应对复杂道路和 突发情况。
未来工作展望与建议
持续加强驾驶员安全 培训
针对驾驶员这一关键岗位,应持 续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不断提 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 任落实
企业应切实履行道路运输安全主 体责任,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建 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 案,确保企业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的有效落实。
推动行业协同发展和 创新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模板).ppt解读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模板).ppt解读

第 一 章 保 险 概 述 ·
法律依据
承运人责任者 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 运站管理规定》及其他部门规 章。
第 一 章 保 险 概 述 ·
发展沿革
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 条例》第36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 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明确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的强制保险地位。作为法 定保险,该《条例》为保险公司拓展道路客运承运人责 任险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为保险公司带来了商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 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 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 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 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 11 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 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 利。”
主讲人:安徽马鞍山 章茜
第 一 章 保 险 概 述 ·
所谓“承运人责任险”,是指客 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根据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 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 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 者危险货物货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 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的法律制度。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承保的 是旅客乘坐承运人提供的客运汽车途 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 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的法律费用, 也属于保险责任。
第 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 一 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 章 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 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保 险 概 述 ·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目的和范围本保险是为了保障道路客运承运人因运营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所导致的责任损失而设置的。

本保险的承保范围包括承运人责任责任险和车上人员意外保险。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承运人责任责任险:保险人按照约定条款,对于保险车辆因行驶过程中发生的责任事故,赔偿因承运人过错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经营性车辆在车站内发生的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所导致的损失。

2. 车上人员意外保险:保险人按照约定条款,对于车辆上的司机和乘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给付因此产生的人身伤害、残疾和死亡保险金。

第三条保险期间和地点1. 保险期间为一年,并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续保。

2. 保险地点为保险车辆承运的道路范围。

第四条投保人和被保险人1. 投保人为道路客运承运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

2. 被保险人是投保人及其合法驾驶员和载客乘客。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费率1. 保险的金额由投保人根据客运量和运营车辆数量确定。

2. 保险费率根据投保人的历史事故率和风险评估来确定。

第六条保险事故的处理和赔偿1.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配合进行事故调查。

2. 保险公司将根据事故情况和责任划分,按照约定的赔偿比例进行赔付。

3. 被保险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医疗报告,以便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处理。

第七条免赔额和赔偿限额1. 在承运人责任险中,保险公司对于每起事故的赔偿金额设定了一定的免赔额,超过免赔额的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2. 在车上人员意外保险中,保险公司对于每位被保险人的赔偿金额也设定了一定的免赔额和赔偿限额。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和终止1. 若投保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瞒报重要事实等行为,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予赔付。

2. 保险期间内,投保人可随时提出终止保险合同的申请。

第九条保险合同的修改和续保1.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申请修改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和费率。

运输中的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

运输中的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

运输中的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随着全球贸易的快速发展,各种运输方式被广泛应用于物流运输领域。

然而,运输中的风险和不可预测因素也日益增加,这使得运输安全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应对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责任问题,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运输中的运输安全和责任保险的相关问题。

一、运输安全的重要性运输安全是指在货物从出发地到目的地的整个运输过程中,保障货物的安全和完整。

在运输过程中,货物可能面临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盗窃等原因而受损或丢失的风险。

因此,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不仅关系到货主的利益,也关系到物流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责任保险的定义和作用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它确保货物运输中的责任方能够承担其因过失造成的损失。

即使货主在运输合同中规定了运输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运输公司无法全部承担责任的情况。

责任保险的作用在于弥补这种可能的缺陷,确保货主能够得到适当的赔偿。

三、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的关系运输安全和责任保险是紧密相关的。

运输安全的实现需要运输公司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定期维护运输工具、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以减少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的风险。

而责任保险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机制,可以保护货主的利益,并激励运输公司更加严谨和谨慎地履行其责任。

只有运输安全和责任保险相互配合,才能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

四、运输责任保险的类型在实践中,运输责任保险通常分为货物运输保险和运输责任保险两种类型。

1. 货物运输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是指货主为了保护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完整而购买的保险。

它通常包括失窃、丢失、破损、火灾等货物受损的情况。

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提供货主在货物损失时的经济赔偿,从而减轻货主的风险。

2. 运输责任保险运输责任保险是指运输公司为了承担其运输过程中由于过失造成的货物损失而购买的保险。

它通常包括运输公司的过失造成的损失,如运输工具碰撞、倒塌、火灾等。

运输中的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

运输中的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

运输中的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运输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货物运输还是人员运输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运输过程中,安全问题以及责任问题也随之而来。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运输安全与责任保险应运而生。

本文将探讨运输中的运输安全问题以及责任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一、运输中的安全问题运输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安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车辆安全问题在道路运输中,车辆的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频繁的事故和交通堵塞给道路运输带来了巨大的困扰。

车辆的质量、维护保养、驾驶员素质等因素都会影响运输的安全。

2. 货物安全问题无论是货物的丢失、损坏还是盗窃,都会给运输中的相关方带来财务损失。

无论如何,保证货物安全是运输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3. 灾害安全问题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飓风等都会对运输造成严重的影响。

此外,恶劣天气条件和恶劣路况也会大大加剧运输中的安全风险。

二、责任保险的定义和作用由于运输中的安全问题带来的潜在风险巨大,责任保险的出现为相关方提供了保障。

1. 责任保险的定义责任保险是一种保险形式,它为相关方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责任风险提供赔偿和保障。

无论是运输公司、货主还是乘客,都可以购买责任保险。

2. 责任保险的作用责任保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1)为运输公司和货主提供赔偿保障。

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货物丢失、损坏或者延误等情况,责任保险可以为受损方提供经济赔偿,减轻其损失。

(2)鼓励运输公司加强安全管理。

为了能够获得责任保险的赔偿,运输公司需要加强安全管理,提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水平。

这对于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提高整体运输安全有着积极的意义。

(3)保障乘客的安全和利益。

在人员运输中,责任保险可以保障乘客的利益,为其提供相应的赔偿。

三、责任保险的种类责任保险根据不同运输方式和需要,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种类。

1. 货运责任保险货运责任保险主要是为货主提供保障,保护其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利益。

无论是货物的丢失、损坏还是迟延交付,都可以得到相应的理赔。

道路运输培训讲稿之一交通事故常见损伤及急救知识

道路运输培训讲稿之一交通事故常见损伤及急救知识

道路运输培训讲稿之一:交通事故常见损伤及急救知识道路运输培训讲稿之一:交通事故常见损伤及急救知识第一节交通事故常见损伤及现场急救一、交通事故损伤的特点及分类损伤是指人体受到外力作用,使组织结构或功能受到破坏。

交通事故损伤是由于车辆撞击、碾轧、翻车、失火、落水等原因所导致的人体损伤。

1交通事故损伤的特点(1)突发性。

交通事故是在当事人事先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且伤情通常比较严重,因此给现场急救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2)伤情复杂。

交通事故损伤往往是多部位、多器官损伤。

如驾驶室撞变形后,驾驶室人员常发生多处骨折、脊柱骨折、挤压综合征等;车辆撞人后往往造成肋骨骨折、脏器破裂、颅脑损伤等。

由于创伤、骨折、出血,同时合并窒息、休克等各种症状的相互掩盖,给判断伤情以及合理急救带来了困难。

(3)伤情较重。

现代车辆运行车速高,交通事故损伤一般较严重,往往由于抢救不及时或不得法而造成死亡或残疾。

(4)运送困难。

交通事故有时发生在远离城镇的偏僻道路上或夜间,车辆稀少,对把伤员及时送往医院带来很大困难。

因此,现场急救措施正确显得格外重要。

如果驾驶人、乘车人、行人了解一些交通事故损伤自救与互救常识,对减少交通事故的伤亡后果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2.交通事故损伤的分类(1)按致伤原因分类。

①冲撞伤。

指车体或车体的突出部位,如保险杠、大灯、翼子板及超出车体外的货物直接冲撞人体或急刹车时人体和车内物体相撞形成的损伤。

②摔伤。

人体被车冲撞损伤后摔向地面,形成摔伤。

还有乘车人在车辆未停稳时跳车也会形成摔伤。

摔伤会使人体突出部位或表面露出部位的表皮剥脱、皮下出血、挫裂创等,严重的会导致骨折及内脏损伤,头部着地可造成脑颅损伤。

③碾压伤。

指机动车轮胎碾压人体时造成的损伤,可致表皮剥脱、皮下出血、骨折及内脏损伤。

④挥鞭样损伤。

车辆在高速行驶中紧急刹车或车辆尾部受其他车辆猛烈撞击而急加速时,使颈部前后急剧过度伸展与过度屈曲。

颈部组织因上述原因造成颈部肌肉、韧带、椎间盘、神经根、颈髓,甚至脑和脑干的种种损伤称挥鞭样损伤。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座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讲座

报警求助
立即拨打紧急电话报警,报告事故情 况、地点和危险货物的性质,请求救 援和支援。
防止火源和静电
在处理事故过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 火源和静电引起的火灾或爆炸,确保 自身安全。
疏散人员
迅速疏散事故现场的人员,并保持安 全距离,避免人员伤亡。
事故案例分析与教训总结
案例一
某公司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因驾驶员疏忽大意,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侧翻事故。教训:驾驶员 在行驶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警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车辆稳定行驶。
03
02
创新培训形式
04
强化培训内容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从业人员实 际需求,不断强化培训内容,引 入新的安全理念和技术手段,提 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积极探索新的培训形式,如在线 培训、虚拟现实培训等,提高培 训的趣味性和互动性,激发从业 人员的学习热情。
建立培训考核机制
建立完善的培训考核机制,对参 与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评估,确 保培训效果和质量。同时,将培 训考核结果与从业人员的职业发 展相结合,提高其对培训的重视 程度和参与度。
驾驶员要求: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危险品运输资 质,熟悉危险货物特性和应急处置方法。
通过以上内容的学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 员可以更加全面地了解危险货物的特性和运输安 全技术,从而在实际工作中确保安全、避免事故 。
04
应急处理与事故案例分析
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
立即停车
在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将车辆 停放在安全区域,并开启应急警示灯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 安全培训讲座
汇报人:
汇报时间:
目录
• 引言 •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法律法规及安
全规章制度 • 危险货物特性及运输安全技术 • 应急处理与事故案例分析 • 实际操作与技能考核 • 总结与展望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明析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明析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明析2004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36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明确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的强制保险地位。

作为法定保险,该《条例》为保险公司拓展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契机,为保险公司带来了商机。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以下简称承责险)是一种责任保险,主要是指对客运经营者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

承责险的保障范围包括三个部分:旅客人身伤亡赔偿;旅客财产损失赔偿;相关的法律诉讼等费用。

由于这几项保险责任与机动车辆司乘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辆车上人员责任险有相似之处,现实操作中存在误区。

下面对承责险与这三个险种进行比较,以更好地促进承责险的发展。

一、与机动车辆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比分析机动车辆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司乘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驾驶或乘座投保时指定的各种机动车辆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所致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等,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司乘险主要的保险保障是司乘人员人身伤亡、医疗费用支出的赔偿。

司乘险与承责险的区别:(一)被保险人不同司乘险的被保险人为司机与乘客,而承责险的被保险人为承运人。

条款依据:“凡团体或个体机动车辆驾驶员、售票员、助手、乘客,以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核准的驾驶培训学校的学院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某保险公司机动车辆司乘人员意外伤害险条款)“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合法从事道路客运服务的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某保险公司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条款)(二)保险性质不同承责险与司乘险的最大区别在于承责险把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统一为承运人,理顺了保险各方的法律关系,有效保障了乘客和承运人的合法权益。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

人保财险承保方案一、投保人/被保险人陕西铜川诚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二、保险项目/险种陕西铜川诚信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三、承保对象的必备条件为了保证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安全,道路运输条例对于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规定了严格的准入条件:(一)要求有5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设备;(二)有取得上岗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三)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配有必要的通讯工具;(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保险金额10万元五、保险险种/费率(一)保险险种分为两部分:(1)货物责任保险(2)第三者责任保险(二)保险费率:六、保险期限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限为一年整七、主条款适用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八、保障内容(一)货物责任保险保障的内容为: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的运输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和装卸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货物期间,因列明的原因造成车辆上装载的危险货物的毁损、灭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列明的原因有:火灾、爆炸;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二)第三者责任保险部分保障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因运输和装卸危险货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因上述事故被保险人被提起仲裁和诉讼而发生的法律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二是因上述事故导致危险货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的,被保险人为了消除环境污染危害而发生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除污费用主要指检验、监测、清除、处置、中和等为了排除环境污染危害而发生的必要合理的费用。

九、责任除外(一)货物责任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1、自然灾害: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现象。

2、危险货物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本质缺陷或特性、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等自身变化。

公路运输法律风险防范讲座目录

公路运输法律风险防范讲座目录

公路运输法律风险防范讲座目录物流公路运输法律风险防范讲座课程内容题纲主讲人:广东衡韵律师事务所陈冯钢律师引言第一节第三方物流合同(一)、第三方物流概述(二)、第三方物流合同的特征1、第三方物流合同的主体相对较为复杂2、第三方物流合同的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复杂性3、第三方物流合同通常是具有混合合同特征的无名合同(三)、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关系1、运输(仓储、加工)等一般物流服务法律关系2、委托代理法律关系3、居间或者行纪法律关系(四)、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1、调整第三方物流合同的主要法律依据2、第三方物流合同的法律适用具有特殊性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第三方物流合同中的具体适用(五)、综述第二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一)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概念、特点1、承运人必须持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具有门到门的优势和特点3、承运人的许多义务是强制性的(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赔偿金的一般处理原则1、承运方的主要违约责任2、托运人的违约主要责任3、收货人的违约责任4、关于违约金和赔偿金(三)签订公路汽车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应注意的问题1、恰当选择公路汽车货物运输的类别2、公路货物运输货物种类3、货物的保险与保价运输4、公路货物运输计划5、运单的填写要求6、托运货物的包装7、货物押运8、货物的承运9、运输费用10、货物的交接、运达与交付11、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三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法律要点(一)、法律依据《公路法》、《合同法》、《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业管理办法》、《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道路零担货物运输管理办法》等。

(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必备条款(三)、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风险及防范(1)、审查托运人或代理人的主体资格(2)规范对业务员的日常管理(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1)、运输线路的选择(2)、托运货物的查验(3)、通知收货人的义务(4)、留置权的行使(5)、验货(6)、货物的毁损与灭失(五)、因运输合同争议提起诉讼的时效问题第四节公路运输交接货环节风险控制要点(一)接货时须认真核对接收货物的名称、数量、现状是否与合同一致(二)交货时必须严格核对收货人的身份是否与合同上的收货人一致第五节公路运输保险赔偿责任范围一、责任范围(一)陆运险(1)火灾、爆炸;(2)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出轨、倾覆、坠落、搁浅、触礁、沉没,或隧道、桥梁、码头坍塌;(3)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2024年责任险培训课件(多场合应用)

2024年责任险培训课件(多场合应用)

责任险培训课件(多场合应用)责任险培训课件一、引言责任保险,作为现代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而需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经济保障。

为了更好地理解责任保险的内涵、功能及产品特点,提高业务素质和客户服务水平,我们特此制作本培训课件。

二、责任保险概述(一)责任保险的定义与功能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责任保险的主要功能是分散和转移被保险人的法律责任风险,确保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

(二)责任保险的种类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2.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3.公众责任保险4.产品责任保险5.职业责任保险6.环境责任保险7.其他特殊责任保险(如网络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等)三、责任保险的运作流程(一)投保投保人根据自身需求和风险特点选择合适的责任保险产品,并向保险公司提出投保申请。

保险公司根据投保人的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决定是否接受投保,并制定保险条款和费率。

(二)签订保险合同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就保险条款、费率等达成一致后,签订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应明确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内容。

(三)保险期间在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投保人应按照约定缴纳保险费,并履行相关义务。

(四)索赔与理赔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或受益人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公司对索赔申请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险责任的损失进行赔偿。

四、责任保险的产品特点(一)保障范围广泛责任保险涵盖了各种意外事故导致的第三方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为被保险人提供全面的法律赔偿责任保障。

(二)赔偿限额明确责任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投保人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保险金额。

(三)保险期限灵活责任保险的保险期限可根据投保人的需求进行调整,满足不同场景下的保险需求。

交强险与承运人责任险

交强险与承运人责任险

浅析交强险与承运人责任险一、关于交强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引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006年7月1日施行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表明《道路交通安全法》设立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正式得以运行。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简称“《交强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的一种。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在性质上属于强制保险的范畴它与一般的商业险在赔偿方式上有所不同,它只区分有责和无责。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二、关于承运人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是指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险自己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对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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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按江西省2011年度统计数据在江西境内江西籍 旅客因交通事故死亡:
农村籍旅客出险死亡理赔一般在13.6—14.1万元;
城镇籍旅客出险死亡理赔一般在33-33.5万元。 备注:
附:

江西省2011年度统计数据(引自2011年之《江西统计年鉴》):
1、职工月均工资:884.49元(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0613.83元); 2、城镇住户人均每年可支配收入:15481.12元;
2013—2014年江西省道路客 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知识讲座
主讲人:省道协 范富兴秘书长 二O一三年一月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道条》) 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责任保险发展工作意见的通知》 ( 赣府厅发„2005‟3号)的要求
建设和谐平安江西 实现多赢的目标: 为道路运输企业和政府缓解安全事故带来的压力;


区别:以往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 和受益人是旅客,而承运人责任保险承保的标的不 是有形的,而是被保险人因轻过失或者无过失造成
的旅客的损失,受益人为营运客车经者。
二、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规定:“承运 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道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营运客车经营者、危险货物 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 险”。 《道条》第六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道路营 运客车经营者未按规定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由县级以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投保;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 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当前我省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标准是什么?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 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 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 利。” (三)《道条》第二十一条规定:“营运客车经营者在运输过 程中造成旅客人身伤亡,行李毁损、灭失,当事人对赔偿数额 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参照国家有关港口海上 旅客运输和铁路旅客运输赔偿责任限额的规定办理。”
第二章

江西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实施情况
一、江西省从何时全面实施全省客运承运人责任 保险?

根据省运管局《关于组织实施全省客运承运 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省运管 局委托江西省道路运输协会自2005年8月11 日全面实施承运人责任保险制度。 从2009年开始,所有客运必须在前一年的12 月31日以前办理完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有关手 续,生效期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3、农村住户人均每年纯收入:5788.56元;
4、城镇住户人均每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0618.69元; 5、农村住户人均每年生活消费支出:3911.61元; 6、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第3款,“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 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 均工资计算”。 7、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 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 8、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 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有利于构建平安和谐社会;
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好的保障; 经营者能以较低的成本抵御大风险。
第一章

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制度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道路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它与 以往的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有什么区别?
定义: 《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 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属强制性保险,是指旅客在 乘坐被保险人提供的客运车辆(拥有班线客运、旅游车、包 车、出租车、城区公共汽车,不含江西省旅游协会所属旅游 客车)的途中或上下客车过程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依法应由承运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 赔付的一种保险。 《道条》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 当分别为旅客或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所以,道路 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的保险人是承保公司,被保险公司(保 险对象)是承运人,保险标的是法定赔偿责任。

三、承运人责任保险的受益人是谁?

是江西省境内道路营运客车经营者。
四、承运人责任保险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一是旅客的人身伤亡; 二是旅客的财产损失; 三是法律费用。



这里所说的“旅客”,是指持有效运输凭证乘坐交通工具 的人员、按照运输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免费乘坐交通工具的 儿童、按照承运人规定享受免票待遇的人员以及经承运人 同意乘坐保险车辆的人员。“财产”,是指旅客托运的行 李及随身携带物品。
=13.6—14.1万元。

2、城镇人口

(1)丧葬费=职工月份平均工资×6个月=884.49元/月
×6个月=5306.94元;

(2)死亡补偿费=城镇住户人均每年可支配收入×20年 15481.12 元/年×20年=309625-2万元; (1)+(2)+(3)=5260.50元+ 309622.4元+(1.5-2万元) =33—33.5万元。

(1)丧葬费=职工月份平均工资×6个月= 884.49元/月×6个月
=5306.92元;

(2)死亡补偿费=农村住户人均每年纯收入×20年=5788.56元/ 年×20年=115771.20元;

(3)其它补助费=1.5-2万元;

(1)+(2)+(3)= 5306.92元+ 115771.20元+(1.5-2万元)
五、全省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理赔依 据是什么?

(一)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全法》;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例:在江西省境内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一个江西籍旅客理赔计 算大致如下。

1、农村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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