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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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工程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工程电子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电子档案的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有效性,提高工程项目管理的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所有涉及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涵盖电子文件的创建、存储、传输、使用、检索、保护和销毁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电子档案指工程项目相关的电子文件、数据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合同文档、施工图纸、技术数据等。

第四条工程电子档案管理原则包括规范性、保密性、可追溯性、完整性、可检索性和可控制性。

第五条工程电子档案管理责任制度明确负责人员的管理职责和权利,包括项目负责人、信息主管、技术负责人等。

第二章电子档案的创建与接收第六条电子档案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标准创建,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接收电子档案的单位应当及时对接收到的电子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和索引,并确保其安全存储。

第八条电子档案应当按照时间顺序命名和编号,并建立档案目录和检索系统,方便信息的定位和检索。

第九条电子档案应当由专人进行审核和备案,确保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第十条电子档案的接收单位应当建立档案交接表,记录接收的电子档案的数量、日期和来源等信息。

第三章电子档案的存储与传输第十一条电子档案应当存储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中,防止因软硬件故障导致信息丢失或泄露。

第十二条电子档案的传输应当采取加密、签名等安全手段,确保传输过程中信息不被篡改或泄露。

第十三条电子档案的存储介质应当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确保信息的长期保存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电子档案的传输和存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电子档案应当建立访问权限和审批制度,避免未授权的人员获取和修改档案信息。

第四章电子档案的使用与检索第十六条电子档案的使用应当在授权的前提下进行,禁止私自复制、传播和修改档案信息。

第十七条使用电子档案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和相关规定,避免因不当使用导致信息泄露。

第十八条电子档案的检索应当依据文件名称、关键字、日期等信息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检索。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主要包括文件整理和归档、归档文件的分类和命名、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内容。

以下给出一个大体的归档规范,供参考。

一、文件整理和归档
1. 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文件应定期整理和归档,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2. 文件应按照一定的顺序排列,并标注文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责任人等信息。

3. 原始文件与归档文件应分开存放,避免混淆和丢失。

4. 对于重要的文件,应制作备份,并保存在多个地点,以防止丢失和损坏。

二、归档文件的分类和命名
1. 建设工程文件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方式进行归档,如按照工程阶段、功能部门、文件性质等分类。

2. 不同分类方式可以同时存在,但应统一命名规范,以方便文件的管理和检索。

3. 文件的命名应简明扼要,能够直观地反映文件的内容和形式,避免过长和复杂的命名。

4. 文件命名中可以使用序号来表示文件的顺序,便于查找和追溯。

三、档案管理和安全保密
1. 档案管理应有专门的负责人和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存储和保管。

2. 档案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在网络上进行备份和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和篡改档案内容。

4. 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整理,及时清理无用文件,给予档案续期和修复。

以上是关于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的一些建议,每个单位和项目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合理的文件归档规范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文件管理的便利性,保证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档案的长久保存。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文件归档与档案整理的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标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予本标准。

GB/T10609.3技术用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档发字[1997]20号国家档案局《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建设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指建筑、安装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活动中,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独立组成的,在经济上统一核算、行政上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单位.3.2单项工程unit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中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建成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单位工程subunit of project指具有独立设计文件、可独立组织施工.但建成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3.4项目文件records of project指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3.5项目前期文件prophase records of project指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以及工程准备过程中形成的文件.3.6项目竣工文件records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时形成的反映施工(指建筑、安装)过程和项目真实面貌的文件,主要由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和监理文件组成.3.7项目施工文件Implementing records of project指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项目建筑、安装情况的文件.3.8项目竣工图drawing on completion of project指项目竣工后按照工程实际情况所绘制的图纸.3.9项目监理文件records of supervision指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资金使用等进行控制的文件.3.10项目竣工验收文件reoords of test on completion指项目竣工后试运行中以及项目竣工验收时形成的文件.项目档案archives of project指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项目文件.3.12项目文件归档filing of project records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相应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3.13项目档案移交transfer of project archives项目竣工验收后。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附件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一、基本规定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的管理,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工程管理工作、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能够反映建设活动的全过程;2、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按下列流程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3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工程电子档案进行收集和汇总前须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重新移交汇总;4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对工程电子档案进行移交预验收,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据实补充、完善,重新编制工程电子档案,并移交;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应及时将本工程形成的工程电子文件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移交;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可以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分阶段、分期进行;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预验收,并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质量、移交时间等对建设单位提出明确要求;5、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建立或应用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实现建设电子文件自形成到归档、保管、利用的全过程有效管理,确保电子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6、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处置和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其信息安全和保密;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和归档要求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合,编制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2、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给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命名时,应体现电子文件的内容及特征,保证工程电子文件在生成后和积累过程中不被非正常修改、获取和删除;3、电子文件有对应纸质文件时,应建立文件的关联,建设电子文件与对应纸质文件的内容和相关信息应保持一致,以满足电子文件管理和应用要求;4、在建设电子文件形成阶段,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和转移应遵守相关法规及保密工作的具体规定;5、建设电子文件的保存和归档格式应采用下表所列格式;进行格式转换时,应确认转换后的文件与原文件在内容和呈现方式上的一致;建设电子文件归档格式6、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进行固化处理,保证其在全程管理过程中的真实、完整、有效;7、元数据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应按建设电子档案的要求及时记录;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时,其元数据必须一并归档;8、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时应附加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章,保证其凭证作用;9、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可采用在线归档方式或离线归档方式;1采用在线归档,应确保归档电子文件传输安全有效;2采用离线归档,应准确、完整地捕获采集电子文件的元数据和背景信息;10、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扫描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文件选用JPEG格式;分辨率一般不低于200DPI;2图像清晰、完整,无偏斜、失真;3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应按“项目”、“工程”、“案卷”、“文件”的次序,与档案原件一致,分别建立相应的目录结构;11、对建设电子文件归档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1电子文件的存储格式和存储介质,符合本“归档技术要求”规定;2电子文件数据完整、内容准确,编目及着录规范,电子文件与其他载体档案一致、并建立了关联;3存储载体外观完好、整洁无损,无计算机病毒;4对归档电子文件的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即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的有效性及元数据、说明资料等齐全;5电子文件须确定密级,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审核,使用专用保密存储介质存储,对需要变更密级和解密的文件,须更新密级和明确文件解密日期;三、建设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要求1、办理建设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可采用在线或离线两种方式进行;属于国家秘密的电子档案须按保密要求办理移交手续;2、电子档案移交前,移交单位应对准备移交的电子档案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接;3、城建档案馆室在接收电子档案时应按照要求及检验项目对电子档案逐一验收;检验不合格的,应退回移交单位重新制作,并再次检验;4、接收和移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应符合下列规定:1移交单位应提交档案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档案移交目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填写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并签字、盖章;2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由移交单位保存、一份由接收单位保存;。

电子档案归档内容和要求

电子档案归档内容和要求

一、总则
1.0.1 为加强我市建设电子文件的归档与管理,建立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建设电子档案,满足现代新昆明建设和数字化城建档案馆建设的要求,保障建设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的安全保管与有效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和《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CJJ/T117-2007),制定本办法。
五、建设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5.1 收集积累的范围 5.1.1 凡是在城乡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数据等都应属于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 5.1.2 凡是记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的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参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和相关数据等都应属于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各类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按照城建档案馆标准目录所列细目收集(竣工图电子文件按照实际产生收集)。
1 应建立规范的制度和工作程序并结合相应的技术措施,从建设电子文件形成开始不间断地对有关处理操作进行管理登记,保证建设电子文件的产生、处理过程符合规范。 2 应采取安全防护技术措施,保证建设电子文件的真实性。 3 应建立建设电子文件完整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采集背景信息和元数据。 4 应建立建设电子文件有效性管理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术保证措施。 5 建设电子文件的处理和保存应符合国家的安全保密规定,针对自然灾害、非法访问、非法操作、病毒等采取与系统安全和保密等级要求相符的防范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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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要求

滁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要求

滁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档案技术要求目录1.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 (2)1.1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收集 (2)1.2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鉴定 (2)1.3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元数据的收集 (2)1.4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3)1.5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检测标准 (3)2. 建设工程档案数字化规范 (4)2.1选择扫描仪 (4)2.2扫描色彩模式选择 (4)2.3扫描分辨率 (4)2.4图像处理 (4)2.5图像存储 (9)2.6检查图形文件质量 (9)2.7电子文件导出 (9)1.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编制1.1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收集1.1.1收集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电子文件,通用格式应符合表1-1-1的要求。

1.1.2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且与相应的纸质文件、声像档案内容一一对应。

1.1.3非通用文件格式电子文件,收集时候应将其转换成通用格式。

1.1.4在无法获取纸质对应电子档案的情况下,应对该纸质文件进行扫描,并收集扫描后的电子档案。

1.1.5对于通过扫描仪获取的电子档案,文本、图纸档案的分辨率不低于200DPI,照片档案的分辨率不低于400DPI,并对扫描好的文件进行加工处理。

1.1.5对于一份电子档案可能含有多页的,应将多页合成一个多页PDF文件,如果是文字类型的材料,要求PDF文件为OCR处理过的双层PDF,识别率应在95%以上。

1.1.6如果一份电子档案同时含有图纸和文本,应将这份档案分两份件存储,一份存图纸档案,一份存文本档案。

1.1.7对于声像档案,如果采用磁盘磁带存储的,将磁盘磁带内容采集为对应的通用格式电子文件,每份电子文件存成一个单独的电子档案。

1.1.8与电子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相关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签名应一同收集。

1.1.9收集好的电子文件经过数字化加工处理和数字签名后,采用AES加密算法对文件进行加密,同时将密钥写入对应的元数据文件,形成电子档案,移交建委档案室管理。

工程类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类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类电子档案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类电子档案的管理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第三条工程类电子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以电子形式保存的文件资料,包括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

第四条工程类电子档案应遵循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管理应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全面管理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类电子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管理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收集与归档第八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工程建设的顺序,及时、完整、准确地收集各类文件资料。

第九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等;(二)工程施工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记录、施工报告等;(三)工程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计划、监理记录、监理报告等;(四)工程验收文件:包括验收报告、验收记录、验收合格证等;(五)其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归档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并建立索引。

第十一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归档应实行电子化存储,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可用和安全。

保管与借阅第十二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保管应实行分级管理,明确保管权限和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保管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和数据安全。

第十四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借阅应实行借阅登记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期限。

第十五条借阅工程类电子档案的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一)爱护档案,不得污损、涂改、剪裁、撕毁;(二)不得将档案带出借阅场所;(三)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四)按照借阅期限归还档案。

销毁第十六条工程类电子档案的销毁应遵循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登记、监销。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质量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质量要求1、纸质文件的归档质量要求(1)归档的建设工程文件应当为原件。

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要求复印件字迹清晰,反差效果良好,必须与原件内容及形式保持一致,在备考表中说明提供复印件的单位及原件保存地点并加盖公章。

(2)文字书写要求字迹工整,符合国家用字标准。

图表清晰,图样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3)建设工程文件书写应采用碳素墨水。

(4)文件材料的抄写要字迹工整、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不得使用未经国家公布实施的简化字,禁止使用涂改液。

(5)建设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mm),图纸应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6)竣工图应采用新蓝晒图。

1)竣工图宜在施工过程中,随着工程进度,按照国家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进行编制,做到规格统一、图面整洁、线条清晰、字迹工整、指示明确、便于查阅。

2)注写说明等文字应采用仿宋体,字体要求从左到右排列整齐,字体的大小可参照原图以到达协调统一。

3)绘制图形、注写说明等,应统一使用碳素墨水等黑色耐久性书写材料。

4)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更,应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5)在施工过程中,原施工图内容做了更改的,宜重新绘制竣工图。

假设原施工图更改的内容较少,可依据变更内容和实际施工情况,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6)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以及有其它重大改变,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或变更局部超过图面1/3,应重新绘制改变后的图纸,加盖竣工图章后作为竣工图。

7)对在原施工图上加以修改补充后作为竣工图的,可采用注记法和改图法绘制竣工图。

8)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在竣工图图标栏中应有原设计单位名称和原设计人员签字,没有原设计人员签字的应附原施工图纸。

9)必须依照经确认的变更文件和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竣工图,做到图物相符。

各项变更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后,应注明变更依据,可标注变更材料所在的案卷名称、卷内页号和具体条款,或直接注明变更材料的编号。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载体编制及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载体编制及技术要求

电子档案的载体编制及技术要求
电子档案存储载体应符合国家档案行业标准《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2008)相关要求,要求刻录蓝光光盘的,应选用优质国家档案级不可擦写光盘,编制数量不少于2套。

(1)纸质档案使用24位彩色模式扫描。

文字档案不低于300dpi分辨率,图纸档案不低于200dpi分辨率,按1:1的
比例进行扫描。

(2)文件扫描格式以PDF格式保存或与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计算机运用系统格式要求相符。

(3)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
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

在纸质档案文字偏小、密集、模糊等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分辨率进行扫描。

(4)扫描的图像应保持原件幅面尺寸,图像应进行裁边处理,去除多余的白边,以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及归档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及归档要求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整理及归档要求第一章概念一、建设工程又称建设工程项目,是经过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单位工程是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

二、建设工程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四、监理文件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五、施工文件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六、竣工图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七、竣工验收文件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八、建设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九、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十、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电子文件及其元数据。

十一、建设工程声像档案记录工程建设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十二、整理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工程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十三、案卷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保管单位。

十四、立卷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亦称组卷。

十五、归档文件形成部门或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件整理立卷后,按规定向本单位档案室或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过程。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有以下几方面含义:一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二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三是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2014)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档案的应用在各个领域越来越广泛,包括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的制定,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运营和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阐述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一、文件格式与存储
二、档案元数据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要求将建设工程电子档案与档案管理系统相结合,建立电子档案的元数据。

元数据包括档案编号、档案名称、年代、归档人、归档时间、存储位置等信息。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应做好元数据的建立和管理,以方便后期的检索和利用。

三、安全与权限控制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要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采用密码、加密等技术手段,限制档案访问的权限,确保只有有关人员能够访问和操作电子档案。

此外,还应建立备份和恢复机制,以应对档案数据的意外丢失或损坏。

四、电子签名与时间戳
五、检索与审计
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要求建立完善的检索和审计机制。

档案管理系统应支持各种检索方式,如关键词检索、目录检索等,方便用户快速查找所需档案。

同时,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要求记录档案的访问日志和操作日志,以便日后的审计和溯源。

六、长期保存
总之,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需要从文件格式与存储、档案元数据、安全与权限控制、电子签名与时间戳、检索与审计、长期保存等方面进行考虑和规范。

只有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才能更好地保护建设工程项目的知识产权,提高工程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工程资料归档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归档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重点突出为原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业主等相关方。

三、资料归档要求1. 工程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 所有工程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指定的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3. 工程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4. 对于电子文档,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备份。

四、资料归档流程1. 收集: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2. 审核:资料收集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审核无误的资料应按类别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建立索引目录。

4. 保管:归档资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5. 借阅:需借阅归档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复制。

五、资料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同类别的工程资料应有不同的保管期限。

重要资料应长期保存,一般资料至少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

六、责任与处罚1. 各参建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 违反归档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工程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归档制度
工程技术档案是指建设工程在立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基建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和竣工图。

工程技术档案归档制度包括归档时间、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归档要求
一、归档时间:
工程技术档案的归档时间,根据工程大小,施工周期的长短,一般分为两种:
1、周期短的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齐全、装订整齐移交归档。

2、周期较长的工程项目,可按阶段分期进行归档。

大型项目可在各子项目结束后分别归档。

二、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归档范围:代表性工程、标志性工程、涉外工程、获市级以上质量奖工程按下述内容由集团档案部门集中保管。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归档范围进行相应调整)
说明:表格编号(或资料来源)索引表格为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所附表格,如遇规程更新、改版,则应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归档要求:
1、工程开工时均应将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程序,注意收集档案文件,保
证档案的全套资料完整、齐全。

2、凡竣工的工程,由施工单位按要求项目进行资料整理,三个月内报公司,
经公司工程部门与档案部门复查合格后归档,项目不全不得归档。

不属归档范围
内的工程档案由施工单位移交建设单位。

3、竣工工程的技术档案,应按规定的范围归档,应编制目录,字迹工整、
清晰,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和蓝色复写纸复写,如复写应使用单面黑复写纸。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
5.1.8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组织和排序可按纸质文件进行。
5.2卷内文件排列
5.2.1卷内文件应按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的类别和顺序排列。
5.2.2文字材料应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体与附件不应分开,并应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体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projectaudio-visualarchives
记录工程建设活动,具有保存价值的,用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硬盘等记载的声音、图片和影像等历史记录。
整理arrangement
按照一定的原则,对工程文件进行挑选、分类、组合、排列、编目,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案卷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图4.2.8竣工图
章示例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尺寸应为:50mm×80mm。
3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应盖在阁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竣工图的绘制与改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制图标准的规定。
3.0.7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必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3.0.8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应经过工程文件归档整理的专业培训。
4归档文件及其质量要求
4.1归档文件范围
4.1.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文件编号应填写文件形成单位的发文号或图纸的图号,或设备、项目代号。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流程及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流程及要求

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归档流程、内容及要求来源:浙江工业大学校园建设处发布时间:2010-3-14阅读次数:1330建设工程档案资料归档流程、内容及要求一、流程图二、归档内容1、前期文件:2、招投标文件:3、监理文件:4、施工文件:5、竣工图:6、竣工验收文件:7、财务文件:8、声像、缩微、电子档案:9、地下管线竣工测量资料:三、要求:1、归档资料为原件。

2、前期资料在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将前期办理资料及清单归档。

3、招投标文件在招投标完成后将招投标资料及清单归档。

4、施工文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竣工图(原件三套)、监理文件(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和竣工验收文件在工程完工后三月内归档。

5、工程决算文件在工程完工后六月内归档。

浙江工业大学基建档案管理条例浙工大基(2004)6号基建技术档案按工程项目立卷,从立项到竣工验收要跨越几个年头,具有周期长、范围广、流动性大、文件资料交叉使用的特点。

为规范和促进我校基建档案工作,推进信息化管理,创造条件建立基建档案数据库,结合我校基建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基建技术档案的收集范围:从该工程项目的计划到工程竣工结算,所有涉及此工程的基建文件、资料、图纸、工程照片、录像等均属此列。

收集的档案资料力求达到完整、准确、系统。

第二条为保证资料的完备,拿到第一手资料的人员要审核资料的完整性,如:文件的附件、批复,施工图、初步设计的出图章及负责人的印章等。

拿到的文件应立即把原件交档案员保管,复印件备用,以防丢失。

如工作中须用原件,则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的去向,如原件一时不能上交,则应把复印件交档案员。

第三条借用资料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注意保管,及时归还。

档案资料如外借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并约定归还日期,原件一般不外借。

第四条档案员要加强与施工单位资料员的沟通,负责督促工程管理人员上交相关资料,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把关与整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提交竣工资料,并审核竣工资料的完整性,且督促做好竣工会议纪要及监理总结。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档案归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归档工作流程,提高档案整理、保管、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及相关部门,建筑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建筑工程档案管理应科学合理,保护档案安全完整,确保档案的可查询性和可持续性。

第二章档案管理责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贯彻执行。

第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定期接受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能力。

第六条档案管理员应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确保各环节符合规定,防止档案遗失、损坏或篡改。

第七条档案管理员应加强对档案管理业务人员的考核和监督,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效率。

第八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单位领导应关注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确保档案管理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报告档案管理情况,对重要问题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章档案管理流程第十条建筑工程档案应按照项目阶段进行分类和整理,根据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编制档案目录。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鉴定、装订和编码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辨识性。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对建筑工程档案进行归档存储,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易检索性。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更新档案目录,并对档案的利用、借阅、复制等进行登记和监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档案应按照法定时限保存,超时档案应进行鉴定处理。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做好应急备份工作,确保档案在突发事件中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保守档案管理工作中知悉的项目信息,严禁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档案管理相关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八条档案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保管设施和设备,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第十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漏洞。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数字化相关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数字化相关要求

《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数字化相关要求》1.引言在当今数字化信息时代,工程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也已经迎来了数字化的时代。

数字化档案管理不仅能够提高档案存储和检索效率,还能够保证档案的长期保存和安全性。

本文将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档案数字化相关要求展开探讨,深入剖析数字化档案管理的意义,以及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实践指导和应用方法。

2.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的特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众多环节,每个环节都会产生大量的工程档案。

这些档案包括施工图纸、合同协议、工程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多种类型。

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档案特点主要包括:- 多样性:工程档案类型繁多,包含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

- 大量性:工程项目产生的档案数量庞大,需要大容量存储和高效检索。

- 长期性:工程档案需要长期保存,确保施工质量和后期维护。

3.数字化档案管理的意义数字化档案管理通过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文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存储、检索和管理。

数字化档案管理具有以下意义:- 提高效率:数字化档案可实现快速检索、全文检索和跨评台共享,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的效率。

- 保障安全:电子档案可以通过加密、备份等措施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避免档案丢失和损坏。

- 节约资源:数字化档案省去了纸张、印刷、存储空间等成本,同时减少了对环境的破坏。

4.工程档案数字化管理的实践指导为了实现工程档案的数字化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实践指导,包括:- 规范存储:建立分类、编号和归档规范,确保档案存储的有序性和一致性。

- 安全备份:建立定期备份和应急恢复机制,保障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 版权保护:对档案内容进行权限管控和加密保护,防止非法使用和篡改。

- 信息共享:建立档案共享评台,实现内部和外部合作单位之间的高效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

5.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应用方法在工程建设项目中,数字化档案管理的应用方法应该具体针对项目实际,包括:- 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工程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流程,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

工程部文件归档制度

工程部文件归档制度

工程部文件归档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证工程部文件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完整性,提高文件检索和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部所有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

三、文件归档的分类1. 纸质文件:根据文件的性质和内容进行分类,包括技术文件、合同文件、质量文件、人事文件等。

2. 电子文件:根据文件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分类,包括word文档、excel表格、pdf文档等。

四、文件归档的流程1. 文件收集:工程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收集工作。

2. 文件整理: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逐一整理,根据分类要求进行归档。

3. 文件编目:建立文件档案目录,对每一份文件进行编目编号。

4. 文件存档:按照编目编号将文件存放在相应的文件柜或电子文件夹中。

5. 文件检索:根据需要,对存档文件进行检索,确保文件的及时查阅和利用。

五、文件存档的管理1. 纸质文件存档:(1)建立完善的纸质文件存档系统,保证文件的安全和完整性。

(2)在存档过程中,负责人应对文件进行备份,确保文件的安全性。

2. 电子文件存档:(1)建立专门的电子文件存档系统,对文件进行分类、归档和备份。

(2)限制权限,避免未经授权的人员对文件进行修改或删除。

六、文件归档的监督和检查1. 工程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文件的存档情况,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对文件的存档处理过程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和整改。

七、文件归档的销毁1. 对于已经失效或过期的文件,应按照文件销毁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2. 在销毁文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八、附则1. 工程部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文件的归档管理,不得随意更改或销毁文件。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是关于工程部文件归档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能够认真执行,确保文件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城建档案归档技术标准

城建档案归档技术标准

城建档案归档技术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CTB/T50328—2001施行日期:2002年5月1日)实施。

凡在本区进行的基本建设所形成的工程档案,对列入城建档案室接收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审计后3个月内向区城建档案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要求的原始档案。

一、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基本组成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由建设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文件材料、监理文件材料、施工文件材料、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材料等五个部分组成。

二、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一)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规范的要求(见附件一)。

(二)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毫米×210毫米),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①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②竣工图章示例如下:80③竣工图章尺寸为:50毫米×80毫米;④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上方空白处。

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在图签栏中必须有原设计单位名称和设计人员的签证);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毫米×210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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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归档技术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加强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的管理,将电子文件管理纳入工程管理工作、业务技术管理工作、科研管理工作之中,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归档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能够反映建设活动的全过程。

2、建设单位应负责本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并按下列流程开展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归档、验收移交等工作:
1)在建设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对工程电子文件的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2)收集和积累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电子文件,并进行整理归档;
3)组织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工程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对各参建单位移交的工程电子档案进行收集和汇总前须检验,检验不合格的,重新移交汇总;
4)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室)对工程电子档案进行移交预验收,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对改建、扩建和维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据实补充、完善,重新编制工程电子档案,并移交。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单位应及时将本工程形成的工程电子文件整理归档,并向建设单位移交。

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可以根据建设程序和工程特点,分阶段、分期进行。

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预验收,并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对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质量、移交时间等对建设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5、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单位应建立或应用建设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系统,实现建设电子文件自形成到归档、保管、利用的全过程有效管理,确保电子文件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6、建设工程电子档案的处置和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其信息安全和保密。

—1—
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形成和归档要求
1、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其内容必须与工程实际相符合,编制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2、电子文件形成单位给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命名时,应体现电子文件的内容及特征,保证工程电子文件在生成后和积累过程中不被非正常修改、获取和删除。

3、电子文件有对应纸质文件时,应建立文件的关联,建设电子文件与对应纸质文件的内容和相关信息应保持一致,以满足电子文件管理和应用要求。

4、在建设电子文件形成阶段,对涉密文件的管理和转移应遵守相关法规及保密工作的具体规定。

5、建设电子文件的保存和归档格式应采用下表所列格式。

进行格式转换时,应确认转换后的文件与原文件在内容和呈现方式上的一致。

6、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应进行固化处理,保证其在全程管理过程中的真实、完整、有效。

7、元数据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应按建设电子档案的要求及时记录。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时,其元数据必须一并归档。

8、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时应附加有法律效力的电子签章,保证其凭证作用。

9、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归档可采用在线归档方式或离线归档方式。

1)采用在线归档,应确保归档电子文件传输安全有效。

2)采用离线归档,应准确、完整地捕获采集电子文件的元数据和背景信息。

10、建设工程文件材料扫描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文件选用JPEG格式。

分辨率一般不低于200DPI;
2)图像清晰、完整,无偏斜、失真;
3)扫描图像的排列顺序应按“项目”、“工程”、“案卷”、“文件”的次序,与档案原件
一致,分别建立相应的目录结构。

11、对建设电子文件归档检验,应符合以下要求:
—2—
1)电子文件的存储格式和存储介质,符合本“归档技术要求”规定;
2)电子文件数据完整、内容准确,编目及著录规范,电子文件与其他载体档案一致、并建立了关联;
3)存储载体外观完好、整洁无损,无计算机病毒;
4)对归档电子文件的基本技术条件进行检测,即硬件环境的有效性,软件环境的有效性及元数据、说明资料等齐全。

5)电子文件须确定密级,对涉及国家秘密的电子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门审核,使用专用保密存储介质存储,对需要变更密级和解密的文件,须更新密级和明确文件解密日期。

三、建设电子档案移交和接收要求
1、办理建设电子档案移交与接收,可采用在线或离线两种方式进行。

属于国家秘密的电子档案须按保密要求办理移交手续。

2、电子档案移交前,移交单位应对准备移交的电子档案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交接。

3、城建档案馆(室)在接收电子档案时应按照要求及检验项目对电子档案逐一验收。

检验不合格的,应退回移交单位重新制作,并再次检验。

4、接收和移交建设工程电子档案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手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交单位应提交档案移交目录,交接双方根据档案移交目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双方填写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并签字、盖章;
2)档案移交和接收证明书、档案移交目录一式两份,一份由移交单位保存、一份由接收单位保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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