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试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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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试剂管理制度

1. 目的

规范冰箱试剂的管理,做好冰箱试剂的储存,保证置于冰箱试剂的质量。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检验科用于储存试剂的冰箱。

3. 定义(无)

4. 标准

4.1需冰箱储存的试剂及保存条件遵照试剂的说明书执行。

4.2需冰箱储存的试剂必须放在有温度计的冰箱内保存,一般普通冰箱控制在2~8℃,特殊冰箱需根据试剂说明书的要求调节适宜温度。

4.3试剂避免与冰箱内壁接触。开启后的试剂应参照试剂说明书注明开启时间及有效时间。

4.4冰箱温度实时监测,并做好记录。

4.5冰箱内试剂应按试剂开启和未开启分类放置。

4.6试剂摆放应按照试剂的有效期依次排放,右边为近效期,取试剂时应从近效期依次拿取。

4.7科内每月需对冰箱内的试剂进行检查、盘点。

4.8冰箱温度调节器应根据其说明书进行调节。

4.9冰箱温度超出试剂保存所需的温度范围处理:

4.9.1应另置温度计同时检测5~10分钟,排除温度计失效的原因。

4.9.2若检测温度在2~8℃,则需通知采供科设备组对温度计进行维修或报损。

4.9.3若检测温度仍然低于2℃或大于8℃,报告采供科设备组对冰箱进行维修。

4.9.4在冰箱恢复正常状态以前,需将冰箱保存的试剂移至其它正常冰箱内暂时保存。

4.10冰箱与冰箱温度计的维护

4.10.1各实验室应每日对冰箱外表面进行清洁,每周进行消毒,非自动除霜冰箱应每季度除霜一次。

4.10.2冰箱与冰箱温度计应由采供科设备组每年检查、保养、校验一次。

5. 职责

5.1当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要求对冰箱温度进行登记。检验科主任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冰箱试剂的管理,做好安排、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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