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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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完善公司计划管理体系,提高计划管理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经营计划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建项目的计划编制、执行与管理。
第三条定义
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以经营计划为纲、合同工期为本,围绕项目策划确定的各阶段主要控制节点编制的计划,涵盖项目施工过程所涉及的全部项目建设等方面内容。
专项计划——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而制定的计划,具有较强的目的性、专业性和针对性,作为经营计划、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补充。
月度项目开发计划——指导各部门(项目部)每月工作开展的计划,是经营计划执行的分解和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的具体落实,也是公司对各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和工作绩效考评的依据。月度项目计划节点根据计划内容的重要程度分为:重点计划节点和综合计划节点。
重点计划节点——项目工程节点计划中关键路径上的重要任务,涉及专业、部门间的主要接口工作。
综合计划节点——项目工程节点计划中非关键路径上的工作任务,影响较单一的工作。如该节点持续滞后可能变为重点计划节点。
第二章项目工程计划管理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计划指导关系(见附件1)
第五条工程项目计划管理职责
工程部:
负责审核项目部编制的节点计划;
负责项目工程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协调、反馈及分析评价;
负责项目工程计划节点的调整审核;
负责收集整理项目工程日报、周报;
负责项目工程月度计划、年度计划的下发、考核及月计划完成情况等计划材料的审核;
负责组织定期的计划专题会(公司部门内部协调)。
第三章计划编制、下发与调整
第六条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一)年度项目工程节点计划
计划内容包含从计划编制时间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节点完成时间内的各项工作,重点对新年度的计划节点进行细化分解,用以指导项目部及各部门全年工作安排和月度项目计划的编制。
项目计划相关部门在经营计划下发后须按要求完成各专业年度开发计划的编排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据此编制年度项目开发节点计划经工程部长审核,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后以公司公文下发。
内容要求: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以项目策划、年度经营计划、合同工期为基础,围绕经营计划节点进行计划分解。各部门年度开发计划需包括工程部要求的所有节点(以相关通知为准),可根据项目开发实际情况对部分节点作进一步细化。
时间要求:各部门在经营计划下发15天内完成部门计划上报。
(二)月度项目工程计划
计划内容包含从上月首日至当月末日内的各项工作。工程部编制完成经工程部长审核后,报综合部、计划主管领导审批,经专题会讨论后以公司公文下发。
内容要求:各部门以年度项目节点计划、专项计划为指导,结合当月部门工作安排报送计划材料至工程部作为计划编制依据。计划编制时除当月的工作内容外,须对后三个月的工作安排一同进行编排,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指导。公司经营计划节点、专项计划节点必须体现在月度项目计划中。
工程部在计划编制时须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明确各项计划的重要程度(重点计划或综合计划)。
时间要求:各部门计划下发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题讨论会,5个工作日内完成计划下发。
(三)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作为项目节点计划的补充,由需求部门组织召开专题会明确计划节点要求,工程部完成计划编制后报工程部长、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必要时报专题会讨论)后以公司公文下发。专项计划下发前需求部门必须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内容要求:专项计划按工作实际需要下发,计划节点须纳入到月度项目计划中。计划中须明确各节点的重要程度,约定节点的考核标准(如:比照重点计划、综合计划加倍或同等标准奖罚等)。
时间要求:专题会召开后7天内完成计划下发(如涉及立项手续办理在立项手续完成后5天内完成计划下发)。
第七条计划的调整
(一)计划管理部门发起的计划调整
公司经营决策会议确定的工作节点计划、经营计划的调整文件、专项计划均为有效的计划调整方式,相关节点的计划以最新的文件要求为准,在计划管理部门下发正式公文或直接办理完计划调整手续后生效执行。
(二)计划执行部门发起的计划调整
计划调整申请部门须于当月5日前填写完成计划调整表(见附件2)报工程部审核,工程部根据节点重要程度再报相关部门、领导审定。其中,重点计划由工程部长批准后报计划主管领导审批,公司专题办公会审定。综合计划由工程部长审批后,报计划主管领导审定。如当前调整的计划对后续计划节点有影响,审批流程以重要程度高的节点调整要求执行。
内容要求:计划调整表必须填写完整,调整原因应客观真实、改进措施需科学合理。
时间要求:
1.每月5日前未填报计划调整表的计划当月不再调整。
2.综合计划调整手续应在当月15日前完成。
3.截止到考核时间,未完成调整手续的计划仍按原计划要求进行考核。
第四章计划执行、协调与反馈
第八条计划执行与信息反馈
(一)计划执行与落实
年、月度项目计划下发后,计划执行部门应严格按照计划要求落实各项工作安排,须在部门内对节点进行细化分解,并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计划信息上报
1.工程日报(见附件3)
次日上午8:00前(遇节假日按总公司要求)项目部须上报工程施工日报至工程部。日报内容应围绕月度计划说明本周计划执行情况、下周工作安排,重点对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附带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
1.工程周报(见附件3)
每周一9:00前(遇节假日按总公司要求)项目部须上报工作周报至工程部。周报内容应围绕月度计划说明本周计划执行情况、下周工作安排,重点对相关部门的配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附带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
2.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后期工作计划(见附件4)
每月25日16:00前(遇节假日需提前至最近一个工作日)项目部须上报本月计划完成情况及后四个月工作计划至工程部。对计划完成的时间及未完成的原因分析应客观准确,后期工作计划需结合实际进展和公司计划要求合理编排,对相关部门的配合事项要及时提出。
第九条计划跟踪与协调
工作实施过程中涉及跨部门配合的工作内容,由业务部门负责沟通协调。在多次沟通无果或时间紧迫、协调难度较大的情况下,可通过周报、电话、钉钉协同等方式报工程部进行跟踪协调直至问题解决。
第五章计划讲评与考核
第十条计划讲评
工程部负责每月底提交项目部月度报告,依据月度项目的实施进展对各项目部工作进行讲评,并对下月重点工作提出计划要求和预警。
第十一条计划考核
项目工程计划考核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由工程部根据每月度、年度各项目部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经工程部长审核后报综合部。
时间要求:月度考核在每月度末前完成。
年度考核按综合部要求完成。
(一)季度计划考核评分细则
计划考核内容包含计划编报和计划完成情况两部分(考核基础分值详见下表)。考核时依据考核内容的完成情况在基础分值上加减分后形成计划考核得分,其中计划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