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学生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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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励学生积极投入学习,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生奖励分为学科奖励和综合素质奖励两类。

第三条学科奖励主要针对学生成绩优秀者,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档次,同时还可设立学科特等奖,最终奖励名额由学校决定。

第四条综合素质奖励主要针对学生综合素质突出者,包括但不限于学生干部、社团骨干、优秀志愿者等。

综合素质奖励可以适当增加其他奖项,最终奖励名额由学校决定。

第五条学生奖励的评选主要依据学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学生需具备一定的学业成绩,并在综合素质方面有明显优势。

第六条学生奖励可以采取分级评选的方式进行,设立初评、复评等环节,以确保评选公正、公平。

第七条学生奖励的评选结果将及时公布,并向受奖学生进行表彰授奖。

第八条学生奖励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授予学生的有效期为一学年。

第九条学生奖励的执行机构为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奖励申报、评选、授予等工作。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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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奖学金奖励制度范本

中职奖学金奖励制度范本

中职奖学金奖励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中职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专业技能,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中职学生。

第三条奖学金设置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

第二章奖学金的评定条件第四条评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二)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三)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技能熟练;(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具体评定标准:(一)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5%,学习成绩排名前10%;(二)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10%,学习成绩排名前20%;(三)三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15%,学习成绩排名前30%。

第六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定奖学金资格:(一)违反学校纪律,受到纪律处分者;(二)学习成绩不合格者;(三)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表现较差者。

第三章奖学金的评定程序第七条奖学金评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由学生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评定程序:(一)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二)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三)所在系部进行审核,确定候选人名单;(四)学校学生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五)将奖学金获得者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六)奖学金获得者名单报学校领导审批。

第四章奖学金的奖励与使用第九条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学金x元,二等奖学金y元,三等奖学金z元。

第十条奖学金奖励方式:(一)奖学金现金奖励;(二)颁发荣誉证书;(三)在校园媒体上进行宣传表扬。

第十一条奖学金获得者须在获奖学期内,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等学习生活费用。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学生处。

第十三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通过以上中职奖学金奖励制度范本,学校可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培养具有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中职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奖学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表彰在中职学校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职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和教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章奖学金种类及评选标准第四条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1.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2. 校级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业、技能、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

3. 教职工奖励:用于奖励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第五条奖学金评选标准:1. 国家奖学金:(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4)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 校级奖学金:(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专业素养高;(3)积极参加各类竞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 教职工奖励:(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2)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3)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参与学生工作;(4)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第三章奖学金评选及发放第六条奖学金评选由学校设立专门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程序如下:1. 学生个人或集体向评选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2. 评选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评选对象;3. 评选委员会召开评审会议,对评选对象进行综合评定;4. 评选结果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予以公示;5. 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颁发奖学金证书及奖金。

第七条奖学金发放:1. 学生奖学金:根据评选结果,一次性发放;2. 教职工奖励:根据评选结果,一次性发放。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学生,推动学生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将每学年设立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奖励证书等奖励项目,以鼓励学生取得优异成绩、拓展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学生奖学金设立教育部、学校和社会捐赠等多种奖学金项目,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不同等级。

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学术成绩、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考虑。

第五条荣誉称号设立校级奖项和院级奖项,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习带头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等。

评选标准根据学生的贡献度、影响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各类比赛、竞赛和活动,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包括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等。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奖励评审机制,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奖项的评选工作。

评审过程公正、透明,结果公布于学校官网或相关媒体渠道。

第八条学校将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成绩,以激励其他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第九条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学院将根据学生在学业、实践、创新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学分。

具体规定如下:
1. 学业奖励学分:
-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具体奖励学分数额将根据学生的绩点排名进行确定。

- 例外情况:在某一学期因特殊原因导致学业成绩较差的学生,可以在后续学期通过提高成绩来获得学分补偿。

2. 实践奖励学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如实习、实训、技能比赛等,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学生也可以获得一定学分奖励。

3. 创新奖励学分:
- 在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

- 学生通过自主创新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的奖励学分数额、条件和申请方式可能会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学生可以通过查阅学院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学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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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篇

职业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篇

职业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篇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职业学校学生奖惩制度。

该制度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奖励和惩罚,旨在促进学生良好的研究和行为惯的培养。

奖励制度
- 学业奖励:对于在学业方面表现出色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表彰、奖状、奖金等。

- 行为奖励:对于在校园生活中表现积极的学生,将给予相应的奖励,例如表彰、奖状、讲座资格等。

惩罚制度
- 违纪处分:对于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将进行相应的处分,如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分、留校察看等。

- 行为惩罚:对于在校园生活中表现不良的学生,将进行相应的惩罚,如体罚、批评教育、停课等。

奖惩标准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行为表现和研究成绩来评定奖惩标准。

具体的奖惩标准将在学生手册中详细列出,并向全体学生公布。

奖惩流程
- 奖励流程:学校将定期评选并公布学业奖学金和行为奖励的获得学生名单,同时颁发相应的奖励。

- 惩罚流程:当学生违纪或行为不良时,班主任或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了解和调查,并根据情况决定适当的惩罚措施。

惩罚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及其家长,确保公正和透明。

重要原则
- 公正性:奖惩制度应公正公平,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

- 透明性:学校应向学生和家长公开奖惩标准和流程,让他们清楚了解制度的执行情况。

- 教育导向:奖惩制度旨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惯,教育导向是其重要原则之一。

总结
职业学校学生奖惩制度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学习和行为习惯而设立的制度。

通过奖励激励和惩罚约束,希望能够培养学生成为优秀的职业人才。

中职学生班级奖惩管理制度

中职学生班级奖惩管理制度

中职学生班级奖惩管理制度一、目的与意义中职学生班级奖惩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建立和谐的班级氛围,培养学生的自律和责任意识,提高学生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

同时,通过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措施,实行激励和警示相结合的管理方式,促使学生更好地遵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奖励措施1.学业奖励:对于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学金、资助等。

2.劳动奖励:对于积极参与劳动活动的学生,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品、特殊待遇等。

3.德育奖励:对于表现出良好品德和行为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品、学分等。

4.纪律奖励:对于遵守校纪校规、班级规章制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扬和奖励,如荣誉称号、奖品、班级职务等。

5.社会实践奖励:对于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表现出优异成绩的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如荣誉称号、证书、特殊待遇等。

三、惩罚措施1.违反纪律:对于违反校纪校规、班级规章制度的学生,将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情况下可进行“谈话记录”等处理措施。

2.违反规矩:对于违反班级规章制度的学生,将给予处理和惩罚措施,如清扫教室、擦黑板、写检讨书等。

3.缺乏团队合作精神:对于缺乏团队合作精神的学生,班级可进行批评教育、限制参与活动等处理措施。

4.过度消极敷衍态度:对于过度消极敷衍、不负责任的学生,班级可进行批评教育及与家长沟通合作的方式进行解决。

5.学业成绩不达标:对于学业成绩不达标的学生,班级可根据情况进行个别辅导、研讨等方式来提高其学习能力。

四、管理策略1.公正公平:奖惩制度的执行必须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2.级差激励:奖励和惩罚的力度要适度,实行级差激励,让学生明白优秀行为得到奖励,不良行为将受到惩罚。

3.公开透明:奖励和惩罚的措施必须告知全体学生,并在适当的场合进行公示,确保全班学生了解奖惩机制。

4.综合考虑:奖励和惩罚的决定需要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能力、家庭背景、学习情况等因素,确保公平性和合理性。

职业中专学生奖励规定

职业中专学生奖励规定

职业中专学生奖励规定介绍本规定旨在激励职业中专学生积极投入研究,取得优秀成绩。

通过向学生奖励,提高他们的研究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奖励项目1. 研究成绩奖励:根据学生的研究成绩,设立一、二、三等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学期综合成绩达到90分以上;- 二等奖:学期综合成绩达到80分以上;- 三等奖:学期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

2. 优秀班干部奖励:对表现优秀的班干部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由班级评定,包括但不限于:- 能够带领班级良好的组织管理;- 积极与老师合作,关心同学。

3. 课外活动奖励:对积极参与课外活动的学生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由学校确定,包括但不限于:- 担任学校社团干部并表现突出;- 参加学校组织的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4. 好学品德奖励:对表现良好的学生给予奖励。

具体奖励标准由学校确定,包括但不限于:- 遵守学校纪律,表现出良好的品行;- 积极向老师请教问题,主动研究。

奖励形式1. 奖学金:对获得研究成绩奖励的学生发放相应的奖学金。

2. 证书和奖状:对获得其他奖励的学生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状。

3. 荣誉称号:对针对特定奖励项目设立荣誉称号,例如“优秀班干部”等。

奖励评定1. 学校按照每学期结束后的学生成绩和评定结果,对符合奖励标准的学生进行评定。

2. 奖励评定由学校教导处或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注意事项1. 同一学期中,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多种奖励。

2. 奖励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准备好相应的奖励证书和奖品。

3. 学生对奖励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并进行相应的复议。

以上为职业中专学生奖励规定,希望通过这些奖励激励学生,在研究和素质培养方面取得更加优秀的成绩。

职高学生奖罚制度内容

职高学生奖罚制度内容

职高学生奖罚制度内容一、奖励制度1. 学业成就奖励- 期末考试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颁发奖学金。

- 在省级以上学术竞赛中获奖的学生,给予额外奖励。

2. 行为表现奖励- 每学期评选“优秀学生”和“优秀班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 对于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并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社会实践奖励- 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实习机会或推荐信。

4. 创新能力奖励- 鼓励学生参与创新项目,对于成功申请专利或发表论文的学生,给予奖励。

5. 特殊贡献奖励- 对于在紧急情况下表现出色,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等行为的学生,给予特别奖励。

二、惩罚制度1. 学术不端行为- 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 行为失范- 违反校规校纪,如迟到早退、旷课、扰乱课堂秩序等,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 情节严重者,如打架斗殴、欺凌同学等,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 不良行为- 吸烟、饮酒、赌博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并要求改正。

- 屡教不改者,将视情节给予更严厉的处分。

4. 安全违规- 违反学校安全规定,如私拉乱接电线、擅自使用违禁电器等,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改正。

- 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处理。

5. 诚信缺失- 在考试中作弊或在其他评估中弄虚作假,给予记过处分,并取消相关成绩。

三、奖罚执行1. 奖罚决定应由学校奖罚委员会根据事实和规定进行公正裁决。

2. 奖罚结果应公开透明,确保所有学生都能了解奖罚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

3. 学生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学校奖罚委员会提出申诉。

四、奖罚记录1. 所有奖励和惩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

2. 奖励记录可作为学生升学、就业推荐的重要参考。

3. 惩罚记录将作为学生个人档案的一部分,对严重违规者,相关记录可能影响其未来的教育和就业机会。

五、奖罚制度的定期审查1. 学校应定期审查奖罚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1. 奖励对象:2023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2. 奖励内容: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表现和参与学校活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设立以下奖励内容:
(1) 学习优秀奖:对学期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班级荣誉称号、奖状和奖金等。

(2) 学习进步奖:对学期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班级荣誉称号、奖状和奖金等。

(3) 优秀学生干部奖:对在学生会、班级自治会等组织中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学院的荣誉称号和奖金等。

(4)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奖:对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状和奖金等。

(5) 优秀团队奖:对在各类团队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状和奖金等。

(6) 其他个人特长奖:针对学生个人特长领域进行奖励,包括艺术、运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参与竞赛和获奖等情况进行表彰和奖励。

3. 奖励评定:奖励评定由学校成立的评审团队进行,根据学生成绩、表现和参与情况进行评定和打分,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

4. 奖励公示和颁发:学校将对获得奖励的学生进行公示,并在隆重的校园活动中进行颁发奖励证书、奖状和奖金等。

5. 奖励资金来源:奖励资金一部分来自于学校的财政拨款,另一部分可通过设立奖学金基金、企业赞助等方式筹集。

6. 实施周期:该奖励实施办法自2023年起实施,每学期进行评定和颁发,通过连续几个学期的评定,建立长期有效的学生奖励机制。

7. 奖励监督和评估:学校将建立奖励实施办法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奖励实施效果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中职学生班规制度奖罚

中职学生班规制度奖罚

中职学生班规制度奖罚中职学生班规制度奖罚内容如下:1. 考勤制度:- 准时到校,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5分。

- 无故缺课者,每节课扣10分,累计三次以上者,通知家长并进行批评教育。

2. 课堂纪律:- 课堂上保持安静,扰乱课堂秩序者,每次扣3分。

- 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表现突出者,每次加2分。

3. 作业与考试:- 按时完成作业,未完成者,每次扣2分。

- 作业质量高,被评为优秀者,每次加3分。

- 考试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4. 卫生与环境:- 保持个人和班级卫生,违反者,每次扣2分。

- 积极参与班级卫生工作,表现优秀者,每次加1分。

5. 集体活动:-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缺席者,每次扣3分。

- 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为班级争光者,每次加5分。

6. 行为规范:-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扣分或给予纪律处分。

- 行为表现良好,得到老师和同学认可者,每月评选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7. 奖励机制:- 每学期根据积分排名,前10%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或荣誉证书。

- 积分可用于兑换学校内的小礼品或特权。

8. 惩罚措施:- 积分低于一定标准者,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辅导课程。

-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9. 申诉机制:- 对奖罚有异议者,可向班主任或学生事务部门提出申诉,进行复议。

10. 积分管理:- 班级设立积分管理小组,负责记录和审核学生的积分情况。

- 每月底公布积分情况,确保奖罚制度的透明和公正。

以上奖罚制度旨在激励学生遵守纪律,积极参与学习和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中职生班级奖罚制度内容

中职生班级奖罚制度内容

中职生班级奖罚制度内容中职生班级奖罚制度内容:1. 奖励制度:- 学习进步奖: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比上学期提高10%以上的学生,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 优秀学生奖:每学期综合表现优秀的学生,包括学习成绩、课堂表现、课外活动等方面,给予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 创新实践奖:鼓励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活动,对有突出表现的学生给予奖励。

- 团队合作奖:对在团队项目中表现突出的小组或个人,给予团队奖金和荣誉证书。

- 特殊贡献奖:对班级或学校做出特别贡献的学生,如参与志愿服务、获得竞赛奖项等,给予特别奖励。

2. 惩罚制度:- 迟到早退:学生每学期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将受到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 缺课旷课:未经请假而缺课或旷课的学生,每学期累计超过5次,将受到严重警告,并通知家长。

- 学术不端:对抄袭、作弊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给予严重警告,并取消相关课程成绩。

- 不遵守纪律:在校园内打架斗殴、滋事等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将受到学校的纪律处分。

- 破坏公物:故意破坏学校公共设施或他人财物的学生,需赔偿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 奖罚实施细则:- 奖励实施:由班主任和任课老师根据学生的表现提出奖励建议,经班级委员会审核后实施。

- 惩罚实施:对于违规行为,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应及时记录并提出惩罚建议,经班级委员会审核后执行。

- 奖罚记录:所有奖罚记录都将详细记录在学生的个人档案中,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部分。

4. 奖罚制度的监督与反馈:- 定期评估:每学期结束时,班级委员会将对奖罚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反馈进行调整。

- 家长沟通:对于受到惩罚的学生,班主任需及时与家长沟通,共同帮助学生改正错误。

- 学生反馈:鼓励学生对奖罚制度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促进制度的完善和公平实施。

5. 奖罚制度的公示:- 制度公示:奖罚制度应在班级公告栏进行公示,确保所有学生都能清楚了解。

- 制度培训:新学期开始时,班主任需对全班学生进行奖罚制度的培训,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中职学校奖罚制度

中职学校奖罚制度

中职学校奖罚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中职学校学生行为,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培养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2. 奖罚制度应公平、公正、透明,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同等条件下接受奖励或处罚。

二、奖励机制1. 学业成就奖:对于学习成绩优异、进步显著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德育标兵奖:对于品德优良、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进行表彰。

3. 技能竞赛奖:鼓励学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对获奖者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4. 创新发明奖:对于在科技创新、发明创造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进行奖励。

5. 全勤奖:对于学期内无迟到、早退、旷课记录的学生给予奖励。

三、惩罚机制1. 学业警告:对于学习成绩连续不达标的学生,给予学业警告,并提供辅导帮助。

2. 行为过失处罚:对于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3. 严重违纪处分: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如打架斗殴、偷窃等行为,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4.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疏忽导致的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分。

四、奖罚程序1. 奖励申请:学生或教师可提出奖励申请,需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奖罚审议:由学校奖罚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审议,确保奖罚决定的合理性。

3. 结果公示:奖罚结果需在校内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4. 申诉机制:学生对奖罚决定有异议时,可向奖罚委员会提出申诉。

五、奖罚执行1. 奖励发放:对于获得奖励的学生,学校应按时发放奖品、奖金或荣誉证书。

2. 处罚执行:对于受处罚的学生,学校应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中职生班级奖罚制度范本

中职生班级奖罚制度范本

中职生班级奖罚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充分调动班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班级整体素质,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中职学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奖励制度1. 学习成绩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学期末根据考试成绩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学金。

2. 优秀学生干部奖励:对在班级管理、组织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3. 优秀团员奖励:对在团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团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4. 优秀班集体奖励:班级整体表现优秀,班风正、学风浓的班级,给予表彰和奖励。

5. 单项奖学金:对在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文体比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单项奖学金。

6. 荣誉称号:对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授予荣誉称号,如优秀学生、优秀团员等。

三、惩罚制度1. 学习成绩惩罚:学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2. 纪律惩罚:违反学校纪律、班级规定的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

3. 迟到、早退、旷课惩罚: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旷课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累计两次以上给予记过处分。

4. 考试作弊惩罚:考试作弊的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5. 损坏公共财物惩罚:损坏公共财物情节严重的学生,需照价赔偿,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6. 违规行为惩罚:违反学校规定和中职生行为规范的学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纪律处分。

四、执行与监督1. 本奖罚制度由班级辅导员负责解释和执行。

2. 奖励与惩罚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接受全体学生监督。

3. 学生对奖励与惩罚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辅导员提出申诉,辅导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4. 辅导员应定期对奖罚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奖罚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奖罚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3. 本奖罚制度解释权归班级辅导员所有。

中职学生会奖罚制度

中职学生会奖罚制度

中职学生会奖罚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学生会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生会成员,包括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干事。

3. 奖罚制度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每位成员的权益。

二、奖励制度1. 表现突出的成员,如在组织活动、学习、志愿服务等方面有显著贡献,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定期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和“优秀学生会干事”,并给予相应的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

3. 对于在学生会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建议并被采纳的成员,给予表扬及奖励。

三、惩罚制度1. 对于违反学生会章程、工作纪律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生会的处分。

2. 对于工作失职、推诿责任、不履行职责的成员,给予批评教育,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 对于违反学校规定、损害学生会形象的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取消其在学生会的职务。

四、奖罚程序1. 奖罚决定由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2. 对于奖罚决定,成员有权提出申诉,学生会应组织复议,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3. 奖罚记录将作为成员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学生会内部进行公示。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修改,须经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并及时公布。

六、其他1. 学生会成员应定期学习本奖罚制度,确保制度的贯彻实施。

2. 学生会主席团应定期对奖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以上为中职学生会奖罚制度的框架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职业学校班级管理要求及奖惩办法

职业学校班级管理要求及奖惩办法

职业学校班级管理要求及奖惩办法
一、班级管理要求
1. 学生出勤要求:
- 学生必须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 学生缺勤次数不得超过每学期总课程的10%。

- 学生因病缺勤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请假证明,并请假期间不能超过3天。

2. 学生行为规范:
-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尊重师长和同学。

- 学生在校期间禁止携带手机、电子设备等影响研究的物品。

- 学生在班级内严禁吸烟、喝酒等不良行为。

3. 研究成绩要求:
- 学生必须按时完成研究任务和作业。

- 学生每学期的成绩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及格标准。

二、奖惩办法
1. 奖励措施:
- 行为端正、研究积极的学生将获得表扬,并有机会参加学校
组织的各类活动。

- 研究成绩优异的学生将获得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2. 惩罚措施:
- 违反班级管理要求的学生将受到警告处分,并需要向学校做
出书面解释。

- 严重违反纪律的学生将被取消奖励资格,并承担相应的处分。

- 学生因旷课、迟到早退等行为频繁受到警告的,将被通报给
家长并请家长配合改善学生行为。

请所有学生认真遵守本班级管理要求和奖惩办法,共同营造良
好的研究氛围和班级文化。

以上为职业学校班级管理要求及奖惩办法的内容,希望对大家
有帮助。

职高学校奖惩管理制度

职高学校奖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规范师生行为,激发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包括但不限于教师、学生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奖惩措施,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体现教育性、激励性;3. 与学生成长和发展相结合。

第五条奖励种类:1. 优秀学生奖:包括学习优秀奖、技能竞赛奖、优秀学生干部奖等;2. 优秀教师奖:包括教学质量奖、教育科研奖、优秀班主任奖等;3. 优秀工作人员奖:包括优秀员工奖、优秀服务奖等。

第六条奖励条件:1. 优秀学生奖:- 学习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前30%;- 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在班级、学校活动中表现突出;- 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行为。

2. 优秀教师奖:- 教学质量高,所任课程成绩优秀;- 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取得一定成果;- 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学生,教育教学效果显著; - 在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3. 优秀工作人员奖:- 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态度良好;- 在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有创新精神;- 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惩戒制度第七条惩戒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严肃、严格、严明;3.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第八条惩戒种类:1. 警告;2. 记过;3. 留校察看;4. 开除学籍(适用于学生)。

第九条惩戒条件: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2. 违反社会公德,损害学校声誉;3. 学业成绩不达标,影响班级、学校整体成绩;4. 有严重违反道德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第十条奖惩工作由学校奖惩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十一条奖惩工作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职校班级奖惩制度

职校班级奖惩制度

班集体管理规范一、减分项1、学习方面(1)上课、自习、集体活动无故迟到、早退者扣2分;无故旷课和不参加集体活动者扣5分;值日班长不严格考勤者扣2分。

(2)随便串位,随便离开座位、任意调换座位者扣1分。

(3)公共场合大声喧哗、起哄者,扣1--2分。

(4)上课讲话,看课外书、睡觉扣1分,影响老师上课视情况扣1-5分。

(5)老师安排作业未完成者扣1分(由各课代表及学习委员负责纪录)。

(6)带零食进教室者扣1分。

(7)上课玩手机或手机铃声响起扣5分,并没收手机,视其表现再决定归还。

(8)上课期间下位置充电者扣5分,并没收其充电设备。

2、教室卫生(1)不认真值日者扣2分,不参加值日者扣4分。

(2)乱倒垃圾、随地吐痰或随手扔纸屑、果皮等物质者扣1分。

(3)座位周围有纸屑等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

(4)个人卫生差,指甲长或染发、留长发、穿拖鞋、赤膊进教学区者扣3分。

3、寝室卫生(1)宿舍无值日表,室长扣2分,其他扣1分。

(2)内务卫生不符合标准,按扣分的双倍扣除寝室长和值日生的分数。

(3)不按时作息者(即晚上不按时熄灯或熄灯后讲话,玩手机,窜寝室,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扣2分。

(4)带饭,泡面等入宿舍者扣2分。

(5)寝室纪律扣分则相应的加倍扣到责任人,并20个蛙跳。

(6)一周内寝室内务没有优的,寝室成员每人扣2分,并20个蛙跳。

4、其他方面(1)打架者扣10分,并按校规处理。

(2)赌博者扣5分一次,并按校规处理。

(3)私自外出一次扣10分,并按校规处理。

(4)破坏公物照学校规定赔偿,并扣5-10分。

(5)会议记录不交或不完整者扣1分。

二、加分项(1)做好事(含拾金不昧、打扫办公室、给办公室搬水等),根据具体情况加1-5分,需经班主任核实。

(2)学科竞赛:根据具体情况加1-10分(3)课堂:早读大声、上课坐姿端正、课堂发言积极等,被老师表扬的,每次加1分。

(4)劳动:卫生值日,被表彰的,根据具体情况加1-5分。

(5)活动:积极参加班干部组织的各种活动,表现和成绩突出的,每人加1-5分。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

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

XXXX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评优及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在广大同学中树立榜样、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走学求深、技求精的育人道路,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奖勤罚懒原则,制定本奖励制度。

第二条:为奖励优秀学生,凡本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者,依据本条例给予奖励。

第三条: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优、表彰活动,需向上级部门推荐的,原则上从学年内校级评选的优秀学生中产生。

第四条:学校对各项奖励的评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第二章奖励种类和方式第五条:学校暂设以下奖项:1•集体奖:包括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以及百分量化考核优胜班级、值周先进班级、星级宿舍、规范化教室等单项奖。

2.个人奖:包括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团员、以及"感动高职校”文明中学生、技能标兵、进步标兵等其他单项奖第六条:学校对获得上述奖励的集体与个人采用以下方式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通令嘉奖;通报表扬;颁发奖状或证书;颁发奖金或纪念品。

第三章评选的组织机构第七条: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划分。

1.以班为单位组成的以班主任为首,由班、团主要干部参加的评选小组,负责学生个人总结、班内交流、推荐提名候选人、投票选举等项活动的组织工作。

2.学生处负责全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文明中学生"评优活动的部署、指导,名额的分配与调整;教务处负责"技能标兵"评优活动的部署指导,名额的分配调整。

3.学校成立由主管副校长、学生处主任、教务主任、团委书记、学生会主席、各科科长、各班班主任组成的评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的评优领导、复查公示、表彰和总结工作。

第四章奖励的依据与评选条件第八条:"先进个人"的评选,德育条件、学习成绩条件由各班班主任依据本班千分量化结果提供;"先进集体”的评选要结合班级、班主任工作质量综合量化、考评结果分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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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学生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礼貌习惯,调动学生奋发向上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树立以行为规范为准则,公道功劳为基础,违纪犯规为依据的赏罚标准。

谁立功,谁受赏;谁违纪,谁受罚。

第三条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奖优罚劣,从严治校。

即用奖励的方法,激励斗志,树立正气,引人向上;又采取惩治的手段,鞭策落后,推人向上。

第四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将提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接受治安处罚;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依照本制度第三章有关条款处分。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学校鼓励在学习、工作、技能、文体和精神文明等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学生,凡符合本制度者,都可以得到相应的奖励,有关奖励的决定应记入本人档案。

第六条奖励类别和评比条件A、三好学生及评比条件1、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平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威信,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或优秀等级。

2、热爱专业,学习刻苦,各科成绩优良,期末总分平均成绩85分以上,技能成绩优秀。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或体育成绩在75分以上。

4、关心学校,热爱集体,积极完成集体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劳动值周时被评定为优秀,乐意为学校、班级和同学做好事。

5、带头严守校纪校规,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良倾向敢说敢管。

B、优秀学生干部(干事)及评比条件1、在校团委和学生会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干事)。

2、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忠实肯干,无私为同学服务。

3、在同学中处处以身作则,时时模范带头,并有一定的威信。

4、操行成绩在85分以上或优秀等级,学习成绩良好,体育达标。

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由政教处、团委建立学生干部(干事)档案,根据学生干部(干事)思想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由学校统一评选。

C、单项积极分子及评比条件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期总评成绩在全班前五名或在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可评为学习积极分子。

2、工作认真,劳动积极,在劳动值周时被评定为优秀,能积极完成学校、班级交给的任务,可评为工作积极分子(除参加学校评比的优秀学生干部外的其他班干部均列入此项评比)。

3、热爱专业,精通技术,在操作比赛、等级考核或技能大会操中成绩突出,可评为技能积极分子。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并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名次者,可评为文体积极分子。

5、能乐意为同学做好事,见义勇为,模范遵纪守法,讲究文明礼貌,对违反社会公德、影响学校荣誉的行为进行劝阻,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贡献,操行成绩在95分以上,可评为遵纪守法标兵。

6、模范遵守《住校生管理细则》,担任正、副寝室长,能严格管理寝室,在校文明寝室竞赛中成绩突出,可评为优秀寝室长。

7、能积极参加社团活动,表现突出或在有关比赛中获奖,可评为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学习、工作、技能、文体、遵纪守法标兵等单项积极分子,学期末各班每项推荐1-2名,报学校审批,优秀寝室长、社团活动积极分子两项由学校根据工作实绩,统一评选。

第七条凡有旷课现象或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操行成绩在70分以下或良好等级以下者,均不能参加第六条规定的各类先进的评比。

考试科目有不及格者,不能参加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干事)的评比。

第八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干事)、单项积极分子获奖者,应填写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学校召开表彰大会,授予荣誉证书。

第三章违纪处分第九条坚持经常教育,严格管理和必要的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度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学生,采取“登记、扣分、曝光、教育、培训”的方法,正面引导,强化训练。

第十条违纪学生的处分类别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第十一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违反校纪校规,情节极为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二条策划组织和煽动闹事或拒绝、阻碍、不服从教师、学生干部或值周班管理,影响甚至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三条对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者,作如下处理:1、参与围观、起哄,故意扩大事态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参与打架、动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策划他人打架,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4、纠集校外人员来校打架或打群架,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5、持械打人或携带管制刀具者,给予勒令退学处分。

6、侮辱、殴打教职工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对偷窃国家、集体或个人财物者,给予以下处分:1、价值100元以下,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价值在500元以上或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五条对故意损坏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给予以下处分:1、价值在100元以下,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价值在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3、价值在500元以上或者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六条敲诈他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十七条有流氓行为者(包括收看、传播淫秽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品行恶劣、道德败坏且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八条进入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室、录像室、溜冰场、网吧、酒吧和音乐茶座等不适宜中学生活动的场所,或者擅自留宿在外,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九条对进行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者,给予以下处分:1、首次违反,给予警告处分。

2、屡次参与赌博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二十条对抽烟者,给予以下处分:1、首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

2、屡教不改者,给予严重警告直至留校察看处分。

3、因吸烟造成后果,除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同学之间不能正常相处,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无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1、课间休息不文明,大声起哄,屡教不改者。

2、窜班级、窜楼层、窜寝室多次并屡教不改者。

3、不佩戴胸卡或佩戴他人胸卡,屡教不改者。

4、长发或佩戴首饰,屡教不改者。

5、携带、使用手机、小灵通等通讯工具者。

6、酗酒或酒后闹事者。

7、知情不报或作伪证者。

8、在二楼以上楼层进行有危险性动作的行为者。

9、违反教学实习安全的行为者。

10、违反交通安全的行为者。

11、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燃烧其他任何物品的。

12、玩弄、私接电器设备,私拉乱接电线者。

第二十三条违反村规民约、践踏庄稼、偷窃农作物,按当地村规民约处理外,学校通知家长来校赔偿经济损失,付清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擅自外出游泳,给予以下处分:1、首次发现,通知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保证书,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2、第二次发现,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3、对屡教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住校生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看电影、录像或走亲访友,自修课作旷课论处,如就寝时仍未回校,视情节轻重,撤销住校生资格,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十六条未经政教处同意,擅自留宿外来人员或窜入他人寝室,首次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屡次留宿外来人员或窜入他人寝室,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同时撤销住校生资格。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的处分:1、考试作弊。

2、故意损坏校园环境卫生,故意向教室外乱丢垃圾、纸屑、粉笔头等,用脚踢门、踢墙壁、用生活废水乱泼他人并屡教不改。

3、故意损坏校园内的花草、树木。

4、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涂抹乱刻画并屡教不改。

5、未履行值日、值周职责,逃避公益劳动。

6、违章骑车或屡次未按规定停放车辆。

7、故意涂改、伪造三项竞赛和文明寝室成绩。

第二十八条凡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军训、劳动等)和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应进行考勤。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必须事先请假并得到批准。

凡未经批准或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旷课一天按6课时或实际课时计算。

对旷课学生,根据其旷课课时数、情节和认错态度,分别给予以下处分:1、一学期累计达6课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2、一学期累计达12课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一学期累计达30课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4、一学期累计达42课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一学期累计达60课时或在校学习期间旷课累计超过90课时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况者,从重或加重处分:1、违纪后,认识态度不好者。

2、对检举人、证人进行威胁,打击报复者。

3、有较严重后果者。

4、屡教不改者。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况者,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分: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

3、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4、检举、揭发有功的。

第三十一条学生的处分审批程序:1、给予学生的处分,由学区或政教处根据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记过及以下处分由学区决定,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由政教处报校长室决定。

2、对于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者,经校长室决定后,报请市教体局批准。

3、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全校公布,并通知家长,对记过及以上处分将记入本人档案。

第四章附则第三十二条记过及以下处分的期限为半年,留校察看处分的期限为一年,留校察看期间有悔改表现可按期解除,有突出表现者,可提前解除;经教育不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三十三条受处分的学生如符合《违纪学生处分降级和处分撤销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条件,经本人申请,班委讨论,班主任同意后,根据管理权限,报学区、政教处或学校批准,可以降级或撤销处分。

第三十三条受处分的共青团员,校团委按团章规定,同时进行团内处分。

第三十四条对本制度没有例举的好人好事和违纪行为,可参照本制度类似条款给予相应奖惩。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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