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西安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移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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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西安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多部门协同合作
社保转移涉及多个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包括社保、财政 、税务等,各部门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协作是确保社保转移 顺利进行的关键。
未来发展趋势预测
智能化服务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未来社保转移办 理流程将更加智能化,通过智能识别、自动 审核等技术手段,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服
务质量。
跨部门数据共享
提前咨询
建议提前咨询原参保地和新参保 地的社保机构,了解具体的转移 流程、所需材料和时间等。
及时办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办理社保转 移手续,避免影响个人权益。
01
了解政策规定
在办理社保转移前,务必详细了 解西安市的社保政策,确保自己 符合转移条件。
02
03
材料准备
根据社保机构的要求,准备好相 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社保 卡、参保凭证等。
提交申请及审核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西安社保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接续申请表》。
审核
西安社保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 函》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结果反馈与查询
转移原则:遵循“权益累计、关系接续 、待遇不变”的原则,确保个人或单位 的社保权益不受损失。
转移过程中,个人和单位应积极配合,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单位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手续;
转移要求
个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02
西安社保转移政策解读
政策背景及意义
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多样化需求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西安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温馨提示
1、由于打印《参保缴费凭证》与生成《信息表》存在时间间隔,期间可能因欠费、计息等原因导致《参保缴费凭证》与《 信息表》中所示金额不一致,请以《信息表》为准!
2、鉴于原统筹区域政策多样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移交,该《凭证》中本地实际缴费月数为移交后在我局的实 际缴费月数。《信息表》中随后完善相关信息,请以《信息表》为准!
(本凭证一式两联,填发此凭证的社保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各一联)
重要提示
1、本凭证是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你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存储额按 规定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养老基本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查询。
姓名 公民身份 证号 在本地参保 起: 起止时间
止:
行政区划 代码
电话 经办人(签章):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基本信息
性别
个人编号
户籍人 账户
存储额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
地址
邮政编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公章):
凭证编号:
2020-05-21

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引言在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相应劳动能力,持有西安市户籍或居住证,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

为了鼓励和帮助这些人员实现就业,政府提供了社保补贴政策。

本文将详细介绍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的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二、社保补贴政策概述西安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旨在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提高就业积极性。

社保补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社保补贴,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请条件1、具有西安市户籍或居住证,年龄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3、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4、已实现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或在个体工商户参加劳动。

5、社保缴费记录符合相关规定。

四、申请材料1、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社保缴费记录(可至各区县社保局打印)。

5、本人银行账户(用于接收补贴)。

五、申请流程1、前往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提交申请材料。

2、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送至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发放社保补贴。

六、注意事项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社保补贴。

2、申请人在申请期间应保持畅通,以便及时接收相关信息和通知。

3、社保补贴政策可能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请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以获取最新信息。

七、结语西安市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是帮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减轻经济负担的重要途径。

希望符合条件的人员能够积极申请,了解相关政策并按照流程准备材料。

希望相关工作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为申请人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

陕西省机关养老与城职养老转移接续操作手册

陕西省机关养老与城职养老转移接续操作手册

陕西省机关养老与城职养老转移接续操作手册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目录一、功能说明 (3)二、业务流程图 (3)三、操作指南 (4)➢ 省内转移 (4)1. 城职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 (4)2. 机关养老(转出)转城职养老(转入) (12)➢ 跨省转移 (17)3. 省外城职养老、机关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 (17)4. 机关养老(转出)转省外城职养老、机关养老(转入) (22)一、功能说明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7〕7号)的要求,在陕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中,扩建机关保转移功能,支持机关保转移电子化流程。

省内转移平台搭建完成后,支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内跨地区转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跨制度转移。

二、业务流程图图 1 业务流程图三、操作指南➢省内转移1.城职养老(转出)转机关养老(转入)1.1城职养老转出参保人员向机关养老参保单位提供《参保缴费凭证》;1.2 机关养老参保单位于【机关养老网上经办系统】办理以下操作:1.2.1 公共业务管理——>>人员参保管理——>>人员增员图 2 人员增员1.2.2 养老保险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提示:如转移人员已存在机关养老系统,此操作可忽略,直接办理联系函打印业务。

图 3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1.2.3 养老保险转移——>>打印联系函1.2.4 养老保险转移——>>联系函上传图 4 打印联系函、联系函上传1.3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进行联系函下载,身份证号必输,此处可以对数据发送方业务进行撤销处理,撤销已上传未下载的联系函图 5 城职养老联系函1.4城职养老经办人员接收联系函1.5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于跨数据中心转移,办理转出图 6 城职养老转出1.6 城职养老经办人员上传信息表图7 城职养老信息表上传1.7 机关养老参保单位下载信息表办理转入业务经办顺序:养老保险转移——>>信息表下载养老保险转移——>>人员转入图8 机关养老信息表下载、人员转入1.8 机关事业单位参保所在地养老经办机构经办人于机关养老中心端系统办理人员转入审核相关业务。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问答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是什么?答:凡具有我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答: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财政对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怎么补贴?答:省、市和区县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补贴,多缴多补。

从2020年1月1日起,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元补贴30元,缴费300元补贴45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5元,缴费600补贴80元,缴费800补贴90元,缴费1000补贴100元,缴费1500补贴150元,缴费2000补贴200元,缴费3000补贴300元。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有哪些?答: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

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答: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168元(每年会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139。

对缴费(不含补缴)满15年人员,每增加1年缴费(不含补缴),待其年满60周岁时,在当年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提高5元,加发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各承担50%。

享受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符合什么条件?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最新表格(表二、表三、表四、表五)

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最新表格(表二、表三、表四、表五)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登记表填表说明1、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需与工商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文件上的单位名称和住所(地址)一致。

2、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填写“批准成立信息”栏。

3、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4、单位类型分四大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企业要填写详细的企业类型,并与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填写内容一致;事业单位要填写事业单位类别(如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非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

5、隶属关系指企业的所属关系,如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等。

6、有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分支机构的单位,应填写“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栏。

7、登记证编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赋予登记证编码。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单位名称(章):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民族个人身份用工形式参加工作日期个人首次缴费日期是否曾在部队服役户口性质户口所在地常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申报工资备注:1、“个人身份“是指工人、干部;2、“用工形式“是指固定工、劳动合同制工人、临时工;3、以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项目,用于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须经参保人员确认,确保各项内容真实、有效。

单位负责人(签章):单位填报人(签章):填报时间:年月日陕西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NO: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实地考察情况表单位名称单位类型电话单位地址法人代表实地考察内容单位在册人数应参保人数已退休人数生产经营情况营业执照年审情况劳动合同签定及职工工资发放情况缴费能力和补缴费能力情况考察组意见考察人员:年月日经办机构审核意见上级经办机构审批意见章年月日备注注:有离退休人员的新参保单位,报市级经办机构审批;无离退休人员的新参保单位,报市级经办机构备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2020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2020版)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可编辑)
单位名称:单位代码:
申报待遇类别:
□1.正常退休
□2.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因病非因工致残提前退休、□政策性提前退休)
□3.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4.死亡待遇:(□离退休死亡<有供养直系亲属>、□离退休死亡<无供养直系亲属>、
□因病、非因工在职死亡)
□5.退个人账户储存额(□在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外籍人士退保、
□退出现役并采取退休供养方式安置的军人退保、□在工伤保险基金按月领取伤
残津贴、□已在其他保障渠道领取养老待遇、□参保人已死亡,且遗属已在其他保
障渠道领取死亡待遇、□其他原因退保)。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表一: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注:此表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向申请人提供,同意转入后,须附以下相关资料:1、劳动人事关系转移证明文件(如人事关系介绍信、商调函等);2、调入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个人账户对账单及原单位所在地历年社会平均工资及记账利率。

表二: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在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信息变更审批表
单位名称:(章)
表三: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在职、退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基本信息变更明细表
申报单位:(章)单位编码:年月日
表四: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缴费数据变更审批表
4。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填表范本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填表范本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填表范本一、填表说明本表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用表,适用于用人单位和个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二、填表内容1、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填写用人单位(个人)全称。

2、:填写用人单位(个人)。

3、号码:填写用人单位(个人)号码。

4、参保人员姓名:填写需要变更参保信息的参保人员姓名。

5、变更事项:详细填写需要变更的参保信息,如:参保状态、通讯、邮政编码、银行帐号、缴费情况等。

6、变更前信息:填写变更前的参保信息。

7、变更后信息:填写变更后的参保信息。

8、申报单位(个人)盖章:用人单位(个人)盖章,以示申报信息属实。

9、填报日期:填写申报日期,以示申报信息有效。

三、填表要求1、申报单位(个人)应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本表,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申报单位(个人)在填写本表时,应注意核对参保人员的姓名、号码等基本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3、申报单位(个人)在填写变更事项时,应详细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以便社保经办机构准确处理变更事项。

4、申报单位(个人)在填写本表时,应注意保持表格的整洁和清晰,避免出现错别字、乱码等现象。

5、申报单位(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信息变更,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6、如因申报单位(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社保经办机构无法正常处理变更事项,申报单位(个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社会保险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会保险制度在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企业作为社会的重要组成单元,为提高员工福利、减少员工后顾之忧,应当积极履行社会保险义务,对参保人员的增减情况进行及时准确的申报。

本文将详细阐述社会保险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的相关内容。

二、申报表的结构与内容1、标题:申报表的标题应简洁明了,清晰地表达表格的主题。

通常为“社会保险企业参保人员增减申报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社会保险有关业务规则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社会保险有关业务规则的通知-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社会保险有关业务规则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社会保险有关业务规则的通知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开区公共事务管理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参保单位: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和经办规则,推进我市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统一审核征缴工作,现就有关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规则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用人单位新参加社会保险的登记管理规则(一)我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的登记和管理实行市、区(县)分级登记和管理原则。

凡在市级及以上工商行政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新参加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首先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在区、县、以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注册的用人单位,分别向所在区、县、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业务。

用人单位申请登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是其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管理的经办机构。

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须同时参加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四项社会保险。

(二)新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同时参加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的,须由申请社会保险登记的经办机构提出初审意见,由用人单位向“西安市社会保险统一审核征缴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阐明原因,经批准后确定办理登记和经办业务的经办机构。

二、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管理规定(一)由于历史原因产生的用人单位各险种不在相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其社会保险分险种转移时,应填写《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分险种转移交接表》,将其他险种转移到其参加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应及时按新单位办理参保登记。

社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申报表

社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申报表

高新社表-06
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减变动情况申报表
单位全称(章)社保工作码
简要说明1、本表适用于参保单位申报月有人员增减变动时,按先增人后减员的顺序分别归类填写;
2、新增人员的各项信息必须保证准确,必要时请查阅人事档案。

时间类信息填写到月。

在备注栏内注明当事人的特殊身份,如军转干部等;
3、个人身份代码(按现工作岗位):A.干部B.工人;户口性质代码:A.城镇B.农村;参保类型代码:A首次参保B本单位内中断后续保C区外转入D区内转入;停保原因代码:01转移至区内其他参保单位02转移至区外03暂停(转移手续未办,包括辞退、辞职、重复缴费等原因)04退保05退休06在职死亡;
4、月缴费基数:按有关规定据实申报,超出统一公布的上年度西安市社会平均工资60%-300%的按60%、300%申报,按本市低限申报的,须区分养老和其他险种的缴费基数;
5、本表一式三份,社保中心、地税部门、参保单位各一份。

只有社保中心审核该业务章后方可进行当月缴费申报。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制2008。

1。

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

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

附件1西安市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表单位编码(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名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单位社保专管员姓名申请日期年月日填写说明1、本表由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机关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行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加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参保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所选项的括号内用“√”表示。

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打“√”。

4、组织机构代码: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行业名称:按其从事的主业确认。

6、行业风险类别:按《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行业类别填写。

7、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8、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有关信息。

不具法人代表人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类型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9、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的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10、参加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新参保单位只需填写参保时间。

11、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社保机构审核后填写。

12、本表一式三份:市级社保经办机构、单位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各存一份。

西安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单位名称(章)年月日用人单位制表人:经办机构审核人:经办机构(章)用人单位负责人:经办机构复审人: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社保档案转移申请报告

社保档案转移申请报告

尊敬的 [接收地社保机构名称]:我谨以此报告向贵机构申请办理社保档案的转移手续。

鉴于我目前的工作和生活状况发生变动,为了确保我个人的社保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特向贵机构提出以下申请:一、基本信息1. 姓名:[您的姓名]2. 身份证号码:[您的身份证号码]3. 原参保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名称]4. 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名称]5. 现居住地:[现居住地详细地址]二、转移原因1. 工作变动:由于个人职业发展的需要,我已从原工作单位离职,现入职 [现工作单位名称],因此需要将社保档案从原参保地转移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

2. 生活需求:考虑到我现居住地与原参保地存在距离较远,为了方便我及时了解和享受社保待遇,降低生活成本,我决定将社保档案转移至现居住地。

三、转移材料1. 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2.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3. 《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4.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5.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6.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7. 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8.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转移流程1. 我将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2.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我的申请后,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 我将携带以上凭证及《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社保档案转移手续。

4. 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我的申请后,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社保档案的转移手续。

五、承诺事项1. 我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陕西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陕西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个人编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州)(县/区/旗)
解除劳动关系时间
截止缴纳时间
转移方向
□ 转入本经办机构内其他单位
填写A、B两栏
□ 转入陕西省内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填写A栏
□ 转入陕西省外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
年 月 日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C
转入经办机构
意见
机构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全称
银行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陕西省社会保障局 印制
填写A栏
□ 转入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
填写A、B、C三栏
□ 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填写A栏
□ 其他:
A
转出用人单位
意见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此人已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同意此人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个人签字: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B
转入用人单位
意见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单位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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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
社保名称 (盖章)
社会
保险 开户全称
经办 机构
银行账号
信息 开户银行
□企业
□机关事业
(签章) 年月
欠费时间段

1、社保机构按规定已告知缴费情况
□无欠费;


2、已告知有欠费,并提醒按政策规定及时补缴
□不同意补缴。
本人签

字:
年月日
单位经办人:
社保审核 人:
注: 1、“转出单位意见”栏的“转移类型”项和“欠费情况”栏的“无欠费”或“不同意补缴”为必选项,“本人签字”为必填项;
西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转移申请表
个 个人编号
人 基 身份证号
本 信
户籍所在地
息 首次缴费时间
姓名
性别
参加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截止缴费时间
单位编号
转 单位名称
出 单
转移类型
□省外企业 □省内同一社保机构



□省内不同社保机构 □军队、机关事业
(签章)
年月日
单位编号
单位名称
转入 单位性质 单位
4、本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和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2、省外、省内企业之间相互转移时,“新就业地信息”栏的项目不填写、不盖章,可办理转出手续;省内同一社保机构参保的单位相互转移时,
为了简化办事步骤,可在“新就业地信息”栏加盖转入单位印章和填写转入单位编号,可同时办结转出、转入手续;
3、城镇企业向军队、机关事业单位转移,“新就业地信息”栏的项目必须填写、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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