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作业参考答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前只能了解起诉书中所列举的事实, 对案件的证据材料并不清楚, 同时也不能对被告人进行
庭审前的讯问等。
.答:我国刑事诉讼法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和意志的反映和体现,
它既根本区别于一切剥削
阶级国家的刑事诉讼法, 也不完全雷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刑事诉讼法。
这是我国刑事诉
讼法的本质。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特点主要有
缺一不可的关系。 如果只有刑法而没有刑事诉讼法, 刑法的规定就不能得到正确的实施, 刑
法的任务也就不可能实现。 反之也一样, 即刑事诉讼法也同样离不开刑法。 因为如果什么是
犯罪,什么行为应当受到惩罚都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的作用也不可能得到充分发挥。
所以,实体法、刑法应当受到重视,程序法、刑事诉讼法也同样应当受到重视。
序问题,后者解决刑事诉讼的实体问题。
进行刑事诉讼始终离不开刑事诉讼法,同时也离不开刑法。刑事诉讼始终都要通过某
种程序表现出来, 始终都要紧紧围绕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这个实体问题进行。
刑事诉讼的过程
既是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也是适用刑法的过程。
刑事诉讼法同刑法的关系是刑事程序法同刑事实体法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辅相成,
诉讼参与人。
.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受被代理人的委托或法院的指定依法参加诉讼的人。
四、简答题
.答: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各种权利,
一般来说也都是
它应尽的职责, 应尽的义务。也就是说这些权利是不能放弃的。所以说人民法院、
人民检察
Leabharlann Baidu
院和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权利与应尽职责具有一致性。
式诉讼。这些被成为刑事诉讼形式的历史类型。
.答:资本主义两大法系是指以法、德等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等国
为代表的英美法系。 两大法系的刑事诉讼虽然都属于混合式, 但它们各自还具有一些彼此不
同的特点, 鉴于它们各自的特点, 大陆法系的刑事诉讼模式被称为职权主义诉讼,
而英美法
系的刑事诉讼被称为当事人主义的刑事诉讼。二者的区别主要存在于法庭审判阶段。
问证人, 是法官的职责, 而不是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的职责。 检察官和辩护律师经法官同意后,
虽然也可以对证人、鉴定人直接发问,但是这种发问只能作为对法官审讯的一种补充。 另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庭在开庭审理前就能了解全部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同时可
以在庭审前讯问被告, 可以对证据进行查对核实工作。 而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官, 在开庭审理
总称。
四、简答题
.答:划分刑事诉讼历史类型常见的标准有两个。
以刑事诉讼的阶级实质为标准,可以将刑事诉讼分为奴隶社会的刑事诉讼、封建社会
的刑事诉讼、 资本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和社会主义社会的刑事诉讼。
这些被称为刑事诉讼本
质的历史类型。 以刑事诉讼的表面特征为标准,可以将刑事诉讼分为弹劾式诉讼、纠问式诉讼和混合
第二章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
.
.
.
.
.
.
.
.
.
二、多项选择题
.
.
.
.
.
.
.
.
.
.
三、名词解释
.诉讼参与人
诉讼参与人是参加刑事诉讼活动, 享有一定诉讼权利, 并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司法人员
以外的人。
.当事人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在诉讼中处于追诉(原告)或被追诉(被告)的地位,
执行控诉(起诉)或辩护(答辩)职能,并同案件事实和案件处理结果具有切身利害关系的
刑事诉讼法作业答案
第一章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
.
.
.
.
.
.
.
二、多项选择题
.
.
.
.
.
.
.
三、名词解释
.诉讼
诉讼是指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活动。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诉讼程序,
处理刑事案件的全部活动。
.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制定的有关刑事诉讼程序和法律规范的
第一,它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指定的。
第二,它是为惩罚犯罪,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卫人民民主制度和社会主义服务的。
第三,它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依靠群众和便利群众的。
第四,它是贯穿着社会主义民主精神,反映社会主义法制要求的。
五、论述题
答:刑事诉讼法和刑法都是进行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所不同的只是前者解决刑事诉讼的程
英美法系国家法庭审理所采取的方式是交叉询问, 即由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彼此对传唤到
庭的证人,交替进行所谓的“主询问”和“反询问”的方式。在进行交叉询问的过程中,法
官一般只是处于主持者的地位, 而不是处于审问者的地位。 法官主要是控制和指挥法庭的活
动,控制询问的辩论的范围,而不是负责在法庭上讯问被告人,调查核实证据,查明和证实
案件事实。 法庭的调查和辩论始终是在控诉人和辩护人之间进行,
控辩双方之间的对抗、 辩
论等特点体现得比较充分。
大陆法系国家法庭的审理方式与英美法系国家法庭的审理方式显然不同。
大陆法系国家
的法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是处于审问者的地位, 特别是在法庭调查阶段, 法官始终是依其
职权审讯被告人、 询问证人和查对核实各种证据的审问者。 在法庭调查证据、 讯问被告和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