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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二)抗辩权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 未约定先后履行的,合同当事人一方 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其 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
买方
你快33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
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依约履行(包括不履 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之前,后履行的一方 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 关于订金:法律无规定,依照合同约定 处理,无约定按“预付款”看待。
26
定金罚则
⑴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 还定金;
⑵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 还定金。
27
定金罚则
违约, 不履行合同
交付定金的一方
已交付的定金 10万元
10万 无权取回
双倍返还 10万 10万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1
•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同学
们对合同的相关制度有所了解,正确 把握及行使合同权利。
• 主要内容: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
同担保;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追究; 主要种类的合同制度。
• 学习要求:认真领会要约与承诺的意
义;结合实际理解违约及违约责任之 承担。
2
•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19
(五)表见代理合同
表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止后,而相对人(合同签订的另 一方)有理由相信其确有代理权 而与之签订的合同。
表见代理合同为有效合同,被代理 人应承担合同责任。
20
•第三节 合同的担保与履行
• 一、合同担保 • 二、合同的履行
21
一、合同的担保
30
(五)留置(拒绝)
留置,是指债权人在法定之范围内依照合同约定被动
(二)抗辩权
★ 同时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 未约定先后履行的,合同当事人一方 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其 要求自己履行债务的权利。
买方
你快33
★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有先后履
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依约履行(包括不履 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之前,后履行的一方 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 关于订金:法律无规定,依照合同约定 处理,无约定按“预付款”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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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罚则
⑴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 还定金;
⑵ 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 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 还定金。
27
定金罚则
违约, 不履行合同
交付定金的一方
已交付的定金 10万元
10万 无权取回
双倍返还 10万 10万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1
•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教学,使同学
们对合同的相关制度有所了解,正确 把握及行使合同权利。
• 主要内容:合同订立;合同效力;合
同担保;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的追究; 主要种类的合同制度。
• 学习要求:认真领会要约与承诺的意
义;结合实际理解违约及违约责任之 承担。
2
• 第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19
(五)表见代理合同
表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 止后,而相对人(合同签订的另 一方)有理由相信其确有代理权 而与之签订的合同。
表见代理合同为有效合同,被代理 人应承担合同责任。
20
•第三节 合同的担保与履行
• 一、合同担保 • 二、合同的履行
21
一、合同的担保
30
(五)留置(拒绝)
留置,是指债权人在法定之范围内依照合同约定被动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28
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29
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30
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3
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20
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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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29
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30
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3
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20
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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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观看
等义务。
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课件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违约责任
目录
CONTENTS
01
合同法概述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等基本特 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享有自主选择和决定合同
内容的权利。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的分配 上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
可以自由约定。
单务合同
指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 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 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 合同。例如,赠与合同
、借用合同等。
双务合同
指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租
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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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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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合同具有履行强制性。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指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 调整规范的合同。 无名合同:指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其名称和 相应调整规范的合同。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 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 ④如何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 A.法律规定标准。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 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 B.当事人意愿标准,即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 的意愿来确定当事人对其之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 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 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 视为( ? ) 如果标明“样品”呢? •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 甲对乙说“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 意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
• (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数量、价格 • (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 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 3、要约邀请
• ①定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②性质: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 六、缔约过失责任 • 1、含义
•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 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 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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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竟合
第三章 合同解释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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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四部分 具体的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
借用合同
赠与合同
借贷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行纪合同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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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序论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
9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终止)、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合同的解 除。
第三部分:合同纠纷解决(合同利益的救济)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合同诉讼、合同 解释、合同责任。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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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序论
讲授大纲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8、民法通则(156条)
9、民通意见(200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 题的规定(24条)
司法解释有“规定”、“解释”、“批复”、“决定”四种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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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简明合同法教程》,黄少彬、张旭, 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行管专业)
《合同法教程》,苏号朋,人大出版社, 2008年版。(法学辅修专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47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28条)
《合同法》课件
目前,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较为繁琐,不利于合同双方 及时解决争议。未来,合同法在解除合同方面需要进行改 革,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合同违约责任的多样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未来合同法将进一步 丰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引入惩罚性赔偿等措施。
05
《合同法》案例分析
Chapter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履行案例分析
在合同履行案例中,我们需要分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
合同履行案例解决方法
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履行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例如,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 决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 对方的权益。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同 履行过程中遵守约定,防止违约
行为。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 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律规定,保
障各方权益。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纠纷,确保合
同顺利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典》的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协调 一致。
《合同法》PPT课件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 《合同法》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Chapter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合同违约责任的多样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未来合同法将进一步 丰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引入惩罚性赔偿等措施。
05
《合同法》案例分析
Chapter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履行案例分析
在合同履行案例中,我们需要分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
合同履行案例解决方法
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履行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例如,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 决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 对方的权益。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同 履行过程中遵守约定,防止违约
行为。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 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律规定,保
障各方权益。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纠纷,确保合
同顺利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典》的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协调 一致。
《合同法》PPT课件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 《合同法》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Chapter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基本原理(PPT 63页)
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
律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1 合同法概述
2.1.3 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 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我国 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章前案例
小明本科毕业了,到北京来考研,然后在中关村旁边自己租 房子,准备将近一年的时间,自己花钱来进行教育投资。于是在 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家房主,跟房主也谈好了,租了他一间平房, 租期双方约定了,暂定一年时间,租金也约定好了,300元/月, 这样小明就住进去了。
住了不到两个月,中关村附近,房屋租金猛涨,房主觉得一 个月三百块钱把这个房子租出去很可惜,他要求把租金加到380块 钱一个月。小明说咱们当时说好了, 300元/月,一年期呀,现在 我们期限之内,所以他不同意涨。这时房主又就说,你不同意涨 的话,因为旁边很多人找我来,他们愿意出400,甚至出450,500 的,所以如果你要不愿意涨的话,那我这个房子就不租给你了。 小明说那不行,咱们当时说好了,说的是一年啊,你不能反悔。
灯具公司遂于当日通知装潢公司无货并要求退还其预付的定 金18万元。装潢公司拒绝接受退还的18万元汇票,坚持要货。同 年11月29日,装潢公司以灯具公司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灯具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装潢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 失。
2.1 合同法概述
2.1.3 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2.1 合同法概述
2.1.2 合同法简介
(6)合同法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律平等,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1 合同法概述
2.1.3 合同法律关系
(2)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关系主体能够以自己的行 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或者资格。我国 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章前案例
小明本科毕业了,到北京来考研,然后在中关村旁边自己租 房子,准备将近一年的时间,自己花钱来进行教育投资。于是在 学校附近找到了一家房主,跟房主也谈好了,租了他一间平房, 租期双方约定了,暂定一年时间,租金也约定好了,300元/月, 这样小明就住进去了。
住了不到两个月,中关村附近,房屋租金猛涨,房主觉得一 个月三百块钱把这个房子租出去很可惜,他要求把租金加到380块 钱一个月。小明说咱们当时说好了, 300元/月,一年期呀,现在 我们期限之内,所以他不同意涨。这时房主又就说,你不同意涨 的话,因为旁边很多人找我来,他们愿意出400,甚至出450,500 的,所以如果你要不愿意涨的话,那我这个房子就不租给你了。 小明说那不行,咱们当时说好了,说的是一年啊,你不能反悔。
灯具公司遂于当日通知装潢公司无货并要求退还其预付的定 金18万元。装潢公司拒绝接受退还的18万元汇票,坚持要货。同 年11月29日,装潢公司以灯具公司违约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灯具公司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装潢公司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 失。
2.1 合同法概述
2.1.3 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概念
2.1 合同法概述
2.1.2 合同法简介
(6)合同法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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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三)民法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适用范围,包括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在空间上 的适用范围和对人的适用范围。 1.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2.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在我国领陆、领水、领 空的效力。 3.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是指民法对哪些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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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一)民法调整的对象 民法调整的对象,是指民法规范效力所涉及的范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规 定,我国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以下两方面: 1.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 2.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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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2.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 同指向的事物。在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范围很广,一 般包括有形财物、经济行为和智力成果。 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经 济权利和应承担的经济义务。它包括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两 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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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法律基础
三、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1.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 与义务关系,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 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在 法律关系中,由于反映的社会关系不同,从而会形成不同的 法律关系,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等。
合同法律制度(PPT 186张)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 订立合同的主体有三种,即自然人、法 人和其他组织。
• 自然人包括本国人,也包括外国人和无 国籍的人。
• 自然人作为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民事 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可以以自己的行为订立与其年龄、智力 相适应的合同,否则需要其代理人的追 认。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独立 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
• 就具有订立合同的主体资格。其他组织 是指除了自然人与法人以外的具有订立 合同资格的社会团体;银行的分支机构; 其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其他组织 作为合同的主体,应当有营业执照。当 事人可以依法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二、合同的形式
• 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的表现方式,是订 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 在表现。从法律和实践上看,主要有口 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两种。
• 其目的是与对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发出 要约的一方当事人叫做要约人,另一方 当事人叫做受要约人或称之为相对人。
• 要约的基本特点是: • (1)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
• 要约的目的在于引起相对人做出承诺的 意思表示,,拟和相对人订立合同。
• (2)要约是特定的当事人做出的意思表 示。
• 如果要约人不是特定的,相对人就无法 确定要约人,无法对要约做出承诺。
(二)承诺
• 承诺,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的接受 要约的内容,同意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承诺的基本特点为: •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的。
• 根据要约的法律效力,只有受要约人才 有资格取得承诺权,向要约人做出承诺。 不是受要约人做出的同意要约人的要约 内容,或者向要约人以外的其他人做出 的同意要约内容的意思表示,都不是承 诺。
• 狭义的合同是指民事合同。 • 《合同法》第2条规定,
《合同法课件》课件
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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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合同法基本原理》课件
遵守合同约定,确保合同义务得到全面履行。
02 03
合同履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履行主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义务 。这些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均有明确规定,是确保合同顺利履行的 关键。
履行主体的变更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履行主体可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可能由于各种 原因产生,如企业合并、分立等。在履行主体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 合同相对方,并确保合同义务得到继续履行。
可撤销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 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失 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 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 撤销。
合同的解释
合同解释的原则
合同解释的原则包括文义解释原则、 整体解释原则、历史解释原则、习惯 解释原则和诚信解释原则。
履行的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时间节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各方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义务,以确保合同顺利完 成。
履行地点
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的具体地点。在确定履行地点时, 应充分考虑各方实际情况,以便于各方履行义务和监督执 行。
提前履行与逾期履行
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会提前或逾期履行合同义务。在 这种情况下,应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解决相 关问题,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恢复原状
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应当恢复原状,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如果 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当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损失
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 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课件ppt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不得撤销:
•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 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 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附则
-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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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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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不得撤销:
•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 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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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 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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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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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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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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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课件ppt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合法交易、合同履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向乙出售一套房屋。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甲发现乙并非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而是 无处分权人。甲因此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 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乙作为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依 然有效,但因乙无法实际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判决乙返 还甲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条件
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合同目 的无法实现、对方违约等。在合同解除时,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尽可能减少双方 的损失。
程序
合同解除需要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通过 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在协商一致后,当事人 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履行。 同时,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 和利益。
诉讼解决
法律保障
01
诉讼解决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能够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程序
02
诉讼程序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能够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
性和合法性。
权威判决
03
诉讼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能够为双方
当事人提供最终的解决方案。
08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合同解除的后果
返还财产
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财产和 利益。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应 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赔偿损失
在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 损失,则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 方均有过错,则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
担责任。
06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
违约责任的形式
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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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概述
.
1
合同又叫协议,法院审案时,调解协议也 成为常选项;仲裁在现实中也常被当事人优于诉 讼而选取均说明合同、协议的现实价值和意义。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制时代下,企业应当依法经 营,但又需要依靠法律保驾护航。西方有一句话, “合同是财富”,为什么这样说,一个商业合同 或者经济合同,目的是经济利益、是赚钱,在双 赢的情况下,合同就是财富;但合同也有风险, 一个不好的合同,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双输。
.
9
(二)相对性(这是你们自己之间的事, 一般与别人无关)
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 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法 律诉讼。
.
10
案例:
李某曾是中山某环保公司的股东,将自己 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后,承接了三乡某污 水处理工程,并以该环保公司名义向珠海某公司 购买了建筑材料用于工程,由于没有付清货款, 珠海公司将李某及中山某环保公司起诉到法院。 环保公司既没有授权李某签订合同,也没有在合 同上盖章,而且对该工程不知情,由于环保公司 与珠海公司没有合同关系,珠海公司在庭审后撤 回对环保公司的起诉。
.
15
(一)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没有特权, 法律不会给你的权利少一点,给他的权利多一点。(1) 法律地位平等;(2)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3) 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4)民事责任平等;第4条 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
13
基本原则(秤杆):基本原则是 指导精神,一部法律不可能将天下所有事 情都写进条文,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按 照原则去处理,法律条文本身,也不得违 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就像秤杆,高低、 公平、曲直由秤杆判断。
.
14
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四)公序良俗原则 (五)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自愿原则:又称为意思自治原则、契约自由原则。
.
16
(二)公平原则(称天地的大秤)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 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个原则比较抽选,举案例说明:
.
17
附带讲解撤销权(撤自己签订的 合同):撤销权主要基于公平原则,是法 律开给合同当事人的“后悔药”。
.
11
第64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 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A从B借钱, 约定A还钱给C,A未还,A向B承担责任。
第65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A从B借钱,约 定由C归还,C未归还,还是A向B承担责任。
.
5
合同(契约)产生于交易、交换过 程中,法律的标志就是“天平”,就是 “天地间的一杆秤”,说买卖要公平,公 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我们国家关 于法律的观点,主要是国家意志论,体现 的是国家意志,如我国南方洪灾、自家修 宅发现古玩等事。
.
6
二、合同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合同法》第2条合同“平等主体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婚、离婚、收养协 议以及劳动合同不能依据合同法,劳动合 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
定,财产要充公,结果夏洛克败诉,人财两空。
.
3
一、什么是合同,合同与法律的渊源 二、合同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三、合同的形式 四、无效合同 五、如何订好合同 六、几种权利
.
4
一、什么是合同,合同与法律的渊源
“合同”,一个“合”字说的起码两个 以上的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合同,也不存在从来不 做生意的商人。Contract也是如此;一个“同” 字,表达的是各方均要同意、合意,如果不同意, 你走阳光大道,我过独木桥,走不到一起,不能 合在一起,成不了合同。合同又称协议、契约。 中国在古代的西周已经有了契约,称为“质剂”, 这种契约写在简牍(dú,木片)上,一分为二, 双方各一份;质,是买卖奴隶、牛马、田地的长 木片;剂,是买卖兵器、珍奇、希异之物的短木 片,“质”、“剂”由官府制作,还有“质人” 专门管理。
.
7
合同的特征: (一)主体平等性 (二)相对性
.
8
(一)主体平等性(没有上下级之间的关 系)
主体平等指双方主体之间没有控制 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 的关系。行政合同不在此列,如消防安全 合同,征地合同、税务合同、英法同意并 由欧洲隧道公司承建英士利海峡海底工程 等。但象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建设办公楼, 签订的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这时主 体也是平等的,按《合同法》执行。
.
2
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有这样一个合 同纠纷: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朋友追求女朋 友向夏洛克借钱,双方立下一个合同:借钱三千 不要利息,到时不还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 尼奥忘记了还债的日期,夏洛克去法庭控告。法 庭上,安东尼奥同意还10倍的钱,但夏洛克不要 钱非要“一磅肉”,意在置安东尼奥于死地。最 后判决要严格履行契约——割肉,但是,有一个 前提条件,不能流一滴血,因为契约上没有允许 流血,流血就要违约;如果不割肉,也是违反约
但是,如果C在合同上签了字,只要是他的 真实意思,而且不违反法律,那就不一样了,他就 成为了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同样要履行 合同的义务。
.
12
担保、挂靠、承包、租赁、合同签订人 员混同、公司或者单位混同,容易导致自己承担 法律责任。另外存在的风险就是很多企业与他人 商业交往过程中,缺乏书面的合同,各种单据只 有对方工作人员签字,一旦发生纠纷对方工作人 员已经不知去向,对方企业可能赖帐;有的合同 主体只有一两个文字,没有对方单位盖章,真实 交易的主体与合同上的主体不符,很可能因合同 相对性的原则导致自己权利得不到保障。另外债 权、债务可以转让,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债 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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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又叫协议,法院审案时,调解协议也 成为常选项;仲裁在现实中也常被当事人优于诉 讼而选取均说明合同、协议的现实价值和意义。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制时代下,企业应当依法经 营,但又需要依靠法律保驾护航。西方有一句话, “合同是财富”,为什么这样说,一个商业合同 或者经济合同,目的是经济利益、是赚钱,在双 赢的情况下,合同就是财富;但合同也有风险, 一个不好的合同,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双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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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二)相对性(这是你们自己之间的事, 一般与别人无关)
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 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法 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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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案例:
李某曾是中山某环保公司的股东,将自己 持有的全部股份转让给他人后,承接了三乡某污 水处理工程,并以该环保公司名义向珠海某公司 购买了建筑材料用于工程,由于没有付清货款, 珠海公司将李某及中山某环保公司起诉到法院。 环保公司既没有授权李某签订合同,也没有在合 同上盖章,而且对该工程不知情,由于环保公司 与珠海公司没有合同关系,珠海公司在庭审后撤 回对环保公司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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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一)平等、自愿原则
《合同法》第3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 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任何个人或者单位没有特权, 法律不会给你的权利少一点,给他的权利多一点。(1) 法律地位平等;(2)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3) 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4)民事责任平等;第4条 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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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基本原则(秤杆):基本原则是 指导精神,一部法律不可能将天下所有事 情都写进条文,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按 照原则去处理,法律条文本身,也不得违 背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就像秤杆,高低、 公平、曲直由秤杆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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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四)公序良俗原则 (五)法律约束力的原则
自愿原则:又称为意思自治原则、契约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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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二)公平原则(称天地的大秤)
《合同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 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个原则比较抽选,举案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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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带讲解撤销权(撤自己签订的 合同):撤销权主要基于公平原则,是法 律开给合同当事人的“后悔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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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64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 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 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A从B借钱, 约定A还钱给C,A未还,A向B承担责任。
第65条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 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A从B借钱,约 定由C归还,C未归还,还是A向B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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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契约)产生于交易、交换过 程中,法律的标志就是“天平”,就是 “天地间的一杆秤”,说买卖要公平,公 平、正义是法律的核心价值。我们国家关 于法律的观点,主要是国家意志论,体现 的是国家意志,如我国南方洪灾、自家修 宅发现古玩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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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合同法》第2条合同“平等主体 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 其他法律的规定。”结婚、离婚、收养协 议以及劳动合同不能依据合同法,劳动合 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及劳动法。
定,财产要充公,结果夏洛克败诉,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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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合同,合同与法律的渊源 二、合同的特征及基本原则 三、合同的形式 四、无效合同 五、如何订好合同 六、几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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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合同,合同与法律的渊源
“合同”,一个“合”字说的起码两个 以上的人(或者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的事情, 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人的合同,也不存在从来不 做生意的商人。Contract也是如此;一个“同” 字,表达的是各方均要同意、合意,如果不同意, 你走阳光大道,我过独木桥,走不到一起,不能 合在一起,成不了合同。合同又称协议、契约。 中国在古代的西周已经有了契约,称为“质剂”, 这种契约写在简牍(dú,木片)上,一分为二, 双方各一份;质,是买卖奴隶、牛马、田地的长 木片;剂,是买卖兵器、珍奇、希异之物的短木 片,“质”、“剂”由官府制作,还有“质人” 专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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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合同的特征: (一)主体平等性 (二)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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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主体平等性(没有上下级之间的关 系)
主体平等指双方主体之间没有控制 与被控制、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 的关系。行政合同不在此列,如消防安全 合同,征地合同、税务合同、英法同意并 由欧洲隧道公司承建英士利海峡海底工程 等。但象公安机关等行政机关建设办公楼, 签订的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这时主 体也是平等的,按《合同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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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的《威尼斯商人》有这样一个合 同纠纷: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为了朋友追求女朋 友向夏洛克借钱,双方立下一个合同:借钱三千 不要利息,到时不还从他身上割下一磅肉。安东 尼奥忘记了还债的日期,夏洛克去法庭控告。法 庭上,安东尼奥同意还10倍的钱,但夏洛克不要 钱非要“一磅肉”,意在置安东尼奥于死地。最 后判决要严格履行契约——割肉,但是,有一个 前提条件,不能流一滴血,因为契约上没有允许 流血,流血就要违约;如果不割肉,也是违反约
但是,如果C在合同上签了字,只要是他的 真实意思,而且不违反法律,那就不一样了,他就 成为了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的权利,同样要履行 合同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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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挂靠、承包、租赁、合同签订人 员混同、公司或者单位混同,容易导致自己承担 法律责任。另外存在的风险就是很多企业与他人 商业交往过程中,缺乏书面的合同,各种单据只 有对方工作人员签字,一旦发生纠纷对方工作人 员已经不知去向,对方企业可能赖帐;有的合同 主体只有一两个文字,没有对方单位盖章,真实 交易的主体与合同上的主体不符,很可能因合同 相对性的原则导致自己权利得不到保障。另外债 权、债务可以转让,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债 务转让要经债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