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安全生产规范、条例及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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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安全生产规范、条例及强制性标准

依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l30,介绍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适用范围、材质、构造;各类杆件的作用、承受的荷载及计算的原则。重点是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的构造、各类杆件的作用及使用。

1.1外脚手架

搭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外围的脚手架称为外脚手架。外脚手架多从地面搭起,所以称为底撑

式脚手架,一般来讲建筑物多高,其架子就要搭多高,外脚手架也可以采用悬挑形式,在悬挑构件上搭设,称为悬挑脚手架。

(1)单排脚手架:它由落地的单排立杆与大、小横杆绑扎或扣接而成。

(2)双排脚手架:它由落地的里、外两排立杆与大、小横杆绑扎或扣接而成。

(3)悬挑脚手架:它不直接从地面搭设,而是采用在楼板、墙面或框架柱上设悬挑构件,以悬挑

形式搭设。按悬挑杆件的不同种类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48×3.5的钢管,一端固定在楼板上,另一端悬出,在这个悬挑杆上搭设脚手架,它的高度应不超过6步架;另一种是用型钢做悬挑杆件,搭设高度应不超过20步架。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比如砌筑砖墙,浇筑混凝土、墙面的抹灰,装饰和粉刷,结构构件的安装等,都需要在其近旁搭设脚手架,以便在其上进行施工操作、堆放施工用料和必要时的短距离水平运输。

由钢管、扣件组成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以下简称“扣件式脚手架”)具有以下特点:

(1)承载力大。当脚手架的几何尺寸在常见范围、构造符合要求时,落地式脚手架立杆承载力在15~20kN(设计值)之间,满堂架立杆承载力可达30kN(设计值)。

(2)装、拆方便,搭设灵活,使用广泛。由于钢管长度易于调整,扣件连接简便,因而可适应各

种平面、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施工需要;还可用于搭设临时用房等。

(3)比较经济。与其他脚手架相比,杆件加工简单,一次投资费用较低,如果精心设计脚手架几

何尺寸,注意提高钢管周转使用率,则材料用量可取得较好经济效果。

(4)脚手架中的扣件用量较大,价格较高,如果管理不善,扣件极易损坏、丢失,因此应对扣件

式脚手架的构配件使用、存放和维护加强科学化管理。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中必不可少的临时设施。比如砌筑砖墙,浇筑混凝土、墙面的抹灰,装饰和粉刷,结构构件的安装等,都需要在其近旁搭设脚手架,以便在其上进行施工操作、堆放施工用料和必要时的短距离水平运输。

脚手架虽然是随着工程进度而搭设,工程完毕就拆除,但它对建筑施工速度、工作效率、工程质量以及工人的人身安全有着直接的影响,如果脚手架搭设不及时,势必会拖延工程进度;脚手架搭设不符合施工需要,工人操作就不方便,质量得不到保证,工效也提不高;脚手架搭设不牢固,不稳定,就容易造成施工中的伤亡事故。因此,对脚手架的选型、构造、搭设质量等决不可疏忽大意、轻率处理。

1.2适宜搭设高度

1、单管立杆扣件式双排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不宜超过50m。根据对国内脚手架的使用调查,立杆

采用单根钢管的落地式脚手架一般均在50m以下,当需要搭设高度超过50m时,一般都比较慎重地采用了加强措施,如采用双管立杆、分段卸荷、分段悬挑等等。从经济方面考虑,搭设高度超过50m时,钢管、扣件等的周转使用率降低,脚手架的地基基础处理费用也会增加,导致脚手架成本上升。从国外情况看,美、日、德等对落地脚手架的搭设高度也限制在50m左右。

2、分段悬挑脚手架。由于分段悬挑脚手架一般都支承在由建筑物挑出的悬臂梁或三角架上,如

果每段悬挑脚手架过高时,将过多增加建筑物的负担,或使挑出结构过于复杂,故分段悬挑脚手架每段高度不宜越过25m。

1.3构配件质量与检验

1.钢管

(1)扣件式脚手架杆件宜采用价格较便宜的焊接钢管。

(2)钢管钢材牌号宜采用力学性能适中的Q235A,质量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碳索结构铡》GB700中Q235A的规定。

(3)钢管截面几何尺寸见表7—2,钢管长度应便于人工装、拆和运输。扣件式脚手架规范规定的

钢管长度见表7—2,每根钢管的重量不应超过25kg。

2.扣件

(1)目前我国有可锻铸铁扣件与钢板压制扣件两种,可锻铸铁扣件已有国家产品标准和专业检测单位,质量易于保证,因此应采用可锻铸铁扣件。对钢板压制扣件要慎重采用,应参照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l5831的规定进行测试,经测试证明其质量性能符合标准要求时方可使用。

(2)技术要求:

1)扣件应采用机械性能不低于KTH330—08的可锻铸铁制作;

2)铸件不得有裂纹、气孔;不宜有缩松、砂眼或其他影响使用的铸造缺陷;并应将影响外观质量的粘砂、浇冒口残余、披缝、毛刺、氧化皮等清除干净;

3)扣件与钢管的贴合面必须严格整形,应保证与钢管扣紧时接触良好;

4)扣件活动部位应能灵活转动,旋转扣件的两旋转面间隙应小于1mm;

5)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5mm;

6)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

(3)扣件质量的检验要求:

1)扣件质量应按表7—4的要求进行检验;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为70N·m时,可锻铸铁扣件不得破坏;

3)如对扣件的质量有疑虑,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的规定抽样检测。

3.脚手板

(1)脚手板有冲压式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及竹笆脚手板等,可根据工程所在地区就地取材使用。

(2)冲压钢脚手板的钢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

(3)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厚度不宜小于50mm,其材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中Ⅱ级材质的规定;脚手板的两端应采用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各设两道箍。

(4)竹脚手板宜采用毛竹或楠竹制作。

(5)为便于工人操作,不论哪种脚手架每块重量均不宜大于30kg。

(6)脚手板的质量按表7—5要求进行检验。

4.钢管、脚手板的允许偏差见录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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