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政策的案例分析
11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思考
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思考大悟县是一个集老区、山区、贫困地区为一体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素有“八山半水分半田”之称。
2008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完成51.9亿元,人均8500元,财政收入3.17亿元。
县城总规划控制面积15平方公里,城区面积10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2万。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部分农民的田地被征用,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成为当前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各级政府维稳的重要课题。
本文结合大悟县的实际情况,对此作一些探讨。
一、实践和探索(一)主要作法。
大悟县在保障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问题上,指导思想明确,对征地农民普遍关注的土地征用补偿、农房拆迁补偿、失地劳动力就业安置、村级集体资产处置等制定了相关政策。
1.改革征地补偿办法。
从2003年开始,大悟县按照“依法征地,分类定补,年年结清,长期受益,定期调整,受益保值”的原则,积极创新征地补偿办法。
一是明确补偿标准。
实行城区乡镇综合价,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及本县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范围内的农用地,城区综合价每亩每年补偿300元;集体未利用地每亩每年综合补偿260元;中心镇和重点镇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每亩每年220元,集体未利用地每亩每年 180元;其他乡镇范围内,集体农用地每亩每年200元,集体未利用地每亩每年120元。
对县政府确定的道路、公共绿地、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用地,分别按上述地类标准的90%支付。
二是合理分配资金。
补偿费以亩为单位核算,90%必须补偿到户,10%留村集体用于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具备补偿资格的农户,其补偿费具有继承权。
2.改革农房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2005年,大悟县政府颁发了经济开发区《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对拆迁程序、拆迁安置和补偿标准都作了具体规定,政策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减少了很多弊端和矛盾。
具体做法是:农户动迁前,经独立评估机构评定旧房补偿价格;动迁时,将农户统一安置到动迁小区住宅房内;安置房面积以人口为依据,基准面积每人30平方米。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优秀范文5篇)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公平不妨碍效率,效率必须建立在公平的基础上.公平和效率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
案例: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一、失地农民的产生和现状:(一)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大批农民的田地被征占。
据国土资源部统计,1987~2000年,全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226.44万公顷(3395万亩),其中通过行政手段征地160万公顷(2400万亩)。
这些仅是依法审批的征用数,尚没有把那些违法侵占、突破指标和一些乡村私下卖地包括在内。
据统计,违法占地占合法征地的比例一般为20~30%,有的地方甚至高达80%。
这意味着1987~2000年实际征占耕地数为4000万亩以上,按人均占有耕地0.8亩计算,那么建设占用耕地导致失地农民有5000万之多。
按照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后每年需征用农民土地280~300万亩,若按照城效农民人均占耕地0.8亩计算,就意味着每年新增加420万失地农民,十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亿。
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二)失地农民的现状。
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
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
由于对失地农民货币安置只能解决失地农民近忧,难以化解远虑,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
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失地农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要地不要人”的城市化模式,失地农民处境艰难,他们的基本生活、就业、子女入学、养老和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问题缺乏解决的有效途径,他们的长远生计更是得不到制度保障。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西宁市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现了大量失地农民。
这些农民因城市扩张、土地征收而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面临诸多权益保障问题。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以期为政策制定和实际操作提供理论支持和建议。
二、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西宁市作为青海省省会,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速,大量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和扩张。
在此过程中,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许多农民失去了他们传统的土地经营权和收益权,加之就业难、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因素,导致其生活水平下降,权益受损。
三、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一)土地征收政策执行不规范部分地区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存在政策执行不规范、程序不透明等问题,导致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诉权受到侵害。
(二)补偿机制不完善当前,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农民获得的补偿费用不足以满足其生活和就业的需求。
此外,补偿标准不一、不透明,使得部分农民的权益受损。
(三)就业问题突出由于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等方面的限制,许多失地农民难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就业难成为他们面临的重要问题。
这进一步加剧了他们的生活压力和权益保障问题。
四、解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土地征收政策政府应完善土地征收政策,确保土地征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透明性。
同时,应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防止滥用权力、侵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二)优化补偿机制政府应优化土地征收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确保农民能够获得足够的补偿费用以维持生活和就业。
此外,应建立公开透明的补偿标准,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
(三)加强就业培训和指导政府应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文化程度和技能水平,帮助他们适应新的工作环境。
同时,应鼓励企业吸纳失地农民就业,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政府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为失地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路径分析
第 1 期
王俊凤 : 城市化进程 中失地农 民权益保障的路径分析
・ 9・ 1
成 了裁决 方 , 缺少 第三 方 的仲裁 , 失地 农 民 的权 利 与 市场 竞争 的 能力 较 弱 , 在就 业 的竞 争 中处 于极 因此 , 地农 民面 临着 重 重 就 业 困境 , 失 必 救 济 已是欲 诉 无 门 , 何 况 农 村 土 地 属 于 农 民集 大 劣势 , 更 务农无 地 、 上班无 岗” 的新失 业群 体 。 体 所有 , 失地 农 民个 体 根 本 不 具 备 诉 讼 主 体 的资 然 会 沦为 “
2 O世 纪 9 0年 代 以来 , 国城 市 化 进 入 了 快 法 和相关 法律 并未 对其 含义作 出明确 界定 的前 提 我 速 推进 时期 , 然 城 市 化是 人 类 社 会 文 明进 步 的 下 , 虽 就名 正言 顺 地成 为政 府 将 农 村 集 体 土 地 自由 重 要标 志 , 解 决 我 国 “ 农 ”问题 的必 由 之 路 , 裁 量地 转化 为 国有 土地 的合 法 依 据 。可 见 , 土 是 三 在
但 是 , 随着 城 市化进 程 的不断 推 进 , 伴 大量 的农 村 地 征 收过程 中 , 民没有 参 与决 策 的权利 , 农 是否 征 土地被 征用 , 大量 的农 民失 去安 身 立命 的根 基 , 同 地 以及 如何征 地 完 全 由政 府 单 方 面决 定 , 民只 农 时也催 生 出一个 急剧膨 胀 的社 会 群体 —— 失地 农 能被动 地服 从 。其次 , 据 《 根 土地 管 理 法 》 四十 第 民。虽 然政 府在 保 障和救 济等 领域 加 强 了对 失地 三条 规定 :任 何 单位 和个 人 进 行建 设 , 要 使 用 “ 需
试论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利保护--以山东省邹城市为例
家庭人均耕 种面积少 于 0 . 3亩的即为失地农 民。失地农 民的产 生是城市化进程 中的正常现象 , 是一个国家或地 区在城市化进
程 中必 然 出 现 的一 部 分 群 体 ,只 是 我 国失 地 农 民 问题 更 为 突 出, 对 失 地 农 民权 利 的 保 障更 为迫 切 。
者对 山东邹城市进行初步调查 , 探讨城镇化过程 中失地农 民权
【 探索带 】 Ex p l o r a t i o n Z o n e
2 0 i 4{ T 3月刊 ( 总第 4 5 3瑚 )
试论城镇化过程 中失地农 民的权利保护
以山东省邹城市 为例
张昕冉 罗晋京 原 晓燕
( 海 南 大 学 应用 科 技 学 院 , 海南 海 L I 5 7 1 0 1 境 堪 忧 部 分 失 地 农 民 因失 去 土地 而被 迫走 向 了 城镇 , 由 于失 去 了
土地所提供 的生 活基本保 障功能 , 且进入城镇后消 费项 目大大
增多, 加 之 物 价 不 断 卜涨 , 原 有 的 征 地 补 助 实 际 购 买 能 力极 易
利保护问题。
一
二、 失地 农 民生存现 状 及其原 因分析
以 山东 省 邹 城 为 例 。 自 2 0 1 0 年 来 山 东 省 邹 城 市 重 点 调 整
、
城镇 化与 失地 农 民问题 简述
完善 了“ 一核 四区” 土地利用规 划和土地综合 整治规划 , 通过 加 快集体土地确权发证促进城镇化发展。 2 0 1 2年邹城市的城镇 化 率达 到 4 8 . 9 7 %, 虽略低 于全国 5 2 . 6 %的平均水平 , 但 征地项 目
摘
要: 从 国际的普遍 经验 看, 世界 1 7 1个国家( 地区) 的人类发展指数与城镇化率之 间直接展 现 出正向关系。 改革开
《2024年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土地的征收和城市化建设导致了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失地农民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失地农民的现状失地农民是指在城镇化进程中因土地征收而失去土地的农民。
他们通常面临着生活水平下降、就业困难、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
在我国,失地农民数量庞大,分布广泛,其问题具有普遍性和复杂性。
(一)生活水平下降失地农民失去土地后,往往无法获得足够的补偿和安置,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由于缺乏其他生活技能和就业渠道,失地农民往往只能从事低收入、高强度的工作,生活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二)就业困难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产业结构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农业产业逐渐向工业和服务业转移。
然而,失地农民往往缺乏必要的技能和知识,难以适应新的产业需求,导致就业困难。
同时,由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竞争加剧,失地农民在就业市场中的竞争力较弱。
(三)社会保障不足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往往无法享受城市居民的社会保障待遇。
他们的医疗、养老、失业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给社会稳定带来了隐患。
三、失地农民问题的成因失地农民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土地政策不完善土地政策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关键。
然而,我国土地政策存在不完善之处,如土地征收程序不透明、补偿标准不统一等,导致失地农民的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城乡发展不均衡城乡发展不均衡是导致失地农民问题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发展滞后,农民的就业渠道有限,生活水平较低。
当土地被征收后,他们往往无法适应城市生活,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三)教育培训不足失地农民普遍缺乏必要的技能和知识,无法适应新的产业需求。
这主要是由于教育培训不足所导致的。
政府和企业应加强对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如何保障_OK
——城镇化过程中失地农民权益如何保障?
MPA 第七小组成员:
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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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以平均每年1.35个百分点的 速度发展,到2012年城镇化率已达到52.57%.
2012年,福建城镇化率达59.6%,提出2015年全省城 镇化率要超过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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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过程中失地 农民权益如何保障?
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
与城市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保持兼容性,为建立城乡一体化 的社会保障体制奠定基础。
资金来源:四个方面
1.政 府——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出专用预算 2.集 体——征地补偿款中按照比例抽取一部分 3.用地单位——农地转让获得的增值收益按照一定比例征收 4.个 人——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提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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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主体:
政府、集体、农民
分配思路:
政府——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拿大头(中头) 集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名存实亡,拿小头 农民——减少中间交易成本,有效遏制“寻租”行为,增强 失地农民经济实力,化解失地农民问题,拿中头(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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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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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加强对失地农民的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建立一个布局合理的人员培训网络
积极拓展就业岗位
“就近就业”和“走出去”相结合
建立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
培育各种劳务中介机构,及时提供迅速、准确、完整的就业 信息
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建立失地农民就业保障金,鼓励失地农民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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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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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标准上: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保护问题分析论文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保护问题分析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3-000-02摘要实现农村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战略性问题。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海淀新区越来越多的土地资源被征用开发,如何保护失地农民利益,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以北京市海淀区的失地农民为主要研究对象,围绕新区在征地拆迁、土地收益、农民转居就业、社会保障、集体产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专题研究,分析农民失地过程中面临的利益问题,并提出维护和增进失地农民利益的政策和建议。
关键词城市化征地补偿转居就业财政支持产业扶持一、对海淀区失地农民利益进行研究的背景分析(一)全国失地农民情况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存在农民失地的问题。
直到2000年以后发生了第三次大规模圈地热, 城镇扩张、工业区等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急剧膨胀, 加之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 越来越多的土地以种种合法的或非法的、公开或隐蔽的形式变为城镇建设用地, 导致了大量的农民失去土地。
失地农民已经成为一个弱势群体和被边缘化的群体,失地农民的保障问题已成为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李培林,2005]。
目前,全国失地农民保守估计约有4000万人,预计到2030年将超过1亿人[姜晓婷,2008]。
(二)国家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为统筹城乡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2008年10月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其中规定:“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之后各地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的政策措施。
北京市委十届五次全会也对加快北京农村改革发展作出部署,提出率先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三)各地在解决土地和资金双重难题上积极寻求探索与实践从各地的实践看,虽然国家尚未出台具体政策,但各地已经围绕如何破解土地和资金双重约束难题进行了探索性尝试。
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以四川乐至县城郊失地农民为例
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问题及其对策研究以四川乐至县城郊失地农民为例一、本文概述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失地农民问题日益凸显,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失地农民指的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因城市扩张、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其原有的农业用地被征收或占用,从而失去土地经营权和生活来源的农民。
他们面临着就业、社会保障、生活安置等一系列问题,成为城镇化进程中的一大难题。
四川乐至县城郊地区作为本文的研究对象,其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乐至县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近年来随着县城的扩张和基础设施建设,大量农民失去了土地。
这些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不仅失去了主要的生活来源,还面临着就业困难、社会保障不足等问题。
因此,研究乐至县城郊失地农民问题,对于解决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对四川乐至县城郊失地农民问题的深入研究,分析其原因、现状和影响,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文献综述和实地调查,了解失地农民问题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乐至县城郊地区的实际情况,分析失地农民问题的成因和现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政府和社会各界解决失地农民问题提供参考和借鉴。
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够为推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解决提供有益的思路和方案,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四川乐至县城郊失地农民现状分析随着四川乐至县城镇化进程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
这些失地农民的现状,不仅关乎他们自身的生存与发展,也对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产生了深远影响。
从失地农民的数量来看,乐至县城郊地区失地农民的数量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
这些农民失去土地后,多数人的生活水平出现了明显下降。
他们面临着就业难、收入低、生活无保障等多重困境。
由于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许多失地农民的生活陷入了困境,甚至出现了贫困现象。
失地农民在就业方面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由于他们普遍缺乏城市生活所需的技能和知识,很难在竞争激烈的就业市场中找到合适的工作。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西宁市作为青海省的省会城市,也在快速发展的城镇化进程中,出现了一个亟待关注和解决的社会问题——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大量的土地被征用和利用,但相应的农民的权益如何得到合理有效的保障成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因此,本研究将对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
二、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与失地农民现象西宁市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其城镇化进程正在加速发展。
然而,在城镇化进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土地的征用和利用。
由于城市扩张、工业发展、房地产开发等原因,大量的农民失去了他们的土地。
这些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的同时,也面临着就业、生活、社会保障等多方面的问题。
三、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现状(一)经济权益保障不足在失地农民的经济权益保障方面,虽然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如给予一定的土地补偿和安置费用等,但这些措施往往无法满足失地农民的实际需求。
同时,由于部分地区存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不透明操作和腐败现象,导致部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社会保障不完善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困境,西宁市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不完善。
他们在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面临较大的困难,特别是在城市生活中,他们的生活成本较高,但收入却较低。
此外,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障政策并未完全覆盖到失地农民群体。
(三)文化权益的忽视在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文化权益也受到了忽视。
他们失去了原有的文化环境和社区关系,面临着文化适应和认同的困境。
同时,他们的传统文化和习俗也面临着被遗忘和消亡的风险。
四、解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的对策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首先,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土地征用过程中的权益保障标准和程序,规范土地征用行为。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确保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二)提高经济补偿标准政府应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确保失地农民能够获得足够的经济补偿。
城市化进程中保障失地农民权益
城市化进程中保障失地农民权益的现状和对策研究钱菊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全局的根本问题。
党中央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高度重视,十分关注。
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引下,当前“三农”工作总体上呈现出良好局面。
但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推进,被征地农民群体迅速扩大,已经成为当前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就苏州而言,户籍人口的城市化率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从1999年的35.8%提高到2003年48.5%,年均增长4个百分点,并且随着政府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强劲推动,今后五年年均上升幅度有可能超过2个百分点。
专家预计,到2007年苏州城镇人口比重将达到60%左右。
从近邻的浙江看,城市化也在加速推进,近年来全省被征地农民就达到205万人左右。
就全国而言,据不完全统计,约有2400多万农民成为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正以一支庞大的队伍出现在全国各地。
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推进的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等生产要素向工业集聚,经济文化活动以城镇为中心展开,这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必然带来城乡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
但是在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利益调整的过程中,如果不能保障好农民利益,特别是不能正确处理好被征地农民利益,就会使工业化难化,城市化难成,社会稳定难保,党群关系紧张。
因此,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和发展问题,在就业和劳动社会保障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各级政府施政的重大课题。
苏州在这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但仍然存在一些急需加强的问题。
笔者想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这个问题作些初步探索。
一、苏州在安置失地农民方面的探索和实践近年来,苏州市在保障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问题上,指导思想比较明确,对征地农民普遍关注的土地征用补偿、农房拆迁补偿、失地劳动力就业安置、村级集体资产处置等方面,制定了一些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走在了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前面。
(一)关于土地的征用补偿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是农民生活保障的基础和财产权利。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
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研究城镇化是当代中国的重大社会转型。
近几十年来,中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
然而,城镇化进程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其中之一就是失地农民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大量土地被征用用于城市建设,牵动着数以百万计的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
失地农民指的是在城市化进程中被迫离开土地的农民,他们因为无法再依靠土地耕种而失去了生计来源。
他们面临着重新安置、就业、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困难和挑战。
失地农民问题在我国尤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社会保障问题。
失地农民由于失去了土地,无法再依靠农业收入来维持生活,他们不得不进入城市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然而,由于长期在农村从事农业劳动,大多数失地农民没有受过良好的教育,技能也比较单一。
进入城市后,他们面临着就业机会少、工资低、没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问题。
这些问题使得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形势严峻。
其次,失地农民的土地补偿问题。
失地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后,他们需要得到相应的土地补偿。
然而,实际上,在一些地方,土地征用补偿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透明,导致失地农民的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
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存在侵占失地农民土地补偿款的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失地农民的困境。
再次,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
为了稳定社会秩序,政府通常会为失地农民提供新的安置点。
然而,一些安置点地理位置偏远,基础设施条件差,无法提供良好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此外,政府在安置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农民对土地征用的认可度不高,安置点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存在不透明、不公开等。
最后,失地农民的经济发展问题。
大部分失地农民通常进入城市后从事非农就业,他们面临着就业技能不匹配、竞争激烈等问题。
此外,由于缺乏金融支持和创业资金,很多失地农民无法通过创业来发展自己的经济。
这些问题导致了失地农民在城市中的发展不平衡。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和社会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解决。
《2024年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研究》范文
《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
这一过程中,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问题逐渐凸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探讨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问题,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现状及解决对策,以期为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
二、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背景及原因1. 背景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面临着土地被征收、生活环境改变、就业压力增大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逐渐凸显,他们希望能够通过合理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2. 原因(1)土地征收政策的不完善:土地征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补偿标准不合理、程序不透明等,导致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2)就业压力的增大: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往往面临着就业压力增大的问题。
由于缺乏技能和知识,他们难以适应城市的发展需求,导致生活水平下降。
(3)社会保障制度的缺失:部分地区在城镇化进程中忽视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导致失地农民在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缺乏保障。
三、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现状及影响1. 现状(1)诉求多样:失地农民的利益诉求涉及土地补偿、就业安置、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
(2)表达渠道不畅:失地农民在表达利益诉求时往往面临渠道不畅、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3)矛盾突出:由于利益诉求得不到有效解决,失地农民与政府、开发商等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
2. 影响(1)社会稳定:失地农民利益诉求问题的存在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稳定。
(2)经济发展: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直接影响着城市化的进程和经济的发展。
如果大量失地农民无法顺利融入城市生活,可能会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四、解决失地农民利益诉求的对策建议1. 完善土地征收政策(1)制定合理的土地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的市场价值、农民收入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土地补偿标准,确保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城市化进程中如何保护失地农民权益--以重庆市为例
元 结 构 , 民 难 以 同 城 市 居 民 享 受 平 等 的 农 基 本 公 共 产 品 , 是 失 地 农 民 与 其 他 农 村 这
就业 人 员在 就 业 过 程 中所 共 同 面 对 的最 大 困 难 。 加 上 城 市 用 工 对 农 民 工 的 种 种 歧 再
题 上 , 多管 齐 下 , 针 对 性 的 就 重 庆未 来 要 有 城 市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大 框 架 下 , 步 解 逐 决 上 述 问题 。 1 失 地 农 民补 偿 机 制 上与 市 场 挂钩 除按市 场价格对 农 民进行 补偿 外 , 还 应 对 补 偿 资 金 进 行 监 管 , 强 资 金 管 理 工 加
一
引言
城 市 化 即 城 镇 化 、 市 化 , 由 农 业 为 都 是 主 的 传 统 乡 村 社 会 向 以 工 业 和 服 务 业 为 主 的 现 代 城 市 社 会 逐 渐 转 变 的历 史 过 程 , 具 体包 括 人 口职 业 的转 变 、 业 结 构 的 转 变 、 产 土地 及地 域 空 间 的变 化 。 着 近 些 年 , 国 随 我
视 政 策 以及 失 地 农 民 自身 的 低 文 化 素 质 , 成为 了 劳 动 力 转 移 的 巨大 障碍 。 3、 龄 偏 大 年 根 据 参 考 文献 , 庆失 地 农 民中5 岁 以 重 5
上 的 老 人 占了 2 % ; 地 农 民 中3 岁 以上 0 失 0 的人 口占了大部分 。 4。 地 补 偿 和 安 置 费 用 较 低 征 《 庆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调 整 征 地 补 偿 重 安 置 政 策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府 发 【 0 8 渝 2 0] 45 ) 明 确 了 对 土 地 补 偿 费 、 置 补 助 费 号 中 安 主 =,重庆市周 边地 区失地 农民的现 状 的 补 偿 方 式 和 计 算 标 准 进 行 了 调 整 。 城 9 及 存 在 的 问题 。 区 征 地 的 土 地 补 偿 标 准 为 每 亩 1 4 ~ . .万 16 重 庆 现 辖4 个 区 县( O 自治 县 、 ) 近 3 万元 , 给 予 每 人 安 置 补 助 费 标 准 为2. 万 市 , /4 另 8 的 区 县 属 于 农 业 区县 。 9 年 末 全 市 总 人 元 。 整 后 的 补 偿 费 用 虽 较 以 前 有 一 定 的 l 98 调 口 为 3 5 69 人 , 中 非 农 业 人 口 只 有 提 高 , 只 能 暂 时 缓 解 农 民 的 生 活 之 忧 , 0 9. 万 其 也 尽 6 4 0 万 人 , 重 庆 主 城 六 个 区 的 非 农 业 管重 庆 市调 整 征地 补 偿 政 策 将 其 修 改 为 非 1 .3 而 人 口 就 有 2 2 7 万 人 , 全 国 有 名 的 特 大 商业 化 的基 本 养 老 保 险 , 由于 农 民 投 资 2.9 是 但 难 城 市 。 9 8 至 今 , 庆 非 农 业 人 口 占 总 人 理 财 能 力 有 限 , 以 为 土 地 补 偿 安 置 费 寻 17年 重 口的 比例 ( 市 化率 ) 长 十分 缓 慢 , 9 8 城 增 1 9 年 求 有 效 的增 值 渠 道 , 失 地 农 民转 为 城 市 且 也 只达 到 2 1 , 均 增 长0. 8% , 全 国 户 口后 , 业 问题 未 得 到妥 善 解 决 , 失 了 0. % 年 3 而 就 丧 为3 4 , 0. % 同期 年 均 增 长0. 3 。目前 , 6% 重 生 活 来 源 。 庆城 市 化 水 平 尚处 于 准 备 阶段 ( 市 化 在 3 城 0 5, 乏社 会 保 障 缺 % 以前 的 发 展 阶段 ) 按 城 市 化 发 展 的 “ 。 逻 ( ) 失 地 农 民 的养 老 问题 1、 辑斯 蒂 ” 曲线 来 判 断 , 后 重 庆 城 市化 的 发 今 重 庆 市 于 1 9 年底 就 进 入 了老 龄 化 社 4 9 展 速 度 将 加快 。 会 , 口老 龄 化 程 度 在 全 国排 名 第 六 , 于 人 高 重 庆 不 同 地 区 城 市 化 水 平 差 异 也 很 全 国 平均 数 , 到 1 %, 统 的 家庭 养 老模 达 5 传 大 , 部 发 展 较 好 , 市 化 水 平 已 达 2 3 式 随 着 计 划 生 育 政 策 的 推 行 , 农 村 核 心 东 城 8. 4 使 % , 西 部 由 于 以 “ 、 、 、 ” 区 居 小 家 庭 迅 速 增 加 , 庭 规 模 日益 缩 小 。 赖 而 老 少 边 穷 地 家 当 多, 城市 化 水 平严 重 滞 后 , 只有 1 . 0 重 以 生 存 的土 地 被 征 用 后 , 有 其 他 收 入 来 1 6 %. 没 庆城 市化 远 景 远 景 规 划 目标 中, 2 l 年 , 到 0 5 源 以 及 消 费 性 商 品 的 支 出 比 例 加 大 , 使 将 重庆 城 市 化 水 平 达 到 4 5% , 0 0 , 市 城 失 地 农 民 的 养 老 问 题 也 日 益 吐 出 , 成 新 22年 全 形 市化 水平 达 到 5 % 。 0 的贫困。 伴 随 着 城 市 化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 地 失 ( 、 地 农 民 的 医疗 问题 2) 失 重 庆 虽 然 近 些 年 在 周 边 一 些 地 区 开 展 农 民 渐 渐 成 为 城 市 化 进 程 中 一 个 弱 势 群 体 , 重 影 响 重 庆 市 的社 会 稳 定 和 经 济 的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试 点 , 得 了一 定 的 成 效 , 严 取 也 可持 续 发 展 , 有 关资 料 显 示 , 止 到 2 0 让 失 地 农 民 享 受 到 了 实 惠 , 合 作 医疗 仍 据 截 05 但 年 , 庆 市 有 3 9 3 农 民 没 有 土 地 , 地 旧没 拜 托 例 如 报 账 难 、 村 医 疗 资 源 匮 乏 、 重 2 .万 失 农 广 人 口 超 过 当 时 重 庆 市 总 人 口 的 1 %。 据 笔 医 疗 筹 款 难 等 问 题 的 约 束 , 大 农 民 的 积 O 根 者调 查 发 现 , 这 些 失 地 农 民 当 中 , 在 以 极 性 并 没 有 被 合 作 医 疗 机 制 所 调 动 起 来 。 在 存 I 失地 农 民 的 子 女 教 育 问题 3) 下 问题 : 1 文化素质和劳 动技能普遍很低 。 由 于 经 济 来 源 因 为 土 地 被 征 收 后 的缺 在 这 些 失 地 农 民 当 中 , 当 一 部 分 人 失 , 失地 农 民 无 法 在 子 女 教 育 上 进 行 投 相 让 都 只 有 初 中 以 下 文 化 程 度 ,比 例 占 到 了 入 , 分 失 地 农 民 的 子 女 不 得 不 放 弃 学 业 。 部 5 %, 中 以 上 文 化 程 度 的 不 到 1 % , 大 部 8 高 O 且 些 失 地 农 民为 了 供 子 女 继 续 学 业 , 不 也 分 人 没 有 受 过 专 项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 乏 一 得 不 举 债 。 缺 技之 长。 一 “ 三 解 决失地农 民存 在问题的对 策及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西宁市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收用于城市建设和扩展。
这一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逐渐凸显出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旨在研究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保障问题,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为政府和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西宁市城镇化进程中的失地农民问题(一)失地农民的数量与特点西宁市在城镇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被征收,导致大量农民失去土地。
这些失地农民多数年龄较大,文化程度较低,缺乏就业技能和稳定收入来源。
同时,由于土地是农民的主要生活来源,失去土地意味着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
(二)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现状目前,西宁市在失地农民权益保障方面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提供就业帮扶、发放生活补贴、安排住房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补偿标准不统一、安置方式单一、就业帮扶不到位等。
三、失地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一)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土地征收补偿是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核心问题。
当前,西宁市在土地征收补偿方面存在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费用偏低等问题。
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评估机制,农民往往无法获得合理的土地补偿费用。
(二)就业帮扶问题失地农民普遍缺乏就业技能和稳定收入来源。
虽然政府提供了一定的就业帮扶措施,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就业帮扶政策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难以满足失地农民的就业需求。
(三)社会保障问题失地农民在失去土地后,面临着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等问题。
由于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失地农民往往无法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
四、解决对策与建议(一)完善土地征收补偿制度政府应建立统一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引入市场评估机制,确保农民获得合理的土地补偿费用。
同时,应加强对土地征收过程的监管,确保征收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加强就业帮扶措施政府应加大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帮扶力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计划,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和素质。
北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问题研究共3篇
北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问题研究共3篇北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问题研究1北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问题研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北京市郊区的失地农民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土地收入丧失、就业机会减少、社会保障不完善等。
本文将分析北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的利益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一、北京市郊区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遭遇到的问题北京市郊区的城市化进程主要以经济发展为主导。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失地农民面临着诸多问题。
首先,失地农民的土地收入减少。
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失地农民的土地收益因此丧失。
这使得他们的经济收入变得不稳定,导致生活质量降低。
其次,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减少。
由于大量土地被征用,农村经济的发展受到了阻碍,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也因此减少。
在城市中,失地农民通常只能从事一些体力劳动或者低端职业,收入水平也很低,生活质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最后,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完善。
失地农民被迫迁移至城市,他们需要面对城市化带来的各种压力和困难,如住房困难、医疗保障不完善等。
然而,由于农村户籍的限制,他们通常很难享受到城市的公共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这导致了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降低。
二、解决方案为了解决失地农民利益问题,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采取改革土地征收制度的方式,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
在土地征收和补偿过程中,应该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达权,确保补偿和安置的公平和合理。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强对土地征收和补偿的监管,防止官员和开发商利用其对土地征收权的权力进行腐败和滥用。
其次,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和重视农业生产的重要性。
政府应该通过注重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工业结构、引导农民转移就业等方式,刺激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和生活质量。
最后,政府还应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为失地农民提供更优质的居住和生活条件。
城市化背景下西藏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
城市化背景下西藏失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及对策——以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柳村为例摘要城市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现代化的一大战略,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之一。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由于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住房等非农用地需求的增加,必然造成一定数量的农民失去土地。
由于征地制度的设计不合理,对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办法单一、安置费用低加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等原因,失地农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都没有解决好。
只有改革现有的土地征用制度,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才能妥善解决农民失地问题。
之中西藏也不例外,西藏的部分农牧民为青藏铁路建设和城市化发展献出了他们最宝贵和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即土地或草场,成为失地或无地农牧民.本文以因拉萨火车站的建设和柳梧新区建设而土地被征用的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柳梧乡柳梧村为例,分析了青藏铁路通车对柳梧村失地农牧民的影响,并对西藏失地农牧民的就业及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关键词城市化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一拉萨市堆龙县柳乡城市建设失地农民现状(一)柳乡城市建设失地农民现状描述柳梧乡是位于拉萨市堆龙德庆县,是青藏铁路最重要的火车站——拉萨车站所在地,是以农牧业结构为基础的一个乡镇,全乡下辖4个行政村,即:达东村、德阳村、桑达村,桑达村为乡政府所在地,与拉萨市区约有13公里路程。
全乡共有22个自然村,4所小学。
据村调查,全村居民445户,约为1565人,其中1561人是藏族,其他4人是汉族(其中3人是四川人,因与村里的藏族女孩结婚而入赘)。
因拉萨火车站和新区建设,柳梧村土地被大量征用。
全村原有土地面积5368.78亩,其中被铁路建设征用1870.45亩,被新区建设征用2820.2亩,目前全村仅剩678.13亩土地。
柳梧村分为由于火车站建设搬迁的柳梧新村和原来的老村。
我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因火车站建设而搬迁的柳梧新村作为调研对象,柳梧新村共129户、502人,原土地面积为1784.43亩,其中被铁路建设征用1615.92亩,被新区建设征用168.5亩。
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的原因_影响及保护对策
党 的 十 六 届 五 中 全 会 通 过 的 “十 一 五 ”规 划 《建议》指出: “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 展, 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 按 照 循 序 渐 进 、节 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 的 原 则 , 积 极 稳 妥 地推进城镇化。”城市化与工业化是互为前提 的, 没有工业化就没有城市化。现代工业及其他 产业的发展, 最终必须落实到具体的现代化城 市。城市化建设关系全局, 回忆城市化建设, 意 义深远。同时, 必须正视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 问题, 消除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2006 年 10 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 要适应 我国社会的深刻变化, 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首 要位置。我们所追求的和谐社会是城乡协调发 展的社会, 是不同利益群体的基本需要都能得 到满足的社会, 是实现社会各种群体之间利益 均衡的社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 如何消 除现代化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 如何实现农民 失地不失业, 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质量, 如 何保障失地农民公平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已 经成为当前我国必须直面的问题。
论福
78 坛建 2007.08
FU JIAN TR IBU NE
调查与思考
权 , 土 地 所 有 权 经 常 成 为 “政 府 所 有 ”。 在 实 践 中, “农村集体”或“农民集体”, 是一个虚置的权 利主体。集体是土地的经营者、管理者, 政府拥 有分配土地的绝对权利; 农民拥有土地的部分 所有权, 所有权的残缺, 利益主体地位得不到法 律的全面保护, 因而成为利益受损者, 以至于经 常出现征地补偿纠纷。
( 四) 征地程序不规范, 监督机构不健全, 补 偿标准过低。征用土地的程序在执行中容易造 成缺乏公开性和公正性, 征地的公告程序对征 用并不起监督作用。从征地调查程序来看, 征地 部门常将事前调查和事后调查合二为一, 缺乏 实地核实; 批准机关自由裁量太大; 征地补偿标 准的不统一、征地补偿款发放的监督机制不健 全, 导致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我国对失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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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市化过程中失地农民的权益损失及其保障政
策的案例分析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城市化大步推进,一大批农村集体土地被征
佛大学的兰德尔(Landell)教授首创。
1919年,哈佛大学商学院在课堂上开始使用,收到了意外的效果。
到了1944年,该校的公共行政研究生院潘德顿(Pandleton)教授把这种方法又运用到了行政管理学中。
自诞生以来,案例分析方法在西方的各个学科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案例分析方法被引入中国以来,在经济分析与工商
管理教学与研究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案例分析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方法,有利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从而推动中国公共管理质量与水平的提高,适应21世纪中国公共管理的需要。
(二)、公共政策案例的特点和类型
1、公共政策案例的含义
(三)、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涵义及意义
1、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涵义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案例分析方法的一种。
它是指运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公共政策案例进行辨析,发现和解决公共政策问题,以促进对公共政策认识和研究的深化,改进公共政策实践的一
种研究方法。
与其它案例分析方法相比,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内容以公共政策实践为重点,其目的是促进公共政策理论与实践的提高和进步,具有较强的公共性。
2、公共政策学中引入案例分析的意义
(1)凸显以案论理的理论价值,有利于推动公共政策理论的发
例分析的核心价值与目标。
(2)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经常要分析公共决策的结果──公共政策。
这也可以认为是政策评估的过程。
2、选准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角度
公共政策研究本身已构成一个系统,需要研究或深入的地方确
实很多,而且一个案例通常能够反映的公共政策问题也很多,选择好角度往往成为案例分析是否成功的关键。
公共管理是一个连续公共決策的过程,进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时要把这个独特的方面体现出来,这也是案例本身的价值所在。
选择一个很小的角度进行公共政策案例分析,可以有效地将问
(2)公共政策客体角度。
公共决策的结果往往是以政策或法律等形式出现,都与社会公众公共利益的增进与公平分配问题有关。
(3)中立研究者。
出于对学术价值的尊重与秉持,对科学、正义与公平的追求,公共政策的研究者,在很大程度上充当了一个中立者的角色。
(五)、公共政策案例分析的框架
1、确定案例所处的政策环节,明确案例分析的目标。
公共政策案例分析,是对已经做出的公共政策、正在进行中的公共政策以及未来的公共政策进行问题分析、政策咨询与结果预测的过程。
只有弄清案例所描述的公共政策环节,才能明确案例分析
既有政策规范的要求与方向,对公共政策实践进行分析。
它具有方法简单、容易操作的特点,案例分析中常用的定性分析方法有问题分析法、德尔菲法和目标预测法。
(2)定量分析方法
定量分析方法是指用资料分析与数学模型来进行公共政策分析
的一种方法。
其精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方法的科学性和资料的可靠性。
其中最常用的就是数学预测方法(模型),如线性预测、回归分析法等。
在案例分析中,定量分析必须要使用资料对现有的政策进行评估与预测。
4、确定问题与原因之间的联系,找出主要矛盾
按照我国目前城市化进程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今后每年需征用农民土地280~300万亩,若按照城效农民人均占耕地0.8亩计算,就意味着每年新增加420万失地农民,十年后失地农民总数将达到1亿。
由此可见,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然结果。
三、失地农民的现状
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
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币补偿、就业安
成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许多失地农民处于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状态,有些地方的失地农民已到了面临“无路可走,无地生存”的困境。
四、失地农民权益损失分析
(一)农民所拥有的诸多权利和利益,都是附着在他们赖以安身
立命的土地之上,直接或间接地与土地相关联。
失去了土地也就意味着失去了他们那些与土地关联的权利和利益存在的基础和实现的条件,因而导致那些权利和利益的损害或完全流失。
失地农民失去了生活保障、就业机会,失地农民失去了一项重要的财产土地。
还会失去与土地相关的其他一系列权益。
五、体现政府的效率和公平,失地农民权益保障的对策建设
(一)建立严格的土地征用制度,规范市场行为严格区分公共利益性和经营性农地征用,界定土地征用的主体、客体、对象、条件、方式、适用范围、具体步骤,约束公共权力,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土地征用权的滥用。
(二)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保证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建立和健全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结构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费用基金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城镇社保体系,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化。
(三)完善就业保障机制,妥善安排失地农民就业,保证被征
附件:公共政策案例文本
失地农民的产生:城市化必定向农民征地,因而导致失地农民产生。
随着我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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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的现状:城市化进程中产生失地农民是正常现象,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帮助失地农民解决面临的问题,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随着我国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市场经济建设带来了企业用工方式的市场化,政府传统行之有效的失地农民安置方式逐渐失灵,于是失地农民问题开始呈现。
目前对失地农民安置虽有货
币补偿、就业安置、住房安置、划地安置、建立社会保险等形式,但最主要还是采取货币化安置方式。
由于对失地农民货币安置只能解决失地农民近忧,难以化解远虑,从而导致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
由于我国目前大多数地方对失地农民采取以货币安置为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