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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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奖惩办法

(经2018年6月召开的十一届三次教代会通过)

奖励办法:

1.凡师德考核成绩位列60%以内的教师,才能享受以下所列相应奖项。

2.优秀教师奖:依据教师综合评估成绩,考试学科教师系列奖励35%、考查学科教师系列奖

励30%、职员系列奖励25%,并作为第二学年聘用时的依据。

3.优秀班主任奖:依据班主任综合评估成绩,按低、中、高年级段奖励班级总数的30%。3.教学奖:

(1)不参加镇街统一组织考试的年级,在学校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中,教学成绩居学科组

第一名,奖励奖金60元,第二名奖励奖金40元。(六个班以上的奖前两名;一人教多班者

按照所教班级的平均分核算)

(2)参加镇街、全市组织的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竞赛、抽考、统考、毕业会考中,奖励

办法如下:①获镇街区各小学第一名,奖该学科组第一名500元,其他教研组成员每人奖

300元。②学科组成绩未获镇街区第一名,若教师个人所教班级成绩高于镇街区第一名学校

班级的最高平均分(含平均分)奖该教师300元(一人教多班者,有一班不达要求,不受奖)。③以上两项均未获奖,实施学校奖励(同(1))。④获全市同类学校第一、第二、

第三名,分别奖学科组第一名800元、600元、500元,其他教研组成员每人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

说明:学校、镇街区和全市范围内的奖项均不重复受奖,执行最高奖励;教学奖若个人成绩

特别突出,还可参与镇街教管办奖教金奖励办法获取相应奖励。

(3)参加市教科院组织的科学学科考查,所考查年级材料、实验等,总成绩获全市同类学

校第一、第二、第三名,学科组教师每人分别奖励100元、80元、50元,实验教师跟任课教

师获取相应奖励。

(4)评为市“十佳教研组”,教研组长奖励200元,学科教师每人奖励100元;评为市“优秀

教研组”,教研组长奖励100元,学科教师每人奖励50元。

(5)英语风采大赛,获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教师每人次分别获50元、30元、10元(最高不超过800元)。

4.活动奖:

(1)体育类:在市教育局组织的各类体育比赛中,团体比赛成绩获全市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获奖金800元、600元、500元。

(2)文化艺术类: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文化艺术比赛中,比赛成绩获全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指导教师分别获奖金300元、200元、100元。

(3)科技节:在市组织的科技节比赛中,比赛成绩获全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

教师分别获奖金300元、200元、100元,若获奖项目逐级上报,每高一级别,分别增加50元。

(4)机器人大赛、动漫比赛、电脑制作等活动:在市组织的机器人大赛、动漫比赛、电脑

制作活动中,比赛成绩获全市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指导教师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若获奖项目逐级上报,每高一级别,分别增加50元。

(注:活动比赛中,市级以上比赛,1~2名为一等奖,3~5名为二等奖,6~8名为三等奖。通过比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如果安排训练,训练补贴分别为每天40元、35元、

30元。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要求组织训练迎接比赛,因特殊原因比赛未能进行的,教

师的训练补贴为每天25元。)

惩罚措施:

1.严格考勤制度,关于请假(病、事)、旷课、迟到、早退等作息时间,依据市教委的《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和《市小学岗位目标考核方案》之相关规定执行。

2.每学期请假累计10天以上者,除按《规定》执行外,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

3.因体罚、变相体罚、讽刺、挖苦、机械重复的罚抄作业等,引起家长不满,造成不良影响,经查属实,除按市教育局《事故认定办法》处理外,学期末取消评优资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4.组织阅卷不负责任,出现漏批、错批、算错分数,监考不负责任,试卷倒订、漏页等情况,在岗位目标考核中的师德考核中扣1分;

5.教师普通话如达不到相应的普通话等级标准或评估项目中有0分项者,在评优树先中一票否决

6.教学成绩低于级部平均分以下者,取消评优资格。

7.搞有偿家教、向学生摊派教辅资料或收取提成、传销、从事第二职业等,一旦发现,扣个人评估分5分,学期末,取消评优资格,下年度降职级聘任。

8.在市综合评估或学校重大活动中,因工作失误,造成负面影响较大者,直接扣责任人岗位目标考核2分,且取消评优资格。

9.对于本办法未规定之其他奖项,由校委会根据本办法之精神研讨决定。

10.本办法经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11.本办法由小学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1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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