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
大学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2023-11-10
• 引言 • 经费支出审批流程 • 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 经费支出审批中的问题与对策 • 经费支出审批制度的优化建议 • 案例分析与应用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确保大学经费的合理 使用
提高大学管理水平和 工作效率
防止经费滥用和非法 使用
定义与概念
大学经费支出审批制度是指对大学经费支出的申请、审核、批准等流程进行规范和 管理的制度。
费用支付
经过审核与审批后,学校财务部门将 报销款项支付给使用部门或相关个人 。
03Leabharlann Baidu
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审批权限与职责
大学校长
01
负责审批大学的所有经费支出,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符合规
定。
部门负责人
02
负责审批本部门的经费支出,确保支出符合预算和学校规定。
项目负责人
03
负责审批本项目的经费支出,确保支出符合预算和管理规定。
审批标准与程序
预算内支出
对于预算内的经费支出,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经过部门负责人和校领导审批后支付。
超预算支出
对于超预算的经费支出,需提交详细的申请报告 ,经过相关部门和校领导审批后支付。
违规支出
对于违规的经费支出,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责任 。
审批责任与监督
学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
学院财务支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收支管理,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责任,完善财务监督,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法》、《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XX学院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严格遵守“收支两条线”要求,学院财务收支活动由财务部门统管理、核算和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不得越权审批经费支出。
第二章审批原则
第三条实行责、权、利相结合即“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各审批人所签批的报销凭证,必须是真实、合法、完整、有效的凭证,并对所签批报销凭证引起的不良后果负责。
第四条“审批服从预算”的原则。各项经费的审批必须控制在预算所规定的项目和指标范围之内。各部门应根据下达的预算指标,结合本部门全年工作任务,统筹考虑,区分轻重缓急,按规定用途合理安排使用各项经费,加强管理,不得超支;对无预算指标、超预算指标或不符合规定用途的审批签字,财务处不予受理。
第五条“一支笔”审批原则。“一支笔”审批即一个部门或单位财务支出由一个负责人审签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一支笔”代表
一个部门或单位的领导集体,负责对本部门或单位的财务预算进行总控制,对经费支出进行总审批,对经费使用效益总负责。院长是学院“财务一支笔”;院内各部门负责人、系(部)主任分别是本部门(单位)经费的“财务一支笔”;涉及系(部)的团活动经费、就业经费、建经费支出,必须由系(部)的书记会签。对非审批人签批的报销凭证,财务处不予受理。如“财务一支笔”因公出差、赴外地培训学习或出国,应以书面形式办理授权审批手续,明确授权审批的期限和审批范围,并报财务处备案,其他形式授权无效。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四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
第一章经费归口与分类
为加强学院的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根据部门职能和预算安排情况,对所有经费项目进行归口管理。
一、院领导。院领导基金。
二、院党委。党务工作费、____活动费等。
三、院工会。教职工活动费、慰问探望和救急费等。
四、院办公室。印刷费、宣传费、业务交流费、招待费、车辆使用费、会务费等。
五、人事处。工资、加班费、误餐费、职工福利费(节假日慰问金、礼金)、五险一金、新员工招聘费、员工学习培训费、教职工激励费用、教职工体检费等。
六、教务处。教师课酬、教学活动经费、毕业实习实践经费等。
七、学生处。学生经费(含军训费、奖学金、学生体检费、勤工俭学及助学费、素质教育、学生团委活动经费等)。
八、招生办公室(国际交流与职业教育办公室)。招生宣传费、招生录取费、招生工作总结费,外教招聘费、外教薪酬补贴费等。
(一)工资。各部门于每月____号前将上月的考勤提交给人事处,人事处于每月____号前将经分管人事院领导审批的工资表提交给财务处,财务处制定实发工资表,报主管财务院领导及董事会指定董事审
批后,于每月____号发放上月工资。教职工于每月____号后到财务处领取工资单。
九、科研处。学术研讨会务费、课题资助费、论文奖励费、着作资助费、立项结项评审费、科研奖励费。
十、总务处。行政办公与后勤设备购置费、基建工程款、军训用品购置费、修缮费、水电费、电话费、太阳能柴油费、后勤杂费等。
十一、保卫处。安保设备购置与维护费、处理____费等。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3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
是指对大学学院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详细规定的文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的内容:
1. 经费来源:明确学院经费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入、科研项目资金等。
2. 经费使用范围:规定学院经费可以用于的具体项目和领域,如教学设备购置、实验室运营、师资培训、学术会议组织等。
3. 经费使用权限:明确负责决策经费使用的具体单位或个人,一般为学院院长或学院财务部门。
4. 经费使用程序:规定经费使用的具体程序和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报销等环节,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5. 经费核算和监督:明确对经费的核算方式和监督机制,包括财务审计、经费使用报告、内部审查等,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6. 经费管理责任:明确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在经费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财务部门、项目负责人等。
7. 经费使用限制:规定经费使用的限制条件,如不得用于个人开支、违法活动等。
8. 经费使用报告:要求学院定期向上级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经费使用情况,以确保信息公开和监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的内容,具体的细则内容会根据不同大学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和调整。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大学学院经费管理。
第三条大学学院经费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学院经费主要来源包括学校拨款、科研项目经费、教育部经费等。
第五条大学学院经费管理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第六条大学学院应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经费使用合规、高效。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范本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范本
1. 导言
本细则旨在规范大学学院经费管理工作,优化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资金管理水平,确保学院经费使用合理、透明、高效。本细则适用于学院内所有经费管理相关工作和人员。
2. 经费申请与审批
2.1 学院内各单位在使用经费前需提出书面经费申请,包括经费用途、金额、时间等明细,申请应具体详细,确保清晰明了。
2.2 经费申请应按照学院设立的规定流程递交,经费管理部门应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并按照学院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2.3 审批过程中,应重点考虑经费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效益性,确保资金利用最大化。
3. 经费使用与控制
3.1 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申请内容和用途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不得私自将经费用于其他用途。
3.2 经费管理部门应定期核查经费使用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使用行为及时纠正,并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
3.3 学院负责人应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定期组织专项审计,确保经费使用合规、合理、合法。
4. 经费报销与管理
4.1 经费报销应提供相关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凭证内容应真实、合法、完整,不得虚假报销。
4.2 经费管理部门应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确保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4.3 学院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资金及时到账,同时记录相关信息以备查档。
5. 经费监督与检查
5.1 学院设立经费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学院经费使用情况,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5.2 学院经费监督机构可随时对学院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包括经费使用记录、报销凭证等,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
5.3 受理学院内的经费举报,进行调查核实,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高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提高项目经费使用效益,保障项目建设和研究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教务处主管的本校教师负责的所有教学类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专业建设项目、课程建设项目、教材建设项目、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等。项目经费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四类:(一)国家、省、市、校下达的教学类建设项目专项建设经费。
(二)学校按规定提供的教学类建设项目配套(资助)经费。
(三)学校审批立项的教学类建设项目建设经费。
(四)其他渠道争取到的经费。
第三条项目分类: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个人项目是指以个人名义申报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集体项目是指由学校指定负责人、利用公共资源申报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
第四条项目经费一律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学校加强和完善项目经费预算管理,建立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
(一)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按规定使用经费和结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教务处是项目的校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研究与实施指导、进展管理和经费管理,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三)各院(部)是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责任部门,负责统筹督促院(部)所有教学研究与建设项目的研究、实施与管理,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理性进行监督。
(四)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规范使用项目经费。
第五条教学类建设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一)直接经费:指开展项目研究工作所需的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调研差旅费、设备购置和使用费、会议费、印刷费等合理性支出。
学院经费管理制度
学院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经费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经费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专业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律法
规和学校有关规定。
第三条学院经费包括基本经费、项目经费、奖学金等各类经费。经费使用范围包括教学、
科研、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领域。
第四条学院经费管理实行“预算管理、计划管理、限额管理、绩效管理”的原则,确保经费
使用合理、有效。
第五条学院每年制定经费使用总额度,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各项经费比例。
第六条学院设立经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经费的编制、审批、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七条学院经费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学院领导组成。委员
会主任由学校领导担任。
第八条学院经费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经费分配方案、经费使用情况和
经费绩效评估等事宜。
第九条学院经费管理委员会工作由学院财务处具体负责,协助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条学院财务处负责学院经费的具体划拨、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应切实做好经费的使用管理,确保经费使用合理、规范。
第十二条学院职工应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情况,应及时向学院经费管理委员会进行反馈。
第十三条学院经费管理委员会应将每年的经费使用情况及绩效评估结果向学校财务处报告。
第十四条对于经费使用不当的单位和个人,学院经费管理委员会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经费划拨与使用
第十五条学院经费按年度划拨,由学院财务处负责具体管理。
第十六条学院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学院经费预算的要求,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确保各项工
学校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学校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健全财务监督,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责任,保障学校经济工作健康有序运行,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财务审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授权、逐级审批、层层负责的原则;实行各项经费支出一支笔和联签相结合的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包括“三重一大”在内的议事规则和上级相关规定;实行每月资金运行报告制和年度财务分析通报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预算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代管经费等各类经济活动。
第二章审批人员与责任
第四条学校经费审批分为部门行政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计划财务处长、分管校领导、校长四等级次。
各部门行政负责人是本部门经费支出的审批责任人;项目(课题)负责人是项目(课题)经费支出的审批责任人;计划财务处长是全校日常经费支出的审核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其分管部门经费支出的审批责任人;财务分管领导是全校日常经费支出的审批责任人;校长是学校重大经费的审批责任人。
第五条各财务审批责任人对本部门的预算执行进行监控,对经费支出进行审批,对支出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对经费的使用绩效负责。
第六条计划财务处长负责落实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决定,按照政策法规、财经纪律的要求,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履行财务管理职责,审核经费支出、资金调拨和资金分配方案等具体工作。
第七条财务审批责任人因学习、工作需要离开学校的,在离校期间授权本部门其他负责人代管本部门财务工作的,需授权委托,报计划财务处备案。
2024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
2024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
以下是2024年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的一些条款和规定:
1. 经费来源:学院经费主要来源于学院自身的资金收入、捐赠和政府拨款等。学院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预算编制和调整。
2. 经费使用:学院经费应合理使用,用于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科研项目、学术会议、学生活动等相关支出。经费使用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
3. 预算管理:学院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年度预算的编制,并及时报送上级财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学院应按照预算进行经费使用,并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4. 经费审批:大额经费支出需要学院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报请上级财务部门审批。一般经费支出需要学院财务人员审核并报请学院领导审批。
5. 资金监管:学院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安全和透明,防止滥用和浪费。
6. 经费报销:学院教职员工可以根据学院相关规定进行经费报销。报销凭证要真实、准确、合规,报销金额应符合实际支出和相关规定。
7. 外部资金使用:学院可以接受来自合作伙伴、社会捐赠等外部资金。外部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双方协议和相关规定进行。
8. 经费监督:学院应建立定期的经费审计制度,接受上级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9. 经费报告:学院应按照上级要求和规定,定期向上级财务部门报送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10. 违规处理:对于滥用经费、违规使用经费或其他经费管理违规行为,学院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责任。
以上是一些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的常见内容,具体细则可能因学校和地区而异,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大学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大学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日常经费管理,达到控制部门预算指标,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的目标,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项经费开支范畴是指预算安排的所有经费开支,如现金、支票、日常运行经费、日常劳务性支出经费、暂付款、固定资产、材料、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请领、使用、审批和报销等过程的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所有经费开支要按照当年下达的预算方案,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列赤字。
第四条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各部门主管经费领导(以下简称部门领导)对本部门发生的经费支出进行审批并签字,财务处负责监督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对于超出预算限额的各项支出,将不予办理。
第二章现金、支票
第五条各部门需要领用支票或支取现金,均需首先领取支票或现金借款单,写明日期、借款人姓名、所在部门、资金用途等相关内容,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六条凡需要一次性支取现金在¥3000元以上者,须在用款日前两天向财务处预约。
第七条各部门领用转帐支票须在15天之内归还,如不能按时归还又无说明特殊原因的,将暂停该部门领用支票。
第八条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对库存现金限额管理的规定,凡财务处通知各部门领取的款项,无特殊原因,须当日领走。
第九条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一次性经费支出在¥1000元以内,可持发票到财务处直接报销现金。支出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必须领用转帐支票。
第十条我校采用委托收款方式结算的燃气费、水电费、电话费等公用经费,各相关职能部门对于每次托收金额须予以确认、登记,并建立备查帐。若发现金额有误,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与收费单位协调处理。
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学院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经济秩序,明确经济责任,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原始凭证
第二条原始票据(以下简称票据)来源必须真实、合法、内容必须完整、合规。否则计划财务部审核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一)票据印章要求
1、税务发票:报销的发票必须有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监制章。
2、财政及事业收据:必须有省或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监制章并加盖财务专用章。
3、校内结算单:必须盖有校内使用单位的公章。
(二)票据内容要求
1、发票或收据必须注明单位名称(学院)及纳税人识别号,不得空白。
2、原始票据要素要填写齐全。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填制人等。如票据上只填写“办公用品、文具、材料、图书、印刷、广告制作”等字样而无品名、单位、数
量等信息,应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的明细清单(以税控清单为主),清单金额应与发票金额相符。
3、原始票据应字迹清晰、书写规范,填制单据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不得有涂改、挖补等现象。
4、票据有错误的,应退回票据开出单位重新开据。
(三)票据报账要求
1、票据复印件原则上不得作为报销凭证。原票据若有遗失,须复印原票据其他存联,加盖原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并附情况说明,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同行人员签字证明,由单位(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及计划财务部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能代作原始凭证,因票据复印件报销而引起的经济或法律责任,由经办人自行承担。
学院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学院办公经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学院办公经费的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加强财务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来源
1. 学院办公经费来源包括:学院年度专项拨款、科研项目经费、捐赠资金等。
2. 学院办公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规定,不得违法违规。
三、经费管理机构和责任
1. 学院经费委员会是学院办公经费的管理机构,负责经费的申请、审批、执行和监督。
2. 学院财务部门是经费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的财务监管和汇报。
3. 学院部门负责人是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经费制度,保证经费使用合理、合法。
四、经费使用范围
1. 学院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学院的教学科研活动,包括: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护、人员薪酬、差旅费等。
2. 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学校和学院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挪用、滞留、冗余。
3. 经费使用需经过充分论证、申请、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五、经费申请和审批程序
1. 学院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经费预算申请,并提交给学院经费委员会审批。
2. 学院经费委员会要经过审查、讨论后做出决定,对经费申请进行审批。
3. 经费审批过程要留有书面记录,保留审批文件,以备查核。
六、经费使用管理
1. 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超支,如有特殊情况需追加经费,需重新申请、审批。
2. 经费使用过程中要做到公开透明,定期向学院师生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3. 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执行,做好相关账务记录,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七、经费监督和审计
1. 学院经费委员会要定期对学院办公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最新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最新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经济行为,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依法理财、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合法。根据《XX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财务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财务报销的审批
第二条认真执行经费审批制度:
1.校内二级单位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经济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或学院财务报销审批工作(一般为部、学院院长及行政部门正职)。因特殊情况需他人代为审批时,需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向财务处提供书面委托。
2.各类项目负责人为财务报销的审批人。
第三条需要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人审批的有:
1.各类津贴、补贴等人员支出由人事处审批备案。
2.科研项目经费报销,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审批。
3.购置仪器、设备和家具等固定资产,须经学校资产管理处审批;购买金额超过300元图书资料,须经学校图书馆办理入库审批手续。
4. 2万元以上消费性支出须经财务处领导审批,10万元-30万元经费使用,须经分管财务校领导和财务处领导审批,30万元以上经费使用须经校长审批,学校新增重大项目经费50万元以上使用须经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第四条财务报销审批其他规定:
1.凡符合学校文件规定采购的物资,报销时除由单位经费责任人审批外还应附有关合同文件。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2.修缮工程项目报销时除由单位经费责任人审批外,应附审计后的工程决算书及学校的合同文件。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加强经费使用监管,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特制定《大学科研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教职工从科研经费中报销各类支出的管理。
二、经费申请
1. 科研课题立项时,研究团队应明确经费需求,并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报经费申请。经费申请需要包括科研经费资金来源、具体用途、使用时间等,并需在科研经费
申请表上详细填写。
2. 经费申请提交后,科研管理部门应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审核,确认申请金额。如发现申请不合理情况,应及时告知申请单位。
3. 经费申请通过后,研究团队应及时按要求做好经费管理,记录经费使用情况并保存相关支出凭证。经费支出需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应保存至少五年以备审计。
三、经费使用
1. 经费使用应符合经费申请表上所填的用途,不得超过预算,且不得用于与科研无关的支出。如发现有经费被用于非规定支出,应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2. 经费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对于外购设备、材料等资产,应按照学校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及管理。
3. 对于涉及到个人开支的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具体开支情况应有完整的凭证,如餐费、交通费等。
4. 各部门应按照学校执行标准上报科研经费使用情况,明确列示使用金额、时间、用途等详细信息,供监管部门进行监督。
四、经费结余处理
1. 科研经费遗留下来的结余资金需要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可以根据研究经费的情况,以及学校绩效支付政策和科研激励政策为依据,进行相应设定。
2. 科研团队组织人员讨论决策,将结余资金重新分配用于新的研究项目,或是其他有关科研的用途。
学校财务报销、支款管理规定
学校财务报销、支款管理规定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办高校财务管理条例》、《现金管理条例》、《上海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上海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对各项经费来源的经常性支款报销手续作以下规定:
一、财务报销原则
依法据规、先批后审、权责结合,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人对其签批的财务开支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负主要责任,财务对报销票据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明细金额与合计金额一致性负主要责任。
二、审批制度
(一)学校财务报销审批由校长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各院、部(职能处室)的主要行政负责人为本部门经费报销“一支笔”签批人,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计划)范围内,按学校实际情况运行执行预算,并对预算(计划)的执行结果负责。
(二)学校各院、各行政部门财务开支事宜必须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本着“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精打细算”的原则,按预算核定的指标合理安排支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审批原则
1.预算内经费
各院、各行政部门经费控制在学校下的达预算指标数内,单笔支出在1000元(含)以内的,由本院、本部门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字审批;1000-10000元(含)由分管校领导审批;10000元以上由校长签字审批。特别重大的开支由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中层干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报销,应由分管校领导审批,金额大于10000元还须由校长签字审批。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范文
大学学院经费管理细则范文
1.引言
经费管理是大学学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学院教学、科研和服务各项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影响。为了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经费的利用效益和保障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学院制定了本管理细则。
2.经费编制与申请
学院经费的编制与申请工作由学院行政处负责,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各系(实验室/课题组等)根据工作需要,编制明细的经费预算计划;
(2)各系(实验室/课题组等)经费预算计划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提交学院行政处;
(3)学院行政处负责审核各系经费预算计划,符合要求的报学院财务处备案;
(4)学院财务处负责根据学院的实际经费与预算情况,合理分配经费,并告知各系(实验室/课题组等);
(5)各系(实验室/课题组等)根据分配的经费,编制申请书,并提交学院行政处;
(6)学院行政处对申请书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报学院财务处;
(7)学院财务处负责审核各系申请书,符合要求的及时报财务处划款。
3.经费使用管理
学院经费的使用应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各系(实验室/课题组等)负责根据项目需求进行经费使用计划的编制;
(2)各系(实验室/课题组等)经费使用计划经主管部门审定后,报学院行政处备案;
(3)学院行政处负责审核各系经费使用计划,符合要求的报学院财务处备案;
(4)学院财务处负责根据经费使用计划划拨经费;
(5)各系(实验室/课题组等)负责根据划拨到位的经费进行使用,并及时填报经费使用报告;
(6)学院行政处负责对各系经费使用报告进行审核,并及时上报学院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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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经费支出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明确财务报销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根据《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项经费,包括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基本原则:
(一)财务报销必须遵守国家财经法规,遵守上级有关政策,遵守学校财务规章制度和其它有关规定,大额度资金使用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执行。
(二)经费使用要坚持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努力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各项经费使用均纳入学校预算管理,在批准的预算额度内开支。未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不得开支,确须追加预算的按《XX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第二章报销票据
第四条报销票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票据必须真实、合法、有效。
(二)票据主要包括财政票据和税务发票。财政票据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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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税务发票必须有税务部门监制章,并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
(三)票据载明的内容应当完整,应填写付款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日期、款项(内容)、金额(大小写相符)等,票据上有指定使用范围的,须按指定使用范围报销。
(四)国外票据须注明用途、外币币种、兑换汇率和对应折算的人民币金额,原始票据为外文的,报销时应当翻译成中文,并出具与该业务相关的境外汇款申请书、外汇兑换水单或银行卡支付凭据等辅助材料。
(五)除定额类及车船、飞机票等票据外,票据上的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为“XX学院”,否则不予报销。
(六)票据不能逐项列示采购内容的,须附开票单位提供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清单。
(七)票据不得故意拆分,如有连号,视同同一项经济业务合并计算。
(八)票据必须清晰且不得随意涂改,如票据内容或金额等有错误的,须由原开票单位重新开具。
(九)票据报销时限要求。票据应当及时报销,原则上当年度的票据当年度报销,当年度12月开具的票据最迟可延期至次年6月30日报销,其中差旅费票据原则上需在开具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销(寒暑假可顺延),逾期不再受理。
(十)报销人应对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任何单位和—2—
个人提供虚假票据报销,导致会计信息失实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条票据遗失的补救措施。票据遗失,应由原开票单位提供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同时须报销人出具书面说明,经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经济责任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火车、汽车、轮船、飞机票等交通凭证遗失,由报销人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如具体的车次、航班号、时间、起止地点、金额、事由等),并提供支付凭证,由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经济责任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若有重复报销,责任由报销人自负。
第六条校内各部门间发生的结算业务,可填制内部结算单,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办理转账手续。
第三章报销程序
第七条经济业务事项结束时,业务经办人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票据、付款记录及其它证明材料,作为报销凭据。
第八条报销经办人员规定:
(一)经费报销经办人员一般应是学校在岗在编人员或劳务派遣人员。
(二)科研经费报销经办人员可以为属于课题组成员的学生。
(三)大学生科技创新及学生科研等与学生直接相关的经费,可由学生作为报销经办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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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报销凭证须有报销人、审批人签字,且不能为同一人。其中,劳务费发放表“主管”栏和“制表”栏中签字的人不得是同一个人,学生不得在“制表”栏中签字;实行亲属回避制度,夫妻、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关系,不得相互作为报销人、审批人签批。所有签字一律用黑色水笔或签字笔书写,字迹清晰。
第十条财务报销的一般程序:
(一)报销人对取得的原始票据、付款记录等进行分类整理。
(二)报销人须在每张票据背后签名,并将整理好的原始凭证交所在二级学院(部门)经济责任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报销人对经济事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三)经济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须认真审核经济事项,遵照《XX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试行)》(X学院发〔2017〕79号)严格执行,审核通过后再签字确认。一次性用款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还须业务分管校领导共同审批。审批人对所审批经费内容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负责。
(四)报销人携带有效经费卡、经审批的原始凭证及其它须事先办理的相关手续到计划财务处报销。
(五)财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有权予以退回,并要求报销人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第四章报销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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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办公费,是指购买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具体包括办公用品、文化用品、书报杂志、名片、刻章、零星印刷等费用,其中书报杂志指报刊、杂志及其它涉及办公用书籍。办公费报销时须附正规发票、政采云网上超市验收单(网上超市未上架的商品,须提供未上架的截图)、耗材验收入库单等。零星印刷费报销时须附正规发票、由开票单位出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明细清单等。
第十二条印刷费,是指一次性用款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大宗印刷费支出,如印刷成册的书籍等。报销时须提供正规发票、印刷合同等。
第十三条咨询费,是指咨询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各类招生、就业、项目管理、业务信息等方面的咨询。报销咨询费时,须提供正规发票、合同等。
第十四条邮电费,是指学校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电话费、网络通讯费以实际支出额计算,预存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费,是指学校开支的办公用房、学生宿舍等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物业管理费报销时须提供正规发票、物业管理合同等,若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的,须办理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
第十六条差旅费,是指教职工及其他相关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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