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
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
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地规模预测专题报告(2001—2020年)安顺市⼈民政府2001年12⽉⼈⼝、⽤地规模预测专题报告⼀、⼈⼝、⽤地现状及存在问题(⼀)概况1、⾏政区划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西部,四邻分别与贵阳市、黔南州、毕节地区、黔西南州及六盘⽔相接,属贵州省黔中经济带的西端重要区域。
安顺市曾有两次较⼤⾏政调整。
1996年1⽉,原属安顺地区的清镇市、修⽂县、开阳县和息烽县划归贵阳市代管和管辖;2000年6⽉,安顺地区撤销,设⽴地级安顺市,撤销原县级安顺市,设⽴西秀区。
安顺市共辖1区5县共36个建制镇和44个乡(含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州黎阳⾼新技术⼯业园区和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总⾯积达9264平⽅公⾥,总⼈⼝252.29万⼈。
2、城市规划从1956年起,安顺市曾先后编制了四次城市规划,其中1994年编制完成的第四次城市总体规划于1996年经贵州省⼈民政府批准并实施。
在实施的过程中,两次⽐较⼤的⾏政区划调整,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影响因素,同时西部⼤开发等外部条件的改变,城镇化的机制有了新的变化,城市发展处在⼀个⽐较好的环境。
(⼆)安顺市⼈⼝、⽤地现状1、安顺市⼈⼝现状2000年,安顺地区撤销,成⽴安顺市,⾏政区划与原安顺地区⼀致。
撤销县级安顺市,设⽴西秀区(含开发区),实⾏市带县(区)的⾏政体制。
安顺市范围包括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西秀区,全市国⼟总⾯积9264km2,2000年全市总⼈⼝252.29万⼈,⼈⼝密度为272⼈/平⽅公⾥,全市⾮农业⼈⼝为38.77万⼈。
由于⾏政体制的调整原因,在调研和搜集资料中存在⼀定的困难。
为了便于开展⼯作,在资料的整理过程中,沿⽤原安顺市(县级市)资料作为西秀区历史资料,名称统⼀为西秀区,其它县沿⽤原名,这样既有利于资料的统计分析和整理,⼜尊重⾏政区划的延续和发展。
下⽂中的安顺市指地级市,其统计数据沿⽤“安顺地区”资料。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11•【字号】安府发〔2018〕3号•【施行日期】2018.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价格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安府发〔2018〕3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城镇土地定价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现将我市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进行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0年1月18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城镇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标准同时废止。
附件: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2018年2月11日附件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一、土地级别范围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更新范围以《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年)》主城区范围为主,并结合安顺市主城区发展状况及近期规划最终确定。
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范围调整为:1.东街街道、西街街道、南街街道、北街街道、东关街道、华西街道、西航街道和宋旗镇;2.幺铺镇、宁谷镇、龙宫镇、双堡镇、大西桥镇、七眼桥镇、蔡官镇、轿子山镇、旧州镇、新场乡、岩腊乡、鸡场乡、杨武乡、东屯乡、黄腊乡、刘官乡共16个乡镇政府所在地。
(一)安顺市主城区级别1.商业、住宅级别分布表级别范围Ⅰ市府路——铁路(安顺火车站区域)——马鞍山路——黄果树大街——南航路——北航路——中华北路——西水路——虹山湖路——东山路——市政府区域——新和路——体育路——市府路Ⅱ东二环路——黄果树大街——河流——龙宫大道——沪昆高速——马鞍山路(规划)——货场路——铁路——幺铺路(规划)——腰耳山——黄果树大街——迎宾大道——西航路——学院路——二环路——武当路片区——虹山湖——东山——虹轴学校片区——永丰大道——东二环路Ⅲ工业大道——沪昆高速——龙宫大道——河流——黄果树大街——东二环路——永丰大道——虹山湖以北——二环路——学院路——西航路——迎宾大道——腰耳山以西——幺铺路(规划)——铁路——货场路——马鞍山路(规划)——沪昆高速——迎宾大道延伸段(规划)——幺铺路(规划)——机场路延伸段(规划)——机场路——机场以东——北三号路(规划)——虹山湖公园区域——二环路——永丰大道——头铺新村——麒麟小区——工业大道Ⅳ北四号路(规划)——北三号路(规划)——工业大道——东二路(规划)——东三路(规划)——郑家村——黄果树大街——工业大道——支家寨——永丰大道——二环路——马家冲——北三号路(规划)——机场以东——二环路——机场路——机场路延伸段(规划)——幺铺路(规划)——迎宾大道延伸段(规划)——沪昆高速——绕城高速——434县道——二环路——迎宾大道——安普大道——绕城高速——北二号路(规划)——北一号路(规划)——北四号路(规划)ⅤⅣ级以外,至本次定级范围边界内全部建设用地或有条件建设用地2.工业级别分布表级别范围Ⅰ新和路——铁路(安顺火车站区域)——河流——紫云路——马鞍山路——运输路——黄果树大街——南航路——北航路——中华北路——西水路——虹山湖路——东山路——市政府区域——新和路Ⅱ东三路(规划)——黄果树大街——沪昆高速——迎宾大道延伸段(规划)——幺铺路(规划)——定安大道——二环路——东三路(规划)Ⅲ安普高速——黄果树大街——东三路(规划)——二环路——定安大道——幺铺路(规划)——迎宾大道延伸段(规划)——沪昆高速——绕城高速——北一号路(规划)以西——安普大道——绕城高速——北二号路(规划)——北一号路(规划)——安普路——北二号路(规划)——工业大道——安普高速ⅣⅢ级以外,至本次定级范围边界内全部建设用地或有条件建设用地(二)乡镇土地类别划分及范围表类别乡镇一类乡镇宁谷镇、旧州镇、蔡官镇、幺铺镇、轿子山镇、七眼桥镇、双堡镇二类乡镇大西桥镇、东屯乡、龙宫镇、杨武乡、刘官乡三类乡镇新场乡、岩腊乡、黄腊乡、鸡场乡二、基准地价(一)2017年安顺市主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用途级别商服(元/平方米)住宅(元/平方米)工业(元/平方米)Ⅰ级51301950360Ⅱ级30901500310Ⅲ级2020990250Ⅳ级1060680210V级910420/(二)安顺市主城区各乡镇基准地价表用途乡镇类别商服(元/平方米)住宅(元/平方米)工业(元/平方米)一类乡镇950505180二类乡镇740400三类乡镇540280160(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基准地价表单位:元/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用地类型《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用地类型Ⅰ级Ⅱ级Ⅲ级Ⅳ级V 级一类乡镇二类乡镇三类乡镇机关团体用地(0801)行政办公用地(A1)17551350891612378455360252新闻出版用地(0802)17551350891612378455360252文化设施用地(0807)图书展览用地(A21)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文化活动用地(A22)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艺术传媒用地(B22)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体育用地(0808)体育用地(A4)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文化设施用地(0807)娱乐用地(B31)410424721616848728760592432康体用地(B32)410424721616848728760592432科研用地(0804)科研用地(A35)17551350891612378455360252教育用地(0803)教育科研用地(A3)17551350891612378455360252医疗卫生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A5)15601200792544336404320224社会福利用地(0806)社会福利用地(A6)1170900594408252303240168公园与绿地(0810)公园绿地(G1)270233188158/135135120防护绿地(G2)270233188158/135135120广场用地(G3)270233188158/135135120公用设施用地(0809)区域公用设施用地(H3)360310250210/180180160供水用地(U11)360310250210/180180160供电用地(U12)360310250210/180180160供燃气用地(U13)360310250210/180180160供热用地(U14)360310250210/180180160通信用地(U15)360310250210/180180160广播电视用地(U16)360310250210/180180160环境设施用地(U2)360310250210/180180160消防用地(U31)360310250210/180180160其它公用设施用地(U9)360310250210/180180160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增加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
安顺市土地用总体规划说明
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05]3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关于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的批复》(黔土规修[2009]14号)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正式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对规划基础数据等作了相应调整。
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百万人口生态旅游城市和“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的总体部署。
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了农业、工业、交通、能源、城镇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业各类用地。
规划提出了安顺市规划期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是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安顺市行政辖区,包括西秀区和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9253.06平方公里。
第一章市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地跨东经105°15′03″~106°33′44″、北纬25°21′04″~26°37′46″之间,南北长142千米,东西宽133千米。
东接省会贵阳市,西靠六盘水市和黔西南州,南连黔南州,北邻毕节地区。
安顺素有“黔之腹,滇之喉,蜀粤之唇齿”之称。
全市土地总面积9253.06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26%。
二、行政区划安顺市是贵州省四个地级市之一,现辖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6个县(区),内设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黎阳高新技术工业园区3个县级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驻西秀区。
(完整word版)土地利用规划文本、说明书
目录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前言 (1)第一章总则 (1)第一条规划目的 (1)第二条规划依据 (1)第三条规划任务 (2)第四条规划范围与期限 (2)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潜力 (2)第五条土地利用结构 (2)第六条土地利用特点 (2)第七条土地利用的主要问题 (2)第八条土地利用潜力 (3)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 (3)第九条社会经济目标 (3)第十条土地利用总体目标 (3)第十一条土地利用调控目标 (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4)第十二条农用地结构调整 (4)第十三条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5)第十四条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5)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与调控 (5)第十五条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与调控 (5)第十六条城镇工矿用地布局与调控 (6)第十七条农村居民点用地布局与调控 (6)第十八条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布局与调控 (6)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八条基本农田保护区 (7)第十九条一般农地区 (7)第二十条城镇建设用地区 (7)第二十一条村镇建设用地区 (7)第二十二条独立工矿区 (7)第二十三条生态安全控制区 (8)第二十四条林业用地区 (8)第七章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与管制规则 (8)第二十五条允许建设区 (8)第二十六条有条件建设区 (8)第二十七条禁止建设区 (8)第二十八条限制建设区 (9)第八章土地整治规划 (7)第二十九条农用地整理 (9)第三十条建设用地整理 (9)第三十一条土地开发 (9)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9)第三十二条土地生态网络构建 (9)第三十三条土地污染治理重点 (10)第十章村级土地利用控制 (10)第三十四条基本农田指标分解 (10)第三十五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 (10)第十一章近期用地安排 (10)第三十六条近期规划目标 (10)第三十七条近期重大基础设施与生态建设项目安排 (11)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第三十八条法律法规措施 (11)第三十九条行政管理措施 (11)第四十条经济调控措施 (11)第四十一条社会监督措施 (11)第四十二条科技管理措施 (11)第十三章附则 (11)第四十三条规划文件 (11)第四十四条规划实施 (11)第四十五条规划解释 (11)表1 新桥河镇主要土地利用指标调控表 (12)表2 新桥河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I)表3 新桥河镇耕地、基本农田情况表 (II)表4 新桥河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控制表 (II)表5 新桥河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III)表6 新桥河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IV)表7 新桥河镇土地整治重点项目表 (V)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第一章乡镇基本情况 (2)第二章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2)第一节规划实施成效 (2)第二节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3)第三节对新一轮规划修编的启示 (3)第三章规划编制技术路线与过程 (4)第一节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4)第二节规划编制工作过程 (4)第四章规划基础数据采用与规划成果 (4)第一节社会经济数据来源 (4)第二节规划基数的采用 (4)第三节主要规划成果 (5)第五章土地利用规划目标的确定 (5)第一节主要社会经济指标预测 (5)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目标的确定 (6)第六章土地利用布局调整说明 (7)第一节基本农田调整布局 (7)第二节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8)第三节农村居民点用地空间布局 (8)第四节生态用地空间布局 (8)第七章土地利用用途分区说明 (9)第一节用途分区划定思路 (9)第二节用途分区方案 (9)第八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说明 (10)第一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划定思路 (10)第二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方案 (10)第九章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说明 (11)第一节农村土地污染问题 (11)第二节农村土地污染治理重点 (11)第十章规划协调论证与公众参与 (12)第一节规划方案可行性分析 (12)第二节规划方案实施效益评价 (12)第三节规划公众参与情况 (12)新桥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湖南师大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系第八组:姜佑林、邹铜梁、姜峰、陈静、邓晓婕二○一一年十二月前言新桥河镇位于资阳区西部,东低319国道,南畔资江,西邻桃江,北接汉寿。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8.28•【字号】黔府函〔2016〕233号•【施行日期】2016.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6〕233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呈请批准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5—2030)的请示》(安府呈〔2016〕1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的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贵州省城市工作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质量,统筹做好安顺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建设一个天蓝、水清、山绿、城乡美的绿色安顺。
二、关于安顺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原则同意安顺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确定的市域发展目标、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职能分工、城镇空间结构布局、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综合防灾规划和空间管制规划。
(一)实施该规划时,要进一步强化安顺市中心城区作为市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加快发展镇宁、关岭、紫云等县域中心城市,有重点地发展主要交通沿线小城镇。
加快“贵阳—安顺”城镇空间一体化步伐,加强中心城市、贵安新区、小城镇、产业园区间的有机联系与空间整合。
将乡村经济与城市发展有机结合,加快培育都市旅游与农副产品加工业,实现城乡融合。
(二)要按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统筹安排市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逐步完善市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及供水、供电、通讯、防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尽快形成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明确、发展协调的市域城镇体系。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安顺市西秀区中华西路片区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安顺市西秀区中华西路片区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6•【字号】安府函〔2013〕35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出让安顺市西秀区中华西路片区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市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出让中华东路和中华西路片区相关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安国土资呈〔2013〕14号)及《关于安顺市西秀区中华西路片区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收悉。
根据2013年1月24日市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的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局《关于出让中华东路和中华西路片区相关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安国土资呈〔2013〕14号)及《关于安顺市西秀区中华西路片区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该地块位于安顺市西秀区中华西路片区,东、南、西、北均抵代征代拆城市道路。
根据安顺市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2)规条字94-6号,规划指标为:规划用地面积约43565平方米,代征代拆道路用地10074平方米,规划用地净面积33491平方米,建筑规模:地上167450平方米,其中,商业34000平方米、住宅133450平方米,容积率5,建筑密度小于34%,绿地率30%。
经实地调查与测量,该地块总面积为43565平方米,代征代拆道路用地10074平方米,净用地面积33491平方米,经西秀区人民政府确权,权属来源为国有建设用地。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现拟收回该地块内所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二、经评估,起挂价为43854万元。
参加挂牌竞价者需在报名时缴纳保证金为8771万元。
三、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时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分三期缴纳,第一期为合同签定后三十日内支付13157万元;第二期于2013年7月30日前缴纳10000万元,剩余价款于2014年1月15日前缴纳完毕。
2012安顺市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工作报告(2011年12月19日在安顺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安顺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周建琨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五年来,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机遇,团结和依靠全市各族人民,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克服了全球性金融危机、百年不遇的冰冻雪凝灾害和特大干旱带来的不利影响,胜利完成了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绩。
——经济实力逐步增强。
预计全市生产总值由2006年的129.12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286亿元,年均增长12.6%;人均生产总值由5156元提高到12190元,年均增长14.1%。
财政总收入、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分别由2006年的18.38亿元、9.73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60.8亿元、24.89亿元,年均分别增长27%、20.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由2006年的67.82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258亿元,年均增长30.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06年的33.98亿元提高到2011年的83.4亿元,年均增长19.7%。
——三次产业稳步发展。
预计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06年的20.3:39.8:39. 9调整为2011年的15.0:38.1:46.9。
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巩固。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加大,蔬菜、茶叶、中药材、水果、烤烟等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高,畜牧业总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46.1%。
农业产业化经营迈出新步伐,柳江集团、雨润黄瀑等龙头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92家。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安顺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安顺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02•【字号】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施行日期】2004.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和《安顺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顺市人民政府令第30号)《安顺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安顺市土地储备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4年9月2日经市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1月8日起施行。
安顺市人民政府二00四年九月二日安顺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将需要盘活的土地以征收、征用或收回、收购、置换等方式,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库予以储存,通过前期开发整理后,根据市场需求和土地年度供应计划,以出让、划拨等形式配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第四条安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各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其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土地储备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土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建设、规划、房产、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储备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土地储备机构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供求的实际状况,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储备机构实施。
第二章土地储备第六条下列土地应当进行储备:(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二)为实施城市规划成片征收、征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和需要进行旧城改造的国有土地;(三)因单位迁移、撤销、破产、产业结构调整或其他原因调整出的国有土地;(四)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且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土地;(五)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由政府优先收购的国有土地;(六)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土地储备机构储备的土地;(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指令储备的土地;(八)人民法院裁定处分的土地;(九)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
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2014——2030
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总体发展战略与目标 (5)第三章城市发展定位 (10)第四章市域产业发展规划 (12)第五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7)第六章市域旅游发展规划 (21)第七章市域综合交通规划 (24)第八章市域社会文化与重大基础设施规划 (29)第九章市域资源环境保护与空间管制规划 (38)第十章市域公共安全与防灾规划 (47)第十一章规划区规模 (49)第十二章规划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49)第十三章规划区城乡统筹规划 (51)第十四章规划区产业空间统筹规划 (53)第十五章规划区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 (55)第十六章规划区风景人文资源保护与发展规划 (57)第十七章生态绿地系统统筹规划 (61)第十八章规划区综合交通统筹规划 (62)第十九章规划区市政工程规划 (65)第二十章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78)第二十一章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81)第二十二章中心城区工业与仓储用地规划 (85)第二十三章中心城区住房与社区发展规划 (86)第二十四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 (87)第二十五章中心城区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 (90)第二十六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92)第二十七章旧城更新规划 (96)第二十八章城市特色风貌规划 (97)第二十九章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规划 (100)第三十章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强度和建设控制 (111)第三十一章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 (114)第三十二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15)第三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 (118)第三十四章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120)第三十五章附则 (121)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了贯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新要求,深化落实《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和《黔中经济区发展规划(2012-2020)》,全面对接《贵安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为了构建区域和谐互动、资源集约利用、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新局面;为了进一步加强安顺市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可持续发展,有效指导城乡建设发展,特制定《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以下简称本规划)。
TD/T_1020-2008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I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
1 适用范围
பைடு நூலகம்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市级行政区域(市、地、州、盟,下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制 作。本规范规定了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的数学基础、图件内容、图件种类、要 素表达、图幅配置等内容。
中心城区图件挂图,比例尺以 1:1 万~1:2.5 万为主;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较大的, 可根据区域面积和图纸幅面调整图件比例尺,比例尺可采用 1:5 万或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整。 3.2.3 比例尺—地图册
A3 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三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A4 幅面地图册,以挂图比例尺的四分之一作为地图册比例尺。 3.3 图件内容 3.3.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件主要反映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的空间引导和调控, 重点是建设用地与非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他土地)在规划期内的转换关系。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制图规范
国土资源部
目录
前 言 .............................................................................................................................................. 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总则.............................................................................................................................................1 4 一般规定.....................................................................................................................................3 5 土地利用现状图.........................................................................................................................6 6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7 7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8 8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8 9 土地整治规划图.........................................................................................................................9 10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10 11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0 12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11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及含义 ...................................................................13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表达的规划要素及含义 ...................................15 附录 C(规范性附录) 采用土地用途区为主要表达要素的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表达的 规划要素及含义 ............................................................................................................................. 16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土地用途规划分类要素表达图式 .......................................................17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20 附录 F(规范性附录) 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22 附录 G(规范性附录)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要素表达图式 ...................................................22 附录 H(规范性附录) 土地整治规划图要素表达图式 ...........................................................23 附表 I(规范性附录)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要素表达图式.............................................24 附录 J(规范性附录)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中规划要素表达图式.................................25 附录 K(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基础地理要素表达图式 ...................................30 附录 L(规范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注记表达图式....................................................31 附录 M(规范性附录) 图幅配置示意图 ..................................................................................32 附录 N(资料性附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选择图件内容说明 ...........................................34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6.12•【字号】安府办函〔2016〕73号•【施行日期】2016.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村环境保护正文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府办函〔2016〕73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6月12日安顺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实施管理,使农村人居环境逐步得到改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安顺市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的立项申报、资金整合、建设管理、运营管护。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是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绿化设施、道路设施、给排水设施、通讯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供气设施、卫生设施、文化设施、体育设施、教育设施、防灾减灾设施、旅游设施以及其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及附属设施。
第四条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必须按照规划先行、配套建设、适度超前、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确定第五条申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时规划布局应突出科学合理。
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高度重视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全市1007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规划中应全面涵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类项目内容。
市城乡规划局、市“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办公室负责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规划等“多规合一”。
第六条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统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申报应以两类村庄为重点,一是项目前期准备充分、管理有序、群众积极性高、参与意愿强的村庄;二是偏远落后,经济条件差,基本生活条件尚未保障的村庄。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04•【字号】安府发〔2022〕8号•【施行日期】202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现将《安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7月4日安顺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储备及年度计划编制第三章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评估第四章国有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六章项目竣工验收第七章项目资金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管理,提升政府投资决策能力,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令202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包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类型的项目。
装饰装修、维护维修、单纯设备购置类及信息化类项目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政府投资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
凡是能通过市场化方式实施的产业化等经营性项目,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由企业作为项目法人自主决策、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使用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建设的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国有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已核准、备案的项目,又申请财政资金投入的,要履行决策评估及相关审批程序。
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数据库标准
贵州省国土资源数据库标准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数据库标准(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二〇一〇年七月目次目次.............................................................................. I 前言............................................................................. II 引言............................................................................ III 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数据库标准..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 (2)5 定位基础 (4)6 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 (5)7 元数据 (13)附录A 贵州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合格性检查要点 (16)附录B (规范性附录)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 (18)附录C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和符号库 (20)I前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贵州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合格性检查要点,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国土资源技术信息中心。
本标准由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办公室和贵州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II引言为规范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数据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同时遵循贵州省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库要求,制定本标准。
III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数据库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县级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规划建成区农民新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府发〔2004
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顺市规划建成区农民新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方案》的通知安府发〔2004〕7号(2004年3月25 日)西秀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安顺市规划建成区农民新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方案》已经安顺市人民政府第81次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安顺市规划建成区农民新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方案撤地设市以来,我市的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都有较大的调整和改变,原安顺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边缘地带将逐步展为城市中心区、次中心区,城市的用地性质已按新的安顺发展要求进行了调整,在城市边缘志带或规划建成区内村民建房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村民的居住点规划工作迫在眉睫。
为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合理规划和建设规划建成区农民新村,使村民建设能按规划有序进行,特制定我市规划建成区农民新村(住宅小区)规划建设方案如下:规划指导思想1、以人为本,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合理布置住宅、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同时适当留有发展余地。
2、坚持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3、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城区控制性祥细规划的原则。
4、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逐步推进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5、美化城市景观,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6、为有效解决城区和城郊区“三农”问题寻求办法。
规划布点范围农民新区规划在以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成区范围内进行,含东关办事处、华西办事处、西航办事处、宋旗镇、幺铺镇。
规划方案根据安顺市规划建成区村民居住点分布的具体情况,结合城市规划要求,按不同情况,拟采取以下三种形式:1 、原地整治建设对现状规模较大的村民点,其用地性质与总规用地性质不冲突的,按照规划实行两种模式就地改造,具体为:⑴对城市中心区域内的农民新村(住宅小区),主要为无地农,按城市居住区的要求,以建多层住宅楼或多层商住楼为主,包括西秀区华西办:汪家山村(含汪官屯自然村)、管元村、太平村、西山村;东关办:前进村、东关村、青苑村;宋旗镇:大营村;开发区:龙井村、西市村、南马村、西王山村。
安顺市自然资源
安顺市自然资源
安顺市位于贵州省西南部,是一座充满自然魅力的城市。
安顺市自然资源丰富多样,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赋予了这里独特的自然景观和资源优势。
下面
将从地质特点、水资源、植被覆盖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介绍安顺市的自然资源情况。
地质特点:安顺市地处喀斯特地貌区,地下溶洞密布,地下水资源丰富。
喀斯特
地貌造就了独特的溶洞景观和地下河流,吸引着众多游客和科考团队前来探险和研究。
同时,地下水资源也为当地农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了重要保障。
水资源:安顺市拥有众多河流和水库,水资源丰富。
其中,乌蒙河、长岗河等是
当地重要的水源地,为周边农田灌溉和城市供水提供了坚实支撑。
此外,安顺市的水
库资源丰富,发挥着调节水文、防洪抗旱等重要作用。
植被覆盖:安顺市植被覆盖率较高,森林资源丰富。
城市周边和山区密布着茂盛
的森林,各类珍稀植物种类繁多。
这些森林不仅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珍
贵的生态旅游资源,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观赏和游玩。
生物多样性:安顺市生物多样性丰富,拥有众多珍稀物种。
得益于优越的自然环
境和保护政策,安顺市的野生动植物种类丰富多样,有不少物种被列入国家和省级重
点保护名录。
保护和利用好这些珍稀物种,对维护生态平衡和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
要意义。
总的来说,安顺市作为一个自然资源宝库,拥有丰富的地质、水资源、植被和生
物多样性资源,为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未来,我们需要加强自
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与自然生态和谐共处。
贵州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安顺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黄果树管委会、黎阳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城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旧城改造中涉及多个单一性质地块的建设用地,具体包含各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按相应原控规性质、地块所占面积比例及原定的容积率来界定。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用地性质按城市总体规划执行。
第七条对于不改变用地性质,确需增加部分其它性质的建筑,应在确保原定用地性质前提下,以原定性质建筑为主,新增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高于50%,并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注明兼容性质及各类建筑面积比例。
第八条进入二级市场转让的土地,不改变规划明确的用地性质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符合转让条件的,由国土部门办理转让手续后,持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用地红线图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改变用地性质和修建性详规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重新申报定点。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
贵州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
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贵州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及建筑总平面图设计,必须符合本规定。
第三条安顺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类建设,应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外的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镇宁自治县、关岭自治县、紫云自治县、黄果树管委会、黎阳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城市建设用地按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具有兼容性的建设用地,其兼容的内容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旧城改造中涉及多个单一性质地块的建设用地,具体包含各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按相应原控规性质、地块所占面积比例及原定的容积率来界定。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期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未覆盖的用地性质按城市总体规划执行。
第七条对于不改变用地性质,确需增加部分其它性质的建筑,应在确保原定用地性质前提下,以原定性质建筑为主,新增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不得高于50%,并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注明兼容性质及各类建筑面积比例。
第八条进入二级市场转让的土地,不改变规划明确的用地性质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符合转让条件的,由国土部门办理转让手续后,持国土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用地红线图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改变用地性质和修建性详规的,应向规划管理部门重新申报定点。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和规定第九条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确定。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安顺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
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安顺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顺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06•【字号】安府函〔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安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安顺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调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3〕893号)精神,安顺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是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重要性,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制定和执行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原则、依据和有关内容,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认真做好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工作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
同时,在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0%为安置补助费、40%为土地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三、做好新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衔接工作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公布后,各县(区)要按照属地原则,针对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和协调机制,做好新老标准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对新标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矛盾,确保新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安顺市地理环境
安顺市地理环境
安顺市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地处贵州高原东南边缘,是贵州省的一个地级市。
安
顺市地理环境独特,山川起伏,水资源丰富,气候宜人。
下面将从地形地貌、水系分布、气候特点和生态环境等方面介绍安顺市的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安顺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整体呈西北高、东南低的倾斜趋势。
境
内有若干山脉,主要包括贵阳山、安顺山、独山等,山地占地面积约60%。
同时,安
顺市还有一些盆地和谷地,形成了独特的地貌景观。
水系分布:安顺市属长江水系,境内有一些重要河流,如珠江支流贵江、湄潭河、大龙河等。
这些河流为当地的灌溉、发电和交通等起着重要作用。
气候特点:安顺市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阳光充足。
夏季炎
热多雨,冬季寒冷干燥,春秋温和宜人。
气候条件适宜农业和旅游发展。
生态环境:安顺市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优美的生态环境,森林覆盖率较高,植
被类型多样。
市内有一些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如黄果树瀑布、龙宫、天星桥等,保护完好,吸引着众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
总体来说,安顺市的地理环境为当地经济
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也为居民们提供了宜居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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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说明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的指导意见》(黔国土资发[2005]34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按照《关于安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的批复》(黔土规修[2009]14号)精神,根据国家和省正式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对规划基础数据等作了相应调整。
规划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打造百万人口生态旅游城市和“奋力提速发展,实现黔中崛起”的总体部署。
本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安排了农业、工业、交通、能源、城镇建设及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业各类用地。
规划提出了安顺市规划期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是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水平,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重要依据。
《规划》以2005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
规划范围为安顺市行政辖区,包括西秀区和平坝县、普定县、镇宁县、关岭县、紫云县、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9253.06平方公里。
第一章市域概况一、地理位置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地跨东经105°15′03″~106°33′44″、北纬25°21′04″~26°37′46″之间,南北长142千米,东西宽133千米。
东接省会贵阳市,西靠六盘水市和黔西南州,南连黔南州,北邻毕节地区。
安顺素有“黔之腹,滇之喉,蜀粤之唇齿”之称。
全市土地总面积9253.06平方公里,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5.26%。
二、行政区划安顺市是贵州省四个地级市之一,现辖西秀区、平坝县、普定县、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6个县(区),内设黄果树风景名胜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黎阳高新技术工业园区3个县级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驻西秀区。
有7个办事处、38个镇、31个乡、11个民族乡,99个社区居委会,1837个村民委员会,11639个村民小组,2005年末总人口264.25万人,城镇化率28.57%,布依、苗、回、仡佬等39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人口的38.43%。
三、自然条件1、地质地貌安顺市在地质构造上位于上扬子地台褶皱的中部,地层出露较全,除志留系外,其余各系均有出露,主要地层为三迭系和二迭系。
岩性以碳酸盐岩类为主,岩溶面积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71.52%,喀斯特分布广,发育强烈,形态类型齐全,是世界上著名的喀斯特地貌集中区。
市域内山形地势顺应大地构造的基本骨架而发育,形成以丘陵宽谷为主体的丘原和山地地貌。
山地占国土面积的46.8%,丘陵占38.2%,盆地占13.8%,河谷占1.2%。
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中部平缓,南部地面起伏大,境内最高海拔1847米,最低海拔359米,相对高差1488米,呈现较为明显的多层性。
2、气候水文安顺市主要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南部和西南部河谷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温暖春干气候。
年均气温13.9摄氏度,年日照时数1123.6小时,年无霜期平均284天,年降水量1172毫米,平均年径流量55.2亿立方米,可开发量1592.93兆瓦。
冬天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水热同季,四季如春,气候宜人,立体气候明显,适宜多种动植物生存生长,是贵州省优质大米、油菜、茶叶、生姜、油桐、烤烟、蔬菜、水果、地方名畜良禽等大宗农畜产品主产地和各类中草药材的生产及加工基地,是贵阳、昆明等城市的农副产品供应基地之一。
安顺市地处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分水岭上,境内主要河流有打邦河、三岔河、老营河、乐平河、羊昌河、马场河、白水河等,河网密度北部密,南部稀疏。
属于长江、珠江防护林和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的两江生态屏障重点区域。
3、土壤植被全市土壤类型主要有红壤黄壤、黄棕壤、石灰土、水稻土、紫色土、沼泽土、潮土等13土类,32个亚类,87个土属,180个土种。
受地势、地貌、气候、生物等成土因素的影响,土壤分布呈现垂直地带性、镶嵌性、耕作土同心圆式、阶梯式、对称式的特性,水平地带性分布不明显。
全市大部分耕地的栽培、管理条件较好,坡度<25°的耕地多数土层较厚,水稻土的水利设施已有一定基础,经过长期的耕作熟化和改良已培育出土壤肥力较高的小黄泥田、大眼黄泥田、大眼泥土等高产土壤,约占耕地总量的15%左右,中低产田土比重较大,坡度≥25°的陡坡耕地87355公顷,占全市耕地的29.46%。
境内植被有自然植被和栽培植被两类,品种多样。
自然植被有针叶林、阔叶林、针阔混交林、灌丛、灌草丛、矮禾草草丛草地等类型;栽培植被有草本、木本、草木本间作等类型,草木类型包括旱地作物和水田作物,木本类型包括用材林和经济林。
植被在地理分布上的区域性、垂直带谱性和镶嵌性分布明显。
四、社会经济2005年,全市经济总量和增速创历史新高,全年实现生产总值106.0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7%,三次产业结构比为22.46:38.57:38.79。
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7.1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3.41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7.03亿元。
实现财政总收入14.70亿元。
西部大开发各项战略重点全面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优势产业逐步形成;经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对内对外开放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一、土地利用现状安顺市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转换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基数后,全市土地总面积925306公顷,其中:农用地6529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0.57%;建设用地304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29%;其他用地2418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14%。
1、农用地全市农用地中耕地296519公顷、园地6420公顷、林地192330公顷、牧草地110781公顷、其它农用地46903公顷,分别占农用地的45.41%、0.98%、29.46%、16.97%、7.18%。
2、建设用地全市建设用地中城乡建设用地21040公顷、交通水利用地7696公顷、其他建设用地1760公顷,分别占建设用地的68.99%、25.24%、5.77%。
3、未利用地未利用地中水域6989公顷、滩涂沼泽279公顷、自然保留地234589公顷,分别占其他用地的2.89%、0.12%、96.99%。
安顺市土地利用现状构成表(2005年)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问题(一)土地利用特点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图斑破碎,耕地较分散安顺市地处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的分水岭地带,华南喀斯特地貌的中心部位。
境内山岭纵横,河流深切,地貌形态有山地、丘陵、盆地、河谷,山地居多,河谷最少,构成区内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全市土地利用现状一级分类3个,二级分类11个,三级分类34个,图斑破碎,平均每平方公里有图斑56个,耕地分布较分散。
2、难利用地比重大全市喀斯特地貌发育显著,难利用的裸岩石砾地及裸土地分布广,数量大,面积达211137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2.82%。
3、过度开垦,土地垦殖率高陡坡垦殖严重,全市土地垦殖率高达32.05%,分别是全国(12.72%)、全省(25.57%)平均水平的2.52倍和1.25倍。
4、建设用地率低全市建设用地率3.29%,略高于全省3.07%的平均水平,但低于全国3.33%的平均水平,比我国中、东部省建设用地率7-29%相差较大。
5、旅游资源特别丰富市域内汇集了黄果树、龙宫、格凸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关岭古生物化石群国家地质公园、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关岭花江大峡谷、平坝天台山——斯拉河、普定梭筛等省级风景名胜区,普定穿洞古人类遗址、宁谷汉墓、平坝恐龙遗址、安顺府文庙、云山屯古建筑群、王若飞故居等28处国家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丰富多彩的民族风情、红色旅游等旅游资源特别丰富,风景名胜资源面积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1.91%,远高于1%的全国平均水平和4.2%的全省平均水平。
6、矿产资源丰富境内矿产资源比较丰富,主要有煤矿、铝土矿、铅锌矿、锑矿、金矿、重晶石、萤石、石膏、硅石、方解石、炼镁的白云岩、饰面用灰岩、汞矿、水泥用灰岩、耐火粘土等矿产资源分布。
此外还有镁、硫铁矿,优质矿泉水等还有待开发利用。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1、用地结构不合理全市土地利用中以农用地为主,比率高达70.57%,建设用地仅为3.29%,其他用地较多达26.14%,三者用地比例为21.5 : 1 : 8.0。
农用地中,耕地比重大,垦殖率高,林地占20.79%,牧草地11.97%。
园地过低,只有0.69%,其它农用地仅占5.07%。
坑塘水面只有0.08%。
如此用地结构很不合理。
2、人地矛盾尖锐,耕地保护难度大全市人均土地0.35公顷。
分别相当于全国人均土地0.76公顷、全省人均土地0.46公顷的46.05%和76.09%。
人均耕地0.11公顷,与全省人均耕地持平,略高于全国人均耕地0.09公顷,耕地中尚有87355公顷不宜耕作,需有计划、有步骤退耕还林、改园、改草。
1997—2005年全市人口增加20.98万人,耕地面积净减30502公顷,而人口以平均2.33万人的速度增加,耕地则以年均3389公顷的速度减少。
随着人口增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耕地仍会继续减少,而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很匮乏,人地矛盾尖锐突出,保护耕地的难度加大。
3、田少土多,坡地多,耕地质量差,后备资源紧缺全市田少土多,水田106340公顷,旱地190179公顷,分别占耕地面积的35.86%和64.14%;耕地以坡耕地为主,15°以上坡耕地137454公顷,占耕地面积的46.36%,其中25°—35°的陡坡耕地8735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29.46%。
耕地质量差,中低产田土占耕地面积的84.85%,略低于全省87.13%的中低产田土比例。
耕地后备资源紧缺,且零星分散,开发潜力不大。
4、土地利用效率低,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低2005年全市农用地单位产值0.57万元/公顷,低于全省0.74万元/公顷的平均水平,仅为全国平均水平1.61万元/公顷的35.35%;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为26.9万元,只相当于全省29.9万元,全国50.0万元平均水平的89.97%和5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