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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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应急管理水平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平安稳定,现就做好2016年应急演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练目的

各单位要在认真分析我市近年来突发事件发生的类型和特点等因素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熟悉应急预案、锻炼应急队伍、磨合联动机制、提升安全意识的目标,坚持“实用、实战、安全”的原则,以市级专项应急预案为依据,组织相关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

二、演练内容和形式

各牵头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实战拉动、桌面推演、电子模拟等形式,切实提升参演单位的实际操作能力以及相互协作能力;要认真编写演练方案,注重场景布置,做到重点突出、模拟逼真,达到锻炼应急队伍的临危不乱和实际技能;要把重点放在检测预警、信息分析研判和报告、应急响应、指挥协调、善后恢复等环节上;要通过演练发现应急装备、应急物资、技术准备、程序响应、应急信息报告中存在的问题,为修订相应的应急专项预案提供依据。

三、有关要求

(一)市政府已将应急演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检查内容,并作为年度考核计分依据之一。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坚持警钟长鸣、有备无患,把应急演练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出年度演练计划,确保应急演练效果。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本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报市政府应急办(联系人:周兰俊;电话:87988319;传真87989002),市政府应急办将根据各单位的计划筛选出市级应急演练科目。

(二)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每年必须进行应急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演练次数,牵头单位要联合事发地人民政府成立联合指挥机构组织好演练工作,并将演练方案提前一周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市政府应急办将根据情况派人员现场观摩、指导。

(三)各牵头单位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参演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要合理选择演练场地、演练时间、精心布置好场景,尽可能降低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企业生产经营、日常工作的影响,必要时要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并制定好保障方案,坚决杜绝次生灾害、衍生事故、污染事件的发生。

(四)演练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全面做好评估,找出

存在的问题,根据需要改进工作流程,进一步修订应急预案,并及时将材料报市政府应急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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