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详细版
变更管理制度模板范本
变更管理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变更管理工作,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并依据相关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变更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变更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内部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变更: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计划、进度、成本、范围等要素进行调整或修改的行为。
2. 变更管理:是指对项目变更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一系列过程和方法。
3. 变更管理委员会:是指由项目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门负责变更管理工作的机构。
4. 变更请求:是指项目相关人员对项目变更提出的书面或口头请求。
5. 变更评估:是指对变更请求进行分析和评估,判断变更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和可能带来的风险。
6. 变更审核:是指对变更请求进行审核和决策,判断是否应予以批准。
7. 变更实施:是指变更请求经过审批后,按照变更计划进行具体实施。
8. 变更记录:是指对变更请求、变更评估、变更审核和变更实施等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的文档。
第二章变更管理流程第四条变更请求的提出1. 项目相关人员对项目变更需求进行调研和分析,编写变更请求。
2. 变更请求需明确说明变更的原因、变更的内容及变更的影响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附件和支持材料。
第五条变更评估1. 变更管理委员会对变更请求进行评估,进行初步分析和预估变更对项目的影响程度和带来的风险。
2. 变更评估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反馈给变更请求者。
第六条变更审核1. 变更管理委员会根据变更评估结果,对变更请求进行审核。
2. 变更审核结果应明确指出变更是否批准,并告知变更请求者。
第七条变更实施1. 变更请求获得批准后,由变更管理委员会指定相关人员负责变更实施。
2. 变更实施人员应根据变更计划进行具体实施,并及时记录和汇报变更实施情况。
第八条变更记录1. 变更记录应包括变更请求、变更评估、变更审核和变更实施等所有相关文档。
2. 变更记录应按照规定的归档流程进行存档。
第三章变更管理责任第九条变更管理委员会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完善变更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
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制度一、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工程设计变更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常见的情况,其原因可能包括客户需求变化、设计不合理、施工难度超出预期等。
如果设计变更管理不当,可能会导致工程质量下降、进度延误、成本增加等问题。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地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二、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编制目的本制度的编制旨在规范和统一项目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明确设计变更的发起、审批、实施流程,保证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效率,确保项目工程设计和实施的质量和安全。
三、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主体1、工程项目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负责对设计变更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工程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设计的编制和实施,对设计变更方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3、工程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方案进行工程施工,确保按照变更设计的要求完成工程。
四、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1、设计变更的发起设计变更的发起可以由任何参与工程项目的方进行,包括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发起设计变更的方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
2、设计变更的评审设计变更的评审由项目工程部门负责组织,评审小组由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评审小组进行细致的研究和探讨,判断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影响范围。
3、设计变更的批准如果设计变更得到评审小组的认可,会提出设计变更的批准申请,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批准。
批准后,设计单位需要对变更方案进行详细的编制和修改。
4、工程施工设计变更经批准后,需要由施工单位根据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工程施工。
施工单位应认真遵守设计变更要求,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质量和安全。
5、设计变更的记录和归档设计变更过程中的各阶段都需要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以备查证和追踪。
设计变更后,要对设计文件进行更新和整理,以保证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工程设计变更管理中的注意事项1、在设计变更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变更对项目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影响,尽可能减少不良影响。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
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它需要经过认真的策划和实施来确保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些建议,可以帮助您进行这项任务:
1. 研究和评估现有的设计管理制度:首先,需要对现有的设计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和评估,了解其优点和不足之处。
这可以通过与员工进行访谈、组织调查和查阅相关文件来进行。
2. 制定变更计划: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一份变更计划,明确目标、时间表和所需资源。
确保计划合理可行,并获得相关利益相关者的支持。
3. 对设计管理流程进行审查和优化:根据目标和现有的问题,对设计管理流程进行审查和优化。
找出存在的问题,例如沟通不畅、流程不规范或缺乏适当的文件记录,并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
4. 引入新的工具和技术:考虑引入新的工具和技术,以提高设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这可能包括项目管理软件、协作平台、数据分析工具等。
5. 培训和教育:确保设计团队和其他相关人员了解和理解新的设计管理制度,并提供培训和教育机会。
这有助于确保变更得到有效执行并得到支持。
6. 监控和评估:在变更实施后,进行监控和评估,以确保新的设计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最后,变更设计管理制度需要与相关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反馈。
有效的变更管理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不断地与团队合作和改进。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应遵循合法、合理、科学、安全的原则,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管理应建立健全审批制度、监管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变更工作的规范进行。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审批与管理第五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具体包括:(一)建设单位向项目审批部门提出设计变更申请;(二)项目审批部门对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三)项目审批部门作出审批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审批意见。
第六条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三)设计变更的理由、范围、内容、影响及方案;(四)设计变更的依据;(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七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在接到设计变更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第八条项目审批部门应加强对建设项目设计变更的监管,对变更过程进行全面跟踪,确保变更工作的合规进行。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按照设计变更审批意见进行施工,不得擅自调整设计文件。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责任与追究第十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按照各自职责,依法承担设计变更的责任。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审批的;(二)超越审批权限进行设计变更的;(三)未经审批部门同意,擅自调整设计文件的。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的;(二)设计文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三)其他违反设计规范的行为。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及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规定了设计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的管理。
2.1 项目工程部负责设计变更的归口管理,负责设计修改的内容、工作量确认,批准小型设计变更。
2.2 监理单位收到设计变更的通知或者变更设计的请求后,负责对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确认。
2.3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负责对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的原因、内容、工作量的审核,以及收发和最终实施结果的封闭管理。
闭环后提交项目部文秘登记存档。
2.4 项目总经理负责普通设计变更的批准和重大设计变更的审核,按合同的约定审批执行。
2.5 项目财务部负责因设计修改而发生的合同约定认可的费用变化的确认。
设计变更普通由以下原因引起:3.1.1 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者设计内容深度不够,而不能按图施工。
3.1.2 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变更设计。
3.1.3 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彻底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
3.1.4 业主要求的变更设计。
3.1.5 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
3.1.6 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
3.1.7 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2.1 第一类:小型设计变更修改后不涉及到原来设计的原则,不影响质量与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环境保护、整洁美观,不增减结算费用的修改事项。
3.2.2 第二类: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修改的项目。
3.2.3 第三类:重大设计变更改变了技术标准和原设计方案,即: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变更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和主要原材料以及设备的代用等设计修改项目,或者费用超过3.3.1 设计变更的提出可以由业主工程部和设计、施工、调试、设备、监理等单位等提出。
运行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均通过项目工程部提出。
3.3.2 业主、施工、调试、监理单位等提出设计变更,均须以《设计变更建议联系单》形式提交项目部。
由项目部对变更内容提出审核意见。
3.3.3 设备创造单位提出的需要变更以联系单形式通知项目部,必要时转送相关单位。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规范公司所管工程的变更设计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设〔2005〕146号的规定,结合公司所管客专项目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第3条经审核修改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第4条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在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使用功能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第5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单位要承担全部责任;第6条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变更设计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第7条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承建范围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并负责变更设计工作;变更设计相关事宜同时按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铁路客运专线建设管理办法指南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及审批第8条变更设计分为以下5种原因:1.完善设计的变更,是指对设计文件缺陷、错误、遗漏的修改、补充完善或优化;2.工程质量事故的变更,是指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界定的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3.标准的变更,是指铁道部批准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模的变化引起的变更设计;4.不可预见的变更,是指不可抗力、不可预见的外部因素等引起的变更设计;5.其他变更,是指不属于上述原因的变更设计;第9条变更设计根据变更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分为Ⅰ类和Ⅱ类,为便于现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影响范围和投资大小将Ⅱ类分为Ⅱa类和Ⅱb类;第10条Ⅰ类变更设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Ⅰ类变更设计: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第11条Ⅱa类变更设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Ⅱa类变更设计:1变更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2技术比较复杂,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整体使用性能;3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20万元含至300万元者;第12条Ⅱb类变更设计凡是变更技术简单,不影响工程主体结构或整体布置,不降低技术条件、使用条件和效能,一次变更设计增减投资在20万元以下者;第13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1. 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2. 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除外;第14条Ⅰ类变更设计由铁道部审批;Ⅱa和Ⅱb类变更设计由公司审批;第三章变更设计的程序第15条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都可提出变更设计建议;第16条提议单位填制变更设计建议书详细说明变更理由,提供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提交监理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工程部,抄送其他相关部门;第17条Ⅰ类和Ⅱa类变更设计由公司总工程师或授权工程部组织有关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Ⅱb类变更设计由工程部或授权指挥部组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充分论证变更的必要性,分析变更的原因,初定责任单位和责任比重,集体决策,形成建设、设计、咨询、监理、施工五方会勘纪要;第18条设计单位根据变更设计会勘纪要编制变更设计文件,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Ⅰ类变更设计文件由院总工程师审定签发;Ⅱa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单位现场机构处总工程师或设计总体审定签发;Ⅱb类变更设计文件由设计副总体或设计院指挥部负责人审定签发签发后交监理、咨询单位;第19条监理、咨询单位分别对变更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认变更设计送审单,Ⅰ类和Ⅱa类变更设计送审单由相应监理单位总监签认,经咨询单位总咨询师会签后报送公司工程部;Ⅱb类变更设计送审单由监理单位总监签认,经咨询单位会签后,报送公司工程部和相应指挥部;第20条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初审,召开工程、计财、安质、物资等相关部门及指挥部、设计、施工、监理、咨询单位参加的变更设计联席会议,并填写变更设计审批单;Ⅰ类变更设计经公司领导办公会通过,有关领导会签后,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报铁道部审批同时报部鉴定中心、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工程管理中心;批准后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组织有关单位执行;Ⅱa类变更设计经公司工程、计财、安质、物资、指挥部等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组织有关单位执行;Ⅱb类变更设计由相应指挥部组织初审,并经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指挥长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组织有关单位执行;第21条因突发事件、危及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变更设计,公司立即组织咨询、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制定应急措施,形成会审纪要并实施,Ⅰ类变更设计在处理的同时按规定向铁道部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并及时按程序补办变更设计手续;第四章变更设计的时限第22条Ⅰ类变更设计1. 驻地监理单位收到提议单位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含自行提议,应在48小时内签署意见,并分发有关建设、设计、咨询、施工单位;2. 公司应在接到变更设计建议书后7个日历日内组织召开现场会会审,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审纪要;3. 设计单位收到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及相关材料后,在15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交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公司;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应在收到铁道部的批复意见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修改,并填写变更设计送审单提交监理单位;4.监理单位在7个日历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变更设计送审单提交咨询单位;5. 咨询单位在7个日历日内向公司提交变更设计送审单;6. 公司在10个日历日内对变更设计进行研究后签发变更设计审批单并报铁道部;根据铁道部的批复意见,在3个日历日内签发变更设计通知单;第23条Ⅱa类变更设计1. 驻地监理单位收到提议单位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含自行提议,应在48小时内签署意见,并分发有关建设、设计、咨询、监理、施工单位;2. 公司应在5个日历日内组织召开现场会会审,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3. 设计单位收到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及相关材料后,在10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并将全部资料交监理单位、咨询单位、公司;根据公司工程部的初审意见,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修改,并提交监理单位;4.监理单位在3个日历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将变更设计送审单提交咨询单位;5. 咨询单位在3个日历日内向公司提交变更设计送审单;6. 公司在3日历日内对变更设计进行研究,并签发变更设计审批单及变更设计通知单;第24条Ⅱb类变更设计1. 驻地监理单位接到提议单位的变更设计建议书后含自行提议,应在24小时内签署意见,并分发公司、设计、咨询、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2.工程部或指挥部在3个日历日内组织召开现场会会审,并形成变更设计会勘纪要;3. 设计单位收到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及相关材料后,在3个日历日内完成变更设计,并将全部资料交监理、咨询单位、公司;根据公司的审批意见,如需对变更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单位应在收到审批意见后,48小时内完成变更设计施工图修改,并提交相关单位;4. 监理、咨询单位在48小时内向相应指挥部提出变更设计送审单;5. 工程部或指挥部在48小时内对变更设计进行研究,经有关专业人员会签并报公司工程部批准后签发变更设计审批单及变更设计通知单;第25条地方政府和其他单位提出的变更,考虑到涉及影响因素较多,应区分类别根据轻重缓急酌情而定,但原则上不应超过1个月,不得久拖不决;第26条为规范管理,设计和施工单位每季度末月10日前,全面清理完善各类变更手续,配合季末验工计价;第五章变更设计的费用第27条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部批准意见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执行;IIa类、IIb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第28条变更设计综合单价的确定及验工计价,按公司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执行;第29条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费用按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03〕48号,各方承担相应费用;第30条Ⅰ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变更设计批准意见办理:Ⅱa、IIb类变更设计不计列勘察设计费;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第31条设计单位责任造成的变更设计不再计列勘察设计费;第六章变更设计的责任第32条变更设计实行“责任追究制”;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变更,后施工”的原则办理;凡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越权自行变更者,公司不予以承认,并追究责任者的相关责任,除赔偿有关损失外,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第33条施工单位如擅自变更设计,公司、监理单位将不予计量,同时责令其按原设计施工,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赔偿;第34条监理单位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监理指令造成损失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负责赔偿;第35条咨询单位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变更指令造成损失的,按照咨询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负责赔偿;第36条公司违反变更设计程序签发甲方指令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第37条设计单位应当提高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质量,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设计;如违反变更设计程序随意出具变更设计文件造成损失的则按设计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扣除相应设计费;第38条各类变更设计资料必须齐全,提交的施工图或施工资料需有必要的平面、正面、侧面和剖面图,标高尺寸注明清楚,资料不全不清者,应补报或重报,否则将视为作废的变更设计,不予计价;第39条对设计文件中差、错、漏、碰的更正,凡不涉及工程量、费用增减的,设计单位可直接发更正通知单,抄送相关单位,可不作变更处理;第40条变更设计应明确各参建单位需承担的责任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变更设计原因和责任界定,应在会审纪要中记录各方意见,在变更设计通知单中明确;I类变更设计的责任界定以铁道部审批意见为准,并严格执行公司工程I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Ⅱa类和Ⅱb类变更设计的责任界定由公司确定;第七章变更设计的管理第41条公司工程部是变更设计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办理Ⅰ类变更设计的初审、上报,办理委托相应监理、咨询单位组织Ⅰ、Ⅱa类变更设计的现场调查研究和变更设计通知单、变更设计文件的签发工作;办理Ⅱa类变更设计的审批和变更设计通知单的签发工作;负责Ⅱb类变更设计的审批;第42条地方政府和其他单位提出要求变更设计时,由所在标段施工单位代办提议手续,按相应变更类别程序报批;对于设计单位不同意采纳的变更设计建议,公司有权做出变更设计的决策,并对决策方案的正确性负责,设计单位受公司委托进行变更设计时对自己所作的设计成果负责;第43条变更设计影响后序专业工作的,设计单位应及时通报后序专业;后序专业应及时对设计进行相应调整;第44条公司可根据需要,组织变更设计专题会议,通报变更设计情况,对变更设计较集中的专业和工点进行分析,防止违规变更或“反复变更”;发生“反复变更”时,按程序从严审批;第45条设计单位应认真听取其他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建议,加以分析论证,并对采纳建议所作的变更设计负责;第46条各类变更设计,均由原设计单位负责设计,公司按勘察设计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依据设计合同,对变更设计进行考核;第47条咨询、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文件的管理,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岗位,建立变更设计文件台帐和收发登记制度,实行签证手续,驻地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变更设计汇总表格式见附表五,每季度末月30日报公司核备;应认真及时做好变更设计文件更换和被替代、作废图纸的处理,防止错用图纸造成事故;第八章变更设计的文件及归档第48条变更设计建议书应说明变更的原因、影响的工程范围、工程费用估算;第49条会审纪要说明工程变更前后情况、变更原因,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制定工程措施和方案;第50条变更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工程数量对照表、工程数量计算书、变更设计费用及增减对照表;所有变更设计文件、图纸、数量必须按照铁道部相关规定进行;第51条变更设计通知单应加盖变更设计专用章,由公司编号;编号格式“①线②标③④变⑤⑥号”,其中:①--建设项目简称;②施工标段;③工程专业简称;④年度;⑤签发单位简称;⑥顺序号;第52条变更设计归档文件:1.变更设计建议书;2.变更设计会勘纪要;含数码照片或录像3.变更设计通知单;4.变更设计审批单;5.变更设计文件I类变更含概算、修正概算及报批文件;6.咨询单位的初审意见;7.变更设计图纸;8. 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照表;9. 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10.公司报部文件I类变更;11.铁道部审核批复文件I类变更;12.变更设计工程数量汇总表;第52条各单位应同时建立变更设计电子档案;第九章附则第53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执行;第54条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附件1:变更设计建议书附件2:变更设计会勘纪要XX客专①标段②变纪③④号二OOX年XX月XX日,由公司主持,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对XX标段某具体工点或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经会审形成纪要如下:一、工点名称1.原设计情况2.变更设计原因应在此条中明确责任单位及责任比重,对有争议的,应记录各方意见3.处理方案主要工程措施及技术参数……参加单位及人员:西成客专公司:咨询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二〇〇X年XX月XX日附件3:变更设计送审单附件4-1:Ⅰ类变更设计审批单附件4-2:Ⅱa类变更设计审批单附件4-3:Ⅱb类变更设计审批单XX客专第XX标段变审批号附件5:变更设计通知单说明:变更设计通知单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咨询、设计、监理单位;附件6:变更设计工程量计算单XX计算者:年月日复核者:年月日监理审查者:年月日咨询审核者:年月日附件7:客专变更设计工程量汇总表年编制者:年月日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公司主管工程师:年月日附件8:原设计与变更设计工程数量对比表计算者:年月日监理签认:年月日变更设计编号:XX客专变更×标号铁道第×勘察设计院年月日工程Ⅰ类变更设计问责办法第一条为加公司所管客专工程变更设计管理,追究引起Ⅰ类变更设计有关单位的责任,严肃处理Ⅰ类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依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暂行办法铁建设〔2007〕111号的规定,结合公司所管客专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是指对引起Ⅰ类变更设计的参建单位和Ⅰ类变更设计中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活动;第三条参与客专工程设计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强化内部管理,提高勘察和外业调查工作质量,加强设计、审核工作,减少各类设计变更;第四条为加强对勘察设计工作的管理,减少各类变更设计;公司成立由总工程师为组长的变更设计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附后,对引起Ⅰ类变更设计的参建单位和Ⅰ类变更设计中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并将Ⅰ类变更设计问责有关事宜应纳入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合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五条针对公司所管工程,除建设方案、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建设工期、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以及不可抗力外,原则上不得发生Ⅰ类变更设计;发生Ⅰ类变更设计时,属于公司原因的,追究公司主要领导、总工程师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属于勘察设计单位原因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无偿进行变更设计,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属于施工单位原因的,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及相关费用;第六条因公司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包括:1.按铁道部规定需要建设单位落实外部条件、及时签订协议,而建设单位未落实,在实施过程中引起变更设计的;2.调查资料不充分,盲目签订外部协议,引起变更设计的;3.未按规定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引起变更设计的;4.未严格执行铁道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导致工期延长或增加投资的;5.其他因建设单位原因引起的变更设计;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包括:1.勘察工作深度不足或失误,工程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2.外业调查失误,拆迁物性质出现变化或拆迁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3.设计错误、遗漏,或工程措施不当的;4.因勘察设计工作失误, 再次造成Ⅰ类变更设计的;5.其他勘察设计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第八条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Ⅰ类变更设计包括:1.未认真进行施工图现场核对,或发现施工图与现场不符而不通知监理、建设和勘察设计单位的;2.因施工方法、措施不当,或违规操作等原因造成的;第九条Ⅰ类变更设计必须严格执行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按照“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处理变更设计,公司对Ⅰ类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报铁道部;第十条公司处理Ⅰ类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是指:1. 违反“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未经批准同意变更施工的或未经授权同意变更施工的;2. 授意设计单位违反变更设计划分原则,拼凑或拆分Ⅰ类变更设计的;3.利用Ⅰ类变更设计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或修改建设标准的;4.不按规定及时组织研究、初审、上报Ⅰ类变更设计,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5.不认真分析Ⅰ类变更设计责任或责任划分有重大错误的;6.不认真核定工程数量和概算编制原则,报送变更设计投资额有较大错误的;7.其他违规行为;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处理Ⅰ类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是指:1. 未经原初步设计审查部门批准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交付施工的;2. 违反变更设计划分原则,拼凑或拆分Ⅰ类变更设计的;3.弄虚作假或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相互串通,虚报Ⅰ类变更设计的;4.其他违规行为;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处理Ⅰ类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是指:1.与建设、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2.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同意变更施工的;3.其他违规行为;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处理Ⅰ类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是指:1.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相互串通,弄虚作假的;2.未经批准或授权擅自同意变更施工的;3.其他违规行为;第十四条提议单位提出Ⅰ类变更设计提议后,公司变更设计审查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研究,确定变更设计类型、分析变更原因、认定责任及责任单位、提出费用处理方案和变更设计文件,按规定上报批准;第十五条公司上报的Ⅰ类变更设计文件如未达到规定深度,或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分析变更设计原因、认定责任及责任单位、提出费用处理方案,原初步设计审查部门应责令建设单位重新补充材料后再行上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公司承担责任;第十六条公司在检查工作中如发现参建单位违规处理Ⅰ类变更设计的,应当即责令参建单位改正,并向铁道部计划司、财务司、建设司、鉴定中心报告;第十七条由工程部牵头组织公司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参建单位在处理Ⅰ类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变更设计领导小组;第十八条调查组的主要职责是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出具调查报告;调查工作应遵循尊重事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调查组有权向相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事实真相;第十九条公司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纳入建设单位考核内容,公司工作失误造成Ⅰ类变更设计或违规处理Ⅰ类变更设计的,在建设单位年度考核和项目考核时予以扣分;发生一次扣减5分,发生两次扣减10分,发生三次只能评为C级,发生四次及以上的只能评为D级;同时依据有关程序,追究公司主管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工作纳入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考核内容,同时纳入设计单位考核办法及设计合同;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Ⅰ类变更设计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按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施工图考核办法铁建设〔2007〕119号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予以全路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员,提请国家有关部门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变更设计工作纳入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因施工单位原因发生Ⅰ类变更设计或存在违规行为的,每起扣减20分,并承担由于变更设计增加的工程及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予以全路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员,提请国家有关部门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同时纳入施工单位综合考核办法及施工合同;第二十二条监理单位变更设计违规行为,纳入监理合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予以追偿;情节严重的,予以全路通报,对直接责任人员,提请国家有关部门吊销其个人执业资格;第二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Ⅰ类变更设计中的违规行为都有权向铁道部举报、投诉;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设计领导组人员名单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副总成员:工程部、计财部、物资部、安质部部长,指挥长。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范本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规范设计管理工作,提高设计质量,保障设计进度与效果,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公司相关法规、政策、规划以及设计管理的一般原则执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计相关人员和项目。
第三条设计管理的基本原则1. 人员素质:设计管理工作由专业人员负责,要求设计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规范性:设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内部的各项制度规定。
3. 效率性:设计管理要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降低项目的时间成本,提高工作效能。
4. 客户导向:设计管理过程中应始终以满足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
第四条设计管理的组织机构设计管理工作由公司的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包括设计经理、项目经理等相关岗位。
公司的设计管理部门向公司管理层负责并接受监督。
第二章设计管理的流程第五条设计规划阶段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进行项目的设计规划,包括项目目标、设计任务、设计进度、人员配置等的确定。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与客户沟通,了解项目需求,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
3.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设计人员,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计划。
4.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设计质量和进度的控制。
第六条设计实施阶段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人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确保设计结果的满足要求。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与相关部门和供应商进行沟通,确保设计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资源的供给和配合。
3.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实施过程中的变更控制,及时处理和解决设计变更问题。
4.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分析,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三章设计管理的措施第七条设计质量管理1.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对设计质量进行把关,要求设计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工作。
2. 设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设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计质量的评估和审核。
设计变更监理管理细则
设计变更监理管理细则
1、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把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的初期,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都要先算账后变更。
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各相关单位协商、确认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发出通知,按程序签发后付诸实施,监督和跟踪实施情况,并进行闭环和关闭管理。
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即使变更在技术上合理,也应全面考虑,将变更后所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增加的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等所产生的损失,加以比较;并考虑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对可能超概的,要慎重论证,并业主同意或业主上报上级机关同意后方可执行。
4、对于概算外的工程项目在实施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论证,按设计变更的管理程序进行审批。
5、审核设计变更单,必须附投资增减预算详细表,尤其是涉及到相关系统变化的,及时报业主审批,不能先斩后奏或瞒报变更工程量和费用。
6、对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同意变更,由项目监理机构对设计单位进行考核。
7、杜绝未做好开工准备,设计深度不够,造成边设计边施工、边施工边更改的变更。
8、负责建立设计变更台帐,每月月底报业主。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范本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完整正式规范)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变更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使设计变更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适用范围2.1本制度主要依据是《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A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程序》。
2.2本制度适用于三期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全过程管理。
3.规定3.1施工图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全面负责。
3.2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程序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要贯彻落实下列文件内容:a)可研、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审查意见及各种专题报告审查、审批意见。
b)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
c)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批复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纪要。
3.3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并会同施工承包商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进行图纸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3.4所有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附投资预算增减表),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3.5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严格按本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3.6凡违背了3.2条中所列的施工图设计依据性文件、初步设计中漏概算的项目及施工期间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的任何变动、补充都属于变更。
为方便管理划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四类,实行分类管理。
设计变更的范围及进行变更的条件为:3.6.1对设计图纸深度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设计图纸有差错。
3.6.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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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5、管理流程及要求:
变更流程 设计变更提案
初步评审 NO
OK
负责部门
各部门 或客户
管理要点 1、当需要对已量产产品进行变更时,提案部门应填写《设
计变更提案书及通知书》,说明变更的内容及理由,可以 《附加说明书》或其它形式,附上说明资料。 1.1 营业接收到客户的设计变更通知后,及时转到研发中心。 1.2 内部提案书或客户设通书均提交给产品技术研发中心。
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文件修订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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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述
制/修订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相 关 部 门(★标注)会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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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1、文件目的:
确保公司 ODM 类产品在已发行正式图纸等技术资料后的变更得到有效评审、验证和确认,以 评价变更对可装配性、形式、功能、性能、耐久性的影响,从而保证产品持续满足要求。
—如需经过试作评审,则在方案评审(如需要,且评审 通过)后,则应发试作通知,并附该变更提案书及初 步设变方案,各关联部门按要求进行试作/试验活动; 试作/试验完成后,研发工程师总结和组织评审,并在 表中试作评审栏填写意见和会签。
5.6、受理后的各项判断(5.3、5.4、5.5),应经过研发中 心对象产品项目主管的审核和批准。
2、 研发中心收到设计变更提案后,由产品工程师组织进行 初步的调查、评审(技术角度),判定是否受理。
3、 如判定不受理,应说明不受理的理由(可以《附加说明 书》形式),并返回提案部门。
4、 如判定受理,产品工程师应:
5.1、将提案书登记编号,编号方法:DBGA--XX(2 位年份 数字)-XXX(3 位序号) ,并登录到《设计变更提案书 及通知 管理表》。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下载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下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的合理性、科学性和专业性,提高工程设计变更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设计变更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机电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中心,遵循规范、科学、公正、合理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二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变更内容应基于实际情况,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专业原则,变更内容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设计变更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内容应考虑工程建设的成本和效益,确保设计变更的经济可行性。
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程序规范原则,变更流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设计变更的程序合法性和透明性。
第三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主体及职责第八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主体为项目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第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保证设计变更符合设计要求和建设需要。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的要求,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变更方案,确保设计变更满足项目需求。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对设计变更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四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程序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变更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管理:(一)设计变更申请: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设计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和内容。
(二)设计变更评审:由专业人员对设计变更进行评审,确定变更方案。
(三)设计变更审批:由项目建设单位领导批准设计变更。
(四)设计变更实施:设计单位按照变更方案进行设计。
(五)设计变更验收:完成设计变更后,由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六)设计变更总结:对设计变更进行总结,形成设计变更文件。
第五章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设计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工程设计变更核准管理制度
工程设计变更核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设计中的变更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设计的质量和进度,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的各类工程设计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包括设计方案的变更、图纸的修订、技术要求的调整等内容。
第三条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过程中,因设计要求、工程施工条件、用户需求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设计文件进行修订和调整的情况。
第四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遵循合理、科学、公正、便捷的原则,确保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进行变更。
所有变更管理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做到合法、规范。
第五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变更管理部门或者委员会,负责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审批和监督。
第六条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次变更都应当有详细的记录和备份,便于日后查证和追溯。
第二章变更管理流程第七条工程设计变更的发起:当设计方案、施工条件、用户需求等发生变更时,由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人员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变更材料。
第八条变更申请的审查:变更管理机构应当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变更原因、必要性、影响等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变更审批的流程:经过审查,变更管理机构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在评审意见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批准变更的决定,并做出书面的变更审批文件。
第十条变更执行和监督:一旦变更得到批准,应当及时通知设计人员和相关单位进行变更执行,同时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变更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一条变更的验收和归档:变更执行完成后,应当进行验收,并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备查。
第三章变更管理的注意事项第十二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遵循合理性原则,确保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避免随意变更导致设计混乱和质量下降。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拖延变更处理,避免对工程进度和质量造成影响。
第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不得越权擅自进行设计变更,必须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
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监管制度
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监管制度建设单位(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监管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甲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
二、组织架构2.1 甲方设立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小组,负责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监督和协调工作。
2.2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小组成员由甲方项目管理团队、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工程设计变更流程3.1 提出变更工程设计变更由乙方(设计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出,并提交《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及相关资料。
3.2 审核变更甲方项目管理团队对乙方提交的《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确保变更合理、合规。
3.3 审批变更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小组对审核通过的《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审批,明确变更内容、范围、费用、工期等方面的影响。
3.4 实施变更乙方根据甲方审批通过的《工程设计变更申请》进行设计变更,并确保变更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3.5 变更跟踪甲方项目管理团队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确保变更按计划推进,及时解决变更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6 变更总结工程设计变更完成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设计变更总结报告》,总结变更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参考。
四、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要求4.1 变更申请乙方在提出变更申请时,应充分论证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确保变更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影响降到最低。
4.2 变更审核甲方项目管理团队在审核变更申请时,要严格把关,确保变更内容符合国家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
4.3 变更审批甲方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小组在审批变更时,要充分考虑变更对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等方面的影响,确保变更合理可行。
4.4 变更实施乙方在实施变更过程中,要确保变更措施得当,防止因变更引发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模版
变更设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概述1.1 简介设计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优化设计流程、提高项目设计质量而建立的一套管理规范。
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设计项目的顺利进行,保证设计成果的质量,确保项目的可交付成果满足合同和相关法规的要求。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计项目。
设计管理人员必须遵守该制度,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设计管理的组织架构2.1 设计管理团队公司应组建专门的设计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
设计管理团队应包括项目经理、设计师、技术专家等。
2.2 设计管理职责设计管理团队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确定项目的设计目标和要求;- 制定项目的设计计划和进度安排;- 协调不同设计阶段的工作人员;- 监督和检查设计成果的质量;- 解决设计中的问题和纠纷;- 进行设计评审和认证等工作。
第三章设计管理的流程控制3.1 设计需求确认在项目启动阶段,设计管理团队应与业主单位进行沟通,明确项目的设计目标、要求及约束条件。
同时,记录下各方的要求,作为后续工作的基础。
3.2 设计计划制定设计管理团队根据项目需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和进度安排。
包括具体的设计任务、设计人员的分配、设计阶段的时间节点等内容。
设计计划应提前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征得他们的同意。
3.3 设计过程管理3.3.1 设计过程控制设计管理团队应对设计过程进行全面的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员的工作进展、设计文档的管理、设计变更控制等。
设计管理团队应与设计人员进行定期的沟通,了解设计进展情况,并对设计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3.3.2 设计变更管理如果发生设计变更的情况,设计管理团队应及时处理。
包括评估变更的影响、与业主单位进行协商、及时更新设计文档等。
3.4 设计成果审核设计管理团队负责对设计成果的审核。
包括对设计文件的完整性、设计内容的合理性、设计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如有必要,可以组织设计评审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3.5 设计成果归档设计管理团队应做好设计成果的归档工作。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终修改版)
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国电电力广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期间设计施工图的管理,确保工程设计变更科学、合理、正确,减少因设计变更而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现场建设期间施工图设计变更的实际情况,明确设计施工图变更的提出、接收、审核、批准和实施过程,确保工程完工及时结算,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电集团、国电电力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必须坚持有利于工程项目在功能、质量、投资方面实施优化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新建、扩建及改建的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四条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和权限(一)工程建设部: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相关参建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内部评审;负责对由于设计单位因设计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应按照设计合同相关规定对设计单位提出考核;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二)工程项目部: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负责设计修改内容、工作量确认;负责一般设计变更的初步审查,并报送工程建设部审核;协助工程建设部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有关专家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内部评审;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三)计划经营部: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增减工程量进行复核,审定变更引起的增减费用;设计变更单必须经主任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方为有效。
第五条参建单位职责和权限(一)监理单位:负责对设计变更提出进行审核,并提出监理初审意见;设计变更单必须经总监签字、加盖监理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负责公司已批准的设计变更的签发;(二)设计单位:负责对各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提出设计意见,出具变更方案;对已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定,并出具设计变更单;设计变更单必须经设总签字、加盖设计院项目部公章方为有效;第三章管理内容和方法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提出条件(一)设计图纸有差错或设计内容深度不够;(二)由于其他原因引起设计条件变化需要变更设计;(三)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确需变更材料;(四)上级单位要求变更设计;(五)施工错误造成有关图纸需要修改;(六)为节约投资、改善运行等原因要求修改;(七)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设计变更修改管理规定
设计变更修改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工程变更的定义: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无法按照原图纸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而要求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修改;第七十八条设计变更的定义:由于图纸设计原因或建设单位要求对原设计进行修改;第七十九条工程变更原则上由施工单位负责变更损失,如果工程管理部门同意由建设单位承担变更损失,工程管理部门必须申办《设计变更申请》。
第八十条设计变更预算编制由各地区公司审核部负责编制。
第八十一条为准确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原施工图预算在合同签订,且甲乙双方已确认预算后,预算编制部门需将施工图预算文件资料(包括文字和电子文件资料)分别发送给集团和地区公司审核部门。
第八十二条设计变更预算编制资料要求:1、设计变更申请表,区分设计类、工程类、营销类(详见附表4~6);2、设计变更的图纸,必须是已按变更权限审批过的图纸,设计变更前的图纸。
3、设计变更图纸须尺寸清晰、准确,有详细的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和标准。
4、编制设计变更预算的图纸应提供电子版和纸版,电子版和纸版必须相对应。
电子图应符合广联达图形算量、钢筋抽料软件的导图要求。
第八十三条编制设计变更预算,必须严格根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计价条款编制。
第八十四条设计变更预算内容应包括:设计变更前,设计变更部位原施工图预算的内容(在设计变更预算中为负值),设计变更后,设计变更部位该部位的预算内容。
对设计变更造成拆除的部分造价,不在设计变更预算中反映,而是通过工程签证形式反映。
第八十五条设计变更预算的编制,原则上不超过14天(日历天)完成。
第八十六条设计变更预算编制完毕,地区审核部应及时将预算电子版、纸版及预算核对业务联系函发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接收到预算书起五天(日历天)内须对该预算做出书面回复意见,5天(日历天)内未回复的,则视为认同该预算,无异议。
第八十七条设计变更预算如需对数,施工方须提供由其编制的完整电子版、纸版预算文件及计算底稿;对数工作原则上在10天(日历天)内完成。
最新公司设计变更管理规定(完整版)
XXXX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第三层次文件设计更改管理规定XX-XX-009受控状态:发放编号:编制:会签:审定:标审:批准:2020年3月13日发布2020年3月20日实施1目的本管理规定用于控制归档的技术文件的设计更改,评估设计更改前产品的处理,提高产品设计更改的严谨性和效率,明确设计更改的原因,对可控因素进行控制,提高产品的稳定性。
2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业研发产品技术文件归档后的设计更改,包括硬件、结构、软件、工艺的文件更改。
3职责3.1设计人员负责设计更改主题的收集和提出,然后修改相应文件并提交,项目负责人审核,文件管理员标准化,研发部经理批准,文件管理员归档,并建任务按《设计更改通知单》要求将文件下发到相关部门。
4工作程序4.1 一般要求4.1.1签署完整的设计文件更改时必须按本管理规定执行;4.1.2更改设计文件应严肃慎重,要确保更改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保持归档文件、发布文件的一致性;4.1.3签署完整的《设计更改通知单》是更改设计文件的凭证,只有设计人员有权发出《设计更改通知单》,对其编制的设计文件进行更改。
《设计更改通知单》不能直接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4.1.4当一份设计文件的更改引起其他相关设计文件也需要更改时,其他设计文件应同时发出设计更改通知单进行相应的更改4.2 详细要求4.2.1 申请更改的内容一般包括:设计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号、发放日期、受控状态、更改原因、更改意义、不更改的风险、原设计人、设计更改等级、更改目的、更改前和更改后的方案及其效果分析、下发部门及更改要求、更改前产品处理、相关联影响评估等;4.2.2 更改规则a)更改设计文件时,必须持有经批准的设计更改通知单;b)设计更改通知单涉及的技术文件必须签署完整后归档发布;c)更改人员凭批准的设计更改通知单,更改设计文件,并在设计文件标题栏内填写更改后的版本、签字和日期;d)当设计更改通知单发生差错时,必须重新执行设计更改流程,不允许用更改单直接更改。
图纸、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图纸、图纸会审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引言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图纸是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是对图纸进行优化和完善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图纸管理(一)图纸的接收1、项目部在收到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后,应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图纸名称、编号、版本、份数等信息。
2、接收图纸时,应检查图纸的完整性和清晰度,如有缺页、模糊等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
(二)图纸的发放1、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需要,将图纸发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如施工班组、监理单位等。
2、发放图纸时,应办理签收手续,明确图纸的去向和使用范围。
(三)图纸的保存1、项目部应设置专门的图纸存放区域,对图纸进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2、保存的图纸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免受潮、损坏。
(四)图纸的借阅1、因工作需要借阅图纸的人员,应填写借阅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的图纸应按时归还,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三、图纸会审(一)会审的组织1、图纸会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班组、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2、会审前,应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准备好相关资料。
(二)会审的内容1、审查图纸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2、审查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是否存在漏项、错误等问题。
3、审查各专业图纸之间的衔接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冲突和矛盾。
4、审查施工的可行性和便利性,是否存在施工难度过大或无法施工的情况。
(三)会审的程序1、首先由施工班组提出对图纸的疑问和意见,然后由各专业人员进行讨论和分析。
2、对于会审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在图纸会审记录中,并由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3、图纸会审记录应作为施工的重要依据,与图纸具有同等效力。
(四)会审的时间1、图纸会审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进行,一般在收到图纸后的 7-15天内完成。
2、对于复杂的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会审时间。
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建设设计变更的管理,提高设计变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阶段。
三、工程设计变更的定义工程设计变更是指在设计阶段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而对设计内容、图纸或方案进行调整和修改的行为。
四、设计变更的分类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设计变更可分为主观设计变更和客观设计变更。
主观设计变更是指设计方案变更或设计要求变更等。
客观设计变更是指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如工程要素的变化、规划调整等。
五、设计变更的流程1. 设计变更的发起设计变更的发起可以由业主方、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
发起设计变更需提供详细的变更内容及理由,并在相关文件中加盖申请人的签章。
2. 设计变更的审核设计变更的审核由设计单位负责,审核内容包括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影响范围等。
设计单位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3. 设计变更的确认设计变更经审核合格后,由业主方与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变更确认书,明确变更内容、变更费用、工期变更等事项。
4. 设计变更的实施设计变更实施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并保证设计变更的质量和安全性。
5. 设计变更的验收设计变更完成后,由设计单位进行验收,确认设计变更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6. 设计变更的归档设计单位应将设计变更相关文件进行归档保存,供后期查询和备案使用。
六、设计变更的管理要求1. 严格按照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办理,确保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设计变更需经过设计单位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设计内容。
3. 设计变更过程需及时记录和备案,确保设计变更过程的透明和可追溯性。
4. 设计变更费用应合理确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5. 设计变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确保设计变更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七、责任与处罚对于违反设计变更管理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图纸、图纸会审制度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图纸、图纸会审制度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度在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图纸是指导施工的重要依据,而图纸会审和设计变更管理则是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控制成本的关键环节。
为了规范图纸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纸管理制度(一)图纸的收发与登记1、项目设计单位提交的图纸应由专人负责接收,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图纸名称、编号、版次、份数、接收日期等信息。
2、接收后的图纸应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发放时要做好记录,明确接收人的姓名、部门、接收日期等。
(二)图纸的保管1、设立专门的图纸保管室,保证图纸存放环境干燥、通风、防火、防潮。
2、按照项目分类、专业等对图纸进行有序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3、对于重要的图纸,应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如加密存储、备份等。
(三)图纸的使用1、使用者在借阅图纸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注明借阅期限和用途。
2、借阅的图纸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
3、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图纸,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照规定进行赔偿。
(四)图纸的保密1、对于涉及机密的图纸,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限制借阅人员范围。
2、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复制、传播或泄露图纸内容。
二、图纸会审制度(一)会审的目的通过各专业人员对图纸的审查,发现并解决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避免施工过程中的错误和返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会审的组织1、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人员参加。
2、会审前应提前通知各参加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
(三)会审的内容1、图纸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范、标准。
2、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和冲突,如建筑与结构、电气与给排水等。
3、图纸的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有无遗漏和错误。
4、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在图纸中是否明确。
5、图纸中所选用的材料和设备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满足工程要求。
(四)会审的程序1、首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和图纸内容。
2、然后各参会单位分别发表意见,提出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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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5784(管理制度范本系列)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详细版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设计变更管理制度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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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规范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 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三期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工作,使设计变更工作严格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适用范围2.1本制度主要依据是《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基建工程设计变更管理(A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造价管理程序》。
2.2本制度适用于三期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的全过程管理。
3.规定3.1施工图是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文件全面负责。
3.2设计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深度和程序进行施工图设计,并要贯彻落实下列文件内容:a)可研、初步设计、司令图设计审查意见及各种专题报告审查、审批意见。
b)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审批意见。
c)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制度、批复的有关文件及会议纪要。
3.3开工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必须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并会同施工承包商按施工图纸会审制度进行图纸会审,会审发现的问题,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
3.4所有的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单(必须附投资预算增减表),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审批,并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
3.5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施工图进行建设,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变更严格按本制度进行处理,确保工程质量。
3.6凡违背了3.2条中所列的施工图设计依据性文件、初步设计中漏概算的项目及施工期间对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的任何变动、补充都属于变更。
为方便管理划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一般变更和小型设计变更四类,实行分类管理。
设计变更的范围及进行变更的条件为:3.6.1对设计图纸深度和内容的修改和补充;设计图纸有差错。
3.6.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6.3生产工艺的流程或设备选型的变化。
3.6.4工程项目的增减及由于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更改导致的设计改变。
3.6.5施工条件有限,设计所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等不能完全符合要求。
3.6.6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3.6.7发生不符合项(属原设计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设计遗漏和确有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并有有关方面的处理意见。
3.6.8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3.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属重大变更a)与批准的初步设计相比,改变建设标准或建设规模、改变原设计使用用途,修改批准的可研、初步设计原则。
b)修改司令图审查意见。
c)违背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国际公司签发的设计协调会、审查会纪要和有关批复文件原则。
d)主要附属、辅助设备代用(国产改进口、进口改国产等)。
e)凡单项变更增加工程费用(包括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费,下同),在50万元及以上。
3.8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较大变更a)辅助设备和装置性材料代用;设计错误;为改进运行和检修条件、系统优化,或改进施工方案而变更设备、管道布置或工艺系统;为满足或有利于扩建工程中新老系统的衔接过渡而变更或增加的项目等。
b)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0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50万元的项目。
3.9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一般变更a)一般性装置性材料代用;设计差错;为改进运行和检修条件、优化系统,或改进施工方案而变更的一般性设备布置或工艺系统;为满足或有利于扩建工程中新老系统的衔接过渡而变更或增加的项目。
b)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万元及以上,但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
3.10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属小型变更a)不涉及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变更内容包括增补或修改施工详图、修改尺寸、空洞或预埋件差错、电气专业二次回路和热工专业控制回路的一般性修改等。
b)凡单项变更增减工程费用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
4.变更的审批原则4.1变更的管理按变更的性质及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4.2凡重大设计变更,经设计单位分管总工程师审核,主管院长批准后,提交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总监和建设单位总经理同意后,上报华电国际(100万元以上报集团)进行审批后下达执行。
4.3凡建设单位或生产、施工、调试单位引起或提出的重大的设计变更,报工程监理单位审核,经设计单位同意,并按上一条的要求进行审批后下达执行。
4.4凡属较大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文件,经设计单位分管总工程师批准,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总监和建设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建设单位分管总经理进行审批后下达执行。
4.5凡属一般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变更文件,设计总工程师批准,交监理单位审核后,由建设单位三期办主任批准生效后下达执行。
4.6凡属小型变更,由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提出设计变更文件,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由建设单位三期办分管主任批准生效后下达执行。
4.7对需要紧急实施的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建设单位可通过传真方式汇报华电国际工程建设部,得到书面认可后(传真方式)即可组织实施,同时按本办法规定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手续。
4.8属于削减项目或调减费用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可直接签发实施,50万元以上的报华电国际备案。
5.变更的签发原则5.1变更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通知单,按照上述程序审批后由监理及时下发至各有关单位实施。
5.2变更签字各方责任为:a)设计单位:对变更内容的必要性、技术上合理性及变更费用、变更文件的完整及准确性全面负责。
对其他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进行审核,提出设计方意见,并提供工程变更相关的设计文件或服务。
b)监理单位:负责对变更内容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必要性、变更文件的完整及准确性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负责安排施工措施及施工进度调整,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理,签注实施监理意见,跟踪变更的闭环管理。
审核设计单位出具的变更概(预)算和施工承包商报送的变更预算,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对工程成本实行动态管理。
对是否计入结算提出初始意见,对发生费用的变更在结算中予以受理。
c)施工承包商:确认并接受变更内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报出工程变更预算,并组织实施。
变更完成,应及时联系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收,做到闭环管理。
d)建设单位:对变更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经济性、必要性、变更文件的完整及准确性进行审核、确认,审核设计变更预算,对发生费用的变更在工程进度款中予以受理,监督检查监理的设计变更台帐。
e)社会中介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设计变更进行造价复核,提出独立的造价评审意见。
5.3严格控制设计变更,尽可能把变更控制在设计阶段的初期,特别是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设计变更。
5.4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在技术上是合理的,也应全面考虑变更以后所产生的影响(工期延误、施工承包商索赔等),并考虑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概算范围内,对可能超概的,要慎重论证,并经建设单位同意或建设单位上报上级机关同意后方可执行。
5.5对于概算外的工程项目在实施之前要进行详细的论证,按设计变更的管理程序进行审批后方可实施。
5.6审核设计变更单,必须附投资预算增减表,尤其是涉及到相关系统变化的,及时报建设单位审批,不能先斩后奏或瞒报变更工程量和费用。
5.7某一原因或某一专业引起其他专业的变更,要合并一起考虑全部变更费用及其造成的影响再进行变更的决策。
5.8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文件应包括变更依据、方案论证、施工图、设备材料清单、变更概预算等。
5.9设计变更应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5.10设计变更必须说明变更原因,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或其它原因。
5.11涉及到费用的变更要由设计单位按规定出具详细的预算,列明建筑费、安装费、设备费等,没有预算的变更不得签发。
5.12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增加材料用量或只做定性说明的变更。
5.13原设计图纸已实施后,才发变更,则应注明。
5.14不发生费用的变更,应注明"不发生费用"字样。
5.15由于施工不当,或施工错误造成的变更,审批程序相同,但应注明原因。
5.16凡是没有经过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认可并签字的变更一律无效。
5.19属变更削减的内容、合理化建议也按照上面的程序办理。
6.变更的实施及费用处理6.1强化变更的事先控制,通过有效的图纸会审来降低变更发生的费用。
6.2要对变更进行闭环管理,设计变更实施后,由监理组织各方及时进行验收确认。
6.3监理应每月月末对本月发生的变更费用进行统计,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并报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报华电国际公司备案,对变更进行动态管理。
6.4经过批准的设计文件是施工重要依据,施工承包商必须按图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存在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停止施工,报告本单位技术负责人,并按程序办理变更单后再进行施工。
6.5由于施工方面原因需要设计变更的,由施工承包商提出并按上述程序办理完设计变更审批手续后方可施工。
6.6设计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设计单位要对图纸的完整性负责,并依据变更文件在竣工图设计中对原图纸进行修改。
6.7若原设计图没有实施,由监理督促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单并调减相关费用。
6.8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增减费用、工期延误或延期索赔及相关费用的支付,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按照施工合同中规定进行处理。
6.9凡施工承包商不按本制度规定而进行的擅自变更或由于施工承包商施工不当、施工错误、不按正确的设计施工而造成的变更及返工浪费,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施工承包商承担。
7.考核与奖惩7.1设计变更实行定额控制、动态管理,变更总费用应控制在基本预备费的20%以内。
7.2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费用定额及相关的考核、奖惩办法按照设计合同执行。
7.3由于监理公司责任造成损失的,按监理合同中的规定扣减监理费用。
7.4对不执行或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建设单位要根据相应合同条款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