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横向科研经费“放管服”改,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XX《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XX省《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以及《省教育厅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苏教科〔20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述横向科研经费指学校以市场委托方式从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取得的非政府计划安排的横向委托项目经费,包括通过联合研究、委托研究、科技攻关、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与成果转让等方式取得的科研经费。
由政府有关部门立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要求学校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科研项目经费,属于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横向科研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管理,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方式,不纳入学校部门预算,不纳入“三公经费”管理范围,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执行。
委托方对经费使用未明确要求或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横向科研的项目管理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五条学校是横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履行法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建立“统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学校对非涉密科研项目经费信息建立内部公开制度。
第六条校长及分管财务、科研的校领导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
学校财务部、科研部、国有资产管理部、学院(部)等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履行各自责任,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负责横向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制订和完善横向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指导项目负责人合法合规使用经费。
第八条科研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认定、管理、审核,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开展科研工作,协助财务部监督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
大学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横向项目是指大学与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合作开展的科技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
随着社会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的不断提高,横向项目经费管理成为大学管理工作中一个重要环节。
为了保证经费使用的合规性、规范性和高效性,大学应制定适当的横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一、项目立项及经费预算1. 项目立项:横向项目应经过严格的申报和评审程序,大学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横向项目管理工作,明确项目申报要求和评审标准。
2. 经费预算: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应编制详细的经费预算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和备案。
预算应包括项目所需经费的来源、用途、金额等详细信息,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二、项目经费使用管理1. 经费划拨:项目立项后,经费机构应根据预算计划及时划拨项目经费,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
2. 经费使用审批:项目负责人在经费使用前,应向经费机构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经费使用计划、购置申请单等。
经费机构应按照合规性和合理性的原则进行审批。
3. 预算执行: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算计划进行经费使用,确保经费使用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合规性。
4. 经费使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应建立完善的经费使用记录系统,详细记录经费使用情况,包括每笔经费的用途、支出金额等信息。
三、经费监管与验收1. 经费监管:经费机构应加强对项目经费的监管,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要求。
2. 经费验收:项目完成后,应进行经费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项目成果的评估,确保经费使用和成果转化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风险管理1. 项目风险评估:大学应建立横向项目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和评估项目风险,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降低风险对经费使用的影响。
2. 经费风险控制:大学应建立经费风险控制机制,明确经费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科研项目管理是科研工作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的取得。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是为了规范和优化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高科研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而制定的。
本方案旨在为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达到预期目标。
二、项目管理组织架构1. 项目管理委员会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由项目负责人、主要参与人员和相关领导组成。
负责制定项目管理规章制度、审批项目进度计划和预算,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2.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执行和监督。
包括项目计划编制、进度监控、成本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
3. 项目管理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负责人、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市场人员等组成,根据项目需求灵活调整。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阶段确定项目目标、范围、时间、成本和质量等关键要素,编制项目立项申请书,经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正式启动项目。
2. 项目计划阶段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项目进度计划、资源计划、成本预算等,明确项目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3. 项目实施阶段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实施,同时进行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和风险的监控,及时调整和处理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4. 项目收尾阶段完成项目交付物,总结项目经验,进行成果评价,撰写项目总结报告,并进行项目结项审批。
四、项目管理工具1. 项目管理软件采用专业项目管理软件,如Microsoft Project、WPS项目等,辅助进行项目计划编制、进度监控、资源分配等工作。
2. 项目管理模板建立项目管理模板库,包括项目计划模板、风险管理模板、成本控制模板等,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质量。
3. 项目管理培训定期组织项目管理培训,提高项目管理团队的管理水平和专业素养,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项目管理评估定期进行项目管理评估,包括项目进度、成本、质量、风险等方面的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
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研究院科研项目(横向项目)的管理指南一、引言研究院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主要是与外部单位或企业合作,以解决实际问题或创造实际价值为目标的项目。
为了更好地管理横向项目,提高项目成功率,特制定本管理指南。
二、横向项目的管理原则1. 合同先行:在项目开始之前,应与合作单位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防止在项目进行中出现权责不明的情况。
2. 风险管理:对横向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提前制定应对策略。
3. 沟通协作:保持与合作单位的良好沟通,定期汇报项目进展,共同解决问题。
4. 知识产权管理:明确项目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防止知识产权纠纷。
5. 项目验收与成果转化:项目完成后,应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能够满足合作单位的需求。
同时,积极推动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横向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立项:对收到的横向项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保项目符合研究院的发展方向和战略目标。
2. 合同签订:与合作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目标、时间安排、资金投入、成果验收等细节。
3. 团队组建:根据项目的性质和需要,挑选合适的科研人员组成项目团队。
4. 项目实施:按照合同要求和时间计划,组织项目团队开展研究工作。
5. 项目监控: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6. 项目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对项目进行调整,需及时与合作单位沟通,并签订补充协议。
7.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成果符合合同要求。
8. 成果转化:推动项目成果的应用和产业化,实现项目的实际价值。
四、横向项目的经费管理1. 经费预算:根据项目合同和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经费预算。
2. 经费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和违规使用。
3. 经费审计:定期对横向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 剩余经费处理:项目结题后,如有剩余经费,应按照研究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指导思想第一条为完善和规范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政策依据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社会和企事业等单位或国外科研组织、机构委托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科研项目。
所有横向科研项目根据项目合同书认定。
第三条我国对横向科研项目实行的是合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是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支出的法律依据。
第四条《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第20条,以及《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9月23日执行)第三十五条规定:对非中央财政或省财政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及相关资金提供方的具体要求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签署技术转让合同,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规定执行,不属于该办法的范畴。
第三章合同管理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条款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
第八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必须经教研处审核后,学校领导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有效。
第九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中所规定的内容,保护学校信誉,维护学校正当权益。
项目合同需要变更、解除或撤销时,必须由委托方、受托方和合作方(如有合作方)等原合同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到教研处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第十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完后,项目负责人须按出资方要求据实编制财务决算、递交验收报告或附结题总结报告,报教研处备案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
第四章经费管理第十一条横向科研项目由教研处负责办理立项手续。
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大学自然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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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为推进学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范学校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调动广大教师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横向项目指企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委托的各类科研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以及各级政府部门购买服务委托的项目,具体项目由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管理部门确认。
横向项目经费指为开展上述科研活动,项目委托方按合同(协议)(以下简称“合同”)约定支付给学校的科研经费。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承担的所有横向项目。
凡以X师范大学名义获得的横向项目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均为学校科研事业收入,统一纳入学校财务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学校”、“学部、院、系、所、中心、职能部处等”(以下简称“二级单位”)、“项目负责人”三级管理体制。
第四条职责(一)学校是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
1.学校法定代表人对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负总责,分管科研和财务的校领导对学校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文理科项目过程管理和合同管理,具体包括:签订、登记、审核并建立科研项目合同档案;协同财务管理部门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横向项目经费的管理及认定,具体包括:定期向二级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公布项目经费的财务数据;审查项目决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结题审计。
4.审计处负责对横向项目经费管理的内控审计。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XX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财防〔2019〕12号)、科技部等6部门《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相关自主权的若干意见》(国科发政〔2019〕260号)、XX省科学技术厅等6部门《关于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XX大学为法人单位与各企(事)业单位等以市场委托方式签订技术开发、服务、咨询等各类科研合同(协议),经费来源性质为境内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个人委托的科研项目。
第三条横向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结合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是科研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
学校建立由科技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科技处)、军民融合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中心)、审计处、教学科研机构、项目负责人等共同参与、分工负责、依职履责的协同管理机制。
第五条科技处、军民融合处负责对委托项目、合同和预算进行审核、管理,协助财务部门做好横向项目经费使用管理的有关工作。
计划财务处负责横向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提供财务政策咨询,开具票据,监督与指导项目负责人规范使用项目经费。
人事处负责为教学科研机构(或项目组)搭建劳务派遣用工平台,用于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
横向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定稿)
附件: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稿)为进一步鼓励广大教师开展技术服务,提高学院技术服务水平,提升服务社会的影响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的所有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各类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第二条横向项目由科研处统一管理。
没有在科研处备案的项目、科研经费不进学院财务统一管理的项目、科研成果不署名***的项目,在科研工作量考核、职称(务)资格晋升、评优(估)等申报材料中不能作为指标性有效凭据。
第二章横向项目合同的签订第三条横向项目合作双方必须签署项目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明确项目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及其权益分配。
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及相关法规。
科研处负责提供规范的合同文本。
第四条横向项目合同签署过程如下: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技术水平、研究能力、完成时间、经费支出等进行分析测算,与委托方初步洽谈合同书初稿,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初步审核同意后,登录学院审计系统,填写《经济合同审核登记表》,并将合同文本(一式四份)报科研处审核;科研处根据合同及相关资料,填写《经济合同审签单》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审计处审核,盖***合同专用章。
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横向项目由学院委托代理人签字,5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由分管院长签字,1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由主管院长签字。
第五条横向项目合同(一式四份)签署后,委托单位、学院审计处、财务处和承担单位各存一份,复印件一份交科研处备案管理。
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一经签订,项目承担者必须努力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如不能按期完成,必须征得委托方同意,并签订延期合同,方能延期。
第三章横向项目的管理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由科研处负责管理,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横向科研项目完成后一般由委托单位进行鉴定,如需要学校组织鉴定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由科研处组织协调有关鉴定事宜,但鉴定费由项目负责人和其服务单位协商解决。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实施方案I. 项目背景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企业、机构等出资委托科研机构或高校进行的研究项目。
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需要实施科学、高效的项目管理方案。
本文将针对横向科研项目的管理需求提出一套具体的实施方案。
II. 项目目标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总体目标是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要求交付,满足委托方的需求。
具体目标包括:1. 确定项目的研究方向、目标和范围;2. 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任务、时间节点、资源分配等;3. 高效组织项目团队,确保团队成员的专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4. 监督和控制项目的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5. 确保项目交付的成果符合委托方的要求;6. 完成项目后的成果报告和总结。
III. 项目组织1. 项目组织结构(1)项目发起人:委托方负责人,负责决策、资源提供和最终验收;(2)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规划、实施和控制;(3)项目团队:由科研人员、工程师等组成,根据任务需求进行分工合作。
2. 项目团队建设(1)确定项目团队成员的角色和责任,并明确相关指导和管理流程;(2)在团队中创建积极的工作氛围,鼓励开放的沟通和合作;(3)培养和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项目管理能力。
IV. 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1)明确项目目标、范围和交付物;(2)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和资源计划;(3)制定项目沟通和风险管理计划。
2. 项目执行阶段(1)分配任务给团队成员,并确保他们理解任务的重要性和优先级;(2)建立项目进度和质量的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3)定期与委托方进行项目进展报告,确保双方对项目状态有清晰的了解。
3. 项目收尾阶段(1)根据项目交付的要求,进行成果的整理和归档;(2)撰写项目报告和总结,包括项目的成果、问题和经验教训。
V. 风险管理1. 风险识别与评估在项目启动阶段,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2. 风险控制和监督建立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风险,确保项目进展的稳定。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根据《中合同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以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社会需求单位委托我校承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咨询规划、科学研究等非纵向类项目。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按照合同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依法保障相关方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由学校统一领导,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审计和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和学院(所、中心等)分工负责、协同合作、分级管理。
第五条科学技术研究院、人文社科研究院是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及管理办法,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批、立项、结题、档案管理等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合同约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其权限内使用科研经费。
审计部门负责横向科研项目结题审计工作,监督横向科研经费的依法合规使用。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学院(所、中心等)履行监管责任,负责本单位横向科研项目的合同审核,重点对技术条款、项目完成的基本保障条件、知识产权归属、权益分配、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解决条款等进行核查。
同时,加强项目的过程管理、实施监督与结题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横向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对合同的签订、实施、经费使用等全面负责,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财政部门、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审计机关和项目委托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对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章项目合同管理第八条横向科研合同必须以大学名义签订。
项目负责人将合同文本提交学院(所、中心等)审核,由学院(所、中心等)提交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高等学校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横向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横向科技项目(以下简称“横向项目”)经费的使用,调动科技人员承担更多横向项目的积极性,提高横向项目的完成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各学院,各直属教学、科研单位,科技服务机构以及学校各机关部门在编人员承担的横向项目,其项目经费应进学校财务账户,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第三条横向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经费使用应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保证合同规定任务的全面完成。
项目负责人有义务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和学校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二章管理费第四条所有横向项目必须向学校缴纳管理费,用于学校管理横向项目所需的费用。
管理费中一部分用于学校科研管理,另一部分用于学院科研管理。
第五条学院管理费的使用实行预算管理。
各学院当年度的科研管理费用预算根据该学院上年度的学院管理费的总额确定,用于该学院当年度的科研管理工作。
第六条自然科学类横向项目到款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按每次实到经费的8%提取管理费(其中,学校管理费6%,学院管理费2%);技术咨询类项目按每次实到经费的4%提取管理费(其中,学校管理费2%,学院管理费2%)。
人文社科类横向项目到款时,按每次实到经费的4%提取管理费(其中,学校管理费2%,学院管理费2%)。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类项目管理费按照实到经费分段超额比例收取:实到经费在100万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收取;超过100万至300万的部分按照6%的比例收取;超过300万至500万的部分按照4%的比例收取;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收取;超过1000万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收取。
校内各单位之间委托的横向项目(即委托单位为我校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的横向项目),免提管理费。
第七条实得横向科研经费是按本办法第六条之规定全额提取管理费的横向项目经费。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服务社会是高校的重要职能,横向科研项目是高校服务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形式。
为鼓励科研人员积极投入服务社会工作,加速我校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提高我校科研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产学研”结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具体情况,在《XX大学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特修订形成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上级部门下达的科研计划项目和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以外的,受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或合作进行并签订横向项目合同的各类科研服务项目。
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类型。
第三条横向科研项目(课题)实行校、院(所、中心)两级管理和项目(课题)主持人负责制。
第四条科研处是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学校签订横向科研合同的唯一委托代理人,代表学校审批科技合同并加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
第二章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管理第五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签订完毕,自动立项,合同书等同于立项书。
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合同的签定程序:(一)合同起草:项目负责人与委托单位就委托内容达成一致后,起草合同正文,将合同交所属学院(所、中心)。
(二)合同审查:学院(所、中心)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并对其内容真实性、技术可行性、经费预算合理性以及项目组的研究能力等做出明确的、实事求是的评价,向学校承担项目的技术保证责任。
经审查同意立项的,将合同上报科研处。
(三)合同签订:科研处收到学院报送的合同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对合同内容无异议的,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XX大学科技合同专用章”,同时将此项目列入XX大学横向科研项目进行管理。
委托单位盖章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报送科研处存档备案。
(四)合同生效: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法律规定应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双方约定应法律见证、公证的,自批准或见证、公证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合同经双方签订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
高校横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提高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研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的非纵向类科研项目,以及由政府部门非常规申报渠道下达的科研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按照科研合同执行。
第三条科研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是指以学校为当事人,与其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组织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合同或协议、任务书等的统称。
第四条项目负责人是指项目的具体执行人,应为学校教职工(包括在职、退休或兼职)、博士后。
项目所在的学院、研究院(所)等学校二级单位是项目的二级管理单位。
在校学生与校外单位合作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由其导师担任。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项目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负责人、二级管理单位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
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实施的直接责任人。
项目负责人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诚信履约,保守科研秘密,恪守学术规范,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实验数据及其它学术不端行为;对项目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
因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未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侵犯学校权益、破坏学校声誉、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二级管理单位负责审核履约能力及项目完成的基本保障条件,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提供支持并实施监督。
第八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核签订、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及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管理。
财务部门负责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用项目经费购置仪器设备及其他资产的验收入账、变动、处置等的审核,监督和指导资产使用单位及个人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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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校科字(2012)8号]
河北农业大学
横向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校科字(2012)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学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学校横向科技项目管理,维护学校的正当权益,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技与社会经济紧密结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横向科技项目是指我校科技人员接受未正式纳入各级科研计划的研发任务或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等委托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任务的项目。
第三条横向科技立项要遵循平等自愿、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
第四条横向科技经费使用要严格执行任务合同的约定,遵循合法合规、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签定
第五条在签订横向科技项目合同前,首先由项目负责人与对方洽谈形成草案;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河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审批表》,并在《责任保证书》上签字。
第六条对拟签合同,经项目主持人所在中层单位、学校科技管理处和学校法律顾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学
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严格审查,并在《河北农业大学横向科技项目审批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报请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盖学校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章。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签约:
(一)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定的;
(二)河北农业大学作担保人的担保合同,以及用河北农业大学的财产作抵押的合同。
第三章合同管理
第八条凡以河北农业大学名义承担的各类横向科技项目,其合同书或协议书原件交学校科技管理处统一存档管理。
第九条技术合同签订生效后,由科技管理处负责到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凡通过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减免税及退税事宜由学校财务处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统一办理。
第十条各类横向科技项目立项后,按项目类别纳入学校科研计划,签订《河北农业大学科研计划任务书》。
第十一条项目主持人必须认真履行《责任保证书》的各项条款,如果违反其条款,导致学校和委托方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由主持人及项目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经费管理
第十二条横向科技项目经费必须汇入学校指定财务帐号,学校统一管理;由项目组按规定使用,科技管理处和学校财务处负责监管。
第十三条横向科技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项目组用横向科技经费购置的科研仪器设备,必须向学校申报固定资产登记;合同明确规定由我校代为采购的仪器设备及工程项目中的设备不属于学校固定资产,不需在学校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对各类不同的横向科技项目,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管理。
(一)地方财政拨款类横向科技项目,参照《河北农业大学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校科字(2012)7号)进行管理。
学校计提5%作为学校科研管理费,项目组计提不超过5%的绩效支出。
(二)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类的横向科技项目,学校计提5%作为学校科研管理费,项目组可计提不超过15%的绩效支出;超过100万元的项目,绩效支出不超过15万元。
(三)技术转让类横向科技项目,学校计提5%作为学校科研管理费,其余经费的1/3纳入学校科技发展基金,1/3用作项目组科技发展基金,1/3用作项目组的绩效支出;超过100万元的项目,绩效支出不超过30万元,超出部分作为项目组科技发展基金。
第十六条除地方财政拨款类外的横向科技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列支车辆维修费、燃油费、路桥费、专家餐费、通讯费、保险费、网络费等合理支出,但该项支出总额一般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10%;特殊情况须提出申请,经学校科技管理处同意,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七条项目完成后的结余经费,仍由项目主持人负责,依据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用于开展相应的科技活动,但不得购置通讯器材和支付研究生培养费等。
第五章项目管理
第十八条横向科技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实施过程中,学校及其所在中层单位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项目主持人在项目实施中,要不断积累有关试验数据和技术资料,于每年12月底将项目执行情况报科技管理处。
项目结束后,按合同要求进行总结、验收,并将技术资料及验收报告送交科技管理处归档。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校科字(2006)4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校科技管理处负责解释。
河北农业大学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