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引言电力监控系统在现代社会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力监控系统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安全威胁。
为了保护电力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系统概述电力监控系统是建立在电力电子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基础上的自动化监控系统。
其主要功能是实时监测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安全威胁分析在制定安全防护总体方案之前,我们需要先进行安全威胁分析,了解当前电力监控系统所面临的安全威胁。
常见的安全威胁包括:1.网络攻击:黑客通过网络入侵系统,获取敏感信息或者破坏系统运行;2.恶意软件:通过恶意软件感染系统,导致系统运行不稳定或者信息泄露;3.物理安全漏洞:未加密的设备或者未关掉的隐私亮灯存在物理攻击的风险;4.人为操作失误:误操作、不当操作或者疏忽大意导致系统异常或者事故发生。
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网络安全防护措施1.使用强密码:对所有登录账号的密码设置复杂度要求,包括大小写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并定期更换密码;2.防火墙:在系统与外界进行通信的接口处设置防火墙,及时发现并阻止非法访问;3.网络隔离:将系统划分为不同的网络区域,限制各个网络区域之间的通信;4.安全审计:监控和记录网络访问日志,及时发现异常行为;5.数据加密: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传输,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6.定期更新:对系统进行定期的补丁升级和更新,以修补已发现的安全漏洞。
物理安全防护措施1.限制物理访问权限:设立门禁和安全区域,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入系统控制区域;2.监控摄像头:在关键位置安装摄像头,及时发现并记录异常人员和行为;3.网络设备安全:对网络设备进行锁定和加密,防止非法拆卸或者篡改设备。
数据备份和恢复1.定期备份:对系统数据进行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在意外损失时能够及时恢复;2.分散存储:将备份数据分散存储在不同地理位置,防止备份数据的单点故障。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摘要:随着电力监控系统的发展和普及,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成为日益重要的任务。
本文针对电力监控系统中可能遇到的各种安全威胁,提出了一些安全防护方案,旨在增强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引言随着电力系统的规模和复杂性的不断增加,电力监控系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电力监控系统不仅可以提供准确的电力数据和监测信息,还可以对电力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
然而,由于电力监控系统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它也面临着各种安全威胁,如黑客攻击、病毒感染和物理入侵等。
因此,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至关重要。
一、网络安全防护方案1. 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培训:对电力监控系统的管理员和用户进行网络安全意识培训,提高他们对网络安全的认识,防范网络安全风险,警惕各类网络攻击。
2. 定期更新系统软件和补丁:及时安装系统厂商提供的安全更新补丁,以修复可能的安全漏洞,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3. 配置强密码和定期更换密码:要求用户设置复杂的密码,包括数字、字母和特殊字符,并定期更换密码,避免密码被猜测或盗用。
4. 建立有效的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设置防火墙来过滤入站和出站的网络流量,并部署入侵检测系统以及实时监控和警报。
5. 加密数据传输和存储:使用SSL/TLS等加密技术保护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或篡改。
二、物理安全防护方案1. 系统设备的访问控制: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服务器、交换机等设备进行严格的访问控制,只允许授权人员进行操作和管理。
2. 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硬件设备的状态和功能是否正常,及时进行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 设备的合理布局和安装:合理布置设备,确保空间通风和散热,避免过热和损坏。
4. 数据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并制定灾难恢复计划,以防止数据丢失和灾害发生时的系统复原。
三、应急响应和漏洞管理1.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应急响应团队,及时应对各类安全事件和威胁,进行紧急处理和恢复。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监控系统是电力行业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的安全防护规定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我们制定了以下安全防护规定:一、系统设备安全防护。
1. 确保监控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定期进行设备检测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故障。
2. 严格控制系统设备的使用权限,保障系统设备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操作。
3. 在设备安装位置设置安全防护装置,防止外部因素对设备造成损坏或干扰。
二、数据安全防护。
1. 对监控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加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严格限制数据的访问权限,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获取敏感数据。
3. 建立完善的数据审计机制,对数据的访问和操作进行记录和追踪,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进行处理。
三、网络安全防护。
1.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网络安全设备,保障监控系统网络的安全稳定。
2. 对网络进行定期的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防范网络攻击和恶意程序的侵扰。
3. 加强对网络设备的管理和监控,发现并及时处理网络异常情况。
四、人员安全防护。
1. 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良好的操作素质和安全意识。
2. 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制度,对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严格控制,防止误操作和滥用权限。
3. 定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对安全防护规定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五、应急预案和演练。
1. 制定完善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安全事件的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2. 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监督检查和评估。
1. 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2.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建立改进机制,不断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水平。
综上所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规定是保障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014第14号令发布时间: 2014-08-18 14:09:59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2014年8月1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及侵害,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做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以及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技术管理第六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应当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联接。
第七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用数据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监控系统是电力生产、传输和分配过程中重要的部分,对于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抗攻击能力,制定一系列的安全防护规定是必要的。
首先,对于电力监控系统的硬件设备要进行保护。
所有的设备应该放置在锁定的机房中,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进入。
机房内应配备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同时,机房应具备防火措施,防止因火灾引发的损坏。
另外,电力监控系统的服务器和交换机等关键设备应备份至少一份,并且备份数据需要定期更新,以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数据丢失。
其次,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
首先,建立一个完善的访问控制制度。
只有经过认证的用户才能登录系统,并且每个用户的访问权限需要严格控制。
同时,建立日志记录系统,记录每个用户的操作行为,以便于追溯和监控。
其次,对于系统与外部网络的连接,采用安全加密协议进行通信,如SSL或IPSec等协议,以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窃取。
最后,定期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更新系统的补丁,及时修补安全漏洞,防止黑客通过漏洞攻击系统。
另外,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防护。
首先,对重要的数据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在存储过程中不被窃取。
其次,对数据进行定期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放在安全的地方,以防止因意外或设备故障导致的数据丢失。
另外,对于重要数据的传输过程中,采用安全加密协议,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
同时,建立数据访问权限制度,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修改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最后,建立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
针对电力监控系统可能遇到的各类安全威胁,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发生事件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并最大限度地减少系统损失。
总之,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是电力系统运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加强对硬件设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的防护措施,并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能够提高电力监控系统的可靠性和抗攻击能力,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运行和供电的稳定性。
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模版)一、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力行业的高速发展,电厂电力监控系统作为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
电厂电力监控系统负责实时监控电力系统的运行状态,为电力系统的调度、控制和维护提供重要数据支持。
然而,随着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力监控系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安全威胁。
为了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一套完善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至关重要。
二、安全防护目标1.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不受外部攻击和内部误操作的影响。
2.提高电力监控系统的抗攻击能力,降低系统故障风险。
3.实现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事件。
三、安全防护措施1.物理安全(1)设置专门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区域,限制无关人员进入。
(2)对电力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对关键设备进行备份,以防设备故障导致系统瘫痪。
2.网络安全(1)建立电力监控系统专用网络,与其他网络物理隔离。
(2)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保护。
(3)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和升级,提高网络设备的抗攻击能力。
3.系统安全(1)采用安全操作系统,定期进行安全更新。
(2)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权限管理,限制用户操作权限。
(3)设置安全审计,对系统操作进行记录,便于安全事件追溯。
4.数据安全(1)对电力监控系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
(2)建立数据备份机制,定期备份重要数据。
(3)采用数据恢复技术,确保在数据丢失或损坏时能够快速恢复。
5.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建立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安全事件。
四、安全防护实施步骤1.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了解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
2.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
3.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装和配置。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电力监控系统是电力行业中至关重要的一部分,它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电网的稳定运行和电力供应的可靠性。
为了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防护措施。
本文将就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方案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的物理安全防护。
这包括设置严格的门禁系统、安装监控摄像头、加强巡逻巡查等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控制中心或相关设备房间。
同时,对关键设备进行加固,设置防护罩或防盗锁等物理防护设施,以防止设备被恶意破坏或盗窃。
其次,我们需要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
现代电力监控系统通常采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数据传输和控制操作,因此网络安全至关重要。
我们应当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认证机制等,以防止网络遭受恶意攻击或病毒感染。
同时,对系统进行定期的漏洞扫描和安全检测,及时修补漏洞,确保系统的安全性。
另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数据安全防护。
电力监控系统中涉及大量的重要数据,包括电网运行数据、设备状态信息、报警记录等,这些数据的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我们应当采取加密传输、数据备份、权限管理等措施,以确保数据不被篡改、丢失或泄露。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的人员安全防护。
电力监控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同时,对操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和权限管理,限制其对系统的操作权限,防止人为操作错误或恶意操作。
综上所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我们需要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人员安全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防护,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引起大家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重视,共同维护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一、引言。
随着电力行业的快速发展,电力监控系统在电网运行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之而来的安全威胁也日益增多,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围绕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问题,提出一套全面有效的解决方案。
二、安全风险分析。
电力监控系统作为电网运行的核心,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电网的稳定运行。
然而,目前存在着各种安全风险,如网络攻击、信息泄露、设备故障等。
这些安全风险可能导致电力监控系统的瘫痪,进而对电网运行造成严重影响。
三、安全防护措施。
1. 网络安全防护。
首先,应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监控系统等,以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
此外,对网络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和漏洞修补,及时更新安全补丁,确保网络的安全稳定。
2. 设备安全防护。
其次,对电力监控系统的设备进行安全防护是至关重要的。
可以采用加密技术保护设备数据的安全性,设置权限管理系统,限制用户对设备的操作权限,防止恶意操作和设备故障。
3. 应急响应机制。
建立健全的应急响应机制也是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重要一环。
一旦发生安全事件,能够迅速有效地做出应对,减小损失,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安全意识教育。
除了技术手段的安全防护外,提升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同样至关重要。
定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对安全问题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应对安全威胁的能力。
五、结语。
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需要技术手段和管理手段的有机结合,更需要全员的共同努力。
只有不断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才能有效应对各种安全威胁,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监控系安全防护总体原则
电力监控系安全防护总体原则1.系统整体安全策略:制定系统整体安全策略,包括设置用户权限、访问控制、数据加密、事件管理和系统审计等,确保系统的操作和管理规范。
2.防火墙保护:在电力监控系统与外部网络连接处设置防火墙,限制非授权访问,防止未经授权的系统入侵和非法数据访问。
3.网络隔离:将电力监控系统与其他外部网络隔离,构建独立的网络环境,防止外部攻击进一步蔓延到电力监控系统。
4.强化认证和授权机制:采用强化的用户认证和授权机制,包括使用密码、指纹、刷卡等多层次身份认证方法,限制用户的访问权限。
5.敏感信息加密:对系统中的敏感信息进行加密传输,防止数据在传输过程中被篡改或窃取。
6.强化密码策略:要求用户设置强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避免使用弱密码和相同的密码。
7.定期备份和恢复:建立定期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8.安全事件监测与响应:建立安全事件监测和管理系统,对系统中的异常行为、攻击行为和其他安全事件进行实时监测和响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9.更新补丁与漏洞修复:定期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补丁更新,及时修复系统中的漏洞和安全隐患。
10.人员培训与意识教育:对系统管理员和用户进行安全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避免非法操作和信息泄露。
11.安全审计与评估: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审计和评估,发现系统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风险,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改进。
12.物理安全措施: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物理环境的保护,采取控制进出门禁、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等措施,防止系统硬件被盗或损毁。
13.建立灾备机制:建立电力监控系统的灾备机制,包括数据备份、服务器冗余和灾难恢复计划等,确保系统的连续可用性和数据安全。
综上所述,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总体原则是综合运用网络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物理安全措施,确保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保护系统不受到非法入侵和数据泄露等安全威胁。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修订背景
国家出台的相关法规及标准
2009年公安部等几部委联合制定 并发布了关于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的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
系列标准规范;省级以上电网调度
被定为等保四级,地调、220千伏 以上变电站、百万以上发电厂等被 定为等保三级
《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信息安全防护
要求》明确提出了SCADA、DCS等控 制系统应具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部署
传统的省级以上调度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
生产控制大区
控制区
探头 探头
管理信息大区
非控制区
正向型
管理信息系统
反向型
I6
I1 广 域 相 量 测 量 安 全 自 动 控 制 继 电 保 护 管 理 电 网 动 态 监 控 水 调 自 动 化 电 能 量 计 量 电 力 市 场 运 营 故 录 录 波 管 理 调 度 员 培 训 模 拟 电 力 设 备 在 线 监 测
3.1 典型结构 3.2 安全分区 3.3 安全部署
3.4 修订的主要内容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典型结构
传统的地(县)调度中心调度自动化系统
生产控制大区
控制区
地 县 调 度 自 动 化 配 电 网 调 度 自 动 化 继 电 保 护 管 理 电 能 量 计 量
管理信息大区
非控制区
调 度 计 划 故 障 录 波 设 备 在 线 监 测 调 度 生 产 管 理 气 象 信 息 配 配 配 配 配 配 配 配 雷 电 监 测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分区
控制区(I区) 非控制区(II区)
管理信息大区
传统电网
传统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管理信息大区主要包括: 调度生产管理、雷 电监测、气象/卫星云图、视频监视、调度信息发布、办公自动化等业 务和功能模块。
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制度
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制度1. 引言本规定制度旨在确保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的网络安全,保护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机密性,防止潜在的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
所有相关工作人员都应遵守本规定制度,并负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2. 系统访问权限管理2.1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系统访问权限,并对系统用户进行严格的身份验证和授权操作。
2.2 所有用户应使用唯一的账户进行访问,并定期更新密码。
2.3 系统管理员应定期审查和更新用户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权限级别。
3. 网络安全设备和防护措施3.1 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应配置防火墙和入侵检测系统,确保对外部网络的访问和攻击检测。
3.2 所有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应安装最新的安全补丁,并进行定期的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
3.3 网络通信应采用加密协议,确保传输的数据不会被篡改或截获。
4. 数据备份和恢复4.1 定期对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并保存在安全的存储设备上。
4.2 测试数据恢复流程,确保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能及时恢复系统运行和数据完整性。
4.3 对备份数据进行加密保护,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5. 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5.1 所有用户应定期参加网络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了解网络攻击的常见形式和防护方法。
5.3 发现安全漏洞或异常行为时,用户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6. 安全事件响应和处理6.1 建立健全的安全事件响应计划,明确安全事件的分类和处理流程。
6.2 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事件的监测、记录和处置工作,及时应对和处理安全威胁。
6.3 对安全事件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分析,定期汇报和总结安全事件处理情况。
7. 法律责任和违规处罚7.1 所有用户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网络安全规定,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7.2 对于违反本规定制度的用户,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和违规处罚。
8. 其他事项8.1 本规定制度的内容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安全需求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
国能安全〔2024〕36号附录1:电力监控系统综合安全防护措施
国能安全〔2024〕36号附录1:电力监控系统综合安全防护措施一、背景本文档旨在提供电力监控系统综合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国能安全〔2024〕36号附录1中规定的安全要求得以满足。
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对于国能的运行和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性至关重要。
因此,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对于保护电力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安全至关重要。
二、综合安全防护措施为保护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以下综合安全防护措施应被采纳:1. 物理安全措施- 电力监控系统服务器和网络设备应放置在安全的机房或机柜中,只允许授权人员进入。
机房应配备门禁系统,并安装监控摄像头以监视机房内的活动。
- 机房应配备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控制设备,以确保服务器和网络设备的正常工作环境。
- 电力监控系统的备份数据应存储在安全的离线存储介质上,并定期进行备份和存档。
2. 网络安全措施- 电力监控系统应使用防火墙进行网络隔离,以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恶意攻击。
- 网络设备和服务器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评估和漏洞扫描,并及时修补发现的漏洞。
- 所有用户应使用强密码,并定期更换密码。
同时,禁止共享账户和使用默认凭证。
3. 应用程序安全措施- 电力监控系统应使用最新的安全补丁和更新,并定期进行系统和应用程序的更新升级,以修复已知的漏洞。
- 所有用户应具有适当的权限,且权限应根据工作职责进行分配和管理。
- 系统应记录用户活动和日志,以便追踪和调查安全事件。
4. 培训和意识提升- 所有电力监控系统用户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安全政策和最佳实践,并能够识别和应对潜在的安全威胁。
- 定期组织安全意识提升活动,以提醒用户关注安全问题,并提供安全建议和指导。
三、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 针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威胁,应进行定期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计划。
-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包括紧急联系人列表、事件报告和处置流程等,以便在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做出反应和采取措施。
四、监督和检查- 国能安全部门应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合规性。
2021年关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关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xx年8月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公布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及侵害,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 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做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以及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应当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 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联接。
第七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用数据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八条生产控制大区的业务系统在与其终端的纵向联接中使用无线通信网、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非电力调度数据网)或者外部公用数据网的虚拟专用网络方式(VPN)等进行通信的,应当设立安全接入区。
国能安全〔2024〕36号配套文件1:电力监控系统全局安全防护策略
国能安全〔2024〕36号配套文件1:电力监控系统全局安全防护策略1. 引言根据国能安全〔2024〕36号文件的要求,为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制定本全局安全防护策略。
本文件主要阐述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目标、原则、安全风险分析以及具体的安全防护措施。
2. 目标电力监控系统全局安全防护策略的主要目标是:保护电力监控系统的完整性、可用性、机密性和可靠性,防止系统受到各种安全威胁,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原则(1)全面防护: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各个层面进行安全防护,包括但不限于硬件、软件、网络、数据和人员。
(2)预防为主:预先识别和评估安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3)分区分域:对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分区分域管理,限制安全事件的扩散。
(4)动态防护:根据安全威胁的变化,及时调整安全防护策略。
4. 安全风险分析电力监控系统可能面临的安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硬件故障:硬件设备可能因为老化、过载等原因出现故障,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
(2)软件漏洞:软件可能存在漏洞,被黑客利用进行攻击。
(3)网络攻击:电力监控系统可能受到来自外部的网络攻击,如DDoS攻击、黑客攻击等。
(4)数据泄露:电力监控系统的数据可能因为人员操作失误或恶意攻击而泄露。
5. 安全防护措施(1)硬件安全:定期检查硬件设备,及时更换老旧设备,确保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
(2)软件安全:定期对软件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及时更新软件版本,防止软件被黑客利用。
(3)网络安全: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建立安全防护体系,防止网络攻击。
(4)数据安全: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建立数据访问控制机制,防止数据泄露。
(5)人员安全:对电力监控系统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因操作失误或恶意攻击导致的安全事件。
6. 总结本全局安全防护策略旨在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保护电力监控系统的完整性、可用性、机密性和可靠性。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4号令)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及侵害,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做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以及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技术管理第六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应当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Ⅰ)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联接。
第七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用数据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八条生产控制大区的业务系统在与其终端的纵向联接中使用无线通信网、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非电力调度数据网)或者外部公用数据网的虚拟专用网络方式(VPN)等进行通信的,应当设立安全接入区。
第九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国能安全〔2023〕36号附件1:电力监控系统全方位安全防护
国能安全〔2023〕36号附件1:电力监控系统全方位安全防护一、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要求,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电力系统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特制定本附件。
本附件旨在指导电力监控系统运行单位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从多个维度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性。
二、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目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完整性、可用性、可靠性和机密性,防止电力监控系统受到各类威胁,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原则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防护:对电力监控系统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保护,确保系统整体安全。
2. 等级保护:根据电力监控系统的重要性,实行分等级保护。
3. 综合防护:采取技术手段与管理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护策略。
4. 动态防护:根据电力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和威胁变化,及时调整防护策略。
四、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措施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4.1 物理安全防护物理安全防护主要包括:- 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硬件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等物理设备安全可靠;- 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的访问控制制度,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关键区域;- 对关键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2 网络安全防护网络安全防护主要包括:- 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审计等安全设备,构建安全防护体系;- 对网络进行分域、分区管理,实现网络隔离;- 采用加密技术,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4.3 数据安全防护数据安全防护主要包括:- 建立数据备份机制,确保数据不丢失;- 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 实施数据访问控制,限制无关人员访问敏感数据。
4.4 应用安全防护应用安全防护主要包括:- 采用安全编程规范,提高应用系统的安全性;- 对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测试,及时发现并修复安全漏洞;- 实施应用系统的安全认证和授权。
国能安全〔2023〕36号附件1:电力监控系统全方位安全防护
国能安全〔2023〕36号附件1:电力监控
系统全方位安全防护
概述
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电力监控系统全方位安全防护的指导和策略,确保国能安全的电力监控系统免受任何安全威胁的侵害。
通过采取简单且无法律复杂性的策略,我们将利用LLM的专长来保护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
目标
- 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 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恶意软件和其他安全威胁
- 提高系统的抗攻击能力和安全性
策略
1. 强化身份验证:采用多因素身份验证机制,例如使用密码和令牌,以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电力监控系统。
2. 加密通信:使用安全协议和加密技术,如SSL/TLS,保护电力监控系统与外部通信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3. 定期更新和维护系统:保持电力监控系统的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和安全补丁的最新状态,以防止已知漏洞的利用。
4. 实施访问控制原则:根据用户角色和权限,限制对电力监控系统的访问和操作。
5. 监控和审计:实施实时监控和日志记录,以检测异常活动并追踪安全事件。
6. 员工培训和意识提高:定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关于安全最佳实践和风险防范的培训,提高其对安全问题的敏感度。
7. 灾难恢复计划:制定灾难恢复计划,包括定期备份数据、测试恢复过程和建立备用系统,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恢复电力监控系统的运行。
结论
通过以上策略,我们可以全方位保护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并降低受到安全威胁的风险。
国能安全〔2023〕36号附件1所提供的安全防护措施将确保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为国能安全的运营做出贡献。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范围为了加强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及侵害,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及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1 本制度包括:门禁和人员管理,权限和访问控制管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和设备运维管理,数据和系统的备份管理,用户口令密钥及数字认证书的管理,审计管理,恶意代码防范管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培训管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管理、电力监控系统机房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2014年第14号令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文发电厂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文变电站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文配电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国能安全201536号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规范国能安全201536号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3 术语和定义3.1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做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具体包括电力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微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广域相量测量系统、负荷控制系统、电能量计量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等;3.2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是指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电力生产专用拨号网络等;3.3控制区:是指由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子网或者专用通道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3.4非控制区:是指在生产控制范围内由在线运行但不直接参与控制、是电力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非实时子网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3.5网络安全:是指通过采取必要措施,防范对网络的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网络处于稳定可靠运行的状态,以及保障网络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4 职责技术支持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技术支持部、发电部、检修公司是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和运维管理的责任部门,EHS部是组织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事故、异常进行分析的责任部门,综合部是公司内部落实考核的责任部门;另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组织机构,负责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领导和组织管理;4.1 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组织机构及职责4.1.1 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组织机构划为两级,分设领导组和工作组,工作组在领导组的授权和指挥下开展具体工作;4.1.2 领导小组组成: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副组长:技术支持部部长成员:发电部部长、检修公司经理、EHS部部长4.1.3 领导小组职责4.1.3.1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公司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4.1.3.2 负责组织公司电力监控系统总体设计方案的安全审查和完善;负责组织各专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的审查和完善,保证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组织机构有效运转;负责组织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组织制定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制度;4.1.3.3 负责建立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联合防护机制和应急机制;当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受到攻击、病毒感染或发生严重故障时负责宣布应急预案的启动;4.1.4 工作小组组成:组长:技术支持部部长副组长: 技术支持部分管副部长、检修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值长成员:电气、热控、信息、安全专业主管和工程师,电气、热控班组人员,运行值班员4.1.5 工作小组职责4.1.5.1 负责组织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设计;负责组织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制定、完善和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管理和应急预案;4.1.5.2 根据设备划分,分别由各专业主管作为本专业的安全防护第一责任人,具体制定本专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负责本专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的落实;负责本专业方面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应急预案的编写及演练;对在电力监控系统中发生的安全技术事故和安全事件,按照相关预案采取妥善措施,防止事件扩大;严格执行二次安全防护事件通报要求,对有关安全问题做好记录;做好相关数据的备份工作,妥善保管重要软件、参数;定期对本专业的电力监控系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及时进行自查整改,定期升级网络防病毒软件或防火墙软件版本;4.2 各部门职责4.2.1 技术支持部职责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并监督制度的实施;电气、热控、信息专业工程师负责组织本专业范围内电力监控系统设备安全防护管理、运维管理和安全评估工作;4.2.2 检修公司职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备的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安全评估等工作;对电力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消除缺陷,落实整改措施; 4.2.3 发电部职责负责公司电力监控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值长负责查看“河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调度管理系统”下发的文件,并按照文件类别分发到责任部门,报综合部备案及公文流转;4.2.4 环境健康和安全部EHS部职责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公司电力监控系统设备运行中发生的事故、异常、障碍等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考核意见,上报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提交综合部;4.2.5 综合部职责负责落实公司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设备系统管理中的各项考核;负责上级部门下发的相关公文备案和流转;5 风险辨识5.1 关键控制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关键控制点是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完备性和网络安全;5.2 风险分析发电厂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是结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对电力监控系统从主机、网络设备、恶意代码防范、应用安全控制、审计、备份及容灾等多个层面进行信息安全防护的过程;发电厂监控系统的防护目标是抵御黑客、病毒、恶意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发电厂监控系统发起的恶意破坏和攻击,以及其它非法操作,防止发电厂电力监控系统瘫痪和失控,并由此导致的发电厂一次系统事故;发电厂安全防护的重点是强化发电厂监控系统的边界防护,同时加强内部的物理、网络、主机、应用和数据安全,加强安全管理制度、机构、人员、系统建设、系统维护的管理,提高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保证电力监控系统及重要数据的安全;当遭受网络攻击,生产控制大区的电力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或者故障时,应当立即向公司领导和上级电力调度机构以及当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告,并联合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当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6 管理内容与要求6.1 门禁和人员管理6.1.1 电气二次电子间、220KV升压站继保间、DCS电子间、工程师站、通信机房等重要区域应安装电子门禁;门禁系统应有出入记录,对出入人员有明确的鉴定功能;6.1.2 重要区域机房应安装有视频监控,并有合格的防火灾、防漏水、防雷等物理安全防护设施;6.1.3 进入电气二次电子间、220KV升压站继保间、DCS电子间、工程师站、通信机房等重要区域,必须执行门禁管理和机房出入登记管理;6.1.4 电气、热控、信息专业人员负责检查所辖机房的环境、设备与网络系统的运行情况;负责完成规定的日常操作和告警监测记录、故障和隐患的排除,机房内设备的日常巡视;认真履行机房的各项管理规定,并督促进入机房的人员严格遵守;6.1.5 机房人员应熟悉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设备,有一定的应变和事故判断能力;应在第一时间发现故障和事故隐患,具有快速处理故障和事故隐患的能力,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6.1.6 定期对电力监控系统网络设备进行防入侵检测,保护网络不受攻击,扩展系统管理员的安全管理能力,提高信息安全基础结构的完整性;6.1.7 进行系统检修维护和操作,必须执行工作票或安全措施票手续;6.1.8 机房谢绝参观学习,无关人员禁止入内;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领导批准,由相关专业人员带领,按指定路线参观;6.1.9 不得私自提供任何记录给无关人员,拷贝、打印记录只能提供给公司规定人员;采取加密技术保密手段;系统指令和电脑密码保护不得随意透漏;6.2 权限和访问控制管理6.2.1 按照专业设备分工,电气、热控、信息专业应对所辖电力监控系统设备的账户、业务权限和访问控制进行严格管理,满足相关安全防护要求;6.2.2 发电厂管理信息大区中的业务系统应对业务权限的分配和使用进行严格限制;6.2.3 关键业务系统的账户与权限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6.2.3.1 业务系统应具备正式的授权功能,对权限分配进行控制和管理;6.2.3.2 权限的分配满足最小特权要求,即任意用户/角色仅具有完成其业务操作的最小权限;6.2.3.3 业务系统应该具有对权限分配和取消情况的记录能力;6.2.3.4 具有对临时用户权限的独立管理能力,例如系统调试与维护权限;6.2.3.5 业务系统应实现特权分立,例如:系统管理权限、安全管理权限、网络管理权限相互分立,相互制约,互不重叠;6.2.3.6 业务系统具有正式的账户/口令管理功能,可进行账户/口令的分配、取消等管理工作;6.2.3.7 业务系统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账户/口令控制与管理过程的安全性;6.2.3.8 业务系统具有账户/口令更新控制、质量控制机制,确保用户定期按照口令质量要求更改账户口令;6.2.3.9 用户忘记口令时,必须通过业务系统外的途径实现用户身份识别,以便系统管理员恢复用户口令;6.2.3.10 业务系统的实现应禁止在终端用户设备上以无保护的形式存储口令;6.2.3.11 关键业务系统应考虑采用更强的身份认证与鉴别机制,例如证书、动态口令;6.2.4 重要业务系统的账户与权限管理应满足如下要求:6.2.4.1 业务系统具有多种权限划分,能够根据用户其角色定义其可使用的系统菜单功能;6.2.4.2 业务系统具有正式的账户/口令管理功能,可进行账户/口令的分配、取消等管理工作;6.2.4.3 用户忘记口令时,必须通过业务系统外的途径实现用户身份识别,以便系统管理员恢复用户口令;6.2.4.4 业务系统的实现应禁止在终端用户设备上以无保护的形式存储口令;6.3 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和设备运维管理6.3.1 实行安全分级负责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电力监控系统的各专业的安全责任;安全防护组组长负责公司电力监控系统网络的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第一负责人;6.3.2 电气、热控、信息专业主管和工程师负责所属范围内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管理;电气、热控班组负责所辖电力监控系统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终端设备和数据网络等的安全防护和日常维护管理,是设备的直接负责人;6.3.3 安全防护系统运维管理6.3.3.1 严格管理各终端设备的接口使用;对相关电力监控系统终端设备的USB 接口和光驱接口采用拆除、贴封条等方式禁止无关人员使用;必须要进行接口连接作业的,要进行登记记录,并对外连设备进行杀毒确认后才可进行;6.3.3.2 对终端设备的用户登录口令加强管理,禁止有弱口令和空口令的现象;禁止电力监控系统设备终端之间有物理上的连接;6.3.3.3 加强电力监控设备的巡视力度;对通信机房、工程师站、DCS间、继保电子间、励磁间、UPS电源、直流电源等重要系统设备,每值至少要巡视一遍并进行记录;6.3.3.4 对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和隐患,及时消除,定期对设备维护记录和消缺记录进行分析、归纳;6.3.3.5 定期对各电力监控系统终端设备数据进行数据备份,整理和收集相关资料,以备异常情况下的数据恢复和设备重启;6.3.3.6 加强对现有电力监控设备公共安全设施的管理,禁止通过任何方式对外泄露本单位的网络安全防护情况;6.3.3.7 加强对电力监控系统设备的专业管理, 对专用硬盘,数据备份等, 采用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的方式,严禁其他人员接触;6.3.4 常规设备及各系统的维护管理6.3.4.1 在保证电力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为了加强系统的安全性和实时性,及时妥善处理安全故障,应该对常规设备及各系统的安全漏洞及时进行防护或加固;保管好各设备及各系统的维护资料及维护工具;制定各系统及设备故障处理的预案,准备好故障恢复所需的各种备份,并经常进行预演;及时了解相关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各种工具软件漏洞发布信息,及时获得补救措施或软件补丁,及时对软件进行加固;一旦出现安全故障应该及时报告、保护现场、恢复系统;6.3.5 机房设备设施的运维管理6.3.5.1 机房内配电柜一年进行至少两次维护检查;维护内容:清扫灰尘,检查各元器件、触点、端子排的温度,接线端子紧固;双路供电电源还应检查互投开关的可靠性;6.3.5.2 定期检查UPS、蓄电池、电源等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保证其状态良好;维护内容:清扫灰尘,检查UPS 逆变器工作状况及UPS 整机的工作状况,检查电池组每节电池的状况并对电池进行充放电试验;6.3.5.3 机房专用空调每月进行一次巡检;巡检内容:检查过滤网是否积灰,检查室外机积尘,测量工作电压、电流,检查下水管道是否畅通及漏水报警是否正常; 6.3.5.4 机房消防系统每年进行一次检测;维护内容:检查各监测点及报警设备的可靠性、检查消防设备的电池、喷头;6.3.5.5 机房防雷设施每年检查一次;维护内容:检测各防雷器的可靠性、检查接地状况是否良好;6.4 数据及系统的备份管理6.4.1 数据备份电力监控系统的实时数据库以及历史数据库必须定期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必须存储在可靠的介质中并与系统分开存放;并制定详尽的使用数据备份进行数据库故障恢复的预案,并进行预演;6.4.2 运行环境与应用软件的备份电力监控系统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系统要有存储在可靠介质的全备份,软件以及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配置和设置的全部参数及也必须进行备份;与系统安装和恢复相关的软硬件、资料等应该放置在安全的地方;制定完善可靠的针对系统各种故障状态使用备份进行系统快速恢复的方案;方案必须经过充分的测试,以保证实施的完全可靠;6.5 用户口令密钥及数字认证书的管理6.5.1 电气、热控、信息专业对所辖的电力监控设备、主机、服务器等,应指定专人进行用户口令密钥的管理,定期修改并妥善保管密码;6.5.2 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6.5.3 用户调离单位时,必须按规定流程办理帐号注销手续;6.5.4 应用系统的口令设置应遵循下列原则:6.5.4.1 用缺省设置的密码;6.5.4.2 口令至少有8个字符长度,且字符不能重复或循环;6.5.4.3 口令至少包含两个字母字符和一个非字母字符;6.5.4.4 口令不能包含全部或部分用户帐号,不能是用户姓名、生日、反向拼写的登录名、电话号码以及其它容易猜测的字符组合;6.5.4.5 口令必须定期更改,间隔时间不能超过三个月;6.5.5 应用系统的口令使用必须遵循下列保密原则:6.5.5.1 用户口令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明文存放在联网的主机电子文档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的明文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传播,也不得在即时贴等纸质上记录,明放在办公桌面;6.5.5.2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透露口令;6.5.5.3 用户丢失或遗忘口令,必须通过规定的流程向应用系统管理员重新申请;6.5.5.4 通过数字认证中心,向授权个人发放数字证书并进行管理;6.5.5.5 在业务操作中确认用户身份的真实性,根据认证的身份来确定对信息资源或应用的访问权限;6.5.5.6 数字认证书要做好严格备份,有专人管理;6.6 审计管理6.6.1 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工作部署的网络审计系统,各专业需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6.6.2 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每月检查网络审计系统的运行日志,监控数据传输内容和隔离装置的运行日志管理;6.6.3 电力监控系统二次安全防护设备必须为国家许可厂家生产制造,并经相关部门认可方可使用;6.6.4 电力监控系统基建、改扩建完成后,必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6.6.5 发电厂管理信息业务系统应满足一定的审计管理要求;6.6.6 关键应用系统应满足如下的审计要求;6.6.6.1 业务系统能够对所有的业务操作进行审计;6.6.6.2 业务系统审计记录内容满足安全审计的要求,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1)用户ID;2)用户登录与注销的日期和时间;3)用户终端标识或IP地址;4)数据与其它资源的成功访问和拒绝访问记录;6.6.7 业务系统具备审计记录查阅的能力、或者审计记录可用通用编辑工具进行查看;6.7 恶意代码防范管理6.7.1 应提高所有用户的防病毒意识,及时告知防病毒软件版本,在读取移动存储设备上的数据以及网络上接收文件或邮件之前,先进行病毒检查,对外来计算机或存储设备接入网络系统之前也应进行病毒检查;6.7.2 应指定专人对网络和主机进行恶意代码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6.7.3 应对防恶意代码软件的授权使用、恶意代码库升级、定期汇报等作出明确规定;6.7.4 应定期检查信息系统内各种产品的恶意代码库的升级情况并进行记录,对主机防病毒产品、防病毒网关和邮件防病毒网关上截获的危险病毒或恶意代码进行及时分析处理,并形成书面的报表和总结汇报;6.7.5 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熟练掌握防病毒软件的使用,统一安装指定的防毒软件,并保证及时更新;6.7.6 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员工的防病毒软件安装、使用和病毒库的更新情况;6.7.7 外来计算机及移动介质管理6.7.7.1 电力监控系统设备上的接口必须全部关闭,部分系统需要升级、备份,留有专用接口;6.7.7.2 专用接口接入过程中,必须专业负责人在现场监督,并将所有操作做好记录;6.7.7.3 不同的电力监控系统配备专用的移动介质接入,各个系统间严禁互相交叉使用,防止病毒感染;6.7.7.4 厂家人员计算机及移动介质不得接入电力监控系统,必须接入时,须向专业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同意后接入;6.7.7.5 厂家人员计算机及移动介质在许可后接入电力监控系统前,应交由网络信息专业主管对计算机及移动介质进行杀毒检测后使用;6.7.7.6 任何计算机及移动介质接入电力监控系统,必须做好相应操作记录,记录必须由相关责任人保存;6.8 电力监控安全防护培训管理制度6.8.1 坚持日常学习和定期培训相结合的原则;6.8.2 采用内部培训、学习和外聘专家授课相结合的方法;6.8.3 运行、维护人员必须经上岗考试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正式值班工作;6.8.4 热控、电气、信息专业负责人制订本专业的培训计划及培训内容,按期完成培训计划;6.8.5 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文件、标准、制度;相关人员必须学习掌握本公司制订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6.8.6 培训制度:6.8.6.1 了解信息安全的基本概念、电力信息安全威胁的成因、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现状、安全防护方案的实施及其难点和关键点;6.8.6.2 落实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总体原则;6.8.6.3 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了解掌握安全监测、响应处理、安全措施、审计评估等环节中的具体内容;6.8.6.4 熟练掌握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掌握设备结构、原理、性能、技术参数和设备布置情况,以及设备的运行、维护方法和注意事项;6.8.6.5 掌握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控制区与非控制区之间的边界防护措施、方案;6.8.6.6 掌握控制大区内部安全防护要求,熟知禁忌事项;6.8.6.7 熟知监控系统应急处理预案,并经过预演和模拟;6.8.6.8 根据岗位要求具备相应的电子信息技术知识;6.8.6.9 能审核设备检修、试验、检测记录,并能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巡视结果,分析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行薄弱环节;6.8.6.10 熟练应用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系统,掌握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安全防护知识;6.8.6.11 不断学习了解新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知识,能够将新技术、新软件、新工具应用到实际工作中;6.9 发电厂电力监控系统安全评估管理6.9.1 发电厂监控系统安全评估应贯彻现场工作的始终,监控系统在投运之前、升级改造之后必须进行安全评估;已投入运行的系统应该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评估方案及结果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备案;6.9.2 发电厂监控系统安全评估应严格控制实施风险,确保评估工作不影响监控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评估前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审批,实施过程应符合电力监控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6.9.3 参与自评估的人员应当掌握基本的自评估技术和方法,配备必要的评估工具;人员组成必须稳定、可靠、可控,对安全评估的所有记录、数据、结果等均不得以任何形式携带出单位,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6.9.4 关键系统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扫描及检测工具,自己进行常规安全检查;6.9.5 安全评估的内容包括:风险评估、攻击演习、漏洞扫描、安全体系的评估、安全设备的部署及性能评估、安全管理措施的评估等;6.9.6 对安全体系的各种日志如:入侵检测日志等审计结果进行认真的研究,及时发现系统的安全漏洞;定期分析系统的安全风险及漏洞、分析当前黑客非法入侵的特点,及时调整安全策略;6.9.7 对安全评估出的问题,应及时落实整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应制定严密、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6.10 电力监控系统机房安全管理6.10.1 电力监控系统机房包括:电气二次电子间、220KV升压站继保间、DCS电子间、工程师站、通信机房等重要区域;6.10.2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规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6.10.3 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和公共卫生;保持机房环境清洁,每周至少清扫一次;机房的温度、湿度应保持在规定范围;进入机房必须换工作鞋;6.10.4 机房内严禁会客、吸烟、吃食物等有可能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6.10.5 对于运行设备,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其运行状态和接线方式,设备运行方式的改变应凭上级工作票或通知单;6.10.6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具有腐蚀性的物品,机房内严禁存放食物,以防鼠害;6.10.7 外单位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机房;参观人员进入机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机房,并做好登记手续;6.10.8 工作人员应遵守安全纪律、严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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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监控系统的信息安全管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监控系统的攻击及侵害,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力监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有关要求,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力生产及供应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及智能设备,以及做为基础支撑的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以及相关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安装调试、研究开发等单位。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 技术管理
第六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应当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联接。
第七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用数据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八条生产控制大区的业务系统在与其终端的纵向联接中使用无线通信网、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非电力调度数据网)或者外部公用数据网的虚拟专用网络方式(VPN)等进行通信的,应当设立安全接入区。
第九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安全接入区与生产控制大区中其他部分的联接处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第十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的纵向联接处应当设置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者加密认证网关及相应设施。
第十一条安全区边界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任何穿越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之间边界的通用网络服务。
生产控制大区中的业务系统应当具有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禁止采用安全风险高的通用网络服务功能。
第十二条依照电力调度管理体制建立基于公钥技术的分布式电力调度数字证书及安全标签,生产控制大区中的重要业务系统应当采用认证加密机制。
第十三条电力监控系统在设备选型及配置时,应当禁止选用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检测认定并经国家能源局通报存在漏洞和风险的系统及设备;对于已经投入运行的系统及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应当加强相关系统及设备的运行管理和安全防护。
生产控制大区中除安全接入区外,应当禁止选用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设备。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是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及其信息报送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涉网部分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电厂内其它监控系统的安全防护可以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第十五条电力调度机构、发电厂、变电站等运行单位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必须经本企业的上级专业管理部门和信息安全管理部门以及相应电力调度机构的审核,方案实施完成后应当由上述机构验收。
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设备和应用系统,其接入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经直接负责的电力调度机构同意。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制度,采取以自评估为主、检查评估为辅的方式,将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评估纳入电力系统安全评价体系。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电力监控系统安全的联合防护和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范围内的电力监控系统安全应急处理。
当遭受网络攻击,生产控制大区的电力监控系统出现异常或者故障时,应当立即向其上级电力调度机构以及当地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报告,并联合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应当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第四章 保密管理
第十八条 电力监控系统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开发单位、供应商应当以合同条款或者保密协议的方式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在设备及系统的全生命周期内对其负责。
电力监控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的开发单位、使用单位及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关键技术和设备的扩散。
第十九条对生产控制大区安全评估的所有评估资料和评估结果,应当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负责制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相关管理和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相关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电力监控系统故障的,由其上级单位按相关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发生电力设备事故或者造成电力安全事故(事件)的,按国家有关事故(事件)调查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或范围:
(一)电力监控系统具体包括电力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微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广域相量测量系统、负荷控制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等。
(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是指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电力生产专用拨号网络等。
(三)控制区,是指由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子网或者专用通道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四)非控制区,是指在生产控制范围内由在线运行但不直接参与控制、是电力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非实时子网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2月20日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