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继续推进天池公司“十二五”期间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天池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天池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 号)和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 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2012 年天池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 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 号)、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 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 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确保天池公司实现2012 年安全生产年,为实现天池公司“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目标2012 年底,天池公司要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全矿井实现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实现抽、采、掘平衡,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二、工作步骤(一)制定计划(2012年6月底前)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天池公司2012 年瓦斯防治计划、防突计划、抽采计划,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天池公司实际建立健全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和办法等。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瓦斯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总结六家煤矿2022年09月06日按照内蒙古煤炭工业局《转发进一步加强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及“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内煤局字【2011】243号)的相关要求,为强化本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有效防范煤矿瓦斯事故,特组织开展了瓦斯专项防治工作。
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一、完善瓦斯防治组织机构和制度1. 六家煤矿瓦斯防治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为提升矿井瓦斯防治能力提供了保障。
现有在册员工1540人,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13名及瓦斯检查员31名。
按规定设置通风科、安监科、通风区、调度室等部门,并按要求配备了相应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同时建立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瓦斯治理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针对井下瓦斯赋存和涌出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瓦斯综合管理制度,每年年初根据采场布局编制年度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安全措施计划,每月月初根据采掘面具体情况编制了矿井综合瓦斯防治措施,并严格贯彻落实。
3、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及瓦斯超限分析制度,以瓦斯“零超限”为治理目标,发生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超限原因,落实整改主体,并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通风科牵头组织,其他生产科室参加,不定期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如:瓦斯检查员、抽放泵司机等重点岗位的上岗情况,通风设施、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切实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通风系统管理1.通过近几年对失修巷道的返修及大系统的改造,通风系统不断优化,实现了简单、稳定、可靠。
矿井总入风量4925m3/min,其中南二采区入风量为1775m3/min,西二采区入风量为1368m3/min,东一采区入风量为1668m3/min,综放工作面风量805m3/min,备用工作面风量612m3/min。
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矿井外部漏风率为 2.1%,矿井有效风量率为92.4%;矿井等积孔为2.84m2,通风难易程度为容易。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a )优化生产布局 。矿井 、采 区和工作 面设计要 满足 瓦 斯治 理 的需要 ,优 先 开采 保 护层 和 实施 区域 预 抽。优化巷道布置 ,简化生产系统 ,明确开采顺序 , 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 ,合理集中生产 ,实现安全高效 ; b 合 理 组 织 生 产 。进 行 矿 井 生 产 能 力 核 定 时 , ) 要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煤矿企 业要 严 格按 照批 准 的生 产能 力 编制 矿 井年 度 和月 度生 产计划 ,合理组织生产 。矿井主要通风系统 、瓦斯治 理技 术 、开采 工 艺等 发生 变 化 时 ,应 立 即进 行 生产 能 力复核 ,并依据复核结果组织生产 ,严禁超能力组织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 矿安全规 ( 以下简称 舰 )规定 ; c )坚持正规开采 。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 ,保持 水平 、采 区和采 掘工作面 的正 常接替 ;严禁剃头开 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 2 个安全 出口,形成全 风压通风系统。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 , 不能保持 2 个 安全 出 口时 ,必 须 制定 安 全措 施 ,报 企业 主要负 责人
31 监 控有 效 .. 4
a )按照 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 管 理规范》 ( Q 09 20)的要求布置 、安装 和管理 A 12 — 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并确保系统可靠 ,连续运行 ; b 中心站双回路供 电、双机备份 ,备用主机能 ) 在 5mn内投人工作 ,井下设备之 间使用专用阻燃 电 i 缆或光缆连接 。中心站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 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 、断电状态 。监控设备传感 器 的种类 、数量、安装位置、信号 电缆和电源电缆的 敷设等符合规定 ; c )监测设备 的报警点 、断 电点 、断 电范围 、复 电点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 ,瓦斯超限断 电及时有 效 ;并按 规定定期 调试 、校 正 ,性 能完好 ,工作正 常 ; d )矿 井 具 有 相应 的安 全 监 测 监 控 系统 技 术 管 理 能力 ;不具 备 相应 能力 的矿井 ,应 与 区域 性 煤矿 安 全 监 控 系统技 术服务 机 构签订 服务 协议 。
煤矿瓦斯治理方案
目录前言 0第一章矿区概述 (4)第一节概述 (4)第二节开采技术条件 (5)第二章矿井开拓开采现状 (10)第一节矿井开拓开采概况 (10)第二节主要生产系统概况 (9)第三节矿井“一通三防”存在的主要问题 (12)第三章瓦斯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5)第四章瓦斯治理方案 (16)第一节通风系统治理方案 (16)第二节防尘供水系统治理方案 (32)第三节防灭火系统治理方案 (32)第四节瓦斯抽放治理方案 (34)第五节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35)第五章其它系统治理方案 (39)第六章瓦斯治理保障措施 (41)第一节建立安全技术管理体系 (41)第二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44)第三节加强监督检查 (45)第四节建立安全隐患处理应急救援机制 (46)第五节加强日常管理,注重隐患跟踪,全力消除隐患 (46)第六章预期效果 (47)前言一、瓦斯治理原因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进煤矿瓦斯综合防治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我矿瓦斯治理,防治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和瓦斯防治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严格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规范》、《规定》、《规程》、《标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工作原则,贯彻执行“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二十四字方针,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紧紧抓住矿井通风系统、抽采抽放、监测监控、现场管理四个关键环节,根据本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危害因素分析,采取行之有效的针对措施,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进一步完善瓦斯治理结构,落实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提高装备水平和提高矿井防治瓦斯灾害能力,建立健全稳定可靠的矿井通风系统,科学合理的瓦斯抽采体系,有效管用的监测监控网络和严格规范的现场管理制度。
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监测监控要求
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监测监控要求随着煤炭行业的发展,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频繁发生,对矿工们的生命安全及煤炭企业的经济利益造成了重大影响。
为了减少这种事故的发生,煤炭企业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瓦斯的生成、采集和运输,以及控制瓦斯的释放。
这就需要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监测监控要求,以确保煤炭企业能够在安全和稳定的状态下运转。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瓦斯抽采系统、瓦斯利用系统和矿井通风系统。
其中,瓦斯抽采系统是最基本的瓦斯治理设施,其目的是减少瓦斯的生成和集中排放,为瓦斯利用和防护创造条件。
而瓦斯利用系统能够利用瓦斯,将其转化为能源源头,避免瓦斯的无效排放和浪费。
矿井通风系统则是为了控制瓦斯浓度、温度和湿度等因素,确保矿井内部的气氛稳定,保证矿工安全生产。
监测是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关键,它可以实时监测瓦斯浓度、瓦斯压力、氧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湿度和温度等参数,帮助企业及时了解矿井内部的瓦斯情况,提升瓦斯防治的水平。
监测还可以实时预警和处理瓦斯异常,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为了实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监测监控要求,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监测设备的更新:监测设备的发展日新月异,每年都会出现一批新型监测仪器。
企业应该对其监测设备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更新监测仪器,并对监测仪器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良好运行。
2. 确保监测设备准确:监测设备的准确性对于煤炭企业瓦斯治理至关重要。
煤炭企业应该对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并确保监测设备的准确性。
3. 引进先进技术:利用先进的网络通信、数据库、信息处理和数据挖掘技术等,可以对瓦斯监测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和分析,帮助企业把握瓦斯治理动态,推动瓦斯治理不断优化、提升。
4. 人员培训:煤炭企业还需要加强瓦斯治理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让他们能够熟练掌握瓦斯监测和治理技术,为煤炭企业瓦斯治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构建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监测监控要求,对于提高煤炭企业瓦斯治理的水平,保障矿工安全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荥祥煤业〔20012〕号签发人:关于成立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小组的通知矿属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矿区.特制定矿井瓦斯治理责任体系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荥祥煤业二00九年二月十六日主题词:瓦斯治理责任体系通知荥祥煤业安全科2012年2月16日教学三矿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扎实有效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矿区。
特制定矿井瓦斯治理责任体系。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以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大幅度降低瓦斯事故总量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强化管理,严格落实瓦斯综合治理方针,推动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二、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组长是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瓦斯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瓦斯事故负主要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瓦斯治理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全科,李要锋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抓紧抓实抓好。
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大对瓦斯综合治理的管理力度。
(二)、制定标准、狠抓落实1、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示范矿井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相关内容结合我矿实际制了《示范矿井建设基本条件、评估标准和办法》。
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4、“风流稳定”: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 风流稳定” 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
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 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 局部通风机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 局部通风机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 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2、“制度完善”: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 制度完善” 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
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 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 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 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 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
瓦斯治理的十六字工作体系
3、“断电可靠”: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 断电可靠” 当瓦斯超限时, 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 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 4、“处置迅速”:要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 处置迅速” 要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超限及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 超限及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 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瓦斯治理的十六字工作体系
3、“风量充足”: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 风量充足” 矿井总风量、
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严 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瓦斯综合治理制度
瓦斯综合治理制度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的要求,瓦斯综合治理制度也逐渐成为煤矿企业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瓦斯综合治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一、瓦斯综合治理制度的意义1. 瓦斯是造成煤矿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的首要任务。
瓦斯的治理能够有效地降低煤矿事故的发生率,保障安全生产。
2. 瓦斯资源是重要的能源资源,瓦斯的治理可以实现煤矿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能源消耗成本。
3. 瓦斯的排放对环境污染也有很大的影响,治理瓦斯排放可以有效降低煤炭企业的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4. 实行瓦斯综合治理有利于煤炭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煤炭企业的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进而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瓦斯综合治理制度的体系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分为四方面:监测、收集、利用和处理。
1. 监测是瓦斯综合治理的基础,该阶段需要对煤矿的瓦斯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掌握,及时发现问题。
2. 收集是将煤矿排放的瓦斯进行集中收集,降低瓦斯的排放浓度,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
3. 利用是将收集起来的瓦斯资源进行化学转化、分离等手段,将其转化为清洁能源进行利用,达到节能和环保的目的。
4. 处理是对于将瓦斯排放到大气中进行处理,一般采用的方法包括燃烧、吸附等方法。
三、瓦斯综合治理制度的实施瓦斯综合治理制度的实施企业需要从以下方面着手:1. 制定瓦斯综合治理计划,明确问题和目标。
2. 采用先进技术,建立完善的监测、收集、利用和处理设备。
3. 加强人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增强员工意识和能力,不断完善治理制度。
4. 采用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加强瓦斯综合治理,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和标准。
四、瓦斯综合治理的未来发展1. 瓦斯综合治理技术将会不断完善和发展。
2. 煤炭企业对于瓦斯综合治理的重视程度会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瓦斯综合治理制度的建设当中。
3. 瓦斯综合治理制度也将与智能化技术不断融合,实现自动化管理,提高治理效率和安全性。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范文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致使瓦斯事故多发,制约了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并成为影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涌现出一些瓦斯治理先进地区和一大批先进企业,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但是,我国煤矿瓦斯治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防范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基础还不牢固,瓦斯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在今年7月份辽宁沈阳市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提出:要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强化监察,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是煤矿瓦斯治理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我们对瓦斯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应当自觉遵循、认真贯彻落实。
为正确理解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下面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等方面对十六字工作体系作一简要解读。
一、通风可靠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
瓦斯客观存在于煤炭采掘生产过程中。
矿井通风系统可靠稳定,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瓦斯不聚积、不超限,就不会发生瓦斯事故。
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一)系统合理。
就是要求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
上榆泉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十二五规划(1)
上榆泉煤矿“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通知》(安监总煤装〔2011〕42号)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深入开展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建立健全瓦斯防治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瓦斯事故,为实现上榆泉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制定上榆泉煤矿“十二五”期间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规划。
一、矿井基本情况简介(一)矿井通风情况上榆泉煤矿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即由主、副平硐入风,由回风斜井回风。
采用机械通风,主要扇风机为轴流式,扇风机型号为BDK54-8-NO26,扇风机额定风量为93m3/s-207m3/s。
井下回采工作面采用全负压通风,掘进工作面采用局扇压入式通风,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方式,全矿总风量计划为8500 m3/min,矿井等级孔为3.8m2。
矿井外部漏风率经测定小于5%。
矿井计划最多时的掘进工作面个数为4个,回采工作面个数2个,备采工作面个数为1个。
(二)矿井瓦斯情况矿井现开采煤层为9#和10#层,工作面为1003、904,各煤层均属于低瓦斯煤层,2010年8月,上榆泉煤矿对矿井瓦斯及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绝对涌出量为:3.25m3/min,相对涌出量为:0.50 m3/t。
经河曲县煤炭工业局、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确定为低瓦斯矿井。
(三)矿井煤尘情况根据2010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综合测试中心对矿井煤尘爆炸定性分析,结果为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云最大爆炸指数9#层为4.881MPam/s,10#层为5.734MPam/s。
随着矿井生产进行,煤体揭露增多和机械化设备的投入使用,运输转载点的增多,促使井下空气中的煤尘增高,采掘工作面及运输转载点附近会产生煤尘沉积现象,为此必须加强对矿井粉尘的防治工作。
煤矿瓦斯治理体系
第一编瓦斯治理综合工作体系解读瓦斯治理综合工作体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一、通风可靠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一)系统合理。
就是要求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
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利用采空区通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作业等。
(二)设施完好。
就是风机、风门、风窗、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如果通风设施不完好,会造成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甚至导致通风系统紊乱。
(三)风量充足。
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四)风流稳定。
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局扇通风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二、抽采达标抽采达标的基本要求是: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
(一)多措并举。
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瓦斯抽采,因地制宜、因矿制宜,坚持地面与井下抽采相结合,邻近层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抽边采、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
(二)应抽尽抽。
即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
(三)抽采平衡。
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
(四)效果达标。
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要求。
三、监控有效“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工作体系
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工作体系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工作体系为认真贯彻落实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有关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确保瓦斯综合治理工程顺利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控制我矿瓦斯事故发生,结合我矿实际,制定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以下简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如下: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机构第一条成立瓦斯综合治理及抽采达标机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掘进副总经理采煤副总经理成员:通防副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采煤副总工程师、掘进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生产调度副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部、地测部、安监部、机电部、调度室、计划部、供应部、人资部、财务部、教培训中心、通防工区、救护队、采掘区队的主要负责人。
第二条通防部是公司瓦斯综合治理的主要业务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公司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瓦斯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
第一节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第三条董事长、总经理是本矿井瓦斯综合治理的第一负责人,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负责组织落实瓦斯抽采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制订瓦斯综合治理工作各项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权、利。
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机构和配备瓦斯综合治理专业技术人员,保证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所需要的资金和装备。
第四条总工程师:对本矿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
负责编制、审批、检查瓦斯综合治理规划、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等,负责瓦斯综合治理资金的安排使用,负责落实分管范围内的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和措施,并指导、协调、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瓦斯综合治理方案和措施。
第五条安全副总经理:对本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负责对瓦斯综合治理的方案和措施的执行及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损坏通风设施、瓦斯综合治理设施、瓦斯抽放系统和违反瓦斯综合治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追查处理。
62号文
第二十六条 煤矿要建立防突预警工作,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一)采用物探、钻探等手段探测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遇有断层、褶曲、火成岩侵入、煤层赋存条件急剧变化等情况时,须按突出危险工作面采取防突措施。采掘工作面遇构造煤层不连续时,再次进入煤层采掘作业须执行石门揭煤有关规定。
(二)长距离掘进的煤巷,每达500米时增设一个甲烷传感器,其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和复电浓度与回风巷甲烷传感器相同;
(三)采动卸压带、地质构造带,采掘面过老巷、采空区、钻场,距突出煤层法距小于15米的顶底板岩巷掘进工作面等处,须增设甲烷传感器,具体位置、数量、报警浓度、断电浓度由煤矿总工程师确定;
高瓦斯及突出矿井要按规定编制区域性瓦斯治理技术方案,并按管理权限报煤矿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煤矿企业要制定瓦斯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煤矿要制定保护层开采计划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瓦斯抽采利用工程、瓦斯抽采利用量等瓦斯治理利用年度计划,并严格落实。
第五条 煤矿要合理安排生产布局、采掘接替,做到合理集中生产,保证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协调平衡。
(三)抽采系统能力须满足抽采设备服务范围内最大抽采量和最大阻力的要求,运行能力应大于需要能力的1.3倍;设计能力应大于需要能力的2倍,或泵房预留相应装机位置。
第十二条 煤矿要根据各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钻孔布置数量、瓦斯抽采浓度及抽采率等合理确定预抽瓦斯时间,预抽效果须满足《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的要求,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对抽采情况进行效果评价,报经矿长审定。
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赵家山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瓦斯综合治理工作是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是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平安,构建和谐煤矿的重要举措。
根据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21〕34」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煤矿平安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和认真落实市、县关于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好瓦斯综合治理活动,促进我矿平安生产持续稳定好转,真正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结合我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和国家“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作指导,以上级关于瓦斯治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措施为依据,以创立本质平安型矿井为主旨,打好瓦斯治理“攻坚战〞,建立健全瓦斯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实现我矿平安生产持续、稳步开展。
二、工作目标全矿全面开展瓦斯综合治理活动,强化瓦斯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硬化工作指标,优化生产系统,消除物的、人的不平安因素,从源头上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以确保我矿生产平安。
三、瓦斯治理的机制及职责1、矿成立瓦斯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瓦斯治理研究、规划、日常检查、指导等工作。
组长:陆球渊副组长:李四清、徐如友组员:沈美健、张四新、范东卫、曹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沈美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陆球渊,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全面工作。
2〕、李四清,负责全矿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工作。
3〕、徐如友,负责瓦斯的技术规划、指导、方案、措施、催促检查等工作。
4〕、沈美健,负责瓦斯综合治理具体实施工作。
四、矿井根本概况一、概况2,目前正在施工清理斜巷2,目前施工二煤交叉点;根据矿井设计,矿井主斜井、副斜井将在井底进行贯穿进入二期工程施工阶段,根据煤科总院沈阳分院对山西东辉集团赵家山煤业一二采区的瓦斯预测资料,矿井一二采区相对瓦斯涌出量为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m3/min,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嘿,老铁们,今天咱们来聊聊“十二五”期间煤矿瓦斯综合治理的大事。
我这儿有个方案,咱们就叫做“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吧。
下面,我就用我这十年的经验,给大家详细梳理一下这个方案。
一、背景分析我国煤矿瓦斯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提出了“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这可是个大工程,咱们得好好策划一下。
二、总体目标1.建立完善的煤矿瓦斯防治法律法规体系,使瓦斯防治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构建煤矿瓦斯防治技术体系,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
3.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管理体系,确保瓦斯防治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4.加强煤矿瓦斯防治队伍建设,提高瓦斯防治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具体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煤矿安全规程》,增加煤矿瓦斯防治相关内容。
(2)制定《煤矿瓦斯防治条例》,明确瓦斯防治的责任、措施和处罚规定。
2.构建技术体系(1)研究煤矿瓦斯防治关键技术,如瓦斯抽采、通风、监控等。
(2)推广瓦斯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瓦斯防治效果。
3.建立管理体系(1)建立健全煤矿瓦斯防治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责任。
(2)加强瓦斯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加强队伍建设(1)加强瓦斯防治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2)引进专业人才,充实瓦斯防治队伍。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2011年)对煤矿瓦斯防治现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存在的问题,为制定实施方案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阶段(2012年)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实施阶段(2013年-2015年)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煤矿瓦斯防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1.政策保障加强政策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瓦斯防治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资金保障设立煤矿瓦斯防治专项资金,确保瓦斯防治工作所需资金。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致使瓦斯事故多发,制约了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并成为影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涌现出一些瓦斯治理先进地区和一大批先进企业,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但是,我国煤矿瓦斯治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防范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基础还不牢固,瓦斯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在今年7月份辽宁沈阳市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提出:要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强化监察,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是煤矿瓦斯治理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我们对瓦斯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应当自觉遵循、认真贯彻落实。
为正确理解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下面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等方面对十六字工作体系作一简要解读。
一、通风可靠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
瓦斯客观存在于煤炭采掘生产过程中。
矿井通风系统可靠稳定,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瓦斯不聚积、不超限,就不会发生瓦斯事故。
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一)系统合理。
就是要求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
瓦斯治理16字方针解读
解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致使瓦斯事故多发,制约了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并成为影响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的主要矛盾。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和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煤矿瓦斯治理方面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涌现出一些瓦斯治理先进地区和一大批先进企业,创造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但是,我国煤矿瓦斯治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防范瓦斯重特大事故的基础还不牢固,瓦斯治理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在今年7月份辽宁沈阳市召开的全国煤矿瓦斯治理现场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王君提出:要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
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增加投入,依靠科技,严格管理,强化监察,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是煤矿瓦斯治理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是我们对瓦斯治理规律认识的深化,是治理防范瓦斯灾害的基本要求,应当自觉遵循、认真贯彻落实。
为正确理解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体系内涵,把握其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做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下面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等方面对十六字工作体系作一简要解读。
一、通风可靠通风是治理瓦斯的基础,矿井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可靠稳定的通风系统。
瓦斯客观存在于煤炭采掘生产过程中。
矿井通风系统可靠稳定,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瓦斯不聚积、不超限,就不会发生瓦斯事故。
因此必须把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通风,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一)系统合理。
就是要求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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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1. 采掘布局合理。
(1)优化生产布局。
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满足瓦斯治理的需要,优先开采保护层和实施区域预抽。
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合理集中生产,实现安全高效。
(2)合理组织生产。
进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时,要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重要约束性指标。
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生产能力编制矿井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
矿井主要通风系统、瓦斯治理技术、开采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立即进行生产能力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
(3)坚持正规开采。
矿井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严禁剃头开采。
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 2 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
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不能保持 2 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的采煤工作面,不得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
要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正规采煤方法、工艺。
2. 通风可靠。
(1)矿井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主要通风机,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2)矿井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要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
巷道贯通前,要按《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措施。
(3)采区实行分区通风。
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通风系统中杜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等现象。
严禁突出煤层突出危险区域采掘工作面回风直接切断其他工作面唯一安全出口现象。
(4)按《规程》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
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
(5)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
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6)采煤工作面采用“ U ”型、“ H ”型、“ Y ”型等正规通风方式,并确保风量充足。
采用沿空留巷和“ Y ”型、“ H ”型通风的回采工作面,通风系统应安全、稳定、可靠,并制定后备通风预案。
( 7)局部通风机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 、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 8)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并设备保持完好。
3. 抽采达标(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 。
( 1)坚持先抽后采、不抽不采,抽采不达标不进行采掘活动。
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瓦斯抽采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
将瓦斯抽采计划纳入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实现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矿井、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与计划开采煤层的瓦斯抽采能力、达标煤量等相匹配。
( 2)按《规程》规定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突出矿井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 3)矿井瓦斯治理工程不欠账,钻场、钻孔、管路、瓦斯专用巷等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完工。
( 4)推广采用地面钻井、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工艺,实施多方位、多手段综合抽采。
( 5)全面掌握瓦斯基本参数。
所有矿井应及时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建立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库和适合矿井实际的突出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 6)开采突出煤层时应提前编制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在内的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坚持优先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做到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 7)积极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
变抽放为抽采,以多种形式利用瓦斯,以抽保用、以用促抽,实现煤与瓦斯共采。
4. 监控有效。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2)中心站双回路供电、双机备份,备用主机能在 5 分钟内投入工作,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
中心站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3)监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瓦斯超限断电及时有效;并按规定定期调试、校正,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4)矿井具有相应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能力;不具备相应能力的矿井,应与区域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
5. 管理到位。
(1)建立健全以矿井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
(2)健全瓦斯治理和防突工作机构。
国有煤矿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设专职通风、地测副总工程师,设立通风、防突、抽采、安全监控等机构,并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
乡镇煤矿必须按规定配备采矿、通风、机电、地质及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3)建立健全通风、瓦斯、防突、监测监控、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例会、目标考核责任制等管理制度。
(4)建立瓦斯治理利用指标考核机制。
对瓦斯抽采量、抽采率、抽采钻孔量、瓦斯治理工程、瓦斯利用量、保护层开采面积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闭合管理,并严格考核、奖罚和问责。
(5)坚持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
年度内对所有高瓦斯和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6)保证瓦斯治理利用资金投入。
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专项费用,严格管理,专款专用,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必须满足整改需要,做到按需提取。
7)依靠科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利用工作。
以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区域防突、低透气性煤层抽采和地面煤层气开发、机械化开采为重点,开发瓦斯治理利用关键技术,制定适合本矿井(区)特点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体系和治理技术标准。
(8)强化安全培训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
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9)按规定完成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10)深化瓦斯防治专项整治,狠抓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
(11)加强重点环节实时监控。
对瓦斯排放、主要巷道贯通、揭穿突出危险煤层、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过应力集中区和地质构造带、火区启封和密闭、重大危险源处理等瓦斯治理的重点环节,必须有矿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现场指挥。
(12)加强现场管理。
切实做到严格遵守采掘作业规程,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测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
(13)严格煤矿瓦斯超限管理。
煤矿瓦斯超限应比照事故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处理有关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
6.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完成年度瓦斯治理利用工程量及抽采利用指标。
(2)严格目标管理考核。
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
(二)产煤县(市、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1. 成立县(市、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瓦斯防治重大问题。
2. 建立健全煤矿瓦斯治理日常工作机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瓦斯防治相关政策和措施。
3. 县(市、区)相关部门设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
4. 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5. 建立健全煤矿瓦斯治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通三防”管理以及安全监管、瓦斯检查和防突人员培训等制度。
6. 编制县(市、区)瓦斯治理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矿井年度瓦斯抽采利用计划、年度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统一考核。
7. 监督煤矿企业按标准提足用好安全生产费用,并通过建立瓦斯抽采利用奖励资金和配套资金等优惠政策,积极推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工程建设。
8. 组织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所属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本省(区、市)二级及以上。
9. 按规定组织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煤层突出危险性鉴定工作。
10. 建立辖区煤矿通风系统及瓦斯防治技术档案。
11. 监督辖区应抽采煤矿企业建立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并定期对其抽采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12. 实现县(市、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联网,有区域性监测监控系统服务中心为煤矿提供指导和服务,保证系统正常工作。
13. 定期对辖区煤矿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专家“会诊”工作,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重点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14. 组织辖区矿井按规定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并达到基本要求;煤矿没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
四、工作措施(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促进煤矿瓦斯防治、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 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和完善“六大体系” ,着力提高“六个能力” ,大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各产煤省(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统一负责本地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相关职责,切实加强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进一步做好规划工作,切实做到有序推进。
各地应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制定“十二五”期间各煤矿企业和各产煤县(市、区)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各阶段的目标要求,明确年度建设目标、达标矿井及县(市、区)、达标时限、工作措施和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等;同时,要及时总结建设经验,不断完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评估标准和办法等,扎实有序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切实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各地要结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到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中。
加大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各煤矿企业要结合落实瓦斯抽采利用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瓦斯抽采利用、保护层开采等经济激励措施, 做到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煤与瓦斯共采和以抽促用、以用促抽;同时,大力开展自主技术创新,积极与有关科研院所合作,加大煤矿瓦斯灾害治理技术、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研发力度,丰富和发展瓦斯综合治理利用技术,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