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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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4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4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规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原则是依法、公正、透明、安全。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目标是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业秩序、保障客户权益。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师行业规范,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应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注重实效,保证工作质量。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和完善业务流程,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流程进行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负责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的董事会或管理委员会由所内的合伙人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培训、评估和激励人员。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预算核算。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法务部门,负责法律事务的处理和合规监督。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明确业务范围,确保业务水平和质量。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派遣和监督。

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提升团队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客户档案和案卷管理制度,保护客户隐私。

第四章质量管理

第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依法组织内外部审计,进行自查和互查。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各项法规的规定,更好地为社会及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科目

本事务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按照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对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各科目核定的内容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内容进行核算。

二、会计账簿

本事务所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以上三本账采用订本式,分类明细账及备查账簿对事务所的经营收入、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现金、银行存款等一切经济业务进行总分类核算与明细分类核算。

在核算过程中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会计凭证

各类凭证,必须遵循合法、真实、正确的原则。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大类。

l、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从事务所外部取得各种发票、收据等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做到真实、合法、正确、签字齐全,并要有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的签字,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事务所在经济业务中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如收、付款凭证,自制原始凭证除有主管领导、制单人签字外,对收、付款凭证还应提交企业的财务,对收支权限规定以外的,要有领导批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

(二)记账凭证

会计人员根据经过审核、核准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目,根据经济业务的发生进行核准。

四、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期间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会计报表分年度、季度、月报表,各项的会计报表应根据各期总账提供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内容进行编制。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

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1

一、组织结构

1.事务所设立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人共同决策事务所的重要事项,包括人事任免、业务发展战略、资金运作等。

2.设立管理委员会,由行政主管、合伙人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监督各部门的工作。

二、人员管理

1.事务所吸纳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必须按照专业要求进行筛选,准入程序包括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合伙人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通过评估和考核程序。

2.制定薪酬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和绩效对员工进行薪酬测评,确保公平公正。

3.建立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和专业学术研究,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知识水平。

4.设立绩效评估制度,每年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结果进行激励或调整。

三、财务管理

1.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事务所的资金管理、成本控制和财务报告。

2.设立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设立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制定事务所的预算,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及时调整预算。

四、业务管理

1.设立项目管理制度,确立项目组成员和项目的负责人,明确工作内容、进度和目标。

2.设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专业技术规

范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3.设立风险管理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及时采取

防范措施。

五、信息管理

1.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保护事务所的机密信息和客户信息的安全。

2.设立文件归档制度,对事务所的文件进行分类、归档和备份,确保

文件的安全和查阅方便。

3.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客户信息的保密和安全,严禁私自使用或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5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5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

理体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业务开拓的主动性,加强质量

控制和内部管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主任会计师: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

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

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业务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

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

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____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目。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6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6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事务所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人事管理是指对本所员工的考核录用、培训、考核、晋升、辞职、辞退、退休等方面的管理。

第三条员工的录用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并在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经过考试或考核评议后择优录用。

1、招聘的应届毕业生要求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本所工作相关,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政治思想品德良好,好学上进;

2、社会招用人员应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与本所业务工作相关的各执业资格,工作成绩突出,身体健康,思想品德良好,能胜任本所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员工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

1、董事会确定员工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广告;

3、组织招聘考试,确定预选名单进行考核评议;

4、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劳动合同。

第五条员工培训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统一安排。

第六条本所实行年度业绩评价制度,且制定切实可行的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严肃搞好对员工德、能、勤、绩的考核工作。考核实行自我评价与上级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被考核者应事先提交工作总结材料,被考核者所在部门根据其表现提供初评意见,最后由本所考评小组或董事会决定员工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年度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良好、称积和不称职四级。员工的考核与职务晋升、奖励等相联系。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优秀将予以晋升或嘉奖。被评定为不称职的员工给予警示,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者可予以辞退。

第七条员工的职级分为助理人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事务所的财务管理,规范事务所财务行为,增强事务所的综合竞争力,依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结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所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配备专职的会计和出纳人员,负责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总所由一名执行合伙人分管财务工作;各分所财务工作由各分所负责人管理。各分所设二级财务核算部门或岗位,总分所执行统一的财务政策和分配制度。

第三条任用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合伙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筹集资金,积极参与经营投资决策,有效利用事务所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缴纳国家税收,保证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保证企业利益不受损失,并接受行业协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分所收支也要纳入总所预算管理,收支标准和分配政策要由总所统一制定。

第七条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实行统一管理。在实质上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

第八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的规定及时正确地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其他有关上报资料。

第二章资金筹集管理

第九条事务所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的资金为事务所的法定资本金。事务所资本金由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以其合法财产投资注入。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范本

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所的组织和管理,保障本所及其合伙人、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

审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所所有合伙人、员工以及与本所合作的第三方。

第三条本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信的原则,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审计

服务。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主任会计师、审计委员会、部门负责人等组织架构。

第五条合伙人会议为本所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决定本所的重大事项。

第六条主任会计师为本所法定代表人,负责本所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七条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

第八条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确保部门工作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九条本所业务范围包括:审计、税务、咨询、资产评估等。

第十条合伙人、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程序

开展业务。

第十一条业务承接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户选择应充分考虑其诚信度、经营状况和行业背景;

(二)业务承接前,应充分了解客户的需求,确保本所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

(三)业务承接后,应与客户签订业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业务执行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审计准则,确保审计质量;

(二)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受外界因素影响;

(三)确保审计过程中保密性,不得泄露客户商业秘密。

第四章内部管理

第十三条本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

第十四条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

三)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 财务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保障财务安全和合规运作,制定本制度。

2. 会计师事务所指导和管理规范办公室的管理、规范用途、规范制度和规范采购使用。

3. 会计师事务所是一个专业性较强的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行事,遵循财务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财务管理制度

1. 财务管理工作应当围绕经济发展,保障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

用安全。

2. 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定期组织编制财务预算,明确财务计划和财务运营目标。

3. 会计师事务所要按照市场准则,合理控制财务经营成本,做到效益最大化。

4.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监管制度,确保资金和财务使用合理合法,避免财务

风险。

5. 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执行国家税法,依法纳税,保障财务合规。

6.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审计制度,做到财务独立性,并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

7.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准确、完整、真实、及时。

8.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及时采取措施化解风险。

9. 会计师事务所要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专业人员队伍,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10. 会计师事务所要不断加强对财务制度的管理和执行,落实责任到位,保障财务稳定。

三、具体实施

1.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制度的实施和执行,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各部门做好财务工作。

2. 财务部门要定期向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汇报财务运行情况,及时回应领导关于财务问题

的疑问。

3. 财务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司领导履行财务相关职责,提供专业的财务建议。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 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 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发布的文件
目录
01 文件内容
02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是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 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制定 的办法。
文件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向全体合伙人(股东)报告。
除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外,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还应当包括业务收入明细表(见附表1) 和支出明细表(见附表2)。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会、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报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本办法第二十二条中的 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下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将确认、汇总后的,与系统汇总数据一致的全省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制度

一、总则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制度是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各

项财务活动合法、规范和有效运行,保障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发展。

二、财务管理组织

1. 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或设定财务管理岗位,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并

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

2. 财务管理组织应设置财务主管,直接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工作,并对财务部门的运

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3. 财务管理组织应设定财务分工,保障各项财务工作按照责任分工有序开展,避免职责重

叠或漏洞。

三、财务核算

1. 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开展财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数据的

真实、完整、准确。

2. 会计师事务所应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报表,并进行审计、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3.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对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财务记录进行

及时归档和保存,保障财务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四、财务预算

1. 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包括收入、支出、投资等各项财务指标,并根据实

际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修订。

2. 财务预算应在财务部门主管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审议下通过,确保财务预算的合理性和可

行性。

3.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预算执行监督机制,对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五、资金管理

1. 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体系,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计划、资金调度等环节,

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以规范。

2. 资金管理应加强资金监管和控制,确保资金运行的安全和稳定,避免资金危机和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运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护会计

师事务所及客户的权益,制定本《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2.1 目标

本制度的目标是: 1.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运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2. 合理控制财务风险,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客户的资金安全;

3. 维护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形象,增强信用worthiness。

2.2 原则

本制度的财务管理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国家法律

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法违规; 2. 规范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相关会

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符合会计业务的规范要求; 3. 透明度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

须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对内对外公布; 4. 安全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

必须保障资金安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范风险; 5. 独立性原则:财务管理活

动必须独立自主,不受非法干扰和不正当影响。

三、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3.1 组织机构

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组织包括: 1.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管理的战略目标

和政策,审核和批准重大财务决策; 2.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包

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预算控制、成本管理等; 3.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

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3.2 职责

1.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目标和政策,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2.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预算控制、成本管理等具体

会计师事务管理制度规范

会计师事务管理制度规范

会计师事务管理制度规范xx年xx月xx日

•会计师事务所概述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与资质

•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规范目

•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与管理录

01会计师事务所概述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资格和资质,为委托人提供审计、会计咨询和税务等服务的中介机构。

根据不同的标准,会计师事务所可以分为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和大型会计师事务所等。

会计师事务所的定义与分类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验资业务包括设立验资、变更验资、增资验资等。

审计业务

包括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专项审计等。

代理记账业务为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的企业提供代理记

账服务。

工商注册和变更

为企业提供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等服务。税务咨询和筹划

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等服务。

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提供专业的财务审计、会计和税务等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水

平,降低财务风险。

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性

增强企业的信任度和公信力

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具有专业知识和独立性,其审计结论和意见具有较高的公信力

和认可度,有助于增强企业的信任度和公信力。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鉴证作用,通过审计发现并纠正企业存在

的问题,有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02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与资质

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条件

至少有2名注册会计师;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符合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业务质量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规定。

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和范围:明确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基本原则:明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等。

3.组织架构: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二、财务预算管理

1.财务预算编制:确立年度、季度和月度的预算编制流程,明确编制预算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2.预算执行和监控:建立预算执行和监控制度,及时跟踪各项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正确执行和合理管理。

3.财务预算调整:根据业务变动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定期进行财务预算的调整,使之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

三、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和运用: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筹集资金的途径和方式,规范资金的运用和决策过程。

2.资金监测和控制:建立资金监测和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3.资金利用效益评估:定期评估和分析资金利用的效益,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四、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验收、折旧和清理等制度,确

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存货管理:制定存货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入库、出库、报废等环节,确保存货的合理管理和风险控制。

3.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征收,控制坏账风险。

4.资产评估和处置: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制定处置政策和流程,确

保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五、财务会计管理

1.会计核算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

全面。

2.财务报告编制:规范财务报告编制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报告的及时

和准确提交。

3.外部审计:建立外部审计制度,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样本(3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样本(3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样本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及岗位设置主任会计师(董事长)总经理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主任会计师: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经营理念,能团结带领全体同仁共同奋斗,使事务所得到健康稳步发展;同时,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能有效地控制事务所的执业风险,并能为事务

所经营风险承担主要责任。

2.总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具备优秀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备很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客户工作经验;具有

优秀的团队管理和项目管理经验。业务知识广博,能全面领导事务所

的各项业务工作。

3.副主任会计师、副总经理: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协助主任会计师和总经理制定全所各项管理规范;具备很强

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和业务开拓能力;在分管范围内,能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4.部门经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具备相关执业资格;有较强的业务开拓能力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很好的组织、协调、指导本部门人员完成所里分配的各项业务。

5.高级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丰富

的执业经验和精湛的执业水平,能有效控制风险;具备较强的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大型的审计或评估等项目。

____项目经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关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执业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够担任项目负责人完成各类审计或评估项目。

____项目助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通过执业资格考试或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二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敬业合作精神和一定沟通能力。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可编辑).doc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可编辑).doc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可编辑)

精选资料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合伙人及会计、出纳人员的财务行为促进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财会()号以及本所合伙人协议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收、支管理:本所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开支实行专人审批责任制度。

一切收入均应纳入财务入账管理照章缴纳税、费一切开支均应按程序报经所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二、开支审批权限:、购置设备一次性开支在仟元(含仟元)以下的由所长批准执行及审核报销一次性开支在仟元以上的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并由所长批准执行及批准报销。

、经常性开支由所长批准报销所长不在所里时由副所长批准报销所长和副所长均不在所里时由所长顾问批准报销。

所长出差等费用须经其顾问审批后方可报销所长顾问和副所长出差等费用须经所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三、会计、出纳人员任用实行迥避制度:本所会计、出纳人员任用无论是兼职或是专职均不得任用与合伙人(股东)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

四、会计、出纳人员职责:因我所是小所会计、出纳人员指定由相关人员兼职。

会计管账、出纳管钱。

会计、出纳均应各司其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和本所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凭证及时记账、对账按期编制财务报表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并接受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现金、银行日记账应做到日清月结。

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如发生现金短少出纳应如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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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及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本单位的内部治理,保护出资人(合伙人)、员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单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单位处理各项财务事项,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人员管理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第五条本单位会计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组织会计核算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报账及时。

(二)定期检查,分析本单位收入、成本和利润的实际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六条本单位出纳岗位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 建立健全现金、银行存款账目,严格审核现金、银行存款收付凭证。

(三) 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

(四) 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第三章资本金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七条本单位股东应按章程中约定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及时足额的缴纳出资,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单位股东不得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不得以任何形式占有、转移本单位的财产。

第九条本单位股东对可供分配利润以及清算后的剩余财产享有分配权。

第十条本单位股东不得以其在本单位中的股权出质。

第十一条对于符合章程规定退出条件的股东,按章程的约定,对退出股东的财产份额进行结算与退还。

第十二条本单位对每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章程中约定,在优先考虑本单位长远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尊重专业、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贡献的基础上,确定分配方案;在利润分配方案中,根据本行业“人合”的特性,应留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奖励本单位有贡献的员工。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债权、存货、固定资产等。

第十四条本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由会计人员及时开票入账,不得无票收款。

第十五条对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凡能用支票支付的款项不得支付现金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银行账户只供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账户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第十七条货币资金账目应当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第十八条对于本单位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定期进行核对、清理,并落实责任人,负责清收和报账归还。

第十九条本单位实物资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下同)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其不得兼任采购人员。实物资产管理人的

职责主要包括:提出采购申请、建立实物资产台账、实物资产日常维护及管理、提出实物资产报废申请等。

第二十条资产使用人领用资产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对资产的安全负保管责任。

第二十一条实物资产管理人员应对实物资产类别、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统一编号,编制实物资产目录,建立台账和档案。

第二十二条实物资产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发生盘盈、盘亏、毁损,查明原因并报批准后处理。

第二十三条处置实物资产,必须按规定办理评估等作价手续,有条件的应当履行拍卖程序。

第五章负债管理

第二十四条本单位的负债包括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未交税金、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执业风险基金等。

第二十五条对于本单位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债务,应按时偿还。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作其他收入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预收的各项收入,在达到可确认收入状态,应及时结转收入,不得长期挂账。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的预提费用在年末一般不得有余额。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风险基金。在本单位存续期间不得分配职业风险基金。

职业风险基金只能用于下列支出:1.因执业责任引起的民事赔偿;2.与民事赔偿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的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本单位接受委托对外提供审计(评估)、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审计(评估)收入、验资收入、咨询服务收入、培训收入和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本单位投资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和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及其他收益。

第三十条本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都应按规定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的各项收入应于业务已经完成、款项已经收到或者取得了收取款项的凭据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跨年度项目可根据完成进度法或完成合同法合理确认收入。

第七章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的成本费用,包括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支出等。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的费用支出将按照费用的内容和性质,分别计入管理费用和主营业务成本。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的职工薪酬制度采用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法,职工薪酬是本单位的主要成本、费用项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应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各项费用支出在授权范围内由主任会计师(或主要负责人)审批;按照本单位各项费用开支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第三十六条本单位的财务费用的内容主要为银行手续费、利息收入,应本着“节约、增收”的目标进行管理。

第三十七条本单位按时、足额提取和交纳税金、附加等费用支出。

第八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三十八条财务专用章必须由会计保管,出纳机项目经理原则上不得保管,否则由此造成的资金流失由项目会计负责(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十九条每个人经手的费用开支,原则上必须在两个月之内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报销期限的责任自负。

第四十条每张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分管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且需对所附各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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