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及其它附带的交易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则
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则一、引言金融衍生品是金融市场上的一种重要工具,它们以某一基础资产为依据,通过合约进行交易。
为了保证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稳定和公平,交易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探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规则和相关要点。
二、金融衍生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衍生品是指其价值是由基础资产决定的金融合约。
根据基础资产的不同,金融衍生品可以分为股票衍生品、货币衍生品、利率衍生品和商品衍生品等多个类别。
三、交易所与场外交易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可以在交易所或场外进行。
交易所交易是指通过交易所撮合买卖双方完成交易,各方需遵守交易所的规则和要求。
场外交易则是指在交易所之外进行的交易,交易各方可以根据自身需求灵活约定交易条件。
四、交易规则1. 账户开立和资格要求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交易者需要开立交易账户,并满足相关资格要求。
一般来说,交易者需要满足一定的经历和资金要求,以确保其具备适合进行该类交易的能力。
2. 交易报价和成交交易者可以通过报价的方式表达其愿意出售或购买某一金融衍生品的意愿。
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平台会将符合条件的买卖报价进行撮合,达成成交。
成交的价格一般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确保公平合理。
3. 交易保证金为了降低交易风险,交易者在交易时需要缴纳一定的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一般根据相关合约的标准要求,由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平台设定。
保证金可以作为履约保障,以防止交易风险的扩大。
4. 交割和结算在金融衍生品交易达成后,根据交易合约的规定,交易双方需要进行实际的交割和结算。
交割可以是现货交割或现金交割,具体方式由合约约定。
结算一般由中央结算机构或相关金融机构进行。
5. 透明度和信息披露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需要保持高度透明度,确保交易信息的及时披露和公开。
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平台负责提供交易数据和行情信息,以便交易者进行决策和风险管理。
六、风险管理和监管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金融市场的稳定,监管机构起着重要的作用。
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认识
对衍生金融工具的认识衍生金融工具,亦称派生金融工具、派生金融产品,是在传统金融工具的基础上衍生而来的,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的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具体包括金融远期、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等四种主要形式。
主要目的不是用于借贷,而是用于转移由于资产价值波动所引起的价格风险,即用于套期保值或投机。
一、衍生金融工具的特征1、高度的风险性。
衍生金融工具本身是为了规避商品价格和金融价格波动风险而产生的。
因此,它聚集了全社会每一个经济角落中的市场风险,并随时可能集中释放。
这些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运作风险、结算风险、法律风险、犯罪风险、道德风险等。
2、市场价格的明确性。
相比之下,传统资产和负债由于持有或使用,很难取得明确的市场价格。
3、价值的波动性。
其价值的体现借助于基础金融工具市场价格的波动。
4、盈利方式的独特性。
“以小搏大”的杠杆作用决定其高投机性和高风险性。
二、衍生金融工具对传统会计的冲击衍生金融工具特有的风险和特征使传统会计受到冲击,存在以下方面问题:(一)由于衍生金融工具大多是在未来某一日期履行的合同,所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并不符合财务报表要素的定义。
对此,会计要不要进行确认?如不确认,这些权利和义务导致投资者获取的巨额利润和承受的巨额亏损又如何予以反映?(二)会计计量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然而,在金融创新过程中,利率、汇率、信用、市场供求等因素的变动,将直接影响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衍生金融工具的持有者将面临极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发生巨额亏损、甚至倒闭。
而以历史成本计价的会计计量原则,不仅不能及时、充分地反映衍生金融工具的上述风险,而且还存在由于人为因素,导致虚假反映衍生金融工具价值的情况。
会计如何及时、充分地对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计量?(三)现行财务会计理论中,将绝大多数衍生金融工具归为表外项目,在如何进行反映和披露上并无统一的标准和尺度。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办法(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1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有效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混合金融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一)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二)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
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
此类交易划入交易账户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除金融机构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若具有衍生产品性质,其产品设计、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客户准入以及销售环节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
证券市场的金融衍生品与衍生工具
证券市场的金融衍生品与衍生工具金融衍生品与衍生工具是现代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它们被广泛应用在投资组合管理、风险管理、套期保值以及投机交易等方面。
本文将探讨证券市场中金融衍生品与衍生工具的定义、种类以及其在市场中的作用。
一、金融衍生品和衍生工具的定义金融衍生品是指根据一项或多项标的物或资产,通过衍生合约来确定其价值,并提供风险管理和投资机会的金融工具。
衍生工具则是根据这些衍生合约构建的金融产品。
金融衍生品的价值取决于标的资产的价格,如股票、债券、商品等。
衍生工具则可以是期权、期货、互换合约等。
二、金融衍生品的种类1.期权:期权是一种购买或出售标的物(如股票、商品)的权利,却没有义务。
它分为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两种。
购买认购期权的投资者有权在合约到期时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标的物,而购买认沽期权的投资者则有权在合约到期时以约定的价格卖出标的物。
2.期货:期货是在未来特定日期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卖标的物的合约。
期货合约的买卖方在合约到期时必须按照约定的价格履约。
期货市场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投资者可以利用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或投机。
3.互换合约:互换合约是一种协议,双方约定在将来的某个日期交换现金流或资产。
最常见的互换合约包括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用于风险管理或投资目的。
4.其他衍生工具:除了上述的期权、期货和互换合约,还有其他一些衍生工具在证券市场中被广泛使用。
例如,远期合约、差价合约等。
三、金融衍生品和衍生工具的作用1.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和衍生工具提供了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可以帮助投资者降低市场波动的风险。
通过购买期权或期货合约,投资者可以锁定未来的价格,减少市场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2.套期保值:金融衍生品和衍生工具可以用于套期保值,即投资者通过购买或出售衍生品来对冲现有头寸的价格风险。
这种策略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带来的风险,保护企业的盈利能力。
3.投机交易:金融衍生品和衍生工具也可以用于投机交易,即投资者通过预测市场价格的走势来获取利润。
金融衍生品交易
金融衍生品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是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交易方式,它通过合约等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与风险管理工具。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卖期货合约、期权、掉期等方式,利用杠杆交易的特性获取更高的收益,同时也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本文就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深入探讨。
一、金融衍生品的定义和分类金融衍生品是一种价值取决于基础资产(如股票、债券、商品等)变动的金融工具。
根据基础资产、交易方式和合约类型的不同,金融衍生品可以分为许多种类,其中包括期货合约、期权、掉期、互换等。
这些金融衍生品可以用于套期保值、投机交易、对冲、定价等用途,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多的交易机会和风险管理工具。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和机会金融衍生品交易有其独特的风险和机会。
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由于杠杆效应的存在,投资者可以用较少的资金控制更大的头寸,从而获取更高的收益。
然而,杠杆交易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一旦市场走势与预期相反,投资者可能面临巨大的亏损。
因此,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投资者需要谨慎选择合适的交易策略,制定科学的风险管理计划。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场化和监管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化,金融衍生品市场也越来越重要。
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交易产品不断创新,交易方式不断完善,市场参与者也愈加多样化。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的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监管部门需要加强对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监管和监测,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防范系统性风险。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发展趋势未来,随着金融科技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金融衍生品交易将迎来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将进一步推动金融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的交易方式和更多选择的金融产品。
同时,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也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市场环境和监管制度,投资者需要不断学习和适应市场变化,提高风险意识和管理能力。
综上所述,金融衍生品交易作为金融市场中的一种重要交易方式,在为投资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和投资机会的同时,也需要投资者具备相应的风险意识和专业知识。
金融工具衍生品及套期交易
金融工具衍生品及套期交易引言金融工具衍生品及套期交易是现代金融市场中广泛使用的重要工具。
衍生品可以用于管理风险、套利以及投资等目的。
本文将介绍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本概念和特点,以及套期交易的定义、目的和具体操作方式。
金融工具衍生品定义和概念金融工具衍生品指的是一种派生于金融资产的合约,其价值是从基础资产中派生出来的。
基础资产可以是股票、货币、利率、商品或指数等。
衍生品的价值取决于基础资产的变动情况。
常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包括期货合约、期权、互换合约和远期合约等。
特点1.杠杆效应:金融工具衍生品具有杠杆效应,即投资者只需要支付一个较小的保证金,就可以进行一个较大价值的交易。
2.风险管理:金融工具衍生品可以用于管理风险。
通过购买或出售衍生品合约,投资者可以对冲风险,减少投资组合的波动性。
3.套利机会:由于金融工具衍生品的性质,它们为投资者提供了套利机会。
投资者可以通过同时持有多个相关的衍生品合约来实现套利利润。
套期交易定义套期交易是一种利用衍生品合约对冲风险的交易策略。
它通过同时进行期货合约的购买或销售来对冲基础资产价格的波动。
套期交易可以用于保护投资组合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也可以用于获取价格波动带来的利润。
目的套期交易的主要目的是对冲风险。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或销售衍生品合约来对冲基础资产价格的波动,从而保护投资组合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
此外,套期交易还可以用于获取价格波动带来的利润,实现投资组合的增值。
操作方式套期交易的操作方式取决于投资者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
通常,套期交易包括以下步骤:1.分析风险:投资者首先需要分析基础资产的风险情况,确定需要对冲的风险类型和程度。
2.选择合约:根据市场条件和分析结果,投资者选择适合的衍生品合约。
合约的选择应该考虑价格、到期日和标的资产等因素。
3.计算对冲比例:投资者需要计算需要购买或销售的衍生品合约数量,以实现对冲效果。
对冲比例的计算通常基于标的资产的价值和波动性。
公司衍生金融产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衍生金融产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衍生金融产品,是指基于现货资产,通过合约形式约定买卖价格、数量、交割方式等,具有杠杆性和高风险性的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期货、期权、远期合约、互换合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的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决策、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
第二章交易决策第四条公司衍生金融产品交易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政策,确保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2. 风险可控:在确保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控制交易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
3. 审慎经营:充分评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审慎决策,避免盲目跟风。
4. 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交易信息,保障投资者权益。
第五条公司设立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交易策略、审批交易方案,并监督交易执行情况。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衍生金融产品交易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市场风险:通过分散投资、调整持仓比例等措施,降低市场波动风险。
2. 信用风险:对交易对手进行严格信用评估,确保交易安全。
3. 操作风险: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交易流程,降低操作失误风险。
4. 流动性风险:确保资金流动性,防范因流动性不足导致的交易风险。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对衍生金融产品交易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措施。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衍生金融产品交易内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交易审批制度:明确交易审批流程和权限,确保交易决策的合规性。
2. 交易记录制度:确保交易记录完整、准确,便于追溯和审计。
3. 人员管理:加强交易人员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风险意识。
金融衍生品的分类与交易方式
金融衍生品的分类与交易方式简介: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工具,其价值来源于基础资产,如股票、债券、货币、商品等。
本文将介绍金融衍生品的分类和交易方式,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于金融市场。
一、金融衍生品的分类金融衍生品根据其交割方式可分为两类:现货衍生品和远期衍生品。
1. 现货衍生品现货衍生品是指按照标的资产的实际价格交割的衍生品,包括股票期权、ETF期权等。
根据合约类型和交割方式的不同,现货衍生品可进一步细分为期权、期货、互换、敞口和其他。
- 期权:包括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投资者有权利但不是义务在未来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
- 期货: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交割标的资产的合约。
- 互换:即交换合约,双方约定以事先确定的价格交换不同的现金流。
- 敞口:指无需交割标的资产的合约。
- 其他:基于标的资产形成的其他衍生品,如掉期、衍生证券等。
2. 远期衍生品远期衍生品是指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时间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交割的衍生品,包括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
- 远期合约:约定以事先约定的价格交割标的资产的合约,不受交易所的监管。
- 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相似,但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且受交易所的监管。
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方式金融衍生品的交易方式多样,可以通过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进行。
1. 场内交易场内交易是指在交易所进行的交易,交易所对交易进行监督和清算。
场内交易具有透明度高、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等优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开设交易账户并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场内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权、期货等。
2. 场外交易场外交易是指非交易所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又称为场外衍生品交易。
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包括互换、敞口等。
场外交易主要通过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双方根据需求通过场外市场进行报价和询价。
场外交易具有交易灵活、交易规模大等优势,但也面临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金融衍生品的风险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这些风险,并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财务管理制度的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管理
财务管理制度的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管理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对于企业来说,合理管理金融产品和金融衍生品对于实现财务目标和降低风险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一、金融产品管理金融产品是指金融机构根据客户需求创造的各种投资和融资工具,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保险产品等。
在财务管理中,合理管理金融产品对于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效率、优化企业的投资组合以及实现资金的增值具有重要意义。
1. 产品选择与风险管理企业在选择金融产品时,应综合考虑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目标、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根据企业的资金需求和预期收益,选择适合自身的金融产品。
同时,要认清金融产品的风险特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减少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2. 投资组合管理投资组合管理是指将企业的可投资资金分配到不同的金融产品上,以实现风险分散和收益最大化。
在进行投资组合管理时,应根据不同金融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市场变化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调整。
通过合理构建投资组合,可以降低风险,提高回报率。
3. 产品绩效评估企业应根据金融产品的绩效情况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通过对金融产品的绩效评估,及时发现投资风险,调整投资策略,优化投资组合。
同时,与金融机构保持沟通,了解最新的金融产品和市场动态,以求在复杂的金融市场中获取更好的收益。
二、金融衍生品管理金融衍生品是指通过与金融资产、货币、利率和其他金融工具相关联的合约,以及从这些合约中衍生出来的其他金融工具。
它的出现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风险管理工具。
在财务管理中,合理管理金融衍生品对于规避风险、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 风险识别和管理企业在选择和交易金融衍生品时,要充分了解衍生品的特点、交易方式、风险敞口以及与之相关的法律和规定。
通过分析和评估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企业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
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
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在现代金融市场中,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作为金融工具的一种,它们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风险管理和投资利润的机会。
本文将探讨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的定义、类型、用途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
第一节: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的定义和类型金融衍生品是指将其价值与一个或多个基础资产联系起来的金融工具。
常见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掉期合约和互换合约等。
这些衍生品的价值是从其他金融资产中衍生出来的,它们通常被用于投机、套利和风险管理等目的。
衍生交易是指通过买卖金融衍生品来进行交易的过程。
它可以是在交易所进行的标准化交易,也可以是在场外市场进行的非标准化交易。
衍生交易通常以合约的形式存在,合约中规定了交易的标的物、交割日期、价格和交易条件等内容。
第二节:商业银行使用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的用途商业银行使用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有多种目的,主要包括风险管理、利润获得和资产组合调整等。
首先,商业银行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来进行风险管理。
比如,商业银行可以使用期货合约来对冲商品价格的波动风险,使用掉期合约对冲外币汇率风险,以及使用利率互换合约对冲利率风险等。
通过这种方式,商业银行可以降低自身面临的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其次,商业银行可以通过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来获取利润。
商业银行可以通过投机操作,利用市场价格波动来获取差价收益。
同时,商业银行还可以通过做市操作,为客户提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流动性,并通过买进低价和卖出高价赚取差价利润。
最后,商业银行可以使用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来调整资产组合。
通过衍生品交易,商业银行可以增加某类资产的持仓,以达到资产配置和风险分散的目的。
例如,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购买指数期货合约来增加对某一特定行业或地区的投资。
第三节: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和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在使用金融衍生品和衍生交易时面临着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
银行的金融衍生品和交易所业务
银行的金融衍生品和交易所业务金融衍生品和交易所业务是银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银行的金融衍生品和交易所业务的定义、功能、风险以及对经济的影响。
一、金融衍生品的定义和功能金融衍生品是一种以衍生资产为基础的金融工具,其价值是从基础资产衍生出来的,如股票、债券、商品或货币等。
金融衍生品的主要功能包括避险、套利和投机。
1. 避险:金融衍生品可以帮助金融市场参与者规避风险。
例如,期权和期货合约可以用于锁定未来的价格,减少市场波动对企业或个人的影响。
2. 套利:通过金融衍生品交易,投资者可以利用价格差异实现套利机会。
例如,跨市场套利交易可以利用不同交易所的价格差异进行交易,从而获得利润。
3. 投机:金融衍生品市场提供了一个进行投机交易的平台。
投机者可以通过预测市场走势,获得利润。
然而,投机活动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二、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尽管金融衍生品为金融市场参与者提供了许多机会,但它们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
1. 市场风险:金融衍生品市场受许多因素的影响,如政治事件、经济条件和自然灾害等。
这些因素可能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对投资者造成损失。
2. 信用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需要各方之间进行信用担保。
如果某一方无法履行合约,另一方可能面临损失。
因此,信用风险是金融衍生品市场中的重要问题。
3. 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复杂性和高速度可能导致操作错误,造成交易损失。
银行需要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以减少操作风险。
三、交易所业务的定义和功能交易所是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心场所,它提供了交易衍生品的平台,并确保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1. 市场提供:交易所为交易者提供一个聚集交易的中央市场。
交易者可以通过交易所购买或出售金融衍生品。
交易所提供的市场流动性有助于确保交易的顺畅进行。
2. 监管:交易所作为金融市场的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和监管交易活动。
它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防止市场操纵和不当交易行为。
金融风险管理中的衍生品分析与交易
金融风险管理中的衍生品分析与交易在金融行业中,风险管理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
了解和应对各种可能的风险是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保持盈利和稳定的关键。
在金融风险管理中,衍生品分析与交易是一种常用的策略。
本文将探讨衍生品的概念、其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作用,以及衍生品交易的流程与原则。
一、衍生品的概念和类型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工具,其价值依赖于某个基础资产的变动。
基础资产可以是股票、商品、利率及外汇等。
衍生品分为两大类别: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
期货合约是一种双方协议,约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标的资产。
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有义务履行合同规定的交割事项。
期货合约可以用于管理价格波动和投机。
期权合约是一种购买或出售标的资产的权利,而非义务。
购买期权的一方有权力选择是否要行使期权,出售期权的一方则必须根据合同规定行使或履行期权。
期权合约可以用于投机或对冲风险。
二、衍生品在金融风险管理中的作用衍生品在金融风险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衍生品可以对冲价格风险。
通过购买或出售合适的衍生品合约,投资者可以降低价格波动对其投资组合的影响。
其次,衍生品还可以对冲利率风险。
例如,通过购买利率互换合约,借款人可以固定利率借款,避免利率上涨导致利息支出的增加。
此外,衍生品在外汇风险管理中也具有重要作用。
跨国企业需要应对汇率波动对利润和现金流的影响。
他们可以使用外汇期权合约来锁定特定汇率,降低汇率风险。
三、衍生品交易流程与原则在进行衍生品交易时,有一些重要的原则和流程需要遵循。
首先,投资者需要了解市场和合约的特点,并制定明确的交易策略。
其次,投资者需要选择合适的交易平台或经纪商进行交易。
交易平台的可靠性和交易执行的速度对交易者来说非常重要。
在交易中,投资者还需要进行充分的风险管理。
在制定交易计划时,他们需要考虑到风险承受能力和损失的可能性。
最后,投资者需要进行交易后的监控和评估。
他们应该持续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策略并管理风险。
对金融衍生产品认识及管理建议
对金融衍生产品认识及管理建议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危机潜力超强的金融产品,近年来随着金融衍生产品在融资与投资等方面的得到越来越多应用,其市场健康发展尤为重要。
关于金融衍生产品,本文概括介绍金融衍生产品的概念、类别、存在的风险及其管理建议。
首先,金融衍生产品是指以金融资产为基础,经过衍生性金融产品包装,从而具有一定的风险投资和收益投资的金融产品。
根据衍生性金融产品的类别,它们可以分为股票期权、货币市场衍生品、远期期货、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品等。
这些衍生性金融产品具有危机潜力,而且市场行为受到政府、媒体、投资者等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因此,金融衍生产品在投资与活动中一旦出现风险,往往会对金融体系产生广泛的影响。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主要包括:一是信用风险,即金融衍生产品的发行者或者交易对手无法履行其交易契约义务。
二是流动性风险,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在市场上没有买卖双方,无法及时转换。
三是市场风险,即金融衍生产品的价格由多方因素共同影响,价格变动较大。
四是合同风险,即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受到合同规定及市场规则的制约,一旦有异常出现,从而影响到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防止金融衍生产品的不良波动,应采取以下管理建议:首先,完善金融衍生产品的监管法律法规,使金融衍生产品在市场上的发行、使用和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便确保金融衍生产品健全发展。
其次,加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实时监控,开展金融衍生产品价格测量、程序检查和风险分析,将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可能性最大限度地降低。
第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市场对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投资意识,将市场的投资意识转变为不仅表现在资金的分配上,而且表现在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上。
综上所述,金融衍生产品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产品,在财富配置、融资活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众所周知,金融衍生产品具有风险潜藏,必须加强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进行资本管理,这样才能确保金融衍生产品健康发展。
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与风险管理
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与风险管理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在金融市场上广泛使用的金融工具,它的价值是基于基础资产的变化而变化的。
由于其灵活性和高风险性质,衍生产品的交易和风险管理成为金融机构和投资者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本文将探讨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式和风险管理方法。
I. 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方式1. 交易所交易在许多国家,金融衍生产品主要通过交易所进行交易。
交易所是一个中央市场,为买方和卖方提供一个公平和透明的交易平台。
在交易所交易的好处是有严格的监管和规定,交易过程透明公开,买卖双方可以放心交易而无需担心对手风险。
2. 场外交易除了交易所交易外,金融衍生产品还可以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
场外交易是指在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的直接交易,双方根据协议达成交易。
场外交易的好处是更大的灵活性和定制化,但也存在对手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问题。
II. 金融衍生产品的风险管理1. 对手风险管理对手风险是衍生产品交易中最常见的风险之一。
它指的是当一方无法履约时,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为了管理对手风险,金融机构通常会进行对手方信用评估,并与对手方签订合约来减少风险。
此外,还可以使用保证金和衍生产品的结算机制来缓解对手风险。
2. 市场风险管理市场风险是指衍生产品的市场价值波动对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为了管理市场风险,投资者可以使用多种工具,如期货合约和期权合约,来对冲其风险。
投资者还可以采用多元化投资策略,将风险分散到不同的资产类别和市场中。
3. 流动性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衍生产品时面临的难以迅速买入或卖出的风险。
为了管理流动性风险,金融机构可以提供流动性支持,如提供市场做市商服务或设置流动性池。
此外,投资者可以采取分散化投资策略,减少对特定衍生产品的依赖。
4. 操作风险管理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失误、技术故障或不良流程导致的损失。
为了管理操作风险,金融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进行员工培训和监督。
技术风险可以通过建立强大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和灾备计划来管理。
金融衍生品交易
金融衍生品交易金融衍生品交易是现代金融市场中一种重要的金融交易方式,它是通过基础资产的衍生而来的金融合约。
作为金融工具的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探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概念、市场特点以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
一、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概念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指基于金融衍生品的买卖或交换活动。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通过与基础资产相关的合约,从而衍生出来的金融工具。
常见的金融衍生品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互换合约和其他衍生品。
金融衍生品交易可以发生在公开市场或者场外交易市场(OTC市场)中。
二、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特点1. 高度杠杆: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较高的杠杆比例,投资者只需要支付一小部分保证金就可以进行交易,因此可以在相对较少的资金投入下获取更大的市场暴利。
2. 交易灵活: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时间长、交易活跃、流动性高,投资者可以灵活选择交易的时间和方式,快速建仓、平仓。
3. 高风险高回报: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投机性较强,市场波动较大,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涉及到的利润和损失都可能大幅度增加。
4. 价格发现功能: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有助于价格的发现和形成,通过市场交易的买卖行为,能够反映出市场对于相关资产的价值和预期。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理金融衍生品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为了规避和管理风险,投资者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1.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投资者应该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制定止损标准,控制风险水平。
2. 多元化投资组合:投资者应该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金融衍生品,通过多元化投资组合实现风险分散,降低市场波动对投资组合的影响。
3. 加强市场监控:投资者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及时了解市场消息,保持对市场的敏感性和反应能力,减少对市场风险的暴露。
总结:金融衍生品交易作为现代金融市场的重要一环,具有重要意义。
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概念和市场特点,并通过正确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策略,来寻求适合自己的投资机会,并且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获取较高的回报。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银监会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1年第1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1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二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依法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业务,适用本办法。
”二、第四条修改为:“本办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按照交易目的分为两类:(一)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或流动性风险而进行的衍生产品交易。
此类交易需符合套期会计规定,并划入银行账户管理。
(二)非套期保值类衍生产品交易。
即除套期保值类以外的衍生产品交易。
包括由客户发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的代客交易和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对冲前述交易相关风险而进行的交易;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承担做市义务持续提供市场买、卖双边价格,并按其报价与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的做市交易;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发起,运用自有资金,根据对市场走势的判断,以获利为目的进行的自营交易。
此类交易划入交易账户管理。
”三、第四条与第五条之间增加一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除金融机构以外的个人客户和机构客户。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客户销售的理财产品若具有衍生产品性质,其产品设计、交易、管理适用本办法,客户准入以及销售环节适用中国银监会关于理财业务的相关规定。
金融行业衍生品管理办法
金融行业衍生品管理办法在金融领域,衍生品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们的存在使得金融市场更加灵活和多样化。
然而,由于衍生品的特殊性质,它们也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管衍生品市场,金融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衍生品管理办法。
一、衍生品的定义和分类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工具,其价值来自于基础资产的价格变动。
基础资产可以是股票、货币、指数、利率等。
根据衍生品的结构和特征,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期权:根据协议,购买者有权但无义务在未来某个时间或在某个时间段内购买或卖出资产。
2. 期货:根据协议,在未来某个时间以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资产。
3. 掉期:根据协议,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个时间交换资产或现金流。
4. 互换合约:两个以上的参与者约定在特定时间段内交换现金流、利率、汇率或其他金融变量。
二、衍生品管理的目标金融行业对衍生品进行管理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并促进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衍生品管理的目标包括:1. 提供市场透明度:通过要求交易者向监管机构报告相关信息,使市场参与者能够了解市场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2. 降低市场风险:通过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限制,减少市场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3. 加强市场监管:监管机构应定期监测和评估衍生品市场的运行情况,并对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进行监管。
三、衍生品管理的原则和规范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金融行业制定了一系列的原则和规范来管理衍生品市场。
以下是一些主要原则和规范的概述:1. 风险管理:市场参与者应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定期评估其风险状况。
监管机构应对市场参与者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管。
2. 透明度:交易者应及时向监管机构报告交易信息和持仓情况。
监管机构应提供市场透明度的相关信息给市场参与者以及投资者。
3. 报告要求:市场参与者应向监管机构报告交易信息和持仓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报告文件和数据。
4. 信息披露:市场参与者应向投资者提供充分、准确和及时的交易信息、持仓情况以及与衍生品有关的风险和费用的披露。
etf是衍生性金融商品吗?相关衍生品有哪些?
etf是衍生性金融商品吗?相关衍生品有哪些?
etf(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在投资者选择投资产品时确实是一个经常被提及的选项。
etf结合了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投资者既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同时,又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二级市场上按市场价格买卖etf份额,不过,申购赎回必须以一篮子股票换取基金份额或者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
一、etf是衍生性金融商品吗
etf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其基金份额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
投资者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简单地去买卖etf,获得与该指数基本相同的报酬率。
此外,etf 通常包含多个不同的证券,如股票、债券、商品等,因此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etf实现分散投资,降低风险。
从定义和特性上来看,etf确实可以被视为一种衍生性金融商品。
然而,金融衍生品的特性还包括可复制性、杠杆特征、高风险性和高投机性等,etf虽具有其特殊性,但并不完全涵盖所有衍生品的特性,特别是杠杆效应和高风险性这两点。
因此,虽然etf具有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一些特点,但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传统的衍生性金融商品。
二、现在投资etf好吗
etf投资虽然具有费用低廉、持仓透明、交易便利等优点,但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
相比之下,伦敦金投资具有全球性、投资门槛低、交易时间长且灵活、盈利机会多等优势,特别如果使用微点差账户进行投资,还能获得更强大的盈利能力。
etf是衍生性金融商品吗?总的来说,ETF可以被视为一种具有衍生性质的金融商品,但其在特性上与传统的衍生性金融商品有所不同。
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产品时,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和市场环境进行权衡和选择。
财务管理制度的衍生品管理规定
财务管理制度的衍生品管理规定随着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的提升,衍生品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已经成为众多企业进行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和管理衍生品交易,保证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定,财务管理制度需要制定相应的衍生品管理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套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的衍生品管理规定。
首先,衍生品的定义与分类。
在财务管理制度的衍生品管理规定中,需要明确定义和分类衍生品的范围。
衍生品是一种根据股票、债券、商品、汇率或利率等基础资产价格变动而衍生出来的金融合约,包括期货、期权、互换和其他相关工具。
根据衍生品的特性和风险程度,将其分为风险对冲和投机两类。
其次,衍生品交易的流程和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的衍生品管理规定需要规定衍生品交易的流程和规范,包括交易的前期准备、交易的操作流程、交易的结算和交割。
前期准备包括衍生品交易的授权和权限设置、交易对手方的审查和资格评估、交易标的和合约设计的确定等。
交易的操作流程包括交易的报价、确认和执行,以及交易对手方的违约和故障处理等。
交易的结算和交割则需要明确衍生品交易的结算方式、结算时间和交割方式等。
第三,衍生品风险管理与控制。
财务管理制度的衍生品管理规定需要强调风险管理和控制,以保证企业在衍生品交易中的安全和稳定。
首先,需要严格控制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暴露,包括控制交易的规模和频率、限制交易的杠杆和保证金比例等。
其次,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政策、设立风险管理部门、建立风险指标和风险限额等。
同时,还需要建立风险监测和报告机制,及时掌握和分析交易的风险状况。
最后,衍生品会计和报告要求。
财务管理制度的衍生品管理规定需要明确衍生品的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
衍生品交易应根据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衍生品交易的准确和完整。
衍生品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和盈亏计算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和披露。
同时,财务管理制度还需要规定衍生品交易的报告要求,包括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向监管机构和内部管理层进行及时的报告。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修正)
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7.03•【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第10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11)(发布日期:2011年1月5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5日)修订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第1号令颁布实施根据2006年12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主席会议《关于修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对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进行规范管理,有效控制金融机构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分行(以下简称外国银行分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
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可分为两大类:(一)金融机构为规避自有资产、负债的风险或为获利进行衍生产品交易。
金融机构从事此类业务时被视为衍生产品的最终用户。
(二)金融机构向客户(包括金融机构)提供衍生产品交易服务。
金融机构从事此类业务时被视为衍生产品的交易商,其中能够对其他交易商和客户提供衍生产品报价和交易服务的交易商被视为衍生产品的造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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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衍生性金融商品以及其它附带的交易,查理跟我的看法完全一致,我们认为不论是对参与交易的双方或者是整个经济体系而言,它们就像是一颗颗定时炸弹!
在丢出这个爆炸性的看法后,请容我稍后我再详加说明,现在让我先稍微解释一下衍生性金融商品,虽然这类的解释相当空泛,因为这个名词代表着相当广泛的金融交易,基本上,这类交易工具会使得财富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进行易手,其金额决定于某个或数个关键指针,包含利率、股价或汇率等,举例来说,假设你做多或放空S&P500指数期权,那么你等于已经参与一项非常简单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你的赚赔取决于指数的变动,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期间长短不一而足(有时甚至可能超过20年以上),其价值的变化则系于许多变量。
除非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有质押担保或是附带保证,否则其最终的价值还必须取决于交易双方的履约能力,虽然在交易正式结算之前,交易双方都会随时在各自的损益表上记录盈亏-且其金额通常都相当庞大-即便实际上还没有任何一块钱进行移转。
只要是人想得到的(或者有时应该说是疯狂的人),都可以被列为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标的,举例来说,当初在安然,就有新闻及宽频衍生性金融商品,虽然要在许多年后才会结算,但此类交易还是可以入到公司的帐上;或比如说你想要签一个契约,赌内布拉斯加州2020年双胞胎出生的数目,没有问题,只要你肯出价,保证你一定找得到有人肯跟你对赌。
当初我们在买下通用再保时,该公司有一家附属的通用再保证券,这是一家衍生性金融商品经纪商,查理跟我认为它具有相当的危险性,所以并不想保留这个部门,于是我们试图将这个部门出售,但并没有成功,最后只好将它慢慢清算。
但想要关闭一个衍生性金融商品部门,谈何容易,想要摆脱它的纠缠可能要耗费许多个年头,(虽然我们正逐日降低所曝露的风险),事实上,再保险业与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有点类似,两者都像是地狱一样,并没有多大的进入障碍,但想要退出却难如登天,一旦签了约,你就摆脱不了它,有时甚至要等到几十年后,才突然冒出来要你支付一大笔钱,确实也有些法子可以让你将风险转嫁给别人,
但大多数的做法还是无法让你免除连带的责任。
再保险业与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另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两者的帐面盈余通常都有过度高估的情况,这是由于目前的盈余大多系于许多未来的变量,而其正确性却需要很多年后才能揭晓。
但错误瞒的了人,却骗不了自己,其所反应的,不过是人们对于他人的承诺,总是倾向采取乐观看法的现象,而且交易的双方有极大的动机在会计帐务上作手脚,因为这些负责买卖衍生性金融商品的人士,其报酬(全部或部份)往往取决于依市价结算的帐面盈余,但现实的状况是(想想我们刚刚提到的双胞胎合约)那个市场根本就不存在,所以取而代之的是"依公式结算",这种替代性的做法有极大的漏洞,在通常的状况下,由于合约牵涉多个变量在加上结算日期的遥远,使得交易双方无形中增加许多引用不实假设的机会,以我们刚刚提到的双胞胎案例来说,订立合约的双方可能使用截然不同的公式使得交易双方连续好几年同时享受钜额的帐面获利,在最夸张的状况下,所谓的"依公式结算"极可能堕落沦为"依鬼话结算"。
当然,不论是内部的稽核人员或者是外部的会计师,也都看过这些数字,但要弄懂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举例来说,通用再保证券截至2002年年底(在决定彻底关闭它的10个月后)仍有14,384件有效合约流落在外,交易对象遍布全世界672个对手,每一项合约的价值都会随着一个或好几个变量的变化而随时上下变动,其中有一些变量光是看了就令人觉得头发昏,想要对于这些交易组合进行评价,就算是专业的会计师,也往往会有不同的意见与看法。
评价难度本身早已超越学术性论证,近几年来,有好几件大规模的舞弊案及疑似舞弊案都是缘自于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以公用能源事业来说,许多公司利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来创造帐面钜额的获利,直到东窗事发之际,他们还试图将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相关的应收款项,转换成为现金科目,至此"依市价结算"真正沦为"依鬼话结算"。
我可以向各位保证,在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所发生的错误,绝对无法让交易双方的帐对得平,几乎不例外的,他们都会偏坦有机会得到百万奖金的营业员或特别希望帐面拥有亮丽的报表数字的一方(或甚至是双方),而最后往往要等到奖金支付给营业员,而CEO因为认股权大发利市后,股东们才会发现所谓亮丽的财报数字根本就是一场骗局。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另一项问题是它可能因为一些毫不相关的原因,让一家公司的问题更为加重,这种滚雪球效应之所以会发生主要在于许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合约都要求对方一旦其信用评等遭到调降时,必须立刻提供质押担保给交易对方,大家可以想象到当一家公司面临困境而被调降信用评等的同时,衍生性金融交易却又立即登门要求提供事先完全没有设想到且金额庞大的现金时的情景,此举可能让公司进一步陷入流动性的危机,而通常这又会让公司的信用评等再度向下调降,恶性循环的结果可能导致一家原本好好的公司因此垮台。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也有可能造成骨牌效应的风险,这是因为许多保险业及再保业者习惯将风险分散给其它保险公司,在这类的情况下,钜额的应收款项将随着交易对象的日趋复杂而持续累积,(以通用再保证券来说,虽然已经经过将近一年的清算期,目前仍有高达65亿美元的应收款项流通在外),交易的一方或许对于自己相当有信心,认为其钜额的信用风险已经经过适度的分散,因此不会发生任何危险,只有等到某种特殊状况下,一个外部事件导致A公司的应收帐款发生问题,从而影响B公司,乃至于一路到Z公司,历史教训告诉我们危机的发生往往是我们在太平盛世时所梦想不到一连串问题串连所导致的。
在金融体系中,早期发现到连锁反应的问题严重性是联邦准备理事会成立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联准会成立以前,体质不佳的银行倒闭有时可能会对一些原本体质还不错的银行造成突然没有预期到的流动性压力,导致它们跟着出现问题,联准会于是建立一道防火墙将有问题的金融机构隔绝开,但是在保险业或是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却没有类似中央银行的控管
机制来防止骨牌效应的发生,在这些产业,一家原本体质不错的公司很有可能因为其它公司发生问题而受到拖累,当这种连锁反应的威胁存在在产业中时,就绝对有必要尽量降低彼此间的牵连,这正是我们目前在再保业采取的做法,同样这也是我们选择退出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的原因之一。
许多人声称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可以有效降低系统风险,透过这类交易让原本无法承担特定风险的人可以将风险移转到他人身上,这些人相信衍生性金融商品成为稳定经济的力量、让商业交易得以遂行同时降低个别参与者的变量,就个体层面而言,他们的说法或许确是事实,就像是在伯克希尔,我有时也会搭配一些大规模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好让某些投资策略得以遂行。
然而查理跟我本人认为,以总体经济的角度来看,这却是相当危险,而且风险更有日益加重的趋势,大量的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目前已逐渐累积在少数几家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商身上,而且彼此的交易更是相当频繁,这使得一家公司在发生问题后,将很快地传染给其它公司,到最后这些交易商将积欠非交易商的交易对方巨额欠款,而这些交易对方,如我刚刚提到的,由于彼此关系过于紧密,将导致一个单一事件让他们同时出现问题,(比如说电信产业的崩溃或者民间电力事业的价值大幅减损等),关联度过高-在问题浮现时,便有可能引发系统性的风险。
就像是1998年大量从事高杠杆操作。
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避险基金-长期资本管理公司LTCM就搞得大家焦头烂额,最后使得联准会不得不火速施出紧急援助,在后来的国会听证会中,联准会官员坦承当初若非他们介入,这家名声响亮但仅有数百名员工的神秘公司LTCM,很有可能对于美国资本社会的稳定造成极严重的威胁,换句话说,联准会之所以甘冒大不讳打破惯例介入干预,完全是因为主事者害怕类似的事件会发生在其它金融机构的身上进而引发骨牌效应,而这次的事件虽然导致大部份固定收益市场一度瘫痪达数个星期之
久,但个人认为,这还不是最坏的状况
在所有衍生性金融商品中,全收益交换是LTCM经常使用的工具之一,这类的合约使得该公司可以运用100%的杠杆在各种市场进行套利,也包含股票市场,举例来说,合约的一方A,通常是一家银行,必须投入百分之百的资金买进股票,而在此同时,合约的另一方B,却可以不必投入任何资金,B公司就可以约定在未来的某个日子时,取得或负担A银行所实现的利益或损失。
这类全收益交换合约竟然连保证金都可以不需要,除此之外,其它种类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也严重危害到主管机关抑制银行、保险公司及其它金融单位采取高杠杆及风险控管的强力铁腕,同时,即便是经验老道的投资者及分析师在看到这类布满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公司的财务状况时,也束手无策,记得当查理跟我自己在看完几家大型银行有关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冗长的财务报表附注时,我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们根本就不晓得这些金融机构到底承担了多少的风险。
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鬼怪现在已从潘多拉魔盒中窜出,而这类交易还会继续以各种不同形式自我复制,直至这个祸害所造成的危害为众人所知时为止,它们的危险程度从近年来弥漫在电力能源产业的几件个案可以略窥一二,在事件发生之后,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急速减少,然而在其它产业,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却照样毫无节制的急速扩张中,中央银行及美国政府到目前为止依然找不到有效克制的办法,甚至连监控这些合约所构成风险的机制都没有。
查理跟我相信伯克希尔依然是所有股东、债权人、保户及员工最坚强的财务堡垒,我们对于任何可能的潜在重大意外都戒慎恐惧,或许对于长期性衍生性金融商品的大量交易及钜额膨胀的无担保应收款项的保留态度,让我们看起有点过虑了,但我们还是认为衍生性金融商品是财务金融的毁灭性武器,其所带来的危险,虽然是潜在不可知,但绝对是致命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