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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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42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42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2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工业和信息化部2009年3月5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同时废止。

部长苗圩

2017年7月3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电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推进经营许可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公示、查询、共享,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描述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以支持公司在市场上的业务增

长和竞争力提升。该计划将涵盖以下方面:业务发展目标、实施计划、技术投资和支持方案。

2. 业务发展目标

公司的业务发展目标是在市场上获得更大的份额,并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具体目标包括:

•增加销售额

•扩大市场覆盖范围

•提高客户满意度

•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和投资。

3. 实施计划

为了实现业务发展目标,我们提出以下实施计划:

3.1 市场调研和分析

在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前,我们将进行市场调研和分析,以了解当前市场的竞

争情况和趋势。这将帮助我们确定目标市场和潜在客户,为后续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2 产品和服务优化

为了提高客户满意度,我们将对现有的产品和服务进行优化。这包括:•改善产品性能和功能

•加强售后服务

•提供个性化定制的解决方案

•加强品牌形象和营销活动

3.3 市场推广和销售

为了扩大市场覆盖范围和增加销售额,我们将加强市场推广和销售力度。具体

措施包括:

•加大广告和宣传的投入

•发展分销渠道和合作伙伴关系

•优化销售流程和客户关系管理

3.4 开拓新业务领域

为了实现长期的业务增长,我们将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我们将评估市场需

求和竞争情况,开发新的产品和服务,提供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4. 技术投资和支持方案

为了支持业务发展计划,我们将进行技术投资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具体方案包括:

4.1 技术设备更新和升级

将现有的技术设备进行更新和升级,以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这包括计算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2月26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毅中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审批、备案所需材料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审批、备案所需材料

电信增值业务许可审批、备案所需材料(网上)

1、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和实施计划专用表格

需填写:申请经营业务简述、业务实施计划

2、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方案专用表格

需填写:网络拓扑图、网络拓扑图及技术方案简要说明、主要设备清单

3、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需填写:信息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应资质、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制、有害信息发现受理处置机制、有害信息投诉受理处置机制、重大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和业务培训制度、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报告制度、有害信息发现和过滤技术手段、用户日志留存所采用的技术手段、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安全联络员变动承诺

4、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需填写: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措施

5、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经营承诺书

要求:下载空模板,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彩色扫描上传

6、公司域名、商标证书

要求:彩色扫描上传

7、真实性声明条款

要求:下载空模板,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彩色扫描上传

8、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需填写:拟申请的电信业务种类及覆盖范围、公司基本信息、股权结构

要求:法人签字、公司盖章

9、公司概况

需填写: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名单

10、完整详细的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并公司盖章)及其相关证明

要求:股权结构图(法人签字、公司盖章)、彩色扫描上传

所需材料: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工信部五号令

工信部五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2月26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部长 李毅中二○○九年三月一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 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 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七)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管理规定-外资ICP、EDI、ISP、IDC等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管理规定-外资ICP、EDI、ISP、IDC等

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管理规定-外资ICP、EDI、

ISP、IDC等

目前,我国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主要集中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对外开放以来,增值电信业务开放种类也日益扩大,外资股权比例呈放宽态势。外商投资企业可分类适用 WTO 政策、CEPA 政策和上海自贸区政策申请,部分业务开放比例至 100%。

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一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和其许可证办理

基本定义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同中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以中外合资经营形式,共同投资设立的经营电信业务的企业。

业务范围

可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具体业务分类依照电信条例的规定执行。

地域范围

地域范围由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除必须遵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许可制度

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条例》,明确了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申请条件

申请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 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 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4. 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5. 相关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6.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7. 符合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慎的和特定行业的要求;

工信部5号-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工信部5号-令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2月26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毅中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

受理编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授权

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材料经营许可证编号:

申请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申请日期: 201 年月日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编制

申请材料目录

第一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的申请表 (1)

第二章股东会关于同意公司授权子公司经营电信业务的决议………………………<?>

第三章子公司相关资料…………………………………………………………………<?>

1、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基本情况;

2、子公司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3、子公司网络安全保障措施;

4、子公司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保障的措施;

5、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业务的承诺书

第四章附件………………………………………………………………………………<?>

1、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含正页、附页、特别规定事项和年检情况记录表等附件)

2、持证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子公司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有效复印件

5、子公司各法人股东的公司营业执照及公司章程有效复印件

6、子公司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

7、持证公司章程复印件

8、子公司章程复印件

9、子公司场地证明复印件

10、子公司人员证明复印件

注:

1、复印件须声明“本文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2、公司章程应为最新的且需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专用查询章(查询时间在一个月内)。

3、含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的需填写附表,并附工信部所有报备域名的互联网域名注册证书(域

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覆盖

摘要

经营电信业务,以客户体验为突破口,建立客户服务体系,构建客户终身价值体系,重新定义电信服务。针对市场发展,加强对合作伙伴关系的管理,形成一个共同发展的完整体系,采取多元化的经营模式,实现技术创新,拓展新的技术应用领域。

为了进一步推进电信业务的发展,在技术方案上采取多种架构,实施分层网络架构,构建交换层、网络层和终端层等各层次网络架构,实现对多种网络结构的管理和控制。同时支持多层、多维度的网络连接技术,为用户提供多种流程管理和服务技术保障,实现高效可靠的网络服务。

此外,本文还提出了针对经营电信业务的技术方案,采取了多种网络技术,实施多种网络连接技术,支持多层、多维度的网络管理和控制,以及支持多种高效可靠的网络服务。最终,根据客户体验,让客户获得更好的服务,再通过提升服务品质,从而实现电信业务的发展。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

附件1

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事项

告知承诺书(模板)

第一部分电信管理机构的告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本电信管理机构就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审批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审批依据

主要审批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主要条款包括:

1、《电信条例》

第九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二)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三)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电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推进经营许可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公示、查询、共享,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法律保护。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doc19(1)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doc19(1)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国信息产业部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用招标等方式颁发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办法,由信息产业部另行制定。

第三条信息产业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主管部门")是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主管部门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电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X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X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20亿元人民币;

(二) 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行为。

第六条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X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X围内经营的,

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下面是详细内容,大家阅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2月26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毅中

二OO九年三月五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更具体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如下:

一、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第一类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固定通信业务

(2)蜂窝移动通信业务

(3)第一类卫星通信业务

(4)第一类数据通信业务

2.第二类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VSAT)

(2)数字集群通信业务

(3)无线寻呼业务

(4)第二类卫星通信业务

(5)第二类数据通信业务

(6)网络接入业务

(7)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

(8)网络托管业务

(9)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

(2)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

(3)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4)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2.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1)存储转发类业务

(2)呼叫中心业务

(3)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

(4)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5)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类中,我们接触比较多的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所设计的业务类型主要有:存储转发类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ISP)、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SP),下面根据各业务,通过了解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条件、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请资料来分别介绍对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办流程。

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申办之存储转发类业务

存储转发类业务是指利用存储转发机制为用户提供信息发送的业务。语音信箱、X.400电子邮件、传真存储转发等属于存储转发类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09.03.01

•【文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号

•【施行日期】2009.04.10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通信业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5号)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第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1年12月26日公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19号)同时废止。

部长李毅中

二OO九年三月一日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称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电信管理机构在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中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管理机构)是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管理机构。

经营许可证审批管理应当遵循便民、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电信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推进经营许可证的网上申请、审批和管理及相关信息公示、查询、共享,完善信用管理机制。

第四条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经营许可证的规定,接受、配合电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第五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并且公司的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有业务发展研究报告和组网技术方案;

(三)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四)有从事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及相应的资源;

(五)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六)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七)公司及其主要投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电信业务经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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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实施计划和技术方案

业务发展可行性报告

一、业务发展

㈠、项目背景

1、市场需求比较大

病人有需求,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工作节奏的加快,医疗健康服务需求越来越大,据官方统计每天全国各地到北京看病的有6万人,到上海看病的有5万人;这些人群不但需要在一个专业的平台上找到合适医院、专家、更加需要健康咨询、健康指导评估等专业的健康管理服务。

2、政府支持项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文件精神,- 重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 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鼓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㈡工作目标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社会背景,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给医疗健康产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机遇。面对潜力巨大的市场,公司应发展需要决定建立预约挂号、远程会

诊、健康管理平台系统;

二、实施计划

目标:打响网站品牌

任务:提高网站的流量、培养客户的黏性

策略:网站平台建设、资源整合、网站推广、市场开拓、团队机制建设。

第一阶段:网站平台完善期:平台基本建设阶段,包括网站流程的优化以及页面美化;信息搜集,保证网站初期网站内容的信息量。

目的:保证网站的流畅、稳定运转,网站内容的基本完整。

第二阶段:网站试运营期:其实这个阶段也能够说是网站运营初期或者是内容的完善期,网站运营结果更具有真实性和具有说服力,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网站的初步推广和网站性能的进一步完善。

目的:形成自己的网站风格、提高网站的流量。

第三阶段:网站运营中期:这个阶段的由于前期的宣传和推广,为网站的带来了一定的流量,因此这个阶段的重点应该放在网站会员拓展上,让普通的会员用户和查看用户转化成参与用户,及时有效的搜集用户反馈信息,另外网站的线上和线下推广还需要

进一步的跟进。在网络营销方面,初步开展一些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主要是:网络广告、网站合作、联合商家线下推广。

目的:提高用户转化率、培养客户的黏性、提高网站会员的数量。

第四阶段:网站运营后期):建立网站品牌价值是这个阶段的首要任务,在前面两个阶段的运营过程中,提高了网站的流量的同时,积累了较多用户资源。

目的:市场开拓、为占领市场做准备。

三、技术方案

1. 网站内容和服务

网站的内容建设和服务包括:网站内容的编辑工作、网站的产品和功能分析、以及线上推广活动。

2. 业务开拓推广

网站业务开拓:网站产品和服务推广(主要是线下推广)、保持和用户的有效沟通、提高网站活动场地的覆盖率。

2.1 网站推广

负责网站的市场推广活动的策划和管理工作,以及网站品牌推

广。推广工作包括:活动推广、网站宣传推广、商家联合的推广。

2.2 客户信息分析

了解客户需求、搜集客户需求信息,反馈给网站编辑人员,进行整理。

3. 客户服务

及时解答用户对于网站的疑难问题,配合好市场人员,搜集市场反馈过来的信息,同时将市场反馈过来的信息整理后及时给网站策划编辑人员,做好对网站的功能和内容的策划、组织工作。另外,同时审核活动信息、商家信息。

4. 技术维护技术维护方面,包括网站的页面设计、美工和网站的程序开发、数据库维护等。网站美工和技术人员,积极配合网站编辑人员的改版和栏目结构设计要求,即时完善网站的一些功能贯联和界面的设计美观。同时网站美工方面在公司的线下推广方面的宣传材料的设计上面与市场和编辑人员保持配合。

四、服务项目

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健康管理

五、业务覆盖范围

全省各地市

服务:帮助病人找医院、帮助医院找病人。

六、市场调研与分析

▪1、为个人和团体服务:

▪为个人会员服务:为当地有需要医疗健康服务的病人提供健康指导、就医指南、导医陪同、安排住院、预约专家、远程会诊等服务;

▪2、为医院服务:

▪为当地各级医院提供预约挂号系统平台、同时为定点医院提供健康管理系统平台、网络推广分流转诊病人营销渠道。七.收费方案

每次3元

八.预期服务质量

公司坚决执行信息产业部第36号令附件6规定的《信息服务业务规范》中的各项要求;以此为据,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服务时限和通信标准方面,制定不低于附件6要求的服务质量标准;使公司的电信业务服务质量达到电信级服务标准。

主要预期服务质量标准如下:

1.公司在进行各种形式的业务宣传时,在宣传业务内容和使用方式的同时公示相应的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和终止服务方法。

2.公司将遵照与用户的约定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未得到用户许可,不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和服务频次,不擅自改变收费方式和降低服务质量。对分条计费的信息,如因传输容量等原因需要回送多条信息内容的,只收取一条相应信息的信息费。

3.公司在采集、开发、处理、发布信息时,对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查,不提供国家明令禁止传播的信息。信息准确率应达到95%以上。

4.电信业务经营单位在经营电信业务活动中未经用户订制、申请,不得向用户提供有偿的信息服务;不得对用户进行价格欺诈,误导用户消费;不得强制推销业务和以各种方式妨碍用户正常业务退订。

5.公司将保存信息服务计费原始数据,短信息服务系统将自动记录并保存短信息的发送与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的电话

号码,保存期限至少5个月。在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内,公司将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信息服务收费清单。

九.投资分析

投入包括办公室,1-2台电脑、电话,2-3 位员工;

十.项目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分析

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6号)文件精神,- 重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旨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㈡10月开始,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鼓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机构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预约诊疗服务。

㈢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社会背景,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给医疗健康产业带来可持续发展的机遇。

二、经济效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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