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02
国际公法
1.国家豁免
从主权原则出发一国的国家元首和外交官员在其他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一国的国家财产不受他国的法律管辖就是国家的主权豁免。
2.承认
承认国家或政府,是国际社会中的既存国家以一定的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进行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3.国债
一国中央政府依照平等条约向其他国际法主体的借债。
4.国籍
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个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表明一个人同一个特定国家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是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和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
国际法依据国籍将个人分为本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5.先占
先占是一个国家有意识地取得当时不在任何其他国家主权之下的土地的主权的一种占取行为。
6.外交保护
外交保护是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受到不法侵害,且依据该外国法律程序得不到救济时,其国籍国可以通过外交方式要求该外国
进行救济或者承担责任,以保护其国民或国家的权益。
外交保护是国家属人管辖权的体现。
7.引渡
引渡是指一国将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经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处罚的一种国际司法协助行为。
8.国际海峡
国际海峡又称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是指两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国际公法》第二次作业题库(5套及答案)
目录1、国际公法02_0001(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 第1页起2、国际公法02_0002(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 第11页起3、国际公法02_0003 (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 第21页起4、国际公法02_0004 (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 第31页起5、国际公法02_0005 (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 第42页起国际公法02_0001(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 25 道试题,共 50 分。
)1. 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国内运输权)。
2. 英国的(赛尔登)在1618年写成的《闭海论》中,反对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点,提出英国有权占有其周围的海洋。
3. 我国采取(直线基线法)方法划定领海基线。
4. 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 地球表面 )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5. 人类的第一次外空活动是(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
6. 公海自由制度意味着公海是( 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
7. 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1903年)8. 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 外层空间条约 )。
9. 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紧追权)。
10. 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 领海 )。
11. 马六甲海峡是(领峡)。
12. 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内水)。
13. (正常基线法)是指以海水退潮时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做为领海的基线。
14. 将“飞行中”定义为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公约是(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1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82年第( 三 ) 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
16. 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通过制度)。
17. 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床、海洋及其底土)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19. 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 国际航行的海峡 )。
《国际公法》课程教学大纲
《国际公法》课程教学大纲一、《国际公法》课程说明(一)课程代码:02236664(二)课程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Law(三)开课对象:应用英语(国际商法方向)专业学生(四)课程性质:国际法是一门具有悠久发展历史、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涉及国家间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和科学交往的各个领域的法律专门学科。
国际法学是面向21世纪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课程之一,是为培养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法律人材,满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需要而设置的。
本课程属于专业教育课、专业必修课程。
学生应在学习基本的法律课程后学习本课程,本课程也是进一步学习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等课程的基础。
(五)教学目的:国际法作为法学专业的14门主干课程之一,同时也是法学学生的一门必修课程,它在实现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讲授这门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国际法是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行为规范,是国家必须遵守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国家只有严格遵守国际法,才能与别国建立和发展友好关系,促进本国与别国的交流与合作,以利于本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学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保护本国和本国人民在外国的合法权益。
在此基础上学习和掌握国际法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运用它们维护我国的权益,服务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1)通过系统讲授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及法律冲突的各种途径,完善学生知识体系。
(2)开阔学生的学习视野。
(3)培养和提高学生解决涉外实际纠纷的能力。
(六)教学内容:国际法学是面向21世纪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之一。
教材全书共17章,系统论述现代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分析一些重要理论问题,包括新出现的问题。
第一章导论着重论述国际法的概念、发展、主体、渊源、效力根据、与国内法的关系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三、四章主要讨论国际法上的国家、居民及领土法律制度。
第五、六、七、八章分别介绍、论述国际海洋法、航空法、外层空间法和国际环境法。
《国际公法》第二次作业答案
国际公法02_0001(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道试题,共50 分。
)1. 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A)。
A. 国内运输权B. 飞行专属权C. 机场的建造权D. 航行资料专有权2. 英国的(B )在1618年写成的《闭海论》中,反对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点,提出英国有权占有其周围的海洋。
A. 格老秀斯B. 赛尔登C. 宾刻舒克D. 真蒂利斯3. 我国采取(B )方法划定领海基线。
A. 正常基线法B. 直线基线法C. 自然基线法D. 几何直线法4. 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 B )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A. 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B. 地球表面C.月球表面D. 公海5. 人类的第一次外空活动是( A )。
A. 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B. 美国宇航员乘宇宙飞船遨游太空C. 美国宇宙飞船飞入太空D. 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6. 公海自由制度意味着公海是( A )。
A. 全人类的共同财富B. “无主物”C. 国家不享有任何权利的海域D. 国家享有主权权利的海域7. 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A )A. 1903年B. 1783年C. 1918年D. 1957年8. 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 D )。
A. 营救协定B. 赔偿责任公约C. 东京协定D. 外层空间条约9. 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B)。
A. 登临权B. 紧追权C. 执法权D. 攻击权10. 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 B )。
A. 内水B. 领海C. 毗连区D. 专属经济区11. 马六甲海峡是(A)。
A. 领峡 B. 公海海峡C. 内海峡 D. 自由海域12. 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 C )。
A. 内陆水B. 领海C. 内水D. 毗连13. (A)是指以海水退潮时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做为领海的基线。
《国际公法》第二次作业题库(5套及答案)
目录1、国际公法02_0001(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第1页起2、国际公法02_0002(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第11页起3、国际公法02_0003 (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第21页起4、国际公法02_0004 (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第31页起5、国际公法02_0005 (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第42页起国际公法02_0001(红色部分为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5道试题,共50分。
)1.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国内运输权)。
2.英国的(赛尔登)在1618年写成的《闭海论》中,反对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点,提出英国有权占有其周围的海洋。
3.我国采取(直线基线法)方法划定领海基线。
4.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地球表面)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5.人类的第一次外空活动是(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
6.公海自由制度意味着公海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7.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1903年)8.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外层空间条约)。
9.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紧追权)。
10.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领海)。
11.马六甲海峡是(领峡)。
12.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内水)。
13.(正常基线法)是指以海水退潮时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做为领海的基线。
14.将“飞行中”定义为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公约是(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15.《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
16.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通过制度)。
17.国际海底区域是(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床、海洋及其底土)18.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19.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国际公法
名词解释:1) 国籍:表示自然人个人具有某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资格或者身份,与该国保持者长久的法律联系。
处于其属人优越权之下。
2) 我国国际法原则:1,平等原则 2,不承认双重国籍和避免国籍冲突原则。
3) 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人)的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4)引渡:指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的的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罪的人,应有关国家请求,移交给请求国进行审判或处罚。
5)庇护:一般是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被追诉或者被迫害而请求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拘留和给予保护。
6)国民待遇:只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待遇。
7)最惠国待遇:指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它它现在或者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包括特权,优惠,免除,不禁止或不限制等。
8)国家的概述:9)国家:指定居在特定的领土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
10)国家的构成:(1)永久的人口(2)确定的领土(3)政府(4)主权11)政府:指构成国家政治和法律方面公共权力组织的整体。
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
12)领土:是人民长久定居的地方,也是国家存在的物质基础和行使最高权力的空间。
13)国家承认:指既存国家对新产生的国家给予认可并接受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与新国家建立关系的行为。
附(对新国家的承让一直都是对新政府的承让)14)政府承认:指一国通过某种方式表示认可另一国产生的新政府有代表其国家的地位或资格。
15)国家继承: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16)国家继承范围包括:(1)跳跃继承(2)档案继承(3)债务继承(4)财产继承17)政府继承:指一国被推翻的政府所享有的国际法的权利和义务转移给取代它的新政府。
18)政府继承内容:一般包括涉及条约,财产和债务的继承。
对旧政府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新政府可根据它的国家利益和国际关系的需要以及条约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继承,对旧政府所有的财产,无论其位于国内还是国外,也无论它以什么形式存在,新政府都有权继承,因为新政府是其国家的唯一合法代表。
国际公法全套
国际法国际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它是为满足以国家为成员的国际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的法律关系确定国家间权利义务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
他们是通过国际程序而形成的。
国际法编纂是指国际法的法典化,即把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制定为系统的条文,并且把正在形成的国际法原则、规则和制度以法典的形式作出规定,以促进国际法的发展。
国家是指由定居在一定范围的领土之上的居民在一个独立自主的政府之下组成的社会。
国家必须具备有固定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四个要素,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的主体。
国际争端:国际争端是国际法的两个主体间关于法律上或事实上的论点的分歧,法律上的见解或利益的矛盾对立,国际争端主要是国家之间的争端。
调停由第三方代表在争端当事国间做些有利谈判的斡旋工作,并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并且可以参加谈判。
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或接受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外交团外交团是由驻在一国的各国外交使节全体组成的团体。
他是礼节性的团体、其团长由到任最早等级最高的使馆馆长担任。
他不具有任何法律职能。
国际组织一般指由若干国家的政府、民间团体或个人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通过协议而创立的常设国际机构。
国际法意义上的国际组织是指由若干个国家的政府为特定的国际合作目的,依据国际条约而设立的国际常设机构,即政府间国际组织。
国家承认即对国家的承认,通常是指既有国家确认某一实体为国际法意义上的国家并表示愿意与之交往的行为。
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某一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国家责任:国家责任是指国家对其国际不当行为所应负担的国际法律责任。
国家责任的执行:国家责任的执行是指从事国际不当行为的国家履行因其不当行为而对受害国所负担的有关义务,其目的和作用在于消除国际不当行为的后果,从而有效地维护受害国的权利。
国家债务:国家债务是指被继承国对另一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法主体所负担的任何的财政义务。
国际公法
(一)国际法概念deal with relations among states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and other subjects (political entities)of IL.(二)国际法性质⑴.The main subjects are states;⑵.The main sources are treaties(条约);⑶.Mainly regulate public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ot private relations.⑷.Mainly carries out by states.(三)国家法基本原则1/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定义(1)Recognized and used by most of countries;(2)Used in the most areas of IL;(3)The basis and center of IL.(4) Jus cogens(强行法)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公认为不许损益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2/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联合国宪章(1)Mutual Respect for Territorial Integrity and Sovereignty;(2)Mutual Non-agression;(3)Non-interference in Each Other’s Internal Affairs;(4)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5)Peaceful Co-existence;(6)Settle International Disputes by Peaceful Ways.(四)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1)“一元论”(Monism):They are same.A.国内法优先说国际法与国内法属于同一个法律体系,国际法从属于国内法,国家的意志是绝对的、无限的,国际法的效力来自于国内法,国际法只有依靠国内法才有法律效力。
02-电大《国际公法》网上形考题库(1)
一、单项选择题(20道题,每题2分,共40分)题干在国家继承中,部分领土割让或某附属领土并入某一既有国家时,适用(),即被继承国参加的条约自国家继承日期停止对继承所涉领土失效,而继承国参加的条约则同时对该领土生效,除非该条约对该领土的适用不符合条约的目的和宗旨或者根本改变实施条约的条件。
选择一项:正确答案是:移动条约界域原则题干首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国家是()选择一项:正确答案是:中国、印度和缅甸题干确立南极法律制度的基本条约是()。
正确答案是:南极条约题干国际法基本原则有()正确答案是:强行法性质题干国家领土自然划界的方法有()正确答案是:以山为界题干在()的情况下,一国违反其国际义务的行为可以不被视为国际不当行为。
正确答案是:报复他国题干一国的部分领土脱离母国,建立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新的国家被称为()。
正确答案是:分离题干既有国家对新国家给予不完全的、有限的、临时的承认,叫做()。
正确答案是:事实上的承认题干作为国际法渊源之一的国际习惯是指( )。
正确答案是:习惯国际法题干确立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最重要的国际条约是()。
正确答案是:《联合国宪章》题干关于国家管辖豁免问题,()立场在19世纪初得到英美等国的司法判例的确认,19世纪末叶以前一直得到几乎所有西方国家的司法实践和学者的普遍支持。
正确答案是:绝对主义国际法委员会于()年经选举正式成立。
正确答案是:1948题干根据保护条约将本国重要的国际事务交由保护国管理,但可以在保护条约所允许的范围内自行处理某些对外事务的国家被称为()。
正确答案是:被保护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属于对()的承认。
正确答案是:新政府题干国际法编纂的意义在于( )。
正确答案是:使国际法法典化题干前苏联解体后,1992年1月3日,中国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发表建交联合公报,这是中国对一个()的承认。
正确答案是:新国家题干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这表明( )。
正确答案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均应具备强行法的各种条件和特征题干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之一是各国公认,这意味着( )。
国际公法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海洋法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二、相邻和相向国家间的专属经济区和 大陆架的划界问题。 三、中国的大陆架划界问题。 四、公海。 五、国际海底区域。 六、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研究。
第七章 空间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要掌握空 气空间的法律地位、国际航空和有关空 中劫持的规定,了解外层空间的法律地 位与各国在外活动应遵守的原则与规则。
要求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国际争端及其性质和解决途径。 二、国际争端的政治解决方法。 三、国际争端的法律解决方法。 四、国际组织对国际争端的解决。
第十四章 战争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掌握国际法上关 于禁止非法使用武力的原则,了解战争的开始 和结束及其法律后果,战争法规的基本内容, 战时中立制度,战争犯罪的概念及责任。 要求掌握的名词: 战争、战争法、宣战、战争的结束与停战、投 降、无条件投降战时中立、侵略
第六章 海洋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同学们了解海洋 法的概念、内容及其历史发展;掌握各海 洋区域的法律制度;重点掌握领海、毗连 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四部分,了解我 国“领海与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 大陆架法”的主要内容。
要求掌握的名词:
海洋法、内海、港口、海湾、历史性海 湾、海峡、领海、领海基线、正常基线、 直线基线、混合基线、领海的外部界限、 无害通过、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 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公 海、登临权、紧追权、国际海底区域、 海洋环境污染
掌握的基本知识:
一、国家的要素和类型。 二、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三、国际法上的承认。 四、国际法上继承。 五、国家责任。
下编 分论
第五章 领土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同学们应该掌握国 家领土、领土的构成及领土主权的概念, 了解领土变更的方式、边界和边境制度 及中国的边界和某些领土问题,了解南 北极地区的法律地位和制度。
国际公法
名词解释争取独立的民族解放组织:指为摆脱殖民国家或其他国家的统治或奴役,争取建立独立国家而进行民族解放运动的组织。
一贯反对:是指以个国家一贯反对某项国际习惯规则对它的法律效力,即一个国家从一项习惯法规则形成的开始或最初阶段就表示反对,且其形成之后从不接受该规则的法律拘束力。
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
国家债务:国家债务又称公共债务,是指一个国家按照国际法而对另一个国家、某一国际组织或任何其他国际主体所负的任何财政义务。
政府承认:政府承认是指一国通过某种方式表示认可另一国产生的新政府有代表其国家的地位或资格。
边界:国家边界是确定国家领土范围的界限,是划分一国领土与他国领土,一国领土与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以及一国领空与外层空间的界线。
国际地役:是指一国根据条约承担的对其领土主权的特殊限制,其目的是为了满足别国的需求或者为别国的利益服务。
租借:是指一国根据条约将其领土出租给另一国。
登临权:是指军舰在公海上有合理根据认为外国船舶(享有豁免权的除外)有从事海盗行为,奴隶贩运,从事未经许可的广播(且军舰的船旗国对此种广播有管辖权),没有国籍、悬挂外国旗帜、拒不展示其旗帜,而事实上却与该军舰属同一国籍的嫌疑时,可命令该船舶停船并派人登临检查的权利。
大陆架:是指由海岸向海自然平缓延伸的部分,从测算领海基线量起的大陆边超过200海里,连接2500米深度各点的等深线100海里。
发射国:是指发射或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和从其领土或设施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
恢复原状:是指不法行为的责任国采取措施将其侵害的事物恢复到实施不法行为以前所存在的状态。
引渡:是指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的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罪的人,应有关国家请求,移交给请求国进行审判或处罚。
最惠国待遇国籍:是指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一国给予另一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包括特权、优惠、免除、不禁止或不限制等。
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国际公法PPT2
英伊石油公司案所涉问题1 英伊石油公司案所涉问题
1、国际法院对此案到底有没有管 、 辖权? 辖权? (1)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P103) )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 ) 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之“国际法院的管辖权(P121) ) (2)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P103) )国际争端的解决方式( ) 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 之“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P123) )
国际法上的承认P159 第四节 国际法上的承认
• • • • 一、承认的概念和性质 、 二、国家承认与政府承认 三、承认的方式与效果 四、承认的溯及力
二、争取独立的民族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过渡性的特殊的国际法主体 过渡性的特殊的国际法主体
• (一)民族自决原则是争取独立的民族具 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法律基础。 • (二)其国际法主体资格已得到国际上普 遍承认。 • (三)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关于个人是否具有国际法主体 资格的问题
• • • • • • • • • • 一战前:国家是唯一的国际法主体。 一战前:国家是唯一的国际法主体。 一战后:( )个人是国际法唯一主体(2)个人与国家都是国际法主体 一战后:(1)个人是国际法唯一主体( ) :( 通常认为, (一)通常认为,个人不是国际法主体 也有学者认为, (二)也有学者认为,个人可以是国际法主体 1、理由:( )有关国际人权公约对人的权利的规定。 :(1)有关国际人权公约对人的权利的规定。 、理由:( (2)有关国际犯罪的公约对个人责任的规定。 )有关国际犯罪的公约对个人责任的规定。 (3)某些解决争端公约对个人在解决争端程序中的地位和权利的 ) 规定。 规定。 2、结论:( )特定情况下,个人可以成为部分国际法律关系,如国际 :(1)特定情况下,个人可以成为部分国际法律关系, 、结论:( 人权法、国际法律责任法和某些范围内国际争端法的主体( 人权法、国际法律责任法和某些范围内国际争端法的主体(即“部分国 际法主体” 际法主体”)。 ——个人即使在这些领域内的主体地位,也是各主权国家以协议的特殊 个人即使在这些领域内的主体地位, 个人即使在这些领域内的主体地位 方式赋予的。 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复杂地位问题, 方式赋予的。——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复杂地位问题,还有待继续研 关于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复杂地位问题 究。 (2)但是,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许多重要领域,如领土法、条 )但是,个人不能成为国际法的许多重要领域,如领土法、 约法、外交法、国际组织法等的主体。 约法、外交法、国际组织法等的主体。
国际公法第一至五章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独立权 二、平等权 三、自保权 四、管辖权
1、属地管辖 2、属人管辖 3、保护性管辖 4、普遍性管辖 5、国家主权豁免
第三节 国家豁免
一、国家豁免的概念 又称国家主权豁免、国家管辖豁免和国家 的司法豁免。通常指国家及其财产不受他 国管辖的特权。 二、国家豁免原则的发展(从绝对豁免向限 制豁免原则的演变) 三、国家豁免的主体 四、国家豁免权的放弃
一、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的、 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且 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1、各国公认和接受的 2、具有普遍拘束力 3、适用于国际法一切领域的 4、构成国际法体系的基础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
1、国际强行法的概念
1969年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 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中规定了强行法 的概念。该条约第53条规定: 53条规定 的概念。该条约第53条规定:“一般国际法强制性 规范(强行法) 规范(强行法)指国家所组成的国际社会作为整 体所接受并承认为不许减损且只能由嗣后具有同 样性质一般国际法规范可加以更改的规范。 样性质一般国际法规范可加以更改的规范。”
Article 38 1. The Court, whose function is to decide in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law such disputes as are submitted to it, shall apply: a.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whether general or particular, establishing rules expressly recognized by the contesting states; b. international custom, as evidence of a general practice accepted as law; c.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recognized by civilized nations; d.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59, judicial decisions and the teachings of the most highly qualified publicists of the various nations, as subsidiary mean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rules of law. 2. This provision shall not prejudice the power of the Court to decide a case ex aequo et bono, if the parties agree there
国际公法(最终版)
Chapter 1近代国际法的产生:<威斯特伐利亚公约>The modern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law is a product of the last 400 years and generally traces its origin (begin) to the Peace of Westphalia 1648(国际法的近代体系是最近400年的产物,一般认为,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是近代国际法的起源)一些代表人物及其著作:Bodin 博丹Hobbes 霍布斯Machavelli 马基雅弗利Gretilis 真提利Grotius 格老秀斯De Jure Belli et Pacis <战争与和平法>Is international Law really law?Yes:No :The enforcement of international law 实施手段1.The United Nations 联合国安理会2.judicial enforcement 国际仲裁机构3.Loss of Legal rights and privileges 特权4.self-help 自卫Chapter 2Introduction: what the law is and where it can be found:分类: 1. material sources:实质上的渊源(区别)2. formal sources: 形式上的渊源1. The formal sources are those legal procedures and methods for the creations of rules of general application which are legally binding on the addressees.(形式渊源是为了制定具有一般适用性并对特定对象具有法律红束力的那些法律程序和方法)The formal sources will usually refer to constitutional mechanisms for law making(形式渊源通常是指制定法律的宪法体制。
国际公法 第五章 第二节
第二节:外国人的法律地位考点一:外国人的出入境管理和待遇1.外国人的范围一国所指的外国人是指不拥有该国国籍而拥有其他国家国籍的人。
一般情况下,国家在进行管理时,将无国籍人也归于外国人的范畴。
2.外国人的出入境根据一般国际法,国家没有允许外国人入境的义务。
入境一般包括两个步骤:持护照签证、经入境口岸检查(1)入境限制:国家有权作出规定,对可能危及本国安全、社会秩序或国民健康的外国人,拒绝入境。
如精神病患者、某种传染病患者、有刑事犯罪前科或犯罪嫌疑的人等,但入境限制条件不得带有种族、宗教歧视等。
(2)出境限制:国家一般不禁止外国人的合法出境,但可以对外国人离境规定某些条件。
下列情况下一般可限制外国人的出境:未办理合法的出境手续;未依法付清捐税或债务;有未了结的诉讼。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六条外国人入境,应当向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或者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在特定情况下,依照国务院规定,外国人也可以向中国政府主管机关指定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同中国政府订有签证协议的国家的人员入境,按照协议执行。
外国对中国公民入境、过境有专门规定的,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班直接过境,在中国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出机场的外国人,免办签证。
要求临时离开机场的,需经防检查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未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和来中国留学的外国人,未经中国政府主管机关允许,不得在中国就业。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前往不对国外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必须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旅行证件。
第二十五条中国政府在国外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申请的机关,是中国的外交代表机关、领事机关和外交部授权的其他驻外机关。
中国政府在国内受理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行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公安部授权的地方公安机关和外交部、外交部授权的地方外事部门。
3.外国人的待遇通常包括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差别待遇、互惠原则与普惠制。
国际公法第二次形考02_0002
一、单项选择1. 马六甲海峡是()。
A. 领峡B. 公海海峡C. 内海峡D. 自由海域2. ()把危机国际民用航空机场安全的暴力行为定为犯罪。
A. 东京公约B. 海牙公约C. 蒙特利尔公约D. 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3. 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
A. 通过制度B. 无害通过制度C. 自由航行制度D. 条约规定的制度4. 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
A. 1903年B. 1783年C. 1918年D. 1957年5. 英国的()在1618年写成的《闭海论》中,反对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点,提出英国有权占有其周围的海洋。
A. 格老秀斯B. 赛尔登C. 宾刻舒克D. 真蒂利斯6. ()是指以海水退潮时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做为领海的基线。
A. 正常基线法B. 直线基线法C. 折线基线法D. 几何直线法7. 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A. 自由占领B. 自由开发C.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D. 国家专属区8. ( )不能行使紧追权。
A. 军舰B. 军用飞机C. 政府船舶D. 民用商船9. 人类的第一次外空活动是()。
A. 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B. 美国宇航员乘宇宙飞船遨游太空C. 美国宇宙飞船飞入太空D. 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10. 对于宽大陆架国家确定大陆架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最多可划到()A. 500海里B. 350海里C. 400海里D. 200海里11. 国际海底区域是()A. 公海海底B. 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床、海洋及其底土C. 大陆架D. 专属经济区的海床和底土12. 领海最初称为领水,是意大利法学家()于17世纪在《西班牙辩论》中提出的。
A. 格老秀斯B. 赛尔登C. 宾刻舒克D. 真蒂利斯13. ()于1609年发表了《海洋自由论》,论证了海洋不得为任何国家占有,也不应为任何国家控制,而应为各国自由利用。
A. 格老秀斯B. 赛尔登C. 宾刻舒克D. 真蒂利斯14. 第一次确立了国家领空主权原则,奠定了航空法的基石的公约是)。
国际公法
国际公法第四讲二战后海洋法的发展⏹三、中国与海洋法⏹1、参加了第三次海洋法会议的全过程,包括1982年12月10日通过《联合国海洋法公约》2、积极支持第三世界国家的正义主张。
⏹四、《海洋法公约》对国际法的发展⏹(一)领海⏹领海(territorial sea)是沿着国家的海岸、受国家主权管辖和支配的一定宽度的海水带。
⏹领海宽度领海的法律地位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完全处于国家主权的管辖和支配之下。
⏹领海内的无害通过⏹1、通过的含义⏹2、无害的含义⏹3、军舰的无害通过问题(二)毗连区⏹毗连区(contiguous zone)是邻接领海并由沿海国对海关、财政、移民、卫生等特定事项行使要管制的一定宽度的区域。
毗连区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不得超过24海里。
⏹毗连区的宽度⏹毗连区不同于领海也不是公海。
1、防止;⏹2、惩治。
(三)专属经济区⏹专属经济区概念法律地位⏹这一区域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领海,也不同于公海,而是自成一类的海域。
各国应适当照顾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2001年4月1日,美国一架军用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海域专属经济区的上空活动,中方两架军用飞机对其进行跟踪监视。
北京时间上午9时07分,当中方飞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正常飞行时,美机突然向中方飞机转向,其机头和左翼与中方一架飞机相撞,致使一中方飞机坠毁,飞行员王伟失踪。
美机未经中方许可,进入中国领空,并降落在海南陵水机场。
事件发生后,中方即向美方提出了严正交涉和抗议,并对美方给中方造成的损失问题,保留了进一步交涉的权利。
⏹请问:美国方面的行为是否违反国际法?为什么?四)大陆架⏹试论国际法上关于大陆架划界原则⏹1、公平原则⏹3、自然延伸原则。
⏹4、中日东海大陆架划界原则应以公平原则和自然延伸原则划界(五)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概念及制度⏹过境通行制⏹过境通行制(transit passage)是指船舶和飞机享有在两端都是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海峡之间的海峡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权利⏹无害通过制⏹1、海峡一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另一端连接外国领海的;⏹2、海峡是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大陆形成而该岛向海一面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航道。
国际公法形考02附答案
信息文本一、单项选择题(共25 道试题,共50 分。
)题目1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现行的国际海底开发制度是( )。
选择一项:A. 自由开发制B. 单一开发制C. 协商开发制D. 平行开发制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平行开发制题目2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选择一项:A. 自由占领B. 自由开发C.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D. 国家专属区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题目3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 )。
选择一项:A. 外层空间条约B. 赔偿责任公约C. 东京协定D. 营救协定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外层空间条约题目4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群岛国的群岛基线最长不得超过( )海里。
选择一项:A. 24B. 48C. 12D. 125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125题目5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
选择一项:A. 登临权B. 紧追权C. 攻击权D. 执法权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紧追权题目6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选择一项:A. 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B. 30海里C. 6海里D. 24海里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题目7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规定罪行发生地国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具有管辖权的公约是()。
选择一项:A. 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B. 蒙特利尔公约C. 海牙公约D. 东京公约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题目8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 )。
选择一项:A. 领海B. 专属经济区C. 内水D. 毗连区反馈你的回答正确正确答案是:领海题目9正确获得2.00分中的2.00分标记题目题干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项,由()专属管辖。
国 际 公 法(完整版)
绪论●国际公法源于罗马法中的市民法和万民法(适用于外国人之间以及外国人与罗马公民之间的法律)。
本国人限用市民法,对在罗马境内的外国人则区别对待,用万民法进行规范调解。
万民法是涉外法律,被看成是国际公法的起源。
国际公法是用来调节国与国之间,非人之间。
●国际公法VS国际私法国际私法:标的物、行为人、行为发生地;涉外的,两国以上因素。
用来确定适用哪国法律。
又称“冲突法”,再次形成所谓国与国之间的文明。
适用国内法,如:跨国婚姻。
国际公法:国与国之间的协议,不是冲突法。
国与国之间的行为,不可强制执行,无立法机关,无强制力,自觉执行。
几个国家签订的协议,缔约国之间有约束力。
若违反,国对国的报复,如:越南VS美国。
强制力有伸缩性,不像国内法。
国际法是弱法,是法律的边缘,相当于君子协议,不能当合同。
国际法院在两者都无法断清时,确认由此第三者判断、执行,前提是双方当事人都愿意交给其办理才有管辖权。
一方签条约时有保留意见。
国家定居的居民、国籍、人民领陆:取得(征服、先占、时效、添附、转让)、变更、划界、极地国家确定的领土领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国际法主体海、无害通过领空:航空、外层空间政府、外交、领事主权(国家不受地方法院管辖):管辖权、引渡、庇护、豁免国际法权、国家责任国际组织联合国区域性国家组织国际法客体:主体的相关行为、活动国际法早期国际组织不算国际法主体,是联合国努力下的成果,有国际法院解释国际上某些组织是国际法的主体,不过欧盟是被回避讨论的组织●国家四要素:领土、固定的居民、政权(前三者无争议)+主权(?争议)●国际经济法:投资法、税法等其实是各国自己制定规则等,还是各国国内的经济法第一章国际法发展史国际法在不同文明的发展(发源于西方国家,在其他国家则不发达)●中国清朝,明治未开(人民包括官吏对于政权主权认识不明,如日本间谍只要贿赂一点钱即可返回日本),五四运动是文明第一步。
起因,《凡尔赛合约》不平等,德国为战败国,中国为战胜国,将德国占领中国领土转让给日本管理,引起学生抗争。
国际公法
名词解释1、条约的保留:指“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作之片面声明,不论措辞或名称为何,其目的在于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2、联合国宪章:作为联合国家需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本质上属于多边性质的国际条约,其所载原则构成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基础,对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3、领土庇护:指国家对于因政治原因而遭受追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准其入境和居留,给以保护,并拒绝将他引渡给另一国。
4、国际罪行:指违背国际社会根本利益至关紧要的国际义务,以致整个国际社会公认违背该项义务是一种罪行的行为。
广义的国际罪行是指一切国际犯罪行为。
狭义的国际罪行(本条用其狭义)仅指违背国际义务以至构成国际犯罪的国家行为。
5、无害通过:指外国的非军用船舶可以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全或良好秩序的原则下通过一国领海。
6、海盗:指专门在海上抢劫其他船只的犯罪者.这是一门相当古老的犯罪行业,自有船只航行以来,就有海盗的存在。
海盗行为:是指私人船舶或私人飞机的船员,机组人员或乘客为私人目的,在公海上或在任何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地方对船舶、飞机或对船舶、飞机上的人或物所从事的任何非法的暴力或扣留行为、或掠夺性行为。
7、不干涉内政原则:指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干涉他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内外事务,同时也指国际组织不得干涉属于成员国国内管辖的事项。
8、国际海底区域:简称为“区域”,是指国家管辖范围以内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
9、斡旋: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之一,指第三方应当事国的请求或主动采取的旨在促进双方直接谈判解决争端的活动,但斡旋国不参加当事国双方的谈判。
10、国家主权豁免:指非经一国同意,国家的行为及其财产不受或免受他国法院管辖。
国家主权豁免是主权国家独立权和平等权的体现。
11、民族自决原则:指在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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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公法02_0004一、单项选择题(共 25 道试题,共 50 分。
)1. 领海最初称为领水,是意大利法学家()于17世纪在《西班牙辩论》中提出的。
D. 真蒂利斯2. 海岸同属一个国家,湾口宽度超过两岸领海宽度,沿海国在长期的历史中对其主张并连续行使主权且得到国际社会的默认的海湾,叫做()。
D. 历史性海湾3. 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
A. 国内运输权4. 将“飞行中”定义为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公约是()。
D. 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5. 沿海国在大陆架上有()。
B. 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6. 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 )。
D. 外层空间条约7. 对于发生在公海上的船舶碰撞或其他航行及船长或其他服务人员的刑事或纪律责任事项,由()专属管辖。
C. 船旗国或有关人员所属国8. 规定罪行发生地国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具有管辖权的公约是()。
D. 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9. 首先提出争取200海里海洋权的国家是()A. 智利1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82年第( ) 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
C. 三11. 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
A. 通过制度12. 各国军舰在公海上可命令从事海盗行为的嫌疑船停船而对其进行()。
A. 登临检查13. 18世纪末开始,一些国家宣布的领海法令大体上都按照()确定领海宽度。
B. 大炮射程论14. 国际海底区域是()B. 国家管辖范围之外的海床、海洋及其底土15. 过境通行制度适用于( )。
C. 国际航行的海峡16.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
D. 先占天体17. 人类第一次飞离地面的工具是()B. 热气球18. 国际海底区域的资源属于()C.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19. 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
C. 内水20.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是( )年在( )签订的。
D. 1944 芝加哥21. 第一次确立了国家领空主权原则,奠定了航空法的基石的公约是)。
A. 巴黎公约22. ()是指以在沿海岸向外凸出的地方或沿海岛屿的外缘上选定若干基点,然后将相邻的基点连成直线,形成沿海岸的坡折线。
B. 直线基线法23. 人类的第一次外空活动是()。
A. 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24. 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 )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B. 地球表面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的宽度是()C. 从领海基线至其外部界线距离24海里二、多项选择题(共 15 道试题,共 30 分。
)1. 根据《南极条约》的规定,各国可以在南极进行( ) 。
B. 自由考察 D. 建立科学研究站2. 蒙特利尔公约及其补充议定书规定,下列国家对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具有管辖权()。
A. 航空器登记地国B. 航空器降落地国C. 航空器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D. 罪行发生地国3. 海牙公约规定,()属于危害国际民航安全的非法行为。
A.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使用暴力行为 C.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使用暴力威胁行为4.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的规定,发射国包括()。
A. 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B. 促使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C. 从其领土或设施上发射空间物体的国家5. 毗连区是沿海国对()等特殊事项行使管制权的一带海域。
A. 海关 B. 财政 C. 移民6. 按1971年《蒙特利尔条约》规定,以下行为属于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罪()A. 故意传送虚假情报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B. 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足以危及该航空器的航行安全 D. 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使其不能飞行7. 沿海国行使紧追权时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B. 紧追在被追逐船舶进入其本国领海时立即停止C. 紧追权只能由军舰、军用船舶或其他由清楚标志的政府船舶或飞机行使 D. 紧追在被追逐船舶进入其第三国领海时立即停止8. 以下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登临权()。
A. 军舰 C. 执行政府公务的船舶9. 大陆边由()部分组成。
A. 大陆架 B. 大陆坡 C. 大陆基10. 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外层空间()。
C. 探索和利用自由 D. 是人类共同财产11. 1958年,日内瓦第一次海洋法会议通过了( ) 。
A. 《领海与舭连区公约》B. 《大陆架公约》C. 《公海公约》D. 《捕鱼和养护生物资源公约》12. 外国船舶在领海中实行以下行为属非无害行为()。
A. 捕鱼 B. 收集情报 C. 起落飞机 D. 进行军事行动13. 属于非无害通过活动的有()。
A. 以任何种类的武器进行任何操练或演习 B. 任何捕鱼活动 D. 在船上起落飞机14. 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的权利。
A. 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及底土的自然资源B. 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有专属管辖C. 登临权和紧追权D. 对海洋环境的保护和保全具有专属管辖15. 各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 A. 航行自由 B. 飞越自由三、案例讨论题(共 1 道试题,共 20 分。
)1. 北海大陆架案1966年,以联邦德国为一方,以丹麦和荷兰为另一方,就他们之间在北海的大陆架划界问题发生了争端。
欧洲北海自1959年在荷兰近岸地区发现大型天然气田后,引起各国对北海大陆架油气田勘探开发的重视。
1963—1966年,北海5个沿岸国(英国、挪威、丹麦、荷兰、联邦德国)先后公布了本国关于大陆架的法令,并陆续进行了一系列双边划界活动。
其中,联邦德国与荷兰、丹麦的大陆架划界拖得最久。
虽然联邦德国与荷兰在1964年12月1日,与丹麦在1965年9日分别订有双边协定,但只解决了两国间近海岸部分的大陆架分界线,即从海岸到海面25海里至30海里之处的分界线,主要适用等距离原则划出;而这些点之外伸向北海中心的分界线则无法达成任何协议。
产生僵局的原因是:丹麦和荷兰坚持整条边界线应采用1958年《大陆架公约》第6条规定的等距离原则划出。
他们认为,不论德国与该公约的关系如何(德国不是该公约缔约国),德国有义务接受以“等距离—特殊情况”方法为基础划界,因为该方法的使用不仅仅是一项条约义务,而且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
与此相反,德国认为,在习惯国际法中没有等距离线这样的原则,而且用这种方法划分北海大陆架疆界对它来说是极不公平的。
因为德国的海岸线是凹入的,从其两端划出的等距离线会交叉,这将使德国的大陆架成为一个小得不成比例的三角形。
1966年3月31日,荷兰与丹麦就它们之间的大陆架分界线达成协议。
该分界线以等距离原则为基础,始于一条将英国的大陆架与北海东半部分离的疆界上的一点,延伸至联邦德国海岸外的一点,这样就阻止了联邦德国将其大陆架展至北海中部与英国的大陆架界线相接。
1967年2月,联邦德国分别同丹麦和荷兰订立特别协定,将划分大陆架的争端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这两个协议请求法院判定:“在划分属于这三个国家的北海大陆架的区域时应适用什么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并承诺在此之后按照法院指明的原则和规则划界。
国际法院于1969年2月20日发布其判决。
法院在判决中首先拒绝了丹麦和荷兰提出的等距离原则是大陆架概念中所固有的原则的观点。
法院不否认等距离法是一种简便的方法,但这并不足以使某种方法一变而为法律规则。
法院接着审查了“等距离—特殊情况原则”是习惯国际法的一部分的论点。
法院得出结论, 《大陆架公约》签订之时, 并不存在像等距离原则这样的习惯国际法规则, 公约第6条也没有使这一原则具体化。
法院承认,在某些情况下, 有关的国家的确同意按等距离原则划分彼此之间的大陆架疆界, 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 它们这样做是因为感到习惯法规则使它们有义务这样做。
法院同样驳回了荷兰和丹麦提出的另一项抗辩:等距离原则即使在《大陆架公约》制定之时还不是习惯法规则,但是自公约制定以来,这样的规则已经形成。
法院认为,采用划界方法的一个先决条件是,按照公平原则, 通过谈判, 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
至于所涉及的区域采用何种方法, 单独使用一种方法还是几种方法同时并用, 则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但有一条原则是毋庸置疑的,即任何国家的大陆架必须是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而不得侵占别国领土的自然延伸。
法院最后裁定,作为有关各方之间划界适用的国际法原则和规则应是:1.以协议划界,按照公平原则,考虑到所有有关情况,尽可能为各方保留构成某陆地领土自然延伸而进入海下的所有大陆架部分,并且不侵犯其他国家的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
2.在适用前项规定时,如果划界留有各方的重叠区域,应由他们按协议的比例划分,除非他们决定建立一项联合管辖、利用或开发他们之间要重叠的区域或任何部分的制度。
问题:1.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2.什么是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3.根据国际法院在本案中的判决,自然延伸原则与公平原则在相邻或相向国家间大陆架划界中是否能同时适用?答:1、大陆架划界的自然延伸原则是指由陆地海岸向海洋自然平缓延伸的部分,平均坡度约0.1度上覆盖水深一般在50米到550米之间,宽度在70到110海里之间的水域的界面内划界的方法和规则.2、大陆架划界的公平原则是指各国在划分大陆架界线时应根据相应的自然环境和地理条件状况公平划界.在划界时应充分考虑一切条件和因素情况下,在公平的结果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之间线或是等距离中间线的方法,在国际法的基础上协议划定,以便公平解决或用政治或用法律的方法加以解决并在解决之间有关国家应该基于合作的精神尽一切努力作出的临时安排,并在此过度期间不危害或阻碍最后协议的达成,及不妨碍最后的结果的划定.3、可以同时适用,根据公平划界原则,在划界时应该考虑一切相关因素其中主要是大陆架自然延伸这一自然现实因素.在这一因素的情况下与公平划界原则想结合才能最终就划界问题得以解决和确定.一、单项选择题(共 20 道试题,共 40 分。
)1. “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的待遇()的待遇。
A. 不低于于给予本国国民B. 等于给予本国国民C. 不低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D. 等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满分:2 分2. 外交关系法体系中最重要的公约是()A. 特别使团公约B. 哈瓦那外交官公约C.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D. 联合国特权与豁免公约满分:2 分3. 我国缔约权由()行使。
A. 国务院B. 外交部C. 国家主席D. 全国人大常委会满分:2 分4. 我国的原始国籍取得制度采用的原则是()。
A. 双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B. 单系血统原则为主、出生地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C. 出生地原则为主、单系血统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D. 出生地原则为主、双系血统原则为辅的混合原则满分:2 分5. 以下使馆人员在接受国享有完全的外交特权与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