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名师工作室作为我国教育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旨在加强优秀教师的培训、交流和合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在名师工作室建设中,管理实施方案是硬件设施和人才培养之后的重要步骤,其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名师工作室能否有效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本文将从实施方案的制定、组建、培训以及运营和管理等方面,提出对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进行有效指导的思路和建议,旨在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
二、实施方案的制定1.确定工作室的目标和任务。
根据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实际需求和名师工作室的性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初期,需要明确工作室的建设目标和具体任务,为后续工作提供清晰的引导。
2.制定管理制度和规定。
指明工作室的管理机制、成员的权利和义务、项目的开展方式、教学研究活动的时间表、活动场所的使用条件等,以规范工作室的活动、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同时,需要将工作室的规章制度上墙与教师签字确认,从而形成对规章制度的共识和遵守。
3.明确工作室成员的职责。
工作室的成员主要包括教育局、学校、院系、班级、团队等单位的负责人和教育行政部门、中层干部、骨干教师等。
需要在减轻教育行政部门和工作室负责人负担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家的智慧和主观能动性,确保各成员在工作室活动中尽责尽职,配合工作室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建名师工作室1.确定工作室的领导班子。
根据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在组建名师工作室的过程中,需要组建主要负责人、副主任和学术指导委员会等领导班子,以确保工作室各项活动得以有序开展。
2.制定成员招募标准。
成员的招募应以能力和特长为主要标准,亦可以关注性别、民族、年龄、地域分布等,以构建多元化的工作室团队。
3.正式邀请成员。
通过院系、班级、团队、年级等多种途径,向有潜力的教师正式邀请,针对不同年龄段成员,进行具体条件的比对,确保培训资源的合理分配与使用。
四、教师培训1.制定培训计划。
根据工作室的建设目标和任务,制定教师培训计划,包括研修、现场走访、教学文章撰写、教育研究等,培训形式可以是在线、线下或集中。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1)组织工作。
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并监督执行情况。
同时,负责与学校、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争取支持和资源保障。
2)指导成员。
作为名师工作室的领导者,主持人应具备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指导成员开展教学研究和课题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培养导师。
作为导师,主持人要与学员结对子,制定培养计划和目标,指导学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提高学员的教育教学水平。
4)推广成果。
主持人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果,通过各种形式向外推广,提高名师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的保障措施一、资源保障1)场地保障。
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场地,建立名师办公室和研究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
2)经费保障。
学校要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购买图书、期刊、软件等教学研究所需的材料和设备。
3)人才保障。
学校要优先选拔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专业能力的教师作为名师工作室成员,为名师工作室的人才储备提供保障。
二、管理保障1)制度保障。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职责和权利,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
2)督导保障。
学校要定期对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3)荣誉保障。
学校要及时表彰名师工作室的优秀成果和个人表现,激励名师工作室成员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第一章总则为了创师培养培训机制,有效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进程,推进本市“名师工程”建设,促进全市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头人,根据《***市名师工作室实施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市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第二章名师工作室职责与任务一、工作室指导思想以教师专业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为重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群体,通过整合资源、强化管理、团队培养、整体提升,努力培养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配置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名师队伍,为本市教育工作更好、更快可持续地发展,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贡献。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一、名师遴选与团队建设名师工作室的核心在于名师,因此,遴选具有高尚师德、卓越教学水平和丰富科研经验的名师是首要任务。
在此基础上,构建一支结构合理、优势互补、协作高效的团队是关键。
团队成员应包括学科骨干教师、青年教师、教育研究者等,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的梯队结构。
此外,要注重团队内部的沟通与协作,通过定期召开团队会议、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方式,促进团队成员间的知识共享和经验交流。
二、教育资源整合利用名师工作室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包括学校、社区、企业等各方资源,进行整合和优化配置。
要与图书馆、实验室、信息技术中心等教学辅助部门建立紧密联系,确保工作室成员能够便捷地获取所需的教学资料和实验设备。
同时,要积极探索与校外机构的合作模式,如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实践教学、社会服务等活动,以拓宽教育资源的来源和渠道。
三、工作室运营机制建立健全的工作室运营机制是确保工作室正常运行和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
要明确工作室的定位和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透明、合理、有效。
此外,要完善工作室的内部管理制度,如档案管理、设备管理、成果展示等,以提高工作室的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
四、名师培养与激励机制名师工作室不仅要注重名师的培养和引进,还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激发名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要通过提供培训机会、搭建发展平台、给予荣誉奖励等方式,促进名师的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
同时,要关注名师的心理健康和工作压力,通过组织文体活动、提供心理辅导等方式,帮助名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生活品质。
五、教学与科研成果推广名师工作室要充分发挥名师的教学和科研优势,积极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科研成果。
要通过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发表论文等方式,将名师的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分享给更多的教育工作者和学生。
同时,要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扩大工作室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规章制度第一条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
名师工作室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和授牌,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1.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师。
“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获得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当地是被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分布、申报和审批程序1.名师工作室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参照各地教育发展和名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学段、学科统筹安排申报名额。
申报和审批的程序: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名师工作室并授予证书和牌匾。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应来自名师任职学校,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三是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2-10人。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1.加强师德建设。
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承担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摇篮。
3.负责指导学员制订专业发展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工作室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12.22修改)
武昌区“彤心”王彦群少先队名师工作室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为推进少先队工作队伍体系建设,发挥少先队名师在辅导员队伍建设和促进基层少先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少先队名师与广大少先队辅导员教师合作互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师资源优势及名师示范、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工作室成员的专业快速发展,实现武昌区少先队工作优质资源共享、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参考《“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彤心”王彦群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管理办法。
一、组织领导工作室在武昌区共青团委员会、武昌区教育局、少先队武昌区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依托工作室,带动开展好区少先队辅导员和少先队小干部、小骨干培养、少先队学科建设、少先队活动课实施、《少先队改革方案》落实等各项工作。
二、管理与考核1.工作室领衔名师由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聘期3年。
工作室成员在区少工委领导下由领衔名师遴选及管理,并与其签订协议。
2.工作室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少工委负责,通过年度考评制度,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3.工作室成员聘期满,考核合格经双向选择,由团区委、区教育局、区少工委继续聘任,领衔名师予以续聘。
三、职责与任务工作室的职责是发挥名师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率先贯彻实施少先队文件精神、示范落实《少先队改革方案》、规范少先队礼仪、提升全区少先队辅导员的专业能力,提高武昌区少先队工作的整体水平、着力打造全区少先队建设新生态,促进全区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更好服务队员成长。
工作室承担率先贯彻少先队文件精神、落实各级《少先队改革方案》、规范少先队礼仪、培养少先队骨干辅导员及少先队员、开展少先队教育研讨及课题研究、少先队活动课竞赛等任务。
(一)发挥好少先队名师的思想引领作用1.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文件精神,推动落实各级少工委的工作部署。
2.率先落实各级《少先队改革方案》,在全区少先队工作范围发挥引领、带头、辐射作用。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是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突出,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旨在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规范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以下办法:一、名师工作室的建设1. 名师工作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充分调动优秀教师参与工作室建设的积极性;兼顾学科和类型的平衡,确保各个学科和不同类型的名师工作室均能发展;合理分布在不同学校,覆盖不同地区。
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经过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示,合格者得到命名与资金支持。
3.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确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考核评价制度。
二、名师工作室的管理1. 名师工作室应设立负责人,担负工作室管理和组织工作,负责工作室规划、目标设定、工作总结等。
2. 名师工作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讨论教学问题,提高教学水平。
3. 名师工作室应与学校建立联系,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
4. 名师工作室应积极申报教科研项目,组织教研活动,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5. 名师工作室应进行定期的工作总结和评估,发挥评估结果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名师工作室的资金支持和保障1. 名师工作室应享受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组织活动、购买教学资源、开展研讨等。
2.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享受相应的教学岗位职称晋升和薪资待遇。
3.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得到相应的表彰和荣誉,提高名师工作室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24年名师工作室规章制
2024年名师工作室规章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师工作室是学校为激励优秀教师创新教育教学工作而设立的高水平教研团队,旨在提升学校整体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和管理遵循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工作重点是教研活动、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学科带头人引领等方面。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工作宗旨是发现和培养优秀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学校的不断发展。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的成立、撤销和管理,由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负责。
第二章名师工作室的建立第六条建立名师工作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业绩等。
第七条候选人的推荐应经过学校自愿申报、分科评审、公示等程序,并获得学校教育教学领导小组的批准。
第八条候选人入选名师工作室后,需签订工作室合同,就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以及评估机制等进行书面约定。
第三章名师工作室的管理第九条名师工作室设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和专家组成,负责协调、指导名师工作室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全体成员会议,主要议事事项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教研课题确定和工作重点等。
第十一条名师工作室每学期组织开展多次教研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研究报告等。
第十二条名师工作室对成员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学水平、教研成果、学科带头人引领等。
第十三条名师工作室对成员教师实行师徒制度,由资深教师担任师父,进行一对一的指导和辅导。
第四章名师工作室的权益和义务第十四条名师工作室成员享有优先参加教育培训、学术研究和学科竞赛等的权益。
第十五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按照工作室合同的约定,全力完成工作目标和计划,积极参加各类教研活动,并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对自己的教学成果进行分享和交流,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做出贡献。
第十七条名师工作室成员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行为。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近年来,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日趋重要。
名师工作室是指由一批优秀教师或教育家所组成的团队,在特定领域内开展教学研究、课程开发和教学实践等活动。
名师工作室不仅可以激励教师持续学习和创新,还能够推动教育教学模式的变革和提升学生的学习成果。
本文将介绍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建设名师工作室的条件1、教师个人素质高:名师工作室的核心是名师,其中的教育家或者优秀教师应该要求其在教书育人、科研创新、团队协作等方面拥有一定的经验,能够具备一定的教育思想和教授技能。
2、工作室的创办目标明确: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必须要有一定的目标和方向,包括:团队的科研研究、课程的开发、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等,工作室目标要明确,获得更好的实效。
3、团队要面向学科本身:名师工作室的建立是服务于学科教育和研究的,因此,工作室的人员最好是围绕某一学科或者是某一学科领域展开研究,为该领域的教育和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撑和服务。
4、建设资金来源明确: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日常运行将需要一定的经济资金支持,因此,资金来源一定要明确,一般来说,我们可以从学校或者是政府上获得资助,也可以通过特色课程、教育培训、项目代建等方式获得。
二、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办法1、工作室队伍的建设: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必须依据实际的需求,确定核心人员和团队成员,其中,核心人员应该要求能够在工作室运作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是团队运作中的关键人物。
同时,在招收工作室成员时,我们还需以其教学成果、教学方法、教学经验,以及科研创新成果作为参考标准。
2、名师工作室的运作机制:名师工作室需要有一套完整的运作机制,包括各个环节的流程和方法、具体工作、活动开展等,同时,这些机制还应该能够灵活适应不同工作室的特点和需求。
比如,可以定期开展讨论会、研讨会等活动,还可以根据成员需要开展教学相互交流、网络互动等活动。
3、工作室管理动态化:名师工作室不仅需要有固定的管理机制,还需要不断地对机制进行调整和完善。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
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一、概述名师工作室是学校重要的教学研究平台,用于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名师工作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室成立1.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应符合学校教育发展规划。
2.候选工作室成员应具备较高的教学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
3.工作室成立需要经过学校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三、工作室组织1.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由校领导或优秀教师担任,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2.工作室成员根据专业领域分为若干小组,每个小组设组长一名,负责小组内的教学研究和交流。
四、工作室职责1.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升教师教学水平。
2.创新教育教学方法,设计优质课程。
3.推广先进教育理念,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4.组织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5.参与学校教学评估,提供教学咨询服务。
五、工作室管理1.工作室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总结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室成员的学术研究成果、教学改革探索、课程设计等。
2.工作室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研活动,组织工作室成员分享教学经验并进行探讨。
3.工作室成员应每月提交一次教研计划,详细说明该月计划开展的教学研究工作。
4.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师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工作室评估1.学校每学年对工作室进行综合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工作室的组织建设情况、教学研究成果、课程设计质量等。
2.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作室续建、奖励和退出的重要依据。
3.工作室成员应配合学校组织的评估工作,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和数据。
七、工作室奖励1.学校将根据工作室的绩效和贡献,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以鼓励工作室成员努力工作。
2.奖励内容包括表彰、奖金、晋升等。
八、工作室退出1.如果工作室在两年内没有取得明显的教学研究成果,或者工作室成员无法履行工作室职责,学校有权决定退出该工作室。
2.工作室成员也可以主动申请退出,但需要提前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学校审核批准。
九、附则1.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名师工作室。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一、工作室的定位及目标1、定位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的核心定位在于打造一个集教育研究、教师培养、德育工作研究于一体的专业化平台。
该工作室将依托我校的优质教育资源,以提升名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为目标,培养一批具有高水准班主任专业能力的教师团队,为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2、目标(1)首先,名班主任工作室的挂牌负责人与核心成员需实现个人提升,确保工作室初步建成并充分发挥作用,为我校提供优质服务。
具体包括:- 提升挂牌负责人的领导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培养核心成员的专业素养,使其具备班主任工作的各项能力;- 通过工作室的运行,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建立并逐步完善一整套管理培育机制,包括:- 制定教师培养方案,确保工作室成员的专业成长与我校发展需求相结合;- 设立激励机制,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建立健全工作室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名班主任的专业化发展成效与辐射带动效应- 通过工作室的运行,提升名班主任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使其成为我校教育改革的排头兵;- 发挥名班主任的示范带头作用,辐射和带动我校其他班主任及教师的专业成长;- 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为学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在此基础上,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将紧紧围绕以上定位和目标,不断优化工作室建设,为我校培养一批批优秀的班主任和教师队伍,助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教师培养1、对拟招聘的工作室成员的要求和期望-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备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验;- 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承担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任务;- 拥护我国教育政策,积极投身于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对外展示工作室的形象和成果。
2、工作室成员专业成长和专业发展的目标- 提升工作室成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班主任工作能力;- 培养成员在教育科研、课程开发、德育工作等方面的专业素养;- 帮助成员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提升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促进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形成共同发展的良好氛围。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条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中等职业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
名师工作室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和授牌,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1.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师。
“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具体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赢得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赢取系统内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任教于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当地是被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2.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分布、申报和审批程序1.名师教研工作室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参照各地教育和名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学段、学科统筹安排申报名额。
2.申报和审批的程序:由具备条件备案的学校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上述材料,经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地市文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的名师及复评工作室进行名师,最后已确定名师工作室并授予证书和牌匾。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名师九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应来自贾晓燕任职学校,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教育工作;三是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各级青年教师,每期2-10人。
第五条名师南梦宫的主要职责1.加强师德建设。
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进一步提高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2.承担省级骨干教师的技术培训和省级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摇篮。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随着教育发展的快速进步,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教育教学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提升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
为此,本方案旨在介绍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旨在引导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科研和教学改革。
二、项目内容1. 名师工作室的定义名师工作室是以学校优秀教师为核心,按照一定的组织管理形式,集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的组织单位。
名师工作室旨在通过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
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要求(1)选聘优秀教师:选取学校中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师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
选聘优秀教师应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经验、获奖情况、教学评价等因素。
(2)制定工作计划:名师工作室成员应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定期组织会议讨论成果和交流经验。
(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出创新教学方案和教材改进意见。
第1页/共4页(4)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管理实施方案1. 名师工作室管理机构的建设(1)成立名师工作室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协调和管理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发展。
(2)制定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名师工作室管理规范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
2. 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1)定期召开名师工作室会议:“月会议制”或“季度会议制”,集中讨论和交流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经验。
(2)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撰写研究报告并在会议上进行分享和讨论。
(3)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资讯】xx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开始啦桂文通湖北名师工作室
【资讯】xx年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建工作开始啦桂文通湖北名师工作室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今年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的“湖北名师工作室”支持计划申报开始啦!速速随来了解一下相关申报要求吧!一、申报范围湖北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师以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均可以申报.二、申报条件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原则上应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校级领导比例不超过推荐数的三分之一.教研机构教研人员作为主持人申报的,其工作室成员应为学校教学一线教师.入选“楚天中小学校长(教师)卓越工程”的人员在申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三、名额分配初、中等学校名额分配单位名额单位名额武汉市 13黄冈市 9黄石市 7咸宁市6十堰市 7随州市 5宜昌市 7恩施州 6襄樊市 8仙桃市5鄂州市5潜江市(含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8荆门市5天门市5孝感市8神农架林区3荆州市8总计115高等学校名额分配校专任教师数<1000可推荐1人1000≤校专任教师数≤2000 可推荐1人校专任教师数>2000 可推荐3人高职高专院校可推荐1人四、评选程序基础教育学段学校推荐评议小组成员:校领导、教师代表评选标准:评选条件和推选指标内容评选方式:投票评选结果: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予以公示县(市)教育局考核评议小组成员: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评选标准: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听取该校教职工和所教班级学生及家长的意见)评选结果: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县教育 __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市(州)教育局评选评议小组成员: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评选标准:考查、考核的同时,征求相关学科专家的意见评选方式:投票评选结果:在市(州)日报上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省教育厅评审确定省教育厅组织“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在省教育厅门户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予以确定高等学校学校推荐评议小组成员:校领导、职能处室工作人员、教师代表评选方式:投票评选结果:在校园网、宣传橱窗及推荐人所在院系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按基础课专任教师评选条件推荐的人选须在申报材料上注明.省教育厅评审确定省教育厅组织“湖北名师工作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决定“湖北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人选,在全省进行公示.五、报送材料要求类型要求备注数量及规格申报表一式5份(a4纸张印制)申报表相关按职称评审材料要求复印后,按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高校申报人员科研成果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排序第一的及承担的厅级以上课题;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教研机构教研人员科研成果限报主持人及前5名成员,在省级期刊上发表的排序第一的论文及承担的市级以上课题).综合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张印制)申报汇总表一式2份(a4纸张印制)报送时间xx年10月17日―28日各地、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湖北名师的申报推荐工作,严格程序,坚持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相关文件及表格请登录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hbe.)下载.:省厅内容仅供参考。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一、确定目标和定位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旨在培养优秀教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实现这一目标,名师工作室的定位应明确,以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打造一个集教学、研究、培训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平台。
二、组建团队名师选拔:从校内优秀教师中选拔具有良好教育教学业绩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名师。
团队组建:根据学科特点和教育研究领域,组建专业团队,吸纳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教师参与。
明确分工:名师负责工作室的整体规划和活动组织,其他团队成员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领域进行分工合作。
三、制定规章制度工作室管理规定:明确工作室的管理架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室运行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学术道德规范:制定学术道德规范,要求所有成员遵守学术诚信,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
成果评价标准:制定成果评价标准,对工作室成员的学术成果、教学成果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激励制度:建立激励制度,通过奖励机制激发工作室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开展研究和培训课题研究: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确定研究课题,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教育教学研讨: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分享教育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培训提升:针对教师的不同发展阶段,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学术交流:加强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教师的学术视野和思维。
五、推广和应用成果成果总结提炼:对工作室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案例。
推广方式多样化:通过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公开课等形式,将工作室的成果向全校、全市乃至全省推广。
成果应用实践:将工作室的成果应用到实际教学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反馈与改进:对推广和应用成果进行跟踪反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室的工作。
成果辐射影响:通过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提升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概述:本方案旨在建立和管理名师工作室,以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方案包括工作室的设立、选聘名师、教研活动组织、经费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一、工作室设立1. 选定场所:选择一处适宜的场所作为名师工作室的基地,要求环境舒适、设施齐全。
2. 配备设备:提供必要的教学设备和办公设备,如电脑、投影仪、白板等。
3. 建立制度:制定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包括工作室人员的职责、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日志记录等。
二、选聘名师1. 定期招募:通过面试方式选聘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优异教学成绩的教师,具备教师带教和指导能力。
2. 筛选标准: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风格、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重视教师的创新能力和教学方法研究。
3. 聘用方式:聘请名师以兼职形式在工作室进行教研活动,不占用其正常的教学工作时间。
三、教研活动组织1. 计划制定:定期制定工作室的教研活动计划,包括主题、时间、人员安排等,确保每位教师都能参与到教研活动中来。
2. 教研交流:组织教师进行教研交流,共同研究教学难题,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
3. 创新探索:鼓励教师在教学中进行创新探索,提出改革建议,同时也要注意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避免空泛理论。
四、经费管理1. 经费来源:名师工作室的经费来源可以通过学校的教育专项资金拨款,也可以通过企业、社会组织等进行赞助。
2. 经费使用: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教学和办公设备、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教研活动和培训等。
3. 经费审核:设立专门的经费审核机构,对工作室的经费支出进行监督和审核,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五、评估和改进1. 定期评估:定期对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了解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情况和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改进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室的组织结构、教研活动安排等,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作室的教研质量和效能。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和学校的需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6.10.11•【字号】鄂教职成〔2016〕9号•【施行日期】2016.10.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省教育厅关于建设“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的通知鄂教职成〔2016〕9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高职高专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鄂政发[2014]51号),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从2017年起,每年遴选建设一批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重要意义工作室是以职业院校骨干专业、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为载体,由我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专业骨干教师、行业企业技术能手共同组成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技术攻关创新团队。
工作室的建设,有利于充分发挥高水平专业教师和行业企业的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优秀专业教师团队,提高职业院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校企合作,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开展技术创新,服务社会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
二、工作室建设要求(一)队伍建设:设立主持人1人、特聘顾问1-2名、成员6-8人,由学校和企业人员共同组成。
工作室实行届期制,每届4年。
(二)硬件建设:工作室设在职业院校内。
所在学校能为工作室提供包括场所、设备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和相应的配套资金支持。
(三)运行管理:工作室建设规划定位合理、目标清晰;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注重平台建设,动态反映建设成果。
三、工作室职责和任务工作室由主持人全面负责,其职责和任务是:(一)加强专业建设。
依托工作室,组建专业教师团队,发挥传帮带作用,加强专业教师培养。
加强校校、校企之间的交流合作,引进行业企业的岗位技能标准和生产流程标准,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制定课程计划,共同设计教学内容,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实施方案为传承*市教育深厚研究底蕴,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建立优秀教师培养长效机制,促进全区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市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市中小学名师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按照*市区教育改革发展的实际须要,在“十二五”期间,顺利完成以下建设目标:(一)实现名师素质提升。
通过名师工作室的建立和运行,在教育教学实践和教科研活动中加强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教师的培养,努力完成优秀教师梯队建设。
(二)顺利完成名左右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育任务,努力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大幅度提高科研能力,同时实现教师业务型向专家型、学者型的转型。
(三)加强对30所中、小学校相关学科的定向业务指导,使其教育教学水平在原有基础上有大幅度提高。
(四)通过名师工作室,同时实现全区优质教师资源共享,为教师专业蜕变构建平台,提供更多积极支持和服务。
二、建设标准及要求(一)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当具有以下条件:1、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认真实施教师培训计划,制定名师培养方案,措施得力,成效明显。
2、高度重视名师工作室建设,按照本建设方案建议,认真完成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
(二)名师工作室软硬件标准:名师工作室的设备布局及价格如下:1、所在学校须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及简单装修(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0平方米),2千元;2、小型会议桌(十座),3千元;3、图书存放架、期刊存放架、档案存放架(各一套),5千元;4、教育教学图书,部分文史、科技类图书及教育期刊本以上,6千元;5、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各一台),1万元;6、视频展示台、录音视频设备、长焦直投式投影仪(各一台),1万元;7、带支架黑板、白板(各一块),1千元;8、联结宽带网络,电话及或电子邮件设备,3千元;9、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建立名师个人博客;10、空调(一台),5千元。
名师工作室--规章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规章规章制度引言概述:名师工作室作为一种专业教育组织形式,旨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为了保证名师工作室的正常运行和高效发展,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名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
一、入选条件:1.1 教师资格要求: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必须具备正规教师资格证书,并且在教育领域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1.2 评选标准:评选名师工作室的教师需要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如获得教学奖项、发表教育研究论文等。
1.3 推荐程序:教师可以通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申请加入名师工作室,并提交个人教学成果和教学发展计划。
二、工作室管理:2.1 组织架构:名师工作室设立一个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活动。
2.2 工作计划:工作室成员需要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和任务,并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
2.3 资源支持:学校应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包括教学设备、教材和教学辅助材料等,以支持名师工作室的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
三、教学研究:3.1 学科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学科研究,推动学科教学的创新和发展。
3.2 教育论文:工作室成员鼓励发表教育研究论文,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
3.3 教学交流:工作室成员之间应定期进行教学交流,分享教学心得和教学资源,促进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师德师风:4.1 教育教学规范:名师工作室成员应遵守教育教学的规范,不得有违规行为。
4.2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室成员应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4.3 教育教学纪律:工作室成员应严格遵守教育教学纪律,不得有违纪行为。
五、成果评估:5.1 教学成果评估:名师工作室的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成果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5.2 教学效果评估:学校应对工作室成员的教学效果进行评估,以提供改进教学的建议和支持。
5.3 工作室发展评估:名师工作室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推动工作室的持续发展。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湖北名师工作室”支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教师担任主持人,由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担任成员。
工作室发挥“引领、传承、创新、共享”等功能,是集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作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所在单位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推荐、培育和日常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考核管理;省教育厅负责工作室的评选、宏观管理。
第二章评选第四条工作室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初、中等学校20个,高等学校20个。
工作周期为3年。
第五条工作室的建立以学科为基础,德育工作、课程评价等专业也应纳入工作室的创建范畴。
鼓励校际合作,联校建立工作室。
第六条初、中等学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教学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般应为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十佳班主任,特别优秀的市(州)级以上名师,并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七条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一般应从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人选中遴选。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八条工作室成员评选条件:(一)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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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名师工作室”评选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我省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湖北名师工作室”支持计划,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由具备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知名教师担任主持人,由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师担任成员。
工作室发挥“引领、传承、创新、共享”等功能,是集教学科研、成果辐射、专业发展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共同体。
第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工作室的管理服务工作。
所在单位和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推荐、培育和日常管理;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考核管理;省教育厅负责工作室的评选、宏观管理。
第二章评选
第四条工作室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初、中等学校20个,高等学校20个。
工作周期为3年。
第五条工作室的建立以学科为基础,德育工作、课程评价等专业也应纳入工作室的创建范畴。
鼓励校际合作,联校建立工作室。
第六条初、中等学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和教学水平,在学科领域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般应为湖北名师、特级教师,省十佳班主任,特别优秀的市(州)级以上名师,并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七条高校工作室主持人评选条件
(一)师德高尚;具有教育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
(二)长期在一线岗位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主持过省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学科领域有较大影响。
一般应从国家级教学名师,湖北名师,省级十佳思政课教师(班主任、辅导员)等人选中遴选。
(三)有较强的组织、规划、管理和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
第八条工作室成员评选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师德及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科研能力,能积极承担工作室相应的职责和任务。
(三)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鼓励在乡村学校中选拔工作室成员。
第九条初、中等学校工作室评选程序为:主持人申报,学校推荐,县、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评选推荐,省教育厅评审后报省委人才办审定。
第十条高校名师工作室评选程序为:主持人申报,学校推荐,省教育厅评审后报省委人才办审定。
第十一条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对评选出的名师工作室联合授予“湖北名师工作室”牌匾。
省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对初、中等学校工作室核拨工作经费,经费一次性拨付。
高校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第三章职责
第十二条工作室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
工作室要制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及成员考核细则等,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季有小结,每学期有成果。
建设工作室网站,及时更新动态。
(二)做好专业引领。
工作室要了解当前教育改革发展趋势,前瞻性地解决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新问题,为教育发展提供实践参考和动力支持。
(三)开展课题研究。
工作室要积极开展理论学习、课题研究。
每周期内,至少主持1项省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主持人及成员至少在省级以上期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四)指导培训教师。
工作室建立导师培养制,为成员制订专业成长方案,指导和帮助成员成长;积极承担县、市、省课改培训等任务,打造个性化教育实训平台。
(五)提供对口帮扶。
工作室应对口帮扶一所乡村学校,指导一批乡村教师,为乡村学校发展提供资源支持。
第十三条工作室主持人职责和权利
(一)担任团队导师,制定工作室建设及运行方案、管理制度,带领团队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二)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理论学习和教学活动,带动工作室成员共同成长。
(三)对工作室成员参加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高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培养、评奖评先、职称评审等活动,可以直接向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名推荐。
第十四条名师工作室成员职责:严格遵守工作室管理制度,在名师的引领下,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方法,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实现自我成长。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五条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基础设施、配套经费、活动平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第十六条工作室的日常运行由主持人负责。
所在单位履行协管和监督职能,保障相关经费的依法依规使用。
第十七条工作室经费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主持人负责具体开支,专款专用。
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基础建设、教育科研活动以及工作室日常开支。
添置的硬件设施属国家固定资产,纳入主持人所在单位统一管理。
第五章考核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负责辖区工作室的考核,考核以市(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为主,省教育行政部门加强指导和检查。
第十九条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工作室成员资格,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纳符合条件的新成员。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报省教育厅批准,撤消其称号。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骗取称号的。
(2)违法乱纪、有损教师形象的。
(3)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