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保险合同 课件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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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合同06 共40页PPT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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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 由法律确认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项
(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
1、按照保险条款性质不同 ——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2、按照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 ——分为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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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1、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指物、责任、利益和信用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指人的寿命和身体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主要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件 ——一般分为四种类型:不承保风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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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分类标准
分类
保险合同的性质
补偿保险合同与给付保险合同
保险标的的价值在订立合同 时是否确定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
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
的实际价值对比关系
合同
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险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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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 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受益人的资格一般无特别限制 2)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重要主体之一。 3)受益人的受益权通过指定产生的,有已确定和未确定 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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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一)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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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中止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 因的发生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
——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 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保险合同的内容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 由法律确认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项
(一)保险条款及其分类
1、按照保险条款性质不同 ——分为基本条款和附加条款 2、按照保险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 ——分为法定条款和任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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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基本事项
1、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2、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指物、责任、利益和信用 ——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指人的寿命和身体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主要包括法定的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件 ——一般分为四种类型:不承保风险、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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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分类标准
分类
保险合同的性质
补偿保险合同与给付保险合同
保险标的的价值在订立合同 时是否确定
定值保险合同与不定值保险合同
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
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 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超额保险
的实际价值对比关系
合同
保险标的
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险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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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益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 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1)受益人的资格一般无特别限制 2)受益人是人身保险合同中的重要主体之一。 3)受益人的受益权通过指定产生的,有已确定和未确定 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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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一)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的客体 (二)保险标的是保险利益的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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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中止
保险合同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 因的发生使保险合同的效力暂时失效
——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 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3章保险合同ppt课件
• 常见的要约邀请包括
• 保险人在各种媒体上对某些险种发布商业 广告
• 或者保险人及其代理人派发保险宣传资料。 • 保险代理人向顾客推销保险等行为。
• 产品简介:现代女性,职场上争奇斗艳, 生活中倾情创造。女儿、女友、妻子、母 亲,您人生的每一个角色都需要健康来孕 育精彩。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针对威胁 女性健康的重大疾病、特殊手术提供保障, 让您的生活更独立、更安全。
《保险法》41条规定这一义务,因此 而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 人承担。
• 5.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
• 二、保险人的履行 1. 给付(赔偿)保险金
• (1) 给付期限
• 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支付保险金。
• (2) 先行支付
• 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 请求之日起60日内,对其赔偿额不 能确定的,应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 定的最低额先行支付。差额待最后 确定后支付。
• (在签发保险单之前发生保险事故,保 险人也可能应赔偿)
•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种类 • 一、 按照保险价值分类 • 1、定值保险合同
• 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保险标 的保险价值,根据保险价值约定保险 金额。
• 适用:人身保险、文物古玩艺术品保 险.货物运输保险
• 2、不定值保险合同 • 双方只约定保险金额,不约定保险价值;
• 举例:买房送车库
•
钱款当面点清,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举例:酒后驾车-----保险免责条款之一
•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 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 举例: • A.装修合同。购买电器合同
• B.汽车保险要求在发生事故之后48小时之 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合同培训课件(PPT 页)
在上述情况下,合同的法律效力就不仅仅约束当事人的 行为和利益,而且对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同样产生效力。 在这里,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就是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他 们在当事人之外,但对于保险合同所规定的利益享有独 立请求权。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受保
从合同的签署过程来看,协商性合同是双方 经过充分的讨价还价、经过多次协商,取得 一致后才签订的,所以在其签订的过程中, 双方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充分地表达出 来,合同的条款内容也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 上由双方共同拟订的。
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2、保险合同的特征
(4)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
而保险合同与此不同,保险合同在签订的过 程中,由保险人提出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 合同条款,事先印制好投保单和保险单,投 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愿投保, 却无权修改合同的条款,如果有必要修改和 变更合同的某项内容,也只能是经保险人同 意后采用保险人事先准备的附加条款或附属 保险单,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规定保险单 的内容。
险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险人的确定: ① 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 ② 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 ③ 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单持有人 保单持有人:保单签发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
或企业(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保单持有人的权利: 变更受益人 领取退保金 领取保单红利 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 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 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 指定新的所有人
(3)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分为足额 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指其财产、利益或生命、身体和健康受保
从合同的签署过程来看,协商性合同是双方 经过充分的讨价还价、经过多次协商,取得 一致后才签订的,所以在其签订的过程中, 双方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和想法充分地表达出 来,合同的条款内容也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 上由双方共同拟订的。
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2、保险合同的特征
(4)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
而保险合同与此不同,保险合同在签订的过 程中,由保险人提出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和 合同条款,事先印制好投保单和保险单,投 保人依照该条款,或同意接受,或不愿投保, 却无权修改合同的条款,如果有必要修改和 变更合同的某项内容,也只能是经保险人同 意后采用保险人事先准备的附加条款或附属 保险单,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思规定保险单 的内容。
险合同保障的人。 被保险人的确定: ① 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出被保险人的名字 ② 以变更保险合同条款的方式确认被保险人 ③ 采取订立多方面适用的保险条款确认被保险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要素
1、保险合同的主体 第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保单持有人 保单持有人:保单签发后,对保单拥有所有权的个人
或企业(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 保单持有人的权利: 变更受益人 领取退保金 领取保单红利 以保单作为抵押品进行借款 在保单现金价值的限额内申请贷款 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 指定新的所有人
(3)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分为足额 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超额保险合同
3章保险合同ppt课件
产生不足额保险的原因通常有以下三种: (1)投保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或基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约定
而对保险标的的部分价值进行投保。 (2)投保人因没有正确估价保险标的的价值而产生的不足
额保险。 (3)在订立保险合同以后,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上涨而
产生不足额保险。
编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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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
编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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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定险保险合同与一切险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人所承保风险的状况不同,可将保 险合同分为指定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一)指定险保险合同
指定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承保一种或几种风险的 保险合同。
指定险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一般在保险条款中都 明确列举出所承保的风险。仅承保一种风险的保 险合同,为单一风险保险合同;承保数种风险的 保险合同,为综合风险保险合同。
(一)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 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 的保险合同。
在定值保险合同的场合,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 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基础。在 实践中,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以艺术品、矿石标本、贵 重皮毛、古董等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为标的的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海上保险等也多采用这种合同方式。
编辑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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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 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 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在此类合同中,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当事人双 方需将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与约定的保险 金额相对比,在区分超额保险、足额保险和不足 额保险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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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保险标的的部分价值进行投保。 (2)投保人因没有正确估价保险标的的价值而产生的不足
额保险。 (3)在订立保险合同以后,因保险标的的市场价格上涨而
产生不足额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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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额保险合同
超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金额超过保险标的价值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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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指定险保险合同与一切险保险合同
根据保险人所承保风险的状况不同,可将保 险合同分为指定险合同与一切险合同。
(一)指定险保险合同
指定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承保一种或几种风险的 保险合同。
指定险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一般在保险条款中都 明确列举出所承保的风险。仅承保一种风险的保 险合同,为单一风险保险合同;承保数种风险的 保险合同,为综合风险保险合同。
(一)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事先确定保险标 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以确定保险金最高限额 的保险合同。
在定值保险合同的场合,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人 应当按照约定的保险价值作为给付保险赔偿金的基础。在 实践中,定值保险合同多适用于以艺术品、矿石标本、贵 重皮毛、古董等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为标的的财产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海上保险等也多采用这种合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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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定值保险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保险标 的不预先确定其价值,而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再估 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在此类合同中,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当事人双 方需将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与约定的保险 金额相对比,在区分超额保险、足额保险和不足 额保险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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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理论与实务第三章保险合同PPT课件
案例1:
有一位王先生4年前投保了20万元人寿保险, 指定他的妻子陈女士为受益人。投保后,王先生与 陈女士离异,与周女士结婚并生有一个儿子。但王 先生并未申请变更受益人。王先生发生意外事故后, 其妻周女士、儿子及前妻陈女士都向保险公司提出 了索赔申请。但保险公司经审核后,拒绝了王先生 现任妻子和儿子的申请,将保险金给付了陈女士。 王先生的妻子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士气愤难平:丈夫车祸身亡,可 得到保险金的不是可怜的妻儿,而是已反目成仇的 前妻。请问:这样处理合理吗 ?
则,由此该保险公司作了拒赔。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 (一)按照保险标的不同分类: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 保险合同
❖ 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 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其标的包括有形财产、无形财 产以及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 2.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 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关系确定保险利益。 ❖ 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 1.本人 ❖ 2.配偶、子女、父母
❖ 3.第2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
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 4.雇佣关系劳动者 ❖ 5.被保险人同意
❖ 例: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 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该游 客的做法可行?
分析: 保险公司将保险金给付了前妻陈女士有悖
于情,但的确是依法行事。王先生在保险合同 是指定了陈女士为受益人,虽然陈女士已与王 先生离婚,但是离婚并不变更受益人。根据 《保险法》第63条规定,变更受益人是一种 要式行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必须书面通知保 险公司,这种变更行为自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 或被保人的书面通知并在保单上批注之日起生 效,由于王先生在保险事故发生前没有办理变 更手续,视为没有变更受益人。所以,保险金 的受益人仍是前妻陈女士。
第三章_保险合同PPT课件
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责任保险合同
合同
•信用保险合同
人身 保险合同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 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人寿保险合同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合同 •健康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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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六)按保险承保方式分类
定义
原
保险 合同
保险人与投保人直接订 立的保险合同,保障对 象是被保险人
例如:共同保险合同、 重复保险合同
不足额 保险合 同
超额保 险合同
保险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保 按照保险金额与保 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 险价值的比例承担
赔偿责任
保险金额>保险事故发生时保 超过部分无效 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的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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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五)按保险标的分类
财产 保险合同
定义
分类
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 •财产损失保险合同
赔偿损失
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 追交财产,收归国库
保险金额由双方事 先约定。在保险事 故发生或约定期限 满时,保险人按规 定标准金额给付
各类寿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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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二)按标的价值在订立合同时是否确定分类
注:仅就各类财产保险说,人身保险不区分定值与否
定义
举例
定值
保险合同
(适用于不易确 定价值的财产)
合同订立时,双方已确定保 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载明 于合同中
80第三章第三章知识架构知识架构81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的特征有偿合同保障合同双务合同附合合同射幸合同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的种类按性质按标的价值在订立时是否确定按承担风险责任的方式按保险金额与出险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对比关系按保险标的按保险承保方式补偿性保险合同给付性保险合同定制保险合同不定制保险合同单一风险合同综合风险合同一切险合同足额风险合同不足额风险合同超额风险合同财险合同人身险合同原风险合同再风险合同82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投保人保险人受益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合同的客体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合同的载体83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条款及其分类保险合同的当基本事项10项按条款性质不同按条款对当事人的约束程度基本条款附加条款法定条款任意条款84保险合同的订立与效力保险合同的形式与构成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效力要约承诺书面形式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保险合同有效与无效保险单暂保单保险凭证其他书面形式投保单85保险合同的履行投保人义务的履行保险人义务的履行协助追偿提供单证损失施救危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危险增加的通知防灾防损交纳保险费如实告知为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保密及时签单说明合同内容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86保险合同的变更中止及终止保险合同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变更的程序与形式保险人的变更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变更一定程序书面形式保险合同的中止保险合同的终止自然终止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因解除而终止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因保险标的的全部灭失而终止协商解除约定解除法定解除裁决解除87保险合同的解释与争议的处理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解释原则解释效力补充解释原则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意图解释原则文义解释原则有权解释无权解释仲裁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立法解释协商仲裁诉讼不同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财险责任信用保险人身保险区分保险合同无效与失效及无效合同处理方式p6869不同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变更情况不同p7374
第3章保险合同PPT课件
《保险法》关于受益人的条款第三十九—四十六条
案例:保险金该给谁
某运输公司为其50多名司机投保了意外伤害 保险,每人为5万元。在投保时,经办人员把受益 人填为运输公司。投保后不久,司机朱某出车时 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妻要求运输公司将朱的保 险金给付给她,但遭到运输公司的拒绝,理由是 保单中受益人是运输公司。朱某妻子既未交保险 费,又没在保单中写明,故不是受益人。后朱妻 从众多司机口中知道,运输公司投保时关于受益 人的指定并没有征求过司机们的意见。于是朱妻 将此事上诉到法院,问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主 要用于人寿保险。 ➢保单所有人的权利: ➢变更受益权; ➢领取退保金; ➢领取保单红利; ➢以保单作抵押贷款; ➢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 ➢指定新的所有人。
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协助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 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 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人本人时,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 甚至活体胎儿也可以为受益人
受益人的两种形式
➢不可撤销的受益人
➢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且不得随意撤销,只 允许在受益人同意下更换受益人
➢可撤销的受益人
➢即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可以中途变更和撤销受益人的受益权
➢受益人的形式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
优先受益权
关于受益权的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 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 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案例:保险金该给谁
某运输公司为其50多名司机投保了意外伤害 保险,每人为5万元。在投保时,经办人员把受益 人填为运输公司。投保后不久,司机朱某出车时 发生交通事故身亡。其妻要求运输公司将朱的保 险金给付给她,但遭到运输公司的拒绝,理由是 保单中受益人是运输公司。朱某妻子既未交保险 费,又没在保单中写明,故不是受益人。后朱妻 从众多司机口中知道,运输公司投保时关于受益 人的指定并没有征求过司机们的意见。于是朱妻 将此事上诉到法院,问法院应该如何判决?
保单所有人:拥有保单各种权利的人。主 要用于人寿保险。 ➢保单所有人的权利: ➢变更受益权; ➢领取退保金; ➢领取保单红利; ➢以保单作抵押贷款; ➢放弃或出售保单的一项或多项权利; ➢指定新的所有人。
3.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协助签署合同、履行合同,并办理有关保险事项的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 取佣金,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 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
人本人时,则多为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 甚至活体胎儿也可以为受益人
受益人的两种形式
➢不可撤销的受益人
➢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且不得随意撤销,只 允许在受益人同意下更换受益人
➢可撤销的受益人
➢即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可以中途变更和撤销受益人的受益权
➢受益人的形式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确定
优先受益权
关于受益权的诉讼时效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 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 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保险合同ppt课件
1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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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投保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 可保利益,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 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1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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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人
保险人是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在保险 事故发生时,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损失或 给付责任的人。一般须具有法人资格。
1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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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投保人于保险标的上 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 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指保险合同中所载明的投 保对象,是保险事故发生所在的本体,即 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 的生命、身体和健康。
1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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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
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保险期间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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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合同的形式
1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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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一、概念 《保险法》第十条规定:“保险合同是 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1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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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 力; ➢ 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 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 保险合同必须合法。
1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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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单所有人
保单所有人又称为保单持有人,是拥有保单 各种权利的人。主要适用于人寿保险合同。保 单所有人所拥有的权利:
第3章 保险合同 《保险学概论》完整PPT课件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知识拓展】第一份保险合同——比萨保单(续)
可以称得上现代含义的保险合同是1384年订立的比萨合同。这张保 险单内容是承保从法国南部的阿尔兹至意大利比萨的一批货物和运 输风险。到1397年,佛罗伦萨出立的保单已经有承保“海上灾难、 天灾、火灾、抛弃、王子的禁止、捕捉”等字样,当时的保险单如 同其他商业合同一样,是由专业的撰状人起草的。13世纪中叶在热 那亚一带就有撰状人200个。据一位意大利的律师调查,1393年有 位热那亚的撰状人,一年就起草了80多份保险单。这个时期,意大 利在海上保险中独领风骚。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就写到海 上保险及其种类。第一家海上保险公司也于1424年在热那亚出现。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分析】一般来说,保险可分为给付性保险和补偿性保险。所谓给付性保险, 就是按照合同约定,对符合保险理赔条件的,按保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全额给 付,比如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当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事故, 保险公司就要按照合同约定,一次性赔付保险金额,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的, 赔偿的保险金可以累加。
第一节 保险合同概述
二、保险合同的特点
(五)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由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更甚于其他合同。最 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 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如 实告知,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 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费。同时,《保险法》也规定,订立保险合 同时,保险人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也负有如实告知义合同概述
三、保险合同的种类
(一)按保险标的的性质划分
按保险标的的性质,保险合同可分为财产保险合同和人身保险合同。 1、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如
《ST第三章保险合同》PPT课件
关键在于保险合同中怎样约定,有的以时间为约 定,有的以某事件发生为约定。
• 3、即使已进入保险责任期,但保险合同未生效,
此时合同没有效力,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 不负赔偿责任。
• 总之,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被保险人获得赔
偿,必须同时具备成立、生效、保险责任开始这
三个条件。
精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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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保险期间
• (1)要约 (2)承诺 • 保险合同成立时并不产生法律效力
2、生效——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 即合同当事人均受合同条款约束。
• 生效以有效为前提
• 有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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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险责任的开始
• 保险责任的开始时间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 期限而定,保险事故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人负赔 偿责任;不在该期间发生,则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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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客体
❖ ——是保险利益而不是保险标的
三、保险合同的内容
❖ 反映保险合同当事人、关系人的权利和义务, 集中于保险条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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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 保险合同的分类 • 保险合同的要素 • 保险条款实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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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金保险——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合同约 定的金额、方式,在约定期限内,有规则地、定期地向 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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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系人
1、被保险人——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 同保障的人。
❖ 条件 ❖ 注意事项
2、受益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保险事 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 条件 ❖ 注意事项
❖ 保单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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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保险合同PPT课件
2021
6
谢谢!
2021
7
③补偿性或给付性 ⑦附和性
④有偿性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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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和内容
一、 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保险人和投保人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
二、 保险合同的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二)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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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和变动
一、 保险合同的订立 二、 保险合同的成立、有效与生效 三、 保险合同的变动
第三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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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保险合同及其特征
一、 保险合同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
议,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投保人一次性或分期支付保险费给保险人, 保险人承诺在特定事件发生时或约定期限届满时履行保险赔付责任。
二、 特征 ①双务性 ⑤诺成性
②射幸性 ⑥继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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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
一、 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方式 a、和解 b、调解 c、仲裁
d、诉讼
二、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
1、保险合同中记载内容不一致时的解释规则 2、保险合同条款的“通常解释”规则 3、保险合同条款的歧义利益解释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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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1、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双务性、射幸性、补偿或给付性、有偿性、诺成性、继续性和附和性等。 3、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和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 4、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包括主体的姓名(名称)及住所、保险标的、保险事故、保险金额、保险期 限、保险费、保险金给付办法、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以及合同订立的年月日。 5、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包括投保单、暂保单、保险单和保险凭证。 6、保险合同一般通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而订立,其成立、有效和生效之后会因变更、转让、中止与 复效、解除和终止等事由发生合同变动。 7、解决保险合同争议的方法包括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第三章保险合同-135页PPT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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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保险标的的价值在投保时 是否确定分类
1、足额保险:保险金额等于保险标的 的实际价值。
发生全损时,十足赔偿。
2、不足额保险:保险金额小于保险标 的的实际价值。
发生全损理赔时,按保障程度赔偿。
3、超额保险:保险金额大于保险标的 的实际价值。
超额保险,超过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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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合同。
结论:由保险人按所收保费占全额保费的比例, 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给予被保险人部分经济赔 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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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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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保险合同的特征
3、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射幸合同是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不能确定的合
同。
即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履约有赖于偶然射幸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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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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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未缴足保险费怎么赔?
第二种观点:比例赔付。 合同为双务合同,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既
享有权利,又要承担义务,权利与义务是对 等的。根据《民法通则》有价有偿的原则, 王某交纳了1000元保险费,履行了一定的义 务,理所当然要享有一定的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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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的行为,而不是单方的法律行为。
3.保险合同必须合法,否则不能得到法 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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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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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保险合同的特征
(二)保险合同的特性
1、保险合同是具有保障性的合同 被保险人的风险得到保障,其安全感贯穿
于保险合同有效期的始终。但: 就个别保险合同而言,其保障性是相对的;
分析:
1、缴纳保险费与保险合同成立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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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主要指保险受人的指定和变更
① 受益人应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在投保时 指定。
②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形下,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均须经被保险人 同意。
➢ 受益人的法律地位
受益人是无偿享受保险合同权利的人, 其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金的请求权 而不需承担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一)保险代理人(Agent) ➢ 保险代理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① 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的代理人,接受保险人 的委托,
② 代表保险人的利益,
③ 以保险人的名义,
④ 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保险人办理保险业 务。
➢保险代理人的种类 ① 专业代理人 ② 兼业代理人 ③ 个人代理人
表见代理。(127条)保险代理人没有代 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
数量、品种、价值或存放地点的变化, 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的变更等变更。
三、保险合同的解除
➢ 法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 直接依照保险法规的规定行使解 除权。
➢ 约定解除: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 险合同中事先约定了合同的解除 条件,当该解除条件成就时,一 方或双方当事人解除保险合同。
四、保险合同的终止
(三)按风险转嫁程度分: ➢ 不足额保险合同 ➢ 足额保险合同 ➢ 超额保险合同
(四)按承保方式分: ➢ 特定式保险合同 ➢ 总括保险合同 ➢ 流动保险合同 ➢ 预约保险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主体、辅助人和客体
• 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也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① 为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计 划;
② 提供保险信息,为客户选择保险公司,。 ③ 为客户代办投保手续; ④ 监督保险合同的执行情况,并协助索赔
三)保险公估人(Surveyor)
是独立于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中介
服务机构,以独立、公正的身份,为保险 当事人提供公估服务。
列表比较:
代理人 经纪人 法律地位 行为权限 行为后果 报酬
保险法第14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 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 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 投保要求-同意承保-合同成立 • 支付保险费—承担保险责任
二、保险合同变更 (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 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及关系人的变更。 (二)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 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包括保险标的
➢ 受益人缺位时的保险金给付
受益人缺位时,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 遗产处理,由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领取保 险金。
➢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时的保险金 归属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 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死亡在先。
• 张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人身意外险,保险 金额100万,死亡受益人为妻子王某,两 人在一次外出旅游时,因飞机失事而双 双死亡。关于保险金的支付,发生了纠 纷。因为张先生没有孩子,其父亲老张 作为第一继承人认为保险金应全归自己 所有,而其妻子的父亲老王认为他是受 益人的第一继承人,原先属于受益人的 保险金理应权归自己所有。请问此案该 如何处理?
被保险人—熟悉标的,应告知风险
(三)保险合同是有条件的双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 权利,又相互承担义务的合同。
➢保险合同的双务性是有条件的。保险人 是否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具有很大的不 确定性。
(四)保险合同是对人的合同 ➢保险合同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Q: 财产损坏是否一定获赔?
➢保险合同是针对特定被保险人的合同。 汽车险的费率决定因素有哪些?
(五)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 附合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对于对方 事先已确定的合同条款只能表示同意 或者不同意,接受或者不接受。
➢ 我国以立法形式预防和矫正附合合同 关系中可能出现的不平等现象,保护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受专业知识限制,及保险客户数量众多的 原因,大部分保单是保险公司事先制订 好的格式条款。
以保险人名义订立合同,使投保人有
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
有效。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 险代理人的责任。
(二)保险经纪人(Broker) ➢保险经纪人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① 基于投保人的利益
② 以自己的名义,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 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
③ 依法收取佣金的单位
➢保险经纪人的业务范围
• 保险合同的形式 1. 保险单 2. 保险凭证 3. 投保单 4. 暂保单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 解除和终止
一、保险合同的成立 保险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Offer)和承诺
(Acceptance)两个环节。 我国《保险法》第13条第1款规定:“投保人
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 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 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 履约终止 ➢ 保险合同期满终止 ➢ 标的灭失而终止
2000年5月20日,张某向保险公司代理人王某购 买了一份家财险,附家用电器安全保险,保险 金额69万元,期限一年。张在填完投保单后, 立即支付1095元保费。由于是双休日,王在收 下保费后口头答应5月22日将保单送过来,张 表示同意。
5月22日上午,张所在地区突下暴雨,雷击造成 张家中电器损坏,当天下午,张向保险公司索 赔损失5000元。
公估人
• 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的对象,是指保险合同主体的权利义 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保险利益。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 保险合同的内容 1. 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2. 投保人、被保险人名称和住所 3. 保险标的 4. 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5.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6. 保险金额 7. 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8. 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9.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0. 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享有收取保险费的权利,并承担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方当事人。
2、投保人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向保险人申请 订立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 人。投保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 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3、被保险人(Insured)
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享有保险 金请求权,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或领取保险 金的人。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和 分类
• 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
➢ 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效果在订立时并 不确定的合同。
➢ 射幸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 代价所买到的只是一个机会。
(二)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最大诚信既适用于保险人,也适用于投保 人和被保险人。
保险人—合同条款的制定者和专家,应对 条款内容说明解释。
适用于条款解释倾向性原则:有利于非起 草方
第三十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 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 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 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 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 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 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 释。
• 保险合同的分类 (一)按保险合同设立的目的分: ➢ 补偿性保险合同 ➢ 给付性保险合同 (二)按是否约定保险价值分: ➢ 定值保险合同 ➢ 不定值保险合同
问:合同是否成立?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