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看守所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4.23•【字号】普政办发〔2021〕39号•【施行日期】2021.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普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23日普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号),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力推进“减证便民”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普洱市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本工作方案所称证明,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依法向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时,提供的需要由行政机关或者其他机构出具、用以描述客观事实或者表明符合特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本工作方案所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以及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机制。
友谊县看守所_企业报告
友谊县看守所_企业报告一、发展情况友谊县看守所成立于2005年,起初规模较小。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已有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的办公楼和4000平方米的囚室建筑,能够容纳200名被羁押人员。
同时,看守所还配备了现代化的监控设备和安全设施,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二、工作任务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护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开展羁押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其生活质量;3.组织开展教育改造活动,引导被羁押人员积极改造;4.监督被羁押人员的行为,防止其再次犯罪;5.维护看守所的正常秩序和安全。
三、管理体制看守所领导班子由所长、副所长和几位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看守所的各项工作,制定规章制度,推动看守所的发展。
同时,看守所领导班子还负责与上级公安机关的联络与协调。
看守员队伍由专职看守员和兼职看守员组成,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
专职看守员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兼职看守员则是由公安机关其他岗位的民警兼任,负责看守所的值班和巡视任务。
四、存在问题目前友谊县看守所在发展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1.人员不足。
由于看守所的工作特殊性,需要专业的看守员队伍进行监管,但由于人手不足,导致监管不到位,无法切实维护看守所的安全秩序。
2.老旧设施。
看守所目前的建筑和设备使用时间较长,存在一定的老化问题。
这不仅影响了工作效率,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3.教育改造力度不够。
看守所应该着力于对被羁押人员进行教育改造,但由于资源限制和管理不到位,教育改造力度较小,无法达到预期效果。
五、展望与建议1.加大人员投入。
增加专职看守员数量,提高监管能力和效率。
同时,积极吸纳有意愿和能力的兼职民警参与监管工作。
2.更新设施设备。
对老旧设施和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安全防范。
3.加强教育改造。
增加教育改造资源投入,引导被羁押人员积极改正错误,悔过自新。
总之,友谊县看守所在未来的发展中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但只要加大力度和创新能力,相信友谊县看守所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为社会治安作出更大贡献。
青浦看守所规章制度
青浦看守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看守所管理,维护看守所秩序,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看守所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看守所执行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服务在押人员、改善环境、强化管理、教育改造、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
第三条看守所实行每年制定、定期修订本规章制度,并向在押人员及家属进行宣传。
在押人员须知本规章,服从看守所管理。
第二章在押人员权利和义务第四条在押人员有按照法律规定享有人身自由权、人身尊严权、人身保护权和其他人权。
第五条在押人员有根据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要求看守所保障其人身安全、保健、营养等生存条件;要求看守所提供法律援助;向看守所提出申诉等。
第六条在押人员应当遵守看守所的规章制度,服从看守所管理,不得擅自组织、参加违反法律和秩序的活动,不得影响看守所管理秩序。
第七条在押人员有权联系家属、朋友和律师,但应当在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内进行,不得影响看守所正常工作秩序。
第八条在押人员有权接受教育、文化、劳动等活动,提高自身素质,转变思想,遵纪守法。
第三章看守所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看守所由看守所长领导,设置办公室、警卫室、管理科、教育科、医疗科等职能部门。
具体职责如下:(一)看守所长:负责看守所全面工作,领导看守所各职能部门,协调工作,负责看守所行政处置和教育改造工作。
(二)办公室:负责看守所机要工作,接收、办理来信、来访等事项;协助看守所领导处理紧急事件。
(三)警卫室:责任看守所安全工作,保卫看守所安全,防范、处置突发事件。
(四)管理科:负责看守所管理工作,包括人员管理、档案管理、监控设备管理等。
(五)教育科:负责看守所教育改造工作,制定教育计划,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
(六)医疗科:负责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在押人员健康。
第十条看守所职能部门间应当互相协作,共同完成看守所的任务,在押人员工作服从看守所长统一领导。
第十一条看守所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本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公正、务实地处理看护所内各项事务。
关于二线查缉业务教学的宣传报道
关于二线查缉业务教学的宣传报道
“车辆夹层藏匿违禁物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方式,你们在今后的查缉过程中要学会察言观色。
”4月22日,云南普洱边境管理支队糯扎渡执勤点结合日常勤务的实际,开展查缉技能技巧培训授课。
本次培训采取理论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教员对日常勤务中常见的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分析说明,并结合“毒品知识”、“物流寄递业”、“车辆查缉方法”等几个方面开展了理论授课。
同时,为更好的贴近实战,教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和查缉经验,对车辆查缉进行现场实操教学,对个人装备穿戴使用、人员分工、现场布控及其注意事项进行逐详细讲解,重点对车辆截停、现场盘问和车辆、人员及其携带物品检查进行突发情况设定和复杂问题教学,并对在查缉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进一步规范了二线查缉流程,使民辅警掌握了二线执勤查缉的重点及要点,提升了民辅警的查缉水平和能力,为下步能够更好地履行好二线“过滤网”职能作用,维护好边境地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周世祥、王春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
周世祥、王春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行政处罚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18【案件字号】(2020)云行终75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赵霁易文张导【审理法官】赵霁易文张导【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周世祥;王春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当事人】周世祥王春才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当事人-个人】周世祥王春才【当事人-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代理律师/律所】王良伟、艾星宏云南天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良伟、艾星宏云南天溯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良伟、艾星宏【代理律所】云南天溯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周世祥;王春才【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孟连海关【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处理,适用本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署法发〔2008〕484号《海关总署关于海关行政处罚若干执法问题的意见》规定,以走私罪嫌疑立案的刑事案件,因刑事撤案转为海关行政处罚的,在刑事侦查阶段调取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询问笔录)、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可以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的证据。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罚款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管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质证合法性新证据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三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胡广仁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胡广仁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22【案件字号】(2021)云08民终6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叶枝松赵键李国权【审理法官】叶枝松赵键李国权【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胡广仁【当事人】胡广仁【当事人-个人】胡广仁【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胡广仁【本院观点】胡广仁诉云南国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其基础事实是云南国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胡广仁通过原“普洱爱贷金服”平台与普洱大晔茶叶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了借款担保。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胡广仁诉云南国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其基础事实是云南国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胡广仁通过原“普洱爱贷金服”平台与普洱大晔茶叶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了借款担保。
根据法律规定,胡广仁与云南国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建立的保证合同关系,系胡广仁通过原“普洱爱贷金服”平台与普洱大晔茶叶有限公司签订的《借款合同》的从合同,该借贷法律关系是通过“爱贷金服”平台交易完成,现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已经确认通过“爱贷金服”方式完成的借贷引发的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因此,本案因借贷法律关系产生的从合同关系即担保合同关系纠纷,本院不予审查,一审法院对本案不予受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
综上,胡广仁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9-25 14:23:25【二审上诉人诉称】胡广仁上诉请求:撤销(2021)云0802民初2079号裁定,支持胡广仁的合法诉求,依照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原则给予立案审理。
青浦看守所规章制度管理
青浦看守所规章制度管理
《青浦看守所规章制度管理》
青浦看守所作为一家专门负责收监和管理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机构,其规章制度管理至关重要。
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不仅可以维护看守所内部秩序,还可以保障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基本权益。
首先,规章制度管理要确保各项制度合法、公正执行。
看守所的管理人员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进行规范管理,不得滥用职权或侵犯其人身权利。
此外,对于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也需要进行严格的程序规定,确保它们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其次,规章制度管理要细化管理程序和责任。
看守所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必须细致明确,包括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医疗等方方面面,以及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相应权利和义务。
另外,对于看守所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责任也需要有明确规定,确保管理人员不滥用职权,任意打压和惩罚犯罪嫌疑人和罪犯。
再次,规章制度管理还要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教育和引导。
看守所应制定相关的教育培训计划,通过法律法规、道德伦理等方面的教育,在提高他们法制观念的同时,积极引导其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
总之,规章制度管理是青浦看守所内部管理的重要保障。
通过规章制度的合理制定和严格执行,可以维护看守所内部秩序,
确保犯罪嫌疑人和罪犯的基本权益,有助于实现看守所的改造教育和社会重建目标。
“彭霸天”的覆灭
“彭霸天”的覆灭2019-08-01100多名职⼯被他⼀次除名;不花⼀⽂就将国企变公为私……在企业职⼯眼中,他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彭霸天”。
“凡是不⼊我眼的⼈,我就是要给他⼀点颜⾊看看!”在云南普洱天壁⽔泥有限公司,郭天荣习惯了⼀个⼈说了算。
在这家滇西南地区最早建成投产的国有⽔泥⽣产制造企业⾥,他曾任党委书记、⼚长;在企业改制后,他成为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在⼀把⼿的位置上⼀坐就是21年。
在公司⾥,如果有⼈与他的意见不⼀致,那⼀定没有办法在公司呆下去。
职⼯们私下议论:“郭天荣说⿊就是⿊,说⽩就是⽩。
他说你⾏,你就⾏;他说你不⾏,你就是⾏也不⾏。
⼀旦和他意见不⼀致,你绝对要惨了,要么开除你,要么把你弄到他认为最差的部门,让你⽆法呆下去,不得不⾃动⾛⼈。
他还随便关押你,甚⾄雇凶打你!” 郭天荣曾经创下了⼀次性除名100多名职⼯的记录。
原供应科科长孙建的厄运就起源于与郭天荣的意见分歧。
⼀次,上海某电器⼚的推销员到普洱⽔泥⼚来推销电器,郭天荣决定购买,⽽孙建认为⼚⾥还有库存,可以暂时不⽤买。
结果,“不识时务”的孙建很快被调离原岗位,⼏番周折之后⼜被除名。
孙建说:“和我同时进⼚的职⼯⼀共有34⼈,现在只剩下了6⼈,有28⼈是被迫离⼚的。
”公司⾥的其他领导也经常被郭天荣骂得狗⾎淋头。
宋庆中是公司的副董事长,但经常被郭天荣辱骂,他只能凡事⼩⼼翼翼。
公司⼏个⾼层⼈⼠多年来也⼀直忍⽓吞声。
记者在普洱天壁⽔泥公司采访时,该公司的⾼层领导成员找出⼀沓郭天荣的照⽚,对记者说:“现在,郭天荣已经倒台了,我们才敢讲,他就是‘彭霸天’。
你看这些照⽚啊,郭天荣有段时间,留头、穿⾐,都是‘彭霸天’的打扮,甚⾄⾛路也学‘彭霸天’。
”⽽在普洱看守所⾥,记者问郭天荣:“在你公司呆过的很多职⼯都骂你是‘彭霸天’,你知不知道?”郭天荣开⼝便答:“是的,没错,他们是这样骂的。
⽽我就是‘彭霸天’!我⽤⼈和别⼈是不⼀样的。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疑⼈不⽤,⽤⼈不疑’。
【禁毒行动】23小时的较量 普洱边防支队侦破“5.21”特大贩毒案纪实
23小时的较量普洱边防支队侦破“5.21”特大贩毒案纪实核心提示:为牟取高额利润,两名江西籍男子不惜铤而走险干起贩毒的勾当;边防官兵斗智斗勇,与毒贩经过23小时的较量,将机关算尽的毒贩抓了个现行。
2011年5月22日,云南普洱边防支队查破1起特大贩毒案,缴获冰毒12.778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群众举报:贩毒数量较大进入5月,属亚热带气候的滇西南边陲重镇孟连县,早已是酷暑难耐,烈日炙烤着大地。
而在那层峦叠嶂中若隐若现的国境线外,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深处,便是旅游者眼中神秘的“金三角”。
5月21日10时,普洱边防支队孟连边防大队值班室电话骤然响起,“喂,是边防大队吗?有几名外地人将从境外携带毒品进入孟连YL宾馆,数量较大……”电话那头传来一名男子急促而低沉的声音,随即挂断了电话。
根据值班民警小朱的报告,孟连边防大队立即将匿名电话举报的情况向正在检查工作的李支队长进行了汇报。
案情重大,李支队长迅速组织召开会议成立了“5.21”专案组,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研究、讨论,结合初步掌握的情况,决定派出三个组的警力:一组是侦查组,与有关部门协调,在孟连县城及周边县城的车站、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排查可疑人员,掌握一切可疑情况;二组为抓捕组,待时机成熟,负责抓捕准备接“货”的犯罪分子;三组是堵卡组,在勐啊至孟连公路设伏堵卡,拦截带毒犯罪嫌疑人。
会后,各组立即投入战斗,一张无形的大网在孟连县城撒开。
边防官兵:严密布控排查侦查组官兵加紧对孟连县城及周边县城的车站、宾馆、饭店等重点场所的排查,力争掌握准确无误的情况。
守候在孟连县城YL宾馆附近的抓捕组官兵密切注意着宾馆里的一举一动,防止可疑人员进出。
堵卡组官兵立即进入指定位置,连夜守在县城附近公路两边密切注意着过往车辆和人员。
转眼间,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五个小时过去了,各小组反馈回来的情况都未见可疑人员出动。
难道我们的行踪暴露,打草惊蛇,被毒贩察觉了?李支队长来回踱着步,仔细思考着每一个细节,“方案和行动如此周密,不可能出现差错”。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普政发〔2019〕33号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正文:----------------------------------------------------------------------------------------------------------------------------------------------------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普政发〔2019〕3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普洱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9号)《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深化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普室字〔2019〕12号),以及市人民政府依法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情况,现将普洱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一、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普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市科学技术局普洱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普洱市公安局普洱市民政局普洱市司法局普洱市财政局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普洱市交通运输局普洱市农业农村局普洱市水务局普洱市商务局普洱市文化和旅游局普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普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普洱市应急管理局普洱市审计局普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洱市统计局普洱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普洱市信访局普洱市医疗保障局普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普洱市数字经济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与市委统战部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机构限额。
二、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牌子机构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王大、王锤二审行政判决书
王大、王锤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19【案件字号】(2021)云08行终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刘德张椿苑吴荣康【审理法官】刘德张椿苑吴荣康【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大;王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当事人】王大王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王大王锤【当事人-公司】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赵应婷云南平展律师事务所;和福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杨尚源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邱凡云南平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赵应婷云南平展律师事务所和福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杨尚源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邱凡云南平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赵应婷和福杨尚源邱凡【代理律所】云南平展律师事务所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云南平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大【被告】王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本院观点】本案是因李峰不服景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合法违法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听证程序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限制人身自由拒绝履行(不履行)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举证责任质证合法性新证据证据确凿证据不足行政复议行政复议中止回避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是因李峰不服景谷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
本案争议焦点是:一是景谷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
二是景谷县人民政府的景政行复决字〔2020〕4号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
景谷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的问题。
景谷县应急管理局作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的职权。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建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建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10.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9.10.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袁建勋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袁建勋任市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李杰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
杨坚任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
李应雄任市公安局警令部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伟任市林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春华任市地震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2019年10月25日。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11•【字号】普政办发〔2022〕10号•【施行日期】2022.0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救助正文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普洱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完善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及成员单位职责,现将调整完善后的《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和《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11日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0〕18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20〕32号)和《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加强对普洱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完善普洱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研究拟订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市政府提出建议;推进落实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系列决策部署;加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其他救助帮扶之间,以及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督导推进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杨某某协助组织卖淫罪案一审判决书
杨某某协助组织卖淫罪案⼀审判决书律师观点分析公诉机关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民检察院。
被告⼈李x,男,1991年1⽉x⽇出⽣,居民⾝份证号码342xxxxxxxxx,汉族,⼩学⽂化,⽆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萧县xxxxxxxxx.被告⼈李x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19年11⽉4⽇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2⽉10⽇被逮捕。
现羁押于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辩护⼈周x、秦x(实习),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xx,男,1980年7⽉x⽇出⽣,居民⾝份证号码342xxxxxxx,汉族,初中⽂化,⽆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萧县xxxxxxxxxxx被告⼈李xx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19年11⽉4⽇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2⽉10⽇被逮捕。
现羁押于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辩护⼈孙x,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王x,男,1989年3⽉x⽇出⽣,居民⾝份证号码340xxxxxxxxxx,汉族,⼤学⽂化,⽆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太仓市xxxxxx。
被告⼈王x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19年11⽉4⽇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2⽉10⽇被逮捕。
现羁押于常州市武进区看守所。
辩护⼈陈xx,江苏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x,男,1995年7⽉x⽇出⽣,居民⾝份证号码342xxxxxxxx,汉族,初中⽂化,⽆业,户籍所在地安徽省砀⼭县xxxxxxxxx。
被告⼈李x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19年11⽉4⽇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2⽉10⽇被逮捕,2020年3⽉11⽇被常州市武进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贾xx,江苏x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杨x,⼥,1986年10⽉16⽇出⽣,居民⾝份证号码532xxxxxxxxx,汉族,初中⽂化,⽆业,户籍所在地云南省普洱市xxxx。
被告⼈杨x因涉嫌组织卖淫罪,于2019年11⽉5⽇被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刑事拘留,2019年12⽉10⽇被逮捕,2020年1⽉22⽇被常州市武进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普洱市门禁卡
普洱市看守所印100张,序号从001到100,再印100张正面打普洱市思茅区看守所,其它不变,序号从101到200。
使用须知本卡仅限于持卡人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借或者让他人代替打卡
正面
普洱市看守所
门禁巡更卡
编号:***
云南监管
说明:底层要放一个暗影的图片(要求:严肃一点的图片)
编号3位如:003
反面:
使用须知பைடு நூலகம்
1、本卡仅限于持卡人在本单位使用,不得转借或者让他人代替打卡;
2、本卡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及时在授权部门挂失;
普洱市图书馆普洱监狱分馆正式挂牌成立
普洱市图书馆普洱监狱分馆正式挂牌成立
李青倬
【期刊名称】《云南图书馆》
【年(卷),期】2010(000)003
【摘要】7月12日,由普洱市图书馆、普洱市图书馆学会与普洱监狱共同筹建的“普洱市图书馆普洱监狱分馆”在普洱监狱正式挂牌成立。
普洱市图书馆本着用“优秀的文化”教育人。
用一先进的文化”武装人的目的,让丰富的文化资源走进高墙.服务特殊群体。
【总页数】1页(P85-85)
【作者】李青倬
【作者单位】普洱市图书馆学会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258.22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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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普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李亦菲)
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普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李亦菲)
【主题分类】银行
【发文案号】普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正)809974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6修
正)80997480120
【处罚日期】2022.07.11
【处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处罚机关类型】银保监会/局/分局
【处罚机关】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处罚种类】警告、通报批评
【执法级别】市级
【执法地域】普洱市
【处罚对象】李亦菲(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行长)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9.02 16:51:3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普银保监罚决字〔2022〕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李亦菲(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行长)
单
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
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内部控制与管理不到位"“侵犯消费者权益,违反‘七不准’要求,存贷挂钩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负直接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保监会普洱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2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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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公教育普洱市公安局
岗位代码 招聘单位 全称 普洱市委政法 委办公室 普洱市委政法 委办公室 普洱市 维稳办 普洱市 维稳办 普洱市委政法 委政治部 招聘人数 准考证号 5327100001021 5327100001015 5327100002002 5327100002003 5327100003017 5327100003008 5327100004004 5327100004003 5327100005002 5327100005001 5327100006014 5327100006 普洱市委政法 委执法监督室 1 5327100006008 5327100006016 5327100006025 5327100007 普洱市委政法 委执法监督室 1 5327100007003 5327100007001 5327100008006 5327100008 普洱市 综治办 2 5327100008004 5327100008005 5327100008008 5327100009 普洱市 综治办 1 5327100009003 5327100009002 5327000001006 5327000001003 5327000001008 5327000001004 5327000001 普洱市公安局 指挥中心 5 5327000001018 5327000001002 5327000001029 5327000001012 5327000001023 5327000001028 5327000002 普洱市公安局 警令部办公室 1 5327000002001 姓名 李文祝 吴春丽 杨永生 戴靖恒 李青青 周小玲 丁建林 肖剑峰 王海斌 周安培 李金芝 李彦池 潘爽 施玲玲 查锦 王勇 杨明东 徐伟洋 陈健 黄一俊 黄冠洋 董泰然 李哲宇 赵云凯 胡志涛 夏春禹 吴雨忱 吴德光 潘勇丞 陈鹏年 谢春华 张沛 周斌 笔试成绩 68.5 63 53 17.5 62 61 55 54 58 52 69.5 60 60 60 62 58.5 61 53.5 52 47 53 48 71.5 61 60 59.5 59 58 56 55 55 54 5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