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检验设备清单

合集下载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内容

食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内容

1、在生产场所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与现场一致,其生产场所周边和厂区环境、布局和各功能区划分、厂房及生产车间相关材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申请人在生产场所外建立或者租用外设仓库的,应当承诺符合《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中关于库房的要求,并提供相关影像资料。

必要时,核查组可以对外设仓库实施现场核查。

2、在设备设施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生产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现场一致,生产设备设施材质、性能等是否符合规定并满足生产需要;申请人自行对原辅料及出厂产品进行检验的,是否具备审查细则规定的检验设备设施,性能和精度是否满足检验需要。

3、在设备布局和工艺潼程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设备布局图和工艺流程图是否与现场一致,设备布局'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能防止交污染。

实施复配食品添加剂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复配食品添加剂的品种特点,核查复配食品添加剂的配方组成、有害物质及致病菌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在人员帆方面核查申请人是否配备申请材料所列明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

5、在管理制度方面核查申请人的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及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6、在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方面现场核查时,核查组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

实施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的品种,按申请人生产食品添加剂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

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可以由申请人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

试制产品检验报告的具体要求按审查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

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
厂区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根据季节制定频次
厂区垃圾
厂内垃圾清理不彻底、不及时,造成虫害孳生。
建立生产和生活垃圾的运输、暂存、清除实施管理措施并有效执行。
符合企业厂区内外环境管理要求
厂区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车间内部环境管理
车间地面墙面设计、施工及清洁卫生
地面不平整、排水系统设计不合理,生产过程中或清洗后出现积水。
清洗消毒效果符合内部标准作业程序要求
清洗消毒制度中明确清洗消毒频次,建议每批次进行
原辅料控制
原料验收
采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料,造成安全质量风险;如原料粮食等未经检验,污染物限量、真菌毒素等超标
1.未落实食品原料供应商检查评价制度,使用未经评价的供应商产品或购入不合格原料;
2.未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使用老客户供应的原料,对产品安全质量疏于检查或未落实原料检验制度;对无法提供检验报告的原料,未进行检验。
2.定期校准温度、湿度控制设施以及用于监控温度、湿度的设施。
符合企业内部温度、湿度要求
车间内部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监控频次,建议每日进行
清洁消毒效果验证
未进行清洁消毒效果验证,不能保证清洁消毒有效。
及时验证清洁消毒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符合各区域的清洁消毒效果要求
清洗消毒制度中明确清洁和验证频次,建议按照不同区域每次清洁消毒后清洁验证
车间破损地面、墙面、屋顶应及时修补。
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
车间内部环境管控制度中明确管控频次,建议每月进行
温度、湿度管控
有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的区域,未配备适宜的温度、湿度控制设施以及用于监控温度、湿度的设施,导致温度、湿度不能达到企业内部标准要求。
1.根据食品生产的特点,配备适宜的温度、湿度控制设施以及用于监控温度、湿度的设施。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含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下同)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以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总局”)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统一食品分类,统一审查规范,统一证书标志,统一监管要求。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食品种类和品种,确定市、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审查发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生产许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必须严格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规范包括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由国家总局组织制定并发布。

必要时,根据食品类别和品种制定并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省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需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特色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规定的行政区域内实施。

第二章生产许可程序第一节申请和受理第八条企业申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对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书。

第九条企业(以下称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四)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五)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六)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七)出厂检验设备、设施清单(申请人自行实施出厂检验的);(八)质量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员、检验负责人食品安全知识、法律知识以及行业道德伦理的培训合格证明;(九)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十)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还需提交:(一)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建立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目录;(二)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1年内的空气洁净度、水质等检测报告;(三)原料前处理、提取等工序需要委托其他企业完成的,应提交该部分工艺说明、中间产品质量标准及储存运输要求、受托企业合法生产的证明文件及委托生产合同。

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编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编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意见》的通知各市、义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编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意见》已经2011年12月8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即日起施行。

《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编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的意见》已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网上公开,各地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下载相关文本。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主题词:食品小作坊管理办法意见通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5日印发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活动,根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核发、延续、变更、补发、注销及证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设区的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编制本辖区允许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统一管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县(市、区)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管理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

第四条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未列入所在地设区的市质量监督部门公布食品目录内的食品,县(市、区)质量监督部门不得对生产上述食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生产许可。

第五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同一生产加工场所只能申领1张生产许可证,不得分装、接受委托加工其他企业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食品。

白糖生产设备与设施清单解析

白糖生产设备与设施清单解析

白糖生产设备与设施清单解析白糖是生活中常见的食品原料,它在烘焙、烹饪和饮品制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白糖生产是一项复杂的工艺,涉及到多个设备和设施。

在本文中,我将对白糖生产设备与设施进行详细解析,从而帮助您更深入地了解这个主题。

在白糖生产过程中,主要涉及到以下设备与设施:1. 取料设备:白糖的原料通常是甘蔗或甜菜根,取料设备用于将这些原料送入生产线。

这些设备包括输送带、提升机和脱水机等。

通过这些设备,原料能够顺利地流经整个生产过程。

2. 清洁设备:在白糖生产过程中,原料中的杂质需要被清除,以保证生产出的白糖的纯净度。

清洁设备包括清洗机、滚筒筛和清选机等,它们能够有效地去除原料中的杂质和不洁物。

3. 破碎设备:原料经过清洗后,需要被破碎成适当的粒度,以便后续工序的进行。

破碎设备通常包括刨刀破碎机和研磨机等,它们能够将原料破碎成所需的颗粒大小。

4. 搅拌设备:白糖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多次的搅拌和混合,以确保原料中的糖分均匀分布。

搅拌设备包括搅拌机和混合机等,它们能够将原料彻底搅拌均匀。

5. 过滤设备:在白糖生产中,需要对糖浆进行过滤,以分离出纯净的糖液。

过滤设备通常包括过滤机和离心机等,它们能够将悬浮物和固体颗粒从糖浆中过滤掉。

6. 浓缩设备:将过滤后的糖液进行浓缩是白糖生产的关键步骤之一。

浓缩设备包括蒸发器和真空设备等,通过蒸发和真空作用,能够将糖液中的水分逐渐蒸发,从而使糖液浓缩成糖浆。

7. 结晶设备:糖浆浓缩后,需要通过结晶设备将其冷却并结晶成固体的白糖。

结晶设备包括结晶锅和冷却装置等,通过适当的温度和压力控制,能够使糖浆逐渐结晶成白糖颗粒。

8. 干燥设备:白糖结晶后,需要对白糖颗粒进行干燥,以去除余留的水分。

干燥设备通常采用烘干机和风干机等,它们能够将白糖颗粒中的水分蒸发掉,使白糖达到标准的干燥程度。

9. 包装设备:生产出的白糖需要进行包装,以确保其质量和保存期限。

包装设备通常包括称重机、包装机和封口机等,它们能够将白糖装入包装袋中,并对包装袋进行封口密封。

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及措施

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及措施

全要求
17.严格按食品法律法规建立食品安全制度
不健全并严格落实,做好配套记录。
18. 有效实施追溯体系,如实记录原材料、关
键点控制、检验、销售等台账,确保形成
真实有效的追溯信息和责任链条
19.严格按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相关标准
只做产品标签标识。
20. 建立培训计划,按计划实施培训并考核并
做好相关记录,宣贯食品安全法律法规
—5—
13、建立并落实原辅料进货查验制度,避免 采购变质原料及来源不明的原料;配备完善 卫生消毒设施,容器,规范落实食品加工接 触面清洗消毒工作;督促生产员工保持良好 卫生习惯,并加强培训;确保库房设施设备、 环境条件符合要求,运输作业规范,防范二 次污染风险。 14、加强原料采购验证,自检或送检。
食品生产企业风险排查防控清单
基础风险清单
监管部
(根据食品类别、生产加工场所环境卫生条件、设备 设施、人员和规章制度、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 食品检验、包装标签、原辅料和成品贮存等方面排查
整改和防控的具体措施
(与基础风险清单逐条对应)
企业整改 企业整 门确认
责任人员
改完成 时限
整改效 果(签字
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
和大肠菌群两个指标。
购变质原料及来源不明的原料;配备完善卫
2. (肉制品)山梨酸等防腐剂超标,或多种防生消毒设施,容器,规范落实食品加工接触
腐剂比例之和大于 1.
面清洗消毒工作;督促生产员工保持良好卫
3. (大米)镉等重金属污染
生习惯,并加强培训;确保库房设施设备、
4. (湿粉类)米酵菌酸污染
环境条件符合要求,运输作业规范,防范二
车间与外包车间、生制生产加工区与熟制7.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培

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第一篇:食品经营设备工具清单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请标明设备、工具数量)□空调机□电风扇□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办公桌椅□运输车□货架□展示台(柜)□购物篮□台式电子秤□消毒柜□温湿度计□夹取食品的工具□防尘罩□红外线灯□垃圾桶其他设备、工具:□□□□□□□□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防潮隔离板□手推车□保温柜□冷冻冷藏柜□洗手消毒设施□清洁容器防鼠器具□灭蚊(蝇)灯□拖把、水桶等清洁工具□□□□□□□□申请时间:□第二篇:食品流通经营设备、工具清单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货架个;□冷藏柜个;□清洁工具个;□展示柜个;□消毒用品个;□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个;□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施、工具个;□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个;□其他设备、工具。

申请人:年月日第三篇:食品流通设备及工具清单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经营的设备、工具清单货架个冷藏柜个清洁容器个展示柜个勺子个其他设备、工具:办公设备、食品陈列、制售工具、消毒设备、保温冷藏、通风设备、贮存防腐、防尘设备、消防设备、防鼠防虫、存放废弃物。

俱全。

备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本单位的食品经营的经营设备及空间布局符合食品安全卫生的条件和要求,做到食品的容器、工具和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申请人:东台市柏特商贸有限公司申请法人签字:日期:第四篇:设备工具材料词汇编辑说明为了便于国际招标中英文标书的编写,特将常用的施工机电设备和办公设备,仪器设备,工器具以及常用材料等词组以汉英对照的形式编成这本『词汇』。

其中的词组是按其所指物体的用途来归类的,共分为十八类。

词组在各大类中则按汉语拼音来排序。

以便于查阅。

本『词汇』由高伟基编辑,薛怡茂翻译校订,在编辑过程中得到霍家杰高工,王启才和歧温华工程师提供的许多资料,特此致谢。

在使用本『词汇』过程中发现不当之处,情予指正,以便修改。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

附件1:编号:CNCA—N—XX:20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实施规则2010- -发布2010- -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目的、范围2.认证机构要求3.认证人员要求4.认证依据5.认证程序6.认证证书7.信息报告8.认证收费附件1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范围目录附件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现场审核时间表1.目的、范围1.1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认证(以下简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的程序与管理的基本要求,是认证机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活动的基本依据。

1.3本规则适用于无专项GMP认证实施规则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工作。

在其他专项GMP认证实施规则管理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按相应专项GMP认证实施规则开展GMP认证工作。

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遵守本规则。

1.5认证机构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并不意味着可免除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2.认证机构要求2.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的技术能力,并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批准。

2.2 认证机构应在获得国家认监委批准后的12个月内,向国家认监委提交其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活动符合GB/T 27021《合格评定管理体系审核认证机构的要求》的证明文件。

逾期未获得相关证明文件的,将撤销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GMP认证批准资质。

认证机构在未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前,只能颁发不超过10张该认证范围的认证证书。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及生产记录清单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及生产记录清单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制度及生产记录清单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及生产记录清单。

二、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2.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在采购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物品时,应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进行审查,并做好进货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进货时间等。

3. 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生产过程中应做好各项记录,包括生产日期、批号、生产数量、生产人员等。

4.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对成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出厂检验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检验日期、检验结果等。

5.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自查记录应包括自查日期、自查内容、自查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6. 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进行召回,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召回记录应包括召回日期、召回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召回原因等。

7.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食品生产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明确事故处置流程、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核查材料清单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核查材料清单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核查材料清单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
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5.工艺设备布局图;
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7.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
9.《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通知书》;
10.《现场核查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11.《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
12.《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报告》;
13.许可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令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令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9号《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3月1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七日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实施条例以及产品质量、生产许可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不得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许可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二章程序第六条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在工商部门预先核准名称后依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有关要求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食品生产许可的实施机关,但按照有关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实施的食品生产许可除外。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要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别实施许可的品种范围。

第八条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二)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三)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四)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五)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条件审查设施、设备清单

食品安全条件审查设施、设备清单

食品安全条件审查设施、设备清单1. 介绍本文档旨在提供一份食品安全条件审查设施、设备清单,以确保公司或组织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从而保障食品安全。

2. 设施清单以下是食品安全条件审查设施清单:- 生产车间: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包括通风设备、照明设备、防尘网等。

- 废物处理设施:确保废物及垃圾的正确处理,包括垃圾桶、垃圾分类设施等。

- 卫生间:提供员工卫生设施,包括马桶、洗手盆、卫生纸等。

- 消防设施:防止火灾和事故发生,包括灭火器、报警器、消防栓等。

- 供电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包括配电箱、插座等。

- 储存设施:储存原材料和成品,确保无污染、适当温度、湿度等要求,如货架、冷库等。

3. 设备清单以下是食品安全条件审查设备清单:- 生产设备:确保食品生产的卫生和安全,包括搅拌机、灌装机、烘烤设备等。

- 清洗设备:用于清洗生产设备和的设备,包括洗涤机、冲洗槽等。

- 检测设备:用于检测食品安全指标的设备,包括色差仪、微生物检测设备等。

- 包装设备:确保食品包装的卫生和安全,包括封口机、贴标机等。

- 杀菌设备:用于食品杀菌处理的设备,包括高温杀菌器、紫外线杀菌器等。

- 贮存设备:储存食品的设备,包括冷藏柜、保鲜柜等。

4. 清单规范要求在编制食品安全条件审查设施、设备清单时,应注意以下规范要求:- 设施和设备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设施和设备的布局应合理,便于操作和清洁,确保无交叉污染。

- 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应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 设施和设备的清洁加工应遵循相关操作规范,确保卫生和安全。

5. 总结本文档提供了食品安全条件审查设施、设备清单,帮助公司或组织合规运营,确保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中的设施和设备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保障食品安全。

在使用本清单时,应注意清单规范要求,合理选择、布局、维护和清洁设施和设备,以及定期检查和保养,以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千克
一台
包装车间
2014/3/28
11
封口机

FR-A
千克
一台
包装车间
2013年9月
12
喷码机
暂停使用
K68
千克
一台
缓冲区
2016/8/3
13
喷码机
正常
YCBD-4000
千克
一台
缓冲区
2016年9月
14
空气压缩机
正常
10B-Q

一台
初加工车间
2014年9月
15
电子天平
正常
TP-114
千克
一台
化验室
2013年9月
一台
中转车间
2014年11月
检验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状态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放置位置
购置年限
备注
1
电子天平
正常
10B-Q
千克
一台
化验室
2013年9月
2
烘干箱
正常
DGKX-A

一台
中转车间
2015年9月
3
电子称
正常
ACS-15
公斤
一台Hale Waihona Puke 包装车间2013年9月
4
风机
正常
TCS-150
公斤
一台
包装车间
2013年9月
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状态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放置位置
购置年限
备注
1
烘干房
正常
MJ-10

一台
烘干房
2014/5/29
2
色选机
暂停使用
A4

一台
常规原料库
2013年9月
3
去石机
暂停使用
QSC-7

一台
常规原料库
2013年9月
4
静电毛发分离机
正常
JF720Ⅲ
千克
一台
包装车间
2014年12月
5
金属探测仪
5
微生物培养箱
正常
F303-0
一台
化验室
2014年1月
6
生物显微镜
正常
FL-305A
一台
化验室
2012年11月
7
超净工作台
正常
VD-650G
一个
化验室
2012年6月
8
灭菌锅
正常
YMSII-280B
一个
化验室
2013年11月
正常
公斤
一台
包装车间
2014年9月
21
Z型提升机
正常

五台
初加工车间
2014年9月
22
Z型提升机
正常

五台
初加工车间
2014年9月
23
自动灌包机
正常
DCS

一台
包装车间
2015年9月
24
传送带(包装)
正常

一台
包装车间
2013年9月
25
自动封口机
正常
FRD-1000

一台
包装车间
2015年9月
26
自动封口机
正常
JTJ-10
千克
一台
包装车间
2014年12月
6
清洗机
暂停使用
NMRV

一台
有机库
2013年9月
7
微波灭菌仪
正常
YQ565-O3

一台
包装车间
2013年12月
8
灌包机(500g)
正常
CX-10B
千克
一台
包装车间
2013年9月
9
覆膜机
正常
BSD4525A
千克
一台
包装车间
2014年1月
10
打包机
正常
YS6334
16
烘干箱
正常
DGKX-A

一台
中转车间
2015年9月
生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状态
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放置位置
购置年限
备注
17
去石机
正常
QS-85

一台
初加工车间
2015年9月
18
色选机
正常
6SXZ-252

一台
初加工车间
2014年11月26日
19
振动筛
正常

一台
初加工车间
2014年9月
20
传送带(拣选)
正常
公斤
一台
包装车间
2013年9月
27
脚踏式封口机
正常
FRE-600
公斤
一台
包装车间
2016年5月
28
全自动茶叶分装机
正常
SY-YP03
公斤
一台
缓冲区
2015年12月2日
29
电子称
正常
ACS-15
公斤
一台
包装车间
2013年9月
30
电子称
正常
TCS-150
公斤
一台
包装车间
2013年9月
31
风机
正常
公斤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