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钢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钢铁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钢铁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该行业中存在许多安全隐患,频繁发生事故事件,给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
为了保障钢铁行业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钢铁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保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到位。
企业要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聘请专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和组织。
二、安全生产培训钢铁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理解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隐患排查治理钢铁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对生产设备、生产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或修复隐患。
针对重点部位和危险区域,要加强巡查和检测,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四、应急预案钢铁企业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对。
应急预案要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安全防护设施钢铁企业要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生产车间和工作区域要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导员工正确使用和操作设备,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
对高温、高压、高噪音等危害较大的工作环境,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护。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钢铁企业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报告,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对于已经发生的事故,要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沟通和交流,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管理的不断改进。
七、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钢铁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对于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和表彰。
钢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1. 为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施工、维修、运输、储存等环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2.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安全生产责任1. 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生产管理,自觉维护安全生产。
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五、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1. 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针对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启动应急预案。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3. 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进行责任追究,确保事故不再发生。
七、安全设施与防护用品1. 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2. 员工应正确使用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 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依法予以处理。
钢铁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钢铁厂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钢铁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安全生产,实现零事故、零伤害的目标。
第四条钢铁厂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分厂(车间)主任对本分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第十条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承包商、临时工及来访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二条钢铁厂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办公室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和修订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四)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分厂(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六)负责安全生产的统计分析;(七)其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钢铁厂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七条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技能。
第十八条对特殊工种、关键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治理第十九条钢铁厂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钢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钢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1、安全生产的责任目标:预防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消除安全隐患,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整改并严格执行,保障员工安全生产。
2、特别提醒:每个员工都应承担起个人的安全责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规定,承担安全责任,严禁生产过程、停电期间或其他各类火灾、爆炸隐患等危险因素,及时发现问题并报告排查。
二、安全生产责任管理
1、职责范围:公司领导要主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实行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体职工积极性安全参与,增强安全文化建设;
2、管理程序:公司领导应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公司安全规定;
3、安全管理职能:安全管理部门和各部门管理者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领导干部负责制定安全措施、检查安全设施,检查安全隐患,按规定及时上报隐患;
4、教育和培训:公司负责安全管理的领导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中央、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学习和培训,经过培训认证并持证上岗;。
钢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
钢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为确保钢铁企业的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应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并承担最终的安全责任。
2. 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管理计划,并监督员工的安全行为。
3. 员工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主动报告安全隐患并配合安全检查。
三、安全生产规范1. 设备安全:及时检修和维护生产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操作。
2. 劳动保护: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其是否满足安全标准。
3. 火灾防控:配备消防器材,建立火灾应急预案和疏散路线,并组织火灾演练。
4. 事故报告和调查:任何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并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关措施预防再次发生。
四、安全培训1. 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员工进行基础的安全知识培训,熟悉相关规章制度。
2. 岗位培训:根据不同的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内容。
3. 定期演习:组织紧急情况下的模拟演习,培训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安全检查和评估1. 内部检查:定期对生产场所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外部评估:定期请安全专家进行生产场所和设备的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改进安全管理。
六、安全奖惩1. 安全奖励:设立安全奖励机制,鼓励员工参与安全活动并提出改进意见。
2. 安全处罚: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应急预案1. 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2. 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并进行急救培训,提升员工的急救技能。
结语:本安全管理制度是钢铁企业为确保生产安全而制定的基本规范。
企业领导层、各部门和员工应共同遵守,提高安全意识,确保钢铁企业的生产过程安全可靠,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钢八条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钢八条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不断加快,钢铁产业的发展亦日益飞速。
然而,随着钢铁企业数量的增加,安全生产问题的日益凸显,事故频发,给企业和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和经济损失。
基于此,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我们总结了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八个重点事项。
一、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框架的规范合规情况钢铁企业应该明确了解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应核实企业是否制定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规范实施。
此外,还要审核企业的安全生产文件,包括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情况企业应对安全生产进行全面的规划、组织和落实,并不断优化完善,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顺畅执行。
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应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包括责任制、流程控制、工业用水、噪声、通风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三、工业用水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情况钢铁企业是重要的水用户,因此水价过高和缺水等问题可能会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
为保障企业生产所需的水资源,应建立完整的水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的环保法规、标准进行管理,保护水资源。
此外,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排污,并做好水环境保护工作。
四、噪声、通风和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管理情况钢铁企业的工作环境中存在大量的噪声和粉尘等因素,对劳动者造成危害。
因此,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中,应对企业的通风、噪声等环境工程进行逐项检查,确保企业生产环境的安全性和健康性。
此外,企业应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并做好相关的涉化废物管理。
五、重大危险源(特别是高温、高压设备)及安全保护措施在钢铁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危险源和高温、高压设备,这些设备不仅需要严格管控,还需要做好安全保护措施。
因此,在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要对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及安全保护措施进行逐项检查,确保企业生产设备的安全性。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绪论一、背景和目的为了落实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钢铁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特制定了本《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能够得到有效的组织和实施,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等各个环节。
三、术语定义本制度中涉及的术语定义如下:1. 四不放过:即不放过安全责任、不放过风险隐患、不放过职业健康、不放过工程质量。
2. 风险隐患:指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物理、化学、生物和人为因素等一切可能带来危害的因素。
3. 安全责任:指企业、管理人员、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法定义务和组织实施安全工作的义务。
4. 职业健康: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任何有害物质和因素损害的身心健康状态。
5. 工程质量:指产品、设备及工程项目达到预定的技术要求、标准和规范的程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一、安全责任制1. 所有员工都有安全生产的责任,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到一线员工,每个人都应承担起自己的安全责任。
2. 管理人员要带头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组织和实施。
3. 安全责任要明确分工,每个岗位都应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任务,并有相应的考核机制。
二、风险隐患排查制度1. 钢铁企业要建立完善的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2. 风险隐患排查要全面覆盖企业的各个环节和部门,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等。
3. 风险隐患排查要定期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三、职业健康保护制度1. 钢铁企业要建立健全的职业健康保护制度,对可能存在的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
2. 职业健康保护要从采购原材料、生产过程、工作环境等方面进行控制,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加强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文件的要求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铁企业的所有生产环节和岗位,包括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
三、检查主体1.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由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成立,成员由安全生产管理员、生产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组成。
2. 监督检查机构:由有关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构负责监督,监督检查机构有权随时对钢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四、检查程序1. 安全生产检查计划的编制: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根据生产情况和生产环节的特点,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2. 安全生产检查的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按照计划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检查过程中,应当与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3. 检查结果的汇总和分析: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将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究。
4. 整改及复查:被检查单位在检查结果出来后,应根据整改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完成整改后,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将进行复查。
五、检查内容1. 生产设备的安全状态:检查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是否存在漏洞和安全隐患。
2. 作业场所的安全性:检查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防火设施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3.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检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情况。
4. 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检查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应急设备的完好性和员工的应急演练情况。
六、检查记录与报告1.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应当对每次安全生产检查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2. 检查报告: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编写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等。
钢铁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管理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七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三)安全检查制度;(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五)应急救援制度;(六)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七)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八)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九)职业健康检查制度;(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部门、岗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企业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一条员工在岗位变动、技能提升、设备更新等情况下,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三条员工应主动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部门负责人应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安全隐患整改实行“五定”(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效果)原则。
第六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五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企业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报告经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背景介绍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拥有多年历史的大型钢铁企业,其生产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建立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
二、“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原则1. 绝不放过隐患。
2. 绝不放过教育。
3. 绝不放过责任。
4. 绝不放过追究。
三、“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1. 绝不放过隐患针对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制定以下规定:1.1 每天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发现隐患第一时间上报。
1.2 建立隐患排查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追踪。
1.3 对于发现的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防止事故发生。
1.4 隐患整改完成后,要进行复查并做好记录,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2. 绝不放过教育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我们制定以下规定:2.1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包括应急救护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2.2 实行新员工培训制度,确保新员工能够全面了解安全工作规定。
2.3 加强安全宣传,通过海报、宣传栏、内部通知等方式,向全体员工普及安全知识。
3. 绝不放过责任公司管理层和各级领导要履行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以下规定:3.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
3.2 设立安全监督部门,进行安全督查和考核,对安全责任不履行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3.3 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的标杆。
4. 绝不放过追究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追究责任,制定以下规定:4.1 成立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并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4.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停职、开除等。
4.3 对严重违反安全规定的责任人,将追究刑事责任。
四、“四不放过”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1. 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并落实到位,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够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
附件2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参考标准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培训教育类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确定任职日期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4.《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三条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之日起6个月后,未经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考核合格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款2.《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五项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三十条86隐患管理类2★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等6类人员聚集场所,以及钢铁水罐冷(热)修工位是否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跨的地坪区域内查看炼钢炉、AOD炉、VD炉、VOD炉操作室面向熔融金属吊运侧的出入门、观察窗位置1.《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十七条3.《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第二十七条3.《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4.《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2018)第5.7条、第5.17条1.炼钢厂、铁合金厂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行走区域的下方地坪区域;2.炼钢厂、铁合金厂的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操作室、交接班室、更衣室(含澡堂),设置在高温熔融金属吊运跨距离吊运工艺极限边界50米以内的地坪区域;3.炼钢厂位于车间架空层平台的转炉操作室,其面向铁水吊运侧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封闭。
(注:实体墙是指砖1.《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2.《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第三十七条;113类别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执法依据常见问题示例处罚依据自由裁量编号墙、混凝土墙或者采用耐火材料砌(浇)筑的墙体(冶金企业下同);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封闭是指操作室面向熔融金属吊运侧的出入门、观察窗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封闭);4.炼钢厂架空层平台的AOD炉、VD炉、VOD炉的操作室,其面向铁水、钢水吊运侧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封闭的外墙,在铁水罐、钢水罐吊运跨靠近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侧的立柱边线以内;5.炼钢厂连铸流程采用钢水罐水平连浇车或者钢包回转台单跨布置的连铸平台操作室,其面向钢水、液渣吊运侧未采用实体墙完全封闭的外墙,在连铸平台靠近熔融金属吊运侧的立柱边线以内;6.炼钢厂钢水罐冷(热)修工位、铁水罐冷修工位设置在铁水、钢水、液渣吊运行走区域的正下方地坪区域内,或者设置在吊运跨纵向最两端时,未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钢铁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钢铁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1. 引言为了保障钢铁厂的生产过程安全,提升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检查的流程和要求,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铁厂各区域、各生产线和所有员工。
3. 安全生产检查流程3.1 定期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安全检查小组负责。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工作场所的清洁与整理;- 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 电气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 消防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等。
3.2 随机检查安全检查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随机检查,以验证定期检查的有效性,并发现未被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
随机检查的重点是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包括但不限于:- 高温操作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符合标准;- 操作人员是否戴好安全保护用具;- 紧急救援设施的完善性和有效性;- 现场危险区域的标示和警示是否清晰等。
3.3 特殊检查特殊检查适用于以下情况:- 新设备设施的投入使用前的检查;-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后的复查检查。
特殊检查的内容和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安全检查小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
4. 安全生产检查报告每次安全生产检查结束后,安全检查小组应及时编写检查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检查日期、时间和地点;- 检查的具体内容和范围;- 发现的安全隐患及其级别;- 对已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要求和措施;- 对未发现安全隐患的肯定和表彰。
报告应及时通报给所属部门和厂区管理层,并妥善保管备查。
5. 安全生产检查纪律为提高安全检查质量和效率,遵循以下纪律:- 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应坚持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安全检查小组成员应严守保密纪律,对检查中获取的信息和数据保守秘密;- 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所属部门和厂区管理层进行汇报;- 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钢铁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钢铁厂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钢铁厂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依法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钢铁厂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生产人员、采购人员等。
第三条钢铁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保证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钢铁厂的经营者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五条钢铁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分工,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钢铁厂的生产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技术标准,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第三章安全生产标准第七条钢铁厂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操作,禁止违反标准进行生产活动。
第八条钢铁厂的生产场所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要求,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等必须配备齐全并经常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钢铁厂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证书或执照,确保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预防措施第十条钢铁厂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控制措施,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确定危险源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十一条钢铁厂应加强对火灾、爆炸等重大事故的防范,设置专门的安全设施,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中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二条钢铁厂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惩戒措施第十三条钢铁厂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钢铁厂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备或设施,应及时停产整改,并进行相应的监管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第六章其他条款第十五条钢铁厂应建立安全生产档案,保存员工的相关培训和证书资料,记录相关安全事故和隐患的情况。
第十六条钢铁厂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制度,接受员工和社会大众的监督和举报。
钢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篇)
钢铁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每周主持一次全厂的安全活动。
3、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6、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7、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对险擎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
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如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工作,对生产安全负具体领导责任。
2、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3、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
4、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险擎事故。
按“四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
5、检查各科室领导安全工作情况和生产、安全科的工作。
6、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兑现。
8、采用先进的监控措施,制订切实可行的制度,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可靠运行。
三、设备副厂长安全生产职责1、对全厂设备、建筑物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
2、督促供应部门按照要求和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生产及安全措施工程所需的材料,并妥善保管。
3、协助厂长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中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救援预案及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推行点检定修制,开展设备状态监测,对设备状况进行动态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生产。
5、组织制订设备大、中修计划,在检修施工过程中对重大风险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6、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工作。
四、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职责1、安全科长应以国家相关法规和“安全第一、超前预防、贯穿全程、关键落实”的安全理念为工作指导,树立“安全第一、防止并举、关爱生命、和谐发展”的安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带领安全科的成员做好炼钢厂的安全工作。
钢铁行业检查要点
钢铁行业检查要点
1. 安全生产:检查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培训记录以及事故应急预案等,确保员工的安全。
2. 环境保护:检查企业的环保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废气、废水、废渣等排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 质量管理:检查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检验等环节。
4. 能源消耗:检查企业的能源管理制度,能源消耗是否合理,是否采取节能措施。
5. 设备维护:检查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
6. 劳动用工:检查企业的劳动用工情况,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7. 成本控制:检查企业的成本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8. 市场营销:检查企业的市场营销策略,产品销售渠道是否畅通,市场占有率是否稳定。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旨在确保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一个科学、规范、有效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铁企业内的所有岗位和部门,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等。
三、内容及要求1. 安全生产检查的频次与形式:(1)每日巡检:每日对各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库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定期检查:针对特定岗位和设备,按照计划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装备的完好。
(3)专项检查:针对钢铁企业的特殊任务和工作场所,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合规运营。
2.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1)设备状态:检查各生产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故障或异常现象。
(2)作业操作:检查员工的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3)防护设施: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好性,如电气设备、消防设备等。
(4)危险源识别:检查各岗位和工作场所的危险源,确保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5)紧急预案:检查各部门是否制定了紧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
3. 安全生产检查的流程:(1)制定检查计划:由安全生产部门制定每日、定期和专项检查计划,并通知相关部门。
(2)检查准备:安全生产部门配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准备检查记录表格。
(3)检查执行:安全生产部门的检查人员按照计划逐个岗位进行检查,记录相关问题。
(4)问题整改:对于发现的问题,安全生产部门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进度。
(5)检查报告:安全生产部门每月整理各类检查事项,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公司领导。
4. 安全生产检查的责任:(1)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工作,跟踪整改进度。
(2)各岗位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巡检和定期检查,确保落实安全生产规定。
(3)员工:积极配合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参与问题整改。
四、考核与奖惩鼓励各部门和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和评价。
2024年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三篇)
2024年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____》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
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第一节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第八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钢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钢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维修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实施;2.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3. 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4. 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5. 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第十一条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三条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八条加强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钢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钢铁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八条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九条制定《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范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
第十条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调查、处理,确保事故原因分析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二条企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核,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安全生产投入与保障第十五条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设备、设施和物资。
第十六条定期对生产设备、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章奖惩与责任追究第十八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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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首钢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检查(以下简称安全检查)是指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消除、减轻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各种检查活动。
特种设备的检测是一种特殊的安全检查,其检测要求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但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应按本制度进行。
第三条安全检查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过程中物的不安全因素、从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管理上的漏洞、相关人员的执业资格、生产经营单位的执业资质等。
第四条安全检查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程、危险源(点)及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岗位特点以及生产要求进行。
第二章安全检查的组织、监督检查第五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在从事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时,要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的绩效负责,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绩效负责,从业人员对所从事的安全检查负责。
第六条在日常工作中,各级安全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环保处作为公司安全监督检查职能管理机构,对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检查开展情况进行抽查。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部门、人员要按照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隐患处理第一节各级从业人员日常安全检查第八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时对自己所处的环境进行检查确认,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第九条岗位操作人员应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按班进行安全检查工作,班前、班中和班后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对易发生事故或留下隐患的部位要随时检查,对重控设备要随时监机监盘,重点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向相关人员沟通处理并向班组长或安全员汇报,有关情况要记入班组安全日志。
第十条班组长要组织班组人员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
每班对本班组人员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规程情况、生产现场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记录在班组安全日志中。
要保证每周对本单位区域做到普检,不留死角。
非车间级的工段长、大班长、工长参照班长检查要求执行,对抽考情况和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对相应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区(车间级)安全员(含兼职)应对所管区域进行不少于每天一次的巡检,每周至少对一个班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每周至少抽考两名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规程或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检查结果填入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员因故不能参加检查时,由作业区领导(车间主任级)安排他人代行职责。
作业区(车间级)其它专业人员在检查本专业工作时应同时检查本专业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十二条作业区(车间级)单位正副职在检查生产(施工等)工作的同时应检查安全工作。
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安全专题检查并记录,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情况记录在车间安全检查记录中或自备的安全专题记录本,每月至少对一个班组(工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签认。
第十三条厂矿级领导(含厂级助理)每月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
每季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应分别建立以车间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两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四条公司级领导应分别建立以厂级单位为基础的联系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联系单位的安全工作或分管专业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及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有在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第二节专业(职能部门)安全检查第十六条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文明生产检查,确保生产现场安全有序,各类物品按定臵要求码放,保持现场安全通道和人员巡检路线的畅通,发生各类意外事故导致停产时,必须组织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后,方可恢复生产,每年汛期来临前,要组织一次防汛大检查,在检查交接班制度时,认真检查安全工作交接情况。
能源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用电、燃气平衡进行经常检查,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十七条设备管理部门在对设备进行检查时,应同时检查设备的安全装臵;在对设备使用与维护规程进行检查时,要同时检查安全使用要求完善情况、岗位人员熟知情况以及落实情况。
每年五月前后应组织工业建筑物安全大检查工作,检查必须有记录。
日常工作中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线路、煤气设施、特种设备的状况进行检查。
第十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要加强劳动纪律检查,杜绝离岗、睡岗、酒后上岗现象发生;对安全专业提出的考核、奖惩落实情况要进行抽查;对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复审及配臵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不能出现特种作业人员短缺的情况;在进行劳动组织检查时,要检查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安全工作要求。
第十九条卫生部门应经常组织对职业危害情况的检查,并加强对饮食安全管理的检查。
第二十条保卫部门要定期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日常工作中要对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对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检修动火的,要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技术质量部门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要组织对其安全性进行确认,在进行新产品合同评审时,要对工艺进行安全性确认;在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查时,要确保产品不影响后续工序的安全生产。
第二十二条各级安全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所属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其中公司级、厂级按月、车间级按周、班组级按日进行检查。
重点工程项目要按工程进度情况组织动态安全检查,确保整个工程安全顺行,重点工程结束后投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验收。
第二十三条•其它专业系统要按本专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三节专项安全检查第二十四条在高温雨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对厂房建筑、防触电、防雨、防汛、防雷电、防塌方、防暑等专业工作的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防风、防雨、防汛、防雷、防塌方、防触电各项措施的完善与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二)高处悬浮物清理情况,风载荷大而不牢固的设施加固情况;(三)各变配电站、低压配电室防、排水措施,室外电气设备、电源闸箱防雨设施到位情况;(四)高压变配电站、变配电所等重点部位的避雷装臵完好情况;(五)施工工地、采矿场、排土场、尾矿坝预防塌方、滑坡、垮坝的措施落实情况,是否落实专人严密监视并采取了加固措施和设臵危险警示标志;(六)高压操作配备的绝缘用具是否完好、有效;(七)移动式电气设备安装使用的漏电保护器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进行了定期检查;(八)检查相关人员触电抢救知识的掌握情况;(九)压力容器在露天使用时是否有防暴晒措施;(十)患有高温禁忌症者调离高温岗位情况;(十一)防暑饮料、药品落实到位情况,防暑措施落实情况;(十二)高压绝缘用具的检测及高压用电设备的预防性试验以及防雷设施的安全检测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在冬季来临之前及期间,各主管专业系统要按职责分工分别组织防冻、防风、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等专业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加强对季节性使用的取暖锅炉的检查。
在锅炉使用前必须按标准逐项检查,符合条件方可使用;(二)室外在用压力容器避免冻结措施落实情况;(三)露天使用的起重机械的防风装臵完好情况,是否制订防倾翻措施,并落实到班组岗位;(四)检查处理各类管道“跑、冒、滴、漏”情况和工作面、道路、铁路、平台、走梯等处的结冰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情况;(五)防寒用品的配备情况,特别是露天和野外作业人员的配备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状况;检修(施工)现场防滑设施的建立和措施的制定情况;高处冰锥清理情况;5级以上大风时有无高处作业和电气焊作业等;(六)瓦棱铁和其它轻质板顶、板墙及高层建筑顶部牢固可靠情况,是否存在悬浮物;(七)加强对室外配电装臵、架空线路及其沿线的巡视检查,防止因刮风造成树木枝杈或其它杂物搭在电气设备或线路上而造成事故;(八)强化对厂内机动车等机动车辆的各种灯光、反光镜、刹车装臵的检查,确保齐全灵敏可靠。
(九)不准用煤气取暖,使用煤火炉取暖时要防止煤气中毒。
使用煤气的单位,要加强对所管煤气设备、设施(安全附属装臵)的检查。
使用电炉取暖要经能源管理部门同意,并有防触电的措施。
(十)加强对夜间照明的检查。
第二十六条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检查。
第二十七条专项检查由各主管专业组织,并吸收有关专家参加,相关专业部门共同参与。
专项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进行,专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同级安全部门存档、备案。
第四节定期安全检查第二十八条在每年春节、五一•、十一、和元旦等节日前各单位各级要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工作。
在重大政治活动前,各单位要按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各级贯彻落实国家、当地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情况;(二)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管理体系、安全机构网络体系建立健全及制度规程发放情况;(四)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情况;(五)现场隐患、尘毒治理情况;(六)检修、施工安全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七)特种设备、特种作业管理情况;(八)各类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九)各级危险源(点)管理情况;(十)安全警示标志按标准设臵情况;(十一)各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
第二十九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时,基层班组要组织岗位人员对所管区域、所管设备进行普查;车间组织对重点区域、班组进行普查,对一般区域、班组抽查;厂级以上单位有针对性的对下级单位综合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第三十条在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级行政领导要参与安全检查工作,并有安全检查记录。
第三十一条在公司及各厂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将本部门安全检查的情况抄报同级安全部门,安全部门要对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定期安全检查要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进行。
第五节事故防范措施第三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要立即制定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轻伤事故发生后5天内,由所在车间级单位对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检,并向上级单位申请复查,厂级安全部门于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其进行复查,形成正式复查意见。
一般事故(不含轻伤事故)以上事故发生后15天内,由所在厂级单位对预防措施进行自检,待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结案后3日内,由厂级单位向公司申请复查,由公司安全部门复查后形成正式复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