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沁的政治思想
边沁
这个人两百多年前就提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立法原则。
这个人出生于律师世家,24岁第一次走上法庭却因司法腐败和效率低下就结束了自己的律师生涯,并由此走上改革法律和改革社会之路。
这个人主张法治社会中的公民应拥有“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的态度。
这个人一生致力于一个功利主义原则指导下的法典化体系,曾自荐为英国、法国、美国、俄国、波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多个国家编撰法典并向“世界一切崇尚自由的国家”呼吁编撰法典。
这个人认为自己要为全人类的福利服务而终身未娶。
这个人恪守功利原理直至到弥留之际,他对守候在身边的那位朋友说:“我感到我快要死了,我们要注意的是必须减少病苦到最小限度。
不要让任何仆人到房间里来,要让所有的年轻人都走开。
他们看到这种情形是很难受的,他们在这里也无济于事。
我当然不能单独留在这里,你得留下来看着我,而且只要你一个人看着我,这样就可以使我们的痛苦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程度。
”这个人是谁呢?他就是杰里米·边沁。
边沁是一个为人们提供观念的“思想者”,也是一个以理论直面现实的“改革者”。
他受到了时人和后辈学人很高的赞誉。
比如自由主义思想大师密尔就认为“边沁在理论和制度方面都是英国的创新之父”,认为他“必然要被列入人类思想大师、伟大导师和永恒的智慧渊源中”。
梅因也说:“自边沁以来,我不知道哪一项法律的改革不曾受到他的影响”。
确实是这样的,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其身后,无论是对思想,还是对于实践,边沁的贡献和所产生的影响都不应当被忘记。
长久以来,边沁已经成为西方学人们的智识渊源。
我国学人对边沁思想的引介,最早当推梁启超先生。
当年,梁启超在《新民丛报》撰文《乐利主义泰斗边沁之学说》介绍边沁的思想。
在文中,他认为边沁的“乐利主义”(功利主义)学说“首尾完具,盛水不漏”,并作了一个小传,介绍边沁的生平:“边沁,英人,1748年生于伦敦。
幼而颖悟,好谈玄理,心醉典籍。
5岁,家人戏呼为哲学儿,年14入牛津,崭然显头角。
解读边沁
• 苦乐价值的大小由七个条件决定:
• • • • • • 强度:行为所带来的快乐或痛苦的强烈程度 持久性:快乐或痛苦持续时间的长短 确定性:快乐或痛苦的感受是确定的还是不确定的 远近性:快乐的获取或痛苦的产生是眼前的还是遥远的 继生性:一种快乐或痛苦是否会派生出其他的快乐或痛苦 纯粹性:获得快乐或遭受痛苦之后会不会造成痛苦或产生 快乐(是否会有乐后之苦或苦后之乐) • 范围:是指享受快乐或遭受痛苦的人数的多少
边沁易动恻隐之心,乐于扶危济困。他喜爱一切四足动物,对低级动 物也同样仁慈。他不是一位毫无情趣的迂腐学究,而是一位禀性和善、富 于同情心的人。
• 边沁思想的形成,受到不少人的影响: 欧文
休谟
伏尔泰
爱尔维修
贝卡利亚
• 功利主义学派的重要追随者:
主要著作
• 《政府片论》Fragment on Government •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成名作)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 《立法理论》 Theory of Legislation • 《论一般法律》Of Laws in General • 《惩罚原理》Punishment principle • 《威斯敏斯特评论报》Westminster Review • 《宪法论》第一卷 • 《高利贷辩护》 • 由友人和学生整理出版的著作有《谬误集》、《审判证据原 理》、《新逻辑体系》、《义务学》和《行为的动力》
边沁的功利主义
• 边沁的功利主义建立在快乐主义之上 • 什么是快乐主义?
• 在边沁看来,快乐是唯一被人们所欲求的东西。 他认为,自 然将人类至于快乐(治下,只有快 乐和痛苦能够指示人们应该做什么以及决定人们 将要怎样做,它们遵循特定的因果规律,是人类 行为的是非标准。在他看来,趋乐避苦是人的本 性,追求快乐是人的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 • 以这种快乐主义为基础,边沁提出了功利主义原 理.
关于边沁和功利主义
关于边沁和功利主义边沁最重要的理论研究成就,就是建立了功利主义哲学体系。
在出版于1776年的《政府片论》中,边沁初步探讨功利主义原理并将其应用于政府理论(颇为巧合的是,就在这一年,经济学家斯密出版了他最重要的经济学著作《国富论》而历史学家吉本出版了他最重要的历史著作《罗马帝国衰亡史》);1789年,边沁出版了《道德和立法原理引论》,进一步探究了效用原理及幸福和痛苦的计算问题,构建起完善的功利主义理论体系。
1823年,边沁和哲学家、经济学家詹姆斯.穆勒一起创见了“威斯敏斯特评论”,着力宣扬功利主义哲学。
这份刊物后来主要由詹姆斯.穆勒的儿子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主编和执笔,在一定意义上,是这份刊物塑造了作为哲学家和经济学家的约翰.穆勒。
边沁的功利主义观念影响了詹姆斯.穆勒,而詹姆斯.穆勒又影响了作为著名经济学家的大卫.李嘉图,所以边沁可以自吹自擂,“我是詹姆斯穆勒精神上的父亲,而詹姆斯.穆勒是大卫.李嘉图精神上的父亲,所以,李嘉图是我精神上的孙子。
”边沁还有一项经济学研究成就,那就是1787年的《为高利贷辩解》。
这是一封写给亚当.斯密的长信,核心内容是对斯密提出的利率控制的思想进行批判。
斯密在《国富论》中提出对利率加以限制,目的是防止逆向选择带来的风险以及保护借贷关系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利益。
边沁则从鼓励和保护创业投资的角度出发对限制高利贷利率的主张进行了批判。
他认为利率控制将会扼杀创业投资,进而抑制任何形式投资事业。
斯密的观念有些保守,尤其是其保护弱者利益的观念,按照孟德斯鸠的解释,试图控制利率以保护弱者的实际后果反而是损害了弱者的利益。
边沁的观点显得有些激进,但可能比较务实;这种观念甚至有二十世纪的熊彼特企业家及创新思想的某些意味。
二,功利主义原理关于人的行为动机的界定,边沁之前最有影响的应该是约翰.洛克(1632—1704)的苦乐主义或者享乐主义。
享乐主义认为,人的行为动机就是追求幸福和避免痛苦,就是追求幸福的最大化。
边沁的功利主义
3.功利主义的具体计算 功利主义是属于行为功利主义,也就是说 他的功利主义直接运用于人们的行为和活 动中,用来指导和判断人们的行为的善恶。 因此,边沁认为行为的道德行为可以用量 来表示,即 行为引起的快乐-行为带来的痛苦=善(快乐)
• • • • •
衡量快乐的因素: (1)快乐的强度(正比) (2)快乐持续时间的长短(正比) (3)快乐的确定性程度(正比) (4)快乐感受作用的远近(正比) 最大幸福的特点(1)增殖性 (2)纯粹性 (3)广延性
4.道德行为的发生论研究 行为形成本身的六大要素: 所采取的行为本身;采取行动时所处 的环境;可能与之相伴的行为的意图;可 能与之相伴的知觉、不觉和错觉;引起该 行动一项或多项动机;他所表明的一般意 向。 意向与动机的区别:
5.道德制裁理论 在边沁看来,功利主义原则的实行,要靠“理性” 和“法律”。他说,功利主义承认人类受苦乐的 统治,并且以这种统治为其体系的基础,这种体 系的目标在与假“理性”和“法律”之手以建树 福利的体系。 理性:一般行为的指导。 法律:不仅是道德规则固定化,而且还要通过它来 实施惩罚和制裁。
四、我们应该怎么做
价值观是以信仰、信念为内容的一种思想体系。 需要的是一个信字,并不是掌握知识或者钱财的 多少就能解决的问题。社会价值观是处在不断变 化和调整中的,但它的前提,是必须拥有一个经 过本民族历史检验过的理论基础。在这个基础之 上,再去连通其他思想中的一些观念。当年的美 国学者韦伯,也做过这种工作,就是连通基督教 价值体系与资本主义制度间的关系。那么对中国 来说,如何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现代社会 的沟通,是构建中国未来社会价值观的重要一步。
二、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
从严格意义上说,功利主义伦理学产生于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主要的代表人物是 边沁和密尔。由于在18世纪的法国唯物主 义伦理学家虽然也提到过功利这个概念, 但是他们没有把功利的获得作为一种道德 原则看待,更没有把它作为一种学说提出 来,这些工作都是由边沁和密尔完成的。
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论形成的时代背景
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论形成的时代背景无论哪一种学说或是观念的产生都与所处社会环境无法分离,边沁的功利主义立法思想的产生也不例外。
由此可见,边沁所处的社会的经济政治环境对其功利主义思想的产生有着较大的影响,如果要深层次的探究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就必须对其所处的社会环境及经济政治文化状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一、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工业革命的发生边沁全名杰里米·边沁,出生于1748年2月15日,卒于1832年6月6日。
边沁所在年代的英国,率先开始了工业革命,整个英国社会也产生了巨大改变。
工业革命的发生将完全手工的生产模式转变成为了高效率的机械化生产模式,也预示着机器大工业时代将要到来。
在工业革命发生的同时,新兴的工业资产阶级逐渐取代了腐朽封建的贵族阶级,占据了社会的主导地位。
资产阶级得到了政治上的控制权,在经济方面也形成了较大的优势。
为了巩固政治和经济上的霸主地位,维持社会的基本稳定,资本主义必须要通过取得思想上的控制以达到其目的。
为了争夺政治上的主导地位,新兴的工业阶级开始与封建地主阶级展开斗争,在斗争之中,而谁先取得人民的支持,谁的思想先占据人民的主观思想是极为重要的,意识到思想的重要性后,工业资产阶级开始找寻即可以支持其统治,又可以帮助其维护利益,还与其相契合的理论学说作为思想上的支撑。
显然,当时存在的以自然法学及天赋人权为基础的法学论工业资产阶级存在思想冲突,不足以满足其夺得思想上的控制权的需要。
此时,功利主义这一以人性本质出发的思想逐渐为工业资本主义所接受,并加以推崇。
二、君主立宪制的确定十七世纪的英国正处于阶级交替,思想多元化的时期,在资产阶级革命结束之后,英国建立起君主立宪制,将腐化的封建主义制度扬弃。
君主立宪制是以资产阶级和土地贵族联盟为基础阶级建立起来的,在君主立宪制度下,英国为世人所熟知的圈地运动开始了,社会中掌握生产资料的人们争分夺秒的占据自己的土地,这场圈地运动的井喷式进行对于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任何事件都具有两面性,人们大量占据土地的同时,也有大量的无产者出现在社会中。
边沁功利主义不是普通的功利,如何实现个人和社会效用最大
边沁功利主义思想浅析唐代兴 中华民族的复兴,当然是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的复兴。
这些事业复兴的前提无疑是法治健全和完善。
然而,法治健全和完善的文化基础则是民族道德理想的复兴。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西方现代社会的功利主义道德理想,或许可以给我们一些有益的启示。
“功利”内涵与“利益”概念的关联性在西方,功利主义思想源远流长,其渊源可追溯到晚期希腊哲学的伊壁鸠鲁派和斯多噶派。
到了18世纪,法国百科全书派的爱尔维修发展了功利主义思想。
但这些对现实社会都没有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
直到19世纪,英国的边沁和密尔全面阐释了功利主义及其道德理想,并渗透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方面,构成了19世纪以来西方现代资本主义立法和政治改革的道德依据;更为重要的是,自19世纪后期以来,功利主义构成了现代西方社会的一种生活观,一种社会的整体价值取向,一种社会伦理准则和道德规范。
所以,人们通常谈论功利主义,都是指19世纪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思想,并把边沁称之为功利主义学说的创始人。
边沁①和他的的功利主义思想,在我国一直是批判的对象。
这是因为长期以来,一谈西方便紧张,一说功利主义就视为洪水猛兽。
在我们的习惯性思维里,认为功利就是个人的世俗利益,它往往与自私自利联系在一起。
其实,这是对西方现代社会功利主义思想的误解,也是对边沁功利主义思想的误解。
要客观理解西方现代社会的功利主义生活观,得先客观理解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思想家们的思想;而要客观理解功利主义思想家们的思想,就得先理解边沁对“功利”概念的内涵界定。
什么叫“功利”?边沁认为,能够给利益攸关的当事人带来快乐(或幸福、利益、好处、善良)或防止痛苦(或危害、邪恶、不幸福等)的事物特性叫做功利。
简言之,所谓功利就是追求快乐,避免痛苦。
功利主义的“功利”,至少包含了以下内容:第一、功利就是避苦求乐。
强调和宣扬功利,就是唤醒人们对本性的意识回归与强化。
不管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管我们身处什么地位、环境,担当什么样的社会角色,都会避免痛苦,追求快乐。
边沁的享乐主义哲学
边沁的享乐主义哲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边沁是19世纪英国著名的政治经济学家和哲学家,他被认为是享乐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在他的著作中,边沁提出了一种与传统道德观念不同的伦理理论,即享乐主义。
享乐主义认为人类的行为应该以寻求快乐和避免痛苦为基础,因为这是人类最根本的动机。
边沁认为,快乐是一种最终目标,同时也是一种最终原则。
人们应该追求快乐,并将快乐作为行为的准则。
他认为,个人的快乐是最重要的,因此他反对社会的压迫和道德的束缚。
边沁认为,人们应该自由地追求自己的快乐,而不受限于传统的道德规范。
边沁的享乐主义哲学受到了很多争议,有人认为它是一种自私和狭隘的伦理观,但也有人认为这种理论能够给人们带来更多的自由和幸福。
无论如何,边沁的享乐主义哲学在当时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和争议,对后来的哲学和伦理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边沁的享乐主义哲学是一种对传统道德观念的挑战,他认为快乐是人类生活的最终目的,人们应该追求自己的快乐而不受传统道德规范的束缚。
尽管受到了争议,边沁的享乐主义哲学仍然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了现代伦理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
【2000字】第二篇示例:边沁(Jeremy Bentham,1748-1832)是享乐主义哲学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哲学思想主张追求最大幸福原则,即追求最大程度的快乐,最小程度的痛苦。
边沁认为幸福是唯一有价值的事物,道德行为的标准是行为的后果是否可以带来最大幸福。
他认为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幸福是理所当然的,也是最基本的动机。
享乐主义哲学起源于古希腊时期,被古希腊哲学家爱士柏德(Epicurus)首创,后来被边沁继承和发展。
边沁的享乐主义哲学强调个体的幸福和幸福的最大化,他认为人类的行为应该以追求幸福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减少痛苦。
边沁提出了一套量化幸福的方法——utilitarianism(功利主义),即通过计算行为的后果所带来的快乐和痛苦的总量来判断行为的道德性和合理性。
边沁的功利主义
边沁的功利主义班级:13思政一班姓名:何静宜学号:2013644107 功利主义,又称功用主义或乐利主义,是一种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为道德标准的伦理学说。
在西方,功利主义思想由来已久,可追溯到古希腊的伊壁鸠鲁派和斯多噶派。
到了17 世纪,资产阶级储备力量准备和发动革命,作为理论武器,霍布斯和培根就已经提出了他们的伦理功利论,之后法国爱尔维修发展了这一理论,但是都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体系。
直到18 世纪末19 世纪初,英国的边沁和密尔才使之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说。
自19 世纪后期以来,功利主义渗透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个领域,成为现代西方社会的一种价值取向、生活观、道德准则,影响甚大。
所以,人们提及功利主义,都是指19 世纪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并称边沁为功利主义学说的创始人。
边沁认为人类的一切行为动机以及合理性依据都根源于快乐或痛苦的免除,亦即利益或幸福,它不仅是个人的利益与幸福,而且是整个社会最大多数人的利益与幸福。
他的功利主义不仅是从行为的动机强调苦乐对人的行为的支配作用,同时也是在行为效果(后果)意义上强调苦乐的支配作用,这实际上就是把苦乐看成在本质上就是恶与善的代名词。
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学体系的形成有其自身的理论渊源。
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的开篇就如是阐述:“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
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
是非标准,因果联系,具由其定夺。
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所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
一个人在口头上可以声称绝不再受其主宰,但实际上他将每时每刻对其俯首称臣。
”在这部著作中,很明显,已经说明他的功利主义原则是建立在苦乐原理的基础上的。
他认为,自然将人类置于快乐和痛苦这两个至上的主人的统治之下,只有快乐和痛苦才是人类行为唯一的是非标准。
在他看来,快乐的增加或痛苦的免除是人的本性,追求快乐是人的一切行为的初始点与最终目的。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在其主权论中的运用——读杰里米·边沁的《政府片论》
为 . 权 者 是 具有 确 定 性 质 的一 个 人 或 一 群 人 , 多 其 他 的 人 主 许
习 惯 于对 他 们 表 示 服从 : 主权 者 的权 威 是 无 限 的 , 受 法 律 的 不 限 制 : 权 并 非 产 生 于 契 约 , 是 产 生 于 服 从 的 习 惯 , 人 们 主 而 当 习惯 于 服从 某 个 人 或 某 个 机 关 时 ,这 个 人 或 机 关 便 具 有 了政
13 ) 功 利 主 义 、 82是 自由主 义 政 治 思 想 的 奠 基 人 。《 府 片 论 》 政 是 边 沁 最 早 发 表 的一 部 作 品 , 是 他 的 成 名 之 作 。 在 该 书 中 , 也 边 沁 对 英 国著 名 法 学 家 布 莱 克斯 通 ( 7 3 1 8 ) 《 国 法 律 12 — 7 0 的 英
边 沁 认 为 ,功 利 是 指 一 种 外 物 给 当事 者 求 福 避 祸 的那 种 特性 , 于这种特性 , 外物就 趋于产生福泽 、 益 、 乐 、 由 该 利 快 善 或 幸福 ( 有 这 些 在 此 含 义 相 同 ) 或 者 防 止 对 利 益 攸 关 之 当 所 , 事 者 的祸 患 、 苦 、 或 不 幸 。 如果 当事 者是 泛 指 整 个社 会 , 痛 恶 那
析与论述。
注 释 》 书进 行 了批 判 , 1 一 对 7和 1 世 纪启 蒙 学 者 普 遍 主 张 的 8
社会 契约 论 、 自然 法 学 说 提 出了 异 议 , 为 这些 学说 都 是 一 些 认 过 时 的“ 虚构 ” 他 进 而 从 功 利 的 原 则 出发 , 主 权 者 的 权 力 的 , 对 性质、 来源 及 其 可 能采 取 的 形式 提 出 了一 些 独到 的见 解 。他认
边沁 联邦主义与自由主义宪法
边沁联邦主义与自由主义宪法简介边沁(Frederic Bastiat)是19世纪法国的一位经济学家和自由主义思想家,他提出了联邦主义和自由主义宪法的理念。
他认为这两个概念是确保个人自由和社会稳定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边沁对联邦主义和自由主义宪法的看法,并探讨其在现代社会的意义。
联邦主义联邦主义是一种政治组织形式,它通过将权力分散到各个子政府和中央政府之间来实现政府功能的分工合作。
边沁认为,联邦主义有助于避免权力集中在一个中央政府手中,从而防止滥用权力,保护个人自由。
他认为,联邦主义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宪法来实现。
自由主义宪法自由主义宪法是以个人权利和自由为核心的宪法。
边沁认为,宪法应设立界限,保护个人自由的同时也保护了社会秩序。
他认为,政府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并通过法律来确保这些权利的实现。
根据边沁的理念,自由主义宪法应当确保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财产权:宪法应确保个人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个人有权享有自己劳动的成果,并有自由支配自己的财产。
2.合同权:宪法应保护合同权,确保合同得以执行。
个人享有与他人自由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得到合同的履行。
3.言论自由:宪法应保障个人的言论自由。
个人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想法,而不受到政府的干涉和限制。
4.人身自由:宪法应保护个人的人身自由。
个人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禁,有权获得公正的审判。
自由主义宪法的目标是为个人提供自由的发展空间,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联邦主义与自由主义宪法的意义联邦主义和自由主义宪法的理念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联邦主义可以避免权力过度集中,减少滥用和腐败。
通过将权力下放到各个政府层级,联邦主义可以实现政府职能的合理分工,从而提高政府效能。
其次,自由主义宪法保护个人权利和自由。
在一个个人自由得到保护的社会中,人们可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才能和创造力,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参与社会进程。
第三,联邦主义和自由主义宪法可以促进公平和社会正义。
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
浅析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边沁的功利主义伦理在资产阶级刚刚取得政权,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时期里是风靡一时的。
英国18世纪到19世纪的立法文案中随处都可体现功利主义的影子。
而其所倡导的各项道德法则也大受新兴资产阶级的欢迎。
对以后英国伦理思想的发展也造成了广泛的影响,至今仍然存在着他的拥护者。
边沁认为,就像自然界有自己的规律一样,人类也有自己的规律,他认为,人类受制于苦和乐的统治,只有这两个主宰才能该我们指出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
他认为应该根据行为本身引起的苦与乐的大小程度来衡量该行为的善与恶。
从人性出发,凡是能够减轻痛苦增加快乐的在道德上就是善良,在政治上就是优越,在法律上就是权利。
所谓功利就是追求快乐,避免痛苦。
功利主义的“功利”,至少包含了以下内容:1.功利就是避苦求乐。
强调和宣扬功利,就是唤醒人们对本性的意识回归与强化。
不管我们是什么样的人,也不管我们身处什么地位、环境,担当什么样的社会角色,都会避免痛苦追求快乐。
即使那种刻意避乐求苦的行为,究其因也是为了避免更多的人生痛苦,追求更大的人生快乐和幸福。
避苦求乐作为人类的天性是边沁功利主义伦理的基本出发点。
在《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中,他开篇便点明:“自然把人类置于两位主公—快乐和痛苦—的主宰之下。
只有它们才指示我们应当干什么,决定我们将要干什么。
是非标准,因果联系,俱由其定夺。
凡我们所行、所言、所思,无不由其支配:我们多能做的力图挣脱被支配地位的每项努力,都只会昭示和肯定这一点。
”边沁沿袭古代快乐主义的观点把快乐作为道德的本质和人行为的最终目的,同时也是判断人类行为正当与否的标准。
追求快乐是人的本性的自发流露,也是人自然、原始欲望的表现,这一潜在的意愿在各个方面支配着人的行为。
可以看到,边沁从自然主义、人本主义的立场出发,肯定了人性,反对诸如宗教神学等对其的种种限制,试图通过制度上的变革和道德传统的突破来寻求更多的快乐,满足人的欲望。
2.功利主义讲的“功利”是“快乐”和“幸福”的代名词,也是“利益的代名词。
论边沁的功利主义
边沁功利主义浅析
边沁功利主义浅析摘要边沁,出自牛津大学法学院培养出来的法学大家,作为功利主义法学的创始人,第一次系统阐述了功利主义的基本思想。
他的学说主要由功利原理、最大幸福原则和苦乐原则三大理论构成。
本文在追溯边沁功利主义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和主要思想的基础上,重点阐述了边沁功利思想对法学、伦理学以及政治学的贡献。
同时本文也对边沁的三大理论中所存在的局限性进行了讨论,希望后人能带以辩证的眼光来正确对待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
关键词:边沁;功利主义;时代背景;贡献;局限前言功利主义,又称为效益主义,是道德哲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其主要哲学家包括:边沁、密尔等。
早在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理论之前,就有功利主义思想雏形的出现,功利主义真正成为一种哲学体系是在19世纪初期,最早是由边沁提出的,其思想直接来源于法国的唯物主义者爱尔维修和意大利的刑法学家贝卡利亚。
1871年边沁创作的《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一书在伦敦出版,功利主义原则第一次得到了明确的表达,继边沁之后,其学生密尔又对功利主义进行了发展。
一、功利主义法学派的产生背景功利主义作为边沁最主要的思想,其渊源可以最早追溯到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
1、在政治方面“光荣革命”后英国建立了君主立宪制,这一制度使得英国保留了大量的封建主义残余,君主的地位被保留,而新兴地主阶级却并没有在政治上取得真正的统治地位。
2、在法律方面由于资产阶级革命的不彻底性,使得英国在法律上也基本没有大的变动,司法审判程序仍然繁多而杂乱以及诉讼程序也保持落后与僵化的模式。
3、在经济方面始于18世纪后半叶的英国工业革命,为英国资本主义经济带来了空前的繁荣,使其在较短的时间内经济总量上升到了世界第一位,并有了“世界工厂”之称,彻底改变了英国的经济面貌。
也正是基于工业革命的影响,才使得英国资本主义制度的真正确立,但是同时也激化了英国各种社会矛盾。
此时,原有的自然法学作为一种革命的理论,已经不能解决资产阶级所面临的问题,由此功利法学主义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在资产阶级的呼吁下应运而生。
边沁政治思想
边沁政治思想浅析——读《政府片论》有感内容摘要:杰里米·边沁(1748~1832),英格兰的哲学家,不只是伟大的思想家,而且是影响极大的改革家。
在卡尔·马克思提出他的实践概念之前,边沁就强调,理论和实践的区分是无意义的。
在边沁看来,“理论上是好的,实践上是坏的”这种陈词滥调讲不通。
说一个措施在理论上是好的,就意味着,当转化为实践后,它也是好的。
因此,边沁的思想的范围,从关于语言的性质和它与物理世界的关系的最深刻的见识,扩展至公共官员在其中工作的办公室的设计。
边沁的很多建议,在19世纪英国的政治、法律和宗教制度的改革中被采纳了。
他的思想在遥远的国度影响特别大,例如在西班牙、葡萄牙、希腊、美国,尤其是在中南美洲,那里的政治家在边沁的著作中发现了自由主义改革的纲要: 在摆脱殖民统治后,这帮助了他们的现代化的努力。
关键词:边沁;功利主义;政府;主权边沁的理念对19世纪的公共行政改革影响巨大,他的著作仍然是当今学术辩论的核心,特别是在社会政策、法律实证主义和福利经济学领域。
他最被广为引证的著作是《政府片论》和《道德立法原理导论》。
在其著作中边沁明确的提出了自己的政治思想,在本文中我将主要论述边沁在他的第一部著作《政府片论》中所体现的几点政治思想。
一、作者边沁简介杰里米·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2月15日——1832年6月6日)是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
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
他还对社会福利制度的发展有重大的贡献。
二、《政府片论》的主要内容边沁在《政府片论》中认为,布莱克斯通对法律的叙述,至多不过是说明...法律的现状,实际上是在阐述的伪装下为现状辩护。
而法理学的真正职能是对法律制度进行批判,目的在于求得改进。
这种批判的标准只能由功利原则提供,即只能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为标准去判断是非。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
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摘要边沁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分析法学的先驱。
在本文从多个方面对功利主义的思想,功利主义的原则,做了详细的介绍和阐述。
关键词边沁功利主义功利主义原则功利主义思想边沁(1748—1832)是功利主义的创始人,分析法学的先驱。
先后攻读于牛津皇家学院和林肯学院,毕业后一度从事律师职业,但当时他的兴趣却在法理学的研究和在英国法律制度的改革。
其主要的著作有《政府片论》《道德与立法原理》和《法律概要》等。
边沁认为,就像自然界有自己的规律一样,人类也有自己的规律,他认为,人类受制于苦和乐的统治,只有这两个主宰才能该我们指出应当做什么和不应当做什么。
这两个主宰是人的本性,因而人类的基本规律主要是“避苦求乐”即功利主义原则。
正是“避苦求乐”的人的本能支配着人的一切行为,成为人生的目的。
他认为应该根据行为本身引起的苦与乐的大小程度来衡量该行为的善与恶。
从人性出发,凡是能够减轻痛苦增加快乐的在道德上就是善良,在政治上就是优越,在法律上就是权利。
功利就是一种外物给当事者求福避祸的那种特性。
如果该当事人是个人,那么功利原理就是用来增进他的幸福的,如果该当事人是个社会,那么功利原理就是关注社会的幸福度的。
边沁认为,政府的职责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幸福就是判断是非的标注。
如果组成社会的个人是幸福和美满的,那么整个国家就是幸福和昌盛的。
边沁功利主义思想深受快乐主义、哲学经验论、英国情感论和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的影响,是西方哲学、伦理学传统的沿袭。
它所具有的基本要素几乎都能在此前的伦理思想中找到渊源。
快乐主义学说的影响。
功利主义思想的理论渊源最早可追溯到古希腊时代。
列举几个,比如:德谟克利特说:“快乐与不适构成了‘应该做或不应该做’的事的标准”,“快乐与不适决定了有利与有害之间的界限。
”在这里实际上已经提出了后来的功利主义的基本命题。
苏格拉底的思想中同样包含着强烈的功利主义色彩,他认为,善不是别的,就是快乐;恶不是别的,就是痛苦。
边沁的政治思想
亚里斯提卜、伊比鸠鲁、墨子 德谟克利特:提出了后来功利主义的基本命题,快乐与痛 苦(不适)作为行为准则;认为感官快乐应得到满足,但 主张有节制的快乐;与柏拉图等情欲理性对立(灵魂三分) 不同;更重视精神幸福或快乐,其源头是智慧。 苏格拉底-居勒尼学派:早期对话《普罗泰哥拉篇》 (“善不是别的,就是快乐;恶不是别的,就是痛苦”) 《高尔吉亚篇》中阐述了一种快乐主义观念,J.S.密尔说当 苏讲善是快乐恶是痛苦的时候是在主张功利主义;居勒尼 学派继承,认为肉体快乐高于灵魂快乐,故对肉体伤害须 受惩罚。 伊壁鸠鲁的幸福主义。 边沁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 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 修、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 功利原则。
边沁激进主义两个根源:平等信念;理性(设计与改造, 相信教育万能,密尔的教育)。他不求助于传统,“信 赖以往的实践是无知的表现”。 功利主义与平等问题。边沁:只有个人(的苦乐与利益) 才是具体的,实在的。每个人都是“一”。“送孩子读 书事例”。 边沁的思想并不完全一致:个人对他的私人快乐的追求 和他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追求是一致的。“而在 别处,特别是在《义务论》中,边沁却隐含地把个人的 最大幸福等同于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时所获得的 幸福。服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否则的唯一动机,是在服 从中所得到的快乐或者由于不服从而导致的痛苦。”
Hale Waihona Puke 联想原理(心理学,与巴甫洛夫条件反射生理学;心理学 的决定论对其重要性:法律与制度改造,使人善良。) 苦乐原理。人性规律:趋乐避苦。继承英国经验论的感觉 论传统,快乐与痛苦的不同的性质与量。功利主义的难题 之一。功利主义的计算,胡塞尔的现象学和伽达默尔的哲 学诠释学论证了将人文精神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的荒谬, 前者的本质特征就是非精确性。(善=快乐或幸福,。快 乐=善、正义、权利)基本出发点。快乐论的功利主义者。 边沁:针戏与诗歌。反对者:“快乐机器”。 道德估算原理。乐与苦的数量比较。痛苦是“负的快乐”。 最大幸福原理。
简评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
简评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现代人谈到功利主义,无不会想到杰里米.边沁。
杰里米.边沁,英国的法理学家、功利主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改革者。
他是一个政治上的激进分子,亦是英国法律改革运动的先驱和领袖,并以功利主义哲学的创立者、一位动物权利的宣扬者及自然权利的反对者而闻名于世。
边沁的功力主义原理,显然不是一枝独秀,他自己也认为采用功利原理不是什么创新,在他之前,就有人对功利主义做了较为细致的研究,例如普利斯特里、贝卡利亚和爱尔维修,特别是休谟的功利主义。
休谟谈及功利是为了表明束缚人类行动的惯例和习俗如何由于适合人类目的而产生并得以维持,因而具有一种其遵循者可能浑然不知的合理性。
边沁的功利主义从休谟那儿获益了很多,却也是有很多的不同。
边沁本人喜欢将他的功利主义原理称为“最大幸福原理”,把它当作评判个人行为和社会立法的唯一的可接受的终极标准。
那么什么是“功利原理”呢?所谓“功利原理”,“是按照看来势必增大或减少利益有关者之幸福的倾向来赞成或非难任何一项行动的原理”,是如他后来所说“一般道德领域、特别是政治领域中评判是非的标准”。
首先,边沁的伦理价值判断是基于一种唯乐主义的功利原则及这种道德观点是否能立足于实践。
而他的功利原则就是:“善” 就是最大地增加了幸福的总量,并且引起了最少的痛楚;“恶”则反之。
而这种快乐和痛楚,边沁将他们同时定义为在肉体上和精神上的。
边沁认为,自然将人置于乐和苦两大主宰之下,由此决定我们应当做什么,将会做什么。
这种影响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是非准则,而另一方面则是人行为的因果关系链。
基于这种基础,他以功利原则的价值判断为基石,认为:快乐就是好的,痛苦就是坏的,因为人的行为都趋利避害。
所以任何正确的行动和政治方针都必须做到产生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并且将痛苦缩减到最少,甚至在必要情况下可以牺牲少部分人的利益。
这就是著名的“最大的幸福原则”。
边沁的功利主义原理的提出,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甚至是在边沁去世后,很多讨论功利主义的文献对他阐述和辩护功利原理的几乎每一个论点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批判,但不可否认的是他的功利主义思想深深影响当时和以后英国及欧洲大陆上许多经济学家如J.B.萨伊、D.李嘉图、J.密尔、J.S.密尔、A.L.C.德斯蒂·德·特拉西、W.S.杰文斯、A.C.庇古等。
第六章 19世纪西欧政治思想
第六章 19世纪西欧政治思想本章人物较多,重点掌握边沁、贡斯当、托克维尔、密尔政治思想的基本内容。
边沁提出的功利思想,成为19世纪英国政治思想的基础。
贡斯当,自由思想。
明确区分了古代人的自由和现代人的自由。
反对国家干预个人自由。
托克维尔,民主思想是其政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民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大势所趋。
密尔,坚持个人自由至上的自由主义基本原则,阐述了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
他在自由主义思想史上,提出了著名的“群”(社会)“已”(个人)权界论。
第一节欧洲的社会政治状况了解内容:革命后的法国社会和政治思想的发展;英国社会的发展和政治思想的转变;德国社会状况和政治思想的特点。
一、19世纪法国、英国、德国政治思想的特征这是承前启后的世纪,是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的巩固发展时期。
革命时期的思想,自由、平等、博爱没有变。
人权是基本点。
17-18世纪西方政治思想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法、契约论,国家源于契约,这是资产阶级革命的基础,也是号召社会团结在资产阶级周围的基础。
资产阶级革命巩固后,这种自然法、契约论思想对统治者是不利的。
19世纪中期后,理论基础发生变化,出现功利思想,成为资产阶级思想的新的理论基础。
19世纪法国政治思想的基本特征是:各种政治思想的纷繁多样、变化频频,以及彼此之间的复杂斗争。
正统主义、自由主义、空想社会主义、空想共产主义、无政府主义、实证主义。
19世纪的英国政治思想由革命转向改良和保守。
政治思想由“应然”变为“实然”,即由要求建立理想的政治秩序转向维护现存的政治秩序,阶级关系中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使政治思想领域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冲突成为重要内容。
这一时期自由主义适应了自由资本主义鼎盛时期的发展需要,成为19世纪英国占主导地位的思想。
德国是一个政治上分裂,经济上落后的封建国家。
德国政治思想中资产阶级软弱性和妥协性的特点极为突出。
在反对封建专制的实际斗争中无所作为,但在精神生活领域却创造了辉煌的成果,德国古典哲学便是这种成果的重要表现之一。
边沁的幸福论法治思想主要内容
边沁的幸福论法治思想主要内容边沁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既是分析法学派的著名代表人物,又是功利法学派的创始人。
他是继意大利注释法学派之后对分析法学的理论有重大发展的人。
边沁认为法律仅指实在法或人为法。
而法学工作者的任务是分析现实的和具体的法律,以确定法律的共同观念。
所以,边沁一方面既反对自然法学所主张的永恒不变的抽象的体现人类理性的自然法,另一方面又反对历史法学派所鼓吹的习惯法。
他指出,法律的制定和形成都是人们有意识活动的结果。
法学家应为社会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着想,分析法律的内容使法律不断改进、不断进步,以求得人类的实利。
因此,人们又称分析法学派为功利主义法学。
而且边沁自己也把功利主义作为他的法律思想核心。
他认为应把功利原则贯穿于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各个方面。
他把功利原则作为衡量法律好坏的唯一标准。
边沁的所谓功利原则,就是“避苦求乐”。
他指出,自然将人们置于两大主宰之下,苦和乐。
唯有这两者才能指明我们应该做什么幷决定我们将做什么。
他还说,人都受苦与乐的控制,功利就是任何一种东西能在有关方面(不论是个人还是团体)产生幸福的特质。
功利原理认为一切行为取舍标准就是功利,符合这个标准的行为便是应当做的,或者说不是不应当做的,也就是说这样的行为是正确的,或者至少不是错误的。
在边沁看来,功利原则是指导人们行为的准则。
凡是符合功利原则的行为,就被认为是应该的和正当的,而凡是违背功利原则的行为,则被认为是不应该的,或者是不正当的。
这是因为,按照边沁的说法,人就其“本性”而言,就是避苦求乐,都是为自己的幸福着想的。
所以他认为,任何事情或行为的价值,就是看它是否有“功用”或“效用”,而检验功用与效用的标准,就是“避苦求乐”。
所以“避苦求乐”应当成为人们的行为动机,也是区分人们行为善恶的唯一标准。
边沁指出,苦与乐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物质的、政治的、道德的和宗教的。
而这四个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物质和政治两个方面。
他强调人们的物质享受和政治上的自由的重要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边沁激进主义两个根源:平等信念;理性(设计与改造, 相信教育万能,密尔的教育)。他不求助于传统,“信 赖以往的实践是无知的表现”。 功利主义与平等问题。边沁:只有个人(的苦乐与利益) 才是具体的,实在的。每个人都是“一”。“送孩子读 书事例”。 边沁的思想并不完全一致:个人对他的私人快乐的追求 和他对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的追求是一致的。“而在 别处,特别是在《义务论》中,边沁却隐含地把个人的 最大幸福等同于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时所获得的 幸福。服从社会生活所必需的否则的唯一动机,是在服 从中所得到的快乐或者由于不服从而导致的痛苦。”
边沁把追求功利看作一切人类行为的根本动机,因此, 他用功利理论来解释政府的起源和目的。 在他看来,法是主权者以命令形式而表现的意志。国家 与政府的产生并非源自于契约,而是源自于人们服从的 习惯。当一群人被认为具有服从一个人或由一些人组成 的集团的习惯时,这些人合在一起,便可以看作是处在 一种政治社会的状态。 边沁把政府活动和立法的目的具体化为四个目标:生存、 富裕、安全与平等。 边沁尤其强调对现存制度的自由批判的重要性,指出: 一种制度如果不受到批判,就无法得到改进。 边沁主张废除英国的上议院,而只留下代表民意的下议 院,实行一院制。在倡导政治改革的基础上,力主法律 改革。
休谟,边沁的发现。德性的两个并列本质:愉悦性 与有用性。(功利不是唯一原则;无最大化概念) 功利原则。休谟在德性的有用性上使用功利概念, 功用为道德德性的基础。功利论对契约论的批判。 休谟:理性不能决定道德,道德是情感的产物。 哈奇逊。《论道德上善与恶的观念的起源》,第一 个明确提出功利原则。最大幸福原则与道德计算原 理。以痛苦与快乐来定义善恶。洛克之后英国伦理 学理论的主流建立在道德心理基础上,沙夫茨伯里、 哈奇逊、巴特勒到休谟,斯密:情感论的伦理学。 洛克:善恶只是快乐痛苦。罗素:边沁纲领来自洛 克、爱尔维修、哈特莱(Hartley)。
同期欧洲大陆关注“权利” 。边沁热心于英国的政治、 法律制度改革,并积极地为这种改革寻求理论根据和指 导原则。在他看来,革命时期的理论已经不能再适应新 时期改革需要。要实现改革的目的必须有新的理论作基 础。 当代政治哲学的(反)功利主义背景。 金里卡,功利主义两个吸引力:1无宗教的道德,柏拉图: 正义的人永远比不义的人幸福,康德,边沁直接追求现 世幸福;误解:只图功利不问价值的学说。2后果论。效 果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直接观察到的,而主观动机则不 然,认识论问题,应以效果为主,结合动机,而品质也 需要通过效果表现出来。 功利主义的两个部分:对个人福利的解释(前功利主义 的基础)及对人的福利予以同等重视的功利最大化要求。 (西季维克)称赞的功利性(有用性),斯马特“潜艇 指挥官”。称赞的有用性。斯马特p50引西季维克。《论 语》。若过于把行动的效果视为唯一标准,“责备谁是 有用的?”这一情况就可能出现。
边沁设计的圆形监狱
1785年提出。这样的设计使得一个 监视者就可以监视所有的犯人,而 犯人却无法确定他们是否受到监视。 圆形监狱由一个中央塔楼和四周环 形的囚室组成,环形监狱的中心, 是一个了望塔,所有囚室对着中央 监视塔,使得处在中央塔楼的监视 者可以便利地观察到囚室里的罪犯 的一举一动,对犯人却了如指掌。 同时监视塔有百叶窗,囚徒不知是 否被监视以及何时被监视,因此囚 徒不敢轻举妄动,从心理上感觉到 自己始终处在被监视的状态,这就 实现了“自我监禁”。 米歇尔· 福柯:“圆形监狱”是19世 纪训诫制度的一个典型例证。
社会改革思想,边沁主义伦理学与法学强调个人利益与 公共利益的同一性。(再看看霍布斯的想法)。个人利 益为基础。 立法者的职责:调和公利与私利,如刑法的作用。刑罚 分明比严厉重要,死刑。功利原则与社会改革。 法律体系与政府的四个目标:生存、平等、富裕、安全。 安全的重要地位。 边沁主义,哲学激进主义。主张改革政体(代议制)、 选举制度(普选)、刑罚制度(刑罚目的不是报复而是 预防)。 边沁惩罚理论的核心是“避痛苦求快乐”,实际上是最 大价值原则的一种变通形式。认为惩罚应和犯罪的程度 成正比。惩罚程度:因犯罪而招致的痛苦程度应当大于 违法活动的所获得的利益和快乐。
克利特:提出了后来功利主义的基本命题,快乐与痛 苦(不适)作为行为准则;认为感官快乐应得到满足,但 主张有节制的快乐;与柏拉图等情欲理性对立(灵魂三分) 不同;更重视精神幸福或快乐,其源头是智慧。 苏格拉底-居勒尼学派:早期对话《普罗泰哥拉篇》 (“善不是别的,就是快乐;恶不是别的,就是痛苦”) 《高尔吉亚篇》中阐述了一种快乐主义观念,J.S.密尔说当 苏讲善是快乐恶是痛苦的时候是在主张功利主义;居勒尼 学派继承,认为肉体快乐高于灵魂快乐,故对肉体伤害须 受惩罚。 伊壁鸠鲁的幸福主义。 边沁在英国化学家约瑟夫· 普利斯特里、法国哲学家爱尔维 修、意大利法学家贝卡里亚 以及休姆等的著作中都发现了 功利原则。
功利主义对西方经济学的影响十分重大。提出之初,就对 斯密的自由的经济学提出挑战,后来影响到边际理论、厂 商和消费理论、政府干预主义、货币政策的发展及福利经 济学。 亨利· 西奇威克(Henry Sidgwick)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 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 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 的模糊和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 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摩尔 (G.E. Moore) 的批判, 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 (Stephen Edelston Toulmin)、牛津大学的诺埃尔· 史密 斯 (Patrick Nowell-Smith)、厄姆森 (J.O. Urmson)以及 澳大利亚的斯马特 (J. J. C. Smart)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 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 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 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 “个人利益是唯一实现的利益”。 “社会利益只是一种抽象,他不过是个人利 益的总和”。
动物权利的倡导者。 边沁:“总有一天,其他动物也、会获得只有暴君 才会剥夺的那些权利。……一个人不能因为皮肤黑 就要遭受任意的折磨而得不到救助。总有一天,人 们会认识到。腿的数量、皮肤绒毛的形式、骶骨终 端的形状都不足以作为让一个有感知能力的生命遭 受类似厄运的理由。……问题不在于‘它们能推理 吗?’,也不在于‘它们能说话吗?’,而在于 ‘它们会感受到痛苦吗?’”
联想原理(心理学,与巴甫洛夫条件反射生理学;心理学 的决定论对其重要性:法律与制度改造,使人善良。) 苦乐原理。人性规律:趋乐避苦。继承英国经验论的感觉 论传统,快乐与痛苦的不同的性质与量。功利主义的难题 之一。功利主义的计算,胡塞尔的现象学和伽达默尔的哲 学诠释学论证了将人文精神科学等同于自然科学的荒谬, 前者的本质特征就是非精确性。(善=快乐或幸福,。快 乐=善、正义、权利)基本出发点。快乐论的功利主义者。 边沁:针戏与诗歌。反对者:“快乐机器”。 道德估算原理。乐与苦的数量比较。痛苦是“负的快乐”。 最大幸福原理。
杰里米· 边沁(Jeremy
Bentham1748年—1832)
英国的法学家、功利主 义哲学家、经济学家和 社会改革者。 主要著作:《政府论片 断》《道德与立法原理 导论》
边沁所系统阐述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把个人利益看 作人类一切行为的动因,把“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 福”作为根本道德原则的哲学伦理学说。他把“求 乐避苦”作为人的本性和个人利益之所在,并认为 它决定了人的行为和动机及目的。 “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是边沁衡量国家法律和 制度好坏的根本价值标准,也是他功利主义理论的 根本原则,这一原则有时又叫“最大幸福原则”, 它不仅与禁欲主义原则根本对立,也与自然法学派 的权利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不同。
功 利 主 义
边沁与密尔的政治思想
边沁之前的功利思想
功利主义思想的界限在哪里,是否强调利益的就 属于功利主义范畴?昆布兰《论自然法则》: “全体人的共同利益就是最高规律” 佩利神学功利主义,道德:服从上帝,普遍幸福 与上帝的意志。宗教的精神力量使利己与公共的 普遍幸福统一起来。巴特勒。 葛德文政治功利主义,确立了苦乐的基础地位, 认为道德和政治的真正目的是快乐和幸福。区分 了感官与精神快乐。批评:教堂失火案例。关于 “正义”的争论,轻视个人利益。但他主张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