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课件
《法学婚姻法》PPT课件
涉外婚姻概述及法律适用
涉外婚姻定义
指具有不同国籍或居住在不同国家的男女双方,按照各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所缔结的婚姻关系。
涉外婚姻法律适用原则
根据国际私法原则,涉外婚姻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 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涉外结婚程序
涉外结婚程序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包括申请结婚登记、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或健康检查、领取结 婚证等步骤。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结婚登记和 证明材料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涉外离婚处理及财产分割
涉外离婚处理
涉外离婚的处理方式与普通离婚相似,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在协议离婚中,双方需就子女 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书。在诉讼离婚中,则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并按照法院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理。
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和情形
可撤销婚姻是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缔结婚姻的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而可 由当事人依法撤销的婚姻,包括胁迫婚姻、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形。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均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对于无效婚 姻,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互相关爱的义务等。
父母子女关系及权利义务
父母子女关系的种类
包括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如养父母 和养子女间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关系)。
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包括教育权、监督权、保护权等。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2024婚姻法标准课件
婚姻法标准课件目录CATALOGUE•婚姻法概述•结婚制度•家庭关系•离婚制度•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婚姻法实务问题探讨01CATALOGUE婚姻法概述婚姻法是调整婚姻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定义性质特点婚姻法属于私法范畴,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婚姻关系。
具有普遍性、伦理性、强制性等特征。
030201婚姻法的定义与性质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婚姻法最基本的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一夫一妻制原则在婚姻关系中,男女双方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男女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中,特别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近代婚姻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女权运动的兴起,近代婚姻法开始注重保护妇女的权益,如《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等。
古代婚姻法主要体现在各朝代的律法之中,如《唐律疏议》、《大明律》等,强调男尊女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传统观念。
现代婚姻法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后经多次修订,不断完善和发展,形成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婚姻法的历史沿革02CATALOGUE 结婚制度结婚条件与程序结婚条件包括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情形、双方自愿等。
法定婚龄通常是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
结婚程序包括申请结婚登记、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审查并颁发结婚证等步骤。
在中国,结婚登记是婚姻成立的法定程序。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无效婚姻指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的婚姻,如重婚、近亲结婚等。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可撤销婚姻指因存在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婚姻。
如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事实婚姻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被社会普遍认为是夫妻关系的情况。
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事实婚姻也被视为合法婚姻。
课件:婚姻法
• 调整对象: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和财 产关系。
• 基本原则: • 1)婚姻自由 • 2)一夫一妻制 • 3)男女平等 • 4)保护妇女 、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 5)实行计划生育
结婚
• 概念:婚姻关系的成立,男女双方依照法定的条 件和程序结合为夫妻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 结婚的条件: • 1)必备条件:①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 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22岁,女20岁 •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 • 2)禁止条件:①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
离婚
• 概念:夫妻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解除 婚姻关系的行为。
• 离婚的条件: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准予离婚。
准予离婚的情况
•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血亲结婚 • ②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的或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
当结婚的疾病。
直系血亲、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生育自己 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旁系血亲是指与自己同出一源的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
祖父母、外祖父母
↑
叔、 伯、姑 ← 父 母 → 舅、姨
↙
↑
↘
堂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
收养的条件
1、收养人须具备的条件: • 年满30周岁; • 无子女; • 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无配偶的公民收养异性子女的,二者年龄差距应
在40周岁以上。 2、被收养人须具备的条件: • 未成年人; • 被收养人在十周岁以上的,是否被收养应征得其
本人的同意。 3、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
2024婚姻法课件课件完整版
01
02
03
04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
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 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 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 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 儿的行为。
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
诉讼离婚
如涉外婚姻当事人无法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诉求和法律规 定进行审理,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
涉外婚姻当事人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应按照法律规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有子女,应协商确定子女 抚养权和抚养费等相关事宜。如无法达成协议,可由法院进行判决。
婚姻法的历史与发展
01
古代婚姻法
古代的婚姻法以家族为本位,注重维护家族利益和家族秩序,对婚姻当
事人的意愿和权益保护不足。
02
近现代婚姻法
近现代的婚姻法开始注重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调婚姻自由和
男女平等原则,逐渐实现了从家族本位到个人本位的转变。
03
当代婚姻法
当代的婚姻法在继承和发展近现代婚姻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维护婚姻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原则
一夫一妻制原则
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禁止 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 为。
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 夫一妻制的行为。
男女平等原则
在婚姻家庭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享有 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 原则
在婚姻家庭中,特别保护妇女、儿童和老 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和其他虐待 行为。
婚姻法第六章课件
抚养权的协商与判定
03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协商不成的,
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收益等。
分割方式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协议或者诉讼 方式进行分割。
分割原则
调解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法院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以尽可能 地解决双方的分歧,避免家庭矛盾激化。
离婚的法律后果
01
02
03
财产分割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 产进行分割,原则上是均 等分配,但会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适当调整。
抚养子女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和 探视权需要协商或由法院 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 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本法的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实施时间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在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制 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过渡条款
对于本法生效前已经存在的婚姻关系,自本法生 效之日起按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本法的修改
修改程序
本法的修改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 公布实施。
修改内容
债务清偿
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债 务进行清偿,原则上是均 等负担,但会根据具体情 况进行适当调整。
02
第七章:离婚后家庭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
01
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仍然存在,子女对父母双方都有赡
养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
02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享有探望权,另一方应当协助。
婚姻家庭法:第1章《婚姻法概述》PPT教案课件
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过渡的形态—对偶制 个体婚制(一夫一妻制)
奴隶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社会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
第二节 婚姻法概述
婚姻法的概念
规定婚姻家庭身份关系的发生、变更和终止,以 及基于上述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从调整对象的范围上看,可分为狭义与广义的婚 姻法
从编制方法上看,可分为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上 的婚姻法
婚姻法的调整对象
婚姻法的特点
婚姻法与民法的关系谢谢观看二、婚姻家庭的两种属性
自然属性
婚姻:两性的差别、性的本能和种的繁衍 家庭: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
基础
社会属性
是婚姻家庭的本质属性
三、婚姻家庭的社会职能
实现人的生理要求的职能 生育、抚育、教育后代的职能 生产和消费的职能 精神慰藉的职能
四、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 群婚制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主讲人:XXX
第一章 婚姻法概述
婚姻家庭概述 婚姻法概述
第一节 婚姻家庭概述
婚姻家庭的概念 婚姻家庭的两种属性 婚姻家庭的功能 婚姻家庭的历史类型
一、婚姻家庭的概念
何为婚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 的,男女两性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的 结合。
何为家庭?—共同生活的、其成员之间 互享法定权利、互负法定义务的亲属团 体
2024版家庭婚姻法课件
2024/1/30
9
家庭财产制度及分割原则
家庭财产制度
包括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其中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
家庭财产分割原则
在离婚或家庭解散时,按照平等、公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家庭 财产的分割。
2024/1/30
10
03 结婚制度
如重婚、近亲结婚、未到法定婚龄等,介绍哪些 情况下婚姻无效。
可撤销婚姻情形 如因胁迫结婚、隐瞒重大疾病等,介绍哪些情况 下婚姻可撤销。
3
无效或可撤销婚姻的法律后果 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介绍相关法律规 定和处理方式。
2024/1/30
13
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概念及认定
介绍事实婚姻的定义、构成要件和认定标准。
27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与代理服务
提供婚姻家庭法律咨 询,解答相关法律问 题
协助处理涉及家庭成 员关系的法律事务, 如父母子女关系、夫 妻关系等
2024/1/30
代理婚姻家庭法律事 务,如结婚、离婚、 财产分割等
28
婚姻家庭法律文书的撰写与审查
撰写结婚协议、离婚协议、财产 分割协议等婚姻家庭法律文书
经济控制
包括严格限制或控制受害人的财产决定 权和使用权,或采用威胁恐吓等手段来 限制受害人获取资源。
2024/1/30
22
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的影响
对受害人的影响
导致受害人身体或精神受到伤害, 甚至威胁到生命;影响受害人的 自尊心和自信心,产生无助感。
2024/1/30
对子女的影响
目睹家庭暴力的子女可能会产生恐 惧、焦虑等心理问题;影响子女的 性格和行为,可能导致其成为施暴 者或受害人。
2024婚姻法讲座ppt课件完整版
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加强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机 构建设;鼓励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反家庭暴力工作等。
06
涉外婚姻法律问题探讨
涉外结婚条件及程序规定
涉外结婚条件
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双方自 愿结婚;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 无禁止结婚或无效婚姻的情形。
根据子女的年龄、父母的抚养条件和愿望等因素综合考虑,以最有利于
子女成长为原则确定抚养权归属。
02
抚养费支付及期限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等。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
03
探望权行使及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涉外结婚程序
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需按照中国法 律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境外结婚 的,需符合当地法律规定,并办理 相关认证手续。
注意事项
了解并遵守双方国家或地区的婚姻 法律规定;确保结婚证件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及时办理相关公证和认 证手续。
涉外离婚途径选择和程序规定
涉外离婚途径
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 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 并办理相关手续;诉讼离婚则需
学员B
讲座内容详实,老师讲解 生动有趣,让我对婚姻法 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学员C
我之前对婚姻法一知半解, 通过这次讲座,我对婚姻 法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有了 更清晰的认识。
未来婚姻法发展趋势预测
更加注重保护弱势群体
未来婚姻法可能会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权 益,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强调家庭和谐与稳定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2024年婚姻法课件
婚姻法课件一、引言婚姻法是规范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律,对于维护家庭和谐、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课件旨在介绍婚姻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婚姻的成立与终止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从而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二、婚姻法的基本概念1.婚姻: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行为。
2.夫妻:夫妻是指依法确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
3.家庭:家庭是由夫妻、父母、子女等亲属组成的社会生活单位。
4.亲属:亲属是指因婚姻、血缘、收养等关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三、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是指男女双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外力干涉。
2.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互为唯一的配偶。
3.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指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指在婚姻家庭关系中,要特别关注和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四、婚姻的成立1.结婚条件:结婚条件包括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
法定条件包括年龄、健康、单身等;约定条件包括双方自愿、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
2.结婚程序:结婚程序包括申请、审查、登记等环节。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3.无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婚姻。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具有法律效力。
4.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是指因受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原因,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的婚姻。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婚姻的终止1.离婚: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2.离婚条件:离婚条件包括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
离婚应当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3.离婚程序:离婚程序包括申请、审查、登记等环节。
婚姻法讲座ppt课件
•
2008年10月12日,张先生通过郑州市**房地
产经纪有限公司(下简称房产公司)介绍,与刘
女士签订了一份《房产交易成交确认合同》。
•
合同约定:张先生将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一套
面积87平方米的房屋,以3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
女士;刘女士需交纳购房定金1万元,张先生需提
供房产证或者原购房手续等。双方还约定,双方
婚姻家庭篇
• 婚姻是建筑一个“家”,而非一间“屋 子”。
•
-------婚姻格言
• 婚姻的成功取决于两个人,而一个人就可 以使它失败。 -------婚姻格言
1
第一节 合法婚姻的建立
•
依据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
2
公民依法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
结婚自由 离婚自由
3
1.、结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
17
合同签订当天,王女士不在现场,该合同不 成立。事后王女士也不同意卖房,他也没收到刘 女士交纳的定金,不存在返还定金的问题。
• 见证人房产公司作为第三人出席了法庭,还
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证据——10月14日,也就是张 先生拒绝卖房当天,张先生夫妇一起与房产公司 签订《委托售房协议》。该协议中注明:“2008 年10月12日张先生代表其夫妇二人和刘女士签订 的《房产交易成交确认合同》,他们自愿解除并 承担违约责任。”
王女士也有出卖该房屋的意愿,故2008年10月12
日张先生与刘女士签订的《房产交易成交确认合
同》为合法有效合同。
19
法院认为,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 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背法律 及有关政策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合 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024年《婚姻法》精美课件(多应用)
《婚姻法》精美课件(多应用)《婚姻法》精美课件一、引言婚姻是人生的重要阶段,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具有特殊的意义。
婚姻法是我国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婚姻法,我们制作了这份精美的婚姻法课件,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学习和理解婚姻法。
二、《婚姻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婚姻自由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包括婚姻自主权和婚姻平等权。
婚姻自主权是指个人有权自主选择自己的配偶,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涉;婚姻平等权是指男女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2.一夫一妻制原则一夫一妻制是指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婚姻关系中的结合。
它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我国社会制度的基石。
3.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另一个基本原则。
它要求男女在婚姻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受性别歧视。
三、《婚姻法》的主要内容1.结婚(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涉。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男女双方必须符合法定婚姻条件,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得结婚等。
2.离婚(1)夫妻双方必须自愿离婚,不受任何外力的干涉。
(2)夫妻双方必须达成离婚协议,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3)夫妻双方必须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经过审查批准。
3.家庭关系(1)夫妻关系: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如互相忠实、互相帮助、共同财产等。
(2)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权利和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扶助权利和义务。
(3)其他家庭成员关系: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结论婚姻法是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和谐的重要法律,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学习婚姻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婚姻家庭的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年)婚姻家庭法课件
救助措施
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 险的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 保护令;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可申请法 律援助或司法救助。
2024/3/26
18
05
婚姻家庭法的法律责任
Chapter
2024/3/26
19
违反婚姻家庭法的行为
2024/3/26
•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再次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
03
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继承等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
10
03
家庭关系
Chapter
2024/3/26
11
夫妻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
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婚姻 住所决定权、计划生育义务等。
夫妻财产关系
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分别 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等。
夫妻相互扶养义务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 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禁止家庭暴力等行为。
14
04
离婚制度
Chapter
2024/3/26
15
离婚的条件与程序
离婚条件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一方被宣告失踪;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无法治愈 等。
离婚程序
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受理并冷静期后领取 离婚证;诉讼离婚需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调解或判决后生效。
遗弃罪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 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 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者管制。
பைடு நூலகம்
2024/3/26
2024版年度婚姻法普法讲座课件
婚姻法普法讲座课件•婚姻法概述•结婚制度与程序•家庭关系与权利义务•离婚制度及程序规定•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探讨01婚姻法概述婚姻法具有强制性,其规定的内容为当事人必须遵守的法律义务。
婚姻法体现了国家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干预和调整,是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法律保障。
婚姻法是指调整婚姻关系以及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的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婚姻法的定义与性质主要体现了男尊女卑、家族本位的思想,调整的是夫权统治下的婚姻家庭关系。
古代婚姻法近代婚姻法现代婚姻法开始强调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原则,逐步废除了封建的婚姻家庭制度。
更加注重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强调家庭暴力等问题的预防和制止。
030201婚姻法的历史沿革适用于中国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以及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华侨同国内公民之间的婚姻关系。
适用于婚姻家庭生活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如夫妻财产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兄弟姐妹关系等。
在特定情况下,也适用于涉及婚姻家庭关系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审理。
婚姻法的适用范围02结婚制度与程序结婚条件及禁止性规定结婚条件双方自愿、达到法定婚龄、一夫一妻制。
禁止性规定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结婚登记流程与要求结婚登记流程申请、审查、登记。
结婚登记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签署声明书等。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情形无效婚姻情形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
可撤销婚姻情形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03家庭关系与权利义务包括姓名权、人身自由权、婚姻住所决定权、计划生育义务等。
夫妻人身关系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制、夫妻个人财产制、夫妻约定财产制等。
夫妻财产关系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4
为精神病人颁发离婚证的,是否违法? 王海与于晓兰系夫妻关系。于晓兰因与单位 同事发生矛盾,长期心情抑郁,自2002年起有 精神失常的表现。2003年,由于其病情加重, 住院治疗。经某医院诊断,于晓兰为精神分裂。 2004年8月,王海与于晓兰达成离婚协议,填 写了离婚登记申请书,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 分割作了适当处理。当地民政部门经审查后, 给王海与于晓兰填发了离婚证。于晓兰之父于 强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撤销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经鉴定,于 晓兰在离婚时正处于精神病发作期,离婚行为 是在不能控制下实施的,无民事行为能力。
关于隐藏财产的责任承担应如何确定 ?
25
• 庄文明与杜慧于2007年8月经人民法院判 决离婚。2008年12月,杜慧意外获悉庄 文明在婚后曾以单位发给的奖金3万元购 买股票,但未告知自己。该笔股票在离 婚时已经升值至8万元。杜慧遂找到前夫 要求分得股票价值的一半。由于双方对 股票的价值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致, 杜慧于2009年6月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 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诉讼时该股票的市值(2万元) 。
3
(二)婚姻因离婚而终止
1、离婚的概念:
指夫妻双方在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 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2、离婚的特征
(1)主体只能夫妻双方 (2)以存在有效婚姻为前提 (3)遵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 (4)必须在夫妻双方都未死亡时才能进行
4
பைடு நூலகம்
三、离婚制度的立法主义 1.禁止离婚主义: 夫妻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不得解除婚姻的立法主张和法 律制度。它产生于基督教教义,盛行于中世纪的欧洲。 2.许可离婚主义: 允许夫妻基于法定事由,解除婚姻关系的立法主张和法律制度。 (1)专权离婚主义:男子单方面享有离婚的主张,妇女没有 离婚权利。 (2)限制离婚主义。夫妻双方均享有离婚请求权,但法律对 离婚条件严加限制的立法主张。最初资本主义国家立法规定 的离婚理由为一方有过错,享有离婚诉权的则是无过错的一 方。 (3)自由离婚主义。所谓自由离婚主义是指根据夫妻双方或 一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愿,无论当事人有无过错,只要婚 姻关系破裂的,均准予离婚的立法主张。
23
婚 姻 法
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 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 方财产的,分割夫妻财产时,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 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 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 产。”
24
47条规定的适用情形(离婚程序)
22
条 文
• 提问: • 2、夫妻一方隐藏财产如何分割?
• 周x(男)与吴x(女)于2006年10月17日协议 离婚,约定:房屋一处归吴x所有,由吴x一次 性支付给周x25万元;丰田汽车一辆归丈夫周x 所有;银行存款12万元,由两人平分。 • 2007年初,吴x发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 间,周x用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另外开户投资于 股市,获利达20万元。吴x找到周x新,主张与 周x平分。而周x却认为双方已经离婚,而且财 产已经分割完毕,现在的20万元财产应当归自 己所有。
12
第二节 离婚的行政程序
一、登记离婚的概念 登记离婚是通过行政程序解除 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13
二、登记离婚的条件 1.双方须办理过结婚登记,具有合法的配偶 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幻灯幻灯片 13
3.双方确实自愿离婚。 4.双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达成协议。 5. 符合法律规定。
第五章 婚姻的终止
1
第一节 离婚制度概述
一、婚姻终止的概念
婚姻的终止,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发生一 定的法律事实而消灭。 二、婚姻终止的原因 (一)婚姻因配偶死亡而终止 1、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2、再婚的效力问题;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只能通过判决离婚终止婚姻关系。
2
• 张某和杨某结婚后,张某下落不明已二年, 杨某独自抚养着孩子,为了尽快结束这场 不幸的婚姻,杨某不打算按照先宣告失踪 或死亡后提起离婚的方式,而希望直接起 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一般公民夫妇间一方 没有音讯另一方申请离婚的处理问题的批 复》规定:“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与 家庭断绝通讯关系已满两年的,经人民法 院查证属实,可判决离婚。” • 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另一方能否提起离 婚诉讼?
18
• 提问: • 1、协议离婚反悔如何处置? • 王某为了尽快离婚,表示愿意放弃所有 的财产。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 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 财产。
19
• 案情简介: • 原告:谢某,男,住上海市某区。 • 被告:李某,女,住上海市某区。 • 原告婚后因性格不和,于2009年7月12日办理了离 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中约定:位于上海某区的房屋 归女方所有,男方应协助女方办理过户手续。后来谢某 并未积极协助,双方为此再次发生纠纷,李某准备通过 法院责令谢某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谢某却在李某提 起诉讼之前抢先一步于2010年2月向法院起诉。 • 谢某在诉状中称:在与被告李某签订协议时,其正 处于情绪激动状态,后又草率地在前妻事先准备好的离 婚协议上签字。离婚后经过反复冷静的思考,认为此离 婚协议显失公平,应予撤销,李某应另行支付原告50万 元作为房子的折价款。 • 被告辩称: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了该财产 分割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请求法院依法驳回 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如何审理?
20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条 文
第8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 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 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1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 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 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 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 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 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5
离婚数据——2001至2011年
年 份 结婚登记
(万对)
总离婚数 (万对) 行政离婚 (万对) 诉讼离婚 (万对)
2001 805 2002 786
125 117.7
52.8 57.3
72.2 60.4
2003 811.4
2004 834.1
133.1
166.5
69.1
104.6
64
61.9
2005 787.1
2006 849.3 2007 949.7
178.5
191.3 209.8
118.4
129.1 145.7
60.1
62.2 64.1
6
年份
结婚登记 (万对)
总离婚数 (万对)
行政离婚 (万对)
诉讼离婚 (万对)
2008 2009 2010 2011
温州
1098.3 1212.4 1241.0 1302.4
26
假离婚的效力: 应按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一方或者双方已经与第三人结婚的,应承 认其再婚有效; 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 无效 。
27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条 文
第8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 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 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 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 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条 文
第18条 离婚后,一方 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 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 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 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 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 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 割。
30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 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 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诉讼时效为2年,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擅自处理夫 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之次日起计算。 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 受理。 4、离婚时双方均不知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或者 知道但因种种因素未分割的共同财产。如离婚后一 方或双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性的财产收入,离婚后再 次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31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条 文
第14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 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 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 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 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 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 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 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 行分割。
32
• 审判实践中,对于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 记之前一方反悔。为此,另一方向法院 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诉请 执行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 有关财产分割的内容是否有效,理论界 和实务界对此有不同的观点,需要予以 明确。 • 诉前离婚协议在性质上属于附条件的民 事法律行为,是以协议离婚为附加条件, 以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为内容的民事法 律行为。
28
《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9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 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 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 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 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 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 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29
条 文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15
我国澳门地区的离婚法规定: 夫妻双方同意离婚者,又无夫妻俩人所 生之未成年子女的,可以向有权限的民事登 记局申请两愿离婚。 • 在香港,婚姻关系的解除,只有两种情形: 配偶死亡和诉讼离婚方式。 • 《婚姻诉讼条例》第11条明确规定:“婚姻 的任何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的唯一理 由,是婚姻己破裂至无可挽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