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区别与联系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1)两者关系:
①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是整个区域,以保护土地资源为主要目标,城市总体规划侧重于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
)
②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除了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城市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空间布局等内容,这些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
③两者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都是对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土地的利用或使用进行的规划,但内容和作用上不相同。
(2)两者相互协调和衔接:
①以区域规划为指导,两者的基本思想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取得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
②在衔接的内容上,主要是把两个规划的规划年限和用地范围相统一
(3)两者都应共同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和管理的重要工具,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一个地区的土地资源进行综合利用和合理配置的规划,而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设用地、交通网络等进行具体规划和设计。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关系,包括它们的定义、目标、内容以及相互影响等方面。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定义和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一个地区内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的过程。
其主要目标是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常涉及的内容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强度等。
三、城市规划的定义和目标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设用地、交通网络等方面进行规划和设计的过程。
城市规划的目标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城市规划通常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分区规划等。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1. 相互依赖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体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城市规划的基本框架和指导原则,为城市规划的编制提供了依据和方向。
而城市规划则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通过具体的规划和设计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2. 目标一致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目标都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而城市规划则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和建设用地规划,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便捷的交通网络,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3. 内容的衔接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在内容上存在密切的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了土地利用的结构和方式,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土地利用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概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中不可或者缺的两个重要环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规划,包括土地利用类型、布局、功能、容量等方面的规划。
而城市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的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设用地规模等方面进行规划。
关系1. 相互依赖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相互依赖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和前提,它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土地利用的基本框架和原则。
城市规划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细化和具体规划城市的各项要素和功能区域。
2. 总体与具体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个地区的整体规划,它考虑的是宏观的土地利用布局和发展方向。
而城市规划则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内部的具体区域和功能进行规划。
城市规划是总体规划的细化和实施,是总体规划的具体体现。
3. 空间与功能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在规划内容上有所不同。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关注土地利用的类型、布局和容量等方面,强调空间的利用和布局。
而城市规划则更加注重城市的功能分区和建设用地规模,强调城市内部各个功能区域的规划和布局。
4. 长期与短期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长期的规划,普通涵盖较长的时间范围,例如20年或者30年。
而城市规划则是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城市发展需要和短期规划目标进行规划。
城市规划的时间范围相对较短,普通为5年或者10年。
实施1. 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考虑城市的整体发展需求、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多个因素。
在制定过程中,需要进行充分的调研和分析,确定土地利用的类型和布局,制定相应的规划指标和措施。
2. 制定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的,需要对城市的具体区域和功能进行规划。
在制定城市规划时,需要考虑城市的功能需求、交通布局、建设用地规模等因素,制定相应的规划方案和实施措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引言概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现代城市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土地利用进行综合研究和规划,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而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内部的各个功能区进行详细规划,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联系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和指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对城市土地资源的综合分析和评估,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指导。
城市规划需要了解土地的利用状况、空间分布等信息,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这些信息,为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科学依据。
1.2 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规划,而城市规划是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城市规划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细化为具体的规划方案,包括各个功能区的规划布局、用地比例、建筑密度等,以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性。
1.3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相互促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相互促进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基础和指导,而城市规划的实施和成果也反过来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反馈和调整的依据。
两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共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区别2.1 规划层次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进行宏观规划,涉及面更广,考虑因素更多。
而城市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内部的各个功能区进行详细规划,涉及面相对较窄,但更加具体和细致。
2.2 规划内容不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涉及土地资源的利用方式、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强度等方面的规划内容。
而城市规划则更加注重城市内部各个功能区的规划,包括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的规划布局、用地比例、建筑密度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管理中的两个重要工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在国家、地区或城市范围内,根据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因素,确定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空间结构和发展方向,为城市规划提供基础和指导。
城市规划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设用地、交通、环境等进行具体规划和设计,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1. 相互依赖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和前提,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和落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了土地利用的总体方向和空间布局,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基础数据和指导原则。
城市规划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框架下,对城市的具体规划进行设计和实施,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和要求。
2. 空间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关注土地利用的总体布局和空间结构,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区域。
城市规划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的空间布局进行具体规划,划分不同的功能区域,如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和公共空间,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空间优化。
3. 发展目标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了土地利用的总体发展目标和方向,如经济发展、生态保护、资源节约等。
城市规划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具体规划城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如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绿化、交通发展等,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和要求。
4. 环境保护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合理安排土地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城市规划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的环境进行规划和设计,包括绿地系统、水资源管理、垃圾处理等,实现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5. 社会发展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要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求,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和公共服务设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指导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的重要工具和规范。
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展开详细的阐述。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和作用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和规划要求,对土地利用进行的综合性规划。
它包括了城市的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区划、环境保护等内容,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1)指导城市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宏观的指导,明确了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了基础。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结构安排,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3)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规划过程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划定生态保护区、绿地系统等,保护生态资源,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
三、城市规划的概念和作用1. 城市规划的概念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用地、交通、环境、公共设施等方面进行综合性的规划。
它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内容,旨在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良好的居住环境。
2. 城市规划的作用(1)指导城市建设:城市规划为城市的建设提供了指导,明确了城市内各个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规划了城市的道路、交通、绿地等基础设施。
(2)改善城市环境:城市规划通过合理的空间布局和环境保护措施,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3)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规划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的保护,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1. 相互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相互影响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基础和依据,城市规划则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和落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一个地区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进行规划,而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设用地等进行规划。
本文将详细阐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和作用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一个地区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进行规划,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强度等方面的规划。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够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它能够指导城市规划、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三、城市规划的概念和作用1. 城市规划的概念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设用地等进行规划,以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良好的生活环境。
2. 城市规划的作用城市规划能够合理布局城市的各项功能,提高城市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它能够指导城市建设、土地利用、交通规划等方面的工作,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1. 相互依存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相互依存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土地资源的基础,而城市规划则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两者相互联系、相互支持,共同推动城市的发展。
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土地资源的基础。
它通过对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方式、土地利用强度等方面的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合理的土地资源配置方案。
3. 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城市规划对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建设用地等进行具体规划,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引言概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中两个重要的规划环节,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而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内部的发展进行具体规划。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的指导作用1.1 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对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城市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规划,确保城市的发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相一致。
1.2 制定城市的发展策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到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资源利用状况,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城市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合理安排城市的功能布局、交通网络、公共设施等,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策略。
1.3 提供城市规划的基础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提供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数据。
城市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城市规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作用2.1 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城市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内部的发展进行具体规划。
通过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确定各个区域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
2.2 确定土地利用的具体规模和布局城市规划通过对城市内部的地理、经济和社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土地利用的具体规模和布局。
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保障城市的发展需求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2.3 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措施城市规划通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落实。
例如,限制某些区域的开辟强度,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同作用3.1 统筹城市内外的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同作用,可以统筹城市内外的土地利用。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别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是实现土地优化配置和引导城市建设管理协调发展的关键,指导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有两个规划,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这两个规划都是以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其空间资源为原则编制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两个规划相互脱节的状况由来已久。
关于这两个规划的关系,早在1989年底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七条就有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近年来,国家出于强化土地管理、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的需要,接连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均涉及到了两个规划要相互协调的问题,即“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切实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国发[1996]18号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发[1997]11号文);可见,国家对于两个规划的工作均高度重视,有关的法规和政策也要求这两个规划相互协调,而这两个规划的有何异同点?主要分歧在哪里?本文对此作了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现状比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我国起步时间一样,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际运用上,均落后于城市总体规划,其权威性和约束力也不及城市总体规划。
(一)两个规划的成熟程度不一样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均是在本世纪五、六十年代全面学习前苏联时期引进来的,两者均经历了40多年的风风雨雨。
土地规划在80年代才真正起步,1988年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在1991和1994年,国土局相继发布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由于种种原因这次规划进展缓慢;1996年又开始了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国土局又于1997年10月出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别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是实现土地优化配置和引导城市建设管理协调发展的关键,指导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有两个规划,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这两个规划都是以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其空间资源为原则编制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两个规划相互脱节的状况由来已久。
关于这两个规划的关系,早在1989 年底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七条就有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
近年来,国家出于强化土地管理、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的需要,接连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均涉及到了两个规划要相互协调的问题,即“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切实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国发[1996]18 号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发[1997]11 号文);可见,国家对于两个规划的工作均高度重视,有关的法规和政策也要求这两个规划相互协调,而这两个规划的有何异同点?主要分歧在哪里?本文对此作了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现状比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我国起步时间一样,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际运用上,均落后于城市总体规划,其权威性和约束力也不及城市总体规划。
(一)两个规划的成熟程度不一样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均是在本世纪五、六十年代全面学习前苏联时期引进来的,两者均经历了40多年的风风雨雨。
土地规划在80年代才真正起步,1988 年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在1991 和1994年,国土局相继发布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由于种种原因这次规划进展缓慢;1996 年又开始了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国土局又于1997年10 月出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土地利用规划与诚征用地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土地利用规划与城镇用地规划的区别和联系
城市总体规划是较长时期内城市发展的总的蓝图,其中包括规划所须的土地数量位置和用途.土地利用总规划一方面是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对土地的需求数量和结构给以保证,另一方面要对全部土地的利用开发作出总体安排,都是对有限的土地进行最大效用开发与规划.
区别:
1,土地利用规划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类,城镇规划是在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对建设用地进行规划。
2,土地利用规划主要目标是: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确定规划期内耕地的总量。
建设用地面积的控制,土地开发整治补充耕地的标准,建设用地占农用地的控制目标。
3,城镇用地规划的主要目标是:根据国家土地利用规划要求,对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利用类型划分,如(商业用地,居住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农用地等),可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控制型规划。
联系:
1,土地规划和城镇土地规划都是对土地最有效利用,。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异同分析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异同分析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两个不同的规划范畴,但它们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和关联。
这篇文章将会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异同分析。
一、概念不同城市规划是指在空间上对城市进行全面、系统地规划,包括城市结构、城市功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社会等方面的规划。
它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城市的美观和人们生活的舒适,并维持城市正常运行的秩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指在空间上对某个地区的土地进行规划,包括土地利用的类型、配置、水平、分布、结构等方面的规划。
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范围不同城市规划是针对城市整体进行的规划,其范围涉及城市内部各类设施、建筑、交通、环境等多个方面的规划,因此城市规划需要同时考虑城市内各个部分之间的联系和关联。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针对某个地区的土地进行的规划,其范围主要涉及土地利用的类型、配置、分配等方面的规划,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加局限性。
此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很多时候都需要具体化为城市规划的一部分,因为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密不可分。
城市规划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城市空间的合理利用、城市发展的战略规划、人民生活的舒适和城市经济的繁荣等目的,帮助城市实现良好的生长和繁荣。
四、规划内容异同城市规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结构、城市规划、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社会等各个方面的规划。
具体的规划内容一般会依据不同城市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来进行规划,不同城市的规划内容也会有所不同。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规划的不同之处: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6、规划期限不一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数据资料收集、目标预测等方面都具有较多的共同性,在规划实施中对于用地管理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需要通过整合,理顺两规在编制、审批、实施中的关系,达到相互协调的效果; 二、两规的差异一出发点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从根本目标上是一致的,但从编制规划角度而言,两规的出发点并不相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着眼于资源约束下的条件最优,城乡总体规划着眼于充分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手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以资源约束为前提、以保护有限土地为主导的,是通过计划土地供给作为手段的;而城乡总体规划是基于城市竞争为城市规划留足发展空间的,因此其手段是做大人口、土地和经济规模;三对象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虽然都是以土地作为规划对象,但城乡总体规划主要针对城镇范围的土地进行规划,确定该范围内商业、居住、交通、广场及绿地等用地类型的形态与布局,对交通、给排水、景观、能源及卫生等各项基础设施进行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是确定一定时期所有行政范围内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及耕地等各类用地的规模和布局,确定所有土地的规划用途;土地利用作为城乡总体规划的对象,只限于城镇建设用地内部的分类,而城镇建设用地整体只是土地利用的子类,因此,虽然两者对象都是土地利用,但分类体系差别较大;另外,城市规划是设计性规划,二维空间、三维空间是城市规划关注的重点,城市空间形态是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内容,而土地利用规划重点在于控制用地规模和确定布局;四规划范围城乡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是规划区,这个规划区代表着城市发展的扩展边界,这个范围可大可小,大多数城市的规划区并没有包含整个城市行政辖区,即使以整个行政辖区作为规划区,城乡总体规划的重点依然在城市扩展边界内,而对于城市扩展边界外的建设发展则并没有实质性的规划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范围是整个行政区,除城镇建设发展用地外,还要考虑对外交通路网建设、水利建设、村庄建设、现代农业发展等所有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以及生态保护用地与农业用地统筹安排,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全覆盖的规划,不会出现某些区域是重点规划范围的现象;五应用范围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因此,规划建设区内的城镇建设必须符合城乡总体规划;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则应用于一个地区内所有范围,任何发生用途变更的用地项目都需要符合规划;因此,在规划区内任何建设项目都需要同时符合两规,而规划区外只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六法律要求根据城乡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城乡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这种衔接主要体现在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上,城乡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布局需要与城乡总体规划衔接,因为土地利用规划无法设计城市的发展形态;因此,两规编制时必须互相衔接,确保符合另一方的要求;三、两规如何协调一编制审批的同步一致目前,城乡总体规划由规划部门负责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土地部门负责编制,在大多数城市这两个部门是分开的;在这种分开的职能设置下,两个部门之间要达到有效协调是十分困难的,虽然两规在编制中都设立了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但实则形同虚设,两规编制部门依旧各自为战,规划成果及数据不能充分共享,不能参照相互的要求调整优化各自的规划方案,两规无法达到统一协调的效果;如果将城市规划部门与土地部门合并为一个部门,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由一个部门编制,两规要实现有效衔接就容易得多;但是在目前的部门设置和编制体系下,两规在编制审批过程中也可以寻找一些切入点,尽量使两规达到充分协调;1.编制周期的一致性;两规编制周期的衔接至关重要,周期不一致,两规衔接的基础就不存在;编制周期的衔接包括规划基期的一致性、规划期限的一致性以及编制工作周期的一致性;地方政府在组织两规编制时,应同时组织城市规划部门与土地部门同时编制各自规划,以相同的年份为基期年,并采用相同的规划期限;2.编制过程中的实时协调;两规在编制过程中,虽经过了征求另一方意见的程序,但这种征求意见仍停留在形式、表面,3.编制审查报批的同步性;编制审查报批过程的同步性是保证两规达到良好衔接的手段;两规应成立共同的编制领导办公室,共同组织两个规划的研究、编制、协调、报批等进程;包括两规的前期准备工作,申请经费及成立组织机构、专题研究编制、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各相关部门及上下级协调、成果审查、成果报批等进程都应保持同步;这有利于判断两规是否衔接一致,及时发现矛盾并解决矛盾;二编制内容的具体协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按照行政辖属“自上而下”指标层层下达的方式对下级规划用地指标进行控制,根本上是一个控制性规划;而城乡总体规划则属于发展性规划,重在规划城乡建设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配到下级规划的土地指标,主要依据经济、人口总量等进行测算,但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经历过不同的用地演变,仅通过经济、人口总量等难以做到切合实际,土地供给的规模和结构难以适应城市发展形势;而城乡总体规划确定各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主要依据人口及城镇建设的发展趋势、资源禀赋承载能力,很少考虑土地供给是否受到限制;因此,两规对于土地利用的指导思想,应该有所改良、相互协调,既要满足一定需求,又要切合实际,符合对资源环境的保护原则;无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是城乡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的控制都与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直接相关,因此协调用地规模不应单一从土地利用方面入手,而必须与人口、经济等相关因素统筹协调;目前,两规编制的主要内容都涉及对城市人口规模、城镇化率、经济总量、产业规模结构、建设用地面积、承载能力等方面的研究及预测,两规各自进行研究不仅增加了重复劳动,双方预测结果还存在不一致等现象,甚至出现较大偏差,形成了指导土地利用的不同模型,影响了两规的协调性;因此,两规在前期研究阶段,应合并成一个工作小组,将两规的相关专题融合在一起,设置一些涵盖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主要内容的新专题;例如:将两规相互关联的部分融合为城市发展战略、人口与产业发展、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生态建设保护、建设用地预测与控制等几个专题;1.城市发展战略;城乡总体规划需要确定发展战略来指导城市的规划设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需要确定发展战略来指导整个城市的土地利用方向和政策,两者所依托的战略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同时,城市发展战略的制定不仅要考虑城市发展方面,还要与土地及资源环境禀赋相协调,因此结合两规与对城市建设发展的诉求来共同制定城市发展战略,不仅有利于两规有效衔接,还有利于战略更贴合城市建设发展的实际;2.人口与产业发展;城乡总体规划涉及的最重要的指标包括人口规模、产业及经济规模等,城市的发展规模和形态也与人口、产业息息相关;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重要的目标就是协调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因此在规划土地利用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通过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达到促进人口、产业等各方面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将人口与产业发展作为一个专题来共同研究,确定的发展目标与格局更具有现实性,为协调土地利用规模和布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3.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控制对耕地的占用,确定耕地与基本农田的规模和布局,这需要与城市建设的规模布局需求相结合,避免与城市规划用地冲突;而城乡总体规划在设计城市扩展方向及规模、道路基础设施布局等内容时必然涉及占用耕地的问题,如何在城市规划中减少耕地占用或少占优质耕地,并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规模要求,也需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共同研究;4.生态建设保护;编制城乡总体规划时需要依据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设计布置全市域的生态系统;生态建设也需要土地承载,因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不断演进中也完善了关于生态系统建设的内容,使规划土地利用朝着改善生态环境的方向发展;城乡总体规划在设计生态系统时也要与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诉求衔接,确保土地资源保护、城市发展与生态保护三者共赢;将生态建设保护作为一个专题来共同研究,也是为了统筹三方面的需求,避免在各自规划中出现不协调的现象;城乡总体规划一般需要将规划范围按照建设限制性高低划分为4个区:禁止建设区、控制建设区、协调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需要进行管制分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允许建设区;两种分区虽然方法、名称、包含范围不尽相同,但两者的基本理念都是要使建设项目建设在适宜的地方,避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建设质量;因此,通过一个专题将两种分区进行融合,形成两规对生态环境的共同管制,可以避免两规对土地利用管制的重复和冲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必须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生态建设保护作为一个专题来研究,可以有效协调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避免重复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于规划方案的否定;5.建设用地预测与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城市经济发展的最重要指标就是提供足够的用地空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确定建设用地规模时,需要在耕地与基本农田、生态保护、建设用地指标等条件的约束下,与城乡建设用地需求相协调;而城乡总体规划在设计城市形态、城市发展方向、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新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时,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满足其对建设用地的指标控制;因此,两规将建设用地预测与控制作为一个专题进行研究,有助于将两规各自单目标研究对对方产生的影响内部化,在多目标控制下寻求最优方案;三基础要素和信息系统的统一1.分类术语的统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采用的土地分类包含了所有用地类型,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三大类并细化到三级地类;城乡总体规划则更加注重城市内部建设用地分类,外部的农地分类较为粗略;目前两规在用地规模上难以协调的一个原因是技术上难以完成两规用地分类的映射,不清楚需要协调的规模具体包含哪些规划地类;两规要在用地规模上有效协调,必须先将用地分类及术语尤其是建设用地分类及术语统一起来,或者建立一种准确严格的对应关系,能将两规的用地分类相互翻译;2.控制标准的统一;两规在编制中各自都有相应的控制指标来限制用地规模,例如,城乡总体规划有人均城镇用地指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指标;两者在地类上有所区别,指标值也不同;因此,在地类统一的基础上,控制指标也应统一或采用相同的控制指标;3.图件数据平台的统一;两规编制所依托的信息系统平台不一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采用Arcgis软件编制方案,城乡总体规划主要采用AutoCAD进行绘制;两种数据之间不能实现完全转换,空间叠置分析也存在诸多不便,需要去寻求共通于两者的数据平台或格式,实现数据的统一;。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区别与联系
城乡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
定义
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与具体安排。
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土地利用规划。
侧重点
以定性、定位为基础的土地利用整体空间规划,它除了要分析确定城镇用地范围、规模外,更侧重对城市内部各类用地进行优化调整、合理配置,注重城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效果。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从于城市规划。
立足于区域远景发展,除了分析城镇用地的合理规模及范围外,还侧重对城镇用地和其他类用地之间的综合平衡、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及配置,更注重区域的整体性,强调自然资源的保护、各业的协调、生态环境的平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把城镇作为一个点放入区域中与其他各业用地进行综合研究。
体系
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全国、省、市、县和乡5级规划。
主要任务
解决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等问题,重点是对城市发展建设用地的安排布置
在研究土地利用现状上,预测区域土地供给与需求量,提出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协调与平衡各部门、各业用地需求,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
范围
内容较多,范围宽
内容相对少
共同内容
城市的土地利用
城市的土地利用
国家行政层面
区域与城市规划(住建系统)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系统)
注:发改委主导的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大区域规划》五年规划、土地规划、区域与城市规划》专业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重要规划文件,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它们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与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系统性的规划工作,旨在科学合理地安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其主要目的包括:1.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通过科学规划,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2. 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限制不合理的土地利用行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3.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4. 提高城市品质:通过规划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三、城市规划的概念与目的城市规划是以城市为研究对象,通过科学的规划方法,制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
其主要目的包括:1.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规划城市用地,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优化城市空间结构。
2. 保障城市发展:通过规划城市基础设施,提供城市必要的公共服务,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3. 提高城市品质:通过规划城市景观、建筑风貌等,提高城市品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4.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规划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关系。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范围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整个地区土地利用进行规划,而城市规划是对具体城市进行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基础和依据。
2. 目标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目标是相互关联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而城市规划的目标是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高城市品质。
3. 内容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内容相互补充。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引言概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两个规划体系,二者之间密切相关,相互影响。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规划,而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规划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一、规划目标的一致性1.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共同目标是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合理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保障城市用地需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规划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良好生活环境。
1.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科学的土地利用规划,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规划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分区,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和良好生活环境。
1.3 二者的规划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目标都是为了促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内容的协调性2.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内容是相互协调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告等内容,主要涉及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利用结构的优化等方面。
城市规划则包括城市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内容,主要涉及城市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等方面。
2.2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的。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内容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了城市规划的基础和前提,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的,二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支持。
2.3 二者的规划内容是协调一致的,都是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两个重要环节,它们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土地利用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确定土地利用的总体方向和布局,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
而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空间布局、建设用地、交通、环境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划,为城市的建设和管理提供指导。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义1. 确定土地利用的总体方向和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总体方向和布局,包括城市建设用地、农田、林地、水域等各类土地的合理配置,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基础。
2.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通过对土地资源的调查和评价,合理规划土地利用,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
3. 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科学规划城市的生态空间,保护生态环境,减少生态破坏,提高城市的生态品质。
4. 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科学指导城市的发展,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三、城市规划的意义1. 合理规划城市空间布局城市规划可以科学合理地规划城市的空间布局,包括城市中心区、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各类功能区的合理布局,提高城市的空间利用效率。
2. 确定建设用地的合理分配城市规划可以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建设用地的分配,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为城市的建设提供指导,减少土地浪费。
3. 规划交通网络城市规划可以规划城市的交通网络,包括道路、铁路、轨道交通等,提高城市的交通运输效率,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4. 保护城市环境城市规划可以科学规划城市的环境保护区、绿地、水域等,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城市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引言概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中两个重要的规划环节,二者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土地利用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而城市规划则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内部的发展进行具体规划。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分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的指导作用1.1 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对城市的自然、经济、社会等因素进行分析和评估,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城市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具体规划,确保城市的发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相一致。
1.2 制定城市的发展策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到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资源利用状况,制定相应的发展策略。
城市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合理安排城市的功能布局、交通网络、公共设施等,以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发展策略。
1.3 提供城市规划的基础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的土地利用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提供城市规划所需的基础数据。
城市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规划设计,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城市规划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落实作用2.1 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城市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对城市内部的发展进行具体规划。
通过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确定各个区域的发展方向和功能布局。
2.2 确定土地利用的具体规模和布局城市规划通过对城市内部的地理、经济和社会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土地利用的具体规模和布局。
合理安排各类用地,保障城市的发展需求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2.3 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控制措施城市规划通过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落实。
例如,限制某些区域的开发强度,保护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协同作用3.1 统筹城市内外的土地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协同作用,可以统筹城市内外的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一、引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是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管理的重要工具。
本文将详细探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之间的关系,并阐述它们在城市发展中的作用和相互影响。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概念和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对一个地区的土地利用进行全面、系统的规划,旨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其主要目的包括:1. 确定土地利用的总体方向和目标;2. 制定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3. 指导土地利用的具体实施。
三、城市规划的概念和目的城市规划是指对城市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和管理,以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其主要目的包括:1. 确定城市的发展方向和目标;2. 规划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土地利用;3. 指导城市建设和管理。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1. 目标一致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最终目标都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它们的目标应该是一致的,相互补充和支持。
2. 顺序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的基础,它确定了土地利用的总体方向和目标,为城市规划提供了依据和指导。
城市规划则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内容,包括具体的空间布局和建设措施。
3. 相互影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之间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需要考虑城市规划的需求和要求,而城市规划的实施也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和要求。
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城市规划的影响1. 空间布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了土地利用的空间布局,包括城市的功能分区、用地类型和用地比例等。
这些规划内容对城市规划的空间布局起到了指导和约束作用。
2. 基础设施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了城市的基础设施需求,如交通、水电、通信等设施的布局和扩建规划。
这些规划内容对城市规划的基础设施规划提供了依据和支持。
3. 环境保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还考虑了环境保护和生态保育的要求,如保护自然景观、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等。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别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是实现土地优化配置和引导城市建设管理协调发展的关键,指导土地利用和城市建设的有两个规划,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这两个规划都是以国民经济长期发展规划为依据、节约和合理利用土地及其空间资源为原则编制的,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两个规划相互脱节的状况由来已久。
关于这两个规划的关系,早在1989年底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七条就有明确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近年来,国家出于强化土地管理、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的需要,接连出台了两个重要文件,均涉及到了两个规划要相互协调的问题,即“城市总体规划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切实保护和节约土地资源”(国发[1996]18号文),“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发[1997]11号文);可见,国家对于两个规划的工作均高度重视,有关的法规和政策也要求这两个规划相互协调,而这两个规划的有何异同点?主要分歧在哪里?本文对此作了一些分析和探讨。
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的现状比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在我国起步时间一样,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无论是在理论研究还是在实际运用上,均落后于城市总体规划,其权威性和约束力也不及城市总体规划。
(一)两个规划的成熟程度不一样土地规划与城市规划均是在本世纪五、六十年代全面学习前苏联时期引进来的,两者均经历了40多年的风风雨雨。
土地规划在80年代才真正起步,1988年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在1991和1994年,国土局相继发布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暂行办法》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由于种种原因这次规划进展缓慢;1996年又开始了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国土局又于1997年10月出台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区别与联系
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定义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
理利用城乡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以及各项
建设的综合部署与具体安排。
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当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保护在空间上、时间上所做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的土地利用规划。
体系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
划和村庄规划
全国、省、市、县和乡5级规划。
主要任务解决城市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及空间布局
等问题,重点是对城市发展建设用地的安排布
置
在研究土地利用现状上,预测区域土地供给与需求量,提出土
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协调与平衡各部门、各业用地需求,调
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
侧重点以定性、定位为基础的土地利用整体空间规
划,它除了要分析确定城镇用地范围、规模外,
立足于区域远景发展,除了分析城镇用地的合理规模及范围
外,还侧重对城镇用地和其他类用地之间的综合平衡、土地
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
更侧重对城市内部各类用地进行优化调整、合理配置,注重城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效果。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从于城市规划。
利用结构的优化及配置,更注重区域的整体性,强调自然资源的保护、各业的协调、生态环境的平衡、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是把城镇作为一个点放入区域中与其他各业用地进行综合研究。
范围内容较多,范围宽内容相对少
共同
内容
城市的土地利用城市的土地利用
国家
行政
层面
区域与城市规划(住建系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土系统)注:发改委主导的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大区域规划》五年规划、土地规划、区域与城市规划》专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