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架空乘人装置检修管理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检修管理规定1-1架空乘人司机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架空乘人司机的操作。
二、上岗条件第一条驾驶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点和工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2条上班前严禁喝酒,接班后严禁睡觉、看书、打闹、打手机。
坚守工作岗位,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必须有正副司机,每班不少于2人(实习期间司机除外)。
实习驾驶员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指定专人监护后方可上岗。
三、安全规定第四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每班进行安全防护装置试验,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5条非紧急情况运行中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第6条检修后必须试车,并按规定做各项试验。
第七条驾驶员在作业中应集中精力,严禁与他人聊天。
司机不得连续轮班工作。
第八条手术室禁止吸烟。
不允许离开控制台做其他与操作无关的事情。
控制台上不允许有与操作无关的项目。
第9条司机应密切注视监控视频,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并通知巡查工和维护工处理。
第十条禁止接听被监管驾驶员的报警电话。
四、操作准备第十一条接班后,驾驶员应当进行下列检查:。
启动“高架乘客远程监控系统”主程序。
2.检查远程急停等保护功能是否正常。
3、开车预警:在启动乘人装置之前,必须按此按钮进行开车预警,且在此按钮弹回的30秒内按启动按钮有效。
五、操作顺序启动主程序→开车预警→选择程控/脱机转换→选择连续/断续/检修转换→选择运行时间→停止。
六、正常运行第12条远程控制状态:1.启动警告:在启动乘客设备之前,必须按下此按钮进行启动警告,在按钮反弹后30秒内按下启动按钮有效。
2、程控/脱机转换开关的选择:此转换开关在远程监控显示器上无效。
3、连续/断续/检修转换开关的选择:左击转换开关,可以选择“连续运行”和“间断运行”,检修方式在远程监控显示器上无效。
4.时间选择转换开关:左击此转换开关,选择连续运行模式下的连续运行时间。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二采区轨道巷架空乘人装置,担负着我矿二采区人员运送的任务,为确保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我矿二采区架空乘人装置,由晋中市煤炭设计院进行专项设计,并由厂家专业技术人员全程指导安装,运行速度严格控制在每秒1.4m以下。
2、巷道照明间距不大于30m,沿线设置了延时启动声光预警信号,上下两乘人点安设信号通信装置。
3、架空乘人装置和单轨吊设置信号闭锁装置,两种设备不得同时运行。
4、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0.7m,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0.8m。
5、上下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1m,乘人平台处路面进行防滑处理。
6、保护装置齐全:(1)驱动系统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设置在驱动轴上。
(2)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齐全。
(3)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4)设置有断轴保护措施。
(5)减速器设置油温检测装置,当油温异常时会发出报警信号。
(6)安设有乘人间距提示。
7、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两个乘人点不大于0.5m。
为确保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特制定如下检修制度:一、责任范围:我矿二采区架空乘人装置,隶属矿机电运输队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机电运输队队长,机电运输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检查、检修。
二、日检项目:架空乘人装置专职检修人员,必须每日对整个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检查钢丝绳、托辊、急停装置、安全制动装置、超速、打滑、防脱绳、变坡点防吊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及巷道环境,并按规定填好记录。
三、周检项目:专职检修人员每周必须对钢丝绳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对易损坏和断丝或者锈蚀较多的一段必须停车详细检查。
钢丝绳遭受猛烈拉力时必须停车检查。
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断面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10%,或钢丝绳直径比公称直径减少10%,或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或钢丝出现变黑、锈皮、锈蚀严重、点蚀麻坑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者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某某公司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安全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煤矿。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有专项设计,并经矿井组织审核。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前,必须经所属矿井联合验收符合运行条件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第五条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lO38-2007)和本规定要求执行, 由具有相关资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矿井每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无人值守的必须制定无人值守运行管理规定并做好监督落实。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七条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八条采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吊椅中心至巷道一侧突出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O . 7 m,双向同时运送人员时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O. 8 m,固定抱索器的钢丝绳间距不得小于 1.Om o乘人吊椅距底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2m,在上下人站处不大于0. 5m o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得小于6m。
除采用固定抱索器的架空乘人装置外,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
(二)固定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 8。
,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得超过25。
,运行速度应当满足表6的规定。
运行速度超过1. 2m∕s时,不得采用固定抱索器; 运行速度超过1.4m∕s时,应当设置调速装置,并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严禁人员在非乘人站上下。
(三)驱动系统必须设置失效安全型工作制动装置和安全制动装置,安全制动装置必须设置在驱动轮上。
(四)各乘人站设上下人平台,乘人平台处钢丝绳距巷道壁不小于1m,路面应当进行防滑处理。
(五)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装设超速、打滑、全程急停、防脱绳、变坡点防掉绳、张紧力下降、越位等保护,安全保护装置发生保护动作后,需经人工复位,方可重新启动。
架空乘人装置各种制度汇编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架空乘人装置岗位责任制1、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严禁脱岗等违章现象的发生.3、必须熟悉所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各种保护的使用.4、会按照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5、严格按照规定的运行时间和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6、开车前必须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7、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期间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在无人乘坐的情况下停车后,必须切断电源.8、要认真填写各类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架空乘人装置操作规程一、上岗条件第1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专业技术培训,持证上岗;否则不能从事架空乘人装置的操作管理工作。
二、开车前的准备:第一条每次开车前必须进行一次常规检查,具体检查内容:a、各部位连接螺栓是否松动,防爆设备是否能可靠防爆;b、液压油是否足量,有无漏油和渗油等现象;c、启动系统、电机及液压站等设备运转的响声是否正常各种安全保护设施及信号报警系统是否安全可靠。
第二条开车前,应确认乘人装置运行区内无任何影响乘人装置正常运行的不安全因素,如无行人或其它障碍物等。
第三条选择乘人装置的运行方式。
第四条以上准备工作就绪后,等待开车指令,准备开车运行。
第五条开车时的操作1、接到开车指令后,首先启动液压站,准备开车;2、按下启动按钮,乘人装置启动。
3、操作人员必须提醒准备乘坐的人员,要等乘人装置运行平稳后方可乘坐。
第六条装置运行中1、在乘人装置运行的过程中,若要短时停止乘人装置运行,可按下“停止”按钮,乘人装置停止运行。
2、在不稳定或其它意外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乘人装置运行,待查明原因并使其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启动乘人装置,在乘人装置运行的过程中,要随时注意乘人装置的运行。
第七条操作人员须离开岗位查找故障时,必须按下控制台上的“急停、禁启”按钮,取下启动钥匙,主开关停电闭锁,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架空乘人装置规定
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制度一、架空乘人装置安全保护装置是架空乘人装置系统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正常运转的重要设施。
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各种保护且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二、试验人员必须定期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试验,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及时整改;三、日常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必须由组长带队至少2人参加,试验工作由组长负责,试验结果应详细作一记录,并由参加人员签名;副井每小班的过卷试验不受此限制,由一名当班司机和值班电工完成,试验结果作一记录,试验人员签名;四、班长每周至少参加一次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五、试验人员应尽心尽责,严肃对待安全保护装置试验,认真做好安全保护装置的试验工作;六、试验人员进行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试验时,严格按照试验方法进行试验,确保试验过程中提升设备及人员的安全;七、试验方法应根据生产实际不断改进,尽可能的反映现场情况。
钢丝绳检查制度一、钢丝绳的检验与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二、钢丝绳断丝磨损的检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三、主运行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四、钢丝绳每天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项目主要是断丝、磨损、锈蚀和变形等,若发现有断股、打结或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都必须立即更换。
五、张紧钢丝绳可用绳卡连接,但卡接必须可靠。
六、并认真填写记录。
乘坐须知一、乘车人员一人一座,严禁超员,随身携带物品不得超过1.2米,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所带物品不得拖地运行。
严禁随意挂超重、超长物件。
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物品的人员与其它乘坐人员混坐,运送危险物品必须避开人员乘坐高峰,乘坐时前后间隔30m 以上。
必须经调度室和集控司机允许后方可乘车。
三、集控司机必须遵守安全规程,服从调度和值班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启动乘人装置运行。
架空乘人装置 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切实保证人员及时上、下,特制订本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第1条运行制度1.现井下在用架空乘人装置由各自分管单位调度负责架空乘人装置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期间,严禁任何人员在行人斜巷行走或做其它工作,一座只准乘坐一人,严禁超员乘车。
3.乘坐人员必须在规定候车区域等候,按上、下乘人道,分道上、下乘坐,不得在绳下穿越,乘坐人员中途相遇时,不得嬉戏、握手等,以免发生危险。
4.乘坐人员在规定地点上、下,要站稳、站牢,不得随意摆动吊椅。
乘坐时,双手抱杆,脚蹬踏杆,不得用手触摸钢丝绳的托轮,以防出现事故,不得触及临近的任何物体。
5.乘车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2m,重量不得超过10kg。
携带长件时,要顺向前进方向,不得拖地运行,沿途严禁触碰巷帮、底板、钢丝绳及托(压)绳轮等,否则按违章论处。
6.乘车人员严禁携带违规物件。
携带易滑落物件时,必须袋装系紧,防止中途掉落或发生意外。
正常情况下,缆车维修人员在维修设备时方可携带梯子等维修设施、工具,要做好可靠的防滑、防坠落措施。
7.运行途中乘坐人员不得随意下车,因故临时停车时,所有乘坐人员不得下车,须在吊椅上等候(特殊情况除外)。
8.乘车时乘车人员严禁打瞌睡,要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发现紧急情况要及时下车,拉动紧急停车线停止缆车运行,并尽快与缆车司机取得联系,问题未处理完严禁开车。
非紧急情况不得私自拉动全线急停拉线停止缆车。
9.所有乘坐架空乘人装置人员必须爱护乘人设施,如有损坏者,按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0.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正常投入使用,严禁架空乘人装置甩保护运行。
单位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发现保护不起作用,或甩掉保护不用的,每处罚责任人200元。
第2条检修制度1.架空乘人装置实行包机制,每台设备必须明确包机到人,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包机人(维修工、司机)应熟知承包设备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按章操作,精心维护。
架空乘人装置各种管理制度
架空乘人装置无人值守管理制度、总则为保证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规范架空乘人装置无人值守设备操作管理及平时管理工作,特拟订本管理制度。
二、无人值守管理架空乘人装置采纳机头、机尾各设置一个操作手柄,过往行人可经过操作该手柄启动架空乘人装置,当架空乘人装置运行一圈后,无人操作该手柄,自动停机。
三、运行管理1、每日由专人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试验,详细检查及试验内容以下:(1)检查架空乘人装置各种保护能否优秀;(2)检查驱动部能否完满,检查架空乘人装置托绳轮能否完满;(3)检查钢丝绳有无脱槽、检查操作手柄能否敏捷、靠谱。
以上各样检查及试验任何一项出现问题都不得启动架空乘人装置,待问题办理完成后,方可运行。
2、运行中的检查:(1)巡检工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巡回检查;(2)运行中发现有异样状况,巡检工可直接就地停止架空乘人装置;待问题办理完成后,方可启动;(3)仔细做好各项检查、试验记录。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操作规程一、一般要求司机一定经过培训,娴熟掌握所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基本原理”,做到“会使用、会保护、会养护、会办理一般性故障”。
经考试合格并获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开车与泊车1、开车前的检查检查各项保护能否正常,各指示仪表能否正常,声光信号能否齐全、靠谱。
各连结和紧固件能否坚固,制动系统能否靠谱。
传动部分能否正常,一旦发现有异响,要立刻泊车检查,并向队领导报告。
检查钢丝绳、座椅以及主动轮、托绳轮能否正常。
2、开机上平台或下平台打点联系开车;信号为:2点,对方回点。
按远方启动按钮,正常启动3、停机上平台或下平台打点联系泊车;信号为:1点,对方回点。
按远方停止按钮,正常停机。
停掉开关电源,闭锁。
三、运行及注意事项1、对架空乘人装置设备检查正常,经与下平台司机联系无误后,方可启动。
2、架空乘人装置启动过程中假如出现启动困难、启动迟缓、电机或减速箱等设备出现异样声音、气味以及其余异样现象时,立刻停车进行检查办理。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4篇)
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在乘人装置运行过程中,司机对安全生产负有的主要责任。
司机是乘人装置运行的直接控制者和管理者,他的责任是保证乘人装置安全运行,保护乘车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司机的安全生产职责,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障。
一、司机的安全生产职责1. 遵守运营规程:司机应当遵守乘人装置的运营规程,如按规定的速度行驶、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等。
2. 保持车辆安全状态:司机应当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例如制动系统、轮胎、灯光、安全带等,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运行。
3. 负责乘车人员的安全:司机应当保护乘车人员的安全,如确保车辆上的人员按规定就座、携带的物品不影响行车安全、不将危险物品带入车辆等。
4. 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司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当及时作出正确的应急处理措施,如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突然遇到危险路段等。
5. 提供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司机应当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己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以应对各类安全风险。
6. 定期报告和反馈:司机应当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乘人装置的运营情况和安全问题,并积极反馈有关安全隐患和改进意见。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素1. 目标责任制:确立司机对乘人装置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明确相关安全指标和考核要求,通过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来激励司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2. 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明确司机的职责和权限,并对其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司机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 安全教育和培训责任制: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司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使其具备应对各类安全风险的能力。
4. 安全检查和监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定期对乘人装置的运营和司机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5. 事故应急责任制: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司机在事故发生时的责任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情况。
架空乘人装置(猴车)操作工岗位职责
架空乘人装置(猴车)操作工岗位职责一、适应范围第1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架空乘人装置操作工。
二、上岗条件第2条: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3条:必须熟悉所操作的架空乘人装置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使用以及正常检查、试验方法,熟悉设备完好标准,会按照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修和保养,按照本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第4条:本操作规程未规定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以及各单位的有关技术文件、管理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第5条:必须按照规定的运行时间和信号指令开车,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第6条:开车前必须对架空乘人装置和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第7条:禁止甩保护或在机械设施润滑不好、油位不正确、设备失爆、绳松等情况下运行。
第8条:架空乘人装置运行期间严禁离开岗位。
在无人乘坐情况下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机电源,并将电源开关打在闭锁位置。
第9条:严禁反方开车(往复式除外)。
第10条:严禁超重乘车(携带物品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说明书规定)。
第11条:乘员携带物品的长度不得超过1.5m,且携带物品乘坐时物品必须与钢丝绳的方向平行,不得垂直于钢丝绳或在地上拖行,以免伤害他人。
第12条:严禁反向或斜向等不正确姿势乘坐(正确乘坐姿势是面向运行方向坐在坐凳上,收抓紧扶手,脚踩在脚踏上)。
第13条:人员上下时不得拥挤或争抢,要遵守管理制度和服从有关人员的管理。
第14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与其他人员同时乘坐。
第15条:严禁用手抓钢丝绳或托绳轮。
第16条:存在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时不得开车。
第17条:上下人员的地点必须有醒目的标志。
第18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第19条:接班司机必须向交接司机详细询问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对架空乘人装置认真进行如下检查:1、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2、钢丝绳断丝是否超过规定。
猴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3篇)
猴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猴车司机操作猴车(架空乘人装置)的开停、巡检、猴杆的摘挂,是掌握矿井生产的人员运输工作,性质极为重要,要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及定期巡检制度,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的各种技术参数,了解猴车的基本工作及控制原理,为维修人员提供正确的运行信息及可能存在的隐患及正不正常现象,确保主提升安全。
一、岗位职责第1条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第2条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和现场交接班等制度。
第3条工作前应详细检查信号、机械、电气系统各部分及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动作灵活可靠,各零部件齐全紧固。
并检查钢丝绳有无断丝、变形,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4条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各部运转声音,信号不明不准开车。
第5条精通业务、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维护工应做到“三知”、“四会”。
第6条岗位前后____米范围内工业卫生要清理干净。
第7条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巡回检查记录。
第8条井下司机必须熟悉避灾路线,发生灾害后能安全撤离。
第9条对所在岗位安全工作负责。
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责任追究:第17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猴车司机经济处罚、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作业、野蛮操作、冒险作业的;(二)不听劝阻屡次违章作业,屡教不改的;(三)对工作范围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18条对本人不持证上岗负直接责任。
第19条对因本人不具备安全常识或违章操作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第20条对因本人在操作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操作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应负直接责任。
第21条对因本人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或对于工作制责内的范围检查不认真仔细,应负直接责任。
第22条对因本人不能按章操作,遵守“三大规程”的要求,不能及时解决一般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
第23条对因本人不参加上级或班组组织进行的安全教育,应负直接责任。
矿井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矿井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矿井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改善其运行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矿井架空乘人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安全责任划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管理责任的原则,各单位明确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安全体制建立:公司、矿井必须明确一名主管矿井架空乘人装置的负责人,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和主管(区)队必须配齐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按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对架空乘人装置的选型、改造、新装、移装后的调试和验收进行规范管理。
设备选型、改造必须经公司组织论证,所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
施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厂家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第六条新安装、移装、大修和重大技术改造后的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按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组织验收,经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第七条新安装、移装及重大技术改造后设备和系统的各项制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均要及时完善修订,做到完整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第八条必须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 1038-200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规定要求,由有资质单位每年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各生产单位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及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训。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十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一)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运行速度、乘坐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
矿井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
矿井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矿井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管理,改善其运行条件,消除不安全因素,确保矿井架空乘人装置安全、可靠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安全责任划分: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安全管理责任的原则,各单位明确安全主体责任。
第四条安全体制建立:公司、矿井必须明确一名主管矿井架空乘人装置的负责人,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和主管(区)队必须配齐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按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对架空乘人装置的选型、改造、新装、移装后的调试和验收进行规范管理。
设备选型、改造必须经公司组织论证,所选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
施工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厂家技术文件要求进行。
第六条新安装、移装、大修和重大技术改造后的架空乘人装置,必须按照《**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矿井大型机电设备安装验收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组织验收,经试运行、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第七条新安装、移装及重大技术改造后设备和系统的各项制度及图纸等相关资料均要及时完善修订,做到完整齐全并与实际相符。
第八条必须按照《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 1038-200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规定要求,由有资质单位每年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一次检测检验。
各生产单位每月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第九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和岗前培训,取得安全资格及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训。
第三章基础管理第十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一)巷道倾角不得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二)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运行速度、乘坐间距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煤矿架空乘人装置是指用于煤矿井下人员运输和救援的特种设备,也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装备之一、为了确保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介绍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管理制度。
一、责任制度1.建立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管理的责任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各项工作得到有效执行。
2.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管理者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负责设备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必要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确保日常的维护和保养。
二、操作规程1.制定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操作规程,明确架空乘人装置的使用条件、操作方式和限制要求。
2.建立日常检查和维修制度,定期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整,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项故障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案,提高事故救援效率。
三、人员培训1.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证书,并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
2.建立健全的岗前培训和岗后培训制度,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相关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3.组织定期的技术交流会议和培训班,及时传达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提高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设备维护1.制定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设备维护制度,明确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和定期检修计划。
2.设立设备维护队伍,指派专人负责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隐患。
3.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的性能和安全指标符合要求。
五、安全监测1.建立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监测制度,对设备进行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2.设立设备监测点,安装传感器和监测装置,对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3.建立设备事故报警和自动停机装置,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停机并报警。
总之,煤矿架空乘人装置是煤矿生产中的重要特种设备,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通过建立责任制度、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和安全监测等措施,可以有效控制和降低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提高煤矿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性能。
架空乘人装置(猴车)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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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猴车)维修工岗位责任制-安全管理网
一、维修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坚守岗位。
二、维修工负责猴车及其保护的检查和试验,熟练掌握维修工艺,按规定做好猴车维护保养工作,并能正确、快速处理各种故障。
三、负责交接班时对猴车运行等情况交接清楚,便于安排维修工作。
四、负责接班后猴车的全面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带病运行。
五、负责检修作业点的安全规定(措施)的落实、执行;禁止违规操作。
六、负责检修猴车的试运行及交付工作,并认真填写检修、试验记录。
七、负责检修作业点的现场清理,做到文明生产。
八、负责检修情况汇报领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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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管理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架空乘人装置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业务保安,坚持预防为主,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有序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2022-0507)和相关标准,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本项规定适用于我矿的架空乘人装置。
第二章基础管理第三条矿每季度组织专业人员对架空乘人装置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新建架空乘人装置投运前,必须经机电处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之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转。
第四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要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要有防爆合格证书。
第五条新安装架空乘人装置应具备自动化控制及上传接口,满足远程控制需要。
推广应用架空乘人装置集中控制,并在机头、机尾、中间上下人平台等重点部位设置视频监控,确保无人值守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稳定运转。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测检验,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检测周期为1年。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司机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八条架空乘人装置必须具备以下保护,且动作灵敏可靠。
(一)超速保护。
(二)打滑保护。
(三)全程急停保护。
(四)防脱绳保护。
(五)变坡点防掉绳保护。
(六)张紧力下降保护。
(七)越位保护。
(八)制动器失效保护。
(九)机头机尾通讯中断保护。
(十)液压驱动应有驱动油压过压、欠压、超温和液压马达超速等保护。
(十一)机械驱动应有减速机油温异常报警装置。
(十二)系统防静电保护。
(十三)断轴保护措施。
(十四)使用可摘挂抱索器,应当设置乘人间距提示或者保护装置,静态上下车时有放行装置。
(十五)系统延时启车预警信号。
(十六)机头、机尾下车点语音提示装置。
(十七)机轨合一布置时,必须要有与绞车电气闭锁保护。
(十八)固定式和卡钳式抱索器,应有防过摆装置。
(十九)驱动轮和迂回轮的入绳口处应安装安全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