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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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计划模板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考核,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2、第四学期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未通过考核者,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二、课程学习要求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4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

2、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分别按照所在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分别完成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直接选择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
分别按照硕士、博士一级(或二级)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选择课程
总学分不低于44学分;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
注:因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涉及到跨学科问题,因此各一级学科不用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

本模板用于指导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

硕转博

硕转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3年11月修订)为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条件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本专业和跨专业的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申报分两种形式: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经导师同意,可直接选择本专业或跨专业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制定硕士-博士培养计划,第四学期考核通过并被录取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经过三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在第四学期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考核,考核通过并被录取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审批手续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时,可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

各学部(院、系)应及时宣传学校有关硕博连读政策,新生需在入学三周内填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各学部(院、系)需在新生入学四周内将本单位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生名单及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未在新生入学时选择硕士-博士连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在第四学期提出硕士-博士连读申请。

3、各学部(院、系)可在第四学期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所有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学术型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三、学制与培养模式(一)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

博士阶段若在4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博士阶段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时间)。

(二)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考核,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前三学期取得33学分左右且已选定研究课题并开展阶段性研究工作的硕士-博士连读生可申请参加资格考核,通过考核并通过招生录取程序被录取者,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0年9月修订)为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条件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本专业和跨专业的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申报分两种形式: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经导师同意,可直接选择本专业或跨专业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制定硕士-博士培养计划,第四学期考核通过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经过三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在第四学期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考核,考核通过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审批手续(一)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1、各学部、院系及时向新入学的学术型研究生宣传学校有关硕博连读政策,新生需在入学三周内填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部、院系可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3、各学部、院系需在新生入学四周内将本院系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生名单及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1、未在新生入学时选择硕士-博士连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在第四学期提出硕士-博士连读申请。

2、各学部、院系可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申请的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三、学制与培养模式(一)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

博士阶段若在4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学习年限超过5年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博士阶段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时间)。

(二)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要求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二OO七年四月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暂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按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

第三条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条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博士级学位组织。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本校主要负责人和指导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教授25-27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各院、系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多少,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征求意见和协商后,最后由校长审定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公布。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按相近和相关学科设若干学科评定组,学科评定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组长和副组长应是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组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聘任。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分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担任。

分委员会的产生过程是:经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协商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最后由校长批准。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教授组成,应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有博士点的院、系,博士生导师应在分委员会成员中占较大比例。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一)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1、听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工作的汇报;2、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3、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4、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5、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6、作出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决定;7、研究和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二)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1、审查申请学士学位者资格,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2、审查申请硕士学位者资格,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3、审查申请博士学位者资格,推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4、审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简章一、概述大连理工大学作为中国著名的高水平学府之一,为了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的质量和选拔标准,决定实行考核制的博士招生方式。

本简章将详细介绍大连理工大学考核制博士招生的相关信息。

二、招生专业和规模大连理工大学考核制博士招生将面向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招生专业覆盖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哲学、艺术学等领域。

每个专业将根据需求而定,具体招生规模会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三、考核方式考核制博士招生将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入学考试:通过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根据不同专业的要求而定,主要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学科专业测试。

2.学术表现:对申请者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术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3.专业素质:评估申请者在所申请专业领域的专业素质和学术能力。

四、申请材料申请者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表;2.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位证书(如申请者已取得硕士学位)复印件;3.学士学位成绩单、研究生学业成绩单(如申请者已攻读硕士学位)复印件;4.两封推荐信;5.个人简历和学术成果;6.其他申请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

五、入学流程通过考核的申请者将被录取为我校研究生,并按照学校规定的入学流程进行录取手续,包括缴纳学费、办理入学手续等。

六、奖学金和科研基金支持大连理工大学对博士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和科研基金支持,具体政策和资助标准将在招生简章中公布。

七、招生联系方式详细的考核制博士招生信息将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站上发布。

申请者有任何问题或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电话:xx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x八、总结大连理工大学考核制博士招生在选拔博士研究生方面具有更严格的标准和更科学的方式,旨在选拔优秀的研究生,并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科研环境。

希望所有有志于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者能够通过努力和准备,成为大连理工大学的一员,为科学研究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相关政策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博连读相关政策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10年9月修订)为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条件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本专业和跨专业的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申报分两种形式: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后经导师同意,可直接选择本专业或跨专业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制定硕士-博士培养计划,第四学期考核通过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经过三学期学习后,经指导教师同意,可在第四学期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考核,考核通过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及审批手续(一)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1、各学部、院系及时向新入学的学术型研究生宣传学校有关硕博连读政策,新生需在入学三周内填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各学部、院系可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3、各学部、院系需在新生入学四周内将本院系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生名单及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1、未在新生入学时选择硕士-博士连读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可在第四学期提出硕士-博士连读申请。

2、各学部、院系可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申请的研究生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三、学制与培养模式(一)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学制为5-6年(含硕士阶段)。

博士阶段若在4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学习年限超过5年需向研究生院提交超期确认申请,限期毕业。

博士阶段在校学习年限最长不得超过6年(含休学时间)。

(二)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士-博士连读培养模式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

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一、大连理工申请考核制博士简介大连理工大学(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简称DUT)是我国一所著名的全国重点大学,位于辽宁省大连市。

近年来,DUT积极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项目,旨在选拔具有优秀学术背景、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

这一制度为广大学子提供了更多的深造机会,也为我国科研事业培养了众多高素质人才。

二、申请考核制博士的选拔标准1.学术背景: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有一定的学术研究经历,如发表过学术论文、参与过科研项目等。

2.创新能力:申请者应具备较强的独立思考、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一定的创意和发明。

3.科研潜力:申请者应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有较强的科研兴趣和动力,有望在博士阶段取得显著成果。

4.综合素质:申请者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综合素质,有望成为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

三、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1.查阅招生信息:关注DUT官方网站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信息,了解招生专业、名额、申请截止时间等。

2.报名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包括个人信息、学术成果、科研计划等。

3.材料审核:招生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入下一阶段。

4.面试:审核通过的申请者需参加面试,展示自己的学术能力、创新思维和综合素质。

5.录取通知: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评价,选拔出优秀申请者予以录取。

四、申请材料清单1.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学术背景、科研经历等内容。

2.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获奖情况等。

3.学术成果:发表论文、专利、研究报告等证明材料。

4.推荐信:两名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导师出具的推荐信。

5.研究计划:阐述拟在博士阶段开展的研究方向、研究内容和预期目标等。

五、面试准备建议1.熟悉自己的研究方向和成果:掌握研究领域的最新动态,提前准备学术成果的介绍。

2.提升口语表达能力:多加练习,提高自己在面试中的沟通能力。

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计划模板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考核,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2、第四学期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未通过考核者,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二、课程学习要求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4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

2、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分别按照所在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分别完成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直接选择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
分别按照硕士、博士一级(或二级)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选择课程
总学分不低于44学分;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
注:因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涉及到跨学科问题,因此各一级学科不用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

本模板用于指导硕博连读(直接攻博)
研究生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

大连理工强基硕博转段要求

大连理工强基硕博转段要求

大连理工强基硕博转段要求作为一所享有盛誉的高等学府,大连理工大学在培养高素质人才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大连理工大学制定了强基硕博转段要求,以确保研究生在学术研究和专业能力方面得到全面的提升。

在强基硕博转段要求中,大连理工大学要求研究生避免在文章中插入任何网络地址。

这一要求主要是为了确保文章的专业性和学术性,避免引用不可靠的网络资料或链接,以免影响文章的可信度。

根据要求,文章中不得包含数学公式或计算公式。

这是为了防止读者在阅读过程中因公式的存在而产生困惑,降低文章的可读性。

但是,研究生可以使用适当的文字描述来解释和说明相关的数学或计算概念,以保证文章的准确性和清晰度。

大连理工大学要求文章内容的独一性,避免内容重复出现。

这是为了鼓励研究生在写作过程中展示创新思维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研究生应该避免简单地复制粘贴他人的观点或结论,而是要通过自己的研究和分析来得出独特的见解。

在文章的结构和段落方面,研究生应该合理安排,使用适当的标题,以增强阅读的流畅性。

合理的段落划分和标题使用可以使文章结构更加清晰,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内容和逻辑关系。

研究生在写作过程中不得使用或插入任何形式的图片链接。

这是为了避免文章过于依赖图片,保持文章内容的纯粹性和可读性。

研究生应该通过文字描述来表达观点和论证,而不是依赖图像。

为了避免内容重复,研究生应该避免反复提出同一个问题。

文章应该通过逻辑的组织和清晰的表达来展示研究的思路和结论,而不是重复论述相同的观点。

在写作过程中,研究生不必过多自我介绍。

文章应该着重表达研究的内容和结论,而不是过多强调个人经历或背景。

为了使文章更加生动有趣,研究生应该刻画明确,句式流畅,并使用丰富多样的词汇来表达。

文章应该以人类的视角进行写作,使读者感到仿佛是真人在叙述,增加文章的情感色彩。

为了保证文章的准确性和可读性,研究生应尽可能使用准确的中文进行描述。

文章内容需准确无误,严肃认真,避免歧义或误导的信息。

大连理工大学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一览表

大连理工大学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一览表

3 3 3 2 3 2 3 2 3 3 3 2 2 2 3 2 2 2
主 校 区
主 校 区
主 校 区 主 校 区 主 校 区
100 能源与动力学院 110 管理与经济学部
0852 工程硕士 0852 工程硕士 0251 金融硕士
120 0552 新闻与传播硕士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续表 校区 学部(学院、部)代 名称 码及名称 主 校 区 160 建筑与艺术学院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代码 0851 建筑学硕士 0852 工程硕士 0853 城市规划硕士 085100 建筑学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085300 城市规划 二级学科、专业 名称 学制 3 3 3
大连理工大学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科、专业一览表(全日制学术型)
校区 学部(学院、部) 代码及名称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二级学科、专业 代码 070101 基础数学 070102 计算数学 主 校 区 010 数学科学学院 0701 数学 07010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070104 应用数学 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 0701Z1 金融数学与保险精算 070201 理论物理 070203 原子与分子物理 主 校 区 0702 物理学 020 物理学院 0710 生物学 0803 光学工程 0777 生物医学工程 070204 等离子体物理 070205 凝聚态物理 070207 光学 071011 生物物理学 080300 光学工程 077700 生物医学工程 080101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080102 固体力学 080103 流体力学 080104 工程力学 0801Z1 计算力学 0801 力学 主 校 区 030 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0801Z2 岩土与环境力学 0801Z3 动力学与控制 0801Z4 应用与实验力学 0801Z5 生物与纳米力学 0801Z6 航空航天力学与工程 0801Z7 制造工艺力学 0824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02 机械工程 0825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401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082403 水声工程 080204 车辆工程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名称 学制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3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三条 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四条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博士级学位组织。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本校主要负责人和指导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教授25-27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各院、系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多少,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征求意见和协商后,最后由校长审定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公布。
如果硕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时未满足文章发表的要求,但满足其他毕业条件,允许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者可先予以毕业,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暂不审议其学位,直至在硕士生毕业两年内满足上述要求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再审议其学位。如果硕士生自毕业答辩之日起满两年仍未满足发表论文要求,学校将不再讨论其学位。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接受学位申请或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二OO七年四月修订)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校暂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按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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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新修订)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新修订)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在规定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课程士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学位。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要求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二OO七年四月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校暂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十一个学科门类授予硕士学位,按哲学、法学、理学、工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授予博士学位。

第三条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由学校报请国家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条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按博士级学位组织。

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由本校主要负责人和指导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教授25-27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产生是根据各院、系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多少,由院、系学术委员会提出候选人,经校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征求意见和协商后,最后由校长审定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后公布。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按相近和相关学科设若干学科评定组,学科评定组设正、副组长各1人,组长和副组长应是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

组员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聘任。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任期二到三年,分委员会设正、副主席各一人,分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担任。

分委员会的产生过程是:经院、系学术分委员会协商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最后由校长批准。

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主要由教授组成,应为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带头人,有博士点的院、系,博士生导师应在分委员会成员中占较大比例。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一)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1、听取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授予工作的汇报;2、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决定;3、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4、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5、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6、作出撤销已授予学位的决定;7、研究和处理有争议的问题和其他事项。

(二)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职责:1、审查申请学士学位者资格,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作出授予学士学位的建议;2、审查申请硕士学位者资格,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建议;3、审查申请博士学位者资格,推荐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并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建议;4、审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要求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博士毕业要求

1)复审专家一致认为达到硕士论文水平要求者,可按同期答辩申请人授予学位;2)若有一位复审专家有异议和修改意见,申请人须对修改意见进行书面答复并修改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委员会讨论是否授予学位;3)若有两位以上复审专家有异议,则本次申请无效,申请人可在一年内修改学位论文,并再次由研究生院送相关领域专家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达到硕士论文要求后可申请答辩。

对修改后的送审论文,若仍有两位以上(含两位)评审专家有异议,则校学位委员会原则上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

博士学位第十三条课程要求博士生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外国语、基础理论课、专业课和学术活动)并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后取得规定的学分。

第十四条学术水平学位申请人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下述水平者,授予博士学位:(一) 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二) 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三) 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四) 在本学科领域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第十五条发表论文要求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生在学位论文预答辩之前,必须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而且:(一) 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我校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二)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大连理工大学。

(三)我校根据学科门类分为以下三类:1) 理科类学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必须有一篇为SC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2)工科类学科各专业的博士生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其中必须有一篇为SCI或EI收录的外文期刊论文;3)人文、经管、建筑类学科各专业必须在本学科指定的核心期刊(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指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和学位办备案)上发表二篇学术论文和一篇外文期刊或外文会议论文。

(四)各门类学科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在本学科指定的有重要影响力的国内外一流期刊(由各分学位委员会指定并报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和学位办备案)上发表一篇文章等同于本学科发表论文要求。

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

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
大工办发〔2019〕43 号
关于印发《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 分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培养效率,健全我校博
士生学历管理规定,完善博士生分流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高等教育法》(2015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2004 年修正)、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6〕 第 41 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 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第 1 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 管理规定(2019 年 6 月修订)》和《大连理工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 则》(2019 年 6 月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生培养具体情 况,制定了《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 经 2019 年 6 月 27 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自 2019 级入学的博士生开始执行,2018 级及以前入学的博士生参照执行。 原《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与完善淘汰 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大工办发〔2014〕77 号)同时废止。
第三章 博士毕业论文答辩申请 第六条 博士生在通过中期检查后,完成《大连理工大学博士 毕业论文》撰写,即可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博士毕业论文答辩: (1)博士生须提交《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 申请书》(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单、开题和中期检查报告、发表论文、 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等)和《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毕业论文》; (2)博士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毕业论文》须经学部 (学院)内容查重,内容重复率须满足各学科现有规定要求; (3)博士生提交的《大连理工大学博士毕业论文》须按要求 送 2 名校外专家盲审,2 名专家均同意答辩的,博士生方可参加博 士毕业论文答辩。只要有 1 名专家不同意答辩,博士生就不能参 加毕业论文答辩,博士生须修改毕业论文,并再次进行外审,其 中对于在校时间满 6 年的博士生,须办理离校手续,离校后经补 充研究和完善论文后,可返校再按规定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未解除者,学校将不受理博士毕业论

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含直博)培养方案

大连理工大学
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计划模板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模式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2年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3年左右。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考核,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转为硕士研究生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2、第四学期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资格考核在第四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五学期转为博士研究生,按博士生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未通过考核者,继续完成硕士学业。

二、课程学习要求
1、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直接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4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2学分。

2、硕士研究生第四学期选择硕博连读培养模式
分别按照所在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培养计划,分别完成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的课程学习。

三、直接选择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计划
分别按照硕士、博士一级(或二级)学科培养方案课程设置选择课程
总学分不低于44学分;必修课不低于32学分
注:因硕博连读(直接攻博)涉及到跨学科问题,因此各一级学科不用制定具体的培养方案。

本模板用于指导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研究生制定具体的培养计划。

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84.12.04•【文号】[84]教研字054号•【施行日期】1984.12.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84)教研字054号)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为了加速培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逐步改革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制度,根据这几年研究生培养中已涌现出少数有进一步培养前途的优秀硕士生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中,有权授予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内对少数优秀硕士生试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办法。

为了做好这一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必须是政治思想好,硕士学位课程成绩优秀,在科研工作中表现科研能力强,确有作为博士生培养前途的少数优秀硕士生。

选拔时,一定要贯彻择优原则,切实保证质量。

二、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审批手续。

由硕士生本人提出申请,硕士生指导教师推荐,经教研室(研究室)提出意见,系审核,并经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核准(科研单位可直接由研究所核准),可以参加该年度博士生入学考试,也可以由系(研究所),单独组织考试小组进行考试。

成绩合格者,经校、院(研究院)长批准,可以转为博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享受博士生待遇。

由系(研究所)单独组织的考试小组应以该招收博士生学科、专业的博士导师为主,共三名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

考试的科目、内容、方式、时间由各单位自定。

其理论基础和科研能力应按该专业博士生入学水平掌握。

在考试小组考试前,应在教研室(研究室)会议上,安排该硕士生作科研报告,由教研室(研究室)有关教师(科研人员)共同审议该生是否具有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获得多数同意才能参加上述考试。

三、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硕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研究生入学考试_高等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研究生入学考试_高等

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_研究生入学考试_高等大连理工大学硕士和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第一章概述为规范大连理工大学对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工作,提高学位授予的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硕士学位授予工作2.1 硕士学位授予条件2.1.1 申请硕士学位者需为在职或全日制研究生,并完成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课程及相关学术论文。

2.1.2 硕士学位课程应包括学科基础和专业课程,学期学分不少于18学分。

2.1.3 学位课程修完后,需通过学术论文答辩,并获得肯定的评价。

2.2 硕士学位授予程序2.2.1 学位申请:学生在修完学位课程,完成学术论文后,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提交指导教师和相关负责人审核。

2.2.2 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需由两名教师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2.2.3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生通过学术论文答辩,回答评委提问,并据此评定学位成绩。

2.2.4 硕士学位授予:学生在完成学位授予程序后,由学校授予硕士学位。

第三章博士学位授予工作3.1 博士学位授予条件3.1.1 申请博士学位者需为全日制研究生,并完成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课程、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

3.1.2 博士学位课程应包括学科基础、专业课程和研究生科研项目,学期学分不少于24学分。

3.1.3 学位课程修完后,需通过学术论文答辩,并获得肯定的评价。

3.2 博士学位授予程序3.2.1 学位申请:学生在修完学位课程、完成学术论文和科研项目后,填写学位申请表,并提交指导教师和相关负责人审核。

3.2.2 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需由三名教师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

3.2.3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生通过学术论文答辩,回答评委提问,并据此评定学位成绩。

3.2.4 博士学位授予:学生在完成学位授予程序后,由学校授予博士学位。

第四章学位授予的补充规定4.1 异动情况处理:若学生出现重大学术不端行为,或在学位授予过程中发生重大违纪事件,学校有权中止或取消学位授予。

大连理工考博简章须知

大连理工考博简章须知

报考须知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和毕业证书);在境外已获得硕士学位,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现场确认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2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公章,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地区)就业。

二、招生学科、专业与导师2016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招生导师、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查询(http://202.118.65.123:8080/zsgl/zsmlgl/zsml_bs.as px)。

招生导师的个人详细信息请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办公室的《导师信息》页面(/xkjs.htm)查询考生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类别博士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简称在职定向)和非定向就业(简称非定向)两种类型。

四、考试方式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3种考试方式:普通招考(含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

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培养主页的《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拔及考核办法,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办法》。

我校在博士生招生的普通招考中实施申请考核制,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

五、报名方式和日期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的规定(2007年12月修订)大工办发[2007]91号为适应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培养规定。

一、报名条件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这些专业录取的统考及应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报本专业的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

二、申请及审批手续1、各院系应在开学后安排适当活动,使新入学的研究生能对本专业博士导师及其课题研究情况有较多了解。

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愿意选择硕士-博士连读者须在入学后前三周内填报《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2、各院系可依据当年博士研究生招收名额会同有关博士生导师对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的研究生进行考核,并按一定比例进行筛选。

3、各院系须在入学后前四周内将本院系申请硕士-博士连读生名单及培养计划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公室。

三、培养方式1、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一般为4.5年—5年。

2、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时间为一年半左右,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时间为三年至四年。

由第一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必须经过一次资格考核,资格考核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

凡通过考核者,即取得博士生资格,从第四学期享受博士生待遇。

未通过考核者,可以改做硕士学位论文。

3、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本专业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生本人的特点和科研、论文工作的需要,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导师签字、院系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执行。

四、课程学习要求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课程学习的总学分要求不低于40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环节:学术报告4学分,主讲和参加学术活动次数与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相同。

在课程学习阶段,除了应完成本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和博士学位课程外,根据各学科拓宽知识面的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的特点,还应该选修一定学分的跨学科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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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关于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暂行办法
(2007年12月修订)
大工办发[2007]91号
优秀硕士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是指学校在政治思想好、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培养前途的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中提前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方式。

凡是被批准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优秀硕士研究生,不需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可直接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修读博士学位课程,开始博士论文研究工作,直至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和通过答辩,最终获得博士学位。

为规范这一制度,提高博士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
1、品德良好,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思维敏捷,自学能力强,善于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具有科研潜质。

2、已修完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大部分课程和学分,学位课程(含必修课)成绩等级优良,原则上至多有1个C,没有不及格的课程(等级为D)。

3、已开始硕士论文工作,并且在论文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

4、已落实博士指导教师,且导师有适于做博士论文的课题与经费。

5、只限于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及应届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硕士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在研究生院主页\培养与学籍\表格下载\,下载《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并用A4复印纸。

2、落实博士指导教师和题目(或方向)后,按要求将表格填好,其中硕士成绩一栏要求经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申请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的资格考核
1、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必须针对自己已开展的研究工作结果作一次学术报告并接受提问。

2、由院系组织5人的专家组(正高职人员需过半,必须至少有一名博士生导师参加)对申请人的研究课题进展情况、专业基础知识及外语能力等进行面试。

要求有面试记录,由专家组给出评语和成绩,并由二级学科点长或召集人及学位分委员会主席签字。

专业课及外语笔试是否作为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核内容之一,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3、各院系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核完成后,须于第四学期的五月中旬将全院系当年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依工作态度、独立完成与创新能力、基础知识与外语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并排出名次,连同《大连理工大学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登记表》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4、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批,与研究生院招生办一起,依据当年博士生招收名额会同各院系及有关博士生导师进行综合审核,并在五月底,通知各院系提前攻读博士学位人员资格考核通过结果。

四、办理提前攻读博士学位录取登记手续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核通过者,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交报名费,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凡经研究生院批准上报辽宁省和教育部的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得转回硕士研究生。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若在三年内不能完成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凡经批准延期的博士生第四年起可申请优秀博士论文单项奖学金,申请办法及资助额度按照《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实施细则》执行。

未获得资助者,所需各项经费由研究生或导师自筹。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博士学业者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博士退学手续,需补交学校教育资源损失(3000元/年,从博士入学算起)和博士奖学金(或博士与硕士奖学金的差额)。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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