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控系列纪实(五)--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脑控系列纪实(五)--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
脑控系列纪实(五)--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
脑控系列纪实(五)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上一篇,对如何面对正在受到的脑控犯罪迫害,表达了个人的观点与陈述。
多少无辜被脑控犯罪分子实施迫害的人,被人误解,得不到更有力的社会关注。在受害人的上访和控诉过程中,受到无数的曲解,认为受害人在凭空杜撰一个科学幻想,甚至有些人荒谬的把受害者理解为精神病,孤立和远离受害人。一篇《印度法庭用“读脑术”断命案》以及中央电视台、中国军事解说己公开《脑控武器》的存在,进一步证实,脑控技术的存在,而且已经不再是一项绝密技术。
在世界范围内,千百万受害人,自发组成反脑控联盟,控诉和反抗这一惨无人道的非人待遇!但是对于脑控犯罪的受害人,还是应该采取理智的态度,一是莫要随意猜忌身边的人、二是发表的言论不要过于偏激以免造成歧义诬陷好人,给真正的脑控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三是要控制住自己莫要做偏激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以免中了脑控犯罪分子的奸计,使犯罪分子不可告人目的得以实现。
受害人之间更应团结和包容,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追求脑控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依法制裁脑控犯罪,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安全不受更大的侵犯和威胁。这不仅仅是正在受到脑控的受害人、也是了解此事甚至是暂时未受到脑控迫害的每一个人都应关注的一个社会的、国家的和人民整体的利益。
我们妨在这里分析一下实施脑控犯罪的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动机,已试图进一步挖掘隐藏在人民当中,甚至是隐藏在我们的政府职能机关、单位和一些党政团体、宗教组织内部的脑控犯罪团伙的同谋和成员。
犯罪心理学第五章 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自我认识和自我 评价的不准确, 常表现为负面性 和消极性。 对他人的认知及 对社会事件的认知方面 认知的选择性。 如喜欢选择逆反社 会的,接受并认可 不良文化和反社会 的道德标准,
情感体验肤浅、 淡漠(如羞耻感
和内疚感)
情绪极端,总使 或常使自己的情 绪处于失控状态
强度和 稳定性方面
社会性情感
第五章 犯罪心理的动态分析
第一节 犯罪心理的形成
一、犯罪心理形成的模式
1.少年期开始,通
过不良交往和违法 尝试,逐步发展而 成;积习重,矫治 难度大
无预谋 见机起意
渐进式
突变式
无预谋
机遇式
人际冲突 特定气氛
2.早期无劣迹,在人生经
历的某一段受消极社会 因素的影响而走向犯罪; 恶习较浅,矫治相对容 易
• 这一过程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完成的。
再社会化
继续社会化
基本社会化
(三)萌发犯罪意向,形成犯罪动机
模糊的、朦胧的、 没有特定指向的 内心冲动
内在的犯罪意图
犯罪意向阶段
没有意识到的 犯罪需要 人格的缺陷 各种犯罪心理 因素组合 外在诱因的刺激
犯罪人自我调控的机制
自我监督系统机制
认知判断系统机制
欲求及情绪强度机制
个人(潜在)需要
诱因
动机
(二)犯罪动机形成的基本条件
脑控系列纪实(十一)--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七
脑控系列纪实(十一)--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七
脑控系列纪实(十一)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七上一篇,对具有“信仰型犯罪心理”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成因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信仰型犯罪心理”的脑控犯罪人犯罪,给人民、社会和国家带来的危害性更大。
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严重问题。他可以不生不息地动摇你的信念、腐化你的思想、驱使你的灵魂;不仅被害人自身应识别脑控犯罪的危害,而且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对声明自身的权利,维护自身的权益,并且通过各种媒体对脑控犯罪行为给予控诉。有条件的应到公安局、派出所报案,以获得社会、人民和国家的关注。不应该为了贪图小利,与脑控犯罪人私下了解,更不应该甘心出卖灵魂,成为脑控犯罪人的精神傀儡的行尸走兽。
具有这类犯罪目的的脑控犯罪人,称为有“信仰型犯罪心理”的犯罪人。通常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心理”、“恐怖组织犯罪心理”、“邪教犯罪心理”和“封建迷信犯罪心理”等。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心理”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有以下几个特点: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人的心理特征表现为其认知、情感的反社会性,在动机方面,体现出政治动机与物质性动机并存的特点。
1.严重的反社会认知
由于当前社会环境中确实存在着某些社会弊病(如贫富分化、司法不公正现象等)和腐败现在,这些负面不仅在我国存在,在其他国家也或多或少地存在。
然而,某些具有消极认知倾向性的个体,将这些社会弊病无限放大,认为是社会制度造成的,从而陷入信仰危机,并易受反政府、反社会的反动宣传的影响而逐渐确立反社会的信念,为其犯罪行为提供了合理化的心理基础和精神支柱。
脑控系列纪实(二十)--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六
脑控系列纪实(二十)--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六
脑控系列纪实(二十)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六上一篇和上上篇,对“女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自有犯罪以来,男性犯罪主题居多,女性主体犯罪较少,但是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犯罪率和犯罪总量均呈上升趋势。女性占有社会二分之一的性别,在社会发展、家庭建设、子女成长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女性犯罪相对于男性犯罪较少,但是它是一种独特的犯罪现象。女性犯罪不仅会给社会造成危害,而且重要的是会影响子女的成长。由于脑控犯罪所借助的脑控犯罪工具的特殊性,脑控工具及其配套的组合定向能装置,弥补了女性天生体力不足的问题,反而可能助长了女性脑控犯罪人的暴力攻击性。简简单单按下按钮,点下鼠标,可能就导致受害人致伤、致残、甚至致死。
这种脑控方式的犯罪的隐蔽性和难取证性,使得脑控犯罪人一次得手,便强化了他(她)们的犯罪心理,助长了他们继续和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动机,加强了他们犯罪的意志力;这些人往往由第一次参与脑控犯罪的恐惧变为胆大妄为,既而走向无法挽回的不归路成为职业犯罪人;这不仅仅是脑控犯罪集团组织者有一定社会背景和社会资源的原因,也不仅仅是脑控武器提供方提供了隐身犯罪的犯罪平台和土壤的问题,还与犯罪人群体犯罪的相互影响带来的犯罪心理强化,以及犯罪人自身多次犯罪逐步形成的固有的犯罪心理和惯性的犯罪动机有直接的关系。
下面对脑控犯罪人中“不同犯罪经历犯罪心理”的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根据犯罪人犯罪经历的不同,可以将犯罪人分为三大类:初犯、累犯和惯犯、职业犯。从初犯、累犯、惯犯、是个体犯罪心理结构恶性发展的过程,犯罪经历不同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征有很大差异。认识这些差异,对于提高侦查、讯问以及矫治的效率,有效地预测及预防犯罪,都具有重要意义。
脑控武器功能之人造腹语
脑控武器功能之人造腹语
脑控武器具有人造腹语的功能,即能使人感觉到“肚皮里有人发话”或心里有人发话的功能,这一功能虽然只是脑控武器众多侵犯人权的功能之一,但也足以说明脑控犯罪分子的邪恶本质。关于这一功能,网上是有所披露的。下面就结合一些受害者的受害经历以及网上披露的与人造腹语相关的信息,借以说明人造腹语是客观存在的,进而对人造腹语的原理加以分析,以求尽可能全面地揭示脑控武器人造腹语这一功能。
百度贴吧中有一个用户名为12ljq00的脑控受害者讲述了自己肚子里有人讲话的经历,现将原文摘录如下(注:我对标点符号做了一点更正):在那一个月里,他们扮演了几十种角色,给我所有的同学老师,家人配音,如果你是我的同学当时你也能和我一样听见他们的声音你会惊呆的,你会发现他们模拟了你的声音语气在和我说话,和你的声音一模一样,连语气都一样,我也以为我在和你说话。你也会进入这个骗局里在(注:应该是“再”)也出不来,仅仅是他们模拟声音这一个高科技你也会和我一样惊呆的,甚至全部相信他们的每一场骗局,一个月以后我被整的万念俱灰,我选择了退学,应为(注:应该是“因为”,下同)我要死了,而且还是自杀,在请假回家的那一晚,我知道他们一直跟着我并且用只有我一个人听见的声音对我说,我要挖了你的眼,割断你的动脉,砍下你的腿,抽拉你的筋,当时你知道我为什么相信他有这个能力呢,应为声音是从我肚子里传来的,他们说要堵住我呼吸道,并要割断我的喉咙,我当时喉咙猛地一痛。骗我说他们进入到了我肚子里,当时我对死亡如此恐惧我不想死。
其实,脑控者并没有也不可能进入到受害者的肚子里,而是脑控者利用脑控武器的“人造腹语”功能使受害者产生腹语的感觉。
60年代与“脑控”相关的资料与脑控武器的危害(三)-奇妙的脑部生物电或脑电波
60年代与“脑控”相关的资料与脑控武器的危害(三)
——奇妙的脑部生物电或脑电波
随着时间的推移,脑控武器的原理和功能已经慢慢浮出水面,而从之前刊登在杂志或报纸上的文章中也可以找到与脑控武器相关的内容。1962年第11期(总第83期)《无线电》杂志就刊登过一篇题为《生物电》的文章,这篇文章与脑控武器是相关的,下面就先将全文摘录如下,然后再说明其和脑控武器的关系,最后指出运用了特定脑部生物电的脑控武器的危害。首先将《生物电》全文摘录如下:
生物电
E.穆斯林
在一篇科学幻想小说里,曾经叙述过一件奇妙的仪器——“显电镜”,通过显电镜,能够看到电流。于是,在人们的眼前,展开了一幅美丽的奇景:电动机和发电机是卷成一团团的明亮的光点,房屋的墙壁是由发光的电力线和电话线纺织成的;而最使人惊奇的却是普通的人,人的头部在闪闪发光,是一种柔和的淡紫色的光线!当人在思想的时候,这光线就会增强;当人激动的时候,他的心脏就会迸发出明亮的火光。
这篇小说中所谈的问题已经不再是幻想了。苏联发明家克尔良夫妇利用一种奇特的高频摄影法,能看到生物机体内所产生的生物电流。从摄影器中观看人体的一小部分时,可以看到一串串谜一样的发光的线条和斑点,看到多色的彩虹,忽而像火炬一样地闪耀,忽而又暗淡下去,若隐若现。
生物机体中有生物电流这件事,早在18世纪末就有人提出过。不久以后就证实,不仅神经和肌肉能产生电流,就是在生物机体的每一个细胞内,都进行着复杂的生物化学过程,而伴随着这个过程的电现象就是产生生物电流。因此,每一个的生物机体也就是一个小小的发电机。虽然产生生物电流的机构,目前在科学上还是一个谜,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现在就来寻找各种方法,把生物电应用到国民经济中去。
犯罪心理学第五章不同经历犯罪人心理分析讲述
第一节
一、初犯概述
初犯心理
(一)、初犯的定义 刑法中指第一次违法犯罪并应当受刑法惩罚 的人。犯罪心理学中指第一次实施犯罪的人。 (二)、初犯的类型 犯罪心理的形成受年龄、性别等因素的影响, 因而又可以依据不同的标准把初犯分为不同类型。 1、依据年龄标准可以把初犯分为青少年初 犯、成年初犯和老年初犯。 2、依据性别不同还可把初犯分为男性初犯 和女性初犯。 3、 依据犯罪动机产生的方式不同可以把初 犯分为渐变型的初犯和突发型的初犯。
第一节
初犯心理
三、实施犯罪时的心理 犯罪人产生犯罪决意之后,进行作案前的准 备,一旦时机到来,便进行犯罪活动。由于是第 一次实施犯罪,对作案环境感到陌生和不适应, 一般会有以下心理表现: 1、恐惧 2、情绪紧张 3、侥幸心理 四、犯罪后的心理 1、心情不易恢复平静 2、悔罪心理 3、侥幸心理进一步加强
三、实施犯罪时的心理 1、沉着、镇静 2、实施犯罪坚决、谨慎 3、犯罪心理定式及动力定型的形成 四、犯罪后的心理 1、寻求合理化与心理平衡 2、侥幸与满足 3、后悔、恐惧与悲观厌世心理
人有了知识,就会具备各种分析能力, 明辨是非的能力。 所以我们要勤恳读书,广泛阅读, 古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通过阅读科技书籍,我们能丰富知识, 培养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阅读文学作品,我们能提高文学鉴赏水平, 培养文学情趣; 通过阅读报刊,我们能增长见识,扩大自己的知识面。 有许多书籍还能培养我们的道德情操, 给我们巨大的精神力量, 鼓舞我们前进。
脑控系列纪实(十五)--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一
脑控系列纪实(十五)--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一
脑控系列纪实(十五)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一上一篇,对具有“封建迷信犯罪心理”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这种犯罪心理是“信仰型犯罪心理”的脑控犯罪人犯罪心理的一种,给人民、社会和国家带来巨大的危害性。
脑控犯罪通常是群体犯罪,各个犯罪人的不同心理相互影响,导致犯罪人犯罪心理复杂多样;又因为他们在脑控犯罪中,读取了每个受害人的思想(就是所谓的读心),把人类内心的阴暗面全部汇总到一起,使这些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得到扩张,他们部分脑控犯罪参与人受到受害人阴暗心理感染,带着一种“实验”、“体验”的心理,实施犯罪行为,如果实验得手,进一步强化了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因脑控武器的隐蔽性、难取证性、串联犯罪性以及多种定向能装置的综合性,为脑控犯罪人提供了犯罪土壤和犯罪平台,他们所具有的每种犯罪心理既容易得手,又难被发现。加之其中每个人的说话声音既可以合成、模拟,又可以使用真音,增加了受害人分辨和识别的难度,助长了这些犯罪人的嚣张气焰。
受害人在长时间受到这些脑控犯罪分子的迫害与摧残下,也有意无意地接受到了犯罪人所具有的各种犯罪心理。如果被害人不能坚定信念,不能坚持依法维护权利、依法与这些犯罪人斗争,很有可能受这些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影响,走向违法、犯罪道路。这中走向犯罪道路的受害人,与被犯罪人威逼、利诱、要挟、恐吓成为同谋和其成员不同。他们内心里已经感染了这种犯罪心理,有可能难于自拔。
对于脑控犯罪,应理智对待,对于任何人来说,遭遇脑控犯罪的迫害,都是一个灾难。
初步谈谈脑控被害者被害的两种情况
初步谈谈脑控被害者被害的两种情况!
我国目前,脑控受害者,已逾百万人,痛苦的生活,和精神的折磨,使他们的生活举步维艰!在当前社会人民对高科技犯罪还不太熟知的时候,了解这些凶残的害人手段是很有必要的!
现在我们从被害者和害人者的动机手段来看,着重分析应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种为有源干扰侵害,这种方式到目前为止,科技技术已经成熟,小到收音机,电视机、大到手机网络、卫星接收器材、窃听器、视频偷拍设备、GPS全球定位系统都存在综端接收设施属有源接收范
围。另一种为无源干扰形式如军事信号对抗干扰器、屏蔽器、微波、次声波笼罩装置,已达到杀伤对方军事人员的目的,属于无源接收发送装置,(我们的大多数被害者表示,这种害人手段的居多)就这两种形式而言,从被害者角度上,我们做重点分析;
首先,我们先谈谈害人者会选择何种手段,从第二种方式而言,无源干扰接收发送装置很少,手段不多,如果此种技术已经成熟,应用起来应该得心应手,害人者谁的大脑都应该能够破译,即我们受害者所说的“卫星破译脑电波、心灵感应等”从作案心理动机来看,有很大差异,害人者在被害者没发现时就可以随时换人,没必要跟踪害一个人或固定人群,选择性很高,隐蔽性强。从科技技术这点来讲,是站不住脚的,在这种技术的相关视频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接受脑机接口技术测试者的头上应安装许多导线,才能探测到大脑脑电波信号,从而达到解读人脑的目的,目前法国、日本技术也是如此,但是害人者的基本手段
就变成了有源导线和相关仪器共同探测的结果,这种说法,有些是说不通的。
我们的受害者往往认为,美国西方国家的军事科技应用领域的微波、次声波笼罩辐射所造成的另一方军事人员大脑杀伤的相关技术也能解读人脑,从科学本质上来说,是无法立足的,他们通过大量的实验数据观测到人脑在强波辐射下的反应、状态,但往往是在实施有源接收的人体实验前提下进行、发送辐射波源来观测人体实验者的大脑损伤程度,才能使他们在无源笼罩技术形势下有一定技术应用,才能确信对方军事人员头脑意识的损伤,从而达到军事上的实践应用!以此来推断,我们受害者是在有源无线技术的形势下,沦为了军方实验品!!
脑指纹——脑控武器原理的重中之重
脑指纹——脑控武器原理的重中之重
脑指纹作为脑控武器原理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只有对脑指纹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才能更好地了解脑控犯罪分子的脑控罪行。脑指纹也可称作脑纹、脑电波指纹以及脑电波特征码,脑控武器很多功能就是以脑指纹为基础的!下面就对脑指纹作进一步地探索!
2016年6月20日的《学习时报》刊登过一篇题为《脑纹:身份识别明日之星》的文章,其中对“脑纹”有如下描述:““脑纹”是人脑产生的脑电波波形,作为人体独有的“身份”信息,“脑纹”识别将在特征提取和身份识别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且还指出:““脑纹”是基于特定脑电波信号的特征复合图。“脑纹”识别技术主要依靠提取人脑在浏览识记特定信息时产生的脑电波信号,进行特征提取和身份识别。作为人体独有的“身份”信息,“脑纹”未来将在身份识别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然而,脑控武器所用到的脑指纹并不是脑电波波形那么简单,脑控武器所使用的脑指纹也并非仅用于身份识别!2018年6月1日的《解放军报》刊登过一篇题为《脑控武器:亦真亦幻有点“玄”》的文章,文中也有对于脑电波“指纹”的描述,原文内容如下:
其实,脑控武器的技术原理并不复杂。人脑的各种活动都会产生相应的脑电波,殊不知脑电波也是人类的身份识别特征——每个人的脑电波“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利用脑电波特征的唯一性,首先采集人脑电波的特征码并存入电脑,之后通过专门的“翻译”软件解读其中的视觉、听觉、语言、情感等各种神经活动信号,事实上就已完成了“读心术”。当需要向“大脑磁盘”写入信息时,只需对脑电波进行特定编码,就能将信息直接植入大脑。
60年代与“脑控”相关的资料与脑控武器的危害
60年代与“脑控”相关的资料与脑控武器的危害
风中浪子
了解脑控的人都知道,目前的脑控技术已经实现了通过“脑电波共振”原理传递思维和心理信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造心灵感应”,脑控者只需采集被控者的脑电波指纹!另外,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出版的《生物电磁波揭密——场导发现》一书中介绍了姜堪政和他的同学共同完成的“心理信息传递”实验,该实验使用的是视觉信息,姜堪政将他的试验现象称为“人体微波通信”,不过该实验不是利用脑电波共振原理,而是通过电磁波直接照射实现的!
目前的脑控武器除了可以实现思维传递,甚至可以利用脑电波共振原理实现对被控制者行为的直接无线操控和攻击。那么,最初的脑控研究的情况是什么样的,对于这一点绝大多数人都不清楚,对于普通人来说,要完全弄清楚肯定有很大的难度,但是还是可以找到早期与脑控相关的资料的,除了《生物电磁波揭密——场导发现》一书中介绍的姜堪政的“心理信息传递”实验外,还有李敏1963年在《无线电》杂志发表的一篇题为《生物无线电学的诞生》的文章(注:1963年第12期(总第96期)),文章讲述的最初的“生物无线电学”的研究就与“脑控”有关。另外,在这篇文章发表之前,这篇文章中提到的“脑场”问题在1963年《无线电》杂志发表的一篇题为《关于“脑场”》的文章中也简要分析过(注:1963年第4期(总第88期)/作者:青雨),文中也提到了“远距离传递思想活动”。下面仅摘录《生物无线电学的诞生》全文,以求更加详细地揭示中国早期的生物无线电学的研究与“脑控”之间的联系,原文内容如下:编者按:生物无线电学所研究的是生物体间能否直接传递思维或心理活动信息,以及这种信息传递的本质。这是一门崭新的科学。目前,相互不同的观点还在激烈争辩。这些不同的学说都有它们立论的根据。在本文中除了把电磁波学说作了较详细的介绍外,也提到了反电磁波学说的一些论点,以便读者能比较全面地了解这门科学的初步发展情况。
脑指纹——脑控武器原理的重中之重
脑指纹——脑控武器原理的重中之重
脑指纹作为脑控武器原理中极为重要的一个,只有对脑指纹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才能更好地了解脑控犯罪分子的脑控罪行。脑指纹也可称作脑纹、脑电波指纹以及脑电波特征码,脑控武器很多功能就是以脑指纹为基础的!下面就对脑指纹作进一步地探索!
2016年6月20日的《学习时报》刊登过一篇题为《脑纹:身份识别明日之星》的文章,其中对“脑纹”有如下描述:““脑纹”是人脑产生的脑电波波形,作为人体独有的“身份”信息,“脑纹”识别将在特征提取和身份识别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且还指出:““脑纹”是基于特定脑电波信号的特征复合图。“脑纹”识别技术主要依靠提取人脑在浏览识记特定信息时产生的脑电波信号,进行特征提取和身份识别。作为人体独有的“身份”信息,“脑纹”未来将在身份识别领域发挥重要作用。”
然而,脑控武器所用到的脑指纹并不是脑电波波形那么简单,脑控武器所使用的脑指纹也并非仅用于身份识别!2018年6月1日的《解放军报》刊登过一篇题为《脑控武器:亦真亦幻有点“玄”》的文章,文中也有对于脑电波“指纹”的描述,原文内容如下:
其实,脑控武器的技术原理并不复杂。人脑的各种活动都会产生相应的脑电波,殊不知脑电波也是人类的身份识别特征——每个人的脑电波“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利用脑电波特征的唯一性,首先采集人脑电波的特征码并存入电脑,之后通过专门的“翻译”软件解读其中的视觉、听觉、语言、情感等各种神经活动信号,事实上就已完成了“读心术”。当需要向“大脑磁盘”写入信息时,只需对脑电波进行特定编码,就能将信息直接植入大脑。
脑控系列纪实(三)---进一步分析脑控犯罪分子对被脑控者施加的迫害
脑控系列纪实(三)――进一步分析脑控犯罪分子对被脑控者施加的迫害
脑控系列纪实(三)
――进一步分析脑控犯罪分子对被脑控者施加的迫害上一篇内容,对如何识别自己是否被脑控犯罪施加迫害对了简单判别。当你连续地、清晰地听到有人在你耳边,有逻辑性的说话、与你(思维)对话或者与他人对话的声音,而这些说话的人不在你的视觉能够搜寻的范围,或是不象是正常自然发出的声音时,你已经成为了脑控犯罪分子的迫害对象。
脑控犯罪给你带来的、或是即将给你带来的迫害,远远不止让你听到这些声音。根据千千万万受害人在各种新闻媒体的暴光、控诉以及受迫害经历交流,总结出来他们的目的从身体上、精神上和生活环境上三方面实施对受害者的迫害和侵权。下面进一步帮你判断分析脑控犯罪分子对被脑控者施加的迫害。
1、幻听的感觉
使受害人产生听觉效果。该声音有一种可以很微小,无方向性,似乎就是从人的潜意识里发出,但足以对受害人形成影响;也可以很大,并且有方向感。这些声音有熟悉人的声音,有身边周围人的声音,也有一些其他环境的声音;但是你熟悉的人和身边的人却没有说这些话。
2、头痛头晕的感觉
突发的头皮发紧、头皮有产生静电掠过的感觉,头部部分穴位有异物点击的感觉,太阳穴附近明显的紧、顶、夹的感觉;情况严重时,出现晕眩、头痛的感觉。过一会,自然消失。
3、心痛、心悸的感觉
突发的心痛,感觉心脏突然受到针扎,突然受到刀割一样的阵痛,类似心肌梗塞的征兆,但是经医生检查,心电图正常。
有时会突发的心悸、心慌,心跳加快,医学上称心跳过速,心率不齐,但是过一会症状消失。即使背上几天医学界公认的hoter,也查不出所以然来。
脑控系列纪实(十九)--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五
脑控系列纪实(十九)--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五
脑控系列纪实(十九)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五上一篇和上上篇,对具有“未成年人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在现实生活中,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普及工作的不全面,执、司法人员对“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行和贯彻力度不够,使得人们在市场经济作用下的法律意识更加淡薄,而未成年人和女性犯罪的犯罪率也逐年提高。在“脑控的声音世界”,既有男性的声音,也有女性的声音,还有未成年青少年的声音,这说明,除了合成声音的可能外,在脑控犯罪人中存在未成年人和女性的参与者。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法律监护人,应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家庭中未成年的权利,并且负有监护和抚养、教育的义务与责任。未成年犯罪,与家庭的环境、父母的教养不无关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不仅是社会和学校的责任,家庭教育更为重要。
自有犯罪以来,男性犯罪主题居多,女性主体犯罪较少,但是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犯罪率和犯罪总量均呈上升趋势。女性占有社会二分之一的性别,在社会发展、家庭建设、子女成长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虽然女性犯罪相对于男性犯罪较少,但是它是一种独特的犯罪现象。女性犯罪不仅会给社会造成危害,而且重要的是会影响子女的成长。研究女性犯罪心理,预防和减少女性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面对女性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女性犯罪的心理特点:
(一)个性心理特征
1. 需要
需要是犯罪动机产生的基础,是犯罪行为发生的源泉。高层次的需要是建立在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基础上的。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
脑控系列纪实(十七)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十三上一篇,对具有“智能型犯罪”的脑控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了一个较为简单的分析。脑控犯罪是群体犯罪,是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其参与成员分工明确、组织精密,借助高科技脑控武器的隐蔽性和多重攻击功能。这些犯罪人熟练掌握这种高科技脑控装备,具有巧妙的身份伪装能力和多种欺骗受害人的手段,一旦受害人戳穿其阴谋,又暴露出其奸诈狡猾的特点和暴力残忍的特性;整个犯罪过程体现的是智能与暴力相结合的犯罪特点。
下面对暴力型犯罪的犯罪人心理特点和行为特点做简要分析。
暴力,根据汉语词典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强暴的力量即武力,二是特指为本阶级的利益而对敌对阶级使用的力量。
暴力犯罪,是指以强暴的力量实施刑法规定的,应予以制裁的行为。强暴的力量包括对人体实施侵害性行为,也包括以强暴的力量相威胁(如实施犯罪行为时携带武器)。
暴力犯罪类型:
1.根据犯罪侵害的对象,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以人身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和
以财物为侵害对象的暴力犯罪。
2.根据暴力犯罪的危害程度,可以把暴力犯罪分为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
罪。
一般来说,从以下两个方面区分严重暴力犯罪和一般暴力犯罪。一是行为结果,导致被害人死亡、重伤的犯罪,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导致被害人轻伤以
下则是一般暴力犯罪。二是行为手段,使用枪支武器、刀具、炸药等具有较强
杀伤力的工具实施的犯罪或手段残忍的犯罪,是严重暴力犯罪;使用普通器械
或仅借助自身体力实施的犯罪,是一般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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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控系列纪实(五)--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
脑控系列纪实(五)
――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一上一篇,对如何面对正在受到的脑控犯罪迫害,表达了个人的观点与陈述。
多少无辜被脑控犯罪分子实施迫害的人,被人误解,得不到更有力的社会关注。在受害人的上访和控诉过程中,受到无数的曲解,认为受害人在凭空杜撰一个科学幻想,甚至有些人荒谬的把受害者理解为精神病,孤立和远离受害人。一篇《印度法庭用“读脑术”断命案》以及中央电视台、中国军事解说己公开《脑控武器》的存在,进一步证实,脑控技术的存在,而且已经不再是一项绝密技术。
在世界范围内,千百万受害人,自发组成反脑控联盟,控诉和反抗这一惨无人道的非人待遇!但是对于脑控犯罪的受害人,还是应该采取理智的态度,一是莫要随意猜忌身边的人、二是发表的言论不要过于偏激以免造成歧义诬陷好人,给真正的脑控犯罪分子有机可乘,三是要控制住自己莫要做偏激甚至违法、犯罪的事情,以免中了脑控犯罪分子的奸计,使犯罪分子不可告人目的得以实现。
受害人之间更应团结和包容,应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依法追求脑控犯罪分子的法律责任,依法制裁脑控犯罪,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生命和安全不受更大的侵犯和威胁。这不仅仅是正在受到脑控的受害人、也是了解此事甚至是暂时未受到脑控迫害的每一个人都应关注的一个社会的、国家的和人民整体的利益。
我们妨在这里分析一下实施脑控犯罪的犯罪分子的犯罪心理和犯罪动机,已试图进一步挖掘隐藏在人民当中,甚至是隐藏在我们的政府职能机关、单位和一些党政团体、宗教组织内部的脑控犯罪团伙的同谋和成员。
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犯罪人,即犯罪主体的心理和行为,就是说犯罪心理和犯罪是其研究对象。简单地说,它只研究犯罪人的个性缺陷及有关的心理学问题。广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除包括狭义的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对象之外,还包括犯罪对策中的心理学问题,简单地说,广义的犯罪心理学既研究犯罪人的心理和行为,又研究与犯罪作斗争的对策心理学部分,即被认为是司法心理学的有关内容。
犯罪心理学对我们一般人来说,那是比较复杂的学问,但是谁都听说过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即研究犯罪分子的心理学,又研究对付犯罪的心理学。脑控施害人,他们之所以实施脑控犯罪,之所以接连不断、始终不肯停止这种犯罪,久禁不止,即使被害人强烈抗议甚至是被迫害和摧残得痛不欲生的情况下,依然不放弃在肉体和精神上实施对被害人的攻击与迫
害;那么说明,他们在人格上、在心理上、在思想素质上以及在对社会和法律的认识上,有着与正常人不一样的认知。他们的到底具有怎样的犯罪心理,非常值得研究与探讨。而且,并不排除这些人有可能隐藏在我们生活的环境之中,即使这些犯罪人来自其他的国家、地区和单位,在现实生活中你不违法犯罪,却很难保证别人不违法犯罪;你不伤害别人,却很难保证自己不被别人伤害;不仅在工作、生活中,我们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与矛盾,为了保证自己各方面的安全,了解一些犯罪心理的知识,有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免受侵犯,有助于使善良的自己免受伤害。
犯罪心理,是指影响和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各种心理因素的总称,这些犯罪因素包括认识、情感、意志、气质、性格、能力、兴趣、需要、动机、理想、信念、世界观、价值观以及心理状态等。
犯罪行为,是指犯罪人在一定的犯罪心理影响和支配下,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触犯刑事法律的、应受刑法惩罚的各种行为的总称,包括刑法中规定的故意犯罪行为和过时犯罪行为两大类。
犯罪心理与犯罪行为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有犯罪的行为必然有犯罪的心理,有犯罪的心理却不一定有犯罪的行为,但是长时期的同一犯罪心理,可能成为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驱动力。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很深奥的科学,是不少专门从事心理学、以及从事公安部门实际工作中,不断归纳与总结研究出来的一门研究犯罪人犯罪心理以及如何矫正、预防和对付犯罪的心理学科。这里对他的由来、机制、发展、变化以及整体的体系结构不做论述与研究。仅仅从几种犯罪人犯罪心理来分析脑控犯罪嫌疑人,之所以对无辜群体实施脑控犯罪行为,他们具体犯罪心理是怎样的。根据千千万万的脑控受害人的控诉,根据各种媒体报导的关于脑控技术和脑控原理,以及根据《犯罪心理学》(罗大华马凯主编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对脑控犯罪集团中各同谋和成员不同的犯罪心理予以分析。这些犯罪心理主要包括:“盗窃、抢劫与诈骗犯罪心理”、“贪污与受贿犯罪心理”、“性犯罪心理”、“信仰型犯罪心理”、“情绪型犯罪心理”、“不同行为方式犯罪心理”、“未成年人犯罪与女性犯罪心理”、“不同犯罪经历犯罪心理”、“群体犯罪心理”、“过失犯罪心理”以及“变态犯罪心理”等。
请关注下篇,脑控犯罪分子犯罪心理分析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