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1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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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赔偿手册(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法律依据)

广东省交通事故致人残疾赔偿手册(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公式、法律依据)

广东省交通事故治疗后残疾赔偿手册第一部分:本次交通事故赔偿计算表第二部分:赔偿对象及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伤造成残疾的,一般赔偿对象及项目如下:一、受害人1. 医疗费2. 误工费3. 住院伙食补助费4. 营养费5. 护理费6. 交通费7. 整容费8. 康复费9. 后续治疗费10. 残疾赔偿金11. 残疾辅助器具费12. 精神损害抚慰金13. 财产损失赔偿14. 其他合理赔偿二、陪护人1. 误工费2. 交通费3. 伙食费4. 住宿费三、处理交通事故的亲友1. 误工费2. 交通费3. 伙食费4. 住宿费四、被扶养人1. 被扶养人生活费第三部分:赔偿标准交法顾提示,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9个单列市/经济特区的官方赔偿标准,请前往交法顾「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用查看。

第四部分:计算公式及操作提示第一项、残疾赔偿金一、计算公式⊙本案公式:事故发生地广东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975元×不满60周岁计20年×赔偿指数0.9=737550元⊙通用公式:残疾赔偿金赔偿数额=【受诉法院所在地/受害人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满60周岁计算20年/60~75周岁的计算[20-(实际年龄-60)]年/75岁以上的计算5年】×伤残指数二、专业提示⊙残疾赔偿金依法可以选择事故发生地、侵权人户籍所在地、侵权人经常居住地作为受诉法院,此外,如果受害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赔偿标准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可以请求适用该标准。

因此,受害人实际可以选择上述5个地区中的最高赔偿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按相应地区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指数一般按伤残评定的等级计算,一级为100%,每级依次降低10%,伤残等级较轻但严重妨碍劳动的可以适当调高赔偿指数,反之亦然。

您可通过交法顾「伤残评定」进行初步评估伤残等级。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

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六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

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

12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参照“残疾赔偿金”项目13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抚养年限÷抚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1、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抚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3、主张胎儿为被抚养人的,提交受孕的医学诊断证明。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2、被扶养人为胎儿或者未成年人的,抚养期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3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3

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2023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指在广东省范围内,对人身损害事故中受害人进行赔偿的一套标准和计算方法。

根据广东省法律规定,人身损害分为死亡损害和非死亡损害两大类。

以下是关于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的相关参考内容。

一、死亡损害部分的赔偿标准计算:1.丧葬费:一般按照被害人生前收入的10倍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丧失赡养费:根据被害人生前月工资的50%至80%进行计算。

3.直系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一般为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

4.近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一般为5万元至20万元不等。

二、非死亡损害部分的赔偿标准计算:1.医疗费用:包括治疗费、营养费、康复费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

2.丧失劳动能力赔偿金:根据被害人原有工作能力和受损程度进行评估,一般为原工资的80%至100%。

3.后续治疗费用:根据被害人的病情预测,预计未来治疗所需费用进行估算。

4.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的精神状况和损失程度进行评估,一般为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5.其他合理费用:如交通费、伙食补助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赔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在实际计算时,还需要考虑到被害人的年龄、职业、家庭背景等因素,并结合不同案件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评估。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还可分为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两部分。

其中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交通费等实际损失,非经济损失包括精神痛苦、伤残程度等精神上和身体上的损害。

综上所述,广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合理评估赔偿金额,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判决。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城镇户籍证明。

农村居民主张其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应适用城镇标准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事故发生前产生,且至事故发生时仍在有效期内)之一:1、满一年的居住证;2、满一年的暂住证;3、经营者为受害人的工商营业执照;4、城镇房屋权属证明;5、备案劳动合同;6、社保证明;7、连续六个月以上银行工资流水;8、政府部门出具的农村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的证明;9、在城镇就学的证明。

不能提供上述证据的,可根据居住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和用工(收入)证明综合认定。

12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者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伤残赔偿指数参照“残疾赔偿金”项目13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受害人户籍地、经常居住地(以标准高者为准)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抚养年限÷抚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1、户口簿等亲属关系证明;2、未达到退休年龄的成年近亲属主张其为被抚养人的,提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意见;3、主张胎儿为被抚养人的,提交受孕的医学诊断证明。

1、受害人死亡的,被扶养人生活费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算;受害人伤残的,从定残之日起计算。

2、被扶养人为胎儿或者未成年人的,抚养期限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
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2023.12.18
•【字号】粵高法[2023] 105号
•【施行日期】2023.12.18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赔偿,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适用问题的
通知
粵高法[2023] 105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应当按照一审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统计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考虑到省法院往年转发相关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客观上存在滞后,部分法院根据省法院转发通知时间适用具体赔偿标准不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

经研究,省法院从今年起不再转发年度赔偿计算标准,相关统计数据由当事人在一审辩论终结前根据政府统计部门发布信息自行查询提供。

另外,由于统计口径调整,政府统计部门今年不再发布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对于丧葬费的赔偿标准统一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经济特区标准不同于省内平均标准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

特此通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18日。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损害赔偿的分类:1、一般伤害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但未致人残废,经过治疗可以恢复的伤害的赔偿。

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项费用。

2、致人残疾的赔偿:因交通事故受伤致人残疾,身体功能无法恢复的伤害的赔偿。

其范围除一般伤害赔偿项目外,还包括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抚慰金(精神损害费)和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项费用。

3、致人死亡的赔偿:赔偿范围除一般伤害赔偿的项目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金、办理丧事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具体的计算标准:1、医疗费是指医治损伤所需的费用,主要是指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的费用,主要包括:急救费、门诊、挂号、检查、化验、医药、手术、住院等费用。

医疗费的赔偿原则应界定为因伤而治、因病而治、因需施治、因诊而治、合理用药,这也是临床医疗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于转院治疗的,应当出具医院证明。

对于小伤大养、小病大养、高额检查(如:核磁共振)、病伤合治、滥用药物的应从严审查,对不符合损伤治疗或诊断性治疗不需要的药物和检测手段的费用应予以剔除,门诊治疗凭病历资料、处方、药费单据结合损伤审查,住院治疗凭评断证明、住院病历、结账单据审查,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所作的检验、用药等费用不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常理由除外。

对医疗费的审查一般从两方面进行,一是审查是否为治伤的费用,与损害无关的医疗费(如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本身固有的疾病除外),不属于赔偿的范围;二是审查是否在正常的医疗期间内发生的费用,故意延长治疗的不予以赔偿。

医药费是指与治疗有关的西药和中药的费用项目。

用药应坚持能用普通药物的就不用昂贵的药物,医药费用要以医生的处方、诊断证明、收费凭证加以确认,对用药不具有治疗针对性,用于其它病痛或滥用的营养保健品,应属不合理用药,不予赔偿;有证据证明擅自购买的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标准第十四条【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涵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律师解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的具体赔偿标准仍然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定的各项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来确定。

该解释确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11种。

在司法实践中,实际上还有其它费用:如伤残鉴定费、二次手术费或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期间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等。

《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当前实践中,以伤残标准作为严重精神损害的依据,既只要达到伤残等级(一共十级),各地法院原则上都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称精神抚慰金)。

张家口地区最高30000元(一级伤残),最低3000元(十级伤残),每级相差3000元。

财产损失的具体范围参见下篇(道路交通事故司法解释解读及案例——第十五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等印发《关于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等印发《关于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等印发《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粤高法[2018]39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8.04.20
【实施日期】2018.04.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印发《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
准的纪要》的通知
(粤高法[2018]39号)
现将《关于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层报省法院民一庭、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省司法厅基层工作指导处或者广东保监局、深圳保监局消保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司法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

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

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使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疑惑的是在这场交通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应当如何划分呢?在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呢?在此过程中还需要公安机关介入进行勘察和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接下来,我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在广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的相关内容。

一、广东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比例是多少在交通事故中,由于主体的不同又分为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和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故在交通事故责任比例上也会有所差异。

关于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1、公安机关认定为全部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100%。

2、公安机关认定为主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80%。

3、公安机关认定为同等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60%。

4、公安机关认定为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40%。

5、公安机关认定为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10%。

关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一)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1、公安机关认定为全部责任和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100%:0%。

2、公安机关认定为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70%:30%。

3、公安机关认定为同等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50%:50%。

(二)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1、公安机关认定为全部责任:无责任:无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100%:0%:0%。

2、公安机关认定为主要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40%:40%:20%。

3、公安机关认定为共同主要责任: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70%:30%。

4、公安机关认定为共同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各占1/3。

5、公安机关认定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次要责任,那么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比例是60%:20%:20%。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表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表格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注意事项
误工费的计算——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工资;2、无固定收入,但受害人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则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3、无固定收入,且不能够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
平均收入的,则按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
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如是“农村居民”则: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参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标准。

护理费的计算——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其收入;2、没有收入或雇用护工的,则按当地同级别护理劳动报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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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广东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

广东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提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失,肇事者向受害者、保险公司对承保车辆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所依据的标准。

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工程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每个省市的赔偿标准都不统一。

广东交通事故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广东交通事故各项赔偿金额时应查清事故发生地当年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工程计算标准。

(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1、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1、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参照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四)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六)住宿费:凭票支付,不得超过340元/天(七)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

1、深圳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893062.00元 100000元二级伤残: 803755.80元 90000元三级伤残: 714449.60元 80000元四级伤残: 625143.40元 70000元五级伤残: 535837.20元 60000元六级伤残: 446531.00元 50000元八级伤残: 267918.60元 30000元九级伤残: 178612.40元 20000元十级伤残: 89306.20元 10000元死亡 893062.00元 100000元2、珠海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727500.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654750.0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582000.0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509250.0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363750.0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291000.0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218250.0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145500.0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72750.00元法院酌定死亡 727500.00元法院酌定3、汕头市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4444122.0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399709.8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355297.6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310885.4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266473.2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222061.4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177648.8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133236.0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88824.4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44412.20元法院酌定死亡 444122.00元法院酌定4、广州、佛山、东莞、惠州、中山、江门、阳江、茂名、肇庆、清远、汕尾、揭阳、潮州、河源、韶关、梅州等地区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661801.00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529440.80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463260.70元法院酌定五级伤残: 397080.60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330900.5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264720.40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198540.30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132360.20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66180.10元法院酌定死亡 604534.20元法院酌定5、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伤残等级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一级伤残: 233386.20元法院酌定二级伤残: 210047.58元法院酌定三级伤残: 186708.96元法院酌定四级伤残: 163370.34元法院酌定六级伤残: 116693.10元法院酌定七级伤残: 93354.48元法院酌定八级伤残: 70015.86元法院酌定九级伤残: 46677.24元法院酌定十级伤残: 23338.62元法院酌定死亡 233386.20.00元法院酌定(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辆驾驶、道路、交通设施等原因导致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有权向肇事者或其保险机构提出赔偿要求。

而广东省则制定了具体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旨在保护受害人的权益,维护交通秩序。

广东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方面。

一、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身体伤害、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方面所需的合理赔偿。

广东省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不同损失情况,进行分类赔偿。

1. 轻微伤:轻微伤是指对伤者身体或健康造成损害,需治疗但不会导致劳动能力丧失。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轻微伤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误工费和伤残赔偿金的合理支出。

2. 轻伤:轻伤是指对伤者身体或健康造成轻微损害,需治疗且在一定时间内会影响正常劳动能力。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轻伤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和伤残赔偿金的合理支出。

3. 重伤:重伤是指对伤者身体或健康造成较大程度的损害,需经过较长时间的治疗且导致一定程度的劳动能力丧失。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重伤的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和伤残赔偿金的合理支出。

4. 死亡:死亡是指交通事故导致人员丧生的情况。

根据广东省的规定,对于死亡事故的赔偿标准为殡葬费、死者及家属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的合理支出。

二、财产损失赔偿财产损失赔偿是指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道路设施、交通设施等财产上的损失所需的合理赔偿。

广东省对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也进行了明确规定。

1. 车辆损失:对于车辆的损失,广东省的赔偿标准为维修费用、残值补偿费、拖车费和评估费的合理支出。

2. 道路设施损失:对于道路设施的损失,广东省的赔偿标准为修复费用和道路停车场费用的合理支出。

3. 交通设施损失:对于交通设施的损失,广东省的赔偿标准为修复费用的合理支出。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不同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对交通事故的赔偿金额进行规定。

以下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一、人身伤害赔偿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人身伤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误工补助金、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1. 医疗费:根据受伤程度和治疗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的费用标准进行赔偿。

包括门诊费、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等。

2. 护理费:根据受伤程度以及护理的时间和难度,给予相应的费用赔偿。

3. 误工费:根据被害人的工资收入和伤残程度,计算因伤不能从事原来工作所造成的工资损失。

4. 营养费:根据受伤程度和治疗期限,给予相应的营养费补偿。

5. 交通费:受害人因治疗需要而发生的交通费用,按照实际情况予以赔偿。

6. 误工补助金:因受伤不能工作而给予的一定比例的工资补偿。

7.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给予的赔偿金。

8. 丧葬费: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丧葬费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主要包括车辆修理费用、车辆残值损失和财产损失。

1. 车辆修理费用:根据车辆损坏程度和修理费用,按照修复车辆的实际费用给予赔偿。

2. 车辆残值损失:根据车辆残值、损伤和修复程度计算,给予车辆残值的一定比例作为赔偿。

3. 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上的物品损失、因事故导致的财产价值损失等,按照实际情况给予相应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精神损害是指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悲伤以及因此引起的心理和情感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对于轻微精神损害,可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赔偿。

四、补偿标准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可能会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事项由相关部门发布通知。

以上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一般规定,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和确定。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一、事故损害赔偿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住院期间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

2. 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修理费、车辆残值损失、财产丧失、财产损失赔偿金等。

3. 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包括因事故导致的精神痛苦、心理创伤等,需经司法鉴定认定后给予相应赔偿。

4. 家庭生活费用补偿,对因事故导致家庭生活支出增加的合理费用进行补偿。

5. 误工费,对因事故导致的误工损失进行合理赔偿。

二、赔偿标准计算方法。

1. 医疗费用的计算标准,按照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一般按照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明细进行结算。

2. 护理费用的计算标准,根据被保险人实际需要的护理费用进行合理赔偿,一般按照护理人员的工资及护理时间进行计算。

3. 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因事故导致的误工时间和工资水平进行合理赔偿,一般按照工资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结算。

4. 车辆修理费用的计算标准,按照车辆实际受损的部位和程度进行维修,费用由修理厂出具的维修清单进行结算。

5. 车辆残值损失的计算标准,根据车辆残值程度和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合理赔偿。

6.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份、年龄、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赔偿。

三、赔偿计算标准的执行。

1. 事故责任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法律文书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2. 赔偿协商和调解,由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与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协商和调解,确定赔偿金额及方式。

3. 赔偿执行,按照协商或调解结果,由保险公司或相关部门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合理、公正、公平。

2. 赔偿计算标准的执行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确保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广东赔偿标准

广东赔偿标准

广东赔偿标准在广东省,赔偿标准是指在各类意外事故或者侵权行为中,受害人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

广东省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不同类型的赔偿事项和赔偿标准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针对广东省的赔偿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伤害赔偿,广东省规定了相应的标准。

一般来说,对于轻伤、重伤和死亡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

对于轻伤,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误工费等,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对于重伤,不仅包括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误工费,还应当考虑到伤残赔偿金的支付;对于死亡,除了支付丧葬费外,还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

这些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失来确定的,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对于意外伤害赔偿,广东省也有相应的规定。

在工作场所或者其他公共场所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伤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

这包括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以及伤残赔偿金等。

广东省规定了具体的赔偿标准,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此外,对于侵权行为的赔偿,广东省也有明确的规定。

无论是因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还是其他合法权益,侵权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包括了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其他合理费用的赔偿等。

广东省对于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都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以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总的来说,广东省对于赔偿标准的规定是比较完善的,涵盖了各类意外事故和侵权行为的赔偿内容,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这也督促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和侵权行为的发生。

希望广大市民在遭遇意外事故或者侵权行为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

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可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无法证明实际收入的,计算标准依据黑龙江省职工平均工资全省33503/年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计算标准是护理人员的误工费,不能证明固定收入的用职工平均工资全省33503 /年(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1、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Not good at listening to different voices is the greatest negligence of managers.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一、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三、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

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交通事故每年都在发生,每个省份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也存在差异。

广东省作为我国的一个大省,那么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通过哪些计算公式和项目标准来判定?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广东省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项目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附:广东省公安机关年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有关项目计算标准一、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44633.30经济特区珠海38322.00汕头23260一般地区34757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元/年)13360三、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32359.20经济特区珠海28741.50汕头19352一般地区22171.90四、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元)10043.20五、城镇、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年)计划单列市深圳108192经济特区珠海85922汕头55803一般地区64790六、住宿费(元/天)340七、伙食补助费(元/天)100广东省年度国有同行业工资标准一、农、林、牧、渔业277661、农业261842、林业268663、畜牧业364844、渔业369895、农、林、牧、渔服务业35169二、采矿业783521、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527252、黑色金属矿采选业643043、有色金属矿采选业497904、非金属矿采选业257675、其它采矿业 31188三、制造业795151、农副食品加工业321302、食品制造业408123、酒、饮料和精致茶制造业578514、烟草制品业2535515、纺织业442296、纺织服装、服饰业431877、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533718、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86389、家具制造业6063510、造纸及纸制品业3243011、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8192112、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3013413、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3096714、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4815515、医药制造业5592816、橡胶和塑料制品业4246617、非金属矿物制品业2474918、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5627719、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6894420、金属制品业7849721、通用设备制造业28346以上就是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和项目标准,当在广东省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时,当事人可以参照所给出的计算公式和项目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

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参照标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参照标准包括残疾赔偿⾦性质的确定、丧失劳动能⼒程度的认定标准、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残疾赔偿⾦具体计算公式等,详细内容请阅读下⽂。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参照标准⼀、残疾赔偿⾦的赔偿标准《⼈⾝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丧失劳动能⼒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标准,⾃定残之⽇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性质的确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导致的收⼈减少或者⽣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的定性。

新出台的《中华⼈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再次对残疾赔偿⾦的性质予以确认,明确规定残疾赔偿⾦属于财产损害赔偿,⽽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

2.丧失劳动能⼒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发⽣⼯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的,应当进⾏劳动能⼒鉴定。

劳动能⼒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级,最轻的为⼗级。

⽣活⾃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活完全不能⾃理、⽣活⼤部分不能⾃理和⽣活不能⾃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员的伤残程度评定⼀般应适⽤公安部发布的《中华⼈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员伤残评定》。

4.残疾赔偿⾦具体计算公式(1)残疾赔偿⾦(60周岁以下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20年;(2)残疾赔偿⾦(60周岁以上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20年⼀增加岁数);(3)残疾赔偿⾦(75周岁以上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X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均可⽀配收⼊或者农村居民⼈均纯收⼊x5年。

2011年全国各地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1年全国各地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1年全国各地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1-4-29 13:35:29一、北京市根据北京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073元;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262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986.00元/年;4、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9141.00元/年;5、职工月平均工资48444元/年。

其中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为2010年标准,2011年标准尚未公布,在未公布前这三项标准可适用上述标准,数据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二、河南省根据河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河南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30.26元;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838.49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23.73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82.21元;5、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为27357元/年(2010年适用标准)。

其中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尚未公布,在未公布前可适用上述2010年标准,数据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三、湖南省根据湖南省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湖南省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66元;2、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825元;3、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622元;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310元。

5、职工月平均工资1923.5元(2010年适用标准)其中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尚未公布,在未公布前可适用上述2010年标准,数据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四、江苏省关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有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费用标准(2010年度)的通知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2010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现将2010年度我省相关赔偿费用标准所依据的统计数据通报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44元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357元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118元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543元职工年平均工资和江苏省分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表,待统计局数据公布后再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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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地区:40775元/年;深圳:65431元/年;
珠海:58359元/年;
汕头:27698元/年。
同前
11、被抚养
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计算;无收入或者雇佣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计算。
4、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50元/每人每天。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般地区:21574.70元/年;
深圳:29244.52元/年;
珠海:22858.57元/年;
汕头:13650.89元/年。
农村居民人纯收入年标准为6906.93元/年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合计
制作于2011年04月13日
以上赔偿费用在11万元伤残死亡最高赔偿限额、1万元医疗费最高赔偿限额、2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不按责任分担,全部由对方肇事车支付或交强险支付,在上述12200元之外的其他赔偿费用,则应按交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担赔偿费用。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一般地区:16857.51元/年;
深圳:21526.10元/年;
珠海:17948.41元/年;
汕头:11659.4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4202.3元/年
12、死亡赔
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般地区:21574.70元/年;
深圳:29244.52元/年;0.89元/年。
农村居民人纯收入年标准为6906.93元/年
1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合理费用


14、受害人或死者亲属精神损害抚慰金
有法律及司法解释为依据
6、住宿费
同上
150元/每人每天。
省财政厅“粤财行[2007]229号”文规定
7、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广东省2010-2011年5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项目
计算标准清单
(制作人: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王章勇律师)
金额单位:元
费用项目
计算方式
广东标准
农村
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待实际发生后另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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