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赣商联合会章程
商会理事会章程
商会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会理事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根据《商会章程确认法》、《商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商会理事会是商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商会的日常管理、决策和重大事项的讨论与决策。
第三条商会理事会的成员由商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
第四条商会理事会一般每年根据工作需要召开4至6次会议,由商会主席召集,并邀请商会副主席和部分顾问参加。
第五条商会理事会会议的决议需得到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能生效。
第六条商会理事会成员应当履行职责,保护商会利益,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维护行业良好竞争秩序。
第七条商会理事会每年应当向商会会员做好工作报告,接受商会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商会理事会成员的选举与产生第八条商会理事会成员由商会会员会议选举产生,产生方法及程序遵循商会章程及有关法规。
第九条商会理事会成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选举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第十条商会理事会成员的选举周期为三年,每三年选举一次。
第十一条商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商会事务,有参选和选举权,形成互动、广泛的选举格局。
第十二条商会理事会成员选举产生后,由商会主席发出就职通知书,并组织就职典礼。
第三章商会理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三条商会理事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一)制定商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
(二)决定商会的会费标准和收费政策。
(三)审议商会的财务报告和财务决算。
(四)讨论并决定商会的重要决策事项。
(五)制定商会的规章制度。
(六)协助商会主席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咨询意见。
第十四条商会理事会可以委托商会主席组织专业委员会、工作小组等进行具体工作,监督工作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商会理事会成员享有提案权、表决权和质询权,有责任对商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商会理事会的义务和责任第十六条商会理事会成员应当秉持公正、公平原则,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第十七条商会理事会成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保护商会及会员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
赣商的管理制度
赣商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赣商的管理行为,提高赣商管理水平,保障赣商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赣商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赣商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赣商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恪守职业操守,维护赣商形象,共同促进赣商的发展。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四条赣商员工应当具备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操守,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赣商的商业机密。
第五条赣商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执行领导的决策,不得有违反公司利益的行为,不得在工作中擅自决定公司利益相关事项。
第六条赣商员工应当积极学习知识,提升自身技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三章绩效考核第七条赣商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成果、责任担当等方面。
第八条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员工应当期待和配合公司的绩效考核。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九条赣商将对员工的表现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等,以表彰员工的努力和贡献。
第十条对于违反公司管理制度、严重失职等行为,赣商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奖金、调岗、甚至解雇等。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赣商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做好自我保护,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六章福利保障第十三条赣商将为员工提供合理的薪酬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四条赣商将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培训和发展机会,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实现自身发展。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赣商所有,如有修改,将提前通知员工并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2.26•【字号】桂政办发[2006]22号•【施行日期】2006.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自治区资本市场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桂政办发[2006]22号)各市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为积极推进我区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协调企业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促进企业上市及已上市公司实现再融资。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4]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04]58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建立自治区资本市场联席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促进我区资本市场和培育企业上市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改进服务,为我区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具体为:(一)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本市场的决策和规定;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以及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关于发展资本市场的指示精神。
研究、分析我区资本市场以及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的基本情况。
督促我区各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发[2004]3号和桂政发 [2004]58号文件的精神。
(二)分析我区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协调帮助解决上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自治区金融办广西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政发[2006]4号)精神。
(三)督促相关部门提出促进我区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督促各市及有关部门指导、扶持企业上市及直接融资工作,筛选、培育一批拟上市企业,特别是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的企业,大力拓展企业上市融资渠道,积极培育上市公司资源;协调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异地商会章程示范例本
异地商会章程示范例本异地商会,是指由异地同一籍自然人或法人在某级行政辖区内投资兴办的,以原籍地行政区域名称命名为基本特征,以促进两地经贸合作为宗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市异地商会示范文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市异地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
〖xx市异地商会名称由xx市或xx、原籍地地域名、商会三部分构成。
(地市级异地商会名称一般冠以省级地域名)〗第二条本会是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以及本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有关,由来自(原籍地地域名)的法人或自然人在xx市注册(或登记)设立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依照本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宗旨应当充分体现成立异地商会的目的〗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民政局、xx市社会团体管理局,行业主管部门是xx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接受原籍地人民政府驻xx办事机构的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和活动地域:xx市。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六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促进会员交流、服务会员需求、规范会员行为、反映会员诉求,加强两地经济交流,推动两地经济合作发展。
(一) ;(二) ;(三) ;(以下选项供参考,异地商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补充、自行确定:(一)协调商会在沪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二)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收集市场信息,编辑信息刊物,宣传两地投资环境,开展业务培训;(三)促进企业发展和两地经济交流,帮助企业增强发展能力,开展招商引资、经济考察、展览展销、经贸合作等商务服务;(四)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五)加强会员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六)履行商会社会责任,发挥商会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七)接受相关职能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并购公会章程模板范文
第一条为规范全联并购公会的组织与活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并购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全联并购公会(以下简称“公会”)是由从事并购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公会的宗旨是: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并购行业的政策法规,推动并购行业的规范化、专业化发展;2. 搭建并购行业交流与合作平台,促进会员单位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3. 提供并购行业咨询服务,提升会员单位的并购能力和水平;4. 开展并购行业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5. 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反映会员单位的合理诉求。
第四条公会接受全国工商联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修改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公会的重大事项;5. 审议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第六条公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和理事组成。
第七条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对公会的财务和活动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凡从事并购业务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机构和个人,承认本章程,均可申请加入公会。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公会组织的活动;2. 获得公会提供的咨询服务;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5. 优先获得公会提供的资源和服务。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1. 遵守公会章程,执行公会决议;2. 积极参加公会组织的活动;3. 维护公会的合法权益;4. 向公会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5. 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四章财务与经费第十二条公会的经费来源包括:1. 会员会费;2. 捐赠;3. 政府资助;4. 其他合法收入。
广西赣商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模板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广西赣商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广西赣商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广西赣商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房地产业、酒店业、农业的投资;市政道路工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商会章程(草案)
商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商会。
英文名称是缩写。
第二条本会是由?籍在?的学习、工作、投资、经商等人士和企业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联合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本会的宗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促进??两地的经济文化合作交流,更好地为两地的企业发展、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会的住所设在??。
第二章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第五条本会的主要任务及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促进企业会员健康、快速发展、个人会员资源共享;(二)引导会员积极参与??的经济建设,促进??两地经贸往来与合作,开展招商引资活动;(三)促进各个会员利用各自平台整合资源、互通有无、协调发展;(四)组织会员参与有关的社会公益事业,造福社会;(五)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国内外展销会、交易会,帮助会员开拓市场,搞活商品流通,促进??名优产品销售;(六)为会员提供信息、法律咨询等服务;(七)承办两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本会的活动原则:(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由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承认本会章程;(二)自愿加入本会;(三)在本会的业务必须在??的商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活动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权;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缴纳会费;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国际商会联盟 章程
国际商会联盟章程国际商会联盟(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 ICC)是一个由全球企业和工商界组成的非政府组织,致力于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维护全球商业利益,并推动国际商事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国际商会联盟的章程是该组织的基本法规,对其组织结构、目标和运作机制进行了规定和概括。
下面是国际商会联盟章程的相关参考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际商会联盟的名称、性质、成立背景和目的。
第二条:国际商会联盟的原则和价值观,包括自由贸易、公平竞争、可持续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一条:国际商会联盟的组织结构,包括总会、理事会、秘书处等。
第二条:总会的职责和权力,包括选举会长、审议决策、指导工作等。
第三条:理事会的组成和职责,包括代表成员企业利益、制定政策建议、监督工作等。
第四条:秘书处的设立和职责,包括执行会员之间的协议、维护组织日常运转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一条:会员资格和申请程序,包括企业要求、申请材料等。
第二条:会费和财务管理,包括会费收取标准、使用管理等。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一条: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维护会员企业的利益。
第二条:推动国际商事规则的制定和实施,包括贸易合同、知识产权、仲裁等。
第三条: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贸易便利化和经济全球化。
第四条:加强国际商会之间合作,包括常设工作组、联合声明等。
第五条:开展各类研究和调研,为会员提供相关信息和建议。
第五章:其他条款第一条:章程修订和解释,包括修改程序、优先级等。
第二条:组织解散和清算程序,包括成立清算委员会等。
第六章:附则第一条:国际商会联盟与成员企业之间的权责关系和法律约束。
第二条:其他需要补充和明确的规定。
以上是国际商会联盟章程的相关参考内容,该章程是国际商会联盟的基本法规,对其组织结构和运作机制进行了规定和概括。
通过遵循章程的规定,国际商会联盟能更好地发挥其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发展中的作用,维护全球商业利益,并推动国际商事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商会章程范本
商会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商会名称为XXX商会(以下简称“商会”)是一家非营利组织,依法成立并注册,依法独立运作。
第二条商会的宗旨是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合作、联合维权、促进本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关业务咨询和服务等。
第三条商会的管理机构为董事会,负责商会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四条商会的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企业会员,会员享有商会提供的各项优惠和服务。
第五条个人会员必须具备法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同意遵守商会的章程及有关规定。
第六条企业会员必须是在当地合法注册的企业,并提供相应的企业资质文件。
第七条商会有权对会员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资格的申请者有权拒绝其入会。
第八条会员享有参与商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并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董事会组成和职责第九条商会的董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代表人数以及选举方式由商会决定。
第十条董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执行商会的决策并负责商会的运作;2. 制定商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3. 组织商会会员大会,并汇报商会的工作情况;4. 选举商会的理事会成员和重要岗位人员;5. 制定商会的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董事会的任期为一届,每届任期为三年,连续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四章:商会理事会第十二条商会设立理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协助董事会执行商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2. 提供商会运营方面的建议和意见;3. 协助组织商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三年,连选不得超过两届。
第五章:商会活动第十五条商会每年将组织一定数量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1. 举办专题讲座和研讨会;2. 组织企业交流活动和商务考察;3. 开展商业人才培训和技能提升课程;4. 提供有关经济发展政策解读和咨询服务;5. 发起公益活动和社会责任活动等。
第六章:商会经费第十六条商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但不限于:1. 会员的入会费和会费;2. 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3. 商会活动的赞助费;4. 商会所获项目的经济利益等。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8•【字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施行日期】2013.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间组织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10月25日自治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马飚2012年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组织和行为,保障行业协会商会依法开展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商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的设立、开展活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行业协会的发展纳入本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扶持和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制度。
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委托行业协会承担有关业务工作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要求行业协会提供服务的,可以通过有偿的方式购买服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年度检查、执法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负责行业协会的日常监督管理、业务指导和规范引导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与行业协会有关的专项事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组建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保护产业、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新兴产业以及具有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的行业协会。
鼓励和支持具有地方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行业企业依法组建全国性的行业协会。
第六条行业协会应当坚持自主办会,实行自律性行业管理,其机构、人事、资产、财务应当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分开。
商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商协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商协会名称为:(商协会全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三条本协会的性质为非营利性、行业性、自律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一)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会员企业健康发展;(二)发挥行业自律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三)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四)反映会员诉求,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搭建沟通桥梁。
第五条本协会的办公地点:(具体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本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本协会的终止事宜。
第七条会员大会的召开,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其决议应当经出席会员大会的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八条本协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三)决定本协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预算;(四)决定本协会的内部管理制度;(五)决定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六)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本协会事业,具有行业代表性;(二)在本行业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热心协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第十条本协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章会员第十一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入会条件:(一)承认本协会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行业内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四)单位会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协会商会章程模板
协会商会章程模板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协会商会章程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管理本协会商会的组织和运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协会商会的名称为【协会商会名称】,以下简称本商会。
第三条本商会是一个非营利性、自愿性的社会组织,以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维护行业利益为宗旨。
第四条本商会的注册地址为【注册地址】。
第五条本商会的宗旨是:团结会员,加强联系,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规律和政策,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合作,共同发展行业。
第六条本商会的口号是:团结、友爱、互助、进步。
第七条本商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正、有限责任的原则。
第八条本商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捐赠款、赞助款等。
第九条本商会的工作由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负责,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条本商会的章程由会员大会制定,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员第十一条本商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二条单位会员指在本商会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指个人自愿加入本商会的自然人。
第十四条会员享有本商会提供的各项服务和权益,并有义务遵守本章程。
第十五条会员有权参加会员大会,有权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有权提议和监督本商会的工作。
第十六条会员有义务维护本商会的形象和利益,遵守本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本商会的各项活动。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是本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本商会全体会员组成。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议题包括审议并决定本商会的重大事项,选举理事会成员,审议和通过本商会的章程等。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
会员大会应提前15天通知全体会员,并公告召开时间、地点和议程。
第二十条理事会是本商会的执行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职务组成,理事会成员为本商会理事。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负责组织和落实会员大会决议,制定本商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活动方案,及时向会员报告工作情况。
国际商会联盟 章程 -回复
国际商会联盟章程-回复以下是一个国际商会联盟章程的例子: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国际商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共同推动全球商业繁荣,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国际商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成员,旨在规范联盟的组织结构、职责与权利。
第三条:联盟成立的宗旨是建立一个广泛的合作平台,促进成员之间的商业合作,为会员提供服务与支持,共同推动全球商业的发展与创新。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联盟由会员组成,会员包括全球各地的商会和商业组织。
第五条:联盟设有主席团、执行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六条:主席团由联盟会员选举产生,负责联盟的整体规划和决策,任期为三年。
第七条: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团成员组成,根据联盟的需要负责具体的工作任务,协助主席团推动联盟的各项事务。
第八条:秘书处是联盟的日常运作机构,负责联络会员、组织活动、管理会务等事宜。
第三章:会员权利与义务第九条:会员享有提名和被提名为主席团成员和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权利。
第十条:会员有权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十一条:会员应当遵守章程,履行义务,支持联盟的工作并积极参与其活动。
第四章:联盟的职责与工作重点第十二条:联盟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深化成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商业合作项目的开展。
2. 通过组织高层次的商业论坛和会议,推动国际商界的交流与合作。
3. 向会员提供商业咨询、法律援助、市场信息等相关服务。
第十三条:联盟的工作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国际化进程。
2. 促进跨国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全球产业链的发展。
3. 组织成员间的商业考察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在国际商业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第五章:章程的修改与生效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需要由联盟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
第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在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后生效。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联盟主席团。
第十七条:本章程于公布之日起生效。
工商联章程(精选篇
工商联章程工商联章程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进展需要,标准市场行业行为,提高市场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发挥农贸市场商会的作用,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经全部会员讨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农贸市场商会是依照法定程序设立的非营利性社会集体法人,是农贸市场商会的自律性组织。
第三条:农贸市场商会的宗旨是:团结和教育会员保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提高市场自身的知名度和社会的认可度,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推动市场的健康进展。
第四条:农贸市场商会同意丛台区工商联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会员第五条:凡在光明农贸市场、等市场内从事商品交易的个体工商户,承认本会章程,经审查批准,都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一、享有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二、享有向商会提出保护合法权益的要求;3、参加商会组织的学习、培训及研究和体会交流等活动;4、有权利用商会发行和发布的市场信息和资料;五、有权向商会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咨询、要求出具法律意见及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等;六、对商会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7、有退出商会的自由。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一、遵守宪法和法律;二、遵守商会章程,执行商会决议;3、遵守市场商会的标准和准那么;4、同意商会的指导、监督,完成商会委托的工作;五、按商会规定向商会缴纳会费;六、履行商会规定的义务;7、自觉保护商会职业荣誉,保护会员间的团结。
第三章商会业务范围第八条: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部门有关市场的标准和准那么,帮忙个体工商户拓宽经营范围,转变经营理念,走规模化进展道路,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九条:组织和谐会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制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制止市场内的不合法竞争,和谐市场与政府治理部门的关系。
第十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兴办市场公益事业。
第十一条:组织会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会员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条:编辑发行会讯,转达政策,介绍先进体会,搜集和发布市场信息。
第四章商会职责第十三条:商会履行以下职责一、支持会员公平竞争,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二、处置对会员的投诉;3、调解会员之间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纠纷;4、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五、兴办市场福利事业;六、制定并监督实施会员奖惩方法;7、对模范履行会员义务并在市场进展中有突出奉献的会员予以奖励,对违背市场标准和准那么的会员给予处分。
工商联会员会费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商联组织建设,规范会费收取和管理,保障工商联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工商联各级组织会员的会费收取和管理。
第三条工商联会员会费是工商联组织的重要经费来源,用于支持工商联开展各项活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第二章会费标准第四条工商联会员会费分为基本会费和特殊会费。
第五条基本会费标准根据会员企业的经济规模、行业特点、地区差异等因素确定,具体标准如下:(一)大型企业: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二)中型企业: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三)小型企业: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四)个体工商户:每年缴纳会费人民币____元。
第六条特殊会费是指对特殊贡献或特殊困难的会员企业,经工商联批准,可适当减免会费。
第三章会费缴纳第七条会员应按照本章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缴纳会费可通过以下方式:(一)银行转账:会员应将会费汇入工商联指定的账户。
(二)现金缴纳:会员可到工商联办公室缴纳现金。
(三)其他方式:经工商联批准的其他缴纳方式。
第九条会员缴纳会费后,工商联应向会员出具收据。
第四章会费管理第十条工商联设立会费专户,对会费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一条工商联会费收入应全部纳入工商联的财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工商联会费支出应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本章程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工商联会费年度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公布,接受会员监督。
第五章会费退还第十四条会员因故退出工商联组织,其已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会员在缴纳会费过程中出现争议,可向工商联提出申请,由工商联负责调查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工商联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工商联备案。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工商联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八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工商联。
(注:以上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商会章程变更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商会发展的需要,完善商会组织架构,加强商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商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变更。
第二条本章程变更旨在明确商会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活动规则等,确保商会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三条本章程变更经商会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变更第四条商会组织架构调整为: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
第五条理事会是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商会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
第六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
第七条监事会是商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维护商会合法权益。
第八条监事会由监事会成员组成,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
第九条秘书处是商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商会日常事务,执行理事会决议。
第十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理事会职责:(一)制定商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二)决定商会的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三)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理事;(四)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决定商会重大活动;(六)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监事会职责:(一)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二)审查商会的财务报告;(三)提出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维护商会合法权益;(五)其他应由监事会履行的职责。
第十三条秘书处职责:(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处理商会日常事务;(三)筹备理事会会议;(四)负责商会文件的起草、印发和归档;(五)负责商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六)其他应由秘书处履行的职责。
第四章活动规则第十四条商会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二)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商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三)发挥商会优势,促进会员企业发展;(四)加强与其他商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商会影响力。
第十五条商会活动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活动方案;(二)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三)组织实施;(四)总结评估。
商会联合合作协议书模板
商会联合合作协议书模板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和乙方均为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会组织,为了促进双方在商业领域的合作与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1.1 双方同意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促进商会会员之间的商业合作与交流。
1.2 双方通过合作,旨在扩大各自的商业影响力,提升会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双方将定期举办商业论坛、研讨会、展览等活动,为会员企业提供交流平台。
2.2 双方将共同开发商业项目,促进会员企业间的资源共享与合作。
2.3 双方将互相提供商业信息,协助对方会员企业开拓市场。
第三条合作方式3.1 双方将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合作项目的策划、执行与监督。
3.2 双方将依据各自资源和优势,共同确定合作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1 甲方有权参与合作项目的决策与管理。
4.1.2 甲方应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4.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2.1 乙方有权参与合作项目的决策与管理。
4.2.2 乙方应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费用与收益分配5.1 双方应根据各自在合作项目中的贡献,协商确定费用的分担比例。
5.2 双方应根据合作项目的收益情况,协商确定收益的分配比例。
第六条保密条款6.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和会员信息予以保密。
6.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信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2 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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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赣商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广西赣商联合会”(以下简称本会)。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江西省自然人或法人以独资或合资形式在广西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行各业、不同所有制企业自愿组成的全区性、行业性、非营利的社会团体。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广西地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全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发展商会;帮助会员树立科学发展观,引导会员诚信经营、热心公益、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凝聚商业力量;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扶持和促进企业发展,构筑会员与政府之间的交流平台,为会员企业更多的参与广西经济建设、开拓市场提供服务。
吸引更多江西企业来广西发展,成为桂赣两省(区)经济交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联和登记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会址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C座2801室。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举办经济、金融、法律、管理等方面的讲座;组织会员参加各类经贸洽谈会和商务考察活动。
(二)向政府和有关组织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落实,以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排忧解难。
(三)组织会员之间的交流,开展会员之间的联谊活动,增进会员之间的了解,促进会员之间的合作,引导会员单位强强联合,提升赣籍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加强与桂赣两地及其他地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支持会员在广西各地依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积极为会员参加两地经济建设和扩大同国内外的经济联系构筑平台;积极促进经贸往来、经济协作和科、教、文、卫等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交流。
(五)指导本会办事机构及实体机构开展工作,贯彻“以商养会,依会强商”的发展战略。
(六)帮助会员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流通渠道,联系各类展览会、博览会的主办单位,帮助会员寻找合作伙伴,协助会员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经营管理方法和资金,推动会员企业实行现代化管理制度。
(七)建立赣商手机公众号、会员群,编印商会信息,宣传联合会作用,介绍和交流联合会发展情况,提供市场、商贸、经济等信息服务。
(八)支持和开展公益活动,参与脱贫攻坚为大力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会员为单位会员,不吸收个人会员。
本会会员企业须为江西省自然人或法人在广西投资兴办、持有广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状况稳定、信誉较好的企业。
本会每年年检时将会员名册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会员单位必须指定代表参与本会组织的活动。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本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广西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江西省自然人或法人依法独资或合资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四)连续三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
第九条会员的入会程序为:(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并填写入会申请登记表;(二)经会长办公会初审,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三)由本会秘书处发给《广西赣商联合会会员证》第十条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本会召开的会议及本会组织的其他活动;(二)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有对本会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四)获取本会提供的有关经济信息资料;(五)向本会进行与经济活动有关的咨询;(六)当会员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有权要求本会给予法律上的支持和帮助;(七)对本会联系到的经营项目,在不违反国家政策的前提下,本会会员享有优先或优惠参与的资格;(八)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本会会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纪守法、合法经营、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按规定按期缴纳会费;(二)及时向本会反映各类经济信息,工作经验和其他有关资料;(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维护本会团结和声誉,不做有损本会团结、声誉的事,积极弘扬中华民族正气、美德;(五)积极支持本会工作和编印内部刊物,随时反映江西人在桂企业发展动态。
第十二条申请参加本会,应按本会章程规定办理相应手续;会员退会应书面告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本会会员如果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接到通知后连续三次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并收回会员证、牌。
第十三条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会费应在发给会员证五日内交纳。
(一)会长单位:30万元/届;(二)副会长(监事长)单位:10万元/届;(三)理事(监事)单位:1万元/届;(四)会员单位:500元/年;第十四条会员如果有下列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一)有严重违反本章程及本会工作制度的行为的;(二)触犯国家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三)会员的个体行为对本会名誉造成重大损毁的。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五条本会由会员组成会员大会。
会员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责:(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执行秘书长、理事、监事长、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制定或修改本会会费标准;(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由全体监事签名确认,并向全体会员公告。
会议纪要应当与出席会议的会员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十七条换届会员大会每届5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
换届筹备工作主要内容是: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负责换届选举的组织筹备工作,并成立换届筹备小组,提前三个月以上开始落实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换届筹备小组成员3至5名,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确定,组长一般由会长担任,会长不便担任的,可以由副会长或执行秘书长担任,具体工作由秘书处负责。
换届筹备小组应在充分征求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提出换届工作方案,提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监事(或监事会)负责监督换届筹备工作。
特殊情况下,监事(或监事会)可根据章程要求,督促召开理事会成员会议票决产生换届筹备小组负责人。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在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理事组成,理事由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具体选举办法由会员大会确定。
理事会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会员大会决议;(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三)制定本会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听取本会年度工作报告;(五)在首届会员大会召开选举会长和产生商会班子成员后,每隔1年筹备召开一次会员大会;(六)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八)执行秘书长、执行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由会长提名,理事会通报并鼓掌通过。
(九)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常务理事)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会长或(理事长)和监事(或监事会主任)签字确认会后向全体理事公告。
第二十二条本会视联合会发展情况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组成。
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九条第(一)、(五)、(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
常务理事会要对理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根据需要可临时召开,至少半年要召开一次。
常务理事会的议事程序和规则与理事会相同。
情况特殊的也可以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执行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组织协调能力强,在本会范围内有较大的影响力及较高的威望,群众基础好,善于团结,乐于奉献,热心公益;(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执行秘书长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执行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本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和副会长若干人,执行正副秘书长二人。
本会执行正副秘书长以上负责人不得来自于同一单位。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执行正副秘书长依照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执行秘书长、常务理事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最长不超过两届)。
因特殊情况可延长任职的,必须经过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为本团体法定代表人。
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本会全面工作;(二)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三)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四)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参与有关重要活动;(五)提名执行正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六)决定本会日常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三十条本会秘书处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设若干工作部门。
秘书处由执行秘书长主持工作,执行副秘书长(若干名)为其助手,在会长或授权的副会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本会执行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负责;(二)主持本会常设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本会订立的年度工作计划;(三)协调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代表本会常设机构对外进行工作联系;(四)决定本会办事机构及实体机构专、兼职人员的聘用;(五)处理本会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一条为加强内部监督机制,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的正、副主任任期和任职条件与正副会长、执行秘书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