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字[2012] 6 号 -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树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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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团字[2015] 10号
关于在全院开展2014-2015年度五四团内评优活动的
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为了全面提高团员素质,培养广大青年团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提高青年团员在我院共青团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团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从而推动我院共青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院团委决定全面启动2014-2015年度共青团评优工作。
一、评选项目及条件:
第一项:“十佳共青团干部”
1、参评对象为2014-2015年度任职的学生团干部;
2、政治立场坚定,品德作风优良,工作认真负责;
3、对团内工作勇于开拓创新,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4、上一年度公共课和专业课无挂科现象。
5、在学生干部年度考核等级中为良好及以上。
第二项:“十佳共青团员”
1、政治素质高,品德作风优良;
2、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3、上一年度获二等及以上专业奖学金;
4、在校内外活动或社会上获奖(市级以上表彰或奖励),为学院争
得荣誉者优先考虑。
第三项:“十佳共青团支部”
1、参评对象为全院所有基层团支部,申报“百强红旗团支部”的团支部优先考虑;
2、上一年度支部班风好,组织生活健全;
3、团费收缴及时,推优入党比例较高、工作扎实有效;
4、团内活动丰富多彩,具有创新精神;
5、班团关系融洽,支部干部学习成绩良好。
第四项:“十佳团支部书记”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望和号召力;
2、明确团支部书记的权利与义务,认真执行团的各项决议,按时按质地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上学期成绩无挂科);
4、所在支部表现突出,被评为2014-2015年度校“百强红旗团支部”优先考虑;
5、了解支部各团员的情况,能积极与同学们沟通,并能及时发现问题,为同学排忧解难。
第五项“十佳宣传积极分子”
思想道德素质高,上一年度专业课无挂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一年度在各种正式报刊、杂志上(包括校、院级)发表文章达3篇以上;
2、摄影、书画、征文、微电影等作品在院级以上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或集体二等奖以上的主创人员;
3、为团的宣传工作做出突出贡献者。
第六项:“十佳学术科研标兵”
思想道德素质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一年度获得专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
2、勤奋学习,善于创造,在院级及以上学术科技类竞赛(如大学生科技创造竞赛、征文比赛、参与学术课题研究等)中获奖或在校级及以上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含论文集)发表论文。
第七项:“十佳文艺积极分子”
思想道德素质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一年度在院级以上个人项目的文艺比赛中获得前三名;
2、受学校或学院指派,一年内参加院级及以上各种文艺演出达3次以上(含3次,申报时须开具相关证明)。
第八项:“十佳学习尖子”
思想道德素质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上一年度获得院一等专业奖学金及以上奖学金;
2、上一年度考试总评在本专业排年级前五名;
3、上一年度专业考试成绩有一门以上排年级第一名;
4、英语四级考试532分以上或过英语六级。
第九项:“十佳体育尖子”
思想道德素质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校运动会中获得前六名;
2、在院或校级各运动队中获得名次;
3、在校级以上各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第十项:“十佳青年志愿者”
1、上一年度公共课和专业课无重修现象;
2、思想道德素质高,积极参加各项志愿服务;
3、在见义勇为、无私奉献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4、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考核年度内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100个小时。
第十一项:“百名优秀共青团干部”
1、参评对象为2014-2015年度任职的学生团干,包括全院所有团属干部;
2、政治方向坚定,品德作风优良, 思想道德素质高;
3、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专业课无挂科;
4、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完成院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项:“百名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道德素质高,品德作风优良;
2、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3、学习成绩优秀,专业课无挂科。
二、材料申报及评选方法
1、评优由符合条件的个人或集体提出申请,所在团总支审核、推荐,统一报院团委;
2、申报材料包括《评优申报表》、优秀事迹简介(1500字以内)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十佳共青团支部”须后附简介,申报“十佳宣传积极分子”须上交作品复印件或开具相关证明);
3、各奖项推荐名额分配到各基层团组织,所有“百优”个人均应由团支部民主投票推荐,推动团员参与支部建设,将团员的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形成“个人申请-支部民主推荐-系部审核-学院复核”的评优工作机制;各团总支应将评审结果在本系部进行公示,期限不
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可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系部团总支。
4、院团委组织评委会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考评结果,由院团委正式确定表彰名单。
5、推荐参评“百优共青团干部”的,基层团支部干部不少于可推荐人数的25%。
三、奖励措施
1、所有先进集体颁发奖状;
2、所有优秀个人颁发证书;
希望院团委各部门、各系团总支(含医学系)、张公岭团总支、学社联社团团总支、各团支部高度重视,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认真地做好本单位先进集体与优秀个人的推选工作,并将申报名单与表格及各项评优材料以团总支为单位进行汇总,于5月31日下午六点前统一交至院团委办公室(第二教学楼107室)。
共青团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九日
附件一: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五四团内评优推荐名额
附件二: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五四团内评优推荐方案
附件三: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五四团内评优评分细则
附件四: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团内“十佳”“百优”个人申报表
附件五: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十佳共青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六: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十佳”“百优”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一:
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五四团内评优推荐名额
【注】:1、标注括号的推荐名额为在院团委任职的学生干部,详细推荐方案以及标注下划线的推荐名额请参照附件
二和附件三的奖项推荐方案实施;
2、推荐名额并非为最终名额,最终名额将由院团委评委会进行评审并由院团委正式确定表彰名单。
附件二:
一、十佳奖项推荐方案
第一类:十佳共青团干部十佳共青团员十佳学术科研标兵十佳宣传积极分子十佳青年志愿者
名额推荐方案:原则上各系限推荐2个名额(2个名额中原则上至少包含一名在院团委任职的学生干部),张公岭团总支及社团团总支限推荐1个名额(系部学生干部和院团委学生干部均可)。
【注】:1、若各系推荐名额未包含院团委学生干部,请各系团总支书记提供未推荐理由(形成纸质档);
2、若各系推荐名额超过2个(限推荐3个名额),请各系团总支书记提供理由(着重比较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各项条件并形成纸质档);
3、申报此类十佳奖项的院团委学生干部,请主动联系其所在系部团总支书记与辅导员并汇报思想情况。
第二类:十佳文艺积极分子十佳学习尖子十佳体育尖子
名额推荐方案:
1、关于“十佳文艺积极分子”“十佳体育尖子”各系限推荐2名名额,艺体系可推荐3名名额,张公岭团总支及社团团总支限推荐1名名额;
2、关于“十佳学习尖子”各系限推荐2名名额,张公岭团总支及社团团总支限推荐1名名额。
第三类:十佳团支部书记十佳团支部
1、关于“十佳团支部书记”评选方案:在2014—2015年度获校级“百强红旗团支部”和“十佳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将优先评选其支部团支书为“十佳团支部书记”
2、关于“十佳团支部”评选方案:根据在本学年团支部的工作开展情
况,主要依据校《湖南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百强红旗支部评分表》并结合本年度校级百强红旗团支部评选期间各团支部上交的材料,评选出院级“十佳团支部”。
二、百名奖项推荐方案:
1、关于“百名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方案
根据各系在院团委任职的干部数以及各系团总支任职干部数的相关比例(附表一),推荐方案如下:请各系将申请“百名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学生干部材料按评分规则(见附件三)进行评分并且排序,按最后评分确定名额。
附表一:
2、关于“百名共青优秀团员”推荐方案:
根据各系团员总数以及相关比例(附表二),推荐方案如下:请各系将申请“百名共青优秀团员”的学生材料按评分规则(见附件三)进行评分并且排序,按最后评分确定名额。
附件三:
请各系将申请“百名优秀共青团干部”、“百名共青优秀团员”的学生干部材料按评分规则(见附件三)进行评分并且排序,并且将各系不予推荐的在院团委任职的同学也进行评分,按最后评分确定名额。
评分标准如下:
一、评分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每部分各占20%,每部分所得分数之和即为总分。
二、评分细则:
(一)成绩
如该同学2014年学期成绩出现挂科现象,则此同学平均分统一记为60分,再用其平均分(即60分)乘以20%;未挂科的同学,用其实际平均分乘以20%。
最后所得数据为其该项所得分数。
(二)所任职务:
用该同学本学年任职所对应的分数乘以20%,所得数据为该同学该项所得分数,标准如下:
(三)所组织、参与的活动:
用该同学本学年组织、参与的活动所对应的分数乘以20%,所得数据为该同学该项所得分数,标准如下:
【注】:
1、若该同学组织、参加了多项活动,则取该同学组织、参加活动所对应分数最高的一项;
2、组织活动类应为各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如直接组织某活动的部门成员,或者直接组织某活动的团支部委员会成员;参与活动类应为各系统比赛并获相应成绩的参与者。
(四)获奖情况:
用该同学本学年获奖等级所对应的分数乘以20%,所得数据为该同学该项所得分数,标准如下:获国家级奖励:100分;获省级奖励:95分;获市、校级奖励:90分;获院级奖励:80分;获系部奖励70分。
(五)老师的评价:
用该同学获老师评价所对应的分数乘以20%,所得数据为该同学该项所得分数,标准如下:优秀:100分;良好:80分;一般70分;合格60分。
附件四: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
团内“十佳”“百优”个人申报表
注:请团总支书记在打分空表格中结合该生表现打出具体分数。
附件五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
“十佳共青团支部”申报表
附件六:(电子版请交excel格式)
树达学院2014—2015年度“十佳”、“百优”集体和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报送系部:团总支书记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