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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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

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

成都欣仁脱瘾康复医院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我们统一学习了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文件,首先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对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约束力。

果断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对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行业作风建设,严厉行业纪律,增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卫生计生委就加强卫生计生行风建设、提出了“九不准”,出台了相干规定,体现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对治理行风突出题目的高度重视和坚强决心,“九不准”和规定精神,既是工作部署,又是严格要求;既是从业守则,又是“防雷”红线。

“九不准”为医院管理层面提供了医院廉洁管理的制度保障,为行业内的医务职员执业提供了行为规范;“不良记录”制度的出台是杜绝医药购销领域贸易贿赂的一剂良药,在国家卫生管理层面上,有益于规范药品、医用装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代理机构及个人的贸易行为,从源头上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贸易贿赂行为。

通过“九不准”束缚医务人员的行为,通过“不良记录”清算不法经营企业,左右开弓,能够切实有效地整治医药卫生行业存在的不良之风,努力营建廉洁行医的良好社会氛围和执业环境,重树医务人员的职业形象和社会形象。

医疗机构是群众看病就诊的主要场所,医务人员承当着消除患者病痛的重担,我们的所作所为不但代表着医疗卫生行业的形象,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国家形象。

在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廉洁行医教育。

我们要结合党的群众线路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宣传“九不准”,在全院展开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贸易贿赂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使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思想政治水平,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教育广大医疗卫生人员遵纪遵法、廉洁自律意识,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明是非、知荣辱,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

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

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第一,不准吸烟。

医院是一个公共场所,吸烟会对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所以,医院应该设定严格的吸烟禁区,严禁任何人在医院内吸烟。

第二,不准随地吐痰。

随地吐痰不仅对卫生造成污染,还可能传播疾病。

医院作为一个公共场所,应该对随地吐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醒患者和访客尊重卫生。

第三,不准乱扔垃圾。

医院的垃圾产量大,如果乱扔垃圾,不仅会影响医院环境,还会增加环境清洁的成本。

所以,医院应当设立垃圾分类回收箱,提醒患者和医护人员正确处理垃圾。

第四,不准随地大小便。

大小便与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密切相关,医院应该设立足够的卫生间,并提供合适的卫生设施,以方便患者和医护人员进行卫生处理。

第五,不准乱涂乱画。

乱涂乱画不仅会影响医院的整体形象,还会使患者和医护人员对医院的卫生环境产生不满,从而影响医院的治疗效果。

所以,医院应该加强室内环境的管理,并设置提示标语,提醒患者和医护人员不要乱涂乱画。

第六,不准乱停乱放。

乱停乱放的现象给医院内部的交通和医疗工作带来很大的不便。

所以,医院应该设立专门的停车位,并设置合理的停车规定,引导患者和医护人员有序停放车辆。

第七,不准饮食过度浪费。

饮食浪费不仅浪费资源,还会造成环境污染。

医院应该推广餐后不浪费的理念,减少饮食浪费的现象。

第八,不准乱开乱关医疗设备。

医疗设备的使用和维护是医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医院应该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防止乱开乱关医疗设备,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不准泄露患者隐私。

医院应该严守患者隐私的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相关医疗记录。

同时,医院应该加强对员工的隐私保护意识教育,确保个人隐私的安全。

以上是医院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制度的内容,通过执行这一制度,可有效改善医院的卫生环境,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和患者满意度。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一、不准违规开展医疗活动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首要原则是遵守法律法规,不准违规开展医疗活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超越职责范围,擅自进行医疗行为。

二、不准违规收费医疗服务是公益性服务,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医保支付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

医务人员要诚实守信,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额外费用,不得进行乱开药、滥用检查和检验等行为。

三、不准违规开展医疗广告医疗广告是医疗机构宣传的有效方式,但不准违规开展医疗广告。

医疗机构要依法申请广告发布许可,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夸大医疗效果、误导患者。

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医风,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四、不准违规行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违规行医。

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医疗服务,不得擅自调整治疗方案、违规使用药品或器械。

医务人员要按照规范的操作要求进行医疗行为,不得随意更改或忽视医嘱。

五、不准违规处方和开药医务人员不准违规处方和开药。

医生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处方,不得滥用抗生素、营养药品等。

药师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确配发药品,不得超过处方的范围或开具无效处方。

六、不准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医务人员不准违规使用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要配备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务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操作要求进行使用,不得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器械。

医务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

七、不准违规行医执业医务人员不准违规行医执业。

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执业登记,医务人员要按照执业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医疗工作,不得违反规定从事非法医疗活动。

八、不准违规泄露患者隐私医务人员不准违规泄露患者隐私。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的安全。

医务人员要严守职业操守,不得随意透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将患者隐私用于其他目的。

九、不准违规参与医疗纠纷医务人员不准违规参与医疗纠纷。

护士九不准心得体会3篇

护士九不准心得体会3篇

护士九不准心得体会3篇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护士九不准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利用一上午的时间,我认真学习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职员个人收进与药品和医学收进挂钩、二不准开单提出、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倾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贸易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亲身利益,关系事业改革发展成败,关系医疗卫生职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自有医生职业的那一天起,医德、医术、医风就密不可分,厚德载医成为正道常理。

千百年来,希波克拉底誓言犹铿锵在耳。

我国唐代名医孙思邈也曾说过,凡大治疗病,必当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

不得问其贵贱贫富,亦不得左顾右盼,自虑吉凶。

如此可为苍生大医。

这些震动灵魂的医学精神宣言,塑造了医者仁心的理念和行为准则。

通过此次学习、看到了我党高度重视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和果断惩办行业不正之风的决心,近几年医疗事故频发,医患之间出现信任危机,很多医院领导、医生利字当头、早已违反了当时学医时所立下的誓言、使得整个行业蒙羞,如今党和政府大刀阔斧进行改革,清除行业毒瘤。

通过此次学习建立卫生行业清风正气,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作为医院的一位护士我将不断更新知识,进步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尊重关心爱惜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重视沟通,体现人文关怀,维护患者的健康权益。

自觉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作为最高使命。

清浊之间,泾渭分明,坚遵法律和道德的底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错误思想和不良风气的腐蚀,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做一位合格的白衣天使。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6日发布了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

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精品课件)

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精品课件)

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

九不准学习内容

九不准学习内容

九不准学习内容Company number : [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详解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维护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和廉洁行医,制定了以下“九不准”规定。

首先,不得将医疗卫生人员的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该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其次,不得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

医疗卫生机构应该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第三,不得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该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第四,不得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第五,不得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第六,不得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第七,不得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第八,不得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为回扣提供任何便利条件,严禁违反规定向医疗卫生人员支付回扣。

九不准培训PPT课件

九不准培训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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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准违规收费
▪ 详解: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 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 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 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 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严禁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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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 详解: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 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 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 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 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 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 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 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 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 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 “九不准” 》专题学习
201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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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加强医疗建设九不准 ▪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6日 ▪ 制 定----卫计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行 业----医疗卫生机构 ▪ 文 号----国卫办发[2013]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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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前言
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针对医疗卫生 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 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 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 准”)。卫计委同时发出通知,将执行“九不 准”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 考核、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 作为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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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 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 详解: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 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 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 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

通知说,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XX的行政处罚。

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不准”具体内容:
1•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i / i。

医务人员“九不准”

医务人员“九不准”

医务人员“九不准”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医务人员“九不准”规定
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制定的《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明确禁止收受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行为。

通知说,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降低级别或等次等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由所在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九不准”具体内容:
1。

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2.不准开单提成;
3。

不准违规收费;
4.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

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6.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8。

不准收受回扣;
9.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和九项准则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和九项准则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和九项准则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九不准和九项准则——紧守职业道德,提升行业品质1. 引言: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从业人员的辛勤付出和专业素养。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规范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九不准和九项准则成为了行业内的行为规范。

本文将就这两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业素质。

2. 九不准的重要性:2.1 保障患者权益。

九不准旨在杜绝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违规行为,防止患者因此受到伤害。

2.2 提升行业品质。

九不准要求从业人员提高职业道德意识,维护行业形象,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3. 九不准的内容:3.1 不推诿责任。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承担起自己的职责,不得推卸责任。

3.2 不拒绝急诊。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对急诊患者提供及时救治,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接诊。

3.3 不索取回扣。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不得以索取回扣等方式牟取私利。

3.4 不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违规收费。

3.5 不随意扩大检查项目。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根据患者实际情况,不得滥开检查项目。

3.6 不扩大用药范围。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不得扩大用药范围。

3.7 不擅自更改医嘱。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医嘱,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

3.8 不利用职权为患者谋私利。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正当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

3.9 不泄露患者隐私。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严守患者隐私,不得泄露任何与患者相关的个人信息。

4. 九项准则的重要性:4.1 提升医疗卫生行业服务质量。

九项准则规范了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在服务质量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

4.2 增强医疗卫生行业的专业化水平。

九项准则要求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5. 九项准则的内容:5.1 忠诚敬业。

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应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

九不准学习内容(总结类)

九不准学习内容(总结类)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详解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九不准学习内容

九不准学习内容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九不准”包括: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二、不准开单提成;三、不准违规收费;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八、不准收受回扣;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详解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13.12.26•【文号】国卫办发[2013]49号•【施行日期】2013.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反不正当竞争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卫生机构:近期,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明确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通过编辑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要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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