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增加203亩 缪家村宅基地复垦走土地集约利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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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9.06.15•【字号】苏政发〔1989〕78号•【施行日期】1989.06.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的通知(1989年6月15日苏政发〔1989〕78号)我省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日益尖税,制约着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省的《〈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颁布以来,各地加强土地管理,依法控制耕地的占用,重视耕地的复垦开发,开始取得成效。

为加快全省土地复垦工作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结合江苏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土地复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土地是人类不可再生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

抓好土地的复垦工作,对于缓解我省日趋尖税的人地矛盾,开发、利用耕地资源,具有战略意义。

历年来,各地因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需要都占用和挖废了一些耕地,尚未利用。

这些土地虽然零星分散,但在一乡或一县范围内,少则几百亩,多则上千亩,是一份宝贵的耕地资源。

这些耕地大多稍加复垦,就可以恢复种植或用来发展养殖业,投资少,收效快。

各级政府必须把土地的复垦工作,列为整个土地开发利用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农业基础,增强农业后劲的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务必抓出成效。

二、切实抓好土地复垦的规划。

复垦的具体含义是,对未利用的废弃地和被破坏的土地,采取工程或其它措施,使其变为可利用的农用地,不包括对现有耕地的再开发。

各地要对本地区历年来因工矿企业、交通、水利、村庄等建设占而不用和挖废耕地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本地区的土地复垦规划以及分年度的复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土地复垦贯彻“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

对国家、集体以及群众因生产、生活建设而挖废耕地的,建设单位或个人要缴纳复垦保证金,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按要求负责复垦,并按要求如期完成。

自然资源部 节约集约用地专章 解读

自然资源部 节约集约用地专章 解读

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解读一、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资源利用压力不断增加。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部制定了《节约集约用地专章》,旨在规范土地利用行为,推动节约集约用地工作的开展。

二、专章内容解读1. 节约用地(1)明确提出节约用地的基本原则,即节约优先、保护优先、集约利用、保护生态、依法用地。

(2)规定各地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节约用地指标,引导土地利用向低效益用地和浪费用地倾斜,促进土地的节约利用。

2. 集约用地(1)提出加强用地总量管控和减少建设用地规模,推动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明确要求各地通过完善城乡用地增减挂钩机制,加强土地利用总量控制,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3. 用地监管(1)规定各地要建立健全用地监管体系,加强用地执法监管,严格审核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选址各环节。

(2)明确要求各地要加强用地监督检查,加大用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三、专章实施效果1. 推动节约用地通过专章的实施,各地出台了相应的节约用地政策,推动了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了土地资源的节约效益。

2. 提高集约用地专章的实施大大提高了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平,减少了对自然资源的占用,有效保障了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加强用地监管专章的实施使各地对土地利用行为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监管,有效防止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和滥用。

四、展望与建议1. 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对土地利用政策的认知度,营造良好土地利用氛围。

2. 完善配套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土地利用政策,配套支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更多的制度保障。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用地监管力度,提高用地违法成本,严格打击各种用地违法行为,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的保护,有力地推动了经济可持续发展。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意见(试行)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意见(试行)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8.16•【字号】沪奉府[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意见(试行)(沪奉府〔2010〕62号)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为了贯彻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进农民宅基地置换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0〕1号)和《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10〕3号)等文件精神,对我区实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流转的范围、用途和规范流转工作要贯彻“依法、自愿、有偿、规范”和“总量控制、有偿使用、同地同权、保障权益”的原则。

1、流转范围。

凡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原则上均可流转。

2、流转用途。

依法有偿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根据规划用途,可以用于工业、商业、旅游业、服务业等经营性项目。

不得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建设。

3、流转规范。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租赁、出让等方式进行流转,必须符合规划要求,同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代表同意。

使用期限最高不超过同类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最高年限;政府对租赁和出让等参照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建立最低限价制度。

土地使用者依法有偿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转让、转租等形式进行流转,也可以抵押。

二、流转的方式各镇、开发区应当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各种行之有效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方式。

做活土地文章 推动强村富民

做活土地文章 推动强村富民

做活土地文章推动强村富民作者:杨群义来源:《农村财务会计》 2020年第1期杨群义江苏省盐城市村集体经济较薄弱,有452个村集体年收入低于18万元,占村总数的20%。

近年来,一些村集体主动探索,采取多种形式搞活土地经营,既增加了集体收入,又促进了农民增收,蹚出一条符合当地村情农情的强村富民路子。

一、经营土地发展集体经济的主要形式(一)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增加集体资源收入。

村集体受农户委托统一大规模集中流转土地,经土地整理后,流转给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

村集体通过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可为集体增加两方面收入:一是通过打破田埂地垄,实现土地面积增量带来的流转费收入;二是增加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收入。

射阳县兴桥镇西移村近年来对外流转土地4500多亩,通过土地规模集中流转,集体土地新增面积300多亩,每年增加集体收入24万多元;通过向承租者收取土地流转服务费每亩50元,每年增加集体服务收入22万多元,仅通过土地流转服务一年就增加集体收入46万多元。

(二)发展集体农场,增加集体经营收入。

2016年,射阳县新坍镇新集村在省财政50万元资金的帮助下,流转农户土地200多亩兴办了集体农场,在保证流转土地农户每亩每年850元租金的基础上,农场实现的净盈利按20%对集体成员实行二次分配,3 0 % 作为村干部的管理报酬,5 0 %为村集体收入,用于农场发展和公益开支。

2 018年,集体农场实现净收益35万元,村集体增加经营性收入17.5万元,向集体成员二次分配7万元,还为村民增加40多万元的劳务收入。

(三)兴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增加集体分红收入。

阜宁县东沟镇丁横村成立了稻麦种植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入股土地782亩。

合作社与专职农田管理员明确稻麦固定产量和奖罚措施。

合作社当年收益先扣除农户入股土地保底收益,再提取40%作为公积公益金,剩余部分作为入股土地农户和村集体按股分红,对低收入农户在村集体股权收益中再拿出15%进行分红,确保按期脱贫。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滁政[2011]145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滁政[2011]145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滁政〔2011〕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城市建设用地需求不断增加,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供求形势严峻。

为适应土地利用形势的转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皖政〔2011〕64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贯彻意见:一、强化规划计划管理(一)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

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健全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制度,科学确定城镇开发边界,促进城镇用地合理布局。

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价和监管,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的责任考核机制。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建设用地预审。

(二)发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引导作用。

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结果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相挂钩的要求,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配办法。

科学、合理编制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促进各类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三)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

结合我市优先保民生用地、保工业用地、保经营性用地和保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指导思想,主要保障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用地,重点保证省“861”行动计划项目、市“661”重点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节能减排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文化旅游项目、重大流域治理等农田水利综合建设工程、民生工程、央企民企台资合作项目等用地。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情况汇报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情况汇报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情况汇报近年来,我国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情况备受关注。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基础,也是城乡建设的重要资源。

保障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对于促进农业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篇文档中,我们将对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情况进行汇报,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首先,我们来看农业土地的集约利用情况。

近年来,我国农业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明显增加。

通过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农业土地的利用效率得到了提升,农作物产量稳步增长,粮食生产能力不断提高。

同时,农业用地的多功能利用也得到了加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等都为农业土地的集约利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其次,我们关注城乡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情况。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我国加大了城市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力度。

推动城市更新改造、提高建筑用地的利用效率、加强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效率,实现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最后,我们要关注生态保护用地的集约利用情况。

生态保护用地是保障生态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生态保护用地的保护力度,加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推动了生态保护用地的集约利用。

同时,加强生态保护用地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控制不合理开发行为,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总的来看,我国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比如,农业土地的集约利用还存在一定的空间,城市建设用地的节约利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用地的保护力度还需加大。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化土地利用制度改革,加强土地资源的空间规划和管控,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综上所述,土地资源是我国的重要战略资源,保障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对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土地资源的保护力度,推动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努力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建设中心村 复垦宅基地努力为集约节约用地闯出新路子

建设中心村 复垦宅基地努力为集约节约用地闯出新路子

程” 等战略部署 , 把发展经济和改善 上 ,农 民全年可不交费用 ;农 民住 垦为耕地 , 年可增粮 1 5 万吨, 创收 2 共享基础设施 , 过上 了做饭用沼 亿元 以上 ; 民生作为重点 , 抢抓机遇谋跨越 , 凝 楼 、 用作工业发展等用地 , 其 心聚力干大事 ,推动县域经济社会 气、 取暖靠供热 、 室内就如厕 的现代 经济价值更是不可估量。同时, 土地 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特别是 围绕 生活 ,生产生活方式实现根本性转 的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可 以互促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推进新农村建 变 ; 中心村的全新规划建设 , 使设施 共进 , 有着促进农 民分工就业 、 优化 设, 我们创新 思路 , 优化举措 , 克难 齐全 、 功能配套 、 环境优 化 , 农 民拥 村镇空 间布局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攻坚 , 真抓实干 , 走出了一条撤并村 有 了城 市人 一样 的生活 条件 和 环 等作用 ,其综合效益巨大 、前景广 屯建新村 、 腾出土地搞复垦 、 产业发 境 ; 人 口的集聚集 中, 促进 了餐饮 等 阔 。 展促增收、 设施完备增保 障、 农 民生 服务业发展 ,农 民的消费方式和消 二、 统筹兼顾 。 过细工作 . 解决
活城 镇 化 的发 展之 路 。在建 设 中心 费需求 也 随 之 改变 。生 活质 量 的 提 好 土地 复垦 是 集约 节 约用 地 的主 要 村、 复垦 宅 基 地 、 集 约节 约用 地 上 , 高, 让 农 民住 的舒 心 、 过 的开 心 , 丰 途径
逐渐探索 出一条发展之路 。 林模式也得 到 了农 民的认可接受 。 推进撤屯并村 , 搞好土地复垦 , 创 新思路 , 推 出丰 林 模 式 。 二是建设 中心村 、 复垦宅基地 , 有助 主体是农 民。做好农 民工作是建设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9〕1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9〕16号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青政发〔2019〕16号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大我市节约集约用地力度,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节约集约用地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意见》(鲁政办字〔2019〕9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规划引领,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控(一)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控制引导作用。

对标深圳,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实施要充分体现节约集约土地的理念,用更少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支撑新的经济总量增长,实现“产业拓展、功能完善、土地集约、市民宜居”的目标。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要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科学确定城市定位、功能目标和发展规模,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乡土地利用布局,引导产业向园区和经济功能区集中、人口向城镇和社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二)尽快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成果全覆盖。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指导各区(市)、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高新区〔以下统称各区(市)〕加快编制高质量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要体现节约集约用地、多功能兼容和复合利用的要求。

2019年10月底,各区(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复成果要做到全部覆盖,为项目落地提供及时有效的规划支持。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4.07.15•【文号】农办议〔2024〕142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3074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4〕142号欧阳梅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

经商水利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一、关于提高财政资金补助标准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支持各地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上农田基础设施短板,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一是加大投入支撑力度。

“十四五”以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累计安排资金超过3000亿元,支持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3年底,又安排增发国债资金1254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5400万亩,同时将中央亩均补助标准提高至2000元以上,补助标准大幅提升。

从2024年开始,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财政资金渠道支持高标准农田投资亩均补助标准同步提高。

二是差异化落实补助标准。

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测算2023年底增发的国债资金中,对东北地区、粮食主产区亩均标准按照新建2400元、改造提升2200元,其他地区亩均标准按照新建2200元、改造提升2000元。

同时,在会同财政部测算分配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按东、中、西地区并考虑财政状况,对西部地区给予差异化适当补助。

三是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将田间设施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内容,重点支持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输配电和防护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改善农业生产灌溉和排水条件,促进当地农业生产。

截至2023年底,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10亿亩,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大幅改善,为粮食丰收提供了有力支撑。

嘉善县缪家村土地利用规划

嘉善县缪家村土地利用规划

7
2.1 资料收集 Data Collection
村庄情况 村庄地质、水文、自然环境等 村庄现状用地使用情况 村庄现状人口、户数及近年变化情况 村庄产业发展情况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
相关规划 大云镇总体规划 温泉度假区总体规划 特色小镇规划 大云镇镇村布局规划 嘉善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心城区部分 ……
2016.07.
2016.12
成果上报省技术审
查,下发审查意
见,成果修改完
善。嘉善县人民政
府审批。
嘉善县缪家村土地利用规划
Village Planning of Miaojia in Dayun Town
6
深谋划 细调研 夯实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基础 精规划 多协调 重实施
嘉善县缪家村土地利用规划
Village Planning of Miaojia in Dayun Town
Village Planning of Miaojia in Dayun Town
27
3.8 寻找短板 Looking for A Short Slab
∟分析提升关键,明确“菜单“内容
在现阶段较好的发展基础上,优化 资源配置,完善支撑,产业发展为 主导,整治环境,服务村民。
资源
支撑
人口
三块地改革:土地承包流转,宅基地布局 与调整,集体经营性用地
Village Planning of Miaojia in Dayun Town
20
3.4 农居点调查与分析 Diagnoses of Village
3.4.1 现状
人地 均空
17个
743户,2315人 户均380平方米 人均122平方米
集聚区 2个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19.07.2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施行日期】2019.07.2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4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第六条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自然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嘉善县“三导向”积极推进农房改造集聚试点

嘉善县“三导向”积极推进农房改造集聚试点

嘉善县“三导向”积极推进农房改造集聚试点作者:严津津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5年第4期嘉善县国土资源局严津津嘉善县坚持把解决农民建房问题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自2008年全市推进“两新”工程以来,已投入资金23 5亿元,集聚农户32203户,集聚率达到37%,并打造了桃源新邨、缪家村等新农村样板小区。

2014年,该县积极贯彻落实省国土资源厅“规范宅基地管理破解农民建房难专项行动”精神,着力在政策、机制、规划、指标等方面改革创新破题,共解决农民建房刚需户1229户。

一、坚持目标导向,全力保障农民建房稳步推进1组织保障强领导嘉善县结合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农办、县农经局、县财政局等22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集聚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作为统筹指导、协调推进、督促落实的专门机构,并从县有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集中精力全力抓好各项推进工作。

2政策保障重规范该县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农房改造集聚与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嘉善县农民建房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从坚定正确方向、优化规划布局、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审批服务.强化组织协调等五个方面对加强农房改造集聚与建设管理提出工作目标和推进方法;从畅通道、解刚需、强政策、抓监管、重实施等五个方面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和配套政策;对强化农房建设管理明确提出了具体办法和标准。

3转变思维辟路径该县把农房集聚和农村土地整治相结合,使农房集聚工作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互相促进、互相推动,提出了“五条腿”走路的思路:一是着力推进中心集聚点建设,把它作为推动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阵地”来抓,充分发挥中心辐射作用;二是做好一般集聚点启动,努力建成中心集聚点外的配套点;三是开展保留拓展点提升,对保留点进行适度拓展,并集聚周边自然村落农户;四是推进特色自然村落保留点的保护提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保护传承好江南水乡特色农居;五是加快特殊区域农房转移集聚。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视角下的村庄规划实践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视角下的村庄规划实践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视角下的村庄规划实践作者:李欢熊威刘佑杰来源:《国土资源导刊》2024年第01期关键词:村庄规划;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实践;龙凤庵村;湖南0引言自“多规合一”改革以来,村庄规划的作用日渐受到重视,其法定地位也得以明确。

2019年5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实用性村庄规划属于详细规划,随后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成为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另一方面,在2020年6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实施要点》)中,明确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村庄规划的关系,指出“村庄规划是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规划依据,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规划实施的平台和手段”,并要求“要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留则留、宜整则整的原则,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

而由于目前编制经费保障与技术成果要求的不匹配、上位规划未确定却又急于追求村庄规划全覆盖以及村民对规划科学性与实用性的质疑,使得村庄规划编制成果普遍存在规划手法单一、问题针对性不强、内容粗浅“模板化”等问题。

在新时期实用性村庄规划全面铺开的背景下,本文聚焦株洲市龙凤庵村发展问题,依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统筹村内山水林田湖草等空间要素,系统治理优化村庄空间布局,激活村庄发展内生动力,挖掘村庄资源要素,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形成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以村庄规划为依据助推乡村振興的“龙凤庵经验”。

1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内涵国内土地整治发展经历了2005年以前的单一开发一整理一复垦阶段、2006-2017年的多目标多功能整治阶段以及2018年以来的国土综合整治阶段,现代意义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继承融合并拓展了以往“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等理念,其本质是对“人地关系”的调整,是一项“内涵一目标一手段一效益”的多元综合性整治手段,其重点逐渐由服务于耕地保护转向对全域“三生空间”进行系统治理。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鲁政办发〔2013〕36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以下意见: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管控引导作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全省耕地总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

做好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布局、生态环境建设及人防综合防护体系建设等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健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定期评估和适时修改机制,依法及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政策,进一步发挥计划指标的调控作用。

完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

分配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配比下达挖潜指标,积极探索挖潜指标省内有偿调剂使用。

在符合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引导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城镇化重点地区、重点区域倾斜,保障重点产业、重点建设项目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保障节地型产业、节地型城镇和节地型企业用地需求。

二、优化建设用地格局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适度集中的原则,推进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

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鼓励农村合村并点,开展村庄改造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将挖潜节余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实现城乡土地要素有序流动,推动城镇化进程。

2023年加强耕地保护五大举措

2023年加强耕地保护五大举措

2023年加强耕地保护五大举措
(原创版)
目录
1.概述:我国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性
2.举措一:加大耕地保护投入
3.举措二: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4.举措三:推进耕地保护制度建设
5.举措四:加强耕地生态环境保护
6.举措五: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正文
2023 年加强耕地保护五大举措
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关系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

在新形势下,加强耕地保护对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国在 2023 年提出了五大举措,旨在加强耕地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举措一:加大耕地保护投入
政府将加大对耕地保护的财政投入,支持耕地质量建设、耕地生态环境保护、耕地利用效率提升等方面。

同时,创新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耕地保护,形成政府、企业、农民共同参与的耕地保护格局。

举措二: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实施耕地质量提升工程,加大土地改良、土壤培肥、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推进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和监测体系建设,确保耕地质量持续提升。

举措三:推进耕地保护制度建设
完善耕地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强化耕地用途
管制,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双重保护。

举措四:加强耕地生态环境保护
实施耕地环境保护工程,加大水土流失、土地沙化、耕地污染等问题的治理力度,保护耕地生态环境,提高耕地的生产能力。

举措五: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高产、优质、高效的农作物品种和种植技术,提高单位面积耕地的产出,实现耕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7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79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问题的意见正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发〔2010〕79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严格保护耕地,实施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和服务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土地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转方式、调结构”的方针,坚持总量控制、有保有压、区别对待、从严从紧的原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

应从用地计划、预审、审批和供地四个环节严格把关,建立健全建设用地台账管理和备案制度,禁止向“两高一资”、重复建设和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

改进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管理,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主要用在保新兴产业、保民生项目、保重大项目和保重点区域发展上。

要服务于全省区域带动战略,重点支持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胶东半岛高端制造业聚集区、鲁南临港产业带、省会城市群经济圈。

房地产开发等竞争性行业用地主要靠挖潜存量土地解决。

鼓励各地节地挖潜,鼓励建设项目使用未利用地。

二、改进工作措施,鼓励存量建设用地挖潜要按照省有关规定,规范和完善建设用地置换工作,对已废弃的工矿用地,能源、铁路、公路等建设用地和已征收为建设用地的采煤塌陷地等进行开发复垦,进行建设用地置换。

各地要认真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实事求是认定现状地类,按照规定严格履行立项、备案、验收和抽验等手续。

徐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徐政发[2008]12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徐政发[2008]12号

徐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01.23施行日期2008.01.23文号徐政发[2008]12号主题类别土地资源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徐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徐政发〔2008〕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近年来,特别是《市政府关于加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徐政发〔2007〕)46号)实施后,我市大部分地方能够依法规范管地,节约集约用地,妥善处理好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关系,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但一些地方多占少用、宽打宽用、长期闲置、降低投资强度等粗放用地现象仍有发生。

为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支撑保障能力,现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建设用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一)实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以产业类型、项目建议、规划条件、环保要求等内容作为工业用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合理确定各项建设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和土地价格。

(二)提高投资强度,实行最低标准制度。

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投资强度和用地门槛,每亩土地的实际投入,市区不得低于180万元、县区不得低于150万元;市区投资规模小于3000万元、县区小于1000万元的工业项目不予单独供地。

云龙区、鼓楼区、泉山区和三环路以内范围今后不再批准新增工业项目用地。

(三)从严控制企业非生产性用地比例。

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体系》中规定的各类建设用地指标,各类附属设施占地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企业用地总面积的7%。

国土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国土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国土部:首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9月1日起实施6月6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签署国土资源部第61号令,发布《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就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规范和引导的部门规章,共九章38条,自2014年9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规定》强调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

同时,《规定》根据实践中探索出的成功经验,提出城乡土地利用应体现布局优化的原则,引导工业向开发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推动农村人口向中心村、中心镇集聚,产业向功能区集中,耕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鼓励线性基础设施并线规划和建设,集约布局、节约用地。

禁止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城市新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

同时,城市建设用地应因地制宜采取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布局,避免占用优质耕地。

此外,《规定》要求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控制制度,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程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房地产开发用地宗地规模和容积率等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

建设项目用地审查、供应和使用,应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标准和供地政策。

事实上,《规定》提出各类有偿使用的土地供应应充分贯彻市场配置原则,运用土地租金和价格杠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并且明确,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采取先出租后出让、在法定最高年期内实行缩短出让年期等方式出让土地。

禁止以土地换项目、先征后返、补贴、奖励等形式变相减免土地出让价款。

另悉,《规定》总结近年来土地整治领域多项改革经验,从农用地整治和建设用地整治两方面提炼节约集约用地的创新做法。

对农用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工矿废弃地整治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还有,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对建设用地批准和供应后开发情况实行全程监管,定期在门户网站上公布相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嘉善大云念活“土地经” 乡村更富美

嘉善大云念活“土地经” 乡村更富美

嘉善大云念活“土地经” 乡村更富美作者:李风严津津余丽来源:《浙江国土资源》 2018年第10期今年以来,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了嘉善县大云镇的热词。

“大云镇将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抓手,推进全域农田流转、全域农房集聚、全域集中征迁,为乡村振兴提供要素保障。

”大云镇镇长王枕旦表示。

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新名词,但在7 平方公里的大云镇缪家村,已有全域土地整治的实践。

近日,记者来到缪家村。

“土地资源是缪家村的第一要素。

这些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垦造耕地、推进农房集聚、实施建设用地复垦等,开发利用好土地,念活了‘土地经’,缪家村加快土地流转,腾退低小散企业,建起标准厂房用于出租,参加‘强村计划·抱团飞地’项目,去年村集体可支配收入突破1000 万元。

”村党委书记丁法强介绍道。

不同年代的缪家村土地利用现状图凸显土地整治的成效。

“对现状图对比后,缪家村的耕地图斑面积在增加,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在减少,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在增加。

”嘉善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科科长毛立财介绍。

缪家村对农田进行提质建设。

缪家村有一片2500 亩的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记者在现场看到,示范区通过灌排、道路、美丽田园等建设,提升了园区基础设施条件,形成了渠相通、路相连、林成网、田成方的现代田园,提高了机械化作业率,改善了农产品运输条件。

把分散的农居点集中起来,缪家村推进农房集聚有“大手笔”。

“共拆了929 户,农居点的集聚率已达90%,大部分农居点农户已搬迁至缪家新村。

”丁法强说。

近年来,缪家村开展建设用地复垦项目7 个,共复垦建设用地600 多亩。

“过去,缪家村户均住宅占地 1 亩左右,现在,缪家新村社区户均占地0.33 亩,极大地节约了土地。

”土地整治,为发展现代农业创造了条件。

一批高品质的现代农业项目入驻,让缪家村树木青翠、鸟语花香、环境宜人,带动乡村旅游的兴起。

这几年,缪家村整合旅游资源,推动农家乐休闲旅游快速发展,形成了碧云花园、十里水乡等农家乐休闲旅游项目。

2006.03.27 国土资发〔2006〕52号 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2006.03.27 国土资发〔2006〕52号 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

关于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部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党中央、国务院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局出发,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职责,坚持依法依规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农村用地规划和管理,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是统筹城乡发展、协调各业用地的重要依据,是调控用地总量、结构和布局的重要手段,也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作。

要切实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合理安排城乡各项用地。

积极开展农村用地规划工作。

地方国土资源部门要先期介入新农村建设的各类相关规划工作,争取主动,加强协调,确保村庄和集镇等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在进一步摸清农村用地现状的基础上,明确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和规模。

对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各地要优先安排、保持同步。

已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要完善规划内容,抓好总结推广。

要依据县级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编制土地整理等专项规划。

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要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用地。

在加强建设用地总量控制的基础上,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新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安排的重点生产、生活公共基础设施等急需的基础工程建设用地,要及时予以保障,进一步提高审查报批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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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增加203亩缪家村宅基地复垦走土地集约利用路
2006年09月01日浙江在线嘉兴频道
8月30日一大早,大云镇缪家村党支部书记王四根就和村委会主任来到新农村规划区检查农民建房情况。

他说:“这批在建新房的主人,都是最近因宅基地置换,而从偏远自然村搬到新农村规划区内的。

我们过来主要是了解安全施工和按照规划建设的情况,确保施工的安全性和新房的按标准建设。

”该村正在实施的宅基地复垦工作,已经把3个偏远自然村57家农户的旧房全部拆除,绝大多数农户开始在新农村规划区内建设新房,一部分已经进入内部装修阶段。

说到宅基地复垦给自己带来的实惠,农户们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农户缪月明说:“我家的房子是爷爷手里造的,都快满100岁了,外面下大雨的话,里面就下小雨。

这次赶上宅基地复垦,村里补偿了我5万元,造新房子共用掉了13.6万元,自己仅花了8.6万元,就造下了3层楼的房子,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事!”现在缪月明已经在新农村规划区内建成了一栋3层楼的新房,建筑面积达到近400平方米。

据了解,缪家村早在1999年就启动新农村规划区建设,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近200家农户的规模,而且还有邻村的农户迁入。

现在小区内不仅小汽车可以通达每家每户,而且污水处理设施、卫生保洁制度也已经建立起来,眼下还要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确保小区的安全。

作为我县最大的农村宅基地整体复垦试点项目,缪家村可新增耕地233.6亩,并把57家复垦区内的农户安置到新农村规划区,而安置仅仅用掉土地30亩,这既增加了203亩建设用地的指标,又推进了新农村规划区的发展,同时让农户得到了实惠,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正是在这样的多赢格局下,专门的评估公司仅用了两个月就完成了对房屋价值的评估工作,村里再通过党员、小组长、村民代表会和张贴的方式予以公布,增强补偿的透明度,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在群众普遍认可补偿标准的同时,也有一家农户抱着拖一拖,或许可以增加补偿的想法,表示现在不愿意拆迁。

在大家热切关注的目光下,村里表态:如果不在土地复垦验收前拆除的话,就取消相应的补偿。

在村里“一碗水端平”、确保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原则下,这户人家最终也按时完成了旧房拆除工作,把新家安到了新农村规划区内。

在近1年的复垦工作中,缪家村干部从配合县国土资源部门的调研、评估公司的现场评估、农户纠纷的调处,到旧房子的拆除、新房宅基地的安排,再到以后复垦农田的重新安排,增加了许多工作量。

但村干部们认识到复垦工作是政府关注、农民受益的大实事、大好事,所以积极投身其中,使这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我县推动宅基地复垦工作开了一个好头。

最近,缪家村党支部荣获了“全国农村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荣誉,成为嘉兴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缪家村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再次得到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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