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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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01108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核查被提名人的有关材料,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和履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相关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韩洪灵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二、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我们事前审核,毕马威华振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专业能力,符合相关独立性政策和专业守则的独立性要求,拥有丰富的证券从业经验,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要求,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我们同意将聘请毕马威华振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毕马威华振具有相应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较好地完成审计任务;本次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独立董事:汪炜、陈耿、高强
2021年7月2日。

台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2

台基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0-03-22

证券代码:300046 证券简称:台基股份 公告编号:2010-005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0年3月7日将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于2010年3月18日在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胜利街18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

本次会议由邢雁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一、 审议通过《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情况:同意11人,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0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

二、 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表决情况:同意11人,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09年度报告》第三节。

三、 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同意11人,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无弃权票和反对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9年,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实现净利润45,661,716.8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66,171.68元,本年已分配11,050,000.00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26,021,522.42元,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6,067,067.57元;公司年末资本公积余额73,305,771.11元。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会影响公司ESG_表现吗?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会影响公司ESG_表现吗?

2023年第8期(总第529期)金融理论与实践摘要:基于2013—2020年沪深A 股上市公司的数据探讨了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和公司ESG表现的关系,并研究了信息披露质量、盈余管理在其中的作用机制。

实证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会降低公司的ESG 表现,而且将ESG 表现细分来看,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主要降低公司在社会责任(S )、治理水平(G )方面的表现,对环境建设(E )方面的影响并不显著。

研究其作用机制,发现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会通过降低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提高盈余管理水平,进而降低ESG 表现。

进一步分析发现,当公司存在较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时,都能够降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对公司ESG 表现的负面影响。

基于此,就严格管控控股股东的市值管理行为以及完善公司的ESG 建设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ESG 表现;信息披露质量;盈余管理;监督作用文章编号:1003-4625(2023)08-0097-13中图分类号:F832.5文献标识码:A Abstract Abstract::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equity pledging pressure and ESG per⁃formance of companies is explored through the data of A-share listed companies from 2013to 2020,and the role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quality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in the mechanism is investi⁃gated.The empirical evidence finds that the pressure of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equity pledges re⁃duces the ESG performance of companies,and the ESG performance shows that the pressure of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equity pledges mainly reduces the performance of companies in the area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S)and governance (G),and does not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environmental construction (E).Examining the mechanism,it was found that pressure from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equity pledges reduces the quality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increases the level of earnings management,which reduces ESG performance in turn.In further analysis,it is found that both strong internal supervisory and external supervisory can reduce the negative impact of controlling share⁃holder equity pledging pressure on a company ’s ESG performance.Based on this,recommendations are made to strictly control the market value management behaviour of controlling shareholders and to improve the ESG construction of companies.words Key words::pledge pessure;ESG performance;disclosure quality;earnings management;superviso⁃ry role洪瑞,席爱华(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8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压力会影响公司ESG 表现吗?一、引言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加之股权质押易流通、易估值且不影响控股股东的地位等优势,股权质押作为一种标的物被各类金融机构等质权人所接受,越来越多的控股股东通过将股权质押给质权人来获得资金,以缓解自身资金困境,这也使得我国的股权质押业务迅速发展。

601117中国化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1117中国化学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四化建、六化建联合建投公司变更中国丝路科创谷起步区项目出资方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四化建、六化建联合关联方建投公司共同变更中国丝路科创谷起步区项目出资方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四化建、六化建联合建投公司共同变更中国丝路科创谷起步区项目出资方案所涉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所属天辰耀隆己内酰胺工程技术改造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所属天辰耀隆己内酰胺工程技术改造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相关交易的方式及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意公司所属天辰耀隆己内酰胺工程技术改造所涉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四化建联合城投公司参与投资建设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院士谷核心区域系列项目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司子公司四化建联合关联方城投公司参与投资建设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院士谷核心区域系列项目所涉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相关交易的方式及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子公司四化建联合城投公司参与投资建设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院士谷核心区域系列项目所涉关联交易事项。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该次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洪佩丽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洪佩丽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洪佩丽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公布日期】2021.07.02
•【字号】沪银保监复〔2021〕497号
•【施行日期】2021.07.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核准洪佩丽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
沪银保监复〔2021〕497号
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长陈智深致我局关于洪佩丽任职资格的申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6号)和《中国银保监会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9年第10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洪佩丽盘谷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三、你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
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上海银保监局
2021年7月2日。

600549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00549独立董事关于八届二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已经认真审阅了《关于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详细询问了相关情况,现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对定价原则予以约定,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洪茂椿
叶小杰
倪龙腾
2020年10月19日。

公司章程样本

公司章程样本

xxxxx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xxxxxxxxxxxx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 . (2)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畴 (3)第三章注册资本......................... (3)第一节出资.......................... (4)第二节出资转让.................. ........ (4)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5)第一节股东.................................... . (5)第二节股东会........................................... .. (6)第三节股东会提案 (8)第四节股东会决策 (8)第五章董事会........................... ..................... . (9)第一节董事.................................... ............. . (9)第二节独立董事.............................................. . (11)第三节董事会.............................................. . (12)第六章经营管理机构 (14)第七章监事会............................................... . (16)第八章财务会计、利润分派和审计 (17)第九章劳动人事 (18)第十章合并、分立、终结和清算 (19)第十一章章程修改 (21)第十二章附则 (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xxxxx投资有限公司(如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建立权责分明、管理科学、勉励和约束机制相结合内部管理体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魏书松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魏书松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2014年,本人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201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一、出席会议情况2014年度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以现场方式召开2次,通讯会议召开4次),本人出席5次(2014年9月15日提交辞职报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未参加);召开股东大会2次,亲自出席会议1次。

公司2014年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认真阅读了公司提前发放和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交流了意见,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2014年度,按照《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一)2014年4月10日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于对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关于公司聘请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拟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之事宜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在以前年度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履行审计职责。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会后事项的说2020-11-17

300046台基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会后事项的说2020-11-17

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会后事项的说明深圳证券交易所: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台基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中心审核,并于2020年10月30日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1号)。

公司于2020年10月24日披露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监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号)、《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5号(新修订)——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等会后事项对本次发行的影响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2020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的说明2020年10月24日,公司披露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公司2020年1-9月业绩变动情况的说明1、公司2020年1-9月业绩情况2020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19,477.1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9.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15.99万元,同比下降57.2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54.40万元,同比下降61.38 %。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对比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公司2020年1-9月业绩变动原因(1)泛文化业务受到较大影响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对公司泛文化业务造成了较大影响,子公司彼岸春天投入大规模资金制作的爱奇艺定制剧《明月曾照江东寒》后期制作进度较预期显著滞后。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

新三板知识测评考题答案1、以下表述不属于挂牌公司终止挂牌情形的是_____________。

(B)A.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B.做市股票做市商不足两家停牌超过1个月C.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D.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挂牌公司未能在股票暂停转让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其他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2、精选层股票交易可以接受投资者的申报类型不包括____________。

(C)A.限价申报B.本方最优市价申报C.定价申报D.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3、以下关于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涨跌幅的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

(A)A.精选层股票竞价交易试行20%的涨跌幅限制B.连续竞价成交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C.精选层股票成交首日后,自次一交易日起设置涨跌幅限制D.价格涨跌幅以内的申报为有效申报,超过价格涨跌幅限制的申报为无效申报4、精选层限价申报应当符合的条件,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____。

(B)A.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5%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B.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10%或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C.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5%或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最小价格变动单位D.买入基准价格为当前买房最优价格,卖方无报价时,买入基准价为当前买方最优价格5、关于精选层股票临时停牌表述错误的是____________。

(D)A.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或60%的,实施盘中临时停牌B.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和撤销申报C.临时停牌仅适用于无价格涨跌幅的精选层股票D.单次临时停牌持续时间为15分钟E.临时停牌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6、以下关于市价申报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___。

(B)A.市价申报仅适用于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连续竞价股票连续竞价期间的交易B.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和盘中临时停牌期间,可以进行市价申报C.市价申报采取价格保护措施,买入(卖出)申报的成交价格和转限价申报的申报价格不高于(不低于)买入(卖出)保护限价D.接收市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4:577、以下不属于精选层股票可以使用的交易方式是____________。

300776帝尔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776帝尔激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和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独立意见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9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经审核,公司本次进一步明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二、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之后,办理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指定人士,单独或共同办理具体事项。

经审核,该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相关事项。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资本市场利好频出,两融标的再获扩容

非银行金融行业跟踪:资本市场利好频出,两融标的再获扩容

DONGXINGSE CURITIE行业研究证券:本周市场交易情绪延续复苏态势,日均成交额回升700亿至0.77万亿;两融余额(10.20)小幅升至1.56万亿。

继周四证金下调证券公司各期限转融资费率40bp ,有效降低券商中短久期融资成本后,沪深交易所周五公告扩大融资融券股票范围,对资本市场和券商两融业务构成直接利好。

此次扩容后,沪市标的股票数量从800只扩大至1000只,流通市值占沪市主板A 股流通市值达到95%,实现对沪深300指数成分股中沪市成分股的全覆盖,对中证500指数成分股、中证1000指数成分股中沪市成分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8%、86%;深市标的股票数量从800只扩大至1200只,流通市值占深市A 股流通市值比例接近90%,实现对创业板指数成份股、沪深300指数中深市成份股的全覆盖,对中证500指数、中证1000指数中深市成份股的覆盖率分别达到97%、83%。

两融标的大幅扩容给予市场杠杆投资者更多投资选择,丰富了各类机构金融工具和投资组合架构,亦有望有效改善市场流动性,对扩大市场交易规模、提振投资者信心均大有裨益。

保险:上市险企9月原保费数据出炉,从经营情况看,人身险增速延续分化态势,而财产险仍保持良好复苏势头。

上市人身险公司除中国平安(-2.5%)外,1-9月原保费收入均保持个位数增速;财产险公司除中国太平(4.1%)外,1-9月原保费收入均收获双位数增速。

当前对险企业绩增长的两大掣肘因素——疫情和消费能力,对人身险经营的影响尤甚,而财产险需求相对更为刚性。

不过我们认为,伴随疫情逐步缓解和各险企2023年开门红筹备工作的陆续展开,险企渠道改革成效有望陆续兑现,给予市场对险企经营层面更大的信心。

整体上看,四季度负债端表现值得期待,边际改善趋势有望更加显著。

板块表现:10月17日至10月21日5个交易日间非银板块整体下跌1.72%,按申万一级行业分类标准,非银排名全部行业15/31;其中证券板块下跌0.21%,跑赢沪深300指数(-2.59%),保险板块下跌5.26%,跑输沪深300指数。

案例|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分拆科创板上市

案例|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分拆科创板上市

案例|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分拆科创板上市小兵评析:1.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是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因而,这属于台湾上市公司分拆境内上市的案例。

2.从案例披露的信息来看,台湾交易所对于分拆上市没有特殊的规定,只需要成立一个关于子公司挂牌审查的特别委员会,其他事项只需要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可以了。

3.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分拆上市,没有对盈利规模以及人员等要求,看起来是相对比较简单的。

一、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最终控股股东上纬投控系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一)发行人在境内上市是否符合中国台湾地区相关监管要求、是否依法履行有关程序根据台湾建业法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查核事项报告书,中国台湾地区证券管理法律以《证券交易法》为主要依据,并授权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中国台湾上市地区公司应遵守《证券交易法》《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等相关法令规范。

就上纬投控就上纬新材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台湾地区现行法规中,仅《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有相关规范。

上纬投控已按照《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细则》的有关规定完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作出了有效的决议并进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

具体情况如下:2019 年1 月28 日,上纬投控召开2019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增订本公司<子公司申请挂牌审查特别委员会组织规程>案》《拟聘请子公司申请挂牌审查特别委员会委员案》,并选任李元栋、王秀钧、黄正利三名独立董事担任子公司申请挂牌审查特别委员会委员。

2019 年3 月13 日,子公司申请挂牌审查特别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1)上纬新材于海外证券市场申请挂牌交易之目的;(2)对上纬投控财务、业务之影响、预计之组织架构及业务调整暨其调整对上纬投控之影响;(3)上纬新材股权分散之方式及预计降低之持股比例;(4)发行的募集资金及用途;(5)价格订立依据;(6)新发发行对象;(7)是否影响上纬投控于台湾继续上市。

600446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600446金证股份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作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一、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编制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对外担保及反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齐普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齐普生数字系统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公司拟为相关综合授信分别提供担保、反担保。

其中深圳市齐普生数字系统有限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授信2,000万元,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深圳市齐普生数字系统有限公司以其一项知识产权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经协商约定,公司拟为上述担保事项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担保及反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独立董事签署:杨正洪:李军:王文若: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600867通化东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0867通化东宝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作为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化东宝”、“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的基础上,现基于自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全资子公司东宝紫星与上海药明康德签署的《THDB130/THDB131一类新药研发项目技术转让合同书》以及《THDB150/THDB151一类新药研发项目技术转让合同书》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相关议案资料,通化东宝全资子公司东宝紫星(杭州)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宝紫星”)与上海药明康德新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药明康德”)签署的《THDB130/THDB131一类新药研发项目技术转让合同书》以及《THDB150/THDB151一类新药研发项目技术转让合同书》,此次与上海药明康德就痛风领域签署的二个创新性一类新药项目技术转让合同,标志着通化东宝开始进入痛风领域,是通化东宝在大内分泌领域的进一步拓展,也是双方基于前期战略合作的又一成果落地。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此次签署的技术转让合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合作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王彦明、施维、毕焱二O二一年六月三十日1。

000520长航凤凰: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0-11-16

000520长航凤凰: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0-11-16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的提名和审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根据李昊的简历和相关履职经历,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协调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任职资格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聘任李昊为董事会秘书。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再文李秉祥郭建恒
2020年11月16日。

300116保力新:3、独董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00116保力新:3、独董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拟审议的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1、经核查,公司符合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资格和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制定、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发行对象的确定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修正)》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我们一致认为该预案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3、公司实际控制人高保清女士拟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鉴于高保清女士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的关联方,高保清女士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机制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0062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2021-03-04

600622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2021-03-04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后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完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降低公司运营及管理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的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保险期限为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我们认为:本次事项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降低相关责任人员合规履职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本次事项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后无正文)。

300561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561汇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珠海汇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仔细审阅了本次会议的相关材料后,本着实事求是、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1、本次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管人员的个人履历,我们认为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和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亦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3、经了解,本次聘任高管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4、经审核,孙玉玲女士具备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孙玉玲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陈喆女士为公司总经理,马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孙玉玲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独立董事:于风政、杨大贺、田联房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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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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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署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签字:
姓名:张慧德签字:
姓名:邹雪城
签字:
姓名:朱军
签署日期: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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