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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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磋商的形式
口头形式:面对面谈判、电话谈判 书面形式:信件、电报或电传、传真 无纸贸易形式: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以行为表达形式: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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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内容
主要交易条件:品名、品质、数量、包装、 价格、交货、支付条件 其他交易条件:保险、商检、争议索赔、 不可抗力和仲裁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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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磋商环节
进出口业务的贸易磋商一般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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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FER SUBJECT REPLY FIFTH HERE
2、规定一段接受时间(起讫问题和非营业日问题) 发盘有效3天 OFFER VALID THREE DAY 发盘7天内复
OFFER REPLY IN SEVEN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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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约》对发盘的分类
不可撤销的发盘(Irrevocable offer)
14 《公约》第16条规定:“在尚未订立合同之前,发盘得予 2.发盘的生效与失效 撤销,如果撤销的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 盘人。但以下发盘不得撤销: 《公约》第15条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 A. 发盘注明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不可撤销的; 不可撤销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 《公约》第 15条:“发盘在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 在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送达受盘人。 发盘的失效有五种情况: 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
发盘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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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约》第14条对“发盘”定义: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人提出订立合同 《公约》第十四条( 2):非向一个或一个以 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 上特定的人提出的建议,仅应视为邀请做出发 价,除非提出建议的人明确地表示相反的意向 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构成发盘的四个条件: 1、发盘必须表明订约意旨(无保留和限制); 2、发盘人必须向特定人提出; 3、发盘的内容必须确定; 4、发盘对发盘人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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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内容确定
《公约》第14条规定:“ … …一个建议如果 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 规定如何确定数量和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因此只要列明货物、价格和数量三个交易条 件,即认为内容十分确定,其他条件可在合同 订立时,再由双方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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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盘示例: 1.感谢7月10日询价。现去函,报120公吨红 茶每公吨958美元CFR上海净价,装运期为 11月和12月,以7月30日前复到为准。 2.订购50000件男式夹克衫,每件7美元CIF 纽约,标准出口包装,8-9月分装运,以不可 撤销信用证付款,限本月30日我方时间付到有 效。
可撤销的发盘(Revocable offer) 两者对发盘人都有约束力,前者约束力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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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盘的撤回和撤销
在法律上,“撤回”和“撤销”属于两个
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发盘尚未生效,发盘 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而撤销是指在 发盘已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
对其的效力。
§《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
1、过了发盘有效期,受盘人未表示接受; 2、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 3、发盘人对发盘的有效的撤回或撤消; 4、不可抗力; 5、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 能力或死亡、法人破产;
3.发盘有效期规定方法
1、规定最迟接受期限 发盘限5日复(投邮生效/到达生效问题) OFFER SUBJECT REPLY FIFTH 发盘限5日复到
卖方询盘:邀请递盘 (Invitation to make an bid) 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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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发盘示例: 1.我方为本城最大的数码相机进口商之一,欲 与贵公司建立业务联系。目前我方对贵公司的 数码相机感兴趣,详见随函附上的第5678号询 价单,并希望尽快得到贵公司的最低报价。如 价格合理、装运期可以接受,我方会下达订单。 2.请报10英担、一级软木瓶塞的最低价格。 3.对海尔牌型号345号彩电有兴趣,请发盘。
可撤销的,也可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
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可以撤销。 其条件是:发盘人撤销的通知必须在受 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 但是,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
(1)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 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的。 (2)受盘人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 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依赖行事。
发盘必须表明订约意旨
所谓“承受约束”是指发盘人于得到 受盘人对该发盘接受时,承担按发盘条件 与受盘人定立合同的责任。表明“承受约 束”的旨意可以是明示和默示两种: 明示:offer、firm offer、quote、book、 order、bid、bid firm、 默示:结合磋商的情况、双方确立的贸易习 惯或贸易惯例和发盘人随后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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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主讲教师:经济管理学院 韩丽姝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磋商 一、合同磋商的含义及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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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义:是指买卖双方以买卖某种商品为目的 而通过一定程序就交易的各项条件进 行洽商并最后达成协议的全过程。 交易磋商的目的是买卖双方通过磋商 能共同取得一致意见,达成交易。 重要性:是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的基础,是进 出口商品贸易的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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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询盘的法律效力
询盘不是每笔交易必经的步骤,对双
方在法律上均无约束力。但合同订立后,
询盘内容就成为磋商成交文件的不可分割
部分,若履约时双方发生争议,同样可作
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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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盘(offer)
1.发盘定义
发盘又称报盘、报价、发价,在法律 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 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 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来自百度文库表示,发 盘即是一种商业行为又是一种法律行为。 卖方发盘:售货发盘(selling offer) 买方发盘:购货发盘(buying offer) 示例 递盘(bid)
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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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盘(Enquiry、Inquiry)
1. 询盘在实务中称为“询价”,在国际商
务法律中又被称为“要约邀请”,是指买方
或卖方为了洽购或销售某项商品向对方口头
或书面探询交易条件的行为。
买方询盘:邀请发盘 (Invitation to make an 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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