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细则

合集下载

见证取样细则

见证取样细则

人北中央商务区配套小学工程见证取样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成都冠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8月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三、见证取样的范围和程序四、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五、常用建材取样数量及重量六、本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和施工试验的见证取样方法(一)、商品砼(二)、钢材及连接接头试件(三)、预应力材料(四)、钻孔灌注桩低应变动力测试(五)、分层级配碎石压实度试验七、本工程主要原材料及施工试验的见证取样与送检计划一、工程概况施工工期:270天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本监理工程范围:天龙南一段道路、排水、电力浅沟、交安、路灯、绿化工程工程规模:道路总长680米。

二、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筑资料尺度规范》《杭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尺度》3. 《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通知(建建发[2000]185号)4.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通知(建建[2000]211号)5.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20021、《公路路基技术标准》JTG D30-20042、《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3、《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 JTG D50-2006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6、《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TG 79-20027、《城市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CJJ1-2008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 JTG F10-20069、《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 034-200010、《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1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3-200612、《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50318-200013、《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50289-9814、《结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 GB50332-200215、《结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8-200816、《结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 GB50069-200217、《结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设计规范》 GB50141-200818、《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范》CECS164-20041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 O41-200020、《公路工程基桩动测技术规程》JTG/T F81-01-200421、《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G/T B07-01-200622、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文件》建标[2002]92号23、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标[2002]99号24、《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200825、《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26、《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 JTJ025-8627、《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0328、《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 JTG D60-200429、《城市桥梁设计准则》 CJJ11-9330、《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2-200431、《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 JTG063-200732、《公路工程抗震设计细则》 JTG/T B02-200833、《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 JTG/T D60-01-200434、《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指南》CCES01-2004,2005年修订版3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0-200236、《铁路钢桥制造规范》TB101212-20093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3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01 (2008年版)39、《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4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 JTG/T D81-200641、《铁路桥梁钢结构设计规范》 TB10002.2-9942、《公路圬工桥涵设计规范》 JTG D61-20054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浙江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44、建设部令第61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0号“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档案管理规定》的决定”。

见证取样及送检实施细则[指南]

见证取样及送检实施细则[指南]

见证取样及送检实施细则一、编制说明1、编制说明由于施工图变更等原因,本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与现场实际及有关规定不符现象,届时,各方另行协商完善。

2、编制依据本计划编制依据下列法规、文件的规定、精神:依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2000、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监[1996]208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监[2000]211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建筑材料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规定>(试行)的通知》及相关文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送至具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1、按规定下列原材料、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1、道路工程部分(1)路基土石方填筑用回填料;(2)路基边坡支护进场工程原材料材料见证取样;(3)路基浆砌石挡墙、浆砌石排水边沟进场原材料、砂浆试块;1.2、雨污排水(1)进场雨污排水管道工程原材料见证取样;(2)进场雨污检查井砌筑标砖、水泥、砂及砂浆试块;3.2、城市桥梁(1)进场水泥、骨料、砂、钢筋等原材料;(2)桩基施工中,定位及桩基混凝土试块;(3)墩柱、盖梁、桥面铺装施工中,混凝土试块;(4)梁板安装板式橡胶支座、伸缩缝的处理等原材料。

(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2.1、建设单位或该工程的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黔南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备案,并通知施工单位,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2.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2.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2.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2.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臵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2.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试验台帐;及时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2.7、发生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黔南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报送。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监理是建造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材料和构件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为了规范见证取样监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单位的职责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施工计划,制定见证取样监理工作计划,并及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2.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商议确定见证取样监理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确保监理人员能够及时到达现场。

3. 监理单位应派遣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见证取样监理工作。

4.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和构件进行抽样,并填写详细的取样记录。

5. 监理人员应将抽样的材料送往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6. 监理单位应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监理报告。

三、施工单位的责任1.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配合见证取样监理工作的进行。

2. 施工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条件,确保监理人员能够顺利进行见证取样监理工作。

3. 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对材料和构件进行分类、标识和保存,以便监理人员进行抽样。

4. 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见证取样监理的程序1. 监理人员应提前通知施工单位,确定见证取样监理的时间和地点。

2. 监理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确认,并核对材料和构件的相关信息。

3.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范要求,对材料和构件进行抽样。

4. 监理人员应填写详细的取样记录,包括抽样时间、地点、数量等信息。

5. 监理人员应将抽样的材料送往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

6. 实验室应按照检测规范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7. 监理人员应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并编写监理报告。

8. 监理报告应及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并保留一份备查。

五、监理报告的内容监理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2. 见证取样监理的时间和地点。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要求

见证取样送检记录要求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送检监督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到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检测单位参与现场见证取样、做好旁证记录。

第三条下列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一)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二)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三)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四)墙体材料;(五)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六)用于承重结构的自拌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七)防水材料;(八)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九)沥青、沥青混合料;(十)道路工程用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十一)建筑节能工程用材料、设备;(十二)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预拉力、扭矩系数、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和网架节点承载力试验;(十三)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规定的其它见证检验项目。

第四条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对国有财政投融资项目或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检测合同中约定提高见证取样送检比例和扩大见证取样送检范围,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送检频率不得低于50%。

第五条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试块、试件和材料取样位置规定:(一)钢筋原材:取样应在原材料堆场按检验批随机抽取(调直后钢筋在加工场内随机抽取)。

(二)钢筋焊接及机械连接接头:应在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按检验批随机截取。

(三)混凝土标养试块、同条件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点取样。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经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下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见证取样送检是工程建设中极为重要的环节,必须抓好,切实保证工程材料和工序质量。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监理控制目标: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委托方满意率100%。

二.编制依据1.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2.省市关于见证取样的有关规定;三.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理流程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1.质量监理流程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或填报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抽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对影响使用功能或观感的原材料进行质量预控不同意签发建筑材料报验单,或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同意签认(同左)NO YES2.见证取样、送检制度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检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对进场材料、及现场制作的砼、砂浆试块、钢筋连接试件等需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特编写本制度如下。

①施工单位试验人员、监理单位见证人员上岗必须持证上岗;②施工单位现场提取和制作试样时监理见证人员必须100%在场见证,且对该试样进行监护或封样陪同送样至实验室;③现场必须具有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砼等试块进行标养的标准养护室或送至实验室进行标准养护;④材料检测选用的实验室,必须具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的资质等级;⑤材料送检频率需满足本细则的要求;⑥见证记录必须有施工单位试验人员、监理单位见证人员签字且检测单位盖章方可有效;监理单位100%见证、取样送检,并根据不同的重点部位,对使用于本工程的主要原材料、砼等施工检测按施工单位试验频率的10~20%进行平行抽检。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专业的监理人员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见证,以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细则。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背景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取样过程和相关标准。

2.监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对工程建设过程有较深入的了解。

3.监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意识,能与其他相关人员有效配合。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1.确定见证取样的范围和时间: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确定需要见证取样的工程部位和时间节点。

2.编制见证取样计划: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取样要求,编制详细的见证取样计划,包括取样点、取样方式、见证人员等。

3.通知相关方:监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方,包括施工单位、检测机构等,确保取样过程的顺利进行。

4.见证取样过程:监理人员在取样过程中应全程见证,并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性。

5.记录取样信息: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数量等。

6.取样样品的处理:监理人员应对取样样品进行正确的标识、封存和保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编制取样监理报告:监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取样监理报告,包括取样过程的描述、样品的处理情况等。

四、见证取样的要求1.取样点的选择:取样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反映工程质量状况。

2.取样方式的选择:根据不同的工程材料和要求,选择合适的取样方式,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见证人员的安排: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完成取样监理工作。

4.取样工具的准备:取样工具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取样过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5.取样过程的记录: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各项信息,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数量等,确保取样过程的可追溯性。

6.样品的封存和保存:监理人员应对取样样品进行正确的标识、封存和保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而制定的。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一、取样人员资质要求:1.1 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知识,熟悉取样工作的操作规程和标准要求。

1.2 取样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并通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

1.3 取样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保证取样过程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二、取样工具和设备要求:2.1 取样工具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取样工具和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保证其精度和稳定性。

2.3 取样工具和设备应妥善保管和维护,避免受损和污染,影响取样结果的准确性。

三、取样现场管理要求:3.1 取样现场应具备良好的环境条件,避免外界因素对取样结果的影响。

3.2 取样现场应设立合适的隔离区域,确保取样的独立性和保密性。

3.3 取样现场应有足够的人员配备,确保取样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监督。

四、取样过程要求:4.1 取样过程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2 取样过程应严格控制取样量和取样位置,避免取样偏差和误差。

4.3 取样过程应做好记录和标识,确保取样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靠性。

五、取样结果处理要求:5.1 取样结果应及时进行分析和评价,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2 取样结果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和汇报,确保取样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5.3 取样结果应妥善保存和管理,确保取样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审查性。

结论: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取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惟独通过严格遵守细则的要求,才干有效地保障取样工作的质量和监理工作的效果。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标题: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见证取样监理是建筑工程监理中的重要环节,通过见证取样监理可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细则,帮助监理工程师更好地进行工作。

一、取样前准备工作1.1 制定取样计划:在进行见证取样监理前,监理工程师需要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包括取样地点、取样时间、取样数量等内容。

1.2 确定取样人员:监理工程师需要确定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取样人员,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准备取样工具:监理工程师需要准备好适用的取样工具,如取样瓶、取样袋等,确保取样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二、取样过程管理2.1 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需要亲自见证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公正性。

2.2 记录取样信息:监理工程师需要详细记录取样的信息,包括取样地点、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确保取样过程可追溯。

2.3 样品封存:监理工程师需要将取样的样品进行封存,并标注清晰的标识,确保样品不被篡改或混淆。

三、取样样品送检3.1 选择合格实验室:监理工程师需要选择具有资质和信誉的实验室进行样品检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2 填写送检单:监理工程师需要填写详细的送检单,包括取样信息、送检信息等内容,确保检测过程顺利进行。

3.3 监督检测过程:监理工程师需要监督检测过程,确保实验室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检测,并及时反馈检测结果。

四、检测结果评定4.1 结果分析:监理工程师需要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判断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4.2 结果反馈:监理工程师需要将检测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方,如业主、施工单位等,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4.3 结果归档:监理工程师需要将检测结果进行归档保存,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监理报告编写5.1 撰写监理报告: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取样监理的整个过程,撰写详细的监理报告,包括取样情况、检测结果、评定意见等内容。

5.2 提出建议:监理工程师需要根据监理结果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改进建议,帮助相关方改进工程质量和安全。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见证取样监理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质量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见证的一种管理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细则,包括监理范围、监理人员要求、监理流程、监理报告等内容。

二、监理范围1. 取样对象:见证取样监理适合于各类工程项目中需要进行取样的环节,包括原材料、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和试验样品等。

2. 监理要求:监理人员应对取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见证,确保取样的公正、准确和代表性。

三、监理人员要求1. 资质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资质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一定的工程实践经验。

2. 专业素质:监理人员应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 培训要求:监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相关培训,了解最新的监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四、监理流程1. 豫备阶段a. 确定监理计划: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见证取样监理的具体计划。

b. 编制监理方案:确定监理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标准,编制监理方案。

c. 确定监理人员:根据监理计划和方案,确定具体的监理人员。

2. 实施阶段a. 与施工单位沟通: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了解取样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法。

b. 监督取样过程:监理人员全程参预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的公正和准确。

c. 样品封存和送检:监理人员对取样的样品进行封存和标识,并安排送检。

d. 记录和报告:监理人员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信息,并编写监理报告。

3. 后期处理a. 监理报告审核:监理报告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b. 报告归档:监理报告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并保存一定的时间。

五、监理报告监理报告是见证取样监理的重要成果,应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概况:对监理的项目进行简要介绍。

2. 监理范围:明确监理的具体范围和要求。

3. 监理过程:详细描述监理人员参预取样的过程和方法。

4. 监理结果:对取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异常进行说明,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市政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细则

市政工程见证取样送检制度细则

南环二路改造工程见证取样制度编制人:审核人:江苏东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2021年05月08日见证取样送检制度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金坛市东部区域供水暨用户网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河头、汤庄、尧塘、水北、五叶、岸头、儒林建设单位:金坛市新城建设投资开展设计单位:常州市通用自来水设计室施工单位:河头:江苏东大建设汤庄、尧塘:江苏天同建设开展水北、五叶、岸头、儒林:江苏水北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江苏东方建设工程管理咨询金坛分公司金坛市新城建设投资开展开发的金坛市东部区域供水暨用户网改造工程,合同工期为152天,质量要求合格。

二、见证取样的程序:对建设工程中PE管、球墨铸铁管、钢管复检,砼试块,砂浆试块等工程,应实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1、开工前以书面形式向质量监督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取样和人员授权书〞,并通知施工单位。

2、根据见证取样内容、部位、数量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样方案3、施工单位按方案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

4、见证人员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

5、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任务时,需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三、见证管理网络图总监理工程师刘国俊为见证负责人,李宁为见证员。

四、见证人员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

2、见证人员必须对试件进行监护。

3、见证人员要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

4、使用专用送检工具,见证人员必须亲自封存。

5、见证人员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字。

6、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见证取样应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工作台账对见证员的工作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台账反映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测情况,也便于监督检验部门的日常检查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六、见证取样的具体规定:水泥: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以及其它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二次复验,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吨、散装不超过500为一批,每批取样不少于1次,每次都应多点采样,混合均匀后,重量不小于12公斤。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监理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对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进行取样,并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记录的工作。

本文旨在制定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二、监理人员的职责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要求。

2. 监理人员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见证取样监理的具体方案,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协调。

3. 监理人员应对取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及时记录和报告相关数据和情况。

4. 监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和解决取样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见证取样的程序和要求1. 见证取样应在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包括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施工工艺的关键环节等。

2. 见证取样应由监理人员亲自执行或指定专人执行,确保取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 见证取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要求:a. 取样时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并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b. 取样时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避免污染和变质。

c. 取样时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d. 取样过程中应记录相关数据和情况,包括取样时间、地点、方法、数量等。

e. 取样后应及时送样到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四、见证取样的记录和报告1. 见证取样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相关数据和情况,并填写见证取样记录表。

2. 见证取样记录表应包括以下内容:a.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信息。

b. 取样时间、地点、方法、数量等具体信息。

c. 取样过程中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d. 监理人员的签名和日期。

3. 见证取样记录表应及时报告给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便进行后续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五、见证取样的质量控制1. 见证取样过程中,应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人为因素对取样结果的影响。

2. 见证取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避免操作失误和疏漏。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监理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材料、设备等进行取样,并亲自见证取样过程,以确保取样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

见证取样监理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见证取样监理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二、工作程序1. 前期准备a. 监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工程图纸,了解工程施工计划和进度。

b.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商议确定取样监理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c. 监理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取样工具和设备。

2. 取样准备a. 监理人员应到达取样现场,与施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取样的具体位置和方式。

b. 监理人员应核对取样设备的完好性和准确性,确保取样过程不受外界干扰。

3. 取样过程a. 监理人员应亲自见证取样过程,确保取样的全程可追溯和可证明。

b. 监理人员应按照像关标准和规范,正确选择取样点和取样方法。

c. 监理人员应使用准确的取样工具,避免污染或者损坏取样样品。

d. 监理人员应记录取样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等相关信息。

4. 取样样品处理a. 监理人员应将取样样品进行正确标识和封存,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b. 监理人员应按照像关规定将取样样品送交实验室进行检测和分析。

c.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取样样品的送检信息和实验室检测结果。

5. 监理报告编制a. 监理人员应根据取样监理的情况,编制详细的监理报告。

b. 监理报告应包括取样的目的、过程、结果等内容,并提出必要的建议和意见。

三、工作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和要求。

2. 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理规范,保证取样过程的公正、准确和可靠。

3. 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确保取样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监理人员应及时记录取样的相关信息,确保监理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监理人员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汇报取样的情况和结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四、总结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取样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取样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合于各类工程项目的取样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造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

二、监理工作职责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取样监理方案,并按照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

2. 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取样监理工作,确保监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3. 监理单位应与被监理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工程发展情况和取样需求,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4. 监理单位应按照像关标准和规范,对取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记录,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5. 监理单位应对取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三、取样监理流程1. 取样前准备a. 监理单位应与被监理单位商议确定取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b. 监理单位应核实被监理单位提供的取样工具和材料的合格性,并对其进行编号和记录。

c. 监理单位应对取样点进行勘察,了解工程情况和取样要求,确保取样的代表性和可比性。

2. 取样过程a. 监理人员应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取样。

b. 监理人员应对取样过程进行全程录相或者拍照,确保取样过程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c.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数量和比例进行取样,并将取样标本进行封存和标识。

3. 取样后处理a. 监理人员应将取样标本送至指定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并确保标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b. 监理单位应及时获取实验室的检测结果,并对结果进行审核和解读。

c. 监理单位应将检测结果与工程要求进行比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质量控制要求1. 监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设备管理、文件记录等。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取样监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相关的整改措施。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5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5篇)

见证取样送样细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送样制度为保证式样能真实代表母材质量状况,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以确保建设工程质量。

根据国家关于建筑及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的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的现场施工人员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并送至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呢对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质量检测单位(以上简称“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即在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持证取样人员在现场取样,同时,也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授权见证人的见证下送至由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测试。

一、见证取样、送样范围1、见证取样的程序(1)建设单位应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现场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姓名,以便质检机构和检测单位检查核对;(2)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取样和试块制作时,见证人员必须在旁见证;(3)见证人应对试件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件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4)检测单位在接受委托时,须由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5)检测单位应在检测报告单备注栏中注明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姓名,发生式样不合格情况,首先要通知建设工程质监站和见证单位。

2、见证取样范围(1)用于工程结构的所有混凝土试块;(2)用于工程的所有砂浆试块;(3)用于工程架构的所有钢筋及连接头试件;(4)用于墙体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5)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砂浆的水泥;(6)用于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和剂;(7)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1)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人员;(2)必须由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施工专业知识;(3)必须具有建设单位的见证人书面授权书;(4)必须向质监站和检测单位递交见证人授权书;2、见证人的职责(1)取样时见证人员必须在现场进行见证;(2)见证人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3)见证人必须和施工人员一起将式样送至检测单位;(4)由专用送样工具的工地,见证人必须亲自封样;(5)见证人必须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并出示“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6)鉴证人员对试件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由法律责任。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取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规范见证取样的操作流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见证取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取样、环境监测取样、质量抽样等。

第三条:见证取样工作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并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见证取样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持证上岗资质,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

第五条:见证取样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被取样物料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减少取样误差,防止取样偏差。

第二章:见证取样的准备工作第六条:见证取样前,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取样目的,确定取样点、取样方法和取样工具。

第八条:见证人员应准备齐全的取样工具和设备,确保取样的操作正确和有效。

第九条:见证取样前,应核对相关文件和记录,确保取样的依据和程序符合规定。

第十条:见证取样前,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目的和方法进行充分了解,并与被取样物料的相关单位沟通和交流。

第三章:见证取样的操作流程第十一条:见证取样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派遣见证人员→取样点准备→检查取样工具和设备→获取取样物料→记录取样过程→封存取样物料→送样和复验。

第十二条:见证取样工作的派遣应根据工作任务确定见证人员,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十三条:见证人员应前往取样点前,进行取样点的准备工作,确保取样环境的干净、整洁和安全。

第十四条:见证人员应对取样工具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和有效,如有损坏或不合格应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十五条:见证人员应按照取样方法和要求,获取被取样物料,确保取样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见证人员应记录取样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重要参数,如取样时间、地点、数量、样品特征等。

第十七条:见证人员应对取样物料进行封存,确保取样物料的完整性和保密性,防止偷换和污染。

第十八条:见证人员应按照相关要求,将取样物料送样给检测单位,并复验检测结果,确保取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见证取样的质量控制第十九条:见证取样工作应进行质量控制,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的质量认证和能力验证等。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确保取样和送检的公正、准确和可靠,本细则制订。

第二条见证取样送检监理是指监理单位派遣监理员或委托第三方负责见证和监督工程项目的取样和送检过程。

第三条取样和送检监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确保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取样和送检监理应根据具体项目的需要,编制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监理范围、任务和要求。

第五条见证取样送检的监理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二章见证取样的实施细则第六条见证取样的监理员应提前与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进行协调,明确取样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第七条见证取样的监理员应参与取样现场,并对取样过程进行现场记录,包括取样人员、样品数量、采样设备、采样容器等情况。

第八条见证取样的监理员可要求项目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取样设备和容器,以保证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取样过程中如发现问题,监理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记录,确保取样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条取样结束后,监理员应当对取样现场进行整理并清点样品数量,并与工程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签字确认。

第三章送检监理的实施细则第十一条送检的样品应按照规定的包装和标识要求进行,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唯一性。

第十二条送检前,监理员应仔细核对送检清单和样品的数量、品种、规格等信息,确保送检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送检过程中如发现样品破损、数量不符等问题,监理员应及时提出意见并记录,并要求相关单位进行补充或更换。

第十四条送检后,监理员可要求相关单位提供送检结果的复印件或电子版,以便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送检结果出来后,监理员应仔细核对结果,并对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如发现送检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问题,监理员应及时向工程项目相关单位提出异议,并与其协商解决。

第四章监理报告和监理记录第十七条见证取样送检监理工作结束后,监理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并将其送交监理单位和工程项目相关单位。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见证取样监理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对取样过程进行监督和检验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见证取样监理的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确保取样过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见证取样监理方案,并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取样监理的操作规程和标准。

3.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态度,不得参与任何与取样有关的利益关系。

三、取样计划1. 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取样计划,包括取样点的位置、数量和时间等。

2. 取样计划应提前与相关单位协调,确保取样工作顺利进行。

3. 监理人员应在取样前对取样点进行勘察,确保取样点的选择合理和准确。

四、取样过程1. 监理人员应在取样前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取样的目的和要求。

2. 取样时,监理人员应使用合适的取样工具和容器,确保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3. 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方法和标准进行取样,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

4. 取样时,监理人员应记录取样点的位置、时间、数量和其他相关信息,确保取样的可追溯性。

五、取样样品的处理和保存1. 监理人员应对取样样品进行标识和封存,并填写详细的样品记录表。

2. 取样样品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处理,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3. 取样样品应妥善保存,防止污染和损坏。

监理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样品库,确保样品的安全和可追溯性。

六、取样结果的分析和评价1. 取样样品应送往合格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和检测,确保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实验室应按照相关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分析和评价,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检测报告。

3. 监理单位应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查和评价,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合理的建议和要求。

七、监理报告1. 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取样过程和结果。

2. 监理报告应包括取样计划的执行情况、取样过程的记录、样品分析结果和评价等内容。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见证取样监理细则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范围、程序及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1、见证取样送检的范围XXXXX市政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样的比例不得少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数量的30%;按规定下列原材料、试块、试件和材料必须实施见证取样和送检:1.1、道路工程部分(1)路基土方填筑用回填料;(2)进场原材料、砂浆试块;1.2、管道工程(1)进场管道工程原材料见证取样;(2)进场检查井砌筑标砖、水泥、砂及砂浆试块;2、见证取样送检的程序2.1、监理单位在开工时以书面形式向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和该工程的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备案,并通知施工单位,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委托的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名单;2.2、见证单位根据见证取样的内容、部位和数量,在施工前制定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2.3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和送检计划,在见证人员旁站见证下,由取样人员在现场进行原材料和试块制作;2.4、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或采取有效的封样措施送样;2.5、承担检测的单位应设置收样室,收样时应按授权书检查委托单位及试样的标识、标志,确认无误后方能交付检测;2.6、检测单位必须按标准、规范进行检测,单独建立见证取样试验台帐;及时公正、真实、准确的检测报告并加盖见证取样和送检检测专用章;2.7、发生不合格情况,及时通知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对影响结构安全的,应在24小时内报送。

3、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承担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检测单位应具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资质证书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具备以上条件的检测单位为:济南银河工程检测公司及济南鲁桥工程检测公司。

二、见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职责见证人员应是本工程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人员必须具备建筑施工试验知识的专业技术人员;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人员证书”,并已报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备案;见证人员应对试件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制作见证取样记录,并将见证取样记录归入施工技术档案。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毕节双山新区职教园区路网
一、二、四号路工程
检测见证取样方案
项目监理部(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
日期:
市政道路检测见证取样工作细则
一、专业工程特点
见证取样是施工单位在工作中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的一种有效的方法,进行见证取样可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正确性和科学性,为整个工程评定提供必要的依据。

(一)细则实用范围
毕节双山新区职教园区路网二号路工程所实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现场制作的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件及机械连接接头试件等,均实行见证取样、送样制度。

(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三)细则编制依据:
1、《钢筋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2975-82)
2、水泥取样按(GB12573)
3、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4、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员手册
二、工作流程(见证取样):
制定取样工作计划→确定取样人员→确定取样单位及品种→与监理一起见证取样→封样做标记→请监理护送样到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单位出检测报告→建立检测项目台账→检测结果达不到规定标
准加倍取样→仍达不到标准的禁止在本工程使用。

三、控制要点及目标:
1、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品种、规格、批号放置,并设明显
标志牌,以区别“已经检验合格可以使用”和“未经检验不
得使用”。

2、工程所用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施工前必须提
供复印件或抄件(抄件要签字)并盖章,将原件存放于项目
经理部,以备查,提供的合格证上应注明实际收料时间及数
量,并签字。

3、钢材:
3.1、原材料
3.1.1、钢筋:Q235、R235、HRB235、HRB335、HRB400:
①取样规则:
钢筋应按批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厂、同炉号、同级别、同规格、同生产工艺、同进场时间的钢筋组成。

②取样数量:
直条钢筋:每批直条钢筋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盘条钢筋: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③取样方法: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从每根钢筋上任一端截下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共四根,其中拉伸试样长500mm,冷弯试验长400mm。

3.1.2、刚型:
①取样规则:型钢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吨重量不得大于60t,每批应同一牌号、同炉号、同一等级、同一尺寸、同一交货状态组成;
②取样数量:每批型钢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③取样方法:根据国际《钢材力学及工艺性能试验取样规定》(GB2975-82)的要求取样。

3.2、钢筋焊接件
3.2.1、闪光对焊:
①钢筋闪光对焊接头的力学性能试验包括拉伸和冷弯试验,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做拉伸试验(500mm长),3个做冷弯试验(400mm长);
②在同一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等级、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时,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如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一应按一批计算;
③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的焊伤,接头处的弯折角大于4°,且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10%,同事不得大于2mm。

3.2.2电弧焊:
①在现场焊接条件下,每一楼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形式、同焊接位置)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②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500mm长)做拉伸试验。

3.2.3、电渣压力焊:
①每一层中以300个同类型接头作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做一批计;
②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做拉伸试验。

3.3、机械连接件
3.3.1、锥螺纹连接件:
①在接头安装前,每批(不大于500个)同规格接头中随机抽取3个试件进行静力拉伸试验;
②接头强度试验,原则上只需进行静力拉伸试验。

3.3.2、带肋钢筋挤压连接件:
①挤压连接接头应由该技术提供单位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②现场检验:拉伸性能检查以同一规格、同一压接工艺完成的500个接头为一批,且同一批接头分布不多于三个楼层,不足500个接头仍作为一批;
③拉伸性能检查时,每批随机抽取3个接头,且施工楼层不少于一个。

3.3.3、直螺纹连接件:
①在接头安装前,每批(不大于500个)同规格接头中随机抽取3个试件进行静力拉伸试验;
②接头强度试验,原则上只需进行静力拉伸试验。

4、砼及砂浆原材料:
4.1、水泥:
①水泥进场时必须有出厂质保书,并对其品种、标号、袋装或散装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
②水泥委托检验必须以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原则上每一验收批的总量不得超过100t;
③取样方法按GB12573进行,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可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取样数量至少12kg;
④水泥的检测项目包括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细度等。

4.2、砂、石:
①砂、石取样应按同产地、同规格进行,以400m³或600t为一个验收批;
②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分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8份20~50kg(石子共15份,在堆料的顶部、中部、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得200~500kg)组成一组样品:
③砂的检测项目包括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石的检测项目包括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

5、商品砼
5.1商品砼厂应备资料
①原材料质保书及复试报告:
②水泥品种、标号及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水泥用量;
③混凝土强度等级和坍落度;
④骨料种类、产地和最大粒径;
⑤混凝土配合比和标准试件强度等;
⑥轻骨料混凝土还应提供其密度等级。

5.2 对于商品砼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塌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试验不得少于一次,当一个工作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m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不合格者退回。

5.3商品砼除应预拌砼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商品砼运至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砼量大于1000 m3,其交货检验的试样每200 m3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要确定。

5.4、试块报告以28天龄期为标准,因故不能及时试压的最多不超过5天,超过33天的试块报告不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砼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用统计方法,试块强度超过设计值一倍的试块,对其所代表的工程部位应进行检测,对底板大体积砼,可用60天的后期强度。

6、砂浆
6.1、施工中取样进行砂浆试验时,其取样应在使用地点的砂浆槽、
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集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多于试验用料的1~2倍。

6.2、砂浆抗压强度试块留置组数:
①每一楼层或每250 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
②每台搅拌机搅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
③每一工作班,取样不少于一次;
④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另做试块。

每次取样标养试块至少留置一组(6块),相同条件养护试块由施工情况确定。

四、工作方法及措施
1、对进场使用前的材料,先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型号规格;
2、检查出厂合格证、质保资料是否齐全;
3、按取样细则进行现场取样。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