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地产集团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规章制度及流程工程变更签证治理制度第一章设计变更治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治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操纵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阻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阻碍使用功能,不阻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阻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要紧结构布置、要紧尺寸、坐标、要紧标高、要紧设备及要紧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操纵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晰,如:工程名称、变更缘故、变更时刻、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依照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如时代广场项目G地块一标段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SD-GDK-1-JZ-1),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内容对比。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操纵1、设计变更操纵原则: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降低建筑成本:在不阻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变更方案更加节约成本;1.4保证建筑工期:在不阻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工程变更签证办理制度流程
工程变更签证办理制度流程工程变更和签证办理是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常规操作,用于处理项目中的变更需求和额外工作,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工程变更和签证办理的制度流程。
一、工程变更的定义和流程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变化,对原始设计或合同约定进行调整的过程。
工程变更可能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补充、工艺调整等方面。
1.变更需求提出:变更需求通常由项目方或设计方提出,他们会根据实际施工情况、设计不合理或建议以及外部因素等,提出变更申请,需要明确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2.变更方案制定:对于提出的变更需求,项目方、设计方和施工方等相关各方应组成变更审核小组,对变更需求进行评估,并制定变更方案。
变更方案应包括变更的理由、范围、设计方案、材料与工艺的调整、对工期和成本的影响等内容。
变更方案制定完成后,需要进行内部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技术审核、造价审核和进度审核等。
相关部门需对变更方案进行综合评估,保证变更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理性。
4.变更方案审批:经过内部审核通过后,需要将变更方案提交给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过程主要包括变更方案的审核、签字、盖章和备案等环节。
审批通过后,可以按照变更方案进行工程施工。
5.变更方案执行:变更方案执行的过程是实施施工中的重要环节。
根据变更方案,施工方需对施工过程进行调整和调度,同时需要与设计方、供应商和监理单位等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变更方案的质量和进度。
6.变更后验收与总结:变更工程完工后,需要对变更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的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合理性、施工质量、成本合理性等方面的评估,目的是保证变更工程符合项目要求和质量标准。
同时,需要对变更工程的执行过程进行总结和分析,以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经验。
二、签证办理的定义和流程签证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对原有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以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或处理额外工作的过程。
签证通常涉及变更设计、工程量增加、工期调整、价格调整等方面。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草稿)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工程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名门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MM -1-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 工程部:3.1.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办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3.3 受理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4 负责变更的实施;3.2 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3 物资库:物资库设造价审核专员岗,负责3.3.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3.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3.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4 分管副总:3.4.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4.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4.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5.总经理: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 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物资库造价专员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
工程签证、变更管理办法及附表一、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一条分包单位权利(一)分包单位在接到工程指令、技术核定单时,如认为其中涉及到工程价款调整,则必须另行办理工程签证,以证明有关工作是否实施;同时,应汇同监理和发包人项目部审核人员及负责人在签证单上明确说明该技术核定内容的原由以及是否超出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
(二)如分包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单,则发包人认为分包单位自动放弃。
(三)对于自动放弃的变更、指令等不予补办,结算不予考虑。
第二条工程签证仅证明签证事实。
任何按本办法规定审核的签证并不绝对代表发包人公司会给予分包单位经济补偿、工期顺延或其他承诺。
第三条工程签证的办理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一)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工程变更指令(含修改或补充之图纸)在完成实施后,其工作数量、工艺、材料将被覆盖(结构构件除外),无法再进行现场验证的;(二)工程变更指令未具体说明部位、尺寸、工艺、材料、无实施详图的,完成实施后需要进行现场验证或由分包单位用图示形式表达指令内容的;(三)工程变更指令以口头形式发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而指令已经完成实施的;(四)发包人项目部发出的工程管理指令,引起分包单位改变施工顺序、缩短工期、增加周转材料、使用合同文件规定之外的工艺、导致分包单位工期延长增加材料设备租赁费用的;(五)发包人项目部和设计管理部批复分包单位建议,加重分包单位责任和增加分包单位费用支出,而增加的责任和费用又不属于合同文件规定之列的;(六)分包单位之间发生相互索赔,需要经过发包人项目、合约部协调处理的。
第四条分包单位提交的签证单或计算单应注明如下内容(一)工程工程指令签发时间及编号;(二)签证事实发生、完成及提交的日期;(三)执行签证事实的依据(以工程指令或委托书等函件作为附件);(四)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五)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额或天数;(六)分包单位签发人员的签名和项目部印章。
内容不清楚、不齐全的签证单或计算单,监理单位及项目可拒收。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 1.1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 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 1.3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 1.4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 2.变更内容: 2.1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 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2.4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 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 2.6客户提出的变更; 3.相关部门职责: 3.1工程部: 3.1.1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负责变更的实施; 3.2市场营销部: 3.2.1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 3.2.2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3.3规划设计部: 3.3.1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3.2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进行的变更; 3.3.3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 3.3.4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3.5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 3.4成本控制部: 3.4.1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3.4.2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3.4.3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 3.5总经济师: 3.5.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5.2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5.3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6工程总工;3.6.1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 3.6.2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6.3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7.总经理: 3.7.1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7.2�批重大设计变更; 4.相关流程: 4.1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河南某地产集团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_secret1.doc
河南某地产集团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_secret1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施工方法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工程×号楼土建变更-001,×××工程×号楼电气变更-001),并与后附的原始资料顺序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 工程部: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3.2 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3 规划设计部:3.3.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3.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3.4 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3.4 成本控制部: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5 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6 工程总工;3.6.1 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7.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 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 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需注明施工方法及详图、技术性能参数等(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变更和签证管理。
第三条原则工程变更及签证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四条变更分类将工程变更分为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其他变更。
第五条变更申请明确变更申请的流程和责任人。
第六条变更审批设立变更审批流程,包括初步审查、专业评估、决策审批等。
第七条变更记录建立变更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及处理结果。
第八条变更执行确保变更得到有效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九条签证定义明确工程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第十条签证申请规定签证申请的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
第十一条签证审批设立签证审批流程,确保签证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签证执行明确签证执行的责任人和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签证记录建立签证记录制度,详细记录签证的申请、审批和执行情况。
第四章变更及签证的流程管理第十四条流程设计设计详细的变更及签证流程图,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时限。
第十五条流程执行确保流程得到严格执行,对流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流程优化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变更及签证流程。
第五章变更及签证的文档管理第十七条文档分类将变更及签证文档分为申请文档、审批文档、执行文档和记录文档。
第十八条文档保管建立文档保管制度,确保文档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九条文档查阅规定文档查阅的条件和流程。
第二十条文档归档明确文档归档的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第六章变更及签证的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监督机制建立变更及签证的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执行。
第二十二条考核标准制定变更及签证的考核标准,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明确考核结果的应用,包括奖励和惩罚。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制度修订本制度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修订,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五条生效时间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
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一、背景介绍房地产工程变更签证是指在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种原因需要对原建设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的情况。
这些变更与原建设方案的区别程度各不相同,有些可能只是小范围的调整,有些则可能涉及到全面的改变。
为了保证房地产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确保其与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符,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的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二、变更签证管理办法1.变更签证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变更签证是指对房地产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变更签证适用于房地产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包括前期规划、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等。
2.变更签证的申请和审批程序(1)申请:建设单位在充分考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递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
(2)审批: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对变更签证申请作出审批决定,并向建设单位发放变更签证。
3.变更签证的审查与批准条件(1)合规性:变更签证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得违反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不得影响房地产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2)必要性:变更签证必须是出于必要性的考虑,即在原建设方案下无法完成工程施工或无法满足建设单位的实际需求时才能进行申请。
4.变更签证的实施和监督(1)实施:建设单位在获得变更签证后,应及时通知相关参建单位和施工方,制定详细的变更实施方案,并按照变更签证的要求进行调整或修改。
(2)监督: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理机构应加强对变更签证的监督,确保其实施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变更签证的实施情况。
三、变更签证申请流程1.建设单位提交变更签证申请材料,包括变更说明、变更设计文件、变更工程量清单、变更影响评估报告等。
2.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符合相关要求,则进行初步评估。
3.建设单位根据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并重新提交变更签证申请。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工程签证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 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或者发包单位的有关职能部门(规划设计部)代签。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怡丰森林湖项目18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YF-SLH-18-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2.3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3.1 工程部: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1.2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3.2 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3.3 规划设计部:3.3.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3.3.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3.3.4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3.4 成本控制部: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3.5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6工程总工; 3.6.1 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7.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 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一并提交)。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试行)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及流程(草稿)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
设计变更共分为三类:(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工程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名门项目1号楼建筑第一次变更,变更页数为1页,编号应为MM-1-JZ-1-1 ),并与后附的设计院出具的变更单内容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工程部: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办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受理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负责变更的实施;市场营销部: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物资库:物资库设造价审核专员岗,负责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分管副总: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审批较大设计变更;审核重大设计变更;.总经理: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审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物资库造价专员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通知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中的变更工作,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修改、材料更换等。
所有项目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合理、规范”的原则,确保变更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第二章签证管理流程第四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包括三个阶段:申请阶段、审批阶段、执行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 申请阶段:项目相关人员填写变更申请单,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和影响,并提交相关资料。
2. 审批阶段:项目负责人召集变更评审会,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符合工程要求,并进行风险评估。
3. 执行阶段:经过审批的变更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保证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流程应当在项目开工前确定,并在整个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规定。
第三章签证管理责任第六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监督和指导签证工作的开展,确保变更工作符合要求。
第七条签证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经验和资格,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签证工作的记录和整理工作,保证签证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签证工作的检查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确保工程变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四章签证管理措施第九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的措施包括:1. 制定变更管理规程和标准,明确变更流程和责任单位。
2. 建立变更申请单和审批表格,规范变更申请的内容和审批流程。
3. 制定变更工作的评审标准和风险评估方法,确保变更工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4. 建立签证管理档案,审批通过的变更工作应及时归档,以备查阅和审计。
5. 进行签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确保签证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知识。
第五章签证管理监督第十条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签证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房地产企业签证变更标准化管理流程及制度
房地产企业签证变更标准化管理流程及制度1 签证变更管理流程(ZNDC-GC-LC010)1.1现场签证流程图1.2设计变更流程图1.2流程要素1.2.1目的: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签证工作流程,有效控制施工阶段的成本。
1.2.2流程主导部门:房地产集团城市/独立项目公司成本核算部、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1.2.3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房地产集团及下属各城市公司、独立项目公司。
1.2.4阅读范围:房地产集团工程系统、成本核算系统、法务系统、各级单位经理层等。
1.3 名词定义1.3.1设计变更1.3.1.1概念: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设计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经项目工程部或招采部交由承建商施工的涉及结构功能、建筑功能、材料变动等内容的技术经济文件。
1.3.1.2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A类,经设计院修正的原施工图出现错、漏、碰、缺等情况,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B类,由于建设单位经设计院同意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功能、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而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C类,由于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或其他技术措施,或由于营销、客服等应客户需求提出变更,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
D类,按客户要求,指在售楼时为了满足客户提出局部拆改变更,由此发生的变更费用应反映在房价中。
1.3.2工程指令1.3.2.1概念:工程指令是指建设单位发起,由项目工程部主办,完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交由承建商施工的非设计变更类的技术文件(是变更图纸、零星委托配套使用文件)。
按施工紧急程度分为一般工程指令和紧急工程指令,紧急指令单经项目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同意后,可不采用事前审批而提前下发实施;一般指令单必须按正常发起、预估、审批和下发的流程实施。
1.3.2.2工程指令的主要内容:已施工的部位需要拆除;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未包含在合同中的各种技术措施处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导致工程量增减,材料代换或其他变更事项;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事项(10万元以上的须另行组织议标或招标);经双方协商一致,导致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增、减少的事项。
某公司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变更、签证及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规范工程变更签证工作程序,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保证竣工结算阶段成本控制的有效实施,规避合同纠纷,依据工程合同及工程预决算编制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相关定义1、工程变更以工程项目开工时公司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为原始依据,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施工条件改变、业主要求、监理工程师建议或设计原因使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形式、质量或数量发生改变,称之为工程变更,以下简称“变更”。
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图纸变更、施工方式变更、施工材料及设备变更、客户申请变更。
2、现场签证是在施工期间因不可预见等多方因素和条件发生变化情况下,对于工程量相对于招标文件发生变化的真实记录和证实。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房地产开发部负责对由于设计方案缺陷及施工图不完善而引起的设计图纸变更进行把关;对现场施工技术方案的变更要充分听取各相关方的意见后,按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对施工现场签证负责;负责各类变更签证的分类汇总,整理所有工程结算基础数据,并对结算基础数据准确性负责。
第五条经营开发中心对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其他使用部门提出的变更申请,都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论证,并负责办理在销售(或出租及其他使用)过程中因变更而产生相关费用的结算工作,对结算数据准确性负责。
第六条综合管理部对因变更而需要公司配合的相关工程及相关材料的采购负责;负责整理配套工程及材料采购的结算基础数据,并对结算基础数据准确性负责;负责工程竣工资料的归档。
第七条计划财务部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的审核;协助各部门办理结算,负责审核各部门办理的结算文件,并对结算数据准确性进行把关。
第三章变更签证的办理第八条变更申请属于设计图纸变更、施工方式变更、施工材料及设备变更的由房地产开发部申请,属于客户申请变更的由经营开发中心或其它使用部门申请,填写《工程项目变更审批单》(见附件1),经相关部门会签后报公司领导批准。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工程变更及签证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施工单位需要对原有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者修改的情况。
第三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在进行土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工程造价等进行变更和签证管理的程序和规定。
第四条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执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的职责,确保相关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进行工程变更及签证的程序应当严格遵循相关规定,确保变更及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对于工程变更及签证管理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变更管理时,应当根据实际工程情况,进行合理的变更管理。
第九条工程变更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相关规定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否则,一切后果由提出变更者承担。
第十条工程变更应当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范围、变更造价等,确保变更后的工程符合相关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应当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注意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和文件,确保变更后的工程能够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应当遵循程序,确保变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杜绝滥用变更的情况发生。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记录和档案,便于日后查阅和管理。
第三章工程签证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在进行工程签证管理时,应当依据工程合同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
第十六条工程签证管理应当与工程变更管理相结合,确保签证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工程签证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签证。
建设单位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建设过程和投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建设和投资目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作为业主的政府项目,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及施工单位实施的政府项目,公司自主投资开发建设的自营自建项目,由子公司承担建设任务的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变更、签证的原则第二条代建代管项目政府投资代建代管项目主要包括由政府财政资金、债券资金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他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企业委托代建代管项目。
代建任务由建设代建代管协议或政府指令确定。
(一)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二)有以下情况,可进行工程变更:(1)政府部门调整相关建设内容;(2)设计、地勘资料与实际不符,存在重大差别;(3)工程环境发生重大改变,与招标时工程条件严重不符;(4)政策、法律、法规调整引起的变更;(5)工程遭遇不可抗力影响引起工程变更;(6)合同约定的可变更事项。
除上述因素外,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发生变更需满足合同约定条件,且不属于施工单位职责及风险范围。
(三)变更、签证必须在确保安全,保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进行。
(四)变更签证必须及时,严禁事后补签。
(五)变更、签证涉及的工程量增减需按实收方、按合同约定进行计算:由合同造价部牵头,质量安全环保部、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到现场进行共同签字确认。
(六)签证内容必须客观、真实,数量、规格、尺寸等标注必须明确,并附相应影像资料确保不产生异议。
第三条自营自建项目自营自建项目主要包括,由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作为业主自行投资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公司承担项目建设、投资、营运等,包括商业开发、房地产开发、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等。
(一)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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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设计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1.1为了加强设计变更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特制定本流程。
1.2 通过对设计变更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审批,确保设计变更的及时性、合理性和经济性,消除设计变更对工程成本和进度带来的消极影响。
第二条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内容进行完善、修改及优化,一般需要设计单位的签字、盖章,(一)一般设计变更:不改变设计原则,不影响使用功能,不影响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不影响美观,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二)较大设计变更:变更发生费用在5000元以上,100000元(含)以下的;(三)重大设计变更:对原方案、原系统、主要结构布置、主要尺寸、坐标、主要标高、主要设备及主要使用功能改变及变更发生费用在100000元以上的。
第三条设计变更的体现形式分为四类:(一)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二)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三)由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四)由客户提出的变更申请。
第三条对上述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提出部门备齐相关原始资料,工程部(森林湖工程部、新都汇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和成本控制部应认真审查,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四条设计变更应将工程变更内容描述清楚。
如:工程名称、变更原因、变更时间、变更部位、图纸比例、图示尺寸、规格型号、材料材质、施工方法等,应达到根据变更单可准确计算工程量。
第五条设计变更单由规划设计部按楼号分专业依发生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如×××工程×号楼土建变更-001,×××工程×号楼电气变更-001),并与后附的原始资料顺序对照。
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控制1.设计变更控制原则:1.1 符合国家规范: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满足国家规范、法规的部分进行变更,使之满足国家相关规范、法规;1.2 保证使用功能:设计变更应是对原设计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变更,变更后应比原设计更合理、更满足使用功能;1.3 降低建造成本: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加节约成本;1.4 保证建造工期:在不影响使用功能、满足国家规范的前提下,变更方案应更缩短施工周期;2.变更内容:2.1 原设计中不符合国家规范、法规的内容;2.2 原设计中某些施工工艺做法现场难以实现、改进后更加合理的内容; 2.3 原设计中某些功能要求不能达到或违背销售承诺而需要进行改进的内容; 2.4 原设计中存在的遗漏、缺陷等内容;2.5 由于某种需要公司提出的对原设计的更改内容;2.6 客户提出的变更;3.相关部门职责: 3.1 工程部:3.1.1 办理工程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1.2 对设计变更的施工工艺进行把控; 3.1.3 负责变更的实施; 3.2 市场营销部:3.2.1 办理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的申请手续; 3.2.2 跟踪变更的落实情况; 3.3 规划设计部:3.3.1 办理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前期手续;(包括协调设计院协助出具变更方案) 3.3.2 办理根据施工图审查和消防审查意见进行的变更;3.3.3 办理由于规划、功能、立面调整等重大技术方案调整的变更; 3.3.4 受理工程部和市场营销部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手续; 3.3.5 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并下发工程部或市场营销部; 3.4 成本控制部:3.4.1 对拟发生的设计变更进行经济分析;估算变更成本; 3.4.2 变更实施后,核算变更实际发生额是否在估算范围内; 3.4.3 跟踪、调整工程动态成本并每月向公司汇报; 3.5 总经济师:3.5.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 3.5.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 3.5.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 3.6 工程总工;3.6.1 审核变更技术的合理性; 3.6.2 审批较大设计变更;3.6.3 审核重大设计变更;3.7.总经理:3.7.1 审核变更技术和经济的合理性;3.7.2 批重大设计变更;4.相关流程:4.1 工程部、规划设计部、市场营销部在遇到需要对设计进行调整和补充,即要发生设计变更时,要求在0.5天内填写办理《设计变更审批单》并提交下一受理部门,确定该变更费用承担单位,出具变更初步方案,需注明施工方法及详图、技术性能参数等(物业公司出具现状描述及最终效果描述和可能情况下的技术方案,市场营销部出具现状描述及结果描述,其它要求由工程部帮助完善),(如附有变更图纸请作为本审批单附件一并提交)。
4.2 工程部、监理公司提出的《设计变更审批单》填写完成后,需要报给规划设计部对变更进行施工工艺、技术要求等进行审核和完善,明确变更实施可行性,时间不能超过1.5天,如需要设计院出具方案,则以实际发生天数为准;4.3 对于已经从技术角度确认可以实施的变更项目,由规划设计总监确认批准,转至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估算,在三日内报总经济师,总经济师在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批准并转至规划设计部,由规划设计部转发至工程总监和成本控制部,成本控制部有对变更经济性进行审查和提出建议的权利;4.4 所有变更必须由提出部门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按流程审批,对于没有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的设计变更,成本控制部不予受理;4.5 成本控制部在接到变更单后一般情况下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估算。
施工单位在收到甲方批准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实施完成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和项目经理对变更项目的完成情况(工程量、质量、工期)签字认可后,应在工程变更内容完成后7天内将预算书报监理公司,经监理公司审核后报成本控制部。
成本控制部在接到该预算书后应在15天内与监理公司完成核对,核对后的费用进入工程结算。
施工单位在变更实施完成后一个月内未向监理公司报送预算书并进行核对的,以甲方成本控制部单方面计算的金额进入工程结算。
4.6 成本控制部在接到变更后,要做好变更资料存档、统计工作,对变更通知单按一单一结的原则,每月统计汇总已完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变更结算资料双方各自留存,并随时调整动态成本变化情况,每月向公司汇报。
4.7 对于经设计单位和公司正常手续批准的设计变更项目,规划设计部同时下发《设计变更审批单》给成本控制部、工程部和施工单位,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实施。
4.8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见图一、图二。
5.其他:5.1.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经批准后,市场营销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工程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需经公司批准),计入项目成本;5.2. 工程部在施工前应仔细审阅图纸,对设计结构问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解决申请,建筑问题提前15天提出解决申请,修改意见和材料代用提前7天提出申请,如果没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变更申请,由此发生的变更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由于施工技术措施及工艺不当、质量等问题造成的变更,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
5.3.规划调整或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不在设计变更范围内;须规划设计部提供多种方案,并经成本控制部进行费用测算及方案经济对比分析,经专题会议讨论、总经济师、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6.相关附表6.1设计变更审批单6.2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单6.3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图一 设计变更审批流程(主办单位:规划设计部)专业预算工程师济分析,核算变更成本图二 业主提出的变更申请单审批流程(主办单位:市场营销部)设计变更审批单年月备注:此单由提出单位(部门)填写,流转至规划设计部,由规划设计部按照表中部门编号顺序办理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如遇重大设计变更须由总经理审批),经各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规划设计部留存,同时报成本控制部复印件一份,规划设计部据此单出具同编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一式八份)下发至成本控制部、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三份)。
所有变更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审批单,无审批的变更通知单无效。
设计变更执行完毕后必须填写《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单》后才能进入结算。
本单为内部审批资料,涉及费用内容严禁外泄。
设计变更工程量审核单×××项目×工程××(专业)××号备注:编号与设计变更通知单保持一致,一式四份,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甲方成本控制部各一份。
无此单成本控制部不予结算,此单必须三方印章齐全。
___年___月份____项目____楼设计变更费用确认单备注:本确认单由甲方成本控制部填写,一式三份,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成本控制部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做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审定金额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只包括基本费部分。
考评费与奖励费单列。
第七条签证控制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所有签证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办人必须保证签证真实性;2.公平原则:在与合作单位发生签证时,应本着公平的原则,保证签证办理过程及时、准确;3.可追溯原则:现场签证的资料,包括:签证手续、签证申请、签证预算、签证预算审核等原始文件应及时整理、归档,必要时经办人应保存复印件;第八条相关部门职责:1.工程部经办人负责填写签证通知单,并附签证原因、签证草图,并对该单签证的真实性负责;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公司成本控制部;2.工程部经理负责审核签证原始手续的齐全,在对签证发生情况进行了解后断定该签证是否应该发生,并在签证单上签字确认,对该签证发生的合理性负责;对费用调减的签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上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成本控制部专业预算工程师在接到签证单后,应及时完成该签证的审核工作,并对签证发生费用核算的正确性、合理性、准确性负责;4.成本控制部经理应安排预算工程师每月对所发生的签证进行统计,并及时对成本变化进行调整,及时向公司汇报;第九条相关流程:一、审批流程1.按正常流程审批;2.紧急情况下非正常流程审批;二、流程图,见图三、图四。
三、相关要求1.在现场出现需要进行签证的工作内容时,签证经办人先填写签证单并判定该签证费用的承担单位;对需要计量(点、线、面、体)的大宗签证和隐蔽项目签证必须提前一天通知成本控制部专业工程师参加计量,因通知不及时导致无法准确计量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2.签证单应写清签证原因、签证内容、工程量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绘制草图,具体填写要求:①在内容描述上要有所发生的工作时间、部位、工作依据、工程量或人工工日数量;②签证中的工程量计量单位应与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的计量单位保持一致;计时工的签证一定要有内容,以便进行核算;③机械台班的签证,工程部只签台班,由工程部通知成本控制部到现场参加约谈,共同确定台班费用,并签署约谈记录,由成本控制部、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共同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