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法律概论知识点
自考【法学概论】笔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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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第一章法律的起源一、原始社会没有国家和法律。
氏族是原始社会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
调整氏族成员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体现全体氏族成员利益和意志的习惯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原始社会后期出现了私有制和阶级。
法律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三、法律的产生经历了漫长、复杂的过程。
它的最初形式是国家认可的习惯,后来逐渐发展为成文的法律。
四、法律的历史类型是根据法律的经济基础及其体现的阶级意志,对法律进行的最基本分类。
五、人类历史上依次存在过奴隶制类型法律、封建制类型法律、资本主义类型法律和社会主义类型法律。
各种类型的法律建立在各自的经济基础之上,体现不同的阶级意志,并各具特点六、法律的本质是法律的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故而具有很强的阶级性。
但法律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而不是统治阶级中少数人或个别人的意志,也不是统治阶级全体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
法律体现的是被奉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而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
法律所体现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归根到底,是由这个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七、法律的特征是: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八、法律可定义为: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力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
九、法律的价值:是指法律的属性和功能,经过实践,同人的法律需要的某种适合或一致。
十、依据法律价值的作用,可以把法律价值分为法律的工具价值和法律的目的价值。
十一、法律及其价值之间有许多相对应的范畴,其中最基本的当属法律与正义、法律与自由、法律与效益、法律与秩序。
十二、法律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或基本成分。
通常认为,法律由以下三要素构成: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十三、法律有其内在本质规定性,也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
自考行政管理专科《法学概论》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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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简述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力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法律的要素: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即法律规则,是每个单一的法定行为模式。
法律规范的结构:适用条件、行为准则、法律后果3.法律规范的分类:按照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可以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
4.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有机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
不成文法是指国定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
不成文法又称习惯法。
5.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和的法律。
如民法和刑法。
程序法是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如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1.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是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法律实施的方式有两种:即法律的适用和法律的遵守。
2.社会主义法律的效力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3.社会主义法律的解释正式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4.名词解释违法的概念:违法是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5.违法构成的要件:违法的客体、违法的客观要件、违法的主体、违法的主观要件。
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1.简述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2)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
4)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
2.论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一)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1)社会主义法制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产生而产生的。
2)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是由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和内容决定的。
自考法学概论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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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律案的公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一律由 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国家主席对 于法定由他公布的法律,没有否决权。法律 一经公布就发生法律效力。
历年真题: 1.在我国,下列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 出法律案的是( )(0904)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会议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10人以上联名
二、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 法律的适用即通常所说的执法;在我国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某些行政机关是 法律适用的专门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 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总的要求是正确、 合法、及时。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必须遵循下述原 则: (一)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
五、社会主义法律的解释 法律的解释,是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 用条件所作的理解和说明。 (一)按解释的主体 1、正式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 政解释 2、非正式解释:包括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
(二)我国的社会主义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化 1、法律汇编:属技术性工作,不具有任何法 律上的权威性和约束性; 2、法律编纂:包括法律规范的创制、修改和 废止等工作,实际上用一部完整的部门法文 件,来代替以前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只能 由有相应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来进行。
历年真题: 1、按照现行规范性文件所属的部门、颁布的 年代或其他分类方法,分门别类地加以编排,并 汇编成书,而不改变法律规范的内容,这种法 律规范系统化的整理工作称为( )( 0607) A.法律整理 B.法律体系 C.法律编纂 D.法律汇编
5. 在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 )(0507)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地方人民政府
超完整自考《法学基本原理概论》笔记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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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完整自考《法学基本原理概论》笔记精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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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重点内容的摘要。
第一章: 法学基本概念
- 法律: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是国家强制力量的具体体现。
- 法学:研究法律规范产生、适用与实施的学问。
第二章: 法律规范的分类
- 强制性法律规范:国家制定并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
- 禁止性法律规范:规定某些行为是禁止的法律规范。
- 授权性法律规范:规定某些行为是被允许的法律规范。
第三章: 法律的适用原则
-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对人民一律适用,无论身份、地位和财富。
- 法律禁止一切行为但不禁止心理活动:法律只对实际行为进行规范,不干涉个人的思想和感情。
- 法律有依据而行为无依据:法律要以明确的依据为基础,而个人行为没有类似的要求。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损害并具备过错的行为。
- 法律责任的种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请注意,这只是《法学基本原理概论》课程的笔记精华,具体内容还需查阅相关教材和学习资料。
自考《法学概论》听课笔记精华(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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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学概论》听课笔记精华(5)-1第五章行政法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渊源和行政法律关系1、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2、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办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本能机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4、我国行政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
5、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在行政办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构成三要素:1)主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
2)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3)内容: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特点: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按照法律的授权代行某种行政本能机能的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按照。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接受制裁。
第二节行政机关和公务员行政机关:执行国家行政办理本能机能的机关,又称国家办理机关或政府。
特点:1)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它在其职权范围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国家。
2)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它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办理权,所担负的本能机能是行政办理本能机能,因而它不同于行使其他国家本能机能的国家机关。
4)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第三节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办理的行为。
主体:行政机关。
性质: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即依法进行行政办理活动。
1、行政立法: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行政办理法规的行为。
应当符合的要求:1)必需是具有制定行政办理法规职权的机关才能进行行政立法,并且不得超越其权限的范围。
2)所制定的行政办理法规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上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制定的行政办理法规、同级国家权力机关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自考:法学概论串讲笔记第四章
![自考:法学概论串讲笔记第四章](https://img.taocdn.com/s3/m/1c3c4e0e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bd.png)
第⼀节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法律制定的概念 1、社会主义国家的特有的活动之⼀; 2、要遵照⼀定和程序; 3、不仅包括创⽴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除过时的法律; 4、本质上是将⼈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原则从实际出发;群众路线与集中相结合;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废、改相结合。
三、制定的程序 1、法律议案的提出。
能提议案的部门包括五个⽅⾯: 1) 全国⼈民代表⼤会主席团、全国⼈民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全国⼈民代表⼤会各专门委员会、⼀定数量的全国⼈民代表⼤会代表和全国⼈民代表⼤会常委会委员; 2) 国务院; 3) 中央军事委员会; 4) ⼈民法院; 5) ⼈民检察院。
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宪法要2/3以上多数通过;⼀般法律由全国⼈⼤或常委会过半数通过。
4、法律的公布。
宪法由全国⼈⼤主席团以公告形式公布;普通法律由国家主席以命令形式公布。
第⼆节社会主义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概念由适⽤条件、⾏为准则-核⼼部分和法律后果三要素构成。
法律规范≠法律条⽂ ⼆、种类禁⽌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按所包含的⾏为规则的确定程序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性规范。
三、法律渊源是指⽤以表现法律规范的各种具体形式,⼜称法律规范的形式。
在我国以规范性⽂件为主要渊源。
⾮规范性⽂件指只对个别⼈或个别事件有效⽽不包含普遍约束⼒的⾏为规划的⽂件。
如判决书、结婚证等。
我国的法律湫源主要有两⼤类:宪法和法律;从属于宪法和法律的其他规范性⽂件。
除此之外国家机关认可的习惯也是。
四、法律规范的系统化 1、法律汇编技术性⼯作,不是⽴法,没有法律上的权威性和约束性。
2、法律编纂是⽴法活动,实际上是⽤⼀部完整的部门法⽂件代替以前的有关法律和其他规范性⽂件。
第三节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念法律部门:就是调整某⼀类社会关系的那些法律规范的总和。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该法律规范所调整的对象即社会关系的性质。
自考00040法学概论重点知识点汇总【速记宝典】
![自考00040法学概论重点知识点汇总【速记宝典】](https://img.taocdn.com/s3/m/2d2758fef021dd36a32d7375a417866fb84ac014.png)
法学概论(00040适用全国)速记宝典命题来源:围绕学科的基本概念、原理、特点、内容。
答题攻略:(1)不能像名词解释那样简单,也不能像论述题那样长篇大论,但需要加以简要扩展。
(2)答案内容要简明、概括、准确,即得分的关键内容一定要写清楚。
(3)答案表述要有层次性,列出要点,分点分条作答,不要写成一段;(4)如果对于考题内容完全不知道,利用选择题找灵感,找到相近的内容,联系起来进行作答。
如果没有,随意发挥,不放弃。
考点1:简述法的起源、本质与基本特征。
答:1.法同早期氏族习惯的根本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
氏族习惯是原始公有制生产关系的产物,反映了氏族全体的共同利益和意志;而法律主要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
(2)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
原始社会规范是氏族成员在长期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发产生的;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两者的实施方式不同。
氏族习惯能够依靠人们的自觉遵守以及氏族首领的威信来维持;法则必须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马克思主义法学对法的本质的界定(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被提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的意志。
(3)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考点2:简述社会主义法制与法治的关系。
答:1.法治与人治这两种治理模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法律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地位不同。
(2)法律发挥作用的政治和观念基础不同。
2.“法制”与“法治”的区别与联系:法制和法治都强调法和法的重要性,强调社会秩序的建立依靠法律。
但是它们同时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有着许多差异。
(1)法制既可以指一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和制度,也可以指一种严格依法办事的方式。
法治的要义主要在于主张执政者严格依法治理国家。
法制更加强调一种制度性,强调以法律来治理国家;法治则是一种状态,强调以法治来取代人治。
法制是一种社会制度,属于法律文化中的器物层面,强调加强法制意味着强调要有治国的工具;法治是一种社会意识,是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属于法律文化中的观念层面,强调法治就是强调法律制度这种工具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地位(2)产生和存在的社会背景不同。
自考“法学概论”串讲笔记第六章
![自考“法学概论”串讲笔记第六章](https://img.taocdn.com/s3/m/1adb93428762caaedc33d412.png)
自考“法学概论”串讲笔记第六章民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颂布于:1986年。
二、我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
三、我国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
四、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五、宣告失踪过程中人民法院应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
六、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的住所地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七、在商务中尤其是国际商务中的“发盘”指的是:要约。
八、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20%。
九、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双方年龄差应在:40岁以上。
十、目前国内民法学家称为最长诉讼时效的期限为:20年。
十一、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包括:当事人地位平等、意思表示一致、利益等价、有偿。
十二、民法的渊源有:宪法、专利法、婚姻法、知识产权法、收养法。
十三、法人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依法设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有必要的场所、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十四、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
十五、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实质要件有:行为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不违反公共利益。
十六、以法律行为是否需要以特定形式作出,民事行为可分为:非要式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
十七、财产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收益、使用、处分。
十八、财产所有权的特征有:绝对权、对世权、排他权、无期限物权。
十九、知识产权的特征有:财产权、专有性、地域性、独占性、时间性。
二十、能成为专利权主体的有:发明人和设计人、职务发明创造人的所在单位、专利受让人、专利受遗赠人、合法继承人。
二十一、合同担保的情形分为: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
二十二、常见合同的种类有:买卖、赠与、借款、租凭、承揽。
二十三、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
二十四、我国民法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二十五、依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在年龄方面应是:10周岁以下。
法律基础自考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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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自考知识点总结一、基本概念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学科,是对人类社会中的法律现象进行系统研究和总结的学术学科之一。
法学包括法律学、法理学、法律史、刑法学、民法学、商法学、行政法学、宪法学、国际法学等学科。
法学不同于实用性的法律应用,而是以研究法学理论和实际为主要内容的学科。
法律是国家规定并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公共规则。
法律主要包括宪法、民法、刑法、商法、行政法、国际法等。
二、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最高法律规范。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国家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
宪法规定了国家的组织形式和权力机构,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规定了国家的宗教和教育政策等。
宪法的修改和解释宪法的修改一般由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或特定机构进行修改。
宪法的修改必须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一般需要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宪法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以及宪法的精神。
宪法的解释有约束力,对于具体的案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宪法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宪法赋予公民包括言论自由、信仰自由、住宅自由、聚会自由、结社自由、宗教自由等基本权利和自由。
公民应当尊重和遵守国家的法律,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宪法对国家的权力和职责宪法规定了国家的职权、国家的机构和组织形式,规定了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行使方式和职责划分,保障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合法行政的公正强制。
三、刑法刑法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规范,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利和社会秩序的法律体系。
刑法通过明确规定各种犯罪行为和处罚制度来实现对犯罪行为的规制。
犯罪行为和刑法责任犯罪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危害社会的安全、公共秩序和公民权利。
犯罪行为分为罪和非罪两种,罪行是可以法律规范的行为,非罪行是不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共秩序。
刑法的责任是指对犯罪分子依法执行的制裁。
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指任何处罚都必须依据国家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罪与刑罚不得成立。
自考03709法律基础概论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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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03709法律基础概论重点笔记第一章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1.1 法律的含义及其作用
- 法律是权力机关制定的有强制力的规范,具有以下作用:- 维护国家政治秩序
-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 维护社会文明秩序
1.2 法律的基本原则
-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制度的基础,包括以下内容:
- 合法性原则
- 平等原则
- 公正原则
- 法治原则
第二章法律关系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特征
2.1 法律关系的含义
- 法律关系是因法律规范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2 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 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
- 永久性
- 有限性
- 合法性
- 客体性
- 客观性
第三章公法与私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区别
3.1 公法与私法的基本概念
- 公法是以国家利益为目标的法律规范。
- 私法是以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规范。
3.2 公法与私法的基本区别
- 公法与私法的基本区别在于它们的目的、主体、范围和规则不同。
第四章法律的来源和层级
4.1 法律的来源
- 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4.2 法律的层级
- 法律的层级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第五章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5.1 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性质
- 国际法是指国家之间建立联系和解决争端所依据的法律规范。
5.2 国际法和国内法的关系
- 国际法和国内法在一定程度上互相作用,但国际法常常具有
最终效力。
法学自学知识点总结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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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自学知识点总结归纳一、法律的基本概念1.法律的概念法律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一种社会规则,它是由国家制定,并通过一定的程序来实施和执行的规范性规则和准则。
2.法律的特征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约束性、稳定性、权威性等特征。
3.法律的功能法律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人们的行为等方面发挥作用。
二、法律的体系1.法律的层级法律体系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几个层级。
2.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根据领域来分类,包括民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不同类型的法律。
三、法律的解释1.法律解释的概念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文字的内涵和外延进行理性阐释和理解的过程。
2.法律解释的内容法律解释主要包括文字解释、历史解释、系统解释和目的解释等内容。
3.法律解释的方法法律解释可以采用立法者意图法、文本解释法、制度解释法等不同的解释方法。
四、法律适用1.法律适用的原则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优先适用宪法法律、优先适用特别法律、优先适用近时法律、优先适用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法律等原则。
2.法律适用的方式法律适用可以采用直接适用法律、类推适用法律、借助适用法律等方式。
五、法律责任1.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该承担的后果和责任。
2.法律责任的种类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等不同种类。
3.法律责任的产生法律责任的产生需要具备违法行为、过错行为等要件。
六、法律思维1.法律思维的概念法律思维是指以法律为核心的一种思维方式,包括逻辑思维、概念思维、实践思维等多种思维方式。
2.法律思维的特点法律思维具有规范性、逻辑性、现实性等特点。
七、法律文书写作1.法律文书写作的规范法律文书需要具备简明扼要、条理清晰、逻辑严密、表述准确等规范。
2.法律文书写作的方法法律文书写作可以采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量权行使等不同方法。
八、法律专业知识1.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行政机构、人权保障等内容。
法学概论自考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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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自考知识点总结一、法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法学是对法律产生、发展和运用的过程及法律规范的内容、原则、理论进行研究的学科。
法学研究的对象主要包括法律、法律制度、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等。
二、法学的基本特征1. 社会性。
法学是以社会实践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其目的在于揭示法律的本质和规律性,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理论支持。
2. 理论性。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学科,其研究目的在于分析法律现象,总结法律规律,提出法律原理和法律理论。
3. 实用性。
法学是一门应用性学科,其研究成果需要在社会实践中得到应用,并对社会生活产生实际影响。
三、法学的分类1. 客观法学与主观法学。
客观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的内容、实施和效力等客观现象的学科,主观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产生和实施的主体及其行为的学科。
2. 法理学与法史学。
法律理论和法律规律的研究是法理学的范畴,而立法过程和法律发展的历史变迁则是法史学的范畴。
3. 法律逻辑学与法律方法论。
法律逻辑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的逻辑结构和规律的学科,而法律方法论是研究法律的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的学科。
四、法学的基本理论1. 法治理论。
法治是一种社会治理的理念和方式,它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治官、依法办事,是现代社会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
2. 法律自由主义。
法律自由主义强调法律的重要作用是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法律应当在社会生活中保障人权和自由。
3. 法律实证主义。
法律实证主义强调对法律现象的客观观察和实证研究,要求法学研究应当建立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之上。
五、法学的发展历程1. 古代法学。
古代法学侧重于法律的宗教和道德背景,维护和传承传统价值观念,以宗教法和习俗法为主要内容。
2. 中世纪法学。
中世纪法学以天主教教义和神职权原则为基础,发展了宗教法和教会法,并且对后世的法学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3. 近代法学。
近代法学始于17世纪的欧洲,以民法典的编纂和法治改革为主要特征,强调法律的理性和客观性,是法学理论和制度的重大变革时期。
自考本科00034法学概论-重点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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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本科00034法学概论-重点复习资料
介绍
本文档旨在为自考本科法学概论的学生提供重点复资料。
通过系统地研究和复这些内容,学生可以更好地掌握法学概论的核心知识,并为考试做好准备。
重点复资料
以下是自考本科法学概论的重点复资料:
1. 法学基本概念和法学方法论
- 法学的定义和分类
- 法学的基本任务和研究对象
- 法学的基本方法和途径
2. 法律科学体系
- 法律科学的范畴和内涵
- 法律科学的基本理论
- 法律科学的主要分支学科
3. 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
- 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 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和层次结构- 法律体系的发展和演变
4. 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
- 法律规范的概念和要素
- 法律规范的种类和特征
- 法律关系的构成和性质
5. 法律意识和法律文明
- 法律意识的内涵和作用
- 法律意识的形成和发展
- 法律文明的特征和价值
6. 法律职业和法律道德
- 法律职业的特点和要求
- 法律职业的道德规范和职业操守- 法律职业的发展前景和挑战
请学生们重点关注以上内容,并结合课堂研究和教材进行适当的复和总结。
希望本文档对学生们的研究有所帮助!
注意:本文档所提到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考试内容以教材和教师要求为准。
自考法学概论的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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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学概论的重点笔记
一、法的基本概念
1. 法的定义: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 法的特征:规范性、普遍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可诉性。
二、法律体系
1. 法律体系的定义:法律体系是指由一国现行法律规范中不同部门法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2. 法律体系的构成: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程序法、社会法等。
三、法律关系
1. 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 法律关系的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四、法律行为
1. 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
行为。
2. 法律行为的分类:单方行为、多方行为、民事行为、行政行为等。
五、法律责任
1. 法律责任的分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2.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六、法治理念
1. 法治的定义:法治是指国家和社会的一切活动都依法进行,国家机关和公民都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2. 法治的基本原则:宪法至上原则、权利义务原则、证据原则、自由裁量原则等。
3. 法治的意义: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
自学考试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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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1.法律产生的决定性因素:(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2)奴隶制的出现2.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3.奴隶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2)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3)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4)保留了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4.封建制法律的特点:(1)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2)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3)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5.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2)确认契约自由(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4)确认法制原则6.法律的特征:(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7.法律渊源的种类:(1)制定法(2)判例法(3)习惯法(4)引证法(5)宗教法(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8.法律的分类:(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2)根本法和普通法(3)实体法和程序法(4)一般法和特别法(5)国际法和国内法(6)公法和私法(7)法系9.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和统治阶级道德之间在根本的社会阶级属性方面的一致性,决定了二者必须是互相配合、互相补充和互相渗透的。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1)存在时间不同(2)调整的范围不同(3)实施方法不同(4)表现形式不同(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是一元的,而道德体系是多元的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1.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2.社会主义法律和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3.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2)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3)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止过时的法律(4)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4.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的原则(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4)科学和合理地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5.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2)对法律案的审议(3)法律案的表决(4)法律案的公布6.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7.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特点:(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宝权限范围内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8.社会主义法律适用的原则:(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9.违法构成的要件:(1)违法的客体,即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2)违法的客观要件,即构成违法所必须具备的外部条件(3)违法的主体,即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4)违法的主观要件,即实施违法行为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的心理状态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第三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1.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1)法制是国家所确立的法律和制度(2)法制包括立法、执法、守法和监督法的实施(3)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4)法制的目的在于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所必不可少的法律秩序2.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1)有法可依(2)有法必依(3)执法必严(4)违法必究3.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①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主权的产生而产生的②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③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民主(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①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系统地、明确地、具体地记载和固定下来,以确认民主②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本身的指导作用引导人民做符合民主的事,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正确实现③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和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利,以捍卫民主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作用:(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确定和适用方面的作用。
自考《法学概论》考前必读_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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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一、与氏族社会组织相伴存在的原始社会的规范主要是:习惯。
二、奴隶制法律的经济基础是奴隶主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和奴隶人身。
三、法律的本质是: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四、法律制定或认可的主体是:国家。
五、保证法律实施的力量是:国家强制力。
六、法律的本质和特征的决定力量是:经济基础。
七、当今我国的法律体系属于:中华体系。
八、公法和私法的划分开始于:古罗马法学家。
1.九、我国历史上的第一部内容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是:《法经》(李悝著)。
十、规定人们可以自行选择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指的是:授权性规范。
十一、以法律原则的渊源为标准,法律原则可以分为:公理性原则和政策性原则。
十二、在当代世界以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的国家是:英美法系国家。
十三、⑴人利用法律的功能和作用来实现一定目的的价值——法律的工具价值。
⑵作为主体的人借助各种工具(包括法律工具),把实现一定的法律现象作为目的的价值——法律的目的价值十四、最为古老的法律形式是:习惯法。
十五、法律是伴随着哪些出现而产生的:①生产力的发展②生产资料私有制③阶级的出现④国家的出现。
十六、属于剥削阶级类型的法律是:①资本主义法律②奴隶制的法律③封建制的法律。
十七、最早出现的一批奴隶制的成文法律有:①《汉穆拉比法典》(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②《十二表法》(公元前5世纪罗马)③《摩奴法典》(公元前3世纪印度)。
十八、法律的价值可分为:①工具价值②目的价值。
十九、法律的正义包括:①分配正义②平均正义③矫正正义。
二十、法律的三要素是:①法律规范②法律原则③法律概念。
二十一、法律规范的结构为:①适用条件②行为准则③法律后果。
二十二、法律概念的功能:①认知功能②构成功能③规范功能。
二十三、法律的渊源有:①制定法②判例法③习惯法④引证法⑤宗教法⑥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二十四、属于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的国家有:法国、德国、意大利、比利时、旧中国。
自考《法学(法律类)》复习重点考点串讲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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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法学(法律类)》复习重点考点串讲
笔记
第一章:法律的基本概念和法律制度
- 法律的概念
- 法律的特征和作用
-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
- 法律制度的基本要素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宪法和行政法
- 宪法的概念和特征
- 宪法的作用和原则
- 行政法的概念和特点
-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行政法规
第三章:刑法
- 刑法的概念和目的
-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事责任
- 刑法中的犯罪和刑罚
- 刑法的特殊制度和刑法理论
第四章:民法和商法
- 民法的概念和特征
-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行为
- 民法中的人格权和财产权
- 商法的概念和特点
- 商法中的商事行为和契约法
第五章:诉讼法和仲裁法
- 诉讼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诉讼法中的诉讼主体和诉讼程序- 仲裁法的概念和仲裁程序
第六章:经济法和知识产权法
- 经济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经济法中的市场经济和竞争法
- 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保护措施
第七章: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 劳动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保障制度
第八章:环境法和能源法
- 环境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环境法中的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 能源法的概念和能源发展
第九章:国际法和国际私法
- 国际法的概念和国际法的主体
- 国际法中的国际关系和国际合同
- 国际私法的概念和国际私法关系
以上是《法学(法律类)》的复习重点考点串讲笔记,希望对你的复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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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定国家意志即法律内容的主要因素是生产方式2、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的性质,可将法律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3、一切剥削阶级法律所具有的共同特点是维护私有制4、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和民法法系5、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是法律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和法律体现的阶级意志6、按照法律规范所表述的行为规则的确定程度来划分,法律规范可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7、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一规定属于授权性规范、确定性规范、任意性规范8、“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这是一项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确定性规范9、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有适用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10、法律的构成要素有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11、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法律事实包括事件、行为12、国家性质指的是各个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13、我国宪法修改程序组成是1/5以上全国人在代表提议,全国人大全体代表2/3以上多数通过14、上下级之间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是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15、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16、我国行政许可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17、我为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原则上不得收取费用,一律不得收受财物18、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除了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外,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9、公务职位类别可以划分为专业技术类、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20、行政机关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是该行政机关的正职行政负责人21、首次将“人权”概念引入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会议是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22、我国第一部选举法颁布于1953年23、根据行政立法内容的分类,1985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的中国专利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属于执行性立法24、决定一国国家性质的首要因素是该国的社会经济制度25、全国人大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内容中,变戒严规定为紧急状态的规定是在2004年宪法修正案26、行政一词源于拉丁文27、世界上第一部专门的行政许可法出自中国28、资产阶级国家宪法的先驱是英国宪法、美国宪法、法国宪法29、在我国,民事违法行为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但是能够发生民事法律后果30、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具有注册资本人民币10万元31、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除外),其发起人应当在5人以上32、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33、在我国,人民法院处理破产案件,一律适用裁定形式34、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3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宣告缓刑的,其缓刑考验期限应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1年36、买卖合同属于诺成法律行为37、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称权38、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要成立有限公司,对股东人数的要求是不得多于50人39、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20%40、只能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公司是有限公司41、国家财产权的主体是单一的42、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继承权属于期待权43、多数人之债按照主体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可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44、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45、继承人在知道自己的继承权受到侵犯之后,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期限是2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46、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人数为3-13人,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董事会,其成员为5-19人47、法律事实依其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因素可区分为事件、行为48、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或监事行使的职权有检查公司财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督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49、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一律不得实行调解50、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活动不包括免予起诉5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服第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和抗诉的法定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52、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为15日,刑事诉讼为10日5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照窝里斗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的,提出的时间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的2年以内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原则上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0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54、民事判决的法律效力确定后,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应为1年55、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以内审结56、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可以适用于非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的破产还债案件57、诉的要素包括诉讼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理由58、诉可分为给付之诉、确认之诉、变更之诉、请求之诉59、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经行政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在知道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3个月内提出人民法院审理上诉行政案件作出终审判决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2个月内73、当事人申请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60、《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是我国税收管理方面的基本法,它的施行始于1993年我国现行产品质量法的制定时间是1993年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时间是1991年61、对于过失犯罪而言,区分罪与非罪的标准是危害结果是否发生62、能反映具体犯罪的特殊本质,区分此罪与彼罪的犯罪客体是直接客体63、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或解缴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应缴纳的滞纳金为按日加收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64、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50%以上5倍以下罚款65、新中国第一部统一的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通过于1979年7月1日,1980年1月1日起施行66、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进行税务登记的时间是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讼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67、一切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是危害行为,客体要件:指刑法规定的、行为成立犯罪所必须侵犯的社会关系。
客观要件:指必须具备的客观事实特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犯罪对象。
主体要件: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本身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即必须是实施了危害行为的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必须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主观要件: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一般有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
68、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讼为给付之诉69、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其管辖权属于各该人民法院70、某些书面文件以其外部特征或存在的时间、地点起证明作用的证据是物证71、刑事诉讼案件中,自诉案件在立案后不需经过的诉讼程序是侦查和提起公诉7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通过审判以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的行为称作诉74、在某些侵权诉讼以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75、现代民事诉讼发达的重要标志是由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76、对于专门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有管辖权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我国,有关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只能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77、刑事诉讼法是为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而制定的,它是一种程序法78、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刑事案件的起诉,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的最长审查期限为45天79、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与证人诉讼地位的不同之处在于在自诉案件中是控告一方的当事人80、我国行政诉讼的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81、高级人民法院负责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是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82、刑事案诉讼中,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规定为2个月8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期限为自收到起诉状或上诉状或判决书后30天84、被冲突规范指定用来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被称为准据法85、国际私法案件的管辖权属于各国国内法院86、将国际法划分为一般国际法和特殊国际法所依据的标准是按其适用范围划分的87、最严厉的国家责任形式是限制主权88、《国际海洋法》规定,无害通过权一般只适用于商船89、《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有关人权90、一般认为识别的进行,主要应依法院地法91、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公诉案件不得实行调解,自诉案件可以实行调解92、在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93、外国国家可适用国家豁免原则94、民事法律行为的最基本构成要素是行为人的意思表示95、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96、1912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个资产阶级宪法性文件97、各国普遍重视对宪法的制定和实施,是因为宪法确认了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和根本利益98、我国宪法规定,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国务院99、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超过1个半月101、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生效的时间是1991年4月9日102、我国国际私法最主要的渊源是国内立法103、一般认为,旧中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104、近代宪法的发源地是英国(世界上最早产生宪法的国家),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出自美国10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87年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规定》,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称条例106、法律规避的实现是当事人有意或故意地改变连接点107、江泽民同志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间是1997年,写进宪法的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党的十五大)我国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于2004年108、确认《义勇军进行曲》为我国国歌的宪法是1982年宪法(我国的第四宪法)109、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2个月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110、“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