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鉴别
干部人事档案培训资料
10.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处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评选为专业拔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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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培训材料:为期一个月以上的学员培训(学习、进修)登记表、考核登记表、结业登记(鉴定)表等材料。
8.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职业(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9.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申(呈)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4.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5.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6.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共包括25个方面的内容:
1.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3.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如报告本人收入、婚姻变化,主要家庭成员增减,配偶、子女就业、出国(境)留学或定居,子女涉外婚姻等情况的材料。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1(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1.严格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明确收集范围,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补充工作;2.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地与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主动地索要应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3.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形成部门,应在形成正式材料后的一个月内,将材料送交校档案馆人事档案室归档;4.档案工作人员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进行核对,对缺少的材料要逐一进行登记,及时催要,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档案材料部门补送材料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办理;5.对不属于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
(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严格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核;2.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3.归档材料必须齐全完整、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有承办单位的签章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档案;4.残缺不全、头尾不清、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能归入档案,不属于归档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5.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应统一使用16开纸(19×26.5厘米),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计算机打印签名;6.凡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按照中组部《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进行整理立卷,零星档案材料每两年装订入卷一次。
(三)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1.查(借)阅干部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并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由查阅单位负责人签字,档案馆领导审批后,方可查(借)阅;2.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3.查(借)阅档案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或是确定提供材料的范围,凡与查阅内容无关的材料,不得翻阅,并对提供查阅的档案进行登记;4.查阅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散布档案内容;5.查阅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录或复制档案内容;6.查阅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在档案材料上涂改、圈划、批注、抽取、增添、撤换、损坏档案;违反者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假公济私者,按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处理;7.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须借用时,要说明理由,经档案馆领导批准,严格履行借阅手续,方可借出,借阅档案一般不超过15天,并不准擅自复制、抄录及转借他人;不准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共场所参观、游览、探亲访友。
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
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中组发〔2009〕1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武警总部政治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为了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内容,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现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是反映干部情况的基本凭证和重要依据,是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重要信息。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可靠。
本通知下发前,已按我部有关规定归档的材料予以保留。
中共中央组织部2009年7月16日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2009
第二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 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 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 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 等工作的政策、规定。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 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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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 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 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 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规定。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6篇范文)
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6篇范文)第1篇某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学院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一、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检查核对,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安全。
二、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接收、转递、查(借)阅档案都必须做好记录,始终做到帐物相符。
三、每年年终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干部人事档案,做到底册与库存一致。
四、在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后,必须及时检查核对档案。
五、发现虫害、霉变、潮湿等情况时,必须检查核对档案。
六、管理人员变更,必须在检查核对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
第2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室管理工作。
二、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虫、防鼠、防污染等“八防”工作,确保档案材料安全。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保持档案室清洁卫生,通风良好,预防灰尘、蛀虫对档案材料的损害。
五、档案室、档案柜钥匙由管理员妥善保管,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交与他人代管。
六、经常检查柜内档案,发现异常及时做好补救工作。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杜绝档案材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八、严禁在档案室存放易燃及化学物品。
九、离开档案室,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3篇 z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保密制度学院干部人事档案室保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上级有关法规,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二、严格执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接收、保管和提供利用制度。
三、干部人事档案室为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四、档案进出,须严格履行审批、核对、签字、登记等手续。
五、查阅档案原则上在档案室进行。
查阅密级档案不得擅自摘抄、复印、拍照。
六、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员要承担档案安全保管责任。
七、复印秘密级档案材料,应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标明复印单位、份数、日期。
如何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2 . 人 事档案工作 具有很 强的专业性 。 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目标
考 核 中要 求 : 档 案 人 员 具 有 中专 ( 高 中)以上 学 历 , 熟练掌握档案
材料 的收集 、 鉴 别 、归 档 、 整 理、 提 供 利 用 以 及 档 案 的 保 管 保 护 知识和技 能 。 从事 干 部 档 案 管 理 工作 , 要 不 断 学 习人事 工 作 及档 案工作方面的新政策、 新知识 、 新 理论 、 新规范、 新技术 , 这 就 要
5 . 及 时、准确 做 好 目录,录入 计算 机 。 对于 每年每 个人常规
产生的档案材料 , 如 年度 考 核 表 、 工资晋升表, 可进 行 集 中整 理 , 而 对于 年中不定 期产生 的材料 , 可 采 取 随 时 产 生 随 时 整 理 的 方 式, 及时 装 入 档 案 , 以避免材料的丢失, 确保档案的完整 。
人 员要 有较 高 的思 想 政 治 素 养 、 作风正派、 脚 踏 实地 、 责任 心 强 ,
用科学发展观来 指弓 1 自己的 工 作 , 起好党员模范先锋带头作用,
永 葆 共 产 党 员先 进 性 。
时 间 过 长 未及 时 收 集或 经办 人 员 岗位 变动 造 成 档 案 材 料 丢失 。
5 . 追踪 收集与经常收集。 档案管理人 员要 经常关注个人基本
信息, 随 时 掌 握 所 有人 员 的 变 化情 况 , 工作 中做 到 “ 口勤 、 腿勤 、
手 勤” 。 如: 学历深造、 参加各类培训所掌握 的技能 、 出国 等 相 关
信 息 ,广 泛收 集 材 料 。对 新 进 入 单位 人 员 , 要认 真 审 查 档 案 材 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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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档案 从业者 的职 业素质 是干 部人事档 案工作之 必须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实施办法
⼲部⼈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实施办法附件1⼲部⼈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实施办法⼲部档案是历史地、全⾯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部的重要依据,⽽将反映⼲部德、能、勤、绩等新材料及时地充实进⼲部档案,才能提⾼⼲部档案的使⽤价值和利⽤率,实现⼲部档案的⽬标管理,并减少⼲部出现“三龄⼀历”等⽅⾯的问题,更好地为⼲部⼈事⼯作服务。
因此及时、完整地收集、鉴别⼲部档案材料是⼲部档案管理部门的⼀项重要职责。
为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作特制定本办法:⼀、完善⼲部⼈事档案材料的收集⽹络1.⼀般⼲部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部档案⼯作条例》规定的档案材料收集的内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建⽴以下经常性收集⽹络,附件1。
2.建⽴科、处级⼲部在履历表和⼲部任免表中出现的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材料;在职教职⼯进修、学习材料的定向、定内容收集⽹络,附件2。
⼆、档案材料的鉴别内容:1、鉴别⼲部档案材料,须做到逐页逐项的核对材料内容和有关信息,保证材料完整、齐全、真实,保证信息准确⽆误。
2、凡规定由组织盖章的材料,应有组织印章;凡个⼈撰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及本⼈签字。
3、对档案中涉及的⼲部出⽣时间、⼊党时间、参加⼯作时间和学历学位等信息前后记载不⼀致的,在没有组织出具的更改证明的前提下,出⽣时间、参加⼯作时间以档案中最早记载为准;⼊党时间以⽀部⼤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准;涉及学历学位档案记载与本⼈填写不⼀致的,⼈事档案室向有关部门⼈事⼲部反映,⼈事⼲部对本⼈学籍材料进⾏催要。
涉及⼲部出⽣年⽉、参加⼯作时间变更问题需报⼈事处审核批准。
4、所缺材料向材料形成单位进⾏催要,如确实⽆法补充,单位要出具书⾯说明。
三、各部门在鉴别不同档案材料时,需要鉴别的内容:1.各学院⼈事⼲事主要负责对新进⼈员的⼲部履历表、退休⼈员审批表等各项内容进⾏初审鉴别,鉴别内容是否真实、项⽬是否填全。
若有不清楚内容可查阅其本⼈⼈事档案。
并负责和⼈事档案室的联系⼯作,及时通知、催要学历、奖励材料和其它档案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
第九类 工资、任免、出国等材料:干部工 资级别登记表,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 动审批表(呈报表),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 特殊津贴呈报表,解决待遇的审批表、批复等; 干部任免审批(呈报表),调动呈报表,公务 员报考登记表、审批表、公务员过渡登记表,
聘用审批表、合同书,续聘、解聘、辞退材料, 干部退(离)休审批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 授予军(警)衔审批表;因公出国(出境)审 批表、备案表;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以及 工、青、妇等群众团体代表会、民主党派代表 会代表登记表、委员简历(提名表)等。
第十类 参考材料:有残疾的体检表,因 公致残确定残废等级的材料;办理丧事活动 中形成的讣告、悼词、生平、死亡证明书, 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报告及有关情况和遗书等; 不符合第一类至第九类归档内容而又有保存 价值的材料。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分类
依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 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结合当 前工作实际,对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十大类 内容的原则划分如下: 第一类 履历材料:干部履历表 (书)、简历表,干部、职工、教师、医 务人员、军人、学生等各类人员登记表; 个人简历材料;更改姓名的材料(报告与 批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专业技术职务 考绩材料,聘任、套改、晋升、解聘专业技术 职务(职称)审批表、登记表;干部的创造发 明、科研成果、著作和有重大影响(如获奖或 在全国性报刊上发表)的论文的评价材料和目 录(目录须经组织批注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方可归档)。
说明: 1. 学历材料一要注意完整性,一套完整 的学历材料至少由报考登记表(报考书)、 学习成绩单(卡)、毕业生(学员结业)登 记表三部分组成。二是要注意真实性,不具 备成人学历教育资格的办学单位颁发的毕业 证、学历证明,不承认学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鉴别PPT参考课件
2、收集工作的要求
(2)要严格掌握收集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既不能扩大收集范围,也不 能缩小范围。
(3)要做到及时、细致地开展收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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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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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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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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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鉴别工作的概念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 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对收集起来准备 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 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 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就每一份干 部人事档案材料来说,鉴别工作就是判断它应 不应该归入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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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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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收集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首要 环节,也是贯穿于干部档案工作始终的一项经 常性工作。
收集工作是各工作环节中最主要的工作,其他环 节都是在收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只有做好经常性 的收集工作,集中大量的档案材料,档案的保பைடு நூலகம்、整 理、利用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反之,收集工作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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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工作的方法
(4)做好跟踪收集。
在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过程中,根据档案材料 的内在联系,有时会发现缺少的材料,在这种情况下, 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这些缺少的材料逐一进行 登记,进一步分析原因,摸清线索,及时索取材料补
充档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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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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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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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3、收集是干部档案发挥作用的前提。
干部档案要发挥依据作用,首要条件是材料齐全 完整、内容真实,能反映一个人的历史与现实全貌。 否则,若是一个人的档案材料残缺不全,一旦组织需 要查阅时,就很难了解掌握干部在各个时期的表现, 就不能历史地、全面地看待干部,会直接影响对干部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一、概述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是组织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环节,对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围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展开讨论,以帮助各级干部机关和组织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档案材料收集的目的1.了解干部的基本情况:通过收集干部的个人资料、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等信息,可以全面了解干部的基本情况,为干部的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
2.形成干部发展的历史记录:收集干部的档案材料可以形成干部发展的历史记录,为干部的考核评价和职务晋升提供依据。
3.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通过收集干部的档案材料,可以及时掌握干部队伍的情况,为干部的调整、调配和培养提供依据,保障干部队伍的稳定性。
三、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1.材料真实准确: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夸大、隐瞒等情况。
应通过多种渠道核实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材料的可靠性。
2.材料全面完整: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全面完整,涵盖干部的个人资料、学历背景、工作经历、培训情况、考核评价等方面。
不得有遗漏或缺失的情况。
3.材料规范整理:收集的档案材料应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整理,确保材料的可读性和易查性。
可以采用文件夹、袋子等形式进行分类存放,同时在材料上注明干部的姓名、单位和时间等信息。
4.材料保密安全:收集的档案材料应严格保密,不得外泄。
应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干部的个人隐私和单位机密不受泄露。
5.材料及时更新:干部的档案材料应及时更新,保持与干部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在干部有重大变动时,应及时调整和更新相关材料。
6.材料合理利用:收集的档案材料应合理利用,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职务晋升提供依据。
同时,可以通过分析档案材料,总结干部的成长经验和问题,为干部的培养和发展提供参考。
四、档案材料收集的工作流程1.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材料收集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
2.收集档案材料: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干部填写个人信息表、工作经历表等材料,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文章标题: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提供依据,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材料充实档案,有效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人事决策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有法律、法规和党的组织干部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二章收集范围第四条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第五条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六条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七条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第八条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第九条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十条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5篇)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借)阅、转递、统计等工作。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等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人事档案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10.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及时收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2.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及时主动地将材料送交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经常地有计划地收集、补充档案材料,做到一季度一小收,半年一大收,年终一总收。
同时要在半个月内,将收到的材料归入档案袋内,每两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
4.收集的档案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文件材料。
材料必须真实、完整齐全、手续完备、文字清楚、对象明确,并写明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5.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收集材料登记工作。
6.档案材料必须统一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仔细地鉴别审查。
2.对不属于干部人事档案内容的材料要及时转往有关部门,应退还本人的要及时退还本人。
3.对手续不完备或不规范的材料要及时退回材料形成部门补办手续,限期____天寄回。
4.经鉴别确需销毁的材料,由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进行详细登记并报请领导批准后,予以销毁。
5.鉴别登记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及时装入档案袋内,每两年装订入卷归档一次。
干部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1、在干部人事档案的接收、转出、借阅及日常工作中,要认真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及时登记处理。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2009年7月16日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2009年7月1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1. 完整性要求•所有材料应完整无缺地收集,不能有遗漏或缺失的情况。
•所有文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归档,并以日期作为文件的标识。
•所有材料应包括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教育背景、奖罚情况等内容。
Example: -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中应包括干部的个人身份证、学位证、工作证明、工资单等文件,以便于全面了解干部的基本信息和背景。
2. 及时性要求•材料收集应及时进行,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材料应按时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Example: - 年度考核表应及时收集,以便于及时了解干部的绩效情况,并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
3. 真实性要求•所有材料应真实无误地收集,不能有虚假或错误的情况。
•收集的材料应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来源渠道,以确保真实性和可信度。
Example: - 干部工作日志应真实记录干部的工作内容和业绩,以便于评估干部的实际工作表现。
4. 保密性要求•所有材料应严格保密,不能将干部的个人信息泄露给未授权的人员。
•所有材料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损坏或被盗。
Example: - 干部个人隐私信息不得随意向外界透露,只有特定授权的工作人员才能查阅相关档案。
5. 规范性要求•收集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材料的组织结构和格式应统一规范,方便查阅和利用。
Example: - 干部工作经历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每个工作经历应包括单位名称、职务、任职时间等信息,以方便查找和比较干部的工作经验。
以上所述即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的基本要求,包括完整性要求、及时性要求、真实性要求、保密性要求和规范性要求。
这些要求的遵守能够保证干部档案的质量和可靠性,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工作评价提供良好的依据。
1. 完整性要求•所有材料应完整无缺地收集,不能有遗漏或缺失的情况。
•所有文件应按照规定的顺序归档,并以日期作为文件的标识。
•所有材料应包括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教育背景、奖罚情况等内容。
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建设,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组织干部人事部门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干部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提供依据,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 __档案法》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材料充实档案,有效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为人事决策工作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有法律、法规和党的组织干部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二章收集范围第四条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表、各类人员登记表等材料。
第五条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六条考察、考核干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七条审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主要涉及干部个人的审计报告或审计意见材料,离任审计考核材料。
第八条国民教育、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军队院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培训结业成绩登记表,学习鉴定、学员思想小结(结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等材料。
第九条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登记表,评审高级专业职务人员情况简表,业务自传,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等材料。
第十条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各种著作、译著和在重要刊物上发表的获奖论文或有重大影响的论文等目录。
第十一条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结论、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待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审核和鉴别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审核和鉴别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审核和鉴别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就是将收集的干部档案材料,进行审查和鉴别,甄别材料的真伪和价值,决定是否归档的工作。
它是开展系统整理工作的前提,是确保干部档案精炼.真实的重要手段。
重点核直以下内容。
(一)判断材料是否属于干部其人干部档案是以个人为单位整理保存的[首先应判断归档材料是否属于干部其人的,要仔细辨别同姓同名[异姓同名或一人多名的情况,绝对不能发生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错误;材料如有错装应及时更正。
对于不属于干部档案或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
对其中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部门或转有关部门保存。
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
无保存价值又不宜退回本人的:应登记报主管领导批准销毁。
(二)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归入干部档案的材料应力求完整。
更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须有上级批复,个人擅自更改的不予确认;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交代材料等;处分材料一般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
调查报告、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处分的意见等。
上述材料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完整。
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清查注明后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以及重份文件不能归档。
发现档案中缺少有关材料,根据审核清查结果,将所缺的材料填写在《索取所缺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向干部所在单位索取,可以先清查催收缺件材料,再进行整理;也可以边整理边催收缺件材料。
(三)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审查归档材料是否已办理完毕,是否手续齐备。
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要有组织印章。
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有本人的签署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
个人拟写的材料应有形成时间及本人签字。
干部任免呈报表.审批表须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出国出境审批表,须注明外出任务.目的及往返时间等;干部履历表等组织或个人填写的表格应逐项填写,不能出现空白。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组通字[2008]1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确保为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提供真实、全面的档案信息,为维护干部的合法权益提供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的原则,重点收集反映干部自然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材料,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组织工作的需要,不断充实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内容。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归档范围第五条履历材料: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第六条自传材料: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第七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发生变化的报告表等材料。
第八条考察、考核、鉴定材料:考察材料;在重大政治事件、突发事件和重大任务中的表现材料;定期考核材料,年度考核登记表,援藏、援疆、挂职锻炼等考核材料;工作调动、转业等鉴定材料;后备干部登记表(提拔使用后归档)等材料。
第九条审计材料: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
第十条学历学位材料:高中毕业生登记表;中专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党校、军队院校报考登记表,入学考试各科成绩表,研究生推免生登记表,专家推荐表;学生(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授予学位的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党校学历证明;选拔留学生审查登记表等参加出国(境)学习和中外合作办学学习的有关材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授权单位出具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等。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28•【文号】•【施行日期】2018.11.20•【效力等级】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组织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在党的组织建设、干部人事管理、人才服务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干部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思想认识、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以及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历史记录材料。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是教育培养、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干部和评鉴人才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干部人才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重要执政资源,属于党和国家所有。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第五条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二)依规依法、全面从严;(三)分级负责、集中管理;(四)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五)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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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集工作的要求
(1)要保证收集材料的质量。
第三,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用纸, 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公分装订线。
第四,材料的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 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铅笔、红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不得用复印 件代替原件存档。
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干部档 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 规定》以及干部人事工作有关文件政策为依据, 严肃认真地进行。
(三)鉴别工作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省委组织部 《关于全面认真审核干部档案材料的通知》(组通字 [2000]5号) 省委组织部 《关于省委管理干部学历、学位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03]20号) 省人事厅、省教委《关于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有关待遇问题 的通知》(冀人干教[1992]25号) 省劳动人事厅《关于下乡知青插队期间计算工龄的补充通知》(冀 劳人培[1986]1号) 省人事厅《关于1966至1969届大中专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 算问题的通知》(冀人福[1995]21号) 省委《关于在部分单位进行党员重新登记工作的通知(节录)》 (冀发[1989]19号)
1、收集工作的方法
(2)疏通收集渠道。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注意经常与各形成材料 单位(包括本机关材料形成部门)保持联系,向形成 材料部门及主管人员宣传收集档案材料、与干部人事 工作的关系和意义,增强他们送交干部档案材料的自 觉性和主动性,促使他们主动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 收集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熟练地掌握和了解干部人 事部门形成材料的规律,根据各地各部门的实际情况, 积极主动地与各形成材料部门联系,积极收集干部人 事档案材料。
1、收集工作的方法
(3)掌握形成材料信息,做好集中收集。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各个时期组织、人 事部门的中心工作,及时有效地集中收集在中心工作 中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比如党委、政府、群众 团体等换届,职称评定、年终考核、工资普调等工作 形成的材料时间集中、涉及面广、数量多。我们要掌 握形成材料信息,及时收集。
(一)收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2、收集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基 础工作。
只有把档案材料完整齐全地收集起来,经过科学 地鉴别和整理,才能准确及时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提供 利用。收集工作的质量,制约着干部档案各项工作的 开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在日常 工作中要掌握收集的范围和方法,积极主动地收集材 料。只有占有丰富的档案材料,才能为干部人事档案 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鉴别工作的具体做法
4、鉴别中发现涉及干部政治历史问题或其它 重要问题,需要查清而未查清的材料及未办理 完毕的材料,不能归入干部档案,应交有关组 织处理。 5、鉴别时,发现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要 及时进行登记并收集补充。
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与鉴别工作
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
(一)收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二)收集范围 (三)收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一)收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是指干部人事档案 管理部门,根据本机关本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权 限范围和干部档案管理要求,向有关部门收集 新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及形成的档案材料,统 一管理的工作。它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积 累干部档案材料的一种手段,在干部管理工作 中处于特殊的地位。
2、收集工作的要求
(2)要严格掌握收集范围。
在实际工作中,既不能扩大收集范围,也 不能缩小范围。
(3)要做到及时、细致地开展收集工作。
二、干部档案材料的别工作
(一)鉴别工作的概念
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 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原则,对收集起来准备 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 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 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就每一份干 部人事档案材料来说,鉴别工作就是判断它应 不应该归入干部人事档案的工作。
(二)收集范围
档案材料收集的范围,就是指干部 人事工作和其他有关工作中形成的应归 档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范围。
(三)收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
1、收集工作的方法
(1)建立健全收集工作制度。
首先,要建立健全材料送交制度。 本单位本部门形成的材料要及时送交归档,路途 较远的形成材料部门,在材料形成15日内,最迟不要 超过一个月,按要求将材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其次,建立健全检查索取制度。 对干部档案材料的收集情况要及时进行检查,发现 漏缺,及时索取。 第三,建立健全收集登记制度。
(二)鉴别工作的地位
3、保证干部档案材料的精练实用。
通过鉴别,取出那些一式多份,内容相同没有价 值的材料,避免干部档案臃肿、庞杂,使干部档案材 料全面、精练、简明,既不重复,又便于利用。
(三)鉴别工作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必须遵守“取之有据、舍之有理”的原则,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形成材料的历史条件、 材料的主要内容、用途及其保存价值,确定材 料是否归入档案。
(四)鉴别工作的具体做法
2、审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
政审材料一般应具备审查结论、调查报告、上级 批复、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交代等。处分材料一般 应具备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调查报告、 上级批复、个人检讨或对处分的意见等。上述材料, 属于成套的,必须齐全。每份归档材料,必须完整。 对头尾不清,来源和时间不明的材料,要查清注明后 再归档,凡是查不清楚或对象不明确的材料不能归档。
(一)收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3、收集是干部档案发挥作用的前提。
干部档案要发挥依据作用,首要条件是材料齐全 完整、内容真实,能反映一个人的历史与现实全貌。 否则,若是一个人的档案材料残缺不全,一旦组织需 要查阅时,就很难了解掌握干部在各个时期的表现, 就不能历史地、全面地看待干部,会直接影响对干部 的正确评价和使用,导致错用人才或埋没人才。
(二)鉴别工作的地位
1、保证干部档案材料的真实性。
档案材料的真实性是干部档案的生命。鉴别工作 通过对每份材料的鉴别和识别,将那些实事求是地反 映干部本来面目的材料保存下来,将那些不属于干部 档案材料和不符合干部本人客观面貌的材料剔除出去, 使每份材料真正能够反映干部的实际情况,为干部工 作提供准确的依据。
(一)收集工作的地位和作用
1、收集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首要 环节,也是贯穿于干部档案工作始终的一项经 常性工作。
收集工作是各工作环节中最主要的工作,其他环 节都是在收集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只有做好经常性 的收集工作,集中大量的档案材料,档案的保管、整 理、利用才能有条不紊地进行。反之,收集工作搞不 好,其他各项工作均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四)鉴别工作的具体做法
1、判定材料是否属于所管干部的材料以 及是否属于应归入干部档案的内容。
发现有同名异人、张冠李戴的,或不属于干部档 案内容和重复多余的材料,应清理出来。对其中有保 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可交文书档案或转有关部门保 存;对不属于干部档案内容,比较重要的证件、文章 等,组织不需要保存的,退给本人;无保存价值又不 宜退回本人的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主管领导 批准销毁。
(四)鉴别工作的具体做法
3、审查材料是否手续完备。
需要注意的是:凡规定需由组织盖章的,必须按 规定加盖公章。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民 主评议和组织考核中形成的综合材料,应由本人签署 意见或由组织注明经过本人见面。任免呈报表须注明 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文号和批准时间。凡不符合归 档要求,手续不完备的档案材料,要及时通知形成部 门补办和补送手续,待补办完毕后再归入档案。
(二)鉴别工作的地位
2、保证干部档案材料的完整性。
材料不全,往往影响组织人事部门全面的、历史 的了解干部。通过鉴别,可以从材料形成的体系、材 料的内容、材料的手续等方面对材料进行识别和判断。 通过鉴别,可以发现哪些材料不全,还缺少哪些方面 的材料,以便及时收集。通过鉴别还能够促使收集工 作注意质量,避免把一些不必要的、没价值的、不符 合归档要求的材料都收集起来,使经过鉴别后整理的 档案便于管理和使用。
1、收集工作的方法
(4)做好跟踪收集。
在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过程中,根据档案材料 的内在联系,有时会发现缺少的材料,在这种情况下, 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应及时将这些缺少的材料逐一进行 登记,进一步分析原因,摸清线索,及时索取材料补
充档案内容。
2、收集工作的要求
(1)要保证收集材料的质量。
首先,收集来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