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考点重点归纳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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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考点重点归纳解读

财经法规考点重点归纳解读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考点归纳解读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一般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部分构成。

(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属于地方性法规。

考点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1. 证券法1.1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制度证券法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公开发行证券、股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市场主体的权益、信息披露制度、监管制度等内容。

1.2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旨在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方便、便捷的投资渠道。

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组织形式、业务范围、基金收益分配等方面内容。

1.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也逐渐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

信息披露制度是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公司透明度的重要制度。

2. 会计法2.1 会计法基础制度会计法是规范企业会计制度的基本法律,主要包括会计核算、会计报告、会计监督等内容。

会计法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础制度,同时也是审计、征税等外部审查和监管的基础。

2.2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指各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则、原则和方法,不同类型的企业应遵循不同的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充分反映了企业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会计处理和资产负债情况。

2.3 财务会计报告制度财务会计报告制度是为投资者、债权人、监管机构等利益相关者提供企业财务情况信息的制度。

财务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几个基本报告。

3. 税法3.1 增值税法增值税是我国主要的营业税,广泛应用于商品销售和服务业。

增值税法主要规定了增值税的纳税对象、纳税范围、税率、计税方法、纳税申报及预缴等方面内容。

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2 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是税收系统中的一种,主要用于征收个人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纳税对象、所得范围、计税方法、征收程序、税率、税前扣除、纳税申报等方面内容。

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对于促进消费、扩大内需和促进人民群众福利均有利。

3.3 税务行政处罚法税务行政处罚法对于加强税务管理、打击经济犯罪和保护纳税人权益具有重要作用。

财经法规重点归纳(必背)

财经法规重点归纳(必背)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会计核算,实行(2)会计监督。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会计法律、(2)会计行政法规、(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地位制定代表名称会计工作最高行为准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会计法》85.1.21诞生;2000.7.1实施仅次于会计法国务院或财政部拟《企业财务报告条例》国务院批——《企业会计准则》《总会计师条例》(记住两“条例”一“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规章——《从业管理办法》财政部——《代理记帐管理办法》(记住除一“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规范《企业会计制度》性文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天津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本辖区内使用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天津市代理记帐管理实施办法》(记住:凡涉及地名的均为地方性会计法规)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管理原则)(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依《会计法》,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管理范围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③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资料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知: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的最高行政领导是负责人)第三节会计核算(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看:第4页(11)第17页(一),另外知道只要提“依法”即必须)(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财经法规笔记

财经法规笔记

财经法规笔记一、概述财经法规是指国家为了管理金融、保险等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种交易和风险而制定的法规。

财经法规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安全等。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中,了解财经法规对于个人和企业都是非常重要的。

二、证券市场1.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为了保护投资者,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和运作而制定的。

该法规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构成、募集、投资范围以及运作方式等。

同时,该法规还规定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过程中的管理机构、基金经理、托管机构等的职责与权利。

2.证券法证券法是为了规范证券发行、交易行为,维护市场公平和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规定了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交易、交易方式、投资者保护等内容。

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提高证券市场透明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证券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市场信心和稳定市场秩序。

三、银行业1.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的运作、保护银行存款人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规定了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业务范围、经营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商业银行在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此背景下,商业银行法的实施确保了银行业的正常发展和监管。

2.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银行的存款人,维护金融稳定而制定的。

该条例规定了存款保险的基本制度、赔付范围、赔付标准、资金来源等内容。

通过存款保险的方式,能够增强公众对银行的信心,稳定社会经济,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危机。

四、保险业1.保险法保险法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该法规规定了保险公司的组织架构、业务类型、保险合同签订、保险金给付、资产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

在保险市场迅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险法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保险市场的稳定性。

2.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保险营销员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保险营销员管理,提高保险营销员素质和服务水平而制定的。

该管理办法规定了保险营销员的基本资格、登记、职业道德规范、市场行为规范等内容。

《财经法规》重点汇总(整理版)

《财经法规》重点汇总(整理版)

第一章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会计的本质:是对某一经济组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形成会计资料,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作出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实行会计监督,其目的是实现最有经济效益。

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等.狭义的会计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即《会计法》我国的第一部会计法是1985年1月2 1日。

会计法规体系主要包括四个:1、会计法津2、会计行政法规3、会计制度4、地方性会计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会计工作管理方式: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下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机构负责人;出纳;稽核;资本、基金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会计人员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和专业资格管理。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1、可靠性要求,2、相关性要求,3、明晰性要求,4、可比性要求,5、实质重于形式要求,6、重要性要求,7、谨慎性要求,8、及时性要求。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1、依法建账,2、对会计核算依据的基本要求(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会计规定。

会计核算的内容包括:(简答、多选)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款项是指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结算户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会计制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

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在今天的社会中,财经法规是每一位想要成为优秀财经从业者必备的知识。

了解和掌握财经法规的重点,不仅能够让你更好地掌握相关法律制度,还能够更好地规避风险,促进企业的发展,实现自身的职业发展目标。

下面,我将为大家详细介绍财经法规必背知识的重点。

一、公司法1、公司法的定义公司法是用来规范公司的组织、运作和管理的法律涉及范畴。

它是指由公司组成的法人,即由法律认可并合法设立的经济组织,公司可以单独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公司法的特点公司法有以下特点:独立性、法人地位、两级管理制度、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异议制度等。

二、证券法1、证券市场的定义证券市场是指设立证券交易所,经过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证券市场是由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信托机构等多个部分组成的。

2、证券法的特点证券法有以下特点:证券转让的自由可行性、证券投资咨询和管理的制度、证券公司法律地位的确定、证券交易的规则制定、内部控制和监管制度的确立。

三、金融法律1、金融法律范畴金融法律主要涉及范畴:金融机构的组织、监管、经营等各方面的制度,保险、证券及股票交易、债务融资和银行授信等资本运作等。

2、金融法律的特点金融法律有以下特点:监管严格、政策性强、交易安全、规则严谨、金融领域专门性强。

四、税法1、税法的定义税法是由国家对个人和企业进行税收征收、使用和管理,规定税种、税收基础、税务行政管理、税制政策等事项的法律。

2、税法的特点税法有以下特点:作用多元化、依法纳税、税制完善、归属清晰、管理严格。

五、财会法规1、财会法规范畴财会法规主要涉及会计、财务、审计等领域,涉及到会计基础、凭证、会计核算、企业财务、审计、财务管理等方面。

2、财会法规的特点财会法规有以下特点:精细化、严谨性强、规则明确定义清晰、监管力度严等。

以上就是关于财经法规必背知识重点的一些介绍,掌握这些知识点将帮助你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制度。

财经法规期末考点总结

财经法规期末考点总结

财经法规期末考点总结第一章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基本概念和特点1. 财经法规体系的定义和构成财经法规体系是指国家财经法规的总体形成和发展。

它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组成。

2. 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特点中国财经法规体系的特点有多样性、系统性、实施性和保障性四个方面。

第二章中国财经法规制定和修订的基本程序1. 财经法规的制定制定财经法规的程序包括研究立法事项、起草法规、审议和批准法规、公布法规和实施法规五个步骤。

2. 财经法规的修订修订财经法规的基本程序包括修订计划制定、修订方案起草、修订方案审议和批准、修订方案公布和实施等步骤。

第三章中国财经法规的内容和特点1. 财经法规的内容财经法规的内容包括财经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2. 财经法规的特点财经法规的特点包括垂直性、综合性和稳定性等。

第四章中国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和保障1. 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财经法规在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主要体现为推动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

2. 财经法规的保障财经法规的保障主要包括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程序的保障、法律权利的保护和法律义务的执行等。

第五章中国财经法规的解释和适用1. 财经法规的解释财经法规的解释包括法定解释和行政解释两种形式。

2. 财经法规的适用财经法规的适用主要是指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第六章中国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和评估机制1. 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制财经法规实施的监督机制包括立法监督、执行监督、检察监督和社会监督等。

2. 财经法规实施的评估机制财经法规实施的评估机制包括定期评估、问题评估和效果评估等。

第七章中国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和新特点1. 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财经法规的发展趋势主要集中在法律体系完善、法律制度创新和法律意识提高等方面。

2. 财经法规的新特点财经法规的新特点主要集中在权力与规则的关系、市场与法律的关系和全球化与国际化的关系等方面。

财经法规重点考点汇总

财经法规重点考点汇总

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1.会计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关于会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方性会计法规。

考点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制定例子特征会计法律(层次最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计法》(会计工作的根本性法律)、《注册会计师法》(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XX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总会计师条例》、《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XX条例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会计部门规章(部长令):《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XX办法XX准则XX制度XX规范会计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XX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签证业务基本准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XX省办法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我过得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和单位会计管理等内容。

考点一行政管理总原则统一领导:国务院财政部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1.制定(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一招本法和会计制度制定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试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方面: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会计监督制度会计市场管理会计市场的管理:准入管理、会计签证、市场监管和市场退出会计市场准入: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设立、代理记账机构设立1.会计师事务所设立:经所在地的省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设立2.代理记账机构设立:经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第三节会计核算考点一会计核算依据1.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

财经法规知识点归纳【知识点2】会计法问题(1)制定机关: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2)适用时间范围: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规定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4)地位:是调整我国经济生活中会计关系的总规范,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也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

【知识点3】会计行政法规问题(1)制定:是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知识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问题(1)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2)包括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知识点5】地方性会计法规问题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会计规范性文件。

(1)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明确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明确会计人员的管理和明确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等内容(3)分级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知识点7】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2)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知识点8】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档案岗位,在正式移交前,属于会计岗位,正式移交之后,不再属于会计岗位。

医院门诊收费员,商场收银员从事的工作,均不属于会计岗位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也不属于会计岗位。

(2)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1. 金融监管法规金融监管法规主要是针对金融市场的各种行为和规定进行监管和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金融监管法规:1.1 《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是我国金融法律体系中最重要的法律之一,对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银行的设立、经营行为的合法性、股东的准入和退出、股东权益的保护等内容。

1.2 《证券法》《证券法》是我国金融市场的核心法规之一,对证券交易、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它确保了证券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并保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3 《保险法》《保险法》是我国保险业的基本法律,对保险公司的设立、运营和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其中包括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金的给付、资本金的要求、保险资金的运用等内容。

1.4 《反洗钱法》《反洗钱法》是为了防止和打击洗钱活动而颁布的法律。

它对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相关义务的规定,包括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要求。

2. 财务会计法规财务会计法规是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活动的法律和规定。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财务会计法规: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财务会计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对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它要求企业应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制定真实、准确和完整的财务会计报告。

2.2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财务会计的具体规范,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编制、会计处理等方面的规定。

它细化了《会计法》中的各项要求,并对企业财务会计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2.3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解释和实施细则,对一些具体会计处理问题进行了解答和说明。

它为企业财务会计提供了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操作指南。

2.4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是我国对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规范的重要法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原则、构成要素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财经法规考点必备知识精华总结

财经法规考点必备知识精华总结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考点1:会计法与会计行政法规概念的区别会计法是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会计行政法规是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关键字:条例)考点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考点4: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概念和包含的内容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即财政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考点5:会计部门规章的概念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考点1: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为财政部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分级管理。

考点2: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四方面内容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会计市场管理、会计专业人才评价、会计监督检查。

考点3: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部门(多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考点4:会计市场管理内容对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准入管理、过程监督、会计市场的退出管理。

其中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

考点5: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内容及规定:我国会计专业人才评价机制包括三方面:(1)初中高级会计人才机制(主要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来进行);(2)会计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评价;(3)对会计人员的表彰奖惩(会计法规定,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律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成绩显著的会计人员,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从业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从业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

从业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一、财经法规的定义财经法规是指国家为约束和规范财经活动而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它是国家掌握财政、金融、税收、投资、资本市场等权力的具体体现,是规定经济行为的行为准则。

二、财经法规的分类1. 财政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规定了国家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管理规定,国家的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内容。

2. 税收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等,规定了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的程序、税收征收和管理等内容。

3. 金融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了金融机构的设立、监督管理、金融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规定。

4. 投资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投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规定了国内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准入条件、投资保护、外汇管理等内容。

5. 资本市场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交易法》等,规定了证券、期货市场的设立、监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

三、财经法规的主要内容1. 财政法规的主要内容1) 预算编制和执行:规定了国家财政预算编制的程序和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财政项目的评审和审批等。

2) 政府债务管理:规定了政府举借债务的程序和条件,以及政府债务的偿还和管理。

3) 财政监督:规定了财政收支的监督制度,包括国家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的审计和监督。

2. 税收法规的主要内容1) 税种和税率:规定了不同税种的征收对象、征税标准和税率,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2) 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规定了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和纳税申报程序,以及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措施。

3) 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了一些特定行业或区域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投资和就业。

3. 金融法规的主要内容1) 金融机构的设立和监督管理:规定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以及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知识总结 财经法规是关于会计⽅⾯的法律知识,对于财经法规你知道多少呢?下⾯是yjbys店铺为⼤家带来的关于财经法规⽅⾯的知识。

欢迎阅读。

第⼀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1.会计的本质是⼀种管理⼯具。

错。

是管理活动。

2.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核算、会计监督。

3.⼴义会计法: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会计关系:会计⼯作关系和会计管理关系的总称。

5.狭义会计法:专指会计法律,即《中华⼈民共和国会计法》。

6.新《会计法》实⾏时间:2000年7⽉1⽇。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 1.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四个层次: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政法规、国家统⼀的会计制度、地⽅性会计法规。

2.会计法律的制定机构:全国⼈⼤及其常委会。

3.《会计法》的地位:在会计法律体系中地位最⾼,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会计⼯作的最⾼准则。

4.会计⾏政法规的制定机构:国务院。

5.财政部拟定后,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件属于会计规章。

错误。

属于⾏政法规。

6.常见的会计⾏政法规:《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报告条例》 7.《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框架: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准则、会计计量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

共⼗⼀章五⼗条。

8.国家统⼀的会计制度的范围:包括会计规章、会计规范性⽂件。

9.会计规章的制定机构:财政部。

10.会计规范性⽂件的制定机构:财政部、财政部与其他部门联合。

11.会计规章与会计规范性⽂件的区别:会计规章必须按照《⽴法法》规定的程序进⾏。

12.地⽅性会计法规的制定机构:(1)地⽅省级⼈⼤及其常务委员会;(2)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市⼈⼤及其常务委员会。

13.地⽅性会计法规的效⼒:不得与宪法、法律、⾏政法规相抵触。

第⼆节会计⼯作管理体制 ⼀、会计⼯作主管部门 1.我国会计⼯作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2.财政部门的分⼯原则:统⼀领导、分级管理。

财经法规知识点整理,重点整理

财经法规知识点整理,重点整理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他授权机构制定的,用来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会计行为和会计关系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解释1】《会计法》在整个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的作用。

【解释2】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我国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3.其他政府管理部门依据其职责对会计工作进行监管《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1.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1)制定机关:国务院财政部门(2)基本内容:包括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监督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

2.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各行业特殊要求的补充规定(1)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行业范围(2)制定程序:必须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实施的具体办法该类具体办法只需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即可,不需经审核批准即可执行。

三、会计人员的管理体制(两个问题,一是从业资格,二是会计人员的管理)(一)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1.一般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从业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

财经法规考试重点知识财经法规考试是金融从业者必须通过的考试之一,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是金融从业者的基本素质之一。

在准备财经法规考试时,需要掌握的知识点较多,涉及面也比较广,因此需要提前规划好学习计划并进行系统的准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是财经法规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部法律法规,在考试中的权重也比较高。

以下是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1.税的种类: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关税等。

2.税的纳税义务人:个人,企业,非居民等。

3.纳税方式: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收等。

4.税的计算方法:税率,税基等。

5.税收征收程序。

二、《银行法》《银行法》是关于银行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涉及到了银行活动的各个方面。

以下是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1.银行的种类。

2.银行的主要职能:储蓄,贷款,结算等。

3.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

4.银行业务的规定:对外贷款,信用证,汇票,担保等。

三、《证券法》《证券法》是财经法规考试中涉及到的另一部重要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证券发行、交易、登记、结算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以下是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1.证券的种类:股票,债券,基金等。

2.证券市场的主要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

3.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证券监管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4.证券投资的风险。

四、《公司法》《公司法》是财经法规考试中涉及到的另一部重要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管理、股东权益、收购兼并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以下是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1.公司类型的区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2.公司组织架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

3.股东权益: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

4.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独立董事等。

五、《外汇管理条例》《外汇管理条例》是财经法规考试中涉及到的重要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外汇交易的有关规定。

以下是需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1.外汇交易的方式:现汇买卖,远期汇率,掉期汇率等。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归纳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归纳

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的构成一·法与会计法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法具有以下特征: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相对于思想控制,组织控制)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相对于道德,宗教,其他社会规范)法是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法师由于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

会计法:会计法是调整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过程中发生经济关系二·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内容会计法律制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会计法律:会计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制定的。

是会计法律制度体系的高层次,是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是根本大法。

立法宗旨:①规范会计行为②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③加强经济管理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④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会计法》时间效力:1999.10.31日修订的《会计法》自2000年7月1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对2000.7.1日的行为没有追溯了。

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是会计法律的补充和具体化,法律效力仅次于《会计法》。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制度核算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其次于《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

㈠《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作用:监督;对象:各级财政部㈡《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大企业,对外筹资的大企业。

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各类金融企业㈣《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不对为筹资的小企业,另外《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不能同时选择,但可以转换㈤《企业会计准则》①一项基本准则②38项具体准则③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地方性会计法规:略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因此会计工作主管部门为各级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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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考点归纳解读考点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一般由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四部分构成。

(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

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属于地方性法规。

考点二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我国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2.中国会计学会中国会计学会是由全国会计领域各类专业组织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中国会计学会接受财政部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1.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如企业的法人代表、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及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等。

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另外,我国《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这一规定明确指出了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

2.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会计人员是企业单位内部的重要主体,其选拔任用均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

考点三会计核算(一)总体要求1.会计核算依据《会计法》对会计核算的依据作出了明确规定,这就是: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者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引起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

2.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我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是:会计资料的内容和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所谓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是指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

所谓会计资料的完整性,主要是指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都必须齐全,以使会计资料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所发生的情况。

(二)会计凭证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其事关整个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办理以下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三)会计账簿会计账簿,是指由一定格式、相互联系的账页所组成,用来序时、分类地全面记录和反映一个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会计簿籍,是会计资料的主要载体之一,也是会计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

会计账簿登记,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会计账簿应当按照连续编号的页码顺序登记。

会计账簿记录发生错误或者隔页、缺号、跳行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更正,并由会计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在更正处盖章。

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

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

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簿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

(四)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是指单位对外提供的反映单位某一特定时间内财务状况和某一特定日期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依据应当一致。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单位提供的担保、未决诉讼等或有事项,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五)会计档案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1.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会计档案具体包括:(1)会计凭证,如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等;(2)会计账簿,如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等;(3)财务会计报告,如年度财务报告、季度财务报告、月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件、附注及文字说明;(4)其他会计资料。

2.会计档案的归档和移交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1年。

期满之后,应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机构统一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单位会计机构向单位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程序是:(1)编制移交清册,填写交接清单;(2)在账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3)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所列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一般不得拆封,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

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和25年5类。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各类会计档案的具体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的销毁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六)其他1.会计年度我国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即以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每一个会计年度还可以按照公历日期划分为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2.记账本位币我国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另根据《会计法》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3.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一般也称会计核算方法,包括会计确认方法、会计计量方法、会计记录方法和会计报告方法,这些方法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会计法》第17条规定:“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考点四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

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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