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监督检验角度谈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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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食品添加物管理制度

【干货】食品添加物管理制度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法规、标准。

2.食品添加物对食品的营养素不应有破坏作用,也不得影响食品的质量和风味。

3.不得用于掩盖食品腐败变质等缺陷。

4.不得使用食品添加物制售假冒伪劣食品。

5.使用的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必须符合GB2760的规定。

二、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
1.采购:商店、专卖店、生产厂;
2.索证:省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放行证书、购货凭证。

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还必须索要生产许可证。

3。

进货登记: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应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4.保管:专人、专库、专柜保管,且保管场所必须上锁。

5.备案:食品添加剂在使用前,必须填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物质使用备案表》,到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经备案允许后方可使用。

6.使用:
1)领用:领用必须登记,领用人、领用日期、领用数量等。

2)称量:领用数量必须精确,经过称量,记录在册。

3)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最大允许添加量,必须符合GB2760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4)剩余添加剂:若一次领用未用完,应即归还保管处并登记在册,不可私自留用。

7.过期产品:过期的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以免与未过期产品混用。

从监督检验角度谈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研究报告

从监督检验角度谈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研究报告

从监督检验角度谈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研究报告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为了改善其质量、保存性和美观等方面而添加的物质。

然而,不当使用食品添加剂很可能会影响人类健康,因此需要制定相应的监督检验措施,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从监督检验角度,探讨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方面的研究。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

该原则规定了在食品生产中使用添加剂时,必须确保其不会带入任何有害物质,不会影响人类健康,以及保证其有效性。

因此,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一系列的监督检验,确保其不仅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而且符合食品生产的实际需要。

这些监督检验应该涵盖食品添加剂的性质、成分、用量、生产工艺等方面。

其次,监督检验应该着重于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目的、方法和技术。

例如,根据一些食品添加剂的特殊性质和使用方法,应该进行特定的监督检验。

比如说,利用复合添加剂来增强食品的营养价值,就需要针对其复杂的成分进行多项检验。

此外,在使用辅助添加剂时,应该根据其特性进行特别的监督检验,包括检测添加剂的成分、性质、用量、生产工艺等方面,以便保证其在食品中的效果、安全和可靠性。

最后,监督检验也应该关注食品添加剂的持续监测和调整。

由于食品市场的变化和人们对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的提高,监督检验也需要不断地更新和优化。

比如,食品添加剂的用途和功能不断发展,就需要监督检验研究相应的适应性方法和技术。

此外,不同的行业和领域也需要专门的监督检验,以保证其在不同的应用场合中的安全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但其安全性和有效性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从监督检验角度来看,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是保证食品质量和安全的关键。

因此,需要通过不断地研究和优化监督检验措施,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并监测其在市场中的需求和变化。

只有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地保护食品消费者的利益和健康。

作为一个数据分析 AI,我将为您提供一些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相关数据,并对其进行分析。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1、经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证明,在其使用限量内长期使用对人安全无害。

2、不影响食品自身的感官性状和理化指标,对营养成分无破坏作用。

3、食品添加剂应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颁布并批准执行的使用卫生标准和质量标准。

4、食品添加剂在应用中应有明确的检验方法。

5、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参杂、掺假、伪造为目的。

6、不得经营和使用无卫生许可证、无产品检验合格及污染变质的食品添加剂。

7、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使用目的后,能够经过加工、烹调或储存而被破坏或排除,不摄入人体则更为安全。

简述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的4个基本条件。

简述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的4个基本条件。

简述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的4个基本条件。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增加食品功能性以及延长食品保鲜期等目的而添加到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为了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需要遵循一定的带入原则。

以下是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四个基本条件:
1. 必要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是为了满足特定的技术要求或者改善食品的质量和特性。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该是经过充分的科学研究和实践验证,确保其在食品中的应用是必需的。

2. 安全性: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必须符合安全性要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监管,确保其在规定使用条件下不会引发任何有害的生理或毒理反应。

3. 有效性: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必须具备一定的功效和效果。

添加剂的使用必须能够达到预期的技术目标,如改善食品的质地、延长保鲜期、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等。

4. 合规性: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的规定。

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经过合法的程序和审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在食品生产和销售过程中能够进行有效的监管和控制。

总之,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是为了保障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而制定的。

必须确保添加剂的使用是必要的、安全的、有效的,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才是合理和可接受的。

食品添加剂标准“带入原则”解读

食品添加剂标准“带入原则”解读

食品添加剂标准“带入原则”解读GB2760-2007年版首次在国家标准中提出了“带入原则”的概念。

带入可理解为某食品中检出一定含量的某种食品添加剂,但该添加剂不是直接加入到食品中的,而是随着其他含有该种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原(配)料带进的,但这种带入必须科学合理。

另外,随着食品工业的发展,食品生产加工行业上下游的专业性和匹配性越来越高,食品原辅料行业根据食品终产品行业的需求,在为食品终产品“量身定制”的食品配料中,有时会添加允许在终产品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也就是说,所用食品添加剂并不在食品原料中发挥作用,而是在最终生产的食品成品中发挥作用,这样的做法在食品工业中非常普遍。

为满足食品工业发展及食品监管需求,GB 2760-2014年版除包含2007年版中首次提出的带入原则(3.4.1),还参照相关国际标准完善修订了带入原则的其他相关内容,在GB 2760-2014标准正文部分3.4带入原则增加了3.4.2内容。

为促使行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以及食品检验人员更好地理解GB 2760的带入原则,更严谨、更科学地应用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本文先针对带入原则中的配料带入(3.4.1)进行解读,然后梳理分析使用中可能存在的“不用”或“滥用”问题。

什么情况下使用该原则某食品种类,依据GB 2760-2014不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但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某种食品配料或辅料本身添加了上述食品添加剂,当该食品配料或辅料在该食品中占有一定比例时,在食品终产品中存在或检出上述添加剂的可能性就会很大。

这种情况下,如何综合科学考虑3.4.1带入原则,依据GB 2760-2014第3.4.1条,在遵循适用的情况下,允许食品添加剂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但值得注意的是,首先,该食品添加剂允许在该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中使用,并且没有超过标准允许使用的水平,同时该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在该食品中的配比,从正常生产工艺角度分析,其存在是合理的,食品中存在或检出的食品添加剂的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合理水平。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6条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6条

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6条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是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准则。

以下是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6条原则,它们旨在促进食品行业的发展和提高食品质量。

第一,选用符合安全标准的添加剂。

在选择食品添加剂时,必须确保其符合国家和国际的安全标准。

食品企业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规定,只选用经过科学验证和审查的安全添加剂。

第二,添加剂使用应合理、适量。

添加剂的使用应当根据食品的性质和需要进行合理的选择和控制。

食品企业应确保添加剂的使用量符合规定,不能过量使用。

适量使用添加剂可以提升食品的品质和口感,但过量使用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风险。

第三,实行明确的使用标准和规范。

食品企业应制定明确的添加剂使用标准和规范,并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测。

这样可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规定,不会对食品质量造成负面影响。

第四,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监测和评估。

食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添加剂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食品中的添加剂进行检测,评估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同时,要加强对新添加剂的审查和评价,确保其安全性和适用性。

第五,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信息公示和消费者教育。

食品企业应向消费者公示食品中添加剂的种类、用量和作用等信息,并加强对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教育,提高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的认知和理解。

第六,持续创新和研发安全性高、功能性强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企业应积极投入研发,推动食品添加剂行业的创新发展,开发出更加安全、有效、环保的食品添加剂,以满足不断升级的食品市场需求。

总之,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是食品行业管理的重要参考。

食品企业应严格遵循这些原则,充分发挥食品添加剂的正面作用,确保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

同时,要加强科学研究和监督,不断提高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和安全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健康的食品。

食品类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类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类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1、选择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
2、购入食品添加剂时,应当向供应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才能入库,并经当地质监部门备案。

3、食品添加剂的标签
3、公司购入的食品添加剂,有专柜、专架,定位存放,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4、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目前只限于糟辣椒制品,并有使用记录,其添加量不得超出国家的限量标准。

如变动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

5、公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在保质期内,如果超出保质期未使用完的,应作报损处理。

6.添加的应在食品标签中明示。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应用探讨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应用探讨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应用探讨发布时间:2021-09-06T11:05:53.853Z 来源:《科学与技术》2021年第4月第11期(中)作者:莫秋云[导读] 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饮料、糕点、蜜饯、肉制品、调味品等各类食莫秋云11. 贺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贺州542800摘要:食品添加剂广泛应用于饮料、糕点、蜜饯、肉制品、调味品等各类食品的加工中,发挥着防腐和保鲜及加工助剂等作用。

国家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着明确的规范和原则但食品在加工过程中,由于本底和配料会带入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带入原则。

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实施监督抽检的监管部门都应正确使用带入原则,让公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本文主要阐述食品添加剂使用原则,重点分析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以及相关应用。

Food additives are widely used in the processing of drinks, cakes, preserves, meat products, condiments and other foods, and play a role of anti-corrosion, preservation and processing additives. The national standards have clear norms and principles for the use of food additives,but in the process of food processing, own special ingredients and food ingredients will be brought into the food additives, the use of food additives should follow the principle of bringing into. Both the production enterprises and the supervision departments implementing supervision and sampling inspection should correctly use the principle, The public can eat and eat at ease. This paper mainly expounds the use principles of food additives, focusing on the introduction principles of food additives and related applications.关键词: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应用;判定Food additives; brought into principles; application; determination 1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和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等国家标准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品种达2400多种,食品添加剂是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支撑,合法合理地使用食品添加剂显得尤其重要。

添加剂带入原则

添加剂带入原则

添加剂带入原则
添加剂是指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为改变食品的色、香、味、质、保质期等特性而加入的化学物质。

添加剂的使用可以带来一定的好处,但过量使用则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添加剂的使用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安全性原则:添加剂必须经过科学评估和安全性评估,确保其对人体健康无害。

2. 限量使用原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在规定的限量范围内,不能超标使用。

3. 良心原则: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循诚信原则,不能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

4. 替代性原则:如果有更加安全的替代品,应当优先使用替代品。

5. 公开透明原则:添加剂的种类、用量、用途等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确标注,消费者有权知道。

总之,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循科学、合理、安全、诚信的原则,才能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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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理解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理解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理解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好好唠唠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理解这事儿。

咱就说,你想想啊,你去超市买个面包,那松软香甜的,可你有没有想过为啥它能那么好吃呢?这里边可能就有食品添加剂的功劳呢!比如说防腐剂,要是没有它,那面包可能没几天就坏了,这不就白白浪费了嘛!就像你辛苦种的花儿,没好好照顾不就枯萎了呀!
再来说说着色剂,就像那糖果,各种漂亮的颜色,多吸引人呐!没有着色剂,那糖果可能就灰扑扑的,你还会有想吃的欲望吗?这就好比一个姑娘,化了个美美的妆和素颜相比,那差别可大了去了!
还有增稠剂,让酸奶变得浓稠丝滑。

你喝一口浓稠的酸奶,哎呀,那口感,多棒呀!这就跟顺滑的丝绸一样,让人爱不释手。

那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到底啥意思呢?其实啊,就是说有些食品在加工过程中,虽然咱没特意添加某种添加剂,但是因为原材料里本身就有,所以就带进成品里啦。

比如说,用了有防腐剂的面粉做面包,那这面包里可能就会有少量的防腐剂。

这就像是你去朋友家玩,朋友家里有个好玩的玩具,你去了不就自然也能玩到那个玩具了嘛!
咱不能一味地觉得食品添加剂就是坏东西呀,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使用,那都是没问题的。

就像药能治病,但也不能乱吃一样!关键得掌握好那个度。

咱也别一听到食品添加剂就吓得不行,得正确看待它们。

总之,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不是啥难理解的事儿,稍微动动脑筋就能明
白啦。

咱以后再买吃的,就可以多想想这里边的门道,吃得更放心呀!。

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原则食品添加剂是指在加工、制造、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质量、增加食品的适口性、延长食品的保鲜期等目的,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在现代食品生产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也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

合理使用意味着在满足食品加工需要的同时,尽量减少添加剂的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过高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因此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量,确保其在安全范围内。

食品添加剂的选择应遵循“安全性”的原则。

选择添加剂时需要考虑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只选择经过严格科学评估和验证的安全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应包括长期试验、急性毒性试验、致癌性试验等多个方面的评估指标,以确保其对人体健康的无害性。

第三,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应遵循“明确标识”的原则。

食品添加剂在产品中的使用应在标签上明确标识,以便消费者能够清楚了解产品中所含的添加剂成分。

这样有助于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产品,也有助于监管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透明度”的原则。

食品生产企业应向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公开添加剂的使用情况,包括添加剂的种类、用量等信息。

这样能够增加企业的透明度,提高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也有助于监管部门对食品添加剂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管理。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科学性”的原则。

选择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应基于科学依据,不得凭主观判断或个人喜好。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有科学的依据和论证,确保其在食品中的使用是必要且合理的。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稳定性”的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考虑到食品的质量稳定性,以确保食品的质量能够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

食品添加剂的稳定性直接影响到食品的品质和保质期,因此需要选择稳定性较好的添加剂,并确保在加工过程中添加剂的稳定性。

食品添加剂的基本原则包括合理使用、安全性、明确标识、透明度、科学性和稳定性。

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

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
什么是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达到一定的技术效果,改变食品的颜色、香味、口感、保质期等而添加到食品内部、表面或者其包装材料中的化学物质。

食品添加剂主要用于改善食品的品质,延长其保质期,保证其安全性,增强其营养价值等方面。

目的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制度旨在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

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

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科学评估和严格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安全要求。

2.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

应该最小化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量,但是保证食品品质,保质期等要求。

3.唯一性原则。

一个食品添加剂只应用于一种具体食品中,不能将多种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

4.标签原则。

加工厂必须在食品外包装上标识出添加剂名称和用量,保证消费者知晓。

不良后果与惩罚
1.未经允许使用未批准的食品添加剂者,由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并撤销其生产许可。

2.生产和销售未标明食品添加剂信息的食品,由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者,由监管部门严格执法,查处相关责任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结论
制定食品添加剂使用制度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维护食品市场的秩序,防范不良后果的发生。

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该坚守使用原则,控制使用量,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和监管,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益。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和安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在食品生产中变得越来越普遍。

然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也引起了人们的担忧,因为一些添加剂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制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一、保证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该以保证食品安全为首要原则。

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确保其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任何负面影响。

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该遵循合理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不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限度。

此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该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确保食品的卫生安全。

二、保证食品质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该以保证食品质量为目标。

食品添加剂能够改善食品的质量特性,如口感、颜色、营养价值等。

但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该遵循科学的配方和工艺,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不会影响食品的品质和口感。

三、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该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选择合适的食品添加剂不同的食品需要不同的食品添加剂。

在选择食品添加剂时,应该根据不同的食品种类和加工工艺选择适合的食品添加剂。

同时,应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添加剂。

2.控制使用量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应该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最大限度内。

在使用过程中,应该根据食品种类和加工工艺进行合理的调整,确保使用量不超过规定的最大限度。

3.遵循工艺要求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该遵循相应的工艺要求。

不同的食品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有不同的要求,应该根据要求进行正确的使用。

4.监控使用效果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该对使用效果进行监控。

如果发现使用效果不理想,应该及时调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四、加强监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该加强监管。

政府应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确保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

食品添加剂使用“带入原则”理解

食品添加剂使用“带入原则”理解

⾷品添加剂使⽤“带⼊原则”理解近期不少⼀线同志都在讨论“带⼊原则”,并主张要在实践中区分⼈为添加于⾃然带⼊,由于此问题涉及较多专业知识,实际执法中当有准确的⾃我定位。

所谓“带⼊原则”,是⾷品添加剂使⽤管理中的⼀个概念,其含义是⼀定条件下,⾷品添加剂可以通过⾷品原料、辅料及⾷品添加剂的使⽤⽽合法带⼊到⾷品中。

修订后的《⾷品添加剂使⽤卫⽣标准》(GB2760-2007)第⼀次以国家标准形式明确了此定义,新颁布的国家⾷品安全标准《⾷品添加剂使⽤标准》(GB2760-2011)继续保留了⾷品添加剂带⼊原则的内容。

“带⼊原则”可通过以下两个例⼦来加以说明:⼀是⾷品主原料带⼊添加剂:《⾷品添加剂使⽤卫⽣标准》(GB2760-2007)禁⽌在⾯包、糕点、⽉饼中使⽤甲苯酸(防腐剂),上述⾷品的主原料是⾯粉。

2011年5⽉1⽇前,⾯粉加⼯中允许使⽤过氧化苯甲酰(漂⽩、防腐),⽽这种添加剂的氧化产品就是甲苯酸。

若在⾯包、糕点、⽉饼中检出甲苯酸,就应当考虑是⾯粉带⼊(卫⽣部已发布公告,禁⽌在该期限后在⽣产⾯粉中使⽤过氧化苯甲酰)。

⼆是⾷品辅料带⼊添加剂:《⾷品添加剂使⽤卫⽣标准》(GB2760-2007)禁⽌在粽⼦加⼯中使⽤⼭梨酸和甲苯酸,但粽⼦加⼯⼤多使⽤酱油搅拌糯⽶、浸泡猪⾁。

⽽酱油则允许使⽤⼭梨酸和甲苯酸,若检出上述添加剂,就可能由酱油使⽤⽽带⼊。

根据《⾷品添加剂使⽤标准》(GB2760-2011)3.4规定,对于检出不应存在的添加剂时,只有满⾜以下条件才被判定为合法带⼊:⼀是根据国家标准,该⾷品的主料、辅料及添加剂中允许使⽤此种⾷品添加剂;⼆是主料、辅料及添加剂中此种⾷品添加剂的使⽤符合规定限量;三是按照正常⽣产⼯艺使⽤主料、辅料及添加剂,不⼈为加⼤含添加剂配料的使⽤,⾷品中此添加剂含量不应超过使⽤配料带⼊的⽔平;四是产出⾷品此添加剂含量应低于直接使⽤该添加剂⽔平。

⽬前,理论界对于带⼊原则依然存有⼀定的争议,如使⽤酱油⽽将⼭梨酸和甲苯酸带⼊粽⼦⾷品的例⼦,有观点认为只要满⾜上述四条标准即可判定合法,也有观点声称既然禁⽌在粽⼦中使⽤⼭梨酸和甲苯酸,⽣产者就应当采购和使⽤不含上述添加剂的酱油作为辅料。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在食品抽检判定中的应用探讨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在食品抽检判定中的应用探讨

民以食为天,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不仅仅注重食品的色香味,而且越来越重视食品的安全性问题。

随着食品工艺的不断改进,食品添加剂的研究和使用已经到了非常成熟的程度,为了使食品经营者、食品检验人员和食品监管人员更好地把握和理解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则,2007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3.4条款就提出了带入原则,到了2014年版,在2007版的基础上,增加了3.4.1.2条款。

本文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及食品检测实践经验,重点介绍食品添加剂的带入原则在食品抽检中的 应用。

1 GB 2760-2014中3.4条款解读所谓带入指的是食品添加剂通过食品生产从食品配料中带到最终食品中或者是提前将食品添加剂添加到生产某种食品的原料中这两种情况。

GB 2760-2014标准中分为3.4.1条款和3.4.2条款,分别规定了两个使用原则:食品原料中的添加剂带入到终产品的使用原则;在特定食品原料中添加了该原料本身不允许添加而终产品中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其中3.4.1条款规定,符合带入原则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根据 GB 2760—2014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但不应超限量,正常的配料占比情况下,最终食品中检出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远远低于或低于该食品添加剂在食品配料中的最大限量与该配料正常占比的积。

3.4.2规定,只有成为某一食品最终产品特定的食品原料时,才允许添加某种在食品终产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不应超限量[1]。

2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在本实验室食品检测中应用2.1 配料带入原则自2008年本实验室成立以来,对于苯甲酸、山梨酸等添加剂检测过程中,存在带入原则中3.4.1条款中的情况。

餐饮现场制作食品中,面食类样品特别是肉包中带入情况最常见,这主要是因为这些食品制作中使用的肉馅需要用酱油等调味品,而酱油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为1 000 mg/kg。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解读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解读

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解读自2007年版的GB 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第一次在国家标准中提出“带入原则”,转眼“带入原则”的使用已走过了7个年头,不少由于带入而导致食品添加剂不合格的“冤假错案”回归合理。

新版GB 2760-2014将于今年5月24日开始实施,其中更是新增了带入原则3.4.2条款。

为了使广大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以及食品检验人员更好地理解GB 2760的带入原则,更严谨、更科学地处理食品添加剂及少数污染物的带入问题,本文将对食品添加剂的“配料带入”与“本底带入”进行分析解读。

一、配料带入1、GB2760-2014第3.4.1条某些种类的食品按照GB2760-2014规定不允许使用某种食品添加剂,但由于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的某些配料或辅料本身添加了允许使用的上述食品添加剂,当带有食品添加剂的配料在成品中的含量达到一定水平后,携带的食品添加剂被检出的几率就会大大地提高。

依据GB2760-2014第3.4.1条,在适用的情况下(应同时符合GB2760-2014第3.4.1条a、b、c、d四个条件)允许食品添加剂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值得注意的是,本条带入情况应是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带入且终产品带入食品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如果是为了使终产品达到防腐抗菌、延长保质期,而故意在其所用配料中大量添加某防腐剂或者故意将某无工艺必要的配料以防腐剂载体的身份用于终食品,即在配料中使用防腐剂的目的是为了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情况则不符合带入原则3.4.1。

因此,对于生产企业来说,生产加工时应重点对食品配料或辅料的质量加以把关,对配料使用了哪些食品添加剂要做到心中有数,杜绝使用不合格的食品配料;而对于检测机构来说,当在成品中检出该类食品不允许添加的食品添加剂时也应排查是否有经食品配料带入的可能。

列举几种属于3.4.1条带入原则的情况(表1)。

表1 食品配料可能带入食品添加剂的情况(GB 2760第3.4.1条例举)2、GB2760-2014第3.4.2条本条是2014版GB 2760新增条款。

食品添加剂使用中的“带入原则”值得尊重和执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中的“带入原则”值得尊重和执行

食品添加剂使用中的“带入原则”值得尊重和执行作者:林力来源:《管理观察》2009年第29期尽管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已实施一年多了,但根据自己在食品QS实地核查的所见所闻及所接触的相关检验报告的情况表明: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规定尚未得到切实执行,其较为常见的具体表现之一是只要在受检产品中检出该食品含有不得使用的添加剂,无论其含量寡众,就立即在检验报告中直接了当地判定该批食品为不合格品,如只要在酱卤肉制品中检出极少量的苯甲酸就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只要在糕点等面粉制品中检出极少量的过氧化苯甲酰就判定该批糕点为不合格品,并且按不合格品进行相应的处置,而不是根据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规定精神,合乎情理地予以恰当的判定。

这种现象在官办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上或是企业自身的检验报告上都曾有见过。

在这里,GB 2760-2007的“带入原则”精神显然受到忽视和冷遇,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因对GB 2760-2007不熟知、不善于据理力争而使得相关产品遭受不合情理的处置,使得这些企业只得咽下合格产品被误判为不合格的苦涩后果。

通过GB 2760-2007的实施而不断暴露出来的这类现象以及这类不正常现象的顽强生命力正向我们提出挑战,也促使我们给自己提出了必须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切实实施GB 2760-2007的规定、要求和责任的问题,研究、探讨GB 2760-2007精神和实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正日益显现出来,我们很有必要树立坚定的信心主动出击,坦然直面挑战。

GB 2760-2007第4章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带入原则”就是该使用原则中的一项。

“带入原则”的规定是: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a)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b)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c)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d)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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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某 种食 品添加剂 ,或允许 使用但 其使用 量超 出
G B 2 7 6 0该种添加剂 规定 的限量要求 ,因为使用 了 该食 品配料 ,导致 食品 中检 出了该食 品添加 剂,
物质 以及食 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同样适用。
( 1 )根据 食 品添 加剂使 用卫 生标准 ,带入食 品添加剂 的配料必须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剂 带 入 的 来 源 、 带 入 量 的 推 算 等 方 面 在 监 督 检验 中 的 可操 作性 问题 提 出几 点质 疑 ,并 就 以上 问题 提 出的 一 些 建 议 , 以期 该 原则 在 监 督 检 验 中 能 具有 较 好 的可 操 作 性 。 关键词:G B 2 7 6 0 ;带 入 原 则 ;监 督检 验 ;可 操 作 性
从监 督检验 角度谈 食 品添加剂带入 原则
曾竞晖
( 晋 江市 质量 计量 检测 所 , 福建 晋 江 3 6 2 2 0 0 )
摘要 : 针对 G B 2 7 6 0 — 2 0 1 1 食 品安 全 国家 标准 《 食 品添 加 剂 使 用 标 准 》 中 食 品 添 加剂 带入 原则 中食 品添 加
2 0 1 4年 第 1期 ( 总第 3 1 期)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研 究
Qu al i t y a n d Te c h ni c a l S u pe rv i Si o n R e s e a rc h
NO .1 .2 0l 4 Ge n e r al N O. 31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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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也 可 以使 用该 种食 品添加 剂 ,但 为追求 添加 剂
的作用 更为 显著 ,在 其食 品配料 中超 量使用 该种
渍等 工 艺腌 渍 调味 的浸泡液及 其他加 工过程 中带
入或 产 品本 身及 其配料 生产过 程 中的加工助 剂残
食 品添加剂 ,使该 种食 品添加 剂 以配 料作 为载 体 进 入 最终食 品 ,配料 中使 用添 加剂 的 目的是为 了 在 最 终食 品中发挥 功 能作用 ,这种情 况也不 符合 带入 原则 ,为了防止 这种 想利 用带入 原则钻 空 子
或者 食 品添 I I I I 的使用量 超过食 品配料 中的允 许
最大 限量 , 就可 以判 断其不符合带入原则 。有时 ,
食 品本身 允许使用 某种食 品添I I I I ,其 使用 的配
收稿 日期:2 0 1 3 — 0 9 —1 3
作者简介: 曾竞 晖 , 男 ,晋 江 市质 量 计 量 检 测 所 业 务 室主 任 ,质 量 工 程 师
( 2 )带入食 品添加 剂 的配 料 中该添加 剂的使
用量不 得超过 食 品添 加剂使 用卫生 标准允 许 的最
大使用量; ( 3 )带入食 品添加 剂 的配 料应 该在正 常 的生 产工 艺下使用 ,并且在 食 品中该添 加剂 的含量不 得超过 由该配料带入 的量;
( 4 )带入食 品添加剂 的配料带入到食 品中的量
酯或 其衍 生物 的形式广 泛存在 于 自然 界 ,如在 一
及 醋 的成分 ,食 品本 身和 配料 都允许 使用苯 甲酸 作为 防 腐剂 ,其 限量 均 为 1 . O g / k g 。若 其 食 品配
方 中,酱油及醋各点 1 0 % ,配料最高可带入 0 . 2 g / k g 的苯 甲酸 ,在 判定液 态复 合调味 料苯 甲酸使 用是
些植 物 的叶和茎 皮 中以游离酸 的形式 存在 、在 香 精油 中 以甲酯或苄 酯 的形式存 在、在 牛奶 中以马 尿酸 的形式 存在 ,这 些物质 在加 热或酸 性条件 下
经化 学或 生物反应 都可 能分解 产生苯 甲酸 ,如 牛
否符合 G B 2 7 6 0的要求 时,液态复合调 味料本身使 用及酱油、醋带入的苯 甲酸总量不得大于 1 . 0 g / 1 ( g ,
1 对食品添加剂带入原则的理解
食 品添 加剂 的带入 是指某 种食 品添加剂 不是 直接 加入到 食 品中的,而是 由于使 用 了其他 含有 该种 食 品添 加剂 的食 品配 料 ( 包含 食 品添加剂 , 下 同 )带进 的。带入 原则是 食 品添 加剂使用 原 则 中的一项重 要 内容 ,只有 同时符合 以下 四个条件 才 能适用带 入原则 。标准 中关于食 品添加 剂 的使 用 原则要求 ,对于 食 品用 香料 ,胶 基糖果 中基础
的行 为,在计 算该食 品添 加剂 时其食 品本 身使用 及 配料 带入 的总量 不 能超 过其 在食 品中 的最 大 限 量 。如 :某 液态 复合 调味料 ,其配 料 中含有 酱油
留以及食 品 中天然存 在及 由其 物质经 化学或 生物 反应 而产 生,在 这些情 况下 ,其 食 品添加剂 的带 入量根本无从推算 。 以防腐剂苯 甲酸及钠盐为例 , 肉制 品中的苯 甲酸大 多 由其腌 渍调味 的 卤汁 中 的 酱 油等调 味料 带入,而 卤汁只 是产 品在浸渍 工序 使用 ,其 中成 品的苯 甲酸 带入量 并不 能直接按 照 卤汁 中的苯 甲酸含量进行推算. 苯 甲酸 以游离酸、
食 品安全 国家标准 《 食 品添 加 剂使用标 准 》 ( G B 2 7 6 0 — 2 0 1 I , 以下简 称 G B 2 7 6 0 )对 我 国食 品添 加剂 的使用 ( 包 括 品种 、范 围以及使用 量 ) 做 出了强制 性的规 定。标准 中带入 原则主要 参考 了G S F A 、欧盟等对 带入原则 的规定 ,并 结合我 国 目前食品产业的实际现 状作出的。
应明显少于直接使用到该食 品中正常所需要的量。 假 设 某 类 食 品 中不 允 许 添 加 某 种 食 品添 加 剂 ,但其 使用 的食 品配料 中允许使 用该食 品添加 剂 ,在 正常 生产工 艺条件 下,可允 许从食 品 中检 出该 食 品添 加剂 ,但 其量不 应该超 过在该 配料 的 允许 最大使 用量 :当某类食 品 的配 料 中不 允许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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