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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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到2025年汉阳区道路规划

2022年到2025年汉阳区道路规划

2022年到2025年汉阳区道路规划的
汉阳区的道路规划,一直被当地群众所追捧;近四年来,各领域力量联合,制
定了从2022年到2025年的道路规划,旨在进一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振兴当地的繁荣。

首先,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汉阳区将着力加深道路建设,主要包括路网
改造、公共交通改善以及新道路修建等。

具体来说,2022年至2025年,汉阳区将
完善现有路网,并建设新的城市道路,丰富城市交通的空间架构,实现智慧的道路体系建设。

此外,汉阳区同时采取措施实施公共交通改善,提升公共交通服务质量。

政府
将积极参与,建立高技术道路网络,并集成其他建筑规划,实现公共交通集成规划,实现公共交通高效节能,为当地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另外,2022年至2025年,汉阳区将全力支持社会力量建设新道路,尽可能地
提升道路建设水平,以满足当地群众的出行需求。

为此,汉阳区将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依托技术先进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实现高效有序的施工进度,加快施工进展,缩短施工周期,提升道路质量。

总的来说,从2022年到2025年汉阳区的道路规划将实现路网改造、公共交通
改善以及新道路修建等,旨在加强当地经济发展、振兴当地繁荣。

在此期间,汉阳区将采取措施,使路网改造更加优化,使公共交通更加贴心,使新道路更加安全美观。

未来,汉阳区将实现更加简便出行,纵横交错的道路将撑起城市经济发展的舞台。

洪山区最新修路规划方案

洪山区最新修路规划方案

洪山区最新修路规划方案引言洪山区作为武汉市的主要行政区之一,交通发展一直是其发展的重中之重。

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改善出行环境,洪山区政府制定了最新的修路规划方案。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目标设定洪山区最新修路规划方案的目标是构建便捷、高效、绿色的交通系统,提高居民的出行质量。

具体目标如下:1. 完善快速路网:打通主要干道,增加城市快速路数量和质量,形成畅通无阻的交通系统,缓解交通压力。

2. 设立交通中心节点:修建交通枢纽,方便市民换乘,提高交通效率。

3. 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公交线路的规划和建设,提高公交覆盖率,鼓励市民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4. 增加自行车道数量:建设更多自行车道,鼓励市民积极骑行,提倡绿色出行。

5. 改善步行环境:提供更多便捷的步行通道,提高步行舒适度。

二、详细规划1. 完善快速路网根据洪山区内交通状况和发展需求,规划了一批待建的快速路项目,包括X号快速路、Y号快速路等。

这些快速路将连接洪山区内重要的交通节点,同时与周边区域相连,形成辐射式快速路网。

2. 交通中心节点洪山区将在区内设立几个交通中心节点,包括公交枢纽站、地铁换乘站等。

通过建设这些交通中心节点,市民可以方便地换乘不同的交通方式,减少出行时间。

其中,规划了一个大型综合交通枢纽站,该站将集合公交、地铁、高铁等多种交通方式,成为洪山区交通的中心。

3. 公共交通发展为了提高公共交通的便捷性和舒适性,洪山区将增加公交线路数量,并优化线路布局。

特别是鼓励在拥堵路段设置快速公交专线,提高公交运输效率。

此外,还将引进更多的新能源公交车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自行车道建设洪山区将修建更多的自行车道,为市民提供绿色出行的选择。

这些自行车道将沿着主要道路进行建设,并与公共交通枢纽和重要的出行目的地相连。

此外,还将在自行车道上设置更多的停车设施,方便市民停放自行车。

5. 步行环境改善为了提高步行环境的舒适度,洪山区将修建更多的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

武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修编(2016—2030年)

武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修编(2016—2030年)

武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修编(2016—2030年)一、项目概述当前,按照2015年中央及省市城市工作会议“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等国家发展战略,遵循2049远景发展目标,武汉市正在全面建设更具竞争力更可持续的世界城市,努力打造国际创新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和高端制造中心,建设活力、高效、绿色、宜居、包容的世界城市。

在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下,我市正在谋划新一轮武汉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修编工作,力求通过规划统领,进一步明确城市远景发展目标、规模和空间结构,强化区域统筹和协作,实现武汉世界城市的建设目标。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作为其中最为核心的要素和内容,是明确交通发展方向,配置交通资源,支撑空间拓展,布局重大交通基础设施,促进交通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于城市空间结构和布局起着决定性的引导作用。

遵循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立足实现总规、土规、交规“三规同步,交通先行”,强化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功能和作用,特组织开展本次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工作。

二、规划内容(一)交通发展战略目标1、交通总体目标2个总体目标:全力构建以世界性门户机场和国际内陆港为纽带、以绿色交通为主导,以轨道交通为核心的多模式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立依托骨架交通,特别是轨道交通发展的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促进区域、城乡交通统筹协调发展,将武汉建成为国际枢纽城市和绿色出行楷模。

5个交通远景:一个以满足人的交通需求特性为根本原则、以绿色交通方式为主要载体、以智慧去管理、以高效为显著标志的高度一体化的综合交通系统,即实现武汉的智慧交通(Wisdom)、人本交通(User-oriented)、一体化交通(Holistic)、高效交通(Accessible)和绿色交通(Natural)。

2、交通目标内涵(1)国际枢纽城市:以航空港和内陆港“双港齐飞”为核心,全面提升“空、铁、水、公”枢纽功能,强化多式联运,将武汉建设成为中部乃至中国走向世界的门户。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区域路网专项规划(2016-2030)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区域路网专项规划(2016-2030)

远期预留两条线路为: 线位一:线路走向为琴川大道~快活岭路,连接蔡甸新 城、什湖北部片区、黄金口。规范研究范围内长度约 8.3 公 里,设置站点 8 处。 线位二:线路走向为快活岭路~武汉西站,往北至东西 湖区、往南接大汉阳有轨电车、往东经龙阳湖南路西沿线至 汉阳主城。规范研究范围内长度约 1.5 公里,设置站点 2、地面常规公交系统规划 以大型巴士为公交支线,主要布设于交通干道及公交辐 射较弱的外围, 与东西(知音湖大道)南北(新天大道)主要公交干道 形成“多环”格局。主要以单层中、大型巴士为主,设公交 专用道,平均间距为 300 米。 以小型社区巴士为公交微循环,主要布设与社区内部, 以小型巴士为主,作为快速公交、地面常规公交的一种补充 方式,平均间距为 200 米。 3、 水上公交系统规划 以水上公交为辅线,设置水上观光旅游线路,连接“后 官湖~三角湖~什湖”,共设置水上码头 5 个。 4、 公交场站设施规划 在研究区域内,结合快速公交站点,形成复合型公交枢 纽站(1 处),在中心区域外围公交保养场(1 处)及公交首 末站(2 处),总面积为 4.3 公顷。 八、绿色慢行系统规划 1、规划策略
附件 1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 区域路网专项规划(2016-2030)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区域路网专项规划(2016-2030)》 (以下简称“路网专项规划”) 由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 同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管委会组织编制完成,经专家组审查, 同意规划内容,现将主要内容对外公布如下。
一、编制背景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 63 号会议纪要要求,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 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总体 规划(2016-2030)》、《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武汉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0-2020)》、《武汉市交通运 输发展“十三五”规划》等,编制《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海 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二、规划原则 以构建“高效、便捷、绿色、可持续”的路网理念为基 础,引导城市健康、有序发展,支撑城市“一轴、一心、多 廊、多组团”空间结构,实现城市空间布局东西向延伸。 充分发挥武汉西站的对外综合客运枢纽作用,为推动示 范城的建设注入强劲的动力,同时又要最大化减少过境车流 和人流对周边地区环境品质造成的不良影响。 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路网布局采用“小街区、密路网”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本规划是武汉市第7轮总体规划,上一轮是1996-2020。

由市规划院完成,2004年就开始编制了,这个版本也不算是最终版本,毕竟发展形势太快,比如轨道交通又重新修编了。

最终版本应由市人大通过,再报国务院通过。

文中的黑体字是强制性规划。

总则一、编制背景1.《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以来,对武汉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主要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为落实新时期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建设部批准,武汉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国际国内制造业加快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区域城市化加速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城乡统筹,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总体规划本着延续历史,面向未来,立足武汉城市发展的新形势、新格局和新挑战,突出按照“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法制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划原则,确定规划的主要任务是:(1)突出城市发展重点和方向,拉开城市空间发展框架,调整优化主城区空间布局,建立开放式城市空间结构体系。

(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提高城市综合实力。

(3)培育和提升金融商贸、科教文化、交通物流和通信信息产业功能,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增强中心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2010年修正)

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2010年修正)

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2010年修正)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0.12.04•【字号】•【施行日期】1998.01.10•【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1997年11月20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1998年1月10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根据2003年3月24日武汉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年4月2日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修正;根据2010年9月15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9月29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16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2010年12月4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等8件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道路上通行的车辆、行人,以及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公安机关是本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主管机关。

第三条公安机关可以在条件许可的机动车道上设置供公共汽车、电车通行的专用车道,其他车辆在不妨碍公共汽车、电车通行的情况下可按规定借通道行。

公共汽车和电车行驶、停靠站点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武汉市交通系统综合评估

武汉市交通系统综合评估

2.2 评估指标体系
武汉市交通系统评估构建了“1+2”的核心指标体系,其中“1”为可达性指标,为评估主 要指标;“2”为拥堵指数和出行方式结构指标,为评估辅助指标,从时间和空间角度,从国 家、区域和城市层面,从综合交通枢纽、道路、公交、货运、停车、交管等方面对核心评估 指标体系进行全面解释,并将城市综合交通系统的各项内容全面融入到 3 个核心指标体系之 中,从而有效指导后续的评估工作。
3.3 道路微循环建设严重滞后,大街坊路网不利于交通可达性提高
受江河、山体、单位大院、铁路等限制和分隔,城市次、支路网建设严重滞后,目前已 建成规模仅仅占规划总长度的 50%和 31%,造成了快速路集散系统交通拥堵比较严重。此 外,城市开发过程中更加倾向大街坊路网建设,不利于交通可达性的提高,而小街坊路网地 区具有路网密度大、路口间距小等优势,在公交、小汽车和慢行等方面都有利于交通可达性 的提高,如汉口老城区平均街区长度 231 米,交叉口密度为 29 个/平方公里,交通可达性处 于全市最高水平。
2555 万人次
43%
对外客运量
1.28 亿人次
2.96 亿人次 1.3 倍
对外货运量
1.73 亿吨
4.45 亿吨
1.6 倍
机动车拥有量
62.3 万辆
153 万辆
1.5 倍
3.2 综合交通枢纽仍处于单体扩张,枢纽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与合作
综合交通枢纽仍处于设施大建设阶段,相继改造、新建完成了武昌站、汉口站和武汉站
武汉市交通系统综合评估
[摘要]:为落实 2049 远景发展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武汉市即将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规划和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三规”同步修编工作,其中综合交通体现规划修编先期启动。为了提 高交通规划编制水平,有效发挥交通对城市发展的引导作用,2014 年开展了武汉市交通系统综合评估工作, 评估工作以可达性为核心,开创性地引入了公交拥堵指标,对现状和规划交通系统进行了全面评估,评估 提出的结论与建议已经较好地指导了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工作。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范 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图示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范 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图示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范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图示WJG203-xx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Planning, design and management mechanical regulations for At-grade Intersections on Urban Street in Wuhan(试行)xx-4-21发布 xx-7-1实施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联合发布武建〔xx〕157号市建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发布《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 __市有关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指导和规范我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建设,提高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的规划、设计和管理水平,市建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组织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科研所、武汉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了《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现予发布,自xx年7月1日起在我市施行。

在执行过程中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市建委科技处反馈。

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主题词:城乡建设技术规定通知武汉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xx年4月21日印发前言根据武汉市建设委员会武建[xx]94号文件下达的研究和编制任务要求,《武汉市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设计、管理技术规定》编制组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工程,参考国内外先进成果,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通过了市建委、市科技局组织的专家评审。

本规定的内容有10章,包括:总则、一般规定、规划设计、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照明及安全工程设计、绿化与环境设计、交通控制与管理设计、交通监控设施布设、交通信号配时、服务水平评价与交通防真。

本规定由武汉市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华中科技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武汉市路名规划

武汉市路名规划

关于武汉市路名规划的公示按依照《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第222号)第十三条的要求,市国土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武汉市路名规划》,通过了专家咨询,现按要求向社会公示,广泛收集民众意见。

一、规划目标、范围、年限规划目标:适应武汉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提高路名为城市服务的整体水平,构筑一个易于接受、辨识、记忆和流传的路名标示系统,打造一个展示武汉地域文化特色、体现时代特征、延续城市空间线索的城市符号系统,形成一个开放、大气、包容、意蕴深远的城市形象展示窗口。

规划范围:武汉市主城区范围。

规划年限:远期至2020年,近期至2015年。

二、路名现状目前,武汉市主城范围内有法定名称的道路约1092条(不含巷、里等级),主干路以上规划道路144条,其中有法定名称的137条。

武汉的路名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积累形成的,局部和区域表现出一定特色和规律,但在总体布局上显得比较零散、规律性不强。

三、道路通名规划基本保留现有的通名系统。

第一级为大道、大街,第二级为路、街,第三级为里、巷。

环线作为特殊通名。

大道、大街主要针对城市快速路和骨架主干路,一般要求路宽在60米,长度在5千米以上,可以“大道”、“大街”为通名。

现状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原以“大道(街)”作通名的道路,沿用原通名。

路(街)为介于“大道”和“巷(弄、里)”之间者,包括城市规划中除大道以外的主、次干道,宽度在15米以上的支路。

巷(里)用于生活便道。

环线仅针对城市三环线、四环线、外环线使用,一环线、二环线仅作工程名,不做法定名称,其它道路不得以“×环”作专名,以免混淆。

汉口平行于长江、汉水方向的以大道、路为通名,垂直于长江、汉水方向以大街、街为通名;汉阳平行于长江方向的以大道、路为通名,平行于汉水方向以大街、街为通名;武昌平行于长江方向以大道、路为通名,垂直与长江方向以大街、街为通名。

由于历史原因,现有部分区域的现状道路通名使用一般不区分走向,为避免造成混乱和更名带来的一系列工作,原则上维持现状。

武汉城圈交通一体化示范项目武汉智能交通示范-武汉城建外资办

武汉城圈交通一体化示范项目武汉智能交通示范-武汉城建外资办

武汉城圈交通一体化示范项目武汉智能交通示范-武汉城建外资办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交通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大城市之间的交通互联互通问题更加复杂。

面对这一情况,国内外城市先后探索了一系列城市交通一体化方案,以加快城市间互联互通的速度。

武汉作为中部崛起的重要城市,也积极探索和实践城市交通一体化。

二、项目意义武汉城圈交通一体化示范项目是武汉市政府推出的一项知名的城市交通一体化方案,通过构建交通网络,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实现城市间的快速互联,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推动武汉及周边城市交通领域的发展。

三、项目规划在建设武汉城圈交通一体化示范项目过程中,武汉市政府将以“智慧交通”为核心,建立先进的物联网接入系统,实现互联设备与服务的全面覆盖,实现对城市交通实时监测和调控,保证基础设施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与此同时,武汉市政府也将构建完善的城市交通体系,通过交通枢纽的建设,加强城际公路、高速铁路、地铁等多种交通方式的互联互通。

协同推进城市居住和产业布局,助力武汉城圈内城市的快速发展。

四、项目进展截至目前,武汉市政府已启动了武汉智能交通示范-武汉城建外资办项目的试点区域建设。

在武汉东部的武汉滨江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汉口北地块,武汉市政府重点建设了多个重要节点。

同时,武汉市政府也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共同推进武汉城圈交通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建设工作。

五、项目成效通过武汉城圈交通一体化示范项目的实施,武汉市政府将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效率,增强城市间互联互通,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现经济快速增长。

同时,武汉市政府将通过项目的实施,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增强城市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武汉道路交通问题及研究报告对策立足于武汉现状道路交通条件

武汉道路交通问题及研究报告对策立足于武汉现状道路交通条件

武汉市道路交通问题及研究对策立足于武汉市现状道路交通条件,努力挖掘深层次道路交通特征、规律、矛盾。

探索道路交通的改善对策。

武汉市是中原地区的最大城市,与北京、上海、广州、重庆等城市均相距1000公里左右。

是全国或中原地区交通、通讯、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的枢纽和集散地。

具有明显的交通区位优势。

武汉市独特的城市形态,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机动化进程加速,给武汉城市交通的发展带来的既是挑战;又是新的机遇。

一、城市道路交通现状<一)武汉市城市机动化进程加快。

武汉市现有机动车总数是60万辆,是改革开放初期1981年的14倍。

进入2000年以来,车辆增长趋势逐步加快,平均每年增长16.8%。

家庭私用小汽车的发展对城市交通提出了新的课题。

截至2003年年底,武汉市统计在册的私人车辆总数达32.2万辆,其中私人小汽车达8.7万辆,比2002年底增长了49%,大大高于16.8%的机动车平均增长率。

据统计,武汉市主城区每百户机动车拥有量已达到32.5辆,其中每百户私人客车拥有量达到6.7辆。

每千人机动车拥有量已达到99.6辆,比香港的77辆/千人还高,比全国平均每千人机动车拥有量31辆的水平要高3倍多,国际通行标准是当百户机动车达到10辆时,城市便进入汽车化时代。

机动车的快速增长给城市道路交通和停车带来较大压力。

<二)武汉目前城市道路总里程1899公里,比建国初期的433公里增长了 4.38 倍,道路面积 3247 万平方M,比建国初期的288 万平方M增加了 11.3 倍。

路网密度6.8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11.6%,人均道路面积7.7平方M/人。

除路网密度达到国家规范指标外,道路面积率没有达到指标,人均道路面积仅达到了国家规范指标的下限。

与武汉同等规模城市主要道路指标统计但与武汉同等规模的全国主要城市道路统计指标相比,武汉市的各项指标偏低。

且干支路比例不符合国家规范的要求,主干道宽敞只是一种表象,次干道、支路相对较少,交通循环能力较差,城市主流交通集中在主干道上,在武汉的主干道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交通越来越集中,道路交通堵塞状况更加严重。

“十四五”时期武汉建设国际性综合立体交通枢纽的思路与路径

“十四五”时期武汉建设国际性综合立体交通枢纽的思路与路径

“十四五”时期武汉建设国际性综合立体交通枢纽的思路与路径作者:彭智敏来源:《决策与信息》 2020年第9期彭智敏一、“十三五”期间武汉交通运输发展有力地支撑了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历史上,武汉就以发达的水陆交通闻名于世,成为了全国最重要的交通枢纽之一,赢得了“九省通衢”美誉。

“十四五”是武汉建设国际化、现代化、生态化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时期,而建设一个国际性的综合立体交通枢纽,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基础,也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十三五”时期是武汉交通运输投资规模最大、发展速度最快、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综合交通枢纽地位上升最明显的几年,武汉交通运输发展迈入对接全国、联通世界的新阶段,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地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国际通达能力大幅提升。

武汉天河机场成为我国中部地区国际航线最多、国际旅客吞吐量最大的国际机场。

“中欧班列(武汉)”国际铁路货运班列开通并实现常态化运营,发货总量位居全国第二,回程货运量位居全国第一。

近洋航线网络初具规模,“江海直达”“泸汉台”“东盟四国快班”“日韩快班”等航线相继开通,2019年11月28日,武汉首条国际集装箱航线班轮阳逻-日本名古屋开通。

全省水运80%以上的进出口货物和80%的集装箱运输通过武汉新港实现,该港已成为全省参与国内国际经济分工的重要窗口和咽喉。

阳逻港成为长江中游重要“出海口”。

二是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日益显现。

完成汉口火车站、武昌火车站、武汉天河机场国际航站楼改(扩)建和吴家山铁路集装箱中心站、阳逻港二期、杨春湖客运换乘中心等一批重点工程建设;开工建设武汉天河机场三期、机场交通中心、阳逻港三期、汉口北综合客运枢纽等一批重大项目,进一步提升武汉作为国家综合交通枢纽的地位。

三是综合运输服务网络加快拓展。

航空航线通达国内外94个城市,旅客吞吐量中部地区第二;2017年以来,武汉地铁连续第三年开通3条新线,运营总里程增至339公里,居全国第五;地铁占公共交通客运量比重超过45%,过江客流分担率超过48%,挺起大武汉公共交通的脊梁;“三环十五射”高速公路主骨架基本形成。

武汉交通规划

武汉交通规划

武汉交通规划武汉作为中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交通规划一直是该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解决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武汉市政府积极推进交通规划,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首先,武汉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拥堵。

由于武汉市面积较大,交通流量庞大,交通拥堵一直是城市发展的一大难题。

为解决这个问题,武汉市政府推行“公交优先”政策,加强公共交通设施建设,提高公共交通的运营效率。

同时,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修建高速公路、立交桥、隧道等,扩大道路通行能力。

此外,武汉市还鼓励市民积极使用非机动交通工具,如自行车、共享单车等,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和道路拥堵。

其次,武汉市重视公共交通发展。

公共交通作为城市交通的主力军,对于缓解交通拥堵、减少污染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进公共交通发展,武汉市政府加大了公交车辆更新和新建公交线路的力度,优化公交线路布局,提升公交服务质量。

此外,武汉市还推广了电动公交车、天然气公交车的使用,减少了污染物排放,保护了环境。

再次,武汉市推进地铁建设,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

地铁作为一种高效、快速的交通工具,受到了越来越多市民的青睐。

为满足市民对地铁的需求,武汉市政府将地铁建设作为重点工程,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速度。

目前,武汉市已经开通多条地铁线路,方便了市民的出行,并减少了汽车出行带来的拥堵和污染。

此外,武汉市还注重发展智能交通系统,提升交通信息化水平。

智能交通系统可以提供实时的交通信息,帮助市民选择最佳出行路线,提高交通效率。

武汉市政府致力于推广交通信息化技术,建设交通信息平台,整合交通信息资源,为市民提供便捷、准确的交通信息服务。

总的来说,武汉市交通规划通过一系列措施,如公交优先、公共交通发展、地铁建设和智能交通系统建设等,有效改善了交通拥堵和污染问题,提高了交通效率,方便了市民的出行。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武汉市将进一步完善交通规划,推动交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2023)

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2023)

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2023)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16•【字号】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315号•【施行日期】2023.04.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武汉市城市管线管理办法(2023年2月16日市人民政府令第315号令公布自2023年4月20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保障城市管线有序建设和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及其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管线包含管线和综合管廊。

管线是指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人行通道、市政广场、绿地等市政基础设施(以下统称城市道路)用地控制界线范围内的供水、排水、电力、照明、燃气、热力、通信(含通讯、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城市监控)等地下管线、架空杆线及箱柜、井盖等附属设施。

综合管廊是指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油气、工业、军事、铁路等专用管线建设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条城市管线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统筹建设、综合管理、资源共享、智慧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长江新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下同)应当加强辖区内城市管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联席会商机制,研究解决城市管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管线与道路同步建设,城市管线信息统筹管理,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管理机构承担。

自然资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的规划管理。

供水、排水、电力、照明、燃气、热力、通信等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管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管线工程建设、日常维护和应急抢险等工作的行业监管,指导管线权属、管理或者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统称管线权属单位)开展管线入廊工作。

武汉综合交通运营方案

武汉综合交通运营方案

武汉综合交通运营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武汉市的人口数量呈现持续增长的趋势,交通拥堵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减少交通压力,武汉市政府积极推进综合交通运营方案的研究和实施。

二、方案优势1.整合资源:通过整合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形成一体化的交通网络,提高运输效率。

2.环保节能:推广绿色交通工具,减少车辆尾气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3.减少拥堵:合理规划道路网格,优化交通流量,减少交通压力。

4.服务便捷:提供便捷的出行服务,满足市民多样化的出行需求。

三、具体措施1.公共交通优化:完善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线路,提高公共交通覆盖率和运行频次。

2.骑行和步行推广:建设骑行道和步行街,鼓励市民选择环保出行方式。

3.智能交通管理:引入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实现交通信号灯的智能调控和交通信息的实时更新。

4.交通拥堵治理:针对交通拥堵重点路段,采取限行、错峰出行等措施,缓解拥堵压力。

四、成效评估1.减少排放:经过方案执行一段时间,城市尾气排放量明显减少,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2.减少拥堵:道路拥堵情况得到有效缓解,车辆通行速度提升。

3.提高满意度:市民对综合交通运营方案的满意度逐渐提升,对城市交通环境的评价也在好转。

五、展望综合交通运营方案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完善,希望通过各方的合作和努力,能够为武汉市打造更加便捷、绿色、智能的交通系统,提升城市的生活品质和发展水平。

以上是关于武汉综合交通运营方案的简要介绍,让我们共同期待武汉交通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长江新区部分道路标准地名的通告

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长江新区部分道路标准地名的通告

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长江新区部分道路标准地名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汉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武汉市民政局关于公布长江新区部分道路标准地名的通告根据《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道路命名并公示后告知我局,现将长江新城起步区部分道路标准地名公布如下:一、标准地名、地理位置及其名由等1.天兴大街Tiānxīng Dàjiē地处黄陂区辖区,北起四环线,南至左岸大道,全长约4701米,宽约50米。

该路远期规划穿过天兴洲,为体现道路区位,另以天兴命名,寓意此路见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也表达长江新区这座新兴之城必将日益兴旺的美好祝福,故名。

2.胜美大街Shèngměi Dàjiē地处黄陂区武湖街道办事处范围,北自天阳大道起,南至左岸大道,全长约3643米,宽约40米。

此路附近有胜家海、项家汊湖等水系,具有指向性,胜美也寓意长江新区这一“生态绿城”的未来美景,故名。

3.胜海大街Shènghǎi Dàjiē地处黄陂区武湖街道办事处范围,北自四环线起,南至汉施大道止,全长约5508米,宽约40米。

因此地有胜家海水系,为增强指位性,故名。

4.富强大街Fùqiáng Dàjiē地处黄陂区武湖街道办事处范围,北自四环线起,南至雅江路与和谐大道对接。

全长约5594米,宽40-60米。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富强”命名,表达对长江新区未来富足强盛的美好祝愿,故名。

5.滠水大街ShèshuǐDàjiē地处黄陂区武湖街道办事处范围,北自四环线起,南至左岸大道北侧的顺江路止,全长约9134米,宽40-50米。

因该路穿过长江新区沿滠水而建,是一条十分重要的城市景观主干道,为体现其指位性,故名。

武汉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

武汉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

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湖泊的保护和治理,实现滨江、滨湖特色城市和山水园林城市的建设目标,根据2007年武汉市人大3号议案的有关要求,武汉市水务局、规划局、园林局共同组织,开展了《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以下简称“规划”)。

第二条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以《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为指导,在明确湖泊功能和分类的基础上,确定湖泊水体保护控制体系、控制指标和控制要求,界定湖泊水面控制线,确定环湖绿化控制线,划定环湖滨水建设控制线,调整和完善环湖道路体系,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形成全市1:2000湖泊及周边用地控制图,作为全市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规划基本涵义是:1、湖泊水域保护线:即湖泊蓝线,指界定湖泊水域范围,实施湖泊水体生态保护的边界线。

2、环湖绿化控制线:即湖泊绿线,指水生态系统与城市陆地生态系统之间的过渡空间,对保护水生态系统的稳定和保证滨水空间的公共性具有重要作用。

3、环湖滨水建设控制线:即湖泊灰线,指为减少人为活动对水体的影响,保护水体环境景观的共享性与异质性而设置的建设控制区的边界线。

4、环湖道路:包括“环湖车行路”与“环湖步行路”。

“环湖车行路”是指联系环湖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环湖交通可达性,解决过境交通,同时控制城市建设、界定环湖用地功能的道路。

“环湖步行路”是指构成湖区公园完整步行体系,提供步行交通可达性、休闲性、亲水性的环湖步道,部分环湖步行路也是环湖建设区与非建设区的分界线。

第四条规划的主要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5、《水功能区管理办法》;6、《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7、《武汉市保护城市自然山体湖泊办法》;8、《武汉市“三边”(江边、湖边、山边)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规定》;9、《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10、《武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03-2020年)》;11、《武汉市中心城区湖泊保护规划》;12、城市绿线管理办法;13、国家、省和市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它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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